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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因着认识神是生命的源头而知道孝敬父母和尊敬老人
2. 因着认识神的怜悯慈爱而知道善待穷人和弱者
3. 因着认识神的忌邪而远离偶像和淫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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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要孝敬父母 ── 第五诫
2. 要守神的安息日 ── 第四诫
3. 不可拜偶像 ── 第二诫
4. 不可偷盗丶欺骗或说谎 ── 第八诫
5. 指着神的名起假誓是违法的 ── 第三诫
圣洁生活的条例,其属灵的意义是什麽? 《利未记》十八章的圣洁生活的条例指出以色列人不可行的事;本章则说到他们所应当行的事。凡与神亲近的百姓必须与神的圣洁相配,因为神要祂的百姓知道祂是至圣洁的。他们若要和神交往,也必须圣洁,因为神断不能与污秽人和有罪的人来往。第十七章所记的是神教训祂的百姓在饮食上要圣洁;第十八章是论到他们在伦常上要圣洁;本章则叙神的百姓照着祂的典章与律例,而活圣洁的生活,其内容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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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强调敬畏神和爱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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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孝敬 (原意是敬畏)
(2) 当守安息日
(3) 当献平安祭
(4) 收割时,不收尽田间的穗和葡萄,留下来给穷人和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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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可偷盗丶欺骗丶说谎丶起假誓等,而亵渎神的名。
(2) 不可刁难邻舍,欺凌弱势。
(3) 施行审判时,需行公义。
(4) 言语上,不可搬弄是非和埋怨;
(5) 不可怨恨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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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同种类的动物丶不同种类的种子丶不同的质料不可搀杂。
(2) 不可吃头三年的果子,直到第四年献神,第五年才可享用。
(3) 不可行法术。
(4) 不可使女儿为娼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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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尊敬长者,在白发人面前要站起来
(2) 不可欺负寄居者
(3) 施行审判,不可行不义
(4) 交易行为必须以公平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