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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火」乃是神圣洁的表号,表明神一直在洁净我们,消除我们身上一切与神性质相反的成分,使我们从一切瑕疪中得着纯净,好与祂相像,能以在祂面前生活。
2. 这「火」原是从「从耶和华面前出来」 (利九24)的。所以这个圣火是神亲自点燃的,说出神要得着人、悦纳人、享受人作祂食物的心愿,从来没有停止过。
3. 这「火」要在坛上「常常烧着…不可熄灭」,意味著作祭司的必须儆醒,要不断地添加燃料,维持着坛上持续不灭的圣火而说出人与神的心愿合作。因此,祭司要不断地加柴,使火兴旺,好叫所献之燔祭,被神得着,作神的食物。这表明在教会中事奉神的人,我们的奉献乃是一生全时间的事奉,以及还要经常挑旺属灵的恩赐(提后一6),并且火热的服事主(罗十二11)。今天在教会中的服事,我们是否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十二1),而心中的圣火是否还继续不断的在燃烧呢?
祭司献「燔祭」、「素祭」和「赎罪祭」时的主要条例,其属灵的意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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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祭司献「燔祭」时,要带祭物来,按手,宰杀,剥皮,切块,洗脏,并穿上圣服献祭。每天早晚都要献「燔祭」,并要加柴添火,使坛上的火常常烧着。这是表明基督十字架的爱火一直在激励我们, 帮助我们度过了环境的黑夜与幽谷。
2. 祭司献「素祭」时,要将油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一同烧在坛上,是为着奉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祭。每天早晚都要献「素祭」,每天以「细面伊法十分之一」,早晨献一半,晚上献一半。祭司在吃「素祭」时, 不可「带酵而吃」,其次要在「会幕的院子」里吃,也就是要在祭司职任中吃。这是表明我们享用基督的丰富,每天早晚都要为神而活, 而使我们的生活言行蒙神记念。
3. 祭司献「赎罪祭」之后,要在会幕的院子里食用「赎罪祭」。这表明我们是罪人,亏缺了神的荣耀, 因此要向神认罪,求神赦免。我们在主里面(圣处),可享用基督,得蒙称义,而成为圣洁。这祭牲的血若误弹了在衣服、瓦器和铜器,要在圣处洗净。这提醒我们要自洁,而尊主为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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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一个祭的献法和献祭的次序都蕴含着神圣的真理。这对我们的生命和生活有何意义?
2. 在献祭的条例里,我们看到献祭的人应如何参与,分享所献的祭物。今天我们在教会中的服事, 是否也承担了祭司的责任 ── 在神面前不断的代求,也享受了祭司的权利 ── 分享基督的丰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