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善用今生


一、避免極端。

正如圣經把天國指示我們為人生目標,圣經也充分地教導我們要适當地運用今世的祝福,在生活原則的檢討上,這也不應忽視。

如果我們必須生活,我們也必須運用生活上必要的工具。

我們不能避免供應我們娛樂的那些事,而僅僅注重生活所必須的事。

用清洁的良心去娛樂,不拘是生活上的心安,或生活上的享受,我們都當心存中庸之道。

這是主在圣經中所教訓我們的,神說現在的生活對于神的仆人,正如朝著天國長途跋涉的前進。

假如我們以世間為逆旅,那么我們應該用人間的幸福,使之成為旅行的幫助,而不是旅行的障礙。

因此,保羅所勸告我們的不是沒有理由,他說:“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 (林前七30-31)。

這是一個困難的問題,容易陷入兩种極端之一,所以我們當努力走在正路上,避免走入極端。

有些在某些方面很整洁的人,他們覺得對放縱与奢侈若不加節制,必將流于極端的放肆。

為糾正這种過失起見,他們主張人們在物質的享受上,不應超過生活上所必須的。

這种忠告的動机是很好的,但未免過于苛刻。

因為他們在良心上所加的約束,比主在圣經中所規定的還要嚴格,這是嚴重的錯誤。

他們所謂必須范圍之內的限制,即是在每樁事的可能范圍內加以禁戒。

根据他們這种說法,除了干面包和清水以外,其他的食物都不算是合法的了。

另有一些人,如靠底比斯城(尼羅河上游)的克雷特(Crates the Thebes)等,對節約更加澈底。他把自己的財寶丟入海中,以為若不把財寶毀滅,財寶就將毀滅了他。

在另一方面,現在有許多人替他們自己在物質生活上的過分享受尋找借囗,他們放縱肉體情欲。

這等人以為這是自由,不應加以限制,可由每一個人自己的良心看為适宜的隨心所欲。這是我們所不能承認的。

我們承認在這樁事上,若要以固定或立竿見影的規則約束別人的良心,誠然是不妥當,也是不可能的。

然而,圣經對于物質生活的享用既有一般的規定,我們就該遵照圣經所指示的而行。

二、屬世之物乃神所賜。

我們應當考慮的首要原則,就是使用神的恩賜并不算錯。

神為我們所創造的一切,是為我們的利益,不是為損害我們。

因此,凡遵守這原則的人,其所行必屬正當。

例如,我們思考神為什么創造各种食物,我們就知道神不但是為了我們的需要,也是為了我們的快樂与享受。

又比方在衣著方面,神不但是因為我們有此需要而施予,也是為了維持禮節和威儀。

花草、樹木、蔬果,除了實際的效用外,神為叫我們喜樂,也供給了清香美味。

假如不是如此,詩篇的作者不會把這等事當作神的祝福,“得酒能悅人心,得油能潤人面“(詩一O四15)。而圣經也不會說,神之所以把這些享受賜給人,是由于神的仁慈。

万物的自然性也指示了人們可以在某种目的和范圍內,合法地加以利用。

主使花有美麗的顏色和芬芳的香气,豈不是要我們有耳目的享受嗎?

在各种不同的顏色中,神豈不加以區別,叫有些顏色比其他顏色更可愛嗎?

神豈不是使金銀、象牙,和大理石比其他的金屬或石塊更貴重嗎?

總之,神所創造的一切,豈不是除了需要以外,還叫我們欣賞其价值嗎?

 

三、真正感恩將使我們不致濫用神恩。

 

所以我們不要相信那無人性的哲學,以為除了需要之外,不許我們對一切被造之物有其他的欣賞。

這不但剝奪了我們對神恩慈合法的享受,而且破坏了我們的感覺,叫我們成為無感覺、麻木不仁的木頭。

但在另一方面,我們也反對放縱肉體的私欲,如果我們對情欲不加限制,就將逾矩。

我們知道,有些人是主張放縱的,他們借囗自由、肆行無忌。

所以首先要注意的是,万物是為我們造的,為的是要叫我們認識及承認那位創造者,并以感謝之心記念神的仁慈。

假如,你過分享受隹肴美酒,以致腦滿腸肥,不能履行敬拜神以及自己的任務,那還有什么感謝之可言呢?

假如你放縱情欲,內心污穢,不能分別什么是對的,和什么是有道德的,這還算得是對神恩之答謝嗎?

假如我們夸耀自己的服飾,鄙視別人的衣服,我們對神所賜的還能算是知道感恩嗎?

如果我們因衣服華美,而流于淫蕩,如果我們一心只注意服飾的華麗,這算是在生活上承認神嗎?

許多人沉迷逸樂,心為形役。

許多人嗜好金銀花石圖畫等物,甚至使之成為雕刻和繪畫的偶像來崇拜。

這一般人溺于色香美味,對一切屬靈的事都不感興趣了。

在其他事上也有同樣的情形。因此,我們須受這原則的限制,以免濫用神的恩典。

且須遵行保羅所給我們的教訓:“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欲“(羅十三14)。若使人有過分的自由,他們往往就不知節制了。

 

四、生活要有節制。

 

感謝神恩最正确及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輕視今生,默想天國的永生。由此可以推出兩個規則:

第一是按照保羅的指示:“從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的“(林前七29-31)。第二,我們要安貧樂道,以中庸之道來享受人生之丰富。

 

保羅吩咐我們,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的,不但在飲食方面要節制,在衣服起居一切陳設方面,都不可有驕奢浮華的气習,凡有損于靈性生活与天國生活的思想,都要摒除。

伽妥(Cato)曾說過:“凡重視肉體逸樂的,必輕視道德。“又有一句古諺說:“凡只注重肉體的,不免忽視靈魂。“

所以一個信徒對身外之物的享受,雖不必受一定的限制,但有一個原則是他們必須遵守的,即是:他們不可放縱,當戒絕一切奢侈浮華。反之,要隨時警惕,竭力遠避一切的浮華,以及虛榮的展示。

我們當特別留意,免得主所賜給我們有益于生活上的任何事,成為我們的障礙(林前七29-31)。

 

五、忍耐自守。

 

第二個原則是,境況不隹的人應該安貧,以免為奢侈所苦。凡能遵守這一道理的,在主的學校中可算是有造詣的人,若未達到這造詣的人,就難證明是基督的門徒。

 

因為凡對塵世事物存有奢侈的人,必招致許多邪惡,一個人不能安于貧乏,在富裕的生活中就表明相反的情感。這意思是說:一個人若以破舊的衣服為恥,就必然以華麗的衣服為榮。

凡鄙視菲薄飲食,而以得不到珍??為苦惱的人,若能得到的話,總不免過分地享用。凡不安于惡劣環境中的人,一旦有了尊貴的地位,即不能免除驕傲夸大的毛病。

所以凡屬誠實的信徒,應該虛心學習使徒的榜樣,“或飽足,或飢餓,或有余,或缺乏“,都能處之泰然(三腓四12)。

關于怎樣使用世上財物,圣經還有第三個原則,這當我們討論克己的教訓時,已經大略說明。

神以仁慈賜給我們一切財物,是為了我們的益處,好像是委托我們照料一般,將來會有算帳的一日。

“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路十六2),這一句警告,是我們時常應當牢記在心的。

還要記得,那位要求交代這一筆帳的是誰。

就是那喜歡節約、儉朴,和謙讓的神。

神厭惡驕矜、粉飾,和一切虛榮。

神只關心那些与愛有關的幸福。

神曾親囗譴責那些使人心腐化和妨害正當認識的一切逸樂的人。

 

六、要忠于神的召呼。

 

最后,主吩咐我們每一個人,在一生的行為中,須忠于自己的職務。

因神知道人心浮蕩,貪得無厭,游移不定,內心是何等的彷徨。

為避免我們因自己的愚妄而卷入紛亂的旋渦,神在每一個人的不同環境中,分配不同的職務。

神以屬天呼召划定每一個人的職責,這一种划定是沒有人能逾越的。

所以每一個人的生活范圍,都是主所安排的,叫他不致于在一生的歷程中漂泊無定。

這种划分是必要的。在神眼中,我們的一切行動都是按照這划分來估計的,往往与人的理性或哲學所判斷的完全不同。

即使是在哲學家眼中,沒有什么功業比把國家從暴虐中拯救出來更為光榮的了。

但天國的法官亦不准許個人刺殺暴君。

這樣的例子,我用不著一一舉出。如果我們知道主的呼召在各种民事上,是一切正常行為的原則和基礎,這就夠了。

凡藐視這個原則的,必不能在他的工作上适當地履行自己的責任。

一個人有時候也許能夠做些在世人看來是可稱贊的事,但在神面前卻不蒙悅納。

而且,在他生活的各部分中不能成為一致。

所以我們若能以上述原則為准繩,我們現在的生活必有最好的規范。

因為各人都不致于盲動,企圖反抗主的呼召,知道越出神所指定的范圍以外是不對的。

謙卑的人對自己的生活必表示滿足,對神所交与他的職責必不遺棄。

一個人若知道他在一切事上都有神的指引,即可減輕許多奔波、愁煩,和各种重負。若人人相信自己的職務是神所指派的,那么,官吏將以更愉快的心情執行任務。

家庭中的父親也必更安于他的本分。

如果人知道他的工作是神交付他的,大家必能以忍耐克服所遭遇的一切困難、不幸、失望和懮愁。

如果我們順服神的呼召,我們將得著特殊的安慰,因為只有我們順從自己所得的呼召,才能體會到:無論什么工作在神心目中都是有价值和重要的,也沒有所謂卑賤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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