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我主榮耀王
一
耶穌我主榮耀王,你愛何等寬廣-甘離寶座親來世界尋迷羊:
你生馬槽謙卑樣,又向埃及逃亡;回加利利,居拿撒勒,歷風霜;
汗如血點滴地上,順從父旨不忘;捨身救世,面如堅石前行壯;
輕看羞辱和苦難,忍受罪人頂撞;背負十架,往各各他,不延宕;
三 耶穌我主得勝王,你愛何等無量-十架祈禱,憐憫為懷,心何廣!
痛徹肺腑心焦渴,苦膽、酸醋親嘗;救贖功成,將靈交神,打勝仗;
洗我罪孽醫我傷,安慰憐恤多方;責備管教,定我步履,賜我光;
仰望我主在天上,心被恩感歌唱:美哉,善哉,主愛奇哉,深且長!
詩歌介紹
這首詩歌(《聖徒詩歌》57首)是李淵如姊妹寫的。題起妹李淵如姊妹的名字,可能对年青的弟兄姊妹而言,大多是不熟悉的。然而許多早年在上海得救的年長弟兄姊妹,都要不住的讚佩她。李姊妹曾是一位藐視基督福音的人,但是後來卻被主得著,成為事奉神的人。一九二○年三月,她脫離教書的生活,開始全時間服事神。在南京她應了頂有名望的四位牧師之請,編輯靈光報,此為當時中國屬靈刊物的精粹。從此以後,一生專心為主作文字工作。一九二七年初,她與倪柝聲弟兄,……并几個西國肢體,在上海辛家園汪佩真姊妹家中開始了在合一立場上的擘餅,起首新的搭配,成了一個有复活能力之基督團體的見證。從此,李淵如姊妹就成為在文字職事上成了倪弟兄的得力同工,許多弟兄姊妹也從她得了不少屬靈幫助。
雖然李淵如姊妹在這地上沒有名譽和地位,但她卻能喜樂的說:「我的主是我的榮耀,是我的產業,祂也是我的安慰者。哦!有主殼了!」因著李姊妹在主面前有這樣深的經歷和完全的認識,所以寫出了這首感人的詩歌。她回憶一生神在自己身上奇妙的恩典:一個藐視神的女校監,竟作了傳道人!全詩不僅有優美的聲韻,更使聖徒重溫主的情愛。哦!主曾離寶座,親來世界尋迷羊;祂並不是從天上降下成為尊貴的人,反「誕生馬槽謙卑樣,又向埃及逃亡」。祂受人誤會,被人鞭打、欺凌、唾棄;祂曾在客西馬尼「備極傷意愴惶,汗如血點滴地上」,但祂卻「順從父旨不忘」。主也知道自己將要受十字架的苦難,但祂卻不念及這些,仍然「廣傳福音,報告禧年走四方」。祂所以忍受這一切,因祂愛我們,為要體恤人的軟弱。讚美主!主不只作罪人的救主,也是罪人的朋友,而這一位降卑的主,竟是榮耀的王。一九五六年,在上海許多的弟兄姊妹,遭迫害被下放、勞改、洗腦,更有被捕入獄的,但他們對主至死忠貞,即使付出生命的代價,也絕不肯否認主名或出賣倪柝聲弟兄。末後有幾十位前面弟兄姊妹被判重刑,其實這對於能熬得住折磨的人就形同無期徒刑,李姊妹便是其中的一位。主應允了她詩歌中的禱告:「敵雖兇惡不足懼,救恩為我城牆」,也賜給她背負那沉重十字架的能力,使她「面如堅石,前行壯」。
這首詩歌說到主的愛,計有四節:第一節說到祂的卑,第二節說到祂的受死,第三節說到祂的復活升天,第四節說到祂的同在和帶領。每節的首句:「榮耀王」、「救世王」、「得勝王」和「平安王」,乃是該節的中心題目。連起來說,那位降卑的乃是榮耀王,那位復活升天的乃是得勝王,那位時刻在靈中同在和帶領的乃是平安王。哦!讚美神!我們所信的是何等一位基督,怎能不心被恩感而歌頌:「美哉!善哉!主愛奇哉深且長!」
李淵如姊妹自述:由死入生
余曾受罪惡之綑綁。為罪惡之奴隸者也。今日所以能脫離是苦。且得真自由者。皆賴我主耶穌之救恩。以重價贖我出於死而入於生也。余年二十有四矣。而此二十四年之中。恍恍惚惚。真是虛度光陰。靈性方面。真可謂之黑暗無光。以余之誠心歸主。不過纔五越(越五)月耳。默念前愆。曷勝痛悔。茲將余身之所經歷,略述於下。
(一)持無神說之時期
余湖北沔邑人也。生長鄉隅。孤陋寡聞。余性喜讀書。而本邑風氣未開。無女學可為求學之地。行年十四。余母恐余失學。乃命余負笈武昌。肄業於省立第一女師範焉。斯時武昌初興女學。教育仍未十分發達。宗教觀念尤其薄弱。對於基督教。多以洋教呼之。某也入教矣。則群起而非笑之。輕視之。余初入校時。有二生為基督徒。同學莫不加以白眼。余尤恥與之為伍。未幾。二生不堪其苦。乃退學。余樂甚。以為余校無信教之人矣。然余畏罪敬神之念。未嘗不蘊蓄於中也。及學年稍深。知識稍增。余之危險遂伏於此時。而余且為惡魔利用矣。因稍讀物理化學之書。即以為人力可以勝天。物質文明,在恃人類之研究乃有進化。焉有所謂造物主宰者。後讀西史,至宗教之爭。某教師謂耶佛回三教,名雖不同。其旨則一。莫非欲救世道人心耳。余極然其言。且思宗教之設。必憂國之士。藉口神道以範圍人心。使人知所畏懼,而不敢作罪犯科耳。豈真有地獄天堂哉。我之行為如何,冥冥中焉有為我主宰者。自是無畏罪之心,無敬神之念矣。驕心日生。道德日落。余遂完全為惡者之所左右。誠如保羅所云。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其苦有不堪言者。今日思之,余泣下矣。
(二)反對基督教之時期
余肄業期滿。乃應保定官立女子小學之聘。任教授者半年。因事辭去。而至天津,擔任官立女子高等小學。及盧氏私立單級學校事者。又數年。余寄居於戚長盧公府。課餘則流覽諸書。惟關於基督教典籍。則從未寓目。余年未二十。而怙恃並失。對於世事,殊抱悲觀。感慨身世,時垂傷心之淚。俯仰古今,每生無益之悲。且有願離此塵世。遁入空門之念。戚友憐余。常相勸慰。舅某學粹品端。為基督信徒。余深敬其為人。惟不以其入教受洗為然。渠嘗為余言基督教抱樂觀主義。信之者精神愉快。且有永生之幸福。余未敢面駁其非。而心內則笑其迷信太深。且嘆其聰明反被聰明誤也。某日舅又為言耶穌必再來。信徒莫不盼望之。余聞言。笑不可抑。以為耶穌不過千餘年前之古人耳。如之何能再來人世哉。蓋是時。余於基督之要道。未嘗聞其一二。聖經之內容如何。尤茫然不知。故有是言也。坐井觀天。而曰天小天小者。其我之謂乎。余課餘欲習英文。乃就美以美會某女教師而學焉。該會詢余願入查經班否。余慢然答曰。我為學英文而來查經何益耶。學僅二週。教師以耶穌故事圖畫一幅。指以教余習英語。余歸後憤極。以為我欲學英文。而該教師乃教以耶穌基督之名稱。學非所用。徒耗光陰而已。遂輟學。同事中某女士,熱心信徒也。時勸余往女青年會聽道。余屢以無暇辭。後竟厭之。思所以避其人。且欲排去其人。不使掌國民學校教鞭。余友褚君。頗有信仰心。亦為余所力阻。斯時余蓋為惡者之健將。時為惡魔效力以與人爭也。某日,余與諸舅閒談。某也曰基督教有約束人心之能力。某也曰基督教聖餐時。能使人悔罪改過。某也曰基督教有善有不善。余乃作最堅決之言曰諸舅誤矣,我欲君子斯君子矣。我欲仁斯仁至矣。如之何甘心為宗教之奴隸。受宗效之約束哉。擇其善者而從之。又何必信之哉。無論如何。我決不入彼教也。某暑假之暇。得聖經一卷。偶閱創世記。未數章即告人曰。此真怪誕不經之談也。遂掩卷而置之高閣。民國六年秋。余所教之生徒已畢業。乃思他就。藉資閱歷。適蘇省女子師範校長。招余來任學監事。余頗欣然願就。惟未起行之前數日戚某持申報一紙。示余曰。此與汝頗有關係。閱之。蓋言南京女師校生徒。因受音樂教師蔡女士之引導。信仰者多。是校不啻一基督教學校矣。余疑信參半。頗有難色。戚某又言曰。汝固反對是教者。此去與汝之宗旨不合。恐無良好之結果。將奈何。余遲疑久之。乃曰信教自由。渠固不能強我所不欲。合則留。不合則去。余決不因利祿而違我本心。雖明知其不可。然必一行。以免有失信之譏也。意既定。乃來南京就職。閱數日。以書報天津戚友曰。傳道蔡某。已不在是校矣。信教問題。可無慮也。今年春。顏料坊福音堂舉行新年大會。同事鄭小姐屢邀余赴是會。余屢藉故辭之故終未一去。余嘗對同事輩曰。余決不信教。謂余不信。請觀將來。
(三)信心之預備
當南京發生鼠疫之時。余與同事等護送學生歸里。數日之內。倍受辛勤。而余之思慮益多。由下關乘民船至鎮江。余坐船頭。觀兩岸景色。覺有一念往來於余心。以為無造物真(主)宰者。如何有山。有水。有鳥獸。有樹木。有人類乎。造化之妙。豈人力所能比擬耶。化學之所謂原子分子。物理學之所謂公理定例。而何由有此原子分子公理定例耶。是必有一大智慧大權能之真(主)宰在焉。不期而對一生曰。余亦信有神乎。復由鎮江至上海。余始寓旅舍。旋因鄭君約余同往其同鄉家。意極誠摯。余乃移居於某寓。余此時窮愁抑鬱。已達極點。鄭為言基督教之真精神。余感觸頗深。自是頗樂聞其道。一日晨,余笑謂鄭曰。君倉卒離寧時。亦曾攜得聖經來乎。彼乃出聖書一冊。示余曰。頃方讀某章某節也。余頗訝其信心之深。遂就鄭所讀之章節面閱之。蓋羅馬書第二章二十五節至二十九節。乃知基督教者。非徒尚空言。乃重在實行悔改。似有至理。鄭又背第三章第二十九節。且曰。於此可見神是公義的。是慈愛的。余似有所悟。以為余心內固以為必有一真(主)。則此書所謂神。亦為外邦人之神。則亦我之神矣。乃請於鄭曰。以後君每日讀聖經。與余同閱可乎。鄭欣然首肯。同居凡五日。余乃一易昔日之心理。欲研究聖經矣。然私心以為聖經雖有理。惟文字太淺陋。殊未滿余意也。疫氣既消。乃返寧。鄭乃贈余文理官話聖經各一冊。又以師生辯道論等書。假余閱之。余讀師生辯道論之序言。與余蓋有同情。余有悔心矣。
四月杪。鄭君偕余至明德女學。晤李大小姐。相與談道。久之。李教余歸後細讀腓立比書。余如其言。讀畢四章。覺其中至理。信非他教所能及。余頗愛第一章九節至十節。二章一節至四節之所言。(余當時程度不過爾爾。故於一章十二節至二十五節。二章五節至十一節反漠然視之。)余日必讀聖經數節。惟忽疑忽信。覺內心有一反對者時。多方設問。使余疑其言。及讀馬太十四章二十五節至三十一節。述耶穌履海。彼得疑惑事。余不覺汗流浹背。遂定一志日。此後對於聖經。無論明白與否。余惟有信之。若生疑心。則不能達到彼岸矣。後蔡蘇娟先生贈余禱告文一紙(此時余尚未與之談道,)余深喜之。以余不知用何法禱告。今讀是禱文。知凡我所欲言者。無不可以對暗中之父言之。自後聞唱讚美詩者。未嘗不樂聞之。今此時不但無反對心。且有護教之心矣。
(四)誠心歸主
余既信有神。故不能不信聖經。信聖經矣。乃不得不信耶穌為我之救主。顧我任管理事。在勞不能守安息日。將奈何。又念余雖信基督矣。然尚未使人知之。此後明以告人耶。抑偽為不信者以掩人耳目耶。余心因之極不寧。乃讀聖經以定余心。忽閱路加福音十二章八節至九節。為之戚戚不安。蓋我在人面前不認耶穌。則耶穌在神前亦必不認我。如之何能得救耶。余乃決心向人宣布承認耶穌為主也。暑假期屆。余之去留問題。交戰於余心。校長待余厚。薪俸又極豐。以余之不才。而當茲重任。未為屈余。一旦辭去。則何以對校長。經濟方面。將慮其減少不辭耶。則覺心有所不安。思潮百出。愁慮千端。廢寢失食。如罹重病。一日晨起。且衣且思。無形中似有人語余曰。汝能捨汝之所有以從余乎。言之至再。余大受感動。乃祈禱曰。主,我願跟你。求你納我。意既定。乃於暑假後交卸一切。出校居鄭府。一日往訪蘇娟先生。自述信道之誠。先生為講知行福。三者之大意。又言欲跟從救主耶穌者。必須捨己。臨別又勉余曰。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在神的國裡。余聞言。頗愧悚。蓋余猶有畏首畏尾之心。此後乃一意歸主。願置身教會學校中以盡余職。九月中旬。余遂來居明德女校矣。
(五)今昔之比較
余自信道後。化悲觀為樂觀。精神日增。快樂日多。愛聖書甚於其他之典籍。且覺其旨深奧無窮。苟余昔日能深究科學者。則必無不信真神之理解。一讀聖經者。必深信耶穌之再來。及永生之幸福。余斯時於基督要旨。昧然不察。人云亦云。如斯而已。拒絕人之勸勉。如病深而卻良醫。宜乎其幾死而莫起也。不甘受宗教之約束。則如約翰福音三章二十節所云。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因為恐怕他行為受責備。其實因我之不信。不能廢神之律法。所謂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余惟有感謝天父之慈愛。耶穌之救恩。聖靈之引導。幸脫惡者之手。一躍而為至尊神之兒女。其蒙恩為何如。其自由為何如。故余前此之歲月。尋生活於惡魔之途。生猶死也。今蒙主救我於死。使我重生。我固屬主矣。則我宜完全為主用。苟有利於主者。雖摩頂放踵。亦所不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