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而一神 问:三位一体如何解释;神是一位呢,还是三位呢?(杭州 芮弟兄) 答:神是三而一的。三而一的神虽然在圣经里没有明文;但是,这确是圣经的一个大道。父是神:「愿……从父神……归与你。」(提后一2)这是圣经叫充满见证的。子也是神,也是圣经所证明的:「论到子却说:『神阿,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来一8)这里明以子为神。约翰福音第一章一节明说:「道就是神。」主耶稣自己也说:「我与父原为一。」圣灵也是神,可以从祂的来源,和祂的工作看出来,不特如此,圣经也是明以圣灵为神:「彼得说:『亚拿尼亚,为什么撒但充满了你的心,叫你欺哄圣灵……你不是欺哄人,乃是欺哄神了!』」 综观以上,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也是神。然而为何说三而一的神呢?在提摩太前书二章五节说:「只有一位(意即『个』,与成立的『位』字有别)神。」神只有一个,而父、子、圣灵,又都是神;既不是三神,则必是三而一的神。这个断案,既不违反圣经一神的教训,又不取消圣子并圣灵的神位,是最合圣经的。不过,三而一的道理是极乎奥妙的,我们虽知其然,究不知其所以然。我们应当安静在祂的面前,想念祂的伟大,不必强求会神叫未启示的事(申廿九29)。(注:说三而一,更好于说三位一体。) 主耶稣受试 问:圣灵引主耶稣到旷野,特意去受魔鬼的试探吗?——当日魔鬼在旷野试探耶稣,是有形的试探呢?抑无形的试探呢? 有形的试探,是魔鬼借着人去试探耶稣,若说魔鬼借着人去试探耶稣,请读路加福音四章五节说:「魔鬼又领祂上了高山……」问在旷野有此高山否?此山叫什么名字?又第九节说:「魔鬼又领祂到耶路撒冷去,叫祂站在殿顶上……」问在旷野有耶路撒冷吗,有圣殿吗?若是没有,魔鬼如何能领耶稣到此处呢? 无形的试探,就是主耶稣从约但河受洗后,退到旷野,在那里沉思默想,忽然魂游象外,魔鬼乘机就把耶稣领到高上,又领祂到耶路撒冷,指示祂一切,想叫耶稣投降牠,败坏祂救人的工作,二者孰是孰非,请先生教我。(河南) 答:首个亚当因受试探而失败;所以,末后的亚当非经此一番试探,不能证明其资格。神已(在河中)承认其为儿子了。现在这个应当在撒但前宣示。圣灵就是特意引主耶稣到旷野去受试探。魔鬼试探我们是进入我们的心思。但是,因着约翰福音十四章三十节,恐怕它不能进入主耶稣里面去试探祂。所以,它大概是现形。魔鬼就是现形,还是来去自如,超物质的(伯一);所以,并无先生所想的难处。 耶稣受死的时日 问:我闻有谓由美国一个著名的大解经家,确实的考究,耶稣实在是死于纪元后三十年四月五日,礼拜三上午九点至下午六点,然而现今教会总是纪念于礼拜五;且于约翰福音十九章三十一节说的,明明是今时的礼拜五。但是于约翰福音二十章一节说,七日的第一日(即礼拜日)清早,天还黑的时候,已不见耶稣在墓了;想必是已在半夜复活。若果是礼拜五,则耶稣是死于那日的下午申初,想必要到半黑才被葬到坟墓里去。照如此计来,耶稣在坟墓怎有三日三夜呢?实在是一昼一夜半罢了。这两个日期究竟属实? 答:主耶稣死于礼拜五的理想是出于罗马教的,相信圣经的圣徒早已否认之了,所可惜的,普通人尚受其遗毒,而不能自己。 至于礼拜三的「理想」,各国的解经家,亦多有作此想的;然而,又不免使主耶稣不只三日三夜在地的中心。圣经的话是最靠得住的;我们看圣经本身的见证。马太福音十二章四十节说:「人子要三日三夜在地里头;」又十六章二十一节说祂要在「第三日复活」。我们合看这两处圣经就知道:主耶稣所说的三日三夜并非绝对的,不过是第三日而已。 路加福音第二十四章,述说主耶稣在复活日遇见二门徒往以马忤斯,他们述说主耶稣的死的事时就说:「这事成就,今曰是第三日了。」(21节原文比较英译)「今日」是复活日。主耶稣是在祂死后之「第」三日复活。这是路加福音第二十四章二十一节说的。 主耶稣是在七日的第一日(礼拜日)复活。前三日就是七日第五日;就是我们的礼拜四。主耶稣是在「礼拜四」死的。如此,与三日三夜的话也没有冲突。礼拜四(的一部分)、礼拜五和礼拜六——三日;礼拜四、礼拜五和礼拜六——三夜。至于「过三天复活」(可九31)和「第三日复活」,也是没有相反的。在列王纪上十二章五节说,王说「过三天」再来(原文);又第十二节说:王所说的就是第三日再来。所以,按着圣经的萛法,「第三日」就是「过三天」。 圣经并没有命我们守什么「受难节」、「复活节」,这不过是世人的发表,以娱乐肉身,于灵性毫无益处。圣经所命的,就是在「晚餐」里纪念主(林前十一10-11)而已。 假先知 问:近来传主道的人日见增多,其口中皆以耶稣二字为传道之门径;但圣经所云之假先知,究指何种人?且以何法可以辨别?(浙江 祝弟兄) 答:认识假先知是何种人,就知如何鉴别。我们的主说到他们(太廿四24),保罗也说(陡廿29-30,提前四至提后三),彼得也说(彼后二),约翰也说(约壹二至四),犹大也说。 假先知的特点就是撒谎!请读耶利米书十四章十四节、二十三章二十五节、二十七章十至十四节及以西结书十三章八节。他们离绝圣经(耶五13,廿三16、26、30,廿九9;结十三3、6、17),他们以虚无飘渺的乐福许人(耶六14;结十三19;耶十四13、15、16,廿三17、21,廿七9,廿八16、17),他们负财(耶六3;弥三11)。他们所传的信息,在表面上尚有宗教气味;然而,在实际上,乃是助人为恶(耶六31,廿三14、22、32;结十三22-23)。 现在的假先知就是教会(?)中自称为「新神学家」的,其实他们是不信派。他们所有的行为,和圣经中所说的假先生完全相同。他们撒谎;他们不信圣经;他们叫人改造,予人虚望;他们贪得人的荣耀;他的道理(?)不过带有宗教壳,其实害人沉沦。圣经命我们应当爱仇敌,但对于传异端的人也有相当的指教(约二10;犹3)。愿我们忠心。 方言 问:得圣灵的人说方言,其所说的方言,他人不懂;此方言与圣经所论之方言合否?(浙江 祝弟兄) 答:圣经所论的方言,有的是别人所不识的(林前十四7-9);然而,总是世人所用的言语(21节)。近来自称会说方言者所说的方言,并非人世何国、何地所用的方言,乃是一种的呼喊咆哮而已。这并非圣经的方言。 天堂与天国 问:天堂与天国究有何分别?(漳州 陈弟兄) 答:天堂是得救者最终居处,就是新耶路撒冷。天国在现今就是圣徒所受的约束,在将来就是与主同王一千年。 天国、神国和天堂 问:天国或神国与天堂有何分别?(徐弟兄) 答:有分别。天国就是神现时在祂子女中的政治,这个要在千年国时发扬光大,那时,信徒要与主耶稣一同掌权。神国是神从永世到永世的掌权。天国包括在神国之内。天堂主耶稣现时所在的地方,是信徒将来的去处。 魔鬼 问:魔鬼是神造的天使,因为她起了骄傲,想与神为大,所以神把她从天上驱逐到世界,永远与神隔绝,从此她就成为魔鬼(又名撒但);与人和神为仇。但是,我要问这个事情,出之何书,见之何传,大概总不是人杜撰的,请先生教我。(河南) 答:魔鬼的来源,如君所述的,乃是见于以西结书二十八章和以赛亚书十四章十二至十四节。以西结书二十八章是说到推罗的王;以赛亚书十四章是说到巴比伦的王。据世界最好的解经家们的意见,这两处圣经所说的,并不单指世人而已,因为其中有许多的话语,是不能用以指血气之人的。撒但是在推罗王和巴比伦王的后面。详细解释,请看《基督人报》第三期。 魔鬼的来源 问:魔鬼从何而来? 答:魔鬼原是天使。因它骄傲,要与神同等,所以被神弃绝。请读以西结书二十八章十一至十九节和以赛亚书十四章十二至十四节。推罗的王,和明亮的星,都是指着撒但说的。「骄傲」已经害了撒但,现在还害着许多人;可怜! 神造魔鬼? 问:魔鬼既是神造的,当时它犯了罪,神就该把它除灭,岂不是一劳永逸么?何必把牠逐到世上诱人犯罪?神又预备救法来救人,多此种种麻烦呢?(河南) 答:神并没有造魔鬼。神所造的是美丽的天使。魔鬼是撒但自己造出来的。好象神只造亚当,祂并没有造罪人。神的救赎法不是我们所可得知的。人们虽有许多的理想,但是,徒显其愚拙而已。对于这些事,我们惟有时常预备一句「我不知道」来回答而已。我们应当取申命记二十九章二十九节的态度。 未听道者的得救问题 问:中国当主的救道未传入时,不少畏天慎独的君子,那时,没有传道的,当然不知道信主了,敢问其间的民众,是靠着什么得救呢?(清流 赖弟兄) 答:一件事是定规的,「神不偏待人」(罗二14)。罗马书二章七至八节、十二至十五节说到此问题。 被提的程度 问:已进入成圣地步,有主复活之生命(未完成),正在祂里头工作之信徒,能否被提?主显现时,是否属灵信徒皆被接,属肉体信徒皆要经历大患难?(郭弟兄) 答:被提的程度,在圣经里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启三10;路廿一36)。被提的灵,乃是被提的先锋,也是我们所相信的。但是,到底一人的状况如何才能被提,实是我们所不敢说的。我相信属肉体的信徒都要经历大患难。 禁止传扬 问:主耶稣每次给人的病医好,都是警戒人不要把这事告诉人。什么缘故呢?害怕太多人跟从祂么?(陆弟兄) 答:因着祂不愿意人徒以好奇的心来跟从祂。祂愿意来跟从祂的人,都有恩典在他心里作深工夫。如果不过因着神迹的缘故,也要来看看,就恐怕反误了正常的工作。主耶稣要作切实的工,不作量多的工。何等的功课! 人灵 问:亚当被逐后,其灵已失其作用——与神亲密来往之作用,但仍未忘主,如创世记第四章:「耶和华使我……。」是否?望告。(江苏 李弟兄) 答:是。亚当的灵,虽失其作用,不能与神交通;然而他的魂尚是活动,所以,他尚能忆得主(忆得是心思的作用,心思是魂的一部分)。不特亚当如是,就是亚当后几代,也都如是;米户雅利、玛士撒利的末字「利」,在原文意即神。就是今日的人们,也是如此:许多堕落背道的信徒,他们的灵早已停止作用了,他们的罪,已叫他们不能与神相交,但是他们在口里、心思里,还未忘主,不过是在魂中的记忆主,并不能帮助他们与神相交。 骆驼穿针孔 问:骆驼穿针孔,事所必无;财主入天国,果亦犹是,则财主复何望哉?敢问此喻之深意。(南京 包弟兄) 答:永主和天国是有分别的。得永生就是平常所谓的得救;入天国就是和主耶稣在千年国里作王。圣经没有说财主不能得永生的话;凡信主耶稣作救主的人,都有永主。但是,人要进天国与主一同作王,便不如此容易,应当舍弃一切,背十字架来跟从主可。财主进入天国,恐怕是绝无的事,因为。财主若进天国,他就不是财主。(有人以这里的针孔,是指着耶路撒冷的一个城门说的;但是,这不过是人的理想罢了。) 犹大 问:前读《基督人报》第十期,有得救的信徒,是永远得救的,并分作三等,即:得奖、无奖与受刑。弟十分佩服弟兄的讲解,都是根据圣经的。照这样,那加略人犹大,使徒行传第五章的亚拿尼亚、撒非喇,又使徒行传第八章行邪术的西门,他们如何呢?请示其详。(安徽 杨弟兄) 答:加略人犹大,照着主耶稣的话,是不难看出来的。他乃是「灭亡之子」(约十七12)。 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如果是在四章三十二节「许多信的人」之内,则他们虽然被「交给撒但的肉体」,然而「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还)可以得救」(林前五5)。 西门乃是得救的人。在八章十三节说:「西门自己也信了……受了洗。」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节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一件事最要紧的,就是我们应当自己相信主得救。现在活在世上尚未得救的人,应当尽力传扬福音,使他们相信得救。至于已死的人,他们到底得救与否,可交在神的手里,我们不必操心。 耶哥尼雅的后裔 问:耶和华曾向大应许,必巩固其国家,至于永远,坚定他的国位,永久不废等语(撒下七)。神无非想把这些话应验到基督身上(徒十三23;太二5-6)。后来,大把国印交给他儿子所罗门继位以为正统(王上一至二);那末,他的王位必当践着主的应许而世代相承,直至基督了。然而,看到耶利米书二十二章三十节,耶和华因耶哥尼雅犯了罪,就绝了他的子嗣,不许为王以坐大的宝座!然则他的后裔基督,何由得生大的王位呢? 答:这事表明主耶稣必定应当从童贞女马利亚生的方可。耶哥尼雅并非无子,耶和米书二十二章不过说其子不得为王而已;所以,马太福音一章十二节尚说他生撒拉铁(太一16)。在原文是说:「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是『她』(马利亚)生的。」祂不是从约瑟生的。约瑟是耶哥尼雅的后裔(太一12-16)。因为,主耶稣不是约瑟的后裔;所以,就不是耶哥尼雅的后裔;就可以坐大的座位。如果主耶稣如新派(?)人所说的,乃是约瑟生的,则他们就没有权利可称祂为基督了。 司可福 问:对于圣经,先生与司可福不同意之处,是在何种道理上不同呢?(郭弟兄) 答:司可福的教训,和我们的几乎在大体上都是一致的。我们与司可福不同意之点,只在山上教训、被提和国度几个问题而已。照着我们看来,山上的教训乃是基督人所当遵守的,被提者只限于儆醒等候者,得永主者不一定都能进入国度与主同作王。司可福并不这样想。 约伯受试 问:魔鬼犯罪,被逐到世,离开神的面,成为人、神的仇敌,为什么魔鬼又能到神面前去控告约伯?甚而至于神又准魔鬼的请求去试验约伯?假使当时约伯信心软弱一点,跌倒了,谁负这个责任呢?(河南) 答:神有祂的时候。祂为了魔鬼所定的时候未到之前,它都能来神的面前。到了启示录第十二章时,它就不能再这样作了。神准魔鬼是要彰显祂儿女的信心,为着祂自己的荣耀。约伯如果失败了,负责的就是约伯自己。外面的试探,不过表明里面的实情而已。魔鬼自然也负一分责任。但是,哥林多前书十章十三节是不会错的。「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 亚当、夏娃、所罗门能否得救 问:这三个人到底得救抑或沉沦?(冯村 刘弟兄) 答:已死的人的得救和沉沦,我们可不必挂心,因为神是公平的,祂不会偏待人(罗二11)。不过,这三个人大概都是得救的。神为亚当、夏娃作皮衣穿(创三21),就是代表主耶稣的救恩,所以,他们是得救的。所罗门是主耶稣的预表,断无沉沦之理。 摩西的复活 问:摩西有复活身体否?(江苏 李弟兄) 答:无,其所有者,「魂体」而已。在路加福音十六章的身体死后,尚有「目」(23节),尚有「舌」(24节),这是地的「魂体」。(启示录第十一章两传道人,总是三人中之二,据我看来,主在世时,所复起者有三人;此三人后来岂非又死?所以,恐怕在复活与变体中,也有久暂之分。不过林前十五52之后,必定不朽坏不死亡。其它恐与此有别耳。以诺、以利亚虽然上升,然而究末到天(约二13)。完全肉身,恐不成事;不过,有主所复活的三人之体而已。) 改革 问:后代教会之黑暗,及马丁路德之改革,是否前代先知有预言,或主耶稣或曾说过?(漳州 陈弟兄) 答:前代先知未曾说过。在耶稣在启示录三章一至六节曾说过。撒狄在历史上就是复原教的时代。 社会 问:基督人可否加入社会上的团体?(王弟兄) 答:圣经只承认一个团体,为基督人可以加入,也是所当加入的,就是教会。此外,圣经并不以为信徒当有别的团体。莫说社会上的团体,就是布道团、祈祷团、差会,都是圣经里所没有的。如果这个理由,不是叫一位信徒不加入什么社会上的团体,就我们当从另一方面来看。圣经的命今是:「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六14)无论那一种组织、那一个团体,中间如果有不信主者在,信徒照着圣经的命令,就不应当有分。信徒不应当和不信者同在一个团体里,谋共同的幸福。分开是第一的教训。 自立会与社会改造 问:中国自立会,与基督社会改造,同否?望祈示知。因有多人欲成自立会,故问之。(河南 张弟兄) 答:自立会是现在宗派之一。社会改造,是近今宗派中所办事业之一。二者不同。圣经并没有立自立会。教会的事,应当完全照着圣经。一个合经的教会,并非人欲「立」即能立的。神现在对于宗派的意见,即是「脱离……同那……」(提后二21-22)。 政教 问:反基督运动,可否加入?政教分离,是否恰当?(王弟兄) 答:自然不可!我们信靠基督的人,怎可加入反基督运动呢?帝国主义,和一切不法的事,乃是我们所当反对的,反基督的运动是不可的。 政教分离是圣经的良训。「外邦人有尊为君王的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基督人)中间不是这样。」(可十42-43)「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是主耶稣的宣言;所以,教会就是主的臣仆,就不必争战。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比政教分离更深的。 许多信徒以为:政教应当分离是不错的。教会不应当管理政治,政治也不应当干涉教会,是最好的。但是,他们却以为教会对于时局是可以发表宣言、意见;信徒个人可以参与政治运动,可以「作官」。他们所说的,好象也有理,因为他们以为信徒既是国民一分子,所以,也有一分子的工作。我们需看圣经的教训。主耶稣「给我们留下榜样,叫我们跟从祂的脚踪行」(彼前二21。主是我们一切的榜样,我们若在政治这一点去跟从祂,是绝对不会错误的。主耶稣是一位政冶家么?祂曾否注意祂本国的政治呢?祂曾否代表舆论来评论当日巴勒斯坦的长官呢?祂曾为受政治压迫者而斥责政治的压迫者么?祂曾否有一点政治的势力呢?请读路加福音十二章十三节,十三章一、二节;马太福音十七章二十四节和二十二章二十一节。 基督人不过是在地上为寄居的,为客旅(来十一13-16;彼前二11)。谁能干涉和与分一国的政治呢?惟有本国的人。居留在日本的中国人,那里有权利来与分日本的政治呢?我们是寄居者、旅行者,就是表明我们与今世的政治无干。 「谁能比信徒作官更合式的呢?他们岂不是更公正,更有道德的资格么?」圣经回答说:最没有资格作官的,就是基督人。作官就是执行律法。世界的律法是讲公义的,犯罪者要受刑。但是,信徒现时行为的原则是应当怜悯(太五38-48)。世界的政治,能按着山上的教训行么?「不要审判人,免得你们被审判」(太七1)的话,已经永远断定一位信徒不能干预政治,而作律法的执行者。 主耶稣已经在马太福音二十二章二十一节,将政治与神的教会永远分开了。信徒如果不是属乎该撒(代表政治),就不应当归于该撒,让属该撒的人作该撒的事;我们属神的,应当单归于神。 圣经只命信徒应当作国家的顺民,来顺服长官,并没有命信徒作官被人顺服,请读提多书三章一节,罗马书十三章一、五至七节。如果他们压逼我们作违反神命令的事,我们就应当行使徒行传五章二十九节。马太福音十章二十三节也是个好法子。我们可以不从,但切不可不服,而反动。神的儿女们如果今日打算在所多玛城门口作官,恐怕罗得未把所多玛弄好时,所多玛已经改造了罗得了! 潮流中的圣经 问:亭信道多年,毫无心得。近读国内报章教会在革命潮流之下,有的谓传道工夫应……参入反基运动,甚至连圣经要义有与潮流不合者,不妨由我批评,种种举行。亭觉大有贬损圣经价值。敞处教会亦受影响颇大。兹以不佞心里感触有天安者,择要就质。(王雨亭弟兄) 答:接来信知洎道一切。先生所述种种光景,乃是近日各地所普通共有的。教会中的罪恶,自然不必待外人来反对、非难,我们自己也是要反对的。至于圣经的要义,与潮流不合的问题,我的意见是:圣经从古以来恐怕都未曾与潮流和合过!我们应当用圣经来改正不合圣经的潮流,不应当用不合圣经的潮流来批评圣经。真理只有一,决不能随潮流而改变。如果基督人当随从潮流,试问我们的信仰和行为,能否随着永远无定的潮流去刻变时翻。 为着教会自身来说,我意以为圣经的教训(罗十三)是要服在当地的政府手下。基督人应当绝对「服」政府,但不定当「从」。圣经只叫我们服,没有叫我们从。无论如何,总要服,但需与神的命令没有违悖的,方能从。他们要杀便杀、要罚便罚,我们绝对不当反抗。但是我们只从圣经之所许的。基督人当作主的从者,同时作一国之良民。 相片 问:基督人可否向人相片行鞠躬礼?(王弟兄) 答:这个问题的答复,是要个人亲自向主得着才可以。按着十诫,首诫是禁止有「别的神」,这是神的问题。次诫是论像的问题。在这里我们看见不特人「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并且「也不可作什么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人所受的命令是「不可跪拜(这更好译作鞠躬)那些像」,不管你是出自何心;「也不可事奉他」像神一般(出二十4-5)。 酒 问:圣经上只劝人不可好酒,并没有劝人戒酒,而耶稣亦尝变水为酒,且自己也有喝酒(太十一19)。究竟基督徒对于酒当否尽地戒绝?还是可以暍?今教会中竟有公然喝酒的,我们当怎样办才好? 答:圣经没有劝人戒酒,不错。新约的命令是不要醉酒(弗五18)。少喝固可,然而,所怕的就是由少而多。至于主耶稣所变的,乃是新酒。我自己不喝酒,但亦不戒绝酒——指以之调和五味。教会中若有「醉酒的」人,应当革除(林前五9-13)。我们自己对于这事,应当顺从哥林多前书八章十三节的教训。 真耶稣教会(一) 问:近来教国发起真耶稣教会,宗旨如何?我读《圣灵报》,觉甚惊讶,请赐教。(福鼎 王弟兄) 答:真耶稣教会,按着我所知道的,乃是一个注重灵洗的教会,乃是近今五旬节运动的一支。其中错误正多,恐怕比近今的安息日会更错得厉害。略举几件如下:(一)受灵洗需说方言;(二)浸礼能治病;(三)哈利路亚的祈祷;(四)教会的名称;(五)教会的组织;(六)得救大道的混乱;(七)守安息日。最可惜的,就是许多的信徒对于圣灵的工作不大明白,所以,受欺到底。如果信徒不知道别的,他最少也当明白以弗所书一章十三至十四节的教训。每一个信徒,当他们信福音的时候,就「已经得着圣灵」为印记了。照这两节圣经而看,每一个信幅音者都已经有圣灵了,并且这圣灵永远不离开他们,乃是要与他们同在,直到得赎的日子(陡四30)。所以,信徒不必再去接受他所未有的圣灵,乃是应当顺服他所已有的圣灵。至于超乎天然的事,可以从神,也可以从撒但来的。并且,撒但乃是可以装作光明天使的;所以,撒但所行的神迹,也可以有最好的外表和效果。我们的篇幅有限,不能多说,不过,约翰一书四章一至三节的试验,是必须实行的。 真耶稣教会(二) 问:近日新创始的真耶稣教会(为张巴拿巴所创立),未知吾人当以何种眼光观之? 答:批评人原非我们所当,然而,因着真道的缘故,我们则应当拒绝异端。用爱心说真实的话,是我们现在的需要。真耶稣教会是一个异端的组织。他们对于十字架的救恩放弃不传。他们注重圣灵;但是,实在他们所接受的「乃是」邪灵。至于他们的解经,则附会支离,凭空臆说,不值识者一笑(借用此语)。我们对于他们的异端种种,应当辩明(犹3),但我们的话语中应当调盐(西四6)方可。一方面我们应当为受魔鬼迷惑的人祷告,使之自由。若有信徒其所得之灵为真的,当请之照约翰一书四章一至二节而行。这会完全是撒但欺人的工作。所惜的,受欺者竟不知道。 宣道会 问:宣道会是否与各宗派的公会同性质?(郭弟兄) 答:要回答这问题,当先知道什么是一个宗派。一个宗派有几个要素:(一)有一个名称;(二)在圣经外另有章程(无论其合经与否);(三)不包括所有重生的信徒。 当宣信创始宣道会时,我们知道他是充满灵力的。就是至今宣道会尚不失为一个最好的宗派。但是,宣道会依然免不了为一个宗派。(一)她有名称;(二)有她特别的四而一的福音;(三)该会的制度并不包括所有重生的信徒。弟兄,我们现今所发热心的,并非好宗派、坏宗派的问题;乃是有宗派、没有宗派的问题。 睡的圣徒 问:在主里睡了的信徒,他刲底是直接升天呢,还是等候于阴府而俟主的再来呢?(清流 赖弟兄) 答:他们还未升天,旧约的圣徒亦如是(约三13)。他们乃是等候在阴间——乐园部分——以俟主再来。因此,将来圣徒的复活,原文圣经称之为「复起」,《文和圣经》也是如此译:「起」是从下而起,所以,是在阴间里。 圣徒见接 问:教会被接究竟不知是七号七碗之前或之后?帖撒罗尼迦前书四章十六至十七节所论教会被接之事,与启示录八、九章并第十一章十五节所论的七号,并启示录十五、十六章所论的七碗;这些次序,究竟是谁先、谁后?深愿领教,是荷-因为有人论到此问题,是将七号七碗列在帖撒罗尼迦前书四章十六至十七节之后的!但按吾兄所着之图上(这指编者所着的《末世的事》之图),明明是将启示录第八、九章,十一章十五节连第十六、十七章所记的七号七碗,列在帖撒罗尼迦前书四章十六至十七节之前。所以,弟真是迷糊了!因此,特特领教。(渑池 周弟兄) 答:若要细说这问题,就非本报篇幅所许,所以只得从简;幸恕!「教会被接」这一句话是不合圣经的。圣经里面从来没有用过这名词。一个错误的名词,就引到一个错误的教训。(以下所用教会二字都是指着真的!已得救说的。)圣径没有说教会(真的)全体都见接的话。如果主有这意思,则祂最少也当在圣经里说「教会被接」的话一次。但是,祂并没有说,表明将来没有全「教会」一次「被接」的事。 我在那张图里所表明的就是:将来的见接,对圣徒最少是有两次的。得救而复得胜的圣徒,在灾难之前被提天上;重生得救而不得胜的圣徒,要留在灾难里锻炼,到了成熟的时候,才被提空中。一次是在灾难之头;一次是在灾难之末。那张图只是说帖撒罗尼迦前书的被提,是与第七号相连的,而并不涉及七碗。为明白计,姑且一说。 现在先说七号与七碗。头六号与七碗并没有什么关系。我们看第七号:「第七位天使吹号,天上就有大声音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启十一15)「主基督的国」就是千年国。所以第七号一吹,千年国就立刻到了,这是很明白的。如此,则七碗呢?若第七号一吹,而千年国就立刻到,则七碗必定不是继续在七号之后可知。所以,七碗并不是接着次序发生在七号之后,七碗的怒气不过是增补前此的审判而已,在启示录历史中并不占什么地位。七碗不能说定是在同时发生,不过弥补其它的灾难而已。 现在说被接。上文已说教会的被接是有两次的,一在灾杂之首,另一在灾难之末。帖撒罗尼迦前书四章十六至十七节是与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五十二节同时,这是众预言学者所同意的。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明有「号筒末次」吹响的话。如果帖撒罗尼迦前书第四章和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是在七号十之前,那有号筒末次吹了之后,又有七枝号吹响呢?所以,最少也当将末次号联于第七号。所以帖撒罗尼迦前书和哥林多上前书的见接,是在第七号吹响的时候,就是灾难快完的时候。 所以,我的答案就是:七碗是说不定的时候的(无论如何,大概总是在吹第七号附近的时候发生)。帖撒罗尼迦前书第四章的被接,是在吹第七号的时候,就是灾难的末了。这里的被接是信徒第二次的见接,第一次是在灾难未来之先。所以,我们虽然得救了,还应当儆醒预备,不要让今生的思虑等等缠绕我们。不然,就要经过灾难,受主所不喜悦的苦:农夫不割未成熟的麦捆,基督不接末成圣的信徒。(注:见接问题,主若愿意,我们后来会有详细的查考,这不过是断案,末有完全的表白。所说《将来的事图》现在再版,每张洋一角,福音书局发行。) 施洗的奉名 问:读过贵报Y. R.君(编者注:即李渊如姊妺)所作的见证,我还有一点疑问,请在主的爱里指示。马太福音三章十三节,主耶稣受约翰的洗是浸礼(在这里没有提到奉谁的名字)。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节,主耶稣吩咐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使徒行传第十九章以弗所人受约翰的洗(浸礼)。第五节他们又重受洗(浸?)。但在这里,保罗只奉主的名给他们施洗(与主耶稣的吩咐不同)。使徒们可以只奉主耶稣的名施洗。使徒行传第九章大马色的亚拿尼亚是门徒,他是只奉主(祂)的名字给保罗施洗。我们若细读使徒行传,都是只奉主的名字施洗。那么,我们现在所受的洗,是谁的洗?是约翰的洗?是主耶稣的洗?还是二者都有?施洗者的奉名是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人施洗?还是只奉主耶稣的名给人施洗?或者还是两样都可以呢?(皖 李弟兄) 答:我们现在所受的洗,并不是约翰的洗,因为约翰虽「是点着的明灯」,但人们不过「暂时喜欢他的光」(约五35)而已。使陡行传第十九章已足证明。圣经没有说,我们现在是受谁的洗(指水),罗马书第六章不过以为我们乃是受浸归入主的死而已。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节的小字注,乃是最宝贵的。实在该处小字注是合于原文的。并不是「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乃是「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 我们看见那些注重仪文的人,在给人施洗的时候,却将这一圢话念出来!岂知这里并非一个仪式,乃是说出一个事实。把它当作宗派一个受洗的义文,在给人施洗时念出来,真是可惜。并且当我们读使徒行传八章十六节、十章四十八节、十九章五节,看使陡们的作为,更证明我们以上所说的。圣经里没有一次记载人是奉父、子、圣灵的名受洗的。反之,使徒行传每次当提起名的时候,都是奉主耶稣的名的。但是,这也并非如今人之要定规作为一种礼文的。因为有时是奉「主耶稣」的名(徒八16,十九5),有时是奉「耶稣基督」的名(徒二38,十48)。所以,洗礼乃是奉主耶稣的名,而归于父、子、圣灵的。 施浸的人 问:浸礼是顶合圣经;是主的命令,但我以前所受的,不是浸礼。我知道很不完全,很希望在最近之日,得受浸礼。但不知施浸的,需何等的人;有没有程度的限制呢?请详答。(清流 赖弟兄) 答:不错,受浸是顶合圣经的。凡是神忠心的儿女,没有推辞的可能。牧师施洗是近今宗派的制度。但是,这是圣经的教训么?圣经那里有如此的规定?这不过是罗马的余毒,为宗派所未脱尽的而已!圣经施浸的事是交与「门徒」的(太廿八16、19),门徒就是基督人(徒十一26);所以,施浸是每一个门徒或基督人所可行的事。凡相信主耶稣基督为救主的,都可为人施浸。此外,都是人的遗传。 重生后的浸礼 问:信徒已受过点额洗礼,现在心灵重生,不必再受大水洗礼可否?(王弟兄) 答:这个问题并下是这样问。你不当问说,已受点礼,现在重生,可否不受大水洗礼。 按着圣经的洗礼,乃是浸入水的。点额,按着圣经并算不得洗礼。所以,所有受过「点额洗礼」的人,按着圣经,还都是没有受过洗礼。所以,你的问题应当作:「没有受洗的人,现在重生了,用不用按着圣经而受洗?」这样一问,就你自己也会回答这个问题。 照你的问题,人未重生,便受洗礼,这是圣经所无的。重生以后的洗礼,才算得是圣经的洗礼。人若末重生,他便不是一位信徒。圣经的洗礼,乃是单为着信徒的。随便你在新约里看那一节说到洗礼的,都是如此。就是「点额洗礼」算得上是洗礼的话,未重生的人也不应当给他点额。圣经把洗礼比作埋葬(罗六4)。生活在罪恶里的人若受洗,就是活埋。 洗礼是为重生的人的,所以,重生的人不能不按着圣经而受浸。主耶稣都当尽这个义,何况我们呢?哥尼流一家受了圣灵的洗,尚当再受水的洗,就为什么重生的人不来受合圣经的洗呢? 浸礼的人选 问:弟对于浸礼之形式,从未见及。未审施浸者男女均可否,抑或专责于男人。若然,则施浸者男人,受浸者女人;同入于水,难免软弱者之嫌。以上各节,请先生不以卑鄙见弃,明以教我。(罗弟兄) 答:按着圣经的模范来看,姊妹是没有为人施浸的。我不敢说圣经禁止姊妹施浸;但一件事总是定规的,圣经没有命令她这样作。至于软弱者之嫌,我们也不能太顾忌。我深知在乡村里弟兄姊妹同聚一堂聚集礼拜,外间不信者也有许多的议论,然而,我们却不能因其议论,而将男女的聚会分开,如果信徒平日对于男女的界限保守分明,为人端庄严谨,不信者也就没有话说。约翰尚曾为妓女施浸呢。一件事总是定规的,「在污秽不信的人,什么都不洁净。」(多一15) 浸礼和晚餐 问:现在觉悟的传道人和未明白救主耶稣洗礼真义,而受过洗礼的救友同吃圣餐,渐渐改造他的程度,是否合理?不然就要分别出来,又恐有碍。望先生指教!(王弟兄) 答:问题都在乎他们已经得救未?他们如果已经得救,就无论其明白不明白洗礼真义,都可以与之一同吃晚餐。如果尚未得救,就不管其知识如何,与之同领,总是不合乎圣经的。圣经从来不承认主的桌子是可以容让罪人坐的。 孩提受洗 问:教是一个孩提受洗者。然在神的话中——圣经——并没有提到一处孩提的受洗。在我长大的时候,我的父母说我是已经受过了洗,不必再受洗。所居的地位已经是主的门徒了。再考一次,就可以领晚餐。我相信:这是人在圣经以外另加的,与圣经不合。在马可福音第十六章十六节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见受洗是在信以后。可是在孩童的时候,若死了就是得救的,用不着多此一举,因为那时还不知道信,连左右手也分辨不清。可说孩童是没有罪,受洗是洗去罪(徒廿二16)。若孩童受洗,是洗去什么呢?是不是这样受洗的人,还应当再受洗?(皖 李弟兄) 答:使徒行传十九章回答了这问题。但是,弟兄,你的问题有一点的错误,「是不是这样受洗的人,还应当再受洗?」的「再」字不大合式。你既知道圣经里没有孩提受洗的事,则孩提的受洗是不合圣经的,是圣经所不算的。这样,则这样受洗的人在神的面前,乃是始终没有受过洗。所以他若去受洗,乃是他头一次受洗,并非「再」受。你的问题,应当作:一个未受洗的人到底应当去受洗否?若这样说,你可以自查圣经。 安息、圣餐、洗礼 问:近来教会,有的主张守安息不应当在复活日。守复活日,不是圣经神的旨意。吃圣餐,当用无酵饼与葡萄汁,不能以别种代替。洗礼当用大水,点额极不相宜。且洗礼时,亦宜行洗脚礼。(王弟兄) 答:我们凡事只能遵从圣经,除此以外,没有什么人说的话,能动我们的心。 (一)请你注意,我们现在并不是在「复活日守安息」。基督人并没有守安息日。「基督人守安息日」,乃是一句反叛圣经的话。圣经那里告诉我们,有什么是基督人叫守的安息日。应当知道基督人并没有安息日。我们在七日的第一日,就是复活日,就是主日(启一10),不过就是照着圣经的命令和榜样,来聚会擘饼(徒廿7),来捐输(林前十六1-2),来欢喜快乐(诗一一八)而已,其余什么安息不安息,买卖不买卖,作工不作工,都是犹太人的,与我们基督人一点儿的关系都没有。可惜,今日旧约的基督人太多了! (二)「圣餐」这两字是圣经所没有的。这是罗马教的出产品,是宗派遗传的口头语。圣经只说「晚餐」(林前十一)。自然,我们并不是绝对注重仪式的人。然而,如果作得到,还是用无酵饼和葡萄汁好。因为毫无疑议的,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是用这个的。如此的遵从圣经,可叫软弱的弟兄们心中无所疑议。 (三)圣经中「所有」的洗礼,都是浸入水的。所以,「点额」并不是圣经的洗礼。凡人没有按圣经的样式而浸入水的,都是没有受过洗的,在此,我们还当提醒一句,洗礼并不是会叫人得救或是沉沦的;但是,要完全归于主的人,总不能不完全按着圣经而行。 (四)洗脚并不是一个「礼」。我个人相信,洗脚是信徒所当实行的。谦卑、无己、爱心、顺服是在洗脚时所需要的。不然就不能洗。灵然解圣经的意义,并不会取消圣经的命令。至于在施洗后的洗脚,我在圣经里,并看不见命令。如果圣徒把洗脚当作一种仪式,那就宁可不洗更好。 礼拜日 问:有人问:「守礼拜日是否是神的吩咐?」弟不能以圣经答他,请指示为荷! 答:真的,你不能以圣经答他,恐怕所有诚实的解经家没有一个能回答!「守」礼拜日的命令,我在圣经里面也找不着!请不要误会,以为我们应当守礼拜六。没有这件事。我在圣经里也找不着一个地方叫「基督人」守礼拜六的!到底怎么说呢?安息日(即礼拜六)乃属乎律法的。我们外邦人始终不在律法之下。(一)未信主时,我们乃是「没有律法的外邦人」(罗二14);(二)信主之后,使徒说:「你们不在律法之下。」(罗六14)然而,「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罗三19)要我们守安息日的弟兄们,如果不能证明安息日不是属乎律法的,则他们不能叫我们守。他们越说安息日是非常紧要的,因为它乃是律法中一个大诫命,越表明我们是不必守安息日的!但是,与守安息日的热心家有同样错误的,就是现今守礼拜日(实是主日)的人。1他们以为使徒们都是在这一日聚会,所以,我们应当「守」这一日。但是,为什么使徒不过在这一日「聚会」而已,而你们把它改为守这一日呢?2他们以为主耶稣死后,在新约里是将安息日从礼拜六改到礼拜日来。但是,圣经在那里曾这样说呢?3他们以为主日就是「基督人的安息日」。在许多宗派里,还是十诫高悬,劝他的教友们应当谨守安息日。但是,安息日明明是在第七日,即现今的礼拜六,你如何张冠李戴的,把七日的第一日,即今之礼拜日算为安息日呢?难怪为礼拜六热心的人一解明,教友就要失去许多。我们不必多说。所有以礼拜日为安息日的错误,安息日会的人已经把各宗派的人驳得干净了。 照着我们读经的结果,守安息日的人是错误的,但是,守礼拜日的人,也不比他们更准确。两个都是错误的。守安息日的人是带领基督人到一个纯净属律法的地位。守礼拜日的人乃是带领基督人到一个恩典与律法搀杂的地位。二者的危险还是以后者为正。圣经没有命新约的基督人去守安息日,乃是众人所很明白的。但是,我们要问圣经在什么地方叫基督人去「守」日呢?我们承认在圣经里没有一节。 未说下文之先,让我们先解释现在「守礼拜日」这四个字的意思。守礼拜日就是在礼拜日这一天,不应当作事,不应当买卖,作生意的人应当关店门,应当来作「礼拜」。但是,容我们问宗派的人说,你们为什么这样的守礼拜日呢?为什么在礼拜日信徒不应当买卖,不应当作地平日的事呢?他们异口同声的答说,第四诫岂不是以为应当安息么?弟兄们,请你们想看:这是何等的混乱呢?你若再问他,第四诫所说的到底是那一日呢?是安息日!安息日是那一日呢?是礼拜六!你们现在所守的,是那一日呢?是礼拜日。请你们注意:第四诫的规则乃是为着守礼拜六的。现在人所守的乃是礼拜日。为什么以守礼拜六的规则来守礼拜日呢?为什么把日子从礼拜六改到礼拜日,而尚泥守礼拜六的规则呢?这些问题,「守」礼拜日的人不能答。他们明白在恩典的时代里,已经不守安息日了;但是,在守主日时,依然受安息日规条的束缚,将第七日改为第一日,到底有什么益处呢?这样的行为,真是反意识、反理性、反逻辑、反恩典、反律法、反圣经。 圣经对于守日的教训是怎样呢?圣经没有命基督人去「守」那一天。没有,完全没有。按着圣经的榜样和教训,基督人在主日(即所谓的礼拜日),应当:1高兴欢喜(诗一一八24);2聚会擘饼(徒廿七);3捐钱(林前十六2)。这是基督人所应当遵行的,这日乃是「主日」(启一10)。所以,应当随着主的意思而行。至于所不应当行的,圣经没有说一句。许多现行的规条,都是人的遗传。如果在主日不应当买卖或作事,就这些事在平日也都是不可的。就是因为不明福音乃是叫人在日常的工作里,都是为神作的,所以有此误会。 结语:基督人不应当守安息日,不应当「守」礼拜日,惟在主日(即礼拜日)时,应当高兴欢喜、聚会擘饼、捐钱而已。因为这个问题,叫了许多人疑惑,并且害了贫穷而应当在主日工作的信徒,以为他们乃是得罪主,所以,我们就多说一点。许多软弱的良心,都是人的遗传勉强造出来的。 救主诞 问:有人以十二月二十五日(救主圣诞日)为不的确,究竟是何日?有人反对圣诞日的聚会,究竟基督人在此日应当不应当纪念?(浙江 钟弟兄) 答:圣经不对我们说救主何日降生,就是表明神不欲人知道。十二月二十五日是从罗马教来的。历史告诉我们是人定的,故不的确。神只命在晚餐里记念主(林前十一23-26);我们不应当加增神所没有说的;所以,基督人不应当顺着人意来作热闹。 灵命起跌 问:有的时候在灵性中,因着神的恩典,能看见主的手运用一切,在这时候,虽是有难处、反对等,然心中郄满了赞美、感谢、快乐,就如除主以外,别无所爱慕。有的时候,就将这种眼光失去了。虽然还是爱主、慕主,心中郄如有所失一般,真像堕入五里雾中。这样波浪式的生活时去时来的,愿你在主里面,肯教导你这愚鲁的弟兄,如何保守这看见的眼光?(皖 李弟兄) 答:亲爱的弟兄,我真喜欢,因为你现在已经在灵命的道中了。愿神祝福你;但是你应当谦卑。我们所需要的乃是死,如果我们死很好,什么就都好了。弟兄,我不能教导你「如何保守这看见的眼光」,我所能对你说的,就是你应当愿意失「这看见的眼光」。请你记得:「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林后五7)「义人必因信而生」(罗一17),非因着感觉与眼见。信心乃是不顾感觉、不顾眼见的。我们必须学习如同在黑暗——没有感觉、没有眼见——中信主。并且靠着这信而生活。这意思就是我们灵命的生活,乃是因信神而有,并非因为我们觉得神,或者看见神而有。信徒属灵的生命是比看得、觉得更深得冬的。你切不要误会,以为你有那一种赞美、感谢、快乐的感觉和眼光的时候,就是你灵命生活最高的时候。没有!这些并不是属灵的生活。这些不过是你见得、觉得的而已;难道人的生命不过就是他所觉得、见得的而已么?这些不过是你魂中的感觉而已,并非你的真属灵生命。 一件最要紧的事,就是找们应当知道:真实的灵性乃是在于人的意志,并非在于人的情感。如果你的意志是长久的、时常的、继续不断的(一)愿意,(二)立志,(三)拣选,要那属乎神的,要神,则你的生命乃是属灵的了。你的感觉乃是最无定的。真的,乃是「波浪式」。但你能安然生活在你的意志里。你若寻求,或要抓紧住你「这看见的眼光」,你就要时起时倒。神所要给你的,并非天天觉得快乐。祂的目的,乃是要你生活在你的意志和灵里。我爱主,并非因为我这样觉得,乃是我要爱祂。 当我们觉得快乐时,如何读经、祷告、传道、事奉神,当我们一点儿不觉得,心中好象冷淡如冰时,我们也应当照样读经、祷告、传道、事奉神。请你明白:意志的生活乃是最要紧的,并非感情的生活。你切不要以为你没有快乐美好的感觉时,你就是败退了。没有!不过你这样觉得而已。世上恐怕没有一件东西比感觉更靠不住。但是,可惜,信徒最爱慕的,就是美好的感觉。最被人误会的,就是以感觉为属灵的生命。 请你从今以后,学习运用你的意志以管治全人和你的感觉。如果神以感觉赐给你,就感谢祂。如果没有像你所说,「心中如有所失」时,也照平时的样子进行。有感觉时如何,没有时也应如何。安静的以意志为主,不因感觉而改变常度。当你还没有胜过你这感觉的生活之先,神不能大用你。祂需要坚固的器皿,不因环境而改变的人。如果你这样的不顾感觉而进行,就要看见这感觉的生活,渐次减少,而你的意志则逐渐强壮。 心中负担何来 问:兹有一事,求为解答。弟自前年在复兴会中,得圣灵在我心中运行祂的工作,祂先一日令我大哭求赦,将多罪。当众人前明认?次日听主领者讲蒙赦罪之乐,讲毕,我祈祷多谢天父洪恩,忽然喜不自胜,笑个不已;到睌间,沐浴后晚祷,又忽得一种特异感觉,好象蒙了喜膏般滋润,大有快乐!无论我何往或见何物,这个喜乐是不离教的(现下此乐虽不觉得,然平安是常偕我)!自此以后,我心中大大变化,在心中常常有一股气要发泄,发泄时有时觉困难,有时觉顺遂,顺遂时好象说「阿们」。这事我自信是罗马书第八章二十二至二十四节的应验(我祈祷时更多发泄)。但有人说,这是心灵不得满足之征;亦有人说,这是圣灵担忧。究竟我仍以教所自信的为是;虽是这样,我仍想问你一下。 答:主里的复和先生平安!来信已收,愿神亲自施恩引导!吾兄所谓的「一股气」,就是信徒所常有的重量。这重量有两个源头:(一)从圣灵而来,称为burden;(二)从撒但而来,称为weight。圣灵把重量给我们,叫我们心中好象有了一种负担一样。祂的目的有二:(一)叫我们传福音;(二)代祷。如果祂所要你传述的,你已传说了,祂就将这个重量挪去;如果祂要你代祷的,你已代祷了,祂就将这个重量挪去,叫你好象发泄了一股气一般。不过,她若要你继续为某人或某事代祷者,则祂就叫你继续有这重量。圣徒有了这层经历,就是他与主同工的开端。 重量也有从撒但来的。从撒但来的重量,并不像圣灵所赐的「负担」。撒但所给的乃是一种的「压制」;叫圣徒在受一种无形的逼迫——叫他们无缘无故的自己「难过」。圣徒好象坐卧不安;行不是,止也不是;说不是,静也不是;祷告不是,读经也不是——好象手足无措,心里非常郁闷,非常烦燥,好象心内有一种不可言宣、不知所谓的压制;好象心头被一种不可思议的东西——也许就是你所谓的气——压住了。 照兄信而看——因其简,兄的重量是从撒但来的,或是从圣灵来的,弟不敢断言。不过,兄当分别一下:圣灵的重量有目的物的,叫我们对于某人或某事担心而为之代祷,或向之宣传主的福音。撒但的重量则否;完全是在你不知不觉之时来,在忽然中无缘无故的叫你难过。撒但就是以你为牠的目的物,除搅扰你之外,并无其它的意思。圣灵的重量是有意思的,祂叫你知道:你因何而负担。撒但的重量是没意思的,牠叫你茫然无措,不知因何致此。 所以,兄的重量若是从圣灵来的,就当忠心与主同工,不要为肉体安排。若是撒但,就当:(一)承认这是从撒但来的;(二)心中生不愿意被它压制的心;(三)在祷告中、或呼喊中抵挡它(最好抵挡的方法就是先求告十字架的得胜,然后才开声说:「主的宝血盖过我」,「我不愿受仇敌的压制」,「撒但,快离开我」,「哈利路亚!主已得胜」……等语。)黑暗的云天就立发出阳光!如何处之,望再来信通知。 圣灵之于哥尼流 启者:接到《圣灵的工作》与《天堂何在》二书,所说五旬节圣灵的浸礼,与哥尼流家的相同;窃以为不甚合式。盖五旬节百二十人受主三年教育,早被「圣灵重生」,复活日更得「圣灵自己」,此时急需圣灵能力,作主圣工;故圣灵应时施浸,以验父之应许。若哥尼流,虽然敬畏神,然对于主之救恩,尚未入门,焉能如此躐等而进?纵使哥尼流个人或一家(徒十2),早有预备,然使徒行传十章二十四节明言,所谓「亲属密友」,四十四节又言一切听道的人」,则此许多人皆早预备好,恐是无理。因此,使徒行传十一章十五节所言「当初」二字,恐系彼得初受圣灵重生之时。况且十一章十七节是主耶稣基督,不是「耶稣」;这是主完全的名号。复活日和五旬节之前,使徒们虽然信主,然而,是很模糊的,还有许多不明白的地方(这是我们读福音书时所看见的)。也许到了五旬节,他们才真正明白相信,所以,彼得不说「信耶稣」,而说「信主耶稣基督」。(二)彼得此时是对奉割礼的门徒讲说(2节),他们在五旬节悔改接受所赐的圣灵。 真的,哥尼流家此时所接受的乃是圣灵的浸礼;但是,在经历上,他们所得的乃是悔改得生命。你说他是重生,乃是就他的经历而说,是不错的。但在事实上,他所得的却是圣灵的浸礼。当我写《圣灵的工作》时,就是怕读者不明白哥尼流这一点;所以,才在末了一页缀了几句注语;但因这书篇幅不多,并因后来尚要再论圣灵的问题,故简而不详;那知,这几句太简,致使更增加人的误会。近日蒙神加增亮光给我,且有此问,故趁着机会,再说几句。 有两件事是我们所当分别的:(一)神的事实;(二)人的经历。神的事实,就是神所替人成功的,加十字袈的救恩、圣灵的降临等等。人的经历,就是我们在经历上实验过神所替我们成功的。圣灵的浸礼在神的事实上,是逐一信徒所共有的,但在人的经历,则不尽然。照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十三节,当所有信徒重生时,就都已在圣灵里受浸了;这是神的事实。但信徒的经历呢?则不一定都有。 哥尼流家圣灵的浸礼,是开外邦人的门,乃是神为一切古今外邦的信徒所成功的事实。神借用哥尼流家成功祂的事实。因为他们预备得最好。你说的不错,哥尼流当时所受的(在经历上)只是重生。然而,就是那时圣灵已经把他们受浸合为基督的身体。如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十三节所说的了。所以,我们看见在事实上,哥尼流家的事是个圣灵的浸礼;在经历上,他们只得重生而已。我所以在篇末注语里面,以哥尼流家为「特别经历」者,就是因为他们说方言——这是经历。但,当我多读过,说:「在信主耶稣的时候」,岂有彼得在五旬节时,始信主耶稣乎?再者,十一章十八节众人之言,亦说哥尼流家所受之圣灵,乃「悔改得生命」之圣灵。可见为初步之圣灵重生无疑。愚昧之见,未知是否?(安徽 宋弟兄) 答:我真不愿意在什么事上,和神的儿女辩论。对于圣灵的工作,最要紧的点,就是把它分为重生、成圣、能力三段落而已。该书的原意就是要指明给少年的信徒看:圣灵工作的层次,好叫他们知道如何按着步数寻求祂。我们若真得着祂的重生、成圣和能力,就足意了。至于细点,如哥尼流所得着者突竟是圣灵那一步的工作,实无大关紧要。我们尽可以自由相信,勿生辩论为愈。 但,我也知道你的意思不是辩论。不过,我们要杜渐防微,恐怕在我们中间生起什么间隔。持着这种的心,或者不至被邪灵所利用。既是这样,我们就可谨慎一谈。 哥尼流全家所受的,确实是圣灵的浸礼。因为(一)「圣灵降在一切听道的人身上」(徒十44);(二)「圣灵浇在外邦人身上」(徒十45);(三)他们「受了圣灵」(徒十47);(四)彼得称之为「圣灵的浸」(徒十一16);(五)和神的「恩赐」(徒十一17)等,都是讲论五旬节圣灵浸礼的光景;这些名辞既不是重生,又不是成圣的工作所用的;它们是灵浸所用的。你若比较哥尼流家与五旬节的光景,就要见得此二者是相同(徒十44与徒一8;徒十45与徒二17、33;徒十37与徒二4;徒十一16与徒一5;徒十一17与徒二38)。并且他们的结果也是相同的——同说方言(徒二4,十46)。 「当初」二字,彼得明是指着五旬节说的。你若看本节(15节)的「降在」,并将十六至十七节连包来读,你就要见得他指五旬节而言。「像在我们信主耶稣基督的时候」有两个意思:(一)这里是主耶稣基督,不是「耶稣」;这是主完全的名号。复活日和五旬节之前,使徒们虽然信主,然而,是很模糊的,还有许多不明白的地方(这是我们读福音书时所看见的)。也许到了五旬节,他们才真正明白相信,所以,彼得不说「信耶稣」,而说「信主耶稣基督」。(二)彼得此时是对奉割礼的门徒讲说(2节),他们在五旬节悔改接受所赐的圣灵。 真的,哥尼流家此时所接受的乃是圣灵的浸礼;但是,在经历上,他们所得的乃是悔改得生命。你说他是重生,乃是就他的经历而说,是不错的。但在事实上,他所得的却是圣灵的浸礼。当我写(圣灵的工作)时,就是怕读者不明白哥尼流这一点;所以,才在末了一页缀了几句注语;但因这书篇幅不多,并因后来尚要再论圣灵的问题,故简而不详;那知,这几句太简,致使更增加人的误会。近日蒙神加增亮光给我,且有此问,故趁着机会,再说几句。 有两件事是我们所当分别的:(一)神的事实;(二)人的经历。神的事实,就是神所替人成功的,加十字袈的救恩、圣灵的降临等等。人的经历,就是我们在经历上实验过神所替我们成功的。圣灵的浸礼在神的事实上,是逐一信徒所共有的,但在人的经历,则不尽然。照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十三节,当所有信徒重生时,就都已在圣灵里受浸了;这是神的事实。但信徒的经历呢?则不一定都有。 哥尼流家圣灵的浸礼,是开外邦人的门,乃是神为一切古今外邦的信徒所成功的事实。神借用哥尼流家成功祂的事实。因为他们预备得最好。你说的不错,哥尼流当时所受的(在经历上)只是重生。然而,就是那时圣灵已经把他们受浸合为基督的身体。如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十三节所说的了。所以,我们看见在事实上,哥尼流家的事是个圣灵的浸礼;在经历上,他们只得重生而已。我所以在篇末注语里面,以哥尼流家为「特别经历」者,就是因为他们说方言——这是经历。但,当我多读过,再在主前等候之后,我就明白了:哥尼流家的事是特别的,神在那里(合与五旬节)为教会成就了灵浸的事实,郄叫他们得了重生。究竟,这也不是太特别的,因为我们重生时,也就在圣灵里受浸合为基督的身体,一如哥尼流然。愿主赐给渴慕成圣和能力的心!愿我们多得着祂! 教会 问:吾辈倡无公会,极合圣经;但无大聚会而联络感情,觉乏统系之精神,而此大聚会之地点、组织等等若何?亦需讨论。(南京 包弟兄) 答:先生用「公会」二字,恐怕要引起许多人的误会,实在我们所提倡的,是「无宗派」,并非无公会。真的,这是极合圣经的。我谨慎读过各大公会的规章纲例,我深觉得他们尚未脱尽罗马教的遗传!教会中间多数的规矩和组织法是人的这传,人所创设的。复原教的大纲,就是教会是无权威的,而圣经是有权威的。但是,改教的工作,在马丁路德时期,并非已达到完全——拉撒路已经复活了,但是,手脚仍裹着布,脸上仍包着手巾! 我是一个全心相信圣经的人。照我看来,圣经是最高的法庭,凡圣经所定规的,我们毫无权利可以稍加异议。圣灵知道教会应当如何组织,祂已经在圣经里完全启示出来了;乃教会中人竟有以为圣经中所启示的教会组织法,是尚属幼稚的,处今世界进化(!?)的光景中,应当有更完善的组织——究竟这不过是照着罗马教会的原路而进,究竟这不过是自大自高的世人,表明他们轻看神的心意而已。现今中国教会正处过渡的时代,多数人都是提本色的教会:但是,本色而不合经,究非主旨;空洞洞的以「中华基督教会」为名,究有何益。愿主在这背道的世代中,叫我们忠心! 组织 问:有几人共同工作之必要时,即谓其有组织而不宜乎?岂不能视之为同心小群乎?(江苏 李弟兄) 答:信徒能共同工作,而无组织,巴拿巴与保罗的共同布道工夫,即其一例。所以,我们不能以为凡有几人共同工作时,即有组织。我们能视之为同心小群。然而,在共同工作中,亦有许多是组织或组织化者,我们不可不慎。 教会组织 问:叙会如无组织、无制度,则从何法以治会?(王弟兄) 答:我们所主张的,就是凡是属乎人所发明的,不是神所设立的,都当破除。除了圣经之外,我们不应当跟从别的。 我们并不是说圣经的教会是没有组织、没有制度的;不过是说现今教会的组织和制度,不是合乎圣经的吧了。我们从圣经的眼光看现行教会的组织和制度,约有以下几点的错误:(一)宗派的名称;(二)不同的组织法;(三)牧师治会制;(四)一人包办信徒的聚会;(五)按立。这些不过是荦荦大者。 对于冶会问题:在当初的时候,教会的政治乃是主耶稣为元首,借着圣灵,使用使徒和长老来治理(徒十五2、4、6、22,十六4,廿一18,廿28;彼前五1-2)。但是,长老是使徒所派立的(徒十四23;提前三;多一5)。如果我们今日尚不能证明使徒的存在,就长老从那里来呢?虽然,我们不能从圣经里找出什么理由,表明现在已经没有使徒了;但是,今日我们没有使徒了,恐怕已经是一个事实。这样,就使徒叫按立的长老,自然也没有了。没有使徒、没有长老,就教会的政治,岂非也没有了么?这就是先生所抱忧的。但是,神的预备和安排,不只是单为着教会不失去常度的时候;就是当教会失败了、荒凉了,圣经中尚有神为祂儿女所预备的。请读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十二至十三节;希伯来书十三章七节;哥林多前书十六章十五至十六节。这几节的圣经,并没有提到长老的职分,但是,他们却是作长老的工夫。所以,在现今荒凉的时代,我们并没有正式的长老,但是主却要在各处归于祂名下聚集的会中,兴起作长老的人,他要照着,他要管理,但他没有长老的名分。 教会制度的订定 问:倘若要有组织、有制度,则当如何的订定,方免违反圣经,及免去人的组织呢?(郭弟兄) 答:圣经已经将教会的制度订定清楚了。我们千万不要在圣经以外,再有一种的订定——即称之为信条、宪章、纲例、章程、规则等都不可,无论我们所订定的是如何的合圣经。不然,我们立刻成功一个宗派。我们现在应当只有一本公开的圣经,让人来遵从。我们若在圣经之外有所订定,无论其内容如何合经,就叫人轻看了圣经,而重看我们所订定的规章。这愫,就叫「我们的团体」(姑如此说)中人都当顺从这规章的教训,才能在一包:如果仙看见了规章,也有了与圣经不对的,他就当离开。自然我们可以以圣经的教训教导人,但是,他如果顺从,就乃是顺从主的话,并不是我们的话有什么权威。我们如果有所订定,我们所订定的,就成为我们信仰的标准;这样,无论怎样合圣径,总是叫人在圣经之外,另有信仰的标准。 订定规章,必居两种性质之一。不是有权威的,就是没有的(有权威意思就是为人所当顺从而不可更改的)。如果有权威,若里面有了错误怎么办?就是没有错误,能否完全呢?若说没有权威,错可修正,缺可补入;是这样的规章复有何用?在圣经外,多此一篇,岂非累赘? 现在唯一合经的办法,就是让神的话亲自来引导信徒。自然,人的见解和意见,总是不能尽同的;但是,圣灵总不会以两样的解释给人的。错是在人!约翰福音七章十七节是一切问题的根源。信徒如果肯弃绝己见,服从圣灵,彼此尊重等候,同心同意是可以达到的。如果尚有己意己见,虽其人在表面脱离宗派,心里还是有宗派的,自然要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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