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十八章和十七章顶好合为一章,而不分作两章。十八章一至三节是承先启后的,说到三件事:(一)列国被她邪淫大怒的酒倾倒了,只有在十七章说到(十七2)。(二)地上的客商因她奢华太过而发了财,只有在十八章说过(十八11、15)。(三)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则十七和十八章都有记载(十七2,十八9)。 十七至十八章有些处应更准确的翻译如下:(1)十七章一、五和十五节的「淫妇」当译作「妓女」。(2)十七章五节「奥秘哉大巴比伦」当译作「奥秘大巴比伦」。(3)十七章八和十一节「先前有」亦可作「先前在」。(4)十七章十一节「它也和那七位同列」当译作「它也是那七位中之一」。(5)十八章二节「巴比伦大城」当译作「巴比伦那大者」;十四章八节亦同。(6)十八章十四节「果子」原文是「熟果子」。 「巴比伦」三字是从「巴别」来的,记在创世记十至十一章,是宁录建造在示拿的一个城,他是靠自己的力量来保护自己的。「巴别塔」的起源,则记载在创世记十一章一至四节,后来神把他们分散到各地,并变乱了他们的语言,因此那城名叫巴别(创十一9)。「巴别」或者「巴比伦」乃是纷乱的意思。 巴别塔的原则是从地上造到天上。人造巴别塔是用砖头的。砖头和石头有一根本的不同,就是石头是神造的,砖头是人造的,是人的发明。凡打算用人的能力从地上通到天上去的,都是砖头。巴比伦所代表的,就是人能:是一个假冒的基督教,不让圣灵有权柄,不求圣灵的引导,而只凭人意在那里作一切的事工。亚干偷一件示拿衣服(即巴比伦)来装饰(书七21),在人前得荣耀。到新约时代,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用假冒的奉献来欺哄圣灵(徒五4),要在教会里得人的荣耀和地位,均是巴比伦的原则。 此外,巴别也是拜偶像的,是和神相反的。她越过越大,达到极盛时代——就是尼布甲尼撒时代。那时神因着以色列百姓的背逆,将他们交给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一日尼布甲尼撒作了一个梦,经过但以理的解梦,才明白原来他就是那巨大的金头,代表巴比伦极盛时代。后来玛代和波斯(是银臂所预表的)把巴比伦灭了,这城就荒废了。此后希腊(铜腹)灭了玛代、波斯,而罗马(铁腿)又灭了希腊。巴比伦是头一个帝国,罗马则是最后的一个,但这四国都是苦待犹太人的。前三国皆已过去了,惟独罗马国的影响力一直延续到现在,那十个脚指头还未显出来。巴比伦拜偶像最厉害,所以最恨恶犹太人,罗马亦然。 罗马不只是政治上一个大城,在宗教上也是一个中心。教会初期时代,在罗马的基督徒最多,但罗马又是最恨恶基督徒的。直至主后第四世纪康士坦丁入了基督教,他不只奖励人民入教,并接受其为国教;也就在此时,政治中心由罗马迁至康士坦丁堡,从此罗马服从康士坦丁的管理直到主后七百年。但当教皇利奥(Leo)于主后七百二十年,在康士坦丁召开会议时,判定拜偶像为异端,是不合法的;这遭致罗马的反对,竟进而与康士坦丁分裂。自此基督教分为东罗马教(希腊正教)与西罗马教(即今日的罗马天主教)。东罗马教越过越衰微,西罗马教反之越为发达。后来因罗马教掌权,忠心爱主的信徒很多被杀。 在十七至十八章预言到罗马教将来要有一空前的发达,势力大为伸张。等到敌基督起来,他不只要设立自己的像命令人拜,并要与附属于他的十王起来除灭罗马教。虽然罗马的宗教过去,但罗马的政治(罗马帝国)却还存在,并且罗马帝国要以地中海为中心,三年半后神才把罗马的政治废掉。 然而为何十七至十八章不明写罗马而写巴比伦呢?因为约翰那时是在罗马管辖之下,如果明指罗马,这本书就不得印行了。这并非因约翰怕明写,乃是圣灵有意隐藏;但圣灵又不愿人以为巴比伦不过就是历史上的巴比伦,所以在十七章五节说到: (一)「奥秘大巴比伦」,因为是奥秘的,所以必须用灵意解,不能按字面解。就如十一章八节若明写耶路撒冷,就要立遭犹太人的反对,所以用灵意的写法。 (二)不说巴比伦而说大巴比伦,可见这巴比伦比历史上的巴比伦更大。这样一读就知道这巴比伦不是旧日的巴比伦,乃是指罗马了。 启示录中的巴比伦就是罗马,其理由有三: (一)全世界只有一座城是建在七座山上,那就是罗马,因此历史上称罗马为七山之城,这完全符合十七章九节。 (二)十七章十节的「倾倒」是「不得善终」之意,果然有的皇帝是自杀,有的是被杀;约翰写本书时,在位的君王无疑是罗马的皇帝。 (三)除了罗马以外,没有第二国是管辖地上众王,而得以应验十七章八节的。 巴比伦与罗马的相合处至少有下面四点: (一)巴比伦是第一个攻入犹太圣地,并进入圣所的,罗马在其后也是如此。 (二)巴比伦意即纷乱,罗马本身也是纷乱。他们把教会和国家,教会和世界,法律和恩典,人的遗传和神的话,异教徒和基督徒,犹太教和基督教,神对教会的应许和神对犹太人的应许,属肉体的和属灵的,属地的和属天的,现今被弃绝的将来要得荣耀的都搀杂在一起。所以是一切混杂的中心,其混乱可说到了极点。 (三)古教父也认为罗马即巴比伦。特土良(Tertullan)曾说:「巴比伦就是罗马。」耶柔米(Jerome)曾说:「当我住在巴比伦,就是住在那个腥红淫妇的围墙里时,我有罗马的自由来写一本讲圣灵的书,献给那城里的一位监督。」奥古斯丁(Augustine)说:「巴比伦是一个已过的罗马,罗马是一个后来的巴比伦。」 (四)有几位罗马教出名的作者,比方:巴勒民(Robert Bellarmine)、巴若尼(Cesare Baronius)、柏恕(Jacques Bossuet),和胡格(Hug)等,也都承认巴比伦是指罗马。如巴勒民就说:「约翰写启示录时,每一次都以巴比伦指罗马。」〔注:戈怀德著《启示录详解》,一九二○年出版,第四四二页。〕 有一派人说:巴比伦不过是指罗马的政治,而不是指宗教说的。但这是一个错误,如果巴比伦仅指罗马的政治,就一次倾倒即可,同以十四章八节说到倾倒,十六章十九节又说到倾倒呢?并且前者的倾倒是在设立兽像之前,是在三年半前的事;后者的倾倒则是在倒第七碗时,是在设立兽像之后。所以这两节圣经必是指着巴比伦的两方面: 前者指罗马的宗教(巴比伦即混乱的意思,是宗教方面的),后者指罗马的政治(「罗马」的希伯来文意义,即「那个自高者」,是高抬自己,反对神的)。 奥秘的大巴比伦是指罗马的宗教,理由是: (一)「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十七1)。这妇人是指城说的;但罗马城未建造在众水之上(罗马城只有一条河),所以这妇人必定不是指罗马的政治说的。 (二)「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十七9)。罗马城是建在七座山上,既然历史上七山之城是指罗马城——即罗马的政治,这里的女人就不能是指罗马的政治了,因为城不能坐在城上,所以这女人必是指坐在罗马政治上的罗马宗教。 (三)「我看见她就大大的希奇」(十七6)。若果这女人是指罗马的政治,有何希奇呢?必定是指罗马的宗教说的才希奇(外教人逼迫基督徒不希奇,惟当罗马教逼迫基督徒才希奇)。 (四)十七章二节的「淫乱」在此是指道理方面,而非肉体方面说的;物质的城不能行淫乱,所以这里必定是指罗马的宗教。 (五)因着罗马的政治是辖管地上的君王,她自然不能与地上的君王行淫,所以十七章二节必定是指罗马的宗教。 另一方面巴比伦有时也是指罗马的政治,理由是: (一)十七章十六节的淫妇之结局是被兽(敌基督)和十角(附属十王)烧死。但在十八章八节却又说到神审判她,所以可知十七章十六节是指宗教的,十八章八节是指政治的。 (二)十八章七节说到「因她心里说,我坐了皇后的位。」可是在十七章十六节先说到女人已被敌基督和十王废掉,就十八章七节怎么还说她作了皇后呢?所以必定一是指罗马的宗教,一是指罗马的政治。 (三)十七章多用表号,而十八章的下半章差不多都是按字面说的;因此十七章的部分,天使须为约翰解释,因为是寓言;十八章下半不必解说,因不是表号。 (四)八章十三节说「祸哉!祸哉!祸哉!」三遍之后,刚好有三祸临到;十八章二节既说「倾倒了!倾倒了!」也是指两次的倾倒:一次必是罗马宗教的倾倒,另一次则为罗马政治的倾倒。 (五)本书一共有两个耶路撒冷(一是地上的,一是天上的);同样的,罗马也有两方面,一是政冶方面,一是宗教方面;罗马的政治与宗教有分别,但是不可分开。 综合而论:十七章的巴比伦就是指罗马天主教,而十八章的巴比伦是指将来要复兴的罗马帝国。 大妓女和所骑之兽(十七1-18) 十七章一节:「拿着七碗的七位天使中,有一位前来对我说,你到这里来,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刑罚指给你看。」 这是在倒七碗后的事。顶希奇!二十一章九节也是七碗中一位天使指示新妇给约翰看,与本节遥遥相对。淫妇未受审判前,神就不能将羔羊的妻指示给人看。「众水」指多民、多国和多方(十七15),这淫妇是坐在多民、多人、多国和多方之上;换言之,就是罗马国的势力遍及全世界。罗马教的人常自称为所有教会的母亲和管家。 神何以说她是妓女呢?因为她和世界往来调和。她把与圣徒的交通公开扩充到与世人交通。她所得着的是世俗的快乐与世界的荣耀,她变成了失味的盐。妓女乃指未经婚姻的手续而行淫的;淫妇则指已结了婚而行淫的。神说她是妓女,可见神从来不承认罗马教与基督发生过关系。妓女在未结婚之先就已行淫,同样罗马教也没有为基督保守她的贞洁。 她是一个「大」妓女,如果她遵守马太福音五至七章就不可能大,她只会在地上成功一个「小群」作见证说:世界是悖逆神的,基督要再来审判这世界。这个「大」正是主在马太福音十三章三十二节所预言的——芥菜种竟长大成为树,但在创世记一章十二节却说蔬菜和果树各从其类。「大妓女」是真大,罗马教皇是比皇帝还大,皇帝只能管人身体,教皇却管人灵魂,连皇帝的灵魂也被教皇所管,这不是教会在地上所当有的情形。 十七章二节:「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她淫乱的酒。」 请看: (一)罗马教为要讨地上君王的欢喜,只要他们肯受洗就给他们施洗。他们把基督的原则和神的圣经都贱卖了。 (二)他们把教会和国家弄成一样大小,他们把基督教变成罗马国教,生为罗马人就可以是一基督徒。本来教会比国家小,他们竟把教会弄成同国家一样大。 (三)他们使教会和政治联合。罗马教犯淫乱,最大的就是藉着皇帝和君王的力量把教会强加之于百姓。不只罗马如此,也有不少的国家也是如此,其结果只是造出一些有名无实的基督徒而已。 她和君王行淫是说她与他们直接发生关系;使地上的人喝她淫乱的酒,则是指她和地上的人是间接发生关系。「淫乱的酒」是异端的道理,她用异端的道理叫地上的人失去自主,变作糊涂。罗马教的道理,一方面教人作基督徒,只要出一点钱到神父面前认一认罪,就可得着赦免;另一方面并不教训人当有圣洁的生活,好让信徒仍享受世界的福乐。淫乱的酒醉了全世界的人,世人没有宗教不能过日子,而罗马教最迎合世界人的口味,一方面不顾属灵的实质,另一方面用宗教的种种仪式给人以情感的安慰,及将来的盼望。 罗马教已过是如此,将来还要更兴旺。像一九三○年代在中国的更正教信徒不过只有三、四十万,但罗马教的信徒却已达二百多万,并且罗马教徒至死仍是罗马教徒。在美国有几个大公会,曾有一年中一个教友都没有增加的记录,但罗马教却有几百万的会友加入。 十七章三节:「我被圣灵感动,天使带我到旷野去,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那兽有七头十角,遍体有亵渎的名号。」 「旷野」可按灵意解,因世界本是旷野(诗一○七33-34);亦可按字面解,因罗马城的近郊早已被称为「大理石旷野」(Marble Wilderness)。〔注:戈怀德著《启示录详解》,第四二八页。〕 「女人骑在兽上」就是罗马教和罗马帝国联合起来,由女人(罗马教)利用罗马帝国,不知作出多少坏事!例如县官得罪了神父,教皇就下令不许在该地礼拜堂举行弥撒,激动百姓反对县官。若有什么辣手事,罗马教不出面,都让罗马帝国出面。兽的势力有多大,她的势力就有多大,因她是骑在兽上。 「兽」是红色,龙也是红色,可见这兽是出于龙,也是像龙一样。 「亵渎的名号」与「亵渎的话」有别。「亵渎的名号」是把用于称呼神的来自称。罗马皇帝都是以神自命的。 十七章四节:「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用金子宝石珍珠为妆饰;手拿金杯,杯中盛满了可憎之物,就是她淫乱的污秽。」 「紫色」在罗马帝国是「权贵」的象徵,好像前清以「黄色」象徵权贵。罗马帝国元老院议员胸前必有一条紫色宽带,武士胸前也有一条紫色窄片,皇帝则穿紫色皇袍(好像中国皇帝登基)。「女人穿着紫色」是指她得着世上的荣耀(路十六19的富人也是穿紫色袍)。 紫色不是正色,乃是蓝色和红色调和而成的。蓝色是属天的,红色是属地的(创廿五30「以东」是红色意思,是属地的)。紫色是把天和地混合起来。 罗马教也顶注重红色。巴尼斯弟兄(Barnes)在他的注解里说:「在罗马所见最显著的是什么?是『红』。『红』是教皇和主教的特色,主教中有资格被选为教皇的,称为红衣主教——他们的衣、帽、袜和马车都是红的,教皇则连里衣及器具都是红的,每当教皇出来的时候,是把红的地毯一路铺过去,百姓则用红色的结彩来欢迎。他的卫队,四分之三都是穿红色的制服。 「金子、宝石、珍珠」都是预表神的真理。但罗马教却把这些都镶配在外表,所以在神看来不过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金子、宝石和珍珠按字面解亦有意思。参彼前三3;提前二9。)难得有人有这么多的金子、宝石、珍珠,像罗马那样。举一例:教皇有一颗金钢钻,值八十三万三千英镑,叫作客汝金钢钻(Krugger Diamond)。 「手拿金杯,杯中盛满了可憎之物。」这女人头上无冠冕,因她不是皇帝;手中无杖,因她没有属世权柄。「杯中盛满了可憎之物」,是指她诱惑人的一种势力。她的得逞,并非因她有何直接权力,乃是施行引诱的手腕。所有读圣经的人都知道,可憎之物就是偶像。「可憎」这字在全部圣经里都是指着偶像说的(代下卅三2;结二十8;申七26)。 罗马帝国有一金属牌,上面即刻着一个女人手拿金杯,杯底下写着「坐在宇宙之上」。可见罗马人不期而然的承认这女人是指罗马教。 十七章五节:「在她额上有名写着说:奥秘哉!大巴比伦,作世上的淫妇(应作妓女)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 既是一个奥秘,而这奥秘又写在额上(是人可见的),这就是说,你如果有眼睛,你就能看出这奥秘的意思。 神只承认耶路撒冷是他治理全地的中心(政治的),也是人敬拜神的中心(宗教的)。罗马教的错误,乃在宣告神设立她代替了耶路撒冷,以致罗马成了政治与宗教的中心。她把耶路撒冷在千年国度的地位挪到今天来。 「世上的妓女」虽然不就是「大妓女」,但要问她们是不是从罗马教而出。小妓女必是一种的国立教会。安立甘会是英国的国教,所以安立甘会(在英国以外则称圣公会)必是一个小妓女。在英国管理安立甘会的监督长必须由皇帝设立,控告监督长也必须呈到皇帝那里去。同时,教会若要规定某一种的仪式,必须由议院通过,教会始能执行。 不只国教(教会制度均模仿或承袭罗马教)是个小妓女,凡一切与世界联合的教会(行为败坏像罗马教的)也是一个小妓女(比方所谓「教友」,并非以重生得救为标准,只要他肯捐钱就可以作教友。又如领圣餐,不问其得救否,只看是否已收他作教友而定。此外如经过婴儿洗礼的也变成教友;青年会的契友也算作教友等,这些都是妓女的行为)。 「一切可憎之物的母」,「可憎之物」在旧约都是指偶像说的(申七25-26)。罗马教是出名拜偶像的,她拜玛利亚、天使、使徒和圣徒等。她之所以与康士坦丁分开,就是因她要拜偶像。 十七章六节:「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我看见她,就大大的希奇。」 这告诉我们,这女人从前所作的,将来还要再作,并且要作得更厉害,更凶。要注意!这女人没有「流」圣徒的血和「流」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里只说她「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可见她并非亲手杀人,就如同未得救前的保罗因司提反受害而欢喜。罗马教从不亲手杀人,都是藉着罗马帝国的权势去杀人。发动的是她,但是直接迫害基督徒的是罗马帝国。 罗马教中出名的圣阿奎纳斯(St. Thomas Aquinas)说:如果有一个人相信了异端,经第二次劝诫后,就得把她交给属世的官员来毁灭他。其后罗马教廷公开承认他的话乃是直接受圣灵默示的。一八九五年教皇宣布:如果暗杀一个更正教徒,就能赎他暗杀一个罗马教徒的罪。另一位教皇更颁一律令:一切奉神甫命令去杀人的,都不算杀人罪。 「圣徒」在此兼指犹太人说的,将来犹太人必受罗马教的迫害;一切为耶稣作见证的人,也必如此受迫害。 约翰所以希奇,是因逼迫基督徒的,竟公开自称是信基督的。以信基督自命的人竟迫害基督教徒,怎么不希奇呢!自一五四○年,罗马耶稣会(Jesuit)设立以来,在罗马一个地方就杀死更正信徒一百九十万人以上。实在说,信徒死在罗马教底下的人,超过死在罗马帝国底下的人。〔注:参考佛克斯(Fox)所著的《殉道者》(Martyrs)。〕 十七章一节至七节是约翰看见的异象,八节起则是天使解说异象,所以八至十三节应按字面解。 十七章七节:「天使对我说,你为什么希奇呢?我要将这女人和驮着她的那七头十角兽的奥秘告诉你。」 这说明了天使要将七头十角的奥秘告诉约翰。 十七章八节:「你所看见的兽,先前有,如今没有;将要从无底坑里上来,又要归于沉沦。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就必希奇。」 天使告诉约翰所看见的兽有四段历史:(1)先前在,(2)如今不在,(3)将要从无底坑上来,(4)又要归于沉沦。 本书前述的兽,一是指罗马帝国,一是指敌基督。在此是指一个人,不是指罗马帝国。理由如下: (一)这兽是先前在。罗马帝国怎么是亡在约翰的时代前呢? (二)这兽是如今没有。在约翰的时代,怎能说没有罗马帝国呢? (三)这兽是从无底坑上来的。无底坑是禁关灵的地方,怎能说罗马帝国是从无底坑上来的呢? (四)这兽既是又要归于沉沦的,怎能说罗马帝国将来要下地狱呢? 这里的兽既不是指罗马帝国说的,所以必定是指敌基督说的。 「先前有」,可见它是在约翰之先曾经在世界生活过的一个人。 「如今没有」,就是当约翰时,它已经死了,不在世界。「没有」的意思在创世记四十二章三十六至三十八节是指死了。 「将来要从无底坑上来」,可见它现在不在世上,而在无底坑里。它「将要从无底坑上来」,是说它将来要复活。 「又要归于沉沦」,是指它虽会复活来到世上,但不能永久在世上,不能永远掌权,它的结局是下火湖(见本书十九章二十节和二十二章十节之注解)。 它先前在,如今不在,将来还要在,是假冒神的「昔在、今在、以后永在」。 人们「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就必希奇」的结果是来拜兽(见十三12)。惟独神所拣选的人,才能蒙神保守脱离试探,就是名字记在生命册上的人,才能被神保守不拜兽。 十七章九节:「智慧的心在此可以思想,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 十三章十八节也有同样的话,不过在那里「智慧的心」所知道的,是兽的「数目」;而本节「智慧的心」所知道的,乃是兽的「头」。这七头有两个意思:一、指地方;二、指人,详述如下: (一)按「地方」说:「七头」是七座山。山是地的头,也是有势力的意思(民廿一20;耶廿二6;摩一2-3)。 吴渥斯博士(Dr. Woodworth)说:「在约翰时代,罗马是称为『七山之城』。」许多罗马的古诗,都称罗马为「七山之城」。还有人指出,自约翰以后五百年来,罗马诗人都异口同声称罗马是「七山之城」。罗马帝国的金稗刻看一个女人坐在七山之上。再者,罗马皇帝伟士霸(Vespasian)时代的钱币,上端印看建在七山之上的罗马城,下面则是两个被狼所养育的人(Romulus' Remus)」,前面有泰伯河。〔注:参戈怀德著《启示录详解》,一九二○年版,第四四二页。〕 诗人豪瑞期(Horace)写道:「诸神以恩慈看顾这七座山。」另一诗人提伯勒(Tibullus)也写道:「你们这些牛来这七山上吃草吧。」 七山之名如下: 1.Aventine、2.Esquiline、3.Coelian、4.Capitoline、5.Palatine、6.Quirinal、7.Viminal。 (二)指着「人」说,则「七头」又是七位王,因王是人民的头。如同山为地的头是同时存在,且存留下去的,则人民的头虽是暂时的,也是继续不断的,是一个过世,一位再继任。以赛亚书七章八至九节最可表明这双重作头的例子——同时作地和人的头:「亚兰的首城是大马色,大马色的首领是利汛」。首城与首领的原文均是「头」,所以头的意思,一面指京城说的,一面又是指人说的。 十七章十节:「人是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 弟兄会的某些解经家认为七王是指七种政体,这是不合解经原则的,理由如下: (一)因七王之意义已由天使自己解释,不能另加解释。 (二)圣经从来没有把一个王用来代表政治的,就是外教人的著作也无此说。 (三)王已经是一种政体的表明(王可代表专制或君主立宪的政体),每一个王怎能再代表其他的政体呢? (四)虽然有人分析出罗马帝国有七种政体,但这里的七王是承继不断为王的,而罗马帝国的七种政体不是承继不断的,乃是断断续续的。 (五)若七王是指七种政体,那十王是指什么说的呢?岂非十王也代表十种政体吗?若这样讲,罗马岂不是有了十七种政体么? (六)十七章九节既说女人是坐在七座山之上,则每一座都是山,不会有些座是山,有些座不是。同理,这七王必然都是君王。 (七)圣经里所用的「头」字,通常是指人说的。但以理书七章六节的「四头」是指「四王」,并非指四种政体,何以在启示录反说七王是七种政体呢? (八)若说王是指政体,则基督徒皇帝(如康士坦丁大帝)也应被算为一种政体;但本书十二章三节的「七头」是长在龙身上,说出一切的头都是属乎撒但。所以怎能说基督教也是属乎撒但的呢? 或有人批评道:罗马共有十二位该撒,而约翰时代的多米田已是第十二位该撒,怎能说罗马只有七王呢?我们则可以反问启示录二至三章里怎么只说到七个教会呢?当然是以这七个教会代表所有教会。 或也有人问说,即使可接受从罗马历史中找出七个皇帝来作代表的解法,但如何知这七王是十二该撒中的那几位呢?我们可以根据下面几点找出来: (一)十三章一节说:「七头上有亵渎的名号」,所以这七王必都以神自命,叫人拜他们如拜神一样。 (二)十七章十节的「倾倒」是指「不得善终」的意思(参士三5;撒下一19、25、27),所以这七位王都是不得善终的。在约翰之前已有五位王:1.犹留(Julius Caesar),2.提庇留(Tiberius),3.克提鸠来(Catigula),「革老丢(Claudius),和5.尼罗(Nero)都是以神自许,命令人们拜他们像拜神一样的,他们的结局不是自杀就是被篡杀的。 多米田(Domitian)则是第六位,在约翰时还在,他也以神自命,并且被人杀死。 第七位就是那「一位还没有到」的。圣经没有告诉我们第七位王会在第六位王后多久才出现,只说到这第七位王在地上不过暂时存留(十七10),后来要被杀死(十七10,十三3、14)。第六位与第七位王所间隔的时间是让宗教的罗马来掌权。而一至五位,以及七至八位都是由政治的罗马来掌权。因此现在是以宗教的罗马来代替政治的罗马掌权。 当西底家被巴比伦掳去后,空了一段时间,以色列一直没有王直到基督的降生。照样,罗马亡国后,也将空一段时间,敌基督才生出来。 敌基督来时,全世界必都已经预备好,所以敌基督者一上台,就能在三年半之内作出许多事,因为第七位王早已预备好了。 十七章十一节:「那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就是第八位。它也和那七位同列,并且归于沉沦。」 这一节要与本章第八节比较着读,八节讲到兽的历史分为四段,而本节讲到兽的历史也是四段,即(1)先前在,(2)如今不在,(3)它也是那七位中之一,(4)将来归于沉沦。 既然本章十一节第一、二和四段的历史特点与八节的第一、二和四段完全相合,则十一节的第三段自然与八节的第三段相呼应,所以它必定将从无底坑里上来。 这里一面说它是第八位,又是七位中之一;另一面又说它是从无底坑上来的,所以它必定是七位中之一位复活后作第八位的。 到底它是七位中的那一位呢? (一)它不是第七位,因为第七位是还没有来到世界过的(10节),而这兽是先前在过世界的(8节)。 (二)它也不是第六位,因为第六位在约翰时代还在世界。而当约翰在世时,这兽并不在世界(11节)。 它既不是第七位,又不是第六位,就必是前五位中之一。它到底是五位中那一位呢?从十三章十八节,我们确知它是尼罗了。 第八节告诉我们:将来敌基督在地上的地位是如何。而十一节则告诉:敌基督的王朝地位是如何。 第七位是作敌基督的先锋,第八位是藉第七位的身体还魂。「八」是复活的数目,但它的复活与主的复活不同,主是自己复活,它是藉尸还魂的复活。 主在世上,犹太人拣选活的该撒,不要活的基督。就是基督复活后,人还是不接受。将来敌基督是一位该撒的复活,则人们将又要拣选这复活的该撒,而弃绝复活的基督。 十七章十二节:「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 「七头」是七王,「十角」也是十王,但头与角有分别: (一)角是生在头上,所以角必定比较小。头是指整个的罗马,角不过是罗马一个分封的王,就是罗马帝国附庸之王。 (二)头,一时只有一个,是继承为王的;角,是同时作王的,即同时可有十角,是同时作王掌权的。(三)七头中只有一位还没有出现,而十角都还没有出现。「他们还没有得国」,是指在约翰时代还没有得国。这十位要与第八位同时得权柄。 有许多人说,十王是指十个国度说的,这是不准确的,理由如下: (一)因为十王的事天使已作解释,不能再有其他解释。 (二)本章十二节和十七节的「王」,若改为「国度」,读起来不成话。 (三)兽既是一个「人」,所以十王也必是「人」。 这十王与地上的君王是不同的,因为: (一)地上的君王,在这十王未来之先,已早在地上,但当十王在位时他们仍在。 (二)地上的君王始终与大妓女有联络,但十王从未与大妓女联络过,并且大妓女最后是被十王灭掉的(16节)。 十七章十三节:「他们同心合意,将自己的能力权柄给那兽。」 「他们」指十王。有人说兽是指教皇,断无此理,因从来没有十王把权柄给教皇的事。另有人说兽是罗马的一位皇帝,亦无此理,因从来没有十王将权柄交给罗马的一位皇帝的。 十王所以把能力权柄给兽是因:1.见兽从死复活,是一超然的人。2.见邪灵惊人的工作。基督死而复活后,圣灵就降临建立了教会。敌基督从死复活后,那邪灵也模仿之,叫十王把能力权柄交给兽。 十七章十四节:「他们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避他们,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同着羔羊的,就是蒙召被选有忠心的,也必得胜。」 按记载次序来看,是先说本节,后说十六节,但按时间的次序来看,十六节是发生在十四节之先。十九章十一节是细说十七章十四节的争战,而争战的过程是记在十九章十一至二十一节。虽然有许多人是跟随羔羊的,但得胜的是羔羊自己——是他口中出来的利剑胜过仇敌,并将它踹在脚下,而非靠着跟随者。羔羊能胜过仇敌,并非靠着能力,乃是靠着权柄。他得胜,是因他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是权柄,并非任何能力。 同着羔羊的有三种人:(1)蒙召的,(2)被选的,和(3)有忠心的,这三等人与大妓女是对峙的。跟着羔羊的,必须是蒙召的。蒙召是神凭着自己的定规来召我们。本来拣选都是在蒙召之先,但这里的被选是在蒙召之后,可见这是在信徒中的拣选。主说蒙召的人多,被选的人少,就是这里的次序。诗篇八十九篇十九节可以讲明此意。以色列人已经是蒙拣选的,而由以色列人中又拣选出大卫来,这可见得救的是一班(蒙召的都得救),得胜的又是一班(合神心意的人)。跟着羔羊的人,不只是蒙召被选,并且是忠心的。「忠心」是不顾自己,惟独体贴王心意的。 十七章十五节:「天使又对我说,你所看见那淫妇坐的众水,就是多民、多人、多国、多方。」 这一节解释「水」的意义。因妓女是奥秘,是表号,是不按字面解的。我们若以基督为满足,就不会坐在众水上。如把圣徒的交通弄成公开与世界交通,就是坐在众水之上了。 本书说女人坐在三个地方: (一)坐在兽上(3节)。就是说她与罗马帝国联合。 (二)坐在七山上(9节)。是说她以罗马为中心。 (三)坐在众水上(15节)。是说她的势力达于全世界。 为什么有时称她作「妓女」,又时又称她作「女人」呢?用女人一辞是指她与罗马的关系说的;而妓女则指她和基督之间的关系。说到政治方面的关系,她是个女人;说到宗教方面的关系,她是个妓女。 十七章十六节:「你所看见的那十角与兽,必恨这淫妇,使她冷落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 十角和兽是恨妓女,不是恨女人。因女人——罗马城——是他们的国度(17-18节)。但他们恨这妓女,是因这妓女在名称上还是属乎基督的。 这兽在本书,一是指罗马:一是指敌基督。在此是指敌基督说的。我们已知道敌基督就是尼罗从死里复活。他从前在世时是最逼迫基督徒的,他复活了,岂容他的罗马变为属基督的,所以他的当务之急,就是除灭那大妓女。他恨大妓女的原因有下: (一)因妓女的行为太恶劣。世人的良心虽未蒙神光照,但他们也看不惯罗马教行为。如饼经神甫祝福过就真变成主的身体,圣经惟神甫能读,犯了罪要向神告解,异端裁判所把异教徒递送官刑,滥售赦罪符等。此外还有许多卑鄙和诡诈的作法,外教人都看不过。 (二)因她的好。罗马教也有不少的真理:如神是三而一的神,耶稣是神的儿子,是童贞女生的。她也承认主的死、主的复活和主的升天等。她的名称,仍是属乎基督的,所以他们恨她。 他们对付她的法子: 1.使她冷落。「冷落」可译作「荒凉」;可能教皇所住的梵谛冈要变为荒凉之所。 2.使她赤身。按字面解,大约使她在物质上损失;按灵意解,大约是揭露她的秘密。 3.吃她的肉。按字面讲,就是吃她的肉;按灵意讲,也许是杀死她们的大人物,或是杀死那些罗马教徒。 4.用火将她烧尽。按字面解就够了。 地上的君王和她是好朋友,但见她遭难,不过为她悲哀叹息,并不出来帮助她(十八9-10)。第七位王也是她的朋友,但不过是暂时的,也不能帮助她(十七10),敌基督却成为她的大仇敌。 十七章十七节:「因为神使诸王同心合意遵行他的旨意,把自己的国给那兽,直等到神的话都应验了。」 这大约是在除掉妓女之后的事,此时,好像是敌基督的国降临的时候。 十七章十八节:「你所看见的那女人,就是管辖地上众王的大城。」 女人在此是指罗马说的,因在约翰时,惟独罗马是管地上众王的大城。 物质的巴比伦(政治的巴比伦)(十八1-24) 十八章一节:「此后,我看见另有一位大有权柄的天使从天降下,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 这一位就是基督自己,除此以外,无人能有此大权柄,也无人能使地因他的荣耀发光。 十八章二节:「他大声喊着说:巴比伦大城倾倒了,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雀鸟的巢穴。」 这时,藉着兽与十角,神已毁灭了罗马教(十七16),现在神自己要来灭罗马城,所以如此大宣告。这件事在旧约已预言过(见赛十三21,其中「野山羊」于七十士译本作「鬼魔」,另见赛卅四13、15,这里的光景虽说以东,但与启十八2很相像)。 这里的「巴比伦」是指将复兴的罗马政权,即政治的巴比伦,有利于十七章宗教的巴比伦。 十八章三节:「因为列国都被她邪淫大怒的酒倾倒了;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地上的客商因她奢华太过就发了财。」 这里说三件事:(一)列国:被她那邪淫、大怒的酒倾倒了(十七2),这特别指罗马宗教的那一部分说的。 (二)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十七2,十八9),这说明与罗马的宗教和城均有分之。 (三)地上的客商:因她奢华太过就发了财(十八15),这特别指与罗马的商业有分。 十八章三节末句,是神对于商业的看法。在新天新地里,大概再无商业。这里的商业所以发达,是因为奢华;这些商人主要为满足人的奢华,及本身的利益,所以在神看来就不是可称许的行业。 十八章四节:「我人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我的民哪,你们要从那城出来,免得与她一同有罪,受她所受的灾殃。」 「城」指罗马城,也指罗马的宗教。神倒了第七碗,随即有闪电、地震等(十六17-18)。接着神即想起巴比伦大城来,就有大冰雹降下(十六19、21)。十七章告诉我们巴比伦就是那大妓女,因她额上有名写着奥秘大巴比伦。此外也将她过去的历史,将来敌基督的出来,并她的结局告诉我们。十八章则告诉我们,大巴比伦要倾倒。 「从那城出来」,这命令虽在此时才下达,但系针对在本章五节的大巴比伦之内的人说的,因在罗马教里也有真正属于主的人。 十八章五节:「因她的罪恶滔天,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 本节与十六章十九节正相合,均说到神想起了大巴比伦,十七章是专讲宗教的那一部分要被除灭,十八章是讲整个大巴比伦要被神除灭。 神每一次想起一件罪,就立刻有刑罚。神要记就记得顶清楚,神忘记也忘记得顶干净。 十八章六节:「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按她所行的加倍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的调给她喝。」 基本上,这是应验罗马书二章六至九节的话,但是此地的「加倍」不是与罗马书二章六至九节中「按他们所行的报应他们」相冲突了吗?这也许是因着巴比伦包含了宗教与政治的两个层面吧! 「用她调酒的杯」,将来神审判罗马城,也因罗马宗教方面的罪恶。 十八章七节:「她怎样荣耀自己,怎样奢华,也当叫她照样痛苦悲哀;因她心里说:我坐了皇后的位,并不是寡妇,决不至于悲哀。」 教会本不是荣耀自己,乃是荣耀基督。但罗马教适行其反,并且奢华。 十八章八节:「所以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要一齐来到,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她又要被火烧尽了,因为审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 因有痛苦,才致悲哀。所以神给她痛苦,叫她悲哀。 「主神」是旧约的名字,表示神又回到旧约的地位。 十八章九节:「地上的君王,素来与她行淫一同奢华的,看见烧她的烟,就必为她哭泣哀号。」 地上的君王,并无力帮助女人,因为这是神作的,他们毫无办法。十七章十六节是妓女被烧,十八章九节是这城被烧。 十八章十节:「因怕她的痛苦,就远远的站着说:哀哉!哀哉!巴比伦大城,坚固的城啊!一时之间你的刑罚就来到了。」 「哀哉!哀哉!」这一次是君王说的。(本章三次说「哀哉!哀哉!」:十八10、16、18。) 十八章十一节:「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 有许多人说,按地理位置来看,罗马并不能成为商业中心。但请注意十八章十一节所说的,这城并非进出口的中心,他们除了买进以外,并不卖出什么,因敌基督住在那里,要极其奢华,所以如此。 十八章十二至十三节:「这货物就是金、银、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绸子、朱红色料、各样香水、各样象牙的器皿、各样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汉白玉的器皿、并肉桂、豆蔻、香料、香膏、乳香、酒、油、细面、麦子、牛、羊、车、马、和奴仆、人口。」 共有七种货物: (1)珍宝,(2)衣料,(3)用器,(4)香料,(5)美味食品,(6)牛羊马车,(7)奴仆人口。「奴仆、人口」可以译作「身体、灵魂」,有一出名的话说:巴比伦所守的,第一是金子,末了是灵魂。 十八章十四节:「巴比伦哪!你所介爱的果子离开了你。你一切的珍馐美味,和华美的物件,也从你中间毁灭,决不能再见了。」 这是对罗马城说的,讲到她的过去。 十八章十五至十六节:「贩卖这些货物,藉着她发了财的客商,因怕她的痛苦,就远远的站着哭泣悲哀说:哀哉!哀哉!这大城阿!素常穿着细麻、紫色、朱红色的衣服,又用金子、宝石、和珍珠为妆饰。」 本节的「哀哉、哀哉」是客商说的,与十七章四节比较,前后正相合。 十八章十七节:「一时之间,这么大的富厚就归于无有了。凡船主、和坐船往各处去的,并众水手,连所有靠海为业的,都远远的站着。」 「一时之间……归于无有了」,是连着上句的。 十八章十八至十九节:「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说:有何城能比这大城呢?他们又把尘土撒在头上,哭泣悲哀,喊着说:哀哉!哀哉!这大城阿!凡有船在海中的,都因她的珍宝成了富足,她在一时之间就成了荒场。」 「哀哉、哀哉」,这一次是船主、乘客并水手说的。 「一时之间」在本书说过三次: 1.君王说的(10节),2.客商说的(17节),3.船主、水手和乘客说的(19节)。 十八章二十节:「天哪!众圣徒、众使徒、众先知啊!你们都要因她欢喜,因为神已经在她身上伸了你们的冤。」 「圣徒」与「先知」可能包括新旧的圣徒与先知。 十八章二十一节:「有一位大力的天使举起一块石头,好像大磨石,扔在海里说:巴比伦大城,也必这样猛力的被扔下去,决不能再见了。」 神如何灭巴比伦虽不知道,但十六章十九节说神想起大巴比伦来,正是在大地震发生之时,所以也许是用地震灭的。有地震必有火,所以地上的君王、客商等,远见烧灭的烟,但不能进前援救(9节)。 十八章二十二至二十四节:「弹琴、作乐、吹笛、吹号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各行手艺人在你中间决不能再遇见,推磨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灯光在你中间决不能再照耀,你的客商原来是地上的尊贵人,万国也被你的邪术迷惑了。先知和圣徒,并地上一切被杀之人的血,都在这城里看见了。」 「不再」用了六次,二十三节后半至二十四节说到神审判巴比伦有三个原因(罪): (一)地上的客商都是地上的尊贵人,专讲究奢华。 (二)万国被她的邪术迷惑了,引诱人一同背叛。 (三)一切被杀之人的血——杀害众圣徒和众先知,都在这城里看见了。 今世商业的错误,并不是均衡供需,乃是诱惑人,所以是恶。「邪术」是交鬼的事,将来交鬼的事,也许以罗马为中心,流人的血,也是罗马最厉害。 天上的赞美(十九1-6) 十九章一至六节更合适归入第十八章。 十九章一节:「此后,我听见好像群众在天上大声说,哈利路亚,救恩、荣耀、权能,都属乎我们的神。」 本节发生在巴比伦完全灭了之后,「群众」包括所有得救的人,不只是恩典时代得救的人。 「哈利路亚」宜译「阿利路亚」,这是希腊话,意思是赞美主。「阿利路亚」是因救恩、荣耀和权能现在都到了。 十九章二节:「他的判断是真实公义的,因他判断那用淫行败坏世界的大淫妇,并且向淫妇讨流仆人血的罪,给他们伸冤。」 「他的判断是真实公义」,与十五章三节「义哉!诚哉」相合。「真实」是说按着实在情形而审判;「公义」是方法合式。底下引伸神审判罗马的宗教方面(大妓女)来证明神是公义的。 十九章三节:「又说:哈利路亚。烧淫妇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 他们的刑罚是直到永永远远的。 十九章四节:「那二十四位长老与四活物,就俯伏敬拜坐宝座的神,说:阿们、哈利路亚。」 这是圣经末了一次提到二十四长老和四活物。天上的群众先说「阿利路亚」(十九1),然后二十四长老与四活物就和他们和声:「阿们!阿利路亚」,可见他们是与天上的群众有别的。再者,这天上的群众既说到救恩、荣耀和权能等,可见教会是包括在内,但二十四长老却不是代表教会。此后不再提二十四长老,是因他们此时退职了。 十九章五节:「有声音从宝座出来说:神的众仆人哪,凡敬畏他的,无论大小,都要赞美我们的神。」 在启示录里,有一件事很特别的,就是天上的宣告。像「天上有声音说」、「有声音从宝座出来说」,都是天上的宣告。神说话的时刻,或是神说话的地方,皆是神所特别注重的。本节的宣告是因为:一面大淫妇已经受了审判,另一面眼看着羔羊婚娶的时候就要到了,所以宝座上宣告说:要赞美神。 此处是最末一次提到「宝座」(与白色大宝座有别)。「宝座」是在神的殿里的,现在只有殿,没有城。在新天新地时,只有城没有殿,所以此后不再提宝座了。 「声音」是主耶稣的声音,因五章六节说羔羊是「在宝座……之中的」。 「神的众仆人」指教会里的人说的,因本书是注重教会中个人在神面前的责任。 「敬畏他的」是犹太人及外邦人中一切敬畏神的。 「都要赞美我们的神」是主一直说的(来二12)。 十九章六节:「我听见好像群众的声音、众水的声音、大雷的声音,说哈利路亚。因为主我们的神、全能者,作王了。」 宝座上有声音宣告说:当赞美神,于是宇宙就发出许多的和声。因有一件特别的事要发生,就是「主我们的神、全能者,作王了」。「群众声」是多人的声音,「众水声」是继续的声音。 「大雷声」是威严的声音。 「作王了」原文是「已经作了王」,因「主全能者」是一直作王的,不过现在才显出来。 羔羊的婚娶与婚筵(十九7-10) 十九章七节:「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给他,因为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 我们赞美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神掌权了,所以说阿利路亚;另一是因为神在第一个永世里所定规的已经得着了,所以说阿利路亚。不管昨天今天有多少软弱的人,神定规要得着的——等到新妇预备好,基督就把圣洁没有瑕疵的教会献给自己,那一天必定能得到。 「新妇」到底是谁?在这里必定不是指教会说的,因为: (一)十九章一节的「群众」,包括了外邦和以色列所有得救的人,教会自然在内。第七节则是群众的宣告,教会也必然在内。在此新妇既被群众另外引述,所以是指一班特别的人。 (二)马太福音二十五章一节至十三节说到全教会,但独有五个聪明童女,乃是有资格赴筵席的。 (三)这新妇与保罗书信所说的不同。保罗所说的新妇是穿上基督的;而这里的新妇是穿着自己的义。保罗书信是看教会全体是基督的新妇;而启示录是将教会分开来看,是注重教会在神面前负责的方面。在保罗书信里,教会得蒙悦纳是靠着基督;而在启示录,教会得蒙悦纳是靠自己的行为。教会在保罗书信里,都是属乎基督的;而教会在启示录是被分作得救与得胜的两班人。 这里羔羊的新妇乃是得胜的信徒合成的。我们需回头看男孩子的原则:男孩子所作的,是代替教会全体作的。教会全体要等到新天新地才是新妇,要等到那一天才预备好。然而早一千年,得胜者即已先预备好,这就算作全体预备好了,所以能宣告说:妻子已经预备好了。 神现在是在圣殿里,群众赞美的声音也在圣殿里。到千年国度时,圣殿要渐渐失去其地位。在千年国度时得胜者在城里是作王,在圣殿中是作祭司(那时还有罪,所以仍有祭司)。但是在新天新地时,圣殿就要被取消了。 教会中有的得赴婚筵(比方五聪明童女),有的不能赴婚筵(五个愚拙童女)。 十九章八节:「就蒙恩得穿光明洁白的细麻衣,这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 新妇是新耶路撒冷的表号,「蒙恩得穿」表明作为奖赏赐给她,「光明」原文可译作「光彩」;衣服是白色的,这与十七章四节大妓女所穿相反。「洁白」照原文可译作「清洁」,与十七章十四节的「洁白」相同。 这里所说的新妇也预备好了,特别是指着妻子的衣服说的。从圣经中我们看到,基督徒有两件衣服:一件就是主耶稣,主耶稣是我们的衣服;一件就是这里所说的光明洁白的细麻衣。当我们到神面前去的时候,是主耶稣作我们的衣服,主耶稣是我们的义,我们穿上他到神面前去;这是我们所共有的,我们每一个圣徒到神面前去都是有衣服的,不是赤身露体。另一面,当我们献给主耶稣的时候,我们要穿上光明洁白的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这一个「义」字,在原文是多数的,可以把它译作「众义」(赛六四1同之),是一件一件的义,这个是我们的细麻衣。我们得救之后,就开始要有一件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来作我们的妆饰。 从诗篇第四十五篇里,也可以看出基督徒是有两件衣服的。第十三节:「王女在宫里,极其荣华;她的衣服是金的。」(「用金线绣的」,应该译作「金的」,意思就是用金子作的,用金子打成的。)第十四节说:「她要穿绣的衣服被引到王前。」(原文没有「锦」字。)可见第十三节的衣服和第十四节的衣服不同,第十三节的是金的,第十四节的是绣的。启示录第十九章所说的细麻衣,乃是绣的,不是金的。什么叫作金的?主耶稣是金的,主耶稣是完全出乎神的,主耶稣所给我们的那一个义,在我们得救的时候,给我们穿上的那一件衣服,是金的。另外,从我们得救之日起,我们一直在绣一件衣服,这就是圣徒所行的义。换句话说,金的衣服是神藉主耶稣给我们的,绣的衣服是主耶稣藉圣灵给我们的。当我们信主的时候,神藉着主耶稣给我们一件金的衣服,这就是主耶稣自己,与我们的行为一点关系都没有,是他作好了给我们的。绣的衣服是与我们的行为发生关系的,是要一针一针绣出来的,是圣灵每天在我们身上作的,要把基督组织在我们身上,这一个是绣的。 或有人要问,这里的义是些什么?像马利亚用香膏抹主、约亚拿等妇女们供给主的需用(太廿六6-13;路八3)都是义。又如把一杯凉水给小子里的一个喝也是义。总之,我们向着主有一种爱的表示,有一个爱的行为,这就是义。 这件衣是白衣。启示录第七章告诉我们,白衣是在血里洗了才是白的。我们要记得,我们的罪要在血里洗干净,我们才能变白,我们的行为也得在血里洗干净,我们才能变白。我们没有什么可夸口的,我们这个人从外面到里面没有一点好的地方。我们越认识自己,就越知道自己是多么污秽,在最好的事上也搀杂了污秽,在最好的存心里也搀杂了污秽。所以,没有血的洁净,就没有白的可能。 这里的衣服,不只是白的,并且是光彩的。光彩的意思就是发亮的。白的颜色很容易变作素的,淡的,平常的。但是这件衣服,不只是白的,并且是发亮的。夏娃没有犯罪以前,是白的,但不能说她是有光彩的。她是浑浑噩噩的,她不是圣洁的。神所要求于我们的,不只是白的,并且是发亮的。白是消极的,光彩是积极的。所以我们不应当怕艰苦,我们不应当爱慕平坦的道路。艰苦的日子,能使我们发亮。 同时,这件衣服是细麻衣。在圣经里,羊毛和细麻的意义是不同的,羊毛是指主耶稣的工作,细麻是指圣灵的工作。以赛亚书五十三章七节说主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可见羊毛是有救赎的性质的。但细麻没有救赎的性质,细麻是没有血的东西、是植物、是人因着圣灵在他里面的工作而产生的。这里的细麻衣,是说神不只要人有神的义,并且要人有自己所行的义,神不只要在我们身上得着神的义,神也要在我们身上得着众义。 圣徒是「蒙恩得穿光明洁白的细麻衣」,所有的行为,所有外面的义,还是因着恩典而来的,是圣灵在人里面工作的结果,不是人凭着自己的天然造出来的。所以我们要学习向主仰望说:「主阿,你给我;主阿,你施恩。」这件衣服是蒙恩而有的,这是何等的好。这件衣服是我们自己造的,也实在是我们自己造的,但是,另一面又是神所给的,因为凭着我们自己生不出一件细麻衣,是主藉着圣灵在我们里头作成的。 基督徒之所以被分为得救与得胜的信徒,是因为只有得胜的信徒才与千年国度发生关系。然而在新天新地里,则得救与得胜者都有分。 羔羊婚娶时,好像城门第一次开放,让那一班得胜的信徒进去,五个愚昧的童女,此时是进不去的。 十九章九节:「天使吩咐我说:你要写上,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又对我说:这是神真实的话。」 这儿明明给我们看见:有的人被请(比方五个聪明童女),而被请的人是有福的。这城就是羔羊的新妇,也就是被邀请,穿着自己所行诸义的圣徒(也是这些义,作为新城的荣耀美丽),他们得预先享受这城的所有荣耀美丽。 「这是神真实的话」,在二十一章五节和二十二章六节共两次如此说,为要我们特别注意上面所说的。或者有人以为被提是一件小事,但只有赴羔羊婚筵的人,才与国度有分。没被邀请的,就无分于国度,婚筵必定是得胜的信徒才能进去。这与启示录三章二十节的应许颇为相合,因那里说到坐席,这里也说到坐席。羔羊的婚筵,是指在国度的那一段时期,与主在一起享受一种别人所没有享受的特别的交通。但愿神使我们能够为着神的缘故,谦卑的寻求作一个满足神心意的人;但愿神使我们能够为着教会的缘故,寻求作一个供给生命的人;但愿神使我们能够为着国度的缘故,作一个得胜的人。 十九章十节:「我就俯伏在他脚前要拜他。他说千万不可,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你要敬拜神,因为预言中的灵意,乃是为耶稣作见证。」 天使是神的仆人,我们也是。敬拜被造之物是一个顶大的试探。「预言中的灵意」可译作「预言的灵」,这就是哥林多前书十四章三十二节所说的「先知的灵」,因为先知是说预言的。 哈米吉多顿战争(十九11-21) 十九章十一节:「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区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他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 羔羊婚娶已过去,现在主带着人降临到地上来了,这名字「诚信真实」亦可译作「忠心诚实」,在第一章即已用过,在这里则是主再来时的名字,说出他与世界的关系;而在第一章,这名重在与教会的关系。 十九章十二节:「他的眼睛如火焰,他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 这里的「冠冕」是一层一层的,没有顶的,所以能戴许多。这一个「名字」是一特别的名字。主应许别迦摩教会的得胜者,可以获得一个无人能知的名(二17),所以主所得之特别名,必也是神所赐的。 十九章十三节:「他穿着溅了血的衣服;他的名称为神之道。」 这衣服上的血并非在天上溅的,乃是到地上争战时被溅的血,反映出哈米吉多顿之战的景况,此与以赛亚书六十三章一至六节相合。 「神之道」惟约翰曾如此说过,可见本书是约翰写的。 十九章十四节:「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他。」 这些跟随羔羊的,就是十七章十四节的蒙召被选有忠心者。基督徒的地位,此时都已定规了,在此看见,凡被请赴羔羊筵席的人,才能进入国度,因为: (一)新妇的衣服,就是圣徒所行的义。 (二)圣徒所行的义,就是新城的荣耀和美丽。 (三)凡被请赴羔羊婚筵的人,必须有「圣徒所行的义」的人。这里同主降临的人,就是被请赴羔羊婚筵的人。 (四)主说「直到我在神的国里,喝新的那日子。」(可十四25),可见筵席是在国度里吃的。 (五)本书三章二十节的「坐席」与十九章九节所述相合。 (六)十九章九节的「有福」与二十章六节的「有福」是有关的。 (七)「新耶路撒冷」在国度时是羔羊的新妇,在新天新地时,则是妻子。然而在二十一章九节时,她仍保有新妇的地位。 十九章十五节:「有利剑从他口中出来,可以击杀列国,他必用铁杖辖管他们,并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醡。」 此处说到主作三件事: (一)有利剑从口中出来」,就是从他口中所出的话。 (二)「铁杖辖管」,在二章二十七节及十二章五节也说过(本书共说三次)。在这里是国度的起头,他要打破一切反对的权势。 (三)「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醡」,这与十四章十七至二十节,以赛亚书十三章一至六节相合。 十九章十六节:「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因他骑在马上,所以特别提起他的大腿。 十九章十七至十八节:「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 本章九节的「羔羊的婚筵」是为着被请的人,而「神的大筵席」是为着空中的飞鸟。 十九章十九至二十节:「我看见那兽,和地上的君王,并他们的众军都聚集,要与骑白马的并他的军兵争战。那兽被擒拿,那在兽面前曾行奇事,迷惑受兽印记,和拜兽之人的假先知,也与兽同被擒拿。它们两个就活活的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 兽和假先知的结局 本节讲到兽和假先知的结局。假先知曾行三件事: 1.在兽面前行奇事。 2.迷惑受兽印记的人。 3.迷惑拜兽像的人。 「活活的」这一句话要注意,这正与我们所解十三章十一至十八节相合。因他们都是死而复活的,他们的肉体不能死两次,所以被活活的下入地狱。 现在我们归纳十一至二十节的重点如下: (一)十一至十六节是讲到怎样争战得胜。 (二)十七至十八节是讲到飞鸟怎样吃那些战败者的肉。 (三)十九至二十节是讲到兽和假先知的结局。 十九章二十一节:「其余的被骑白马者口中出来的剑杀了。飞鸟都吃饱了他们的肉。」 「这是跟随兽者的结局。忠心跟主的基督徒,比平常的信徒先一千年享荣耀。照样,这些忠心跟从敌基督的人,也比平常人先一千年受刑罚。 撒但受绑(廿1-3) 二十章一至二节:「我又看见一位天使从天降下,手里拿着无底坑的钥匙,和一条大练子。他捉住那龙,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它捆绑一千年。」 本书九章一节告诉我们,无底坑的钥匙是交给撒但的,它作了两件事:1.叫两个人复活。2.叫蝗虫伤人。 撒但被摔到地上,是因从空中的争战中被击溃;在这里撒但被摔到无底坑,则因主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神得胜是以权柄,而神的话满带权柄。 二十章三节:「扔在无底坑里,将无底坑关闭,用印封上,使它不得再迷惑列国,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后必须暂时释放它。」 也许有人问为什么不立刻将龙扔到火湖呢?乃因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罪的工价就是死」。但龙按肉体而说仍未死过,由于无底坑是关闭幽灵的,所以将龙关在无底坑就好像使它经过死一样。 印封了,是无可逃脱的(见但六17)。 将龙关一千年后又释放可能有三原因:1.表明龙是不会悔改的。 2.暴露人未显明的罪恶。 3.因神喜欢如此作。 千年国度(廿4-6) 二十章四节:「我又看见几个宝座,也有坐在上面的,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我又看见那些因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之道被斩者的灵魂,和那些没有拜过兽与兽像,也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印记之人的灵魂,他们都复活了,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几个宝座」原文是「许多宝座」;「并有审判的权柄」原文仅是「权柄」二字;「都复活了」原文是「都活着」;「还没有复活」原文是「还没有活着」。本节说明三等人与主一同作王: (一)得胜者,就是已坐在宝座上的(廿4首句)。得权柄来审判就是得国;因此他们已经承受国度为业了(但七10、18、22,「圣民」可译作「圣徒」)。 (二)两千年来的殉道者。这是开第五即时所说祭坛底下的灵魂(原文是「魂」,就是人),是二千年来为主作见证而殉道者。 (三)大灾难中的殉道者。就是在大灾难中没有拜过兽与兽像,也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它印记的人。 我们要注意两件事: 1.这些人并非到二十章四节时才复活。这里不过是追述复活的事而已,约翰并非在此时才看见他们的复活,乃是在这里看见他们是活着而已。 2.这里的活着,不单指复活的人活着,也包括活着被提的人。因我们不能说这里与主一同作王的,都是从死里复活的,虽然活着被提的也许不多,但他们也与主一同作王。 列王记上十七章二十二节,列王记下十三章二十一节,及本书一章十八节,均是说从死里复活。提摩太后书一章十至十二节则讲到与主同死、同活并同作王。 二十章五至六节:「这是头一次的复活。其余的死人还没有复活,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在头一次复活有分的,有福了!圣洁了!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头一次的复活」不一定只有一次,也并非指世上有许多的复活,乃是包括凡在千年国度以前所有「上好的复活」(原文)。 五节首句的「这」字,包括了第四节末句所提到的两件事:(1)活着;(2)作王。第一次的复活也是上好的复活,就是活着而又作王。这一个复活乃是一个赏赐,乃是复活了并与主一同作王一千年。 「第二次的死」并非就是死,乃是到一地方去受苦害。这与第一次的复活遥遥相对。第一次的复活乃是享受荣耀,第一次的复活不是别的,乃是得赏赐的时候,乃是受报答的时候(见路十四14,廿34-36)。 保罗在腓立比书三章十一节是说盼望像一般人从死里复活(死人当然都会复活)呢?或是只盼望灵的复活(灵的复活在重生时已经有了)?不!都不是!他乃是盼望得着一个「特别的复活——从死人里的复活」,就是本章和五节的「上好的复活」,也就是与主一同作王。 为证明这观点,请读腓立比书一章二十三至二十五节,我们就知道在第一章他仍愿活着,他并未想死?如此到第三章,他怎能讲仅仅盼望从死复活呢?况且腓立比书三章二十至二十一节明说他所等的是主再临,可见他在腓立比书三章十一节所真正盼望的是与主一同掌权。 圣经里「从死复活」虽然包括了一般从死里复活的事,但更深的,是指与主一同作王说的。以下的两个名词是不同的: 1.「从死人里的复活」(腓三21的原文:"Out-resurrection" from among the dead),是指与主一同作王一千年。 2.「死人的复活」是一千年后的事(廿12)。千年之先的复活是「从死人里的复活」(本章5节),一千年之后的复活是「死人的复活」(本章12节)。 「其余的死人」,自然包括未得救的罪人。 「有福」应译作「可乐」,在今天快乐的人不一定都是圣洁的,而圣洁的人很难在今世快乐。 头一次的复活有三样福气: (一)「第二次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第二次的死就是火湖。若在头一次的复活无分的,可见还得经过第二次死的苦,有的基督徒将来要受管教和惩治(太十八34-35),帖撒罗尼迦前书四章五至六节也说到待弟兄不好的要受刑罚。在路加福音十二章四至五节劝诫信徒要惧怕主——他有权柄把人丢在地狱里,可见地狱也能威胁某一等的基督徒。并且,所有不住在主里(葡萄树上)的枝子,是要受刑罚的(约十五6)。 或者有人问:圣经明说人得救了是永不灭亡的,何以在这里又说基督徒还会受第二次死的害呢(参二11)?这是因以下的经文容易叫人误会,现在列举于后: 1.约翰福音八章五十一至五十二节里的「永不见死」,原文是「不永远见死」;「永远不尝死味」,原文是「不永远尝死味」。 2.约翰福音十章二十八节中的「永不灭亡」,原文是「不永远灭亡」。 3.约翰福音十一章二十五至二十六节里的「必永远不死」,原文是「必不永远死」。 (二)「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祭司」的意向就是亲近神。这一等人要特别亲近神,与神和基督极亲密。今天我们都是祭司,都能亲近神。但在千年国时,必须在头一次复活有分的,才能作神和基督的祭司。 亚伦的杖发芽,亚伦才能作祭司。发芽的杖表明复活。藉着复活,表明谁是神所拣选的祭司。 以色列人刚出埃及时都是祭司(出十九6),后来因着拜金牛犊而失败了,神才拣选亚伦家为祭司。 得胜者在此为祭司,因这时还需要为人祷告。 「他们为基督的祭司」,因基督此时受人的敬拜,像神受人的敬拜一样。 (三)「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旧约没有一个王能作祭司,也没有一个祭司能作王,但这里有一班人,是作祭司又作王。他们作祭司是亲近神,他们作王则是管理地。惟独受过苦的人,才能与主同一刻作王,共享荣耀。 这里只说到作王的事实,没有说他们如何作王,因这里的作王是属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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