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於妇人产後的条例,其属灵的意义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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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妇人生的是男孩 ── 在生产的期间,因生产的流血就不洁净七天;到了第八天,要给婴孩行割礼;妇人在产後要家居三十三天。七天加三十三天,合计四十天,表徵通过神的炼净。这条例也提醒我们,注重身丶心丶灵的健康,而不可将污秽,随便沾染别人。
2. 妇人生的是女孩 ── 因着未给女孩行割礼,因此就洁净十四天;且在产後,要家居六十六天。为什麽妇人生女孩比生男孩家居的日子不是四十天,而是八十天,圣经未作解释。据圣经学者推测,可能是让人想起夏娃的犯罪,因为女人先犯罪(提前二14)。所以规定更长居家的时间。
3. 洁净之後的献祭 ── 无论是生男,或是生女,满了洁净的日子,就要为孩子献祭,以一岁的羊羔为燔祭,一只雏鸽或是一只斑鸠为赎罪祭。若是家贫力量不够,可以用两只班鸠或两雏鸽,为她赎罪。斑鸠的奉献,似乎无足轻重,但是对贫穷人之功效,与公牛的血对富足人之功效同等。可见,神对贫穷人施的恩典和体贴;另一面信心的表现不在量,而是所献的祭物(都是指着基督说的)。真实的信心,即使只触摸主的衣袍繸子(太九20),也因此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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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们人的生命从源头上就本为不洁,一出生就是带着罪的。因为我们天生就有罪的性情和堕落的性格。大卫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 (诗五一5),说出人在母腹中就有了罪。所以,神规定妇人生子之後,必须经过洁净,并藉着献上燔祭和赎罪祭,才可以和圣洁的神同在。这是何等的提醒!所以,我们当活在和神圣洁的关系中,生养儿女。
2. 在神的旨意中,「生养众多」 (创一28)本来是神给人的祝福,但因始祖犯罪堕落,生孩子反变成咒诅和苦楚(创三16)。然而,新约的应许却是「女人若常存信心丶爱心,又圣洁自守,就必在生产上得救。」 (提前二15)生产儿女对女人虽是一种苦难,但敬虔的姊妹因基督的救恩,就能够化苦难为喜乐和祝福。这是何等的安慰!所以,我们当将生命的祝福传及我们的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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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这条例里,我们看到神亲切的关怀,为了保护和祝福生产後的妇女。我们是否看重母亲生产养育的辛苦?我们是否看重生养的祝福呢?
2. 在生养儿女的事上,我们是否常常祷告(献祭),保守自己的下一代,活在神的恩典之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