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概論】
一、舊約寫作日期
第一卷成書為創世記(約主前1500年),最後一卷為瑪拉基書(約主前430年),前後約一千一百年。
二、舊約寫作的語文
1. 除了耶十11;但二4-七28;拉四8-六18,七12-26是用亞蘭文寫的(因對象主要是巴比倫人),其它均為希伯來文。
2. 希伯來文字是由點及畫組成的,故主耶穌說律法的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太五18;路十六17)。
三、舊約正典的形成
正典(希伯來文Kaneh及希臘文Kanon)意「量度的竿」和「量度的杖」,以喻作標準,是真理的準則/模範,一切真理以此為準繩,也以此為量度以定取捨。正典與一切次經、偽經或其它經典有別。
一本書成為正典全在乎該書有沒有神的默示及作者是否有先知的資格或條件。一些書寫成後就被察覺具有默示的成份,及後收集起來,列成正典。
1. 寫作及被接受時期
1) 律法書
摩西五經一寫成已為神的百姓所接受,視之為神的律法,讓以色列人遵守。
(書一8,參:申卅一9-11;耶八8;瑪二5-8)
2) 部分歷史書,先知書及詩歌書
因作者有先知職分,為神的代言人,在書中常有「耶和華如此說」或「耶和華的話臨到××說」等,故被人接納。
3) 其餘書卷
因作者生活、事奉受人注意尊重,及後他們的話語被百姓採用來誦讀、默想及作教導的準則。
2. 收集與整理時間
猶太人拉比傳說在以斯拉時代有大公會(Great
Sanhedrin),以斯拉在那裡受權將舊約收集、組織並串連起來(參:拉七6-10;尼八2,十二24-26),當時尚欠的瑪拉基書,後來在大公會會議中被納入正典。
3. 範圍
1) 猶太人只接受廿二卷(即我們現有的卅九卷)為正典。他們把下列書卷合併:路得記和士師記,撒母耳記上和下,列王紀上和下,歷代志上和下,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耶利米書及哀歌,十二小先知書,分別都看成一卷,故只有廿二卷。
2) 後因在猶太禮儀中路得記及耶利米哀歌被選出來加以誦讀,故又有廿四卷的稱謂。
雅歌 |
在逾越節(猶太宗教曆一月)誦讀 |
路得記 |
在五旬節(三月)誦讀 |
耶利米哀歌 |
在耶路撒冷紀念日(五月七日,參:王下廿五8-21)誦讀 |
傳道書 |
在住棚節(七月)誦讀 |
以斯帖記 |
在普珥節(十二月)誦讀 |
四、舊約的編排
1. 到了基督時代,猶太人把舊約分為三組(下表)。主耶穌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路廿四44)應指著這分類來說。
希伯來文聖經編排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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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書(Torah) |
先知書(Nebhiim) |
聖卷(Kethubhi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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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創世記 |
A.前先知書 |
A.詩歌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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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埃及記 |
6.約書亞記 |
14.詩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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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未記 |
7.士師記 |
15.箴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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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民數記 |
8.撒母耳記 |
16.約伯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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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命記 |
9.列王記 |
B.五書卷(Megillot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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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雅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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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路得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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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耶利米哀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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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後先知書 |
20.傳道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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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賽亞書 |
21.以斯帖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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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耶利米書 |
C.歷史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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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以西結書 |
22.但以理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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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十二小先知書 |
23.以斯拉記.尼希米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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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歷代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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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現在的五分法(根據七十士譯本及武加大譯本的編排)
基督徒舊約聖經編排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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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書(摩西五經) |
詩歌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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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創世記 |
18.約伯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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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埃及記 |
19.詩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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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未記 |
20.箴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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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民數記 |
21.傳道書 |
|
5.申命記 |
22.雅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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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書 |
先知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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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約書亞記 |
A.大先知書 |
B.小先知書 |
7.士師記 |
23.以賽亞書 |
28.何西亞書 |
8.路得記 |
24.耶利米書 |
29.約珥書 |
9.撒母耳記上 |
25.耶利米哀歌 |
30.阿摩司書 |
10.撒母耳記下 |
26.以西結書 |
31.俄巴底亞書 |
11.列王紀上 |
27.但以理書 |
32.約拿書 |
12.列王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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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彌迦書 |
13.歷代志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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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那鴻書 |
14.歷代志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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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哈巴谷書 |
15.以斯拉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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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西番雅書 |
16.尼希米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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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哈該書 |
17.以斯帖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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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撒迦利亞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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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瑪拉基書 |
五、舊約聖經與歷史分期
歷史分期 |
年代(主前) |
重要人物/事件 |
聖經書卷 |
列祖前 |
|
創造
亞當
洪水
巴別塔 |
創一至十一 |
列祖 |
2000 |
亞伯拉罕
以撒
雅各
約瑟 |
創十二至五十、
伯 |
出埃及期 |
1500 |
摩西 |
出、利、民、申 |
進佔迦南
及士師時 |
1400 |
約書亞
撒母耳 |
書、士、得、
撒上一至七 |
聯合王國 |
1050 |
掃羅
大衛
所羅門 |
撒上八至撒下廿四、
王上一至十一、
代上一至代下九、
詩、箴、傳、歌 |
分裂王國 |
930
722 |
耶羅波安(北)
羅波安(南)
亞述亡北國 |
王上十二至王下十七
代下十至廿八、
俄、珥、拿、摩
何、賽、彌 |
獨存王國 |
587 |
希西家
巴比倫王第三次臨耶城(全國亡) |
王下十八至廿五、
代下廿九至卅六、
鴻、番、谷、耶、哀 |
被擄時 |
586 |
|
(俄?)、結、但 |
歸回期 |
536
400 |
古列准歸回:所羅巴伯等
以斯帖
第二次歸回:以斯拉
第三次歸回:尼希米
舊約終 |
拉、帖、尼
該、亞、瑪 |
六、舊約價值
1.啟示唯一真神和他的屬性
2.啟示他的作為(包括創造和神蹟),他掌管宇宙歷史(包括猶太和外邦)
3.道出罪之由來、發展及咒詛-罪隔絕神與人之交通
4以預表、預言顯示神救贖之旨意與計劃
5.預言及應許救主降生,他為神子、僕人、先知、祭司、君王
以基督為舊約中心的四個讀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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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親口說的話 |
基督成全了 |
基督被視作 |
路廿四27、44 |
彌賽亞預言 |
彌賽亞、君王 |
來十7 |
利未祭司職分 |
祭司、祭牲 |
太五17 |
道德教訓 |
先知、教師 |
約五39 |
救恩應許 |
救主、主 |
6人以詩歌抒發對神的各種情感
7. 選民之歷史及偉人之傳記感人甚深,向我們傳達美好的信息
8. 藉以色列人-蒙神選召之國,向世人傳達信息,萬國要因亞伯拉罕得福
9. 藉以色列人誕生了彌賽亞
10舊約與新約的關係:舊約是新約之根基,新約藏於舊約。舊約漸進式啟示並預備在新約時來到的那位基督:
1) 自創世記至申命記 宣示
2) 自約書亞記至以斯帖記 預備
3) 自約伯記至雅歌 心願
4) 自以賽亞書至瑪拉基書
期望
5) 自馬太福音至約翰福音 顯明
6) 自使徒行傳至書信 實行
7) 啟示錄 圓滿
故此不要因舊約信息古舊,就少讀、不讀,甚至摒棄不要。新約明言:「從前所寫的聖經(專指舊約,下同),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羅十五4)「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