在耶和华面前

〔4/24 语音小品〕

【每日钥句】

「在会幕中法柜的幔子外,亚伦从晚上到早晨必在耶和华面前经理这灯。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常收拾精金灯台上的灯。」(利二四3~4)

「要把饼摆列两行,每行六个,在耶和华面前精金的桌子上。」(利二四6)

「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叫人的身体有残疾,也要照样向他行。」(利二四20)

【每日钥字】

《利未记》第二十四章记载有关圣所管理的条例,和亵渎圣名者被治死罪,以及打死与打死牲畜人所受的的刑罚。

  1. 1.  「在耶和华面前」 ── 「面前」希伯来文是 לִפְנֵי,是介系词,音译是 liphnay,有在……之前的意思。本章四次提及「在耶和华面前」 (3~4丶6丶8节),说出祭司在耶和华面前的职事,包括每日早晚点灯,每周更换陈设饼。因金灯台的灯必须始终点着;同样,陈设饼必须始终放在桌子上。这指出我们的事奉无论任何时刻,都不可以离开神的光照和供应而服事。

    此外,今日钥节指出大祭司每日点灯和每周排饼的条例。这些条例乃是教导我们如何在神面前事奉:一方面经理教会中的光,保持常旺丶常亮,好为基督作新鲜和明亮的见证,而能照亮这世界的黑暗;另一方面陈设饼象徵基督是生命的粮(约六51),而使我们在交通里得着基督作我们的饱足,好能应付世上饥饿人的需要。

  2. 2.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 「还」希伯来文是 תַּחַת,是介系词,音译是 tachath,有在……之下,取代,交换的意思。本章的後半段叙述一个以色列人和埃及人的混血儿,在营里争斗,亵渎了圣名,并且咒诅,被全会众用石头打死。在处理亵渎神名的事中,神规定被治死的罪是咒诅丶亵渎神名的人和打死人的。而且神加入伤害人畜该受的处罚,其中的原则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此外,旧约律法容许人讨回公道,也就是说,对别人所施的恶待,可以相等程度的惩罚,其目的乃在制止随意侵犯人。故这律例的目的是为了公正,而不是报仇,更且是关乎公众的正义,而不是私人恩怨,因而避免人过分的报复或抵赖。但在新约,主教导我们要像天父完全一样,以善胜恶,甚至爱仇敌(太五43~48),而远超世人标准。

【每日一问】
关於会幕中事奉的条例,我们可以学到什麽功课?

  1. 1.  亚伦要「经理」 (意指照料)和「收拾」 (意指维修)这灯 ── 一面预表基督在天上在神前作大祭司,仍在教会中间行走(启一13),而在爱里看顾教会,使教会成为点着的明灯,继续不断地为主发光;另一面预表在教会中学习事奉的人,要叫教会的见证明亮,而向世人发光。
  2. 2.  亚伦和他子孙要在圣处吃这陈设饼 ── 一面预表基督属灵生命的供应(十二个饼),使人达到属天的完全;另一面表徵我们每天必须接受基督作生命的粮食,吃祂,享受祂,才能在教会中事奉祂。

本章值得我们深思的,就是神既有恩典,也有行政(管教丶管理)。一方面因着祭司在圣所内的工作,耶和华使以色列全家在祂面前维持永远蒙恩的地位。另一方面在营外,以色列中凡因与埃及联合而亵渎了圣名的,必须被对付。神的慈爱常常可以宽容忍耐,一再施恩;但神的圣洁永不能接受任何使祂圣名受亵渎的事物长存在祂所居的营中。神的慈爱总叫人心生安慰,但祂的圣洁也当使人心存敬畏! ── 「耶和华的慈爱归於敬畏祂的人,从亘古到永远;祂的公义也归於子子孙孙。」 (诗一百零三17)

【每日金句】

「本章有两个大主题。第一,十二支派藉着圣灵的能力和基督作祭司的效能,在神面前蒙保守。第二,以色列人背道,追求肉体,导致属神的审判。我们能够清楚的领会前者,也就能默想後者的教训。」 ── 麦敬道  

【每日默想】

神设立灯台与陈设饼,教导我们如何在神面前生活和事奉。

  1. 1.  我们是否每天常常祷告,把人里面生命之光点燃,好使教会的见证明亮呢?
  2. 2.  我们是否每日殷勤读经,享受生命的粮,好使弟兄姐妹得着生命的喂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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