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 之 盟 第一周 婚之盟 引言 圣经非常明确地表达:婚姻是神赐给人类美好的礼物。祂在创造万物时,就赐下伴侣(创二:18)。旧约箴言作者亦清楚感受到神喜悦婚姻的「美好」(箴十八:22),因而强调每个人都必须尊重婚姻(来十三:4)。不过,对不少现代夫妇来说,婚姻的美好似乎已在日常生活的压力下,成了一个神话。 耶稣基督生平中只曾一次明确地讨论婚姻关系,不过在开始时,那讨论似乎是相当负面:怎样才可以离婚?(可十:2-12;太十九:3-12)虽然如此,基督却把这不怀好意的讨论变成表达婚姻美好的说明,祂采合了创一:27,五:2及二:24的经文,明确地表示婚姻是神所设立的一个美好关系。新约其它地方虽然不曾特别地讨论基督徒的婚姻,却处处显示神期望我们能在婚姻关系中彰显神的爱。保罗在解答有关信徒与未信配偶间的问题时(林前七:12-16),强调基督徒最好选择与信徒结婚(林前七:39),因为婚姻是基督与教会关系的一个反映(弗五:21-33)。 圣经(耶二:2;三:1、6-8;何二:7-8、19-20;可:二:18-20;弗五:23-33;林十一:3)亦不断地用婚姻关系来比对神与选民之间,那爱和关顾的关系。而其中最令人费解和不愿见到的比对,莫过于先知何西亚和那不忠妻子,也被用来表明神如何以永不改变的大爱来面对选民的不忠。 神对人的爱,是基于祂与人所立的盟约(神与人之间的盟约)。而婚姻中的爱,亦是基于人与人之间所立的盟约(玛二:14;结十六:8;箴二:17)。 盟 约 盟约(希伯来文“berith”)是指一个协议(对协议双方都有一定的要求和限制),并以一些特定礼仪(如握手、共同吃饭)来谛结。这个名词与另一个字“hesed”通用,它含有:坚持、不变的爱、和恋慕。在诗四十二:8及哀三:22,“hesed”被译为「诸般的慈爱」,「我们不至消灭,是出于耶和华诸般的慈爱,是因他的怜悯不致断绝」(哀三:22)。箴三3则把这字译为「诚实」慈爱,意即忠诚之爱。所以,“hesed”是盟约的核心,没有了“hesed”,就没有盟约。另外在新约中,这字用“agape”来作相应的描述。 虽然神与人所立的盟约不是对等的盟约(因神和人并不对等),但基本上我们可以藉神和人之间所立的盟约来理解人与人之间的盟约。
圣经中记述着不少忠诚的盟约,如大卫与约拿单、路得与拿俄米、喇合与以色列的探子、甚至约瑟亦曾与他的父亲雅各立约,要把他带回迦南地与列祖同葬(创四十七:29-31)。这些人都和我们一样是个罪人,要面对日常不少诱惑,可是却在他们生命中,仍然坚持对伴侣爱和忠诚。
每一次提及婚盟,人们多会联想婚礼中坛前的誓言。虽然在众人面前公开地起誓,是订立盟约的一个重要标记,可是却不是婚盟的重点。 神与以色列人订立的盟约,最重要的原则是「信实」,神「向爱祂,守祂诫命的人,施慈爱,直到千代」(申七:9)。神并不在埃及地就与他们立约,而是与他们共渡一段较长的时光,培养出互相信任,才谛结盟约。 同样,拿俄米与路得的关系亦是在同住十年,共渡患难(丧失丈夫及儿子)之后才确立(得一:4-7)。约拿单与大卫在成为生死之交后才订立盟约(撒上十八:1-4)。甚至喇合亦是在与那些以色列探子建立一定的信任关系,(她为了躲藏他们而向王的手下撒谎)(书二),然后才彼此立约。 由此观之,伴侣们不是在建立盟约后才发展彼此间的关系,而是由建立关系再继而透过缔结盟约来邀请伴侣,去发展更深入的婚姻关系。忠诚之爱“hesed”是在订立盟约之前已经开始,订立盟约是一个标记而不是一个终结(创二十一:23-24)。婚礼中的盟誓是一个中途站,标记着对伴侣的委身,在神面前作一见证 ,给以往发展的关系一个小了结,同时亦一起开始另一个新的旅程。
订立了盟约,并不表示「从此他们就快快乐乐地活下去」。有时我们会误以为愿意为伴侣做任何事情,就是盟中之爱。不过若我们只是盲目地顺从,按伴侣的要求去行;那么,当事情出错时,便会很容易把责任全推在伴侣身上。以色列人特别懂得这样做,经常在事情出错时埋怨神(民十一1-6、10、十四:1-3)。 但是在盟约的关系里,伴侣们并不把后果推卸给别人,只在盟约中「张开眼睛」,相反是对自己和伴侣尽上责任的一个行动。 路得对拿俄米的忠诚清楚地说明了人际间的盟约并不是盲目顺从。拿俄米要求路得回本乡,而不是与她同往色列地。路得却选择不顺从,反而与她同返以色列地,明知拿俄米不能为她提供保护和舒适的生活(得一:15-18)。同样,约拿单虽因自己对大卫的忠诚而要承受父亲的埋怨,却从来都不因此而埋怨大卫(撒上二十:30-34)。 亚哈王的经历是另一个相反的例证,他与便哈达立约(王上二十:34),并因着这个盟约而无条件地释放了他。这虽然看似一个仁慈的举动,却招来了神的指责,说他违背了神的旨意(王上二十:35-43)。这事件正说明那些所谓忠诚的行为,可能与神的心意相违。当这事情发生,亚哈不能怪责便哈达,认为是便哈达连累了他,因为释放便哈达与否,是亚哈王自己的决定,所以,他必须承担责任和后果。 因此,在婚盟中,我们要为自己的抉择负责。虽则有时我们是为了伴侣的缘故而做了某些事情,亦不能怪责他们,因为始终下决定的是我们,他们并不能强迫我们。
以上这些盟约中的行为,并非出于强迫,或是在特定环境下无可选择的结果,而是出于个人的自由意志。路得本可返回父家,像平常的妇人一样回家居住。没有人会说她不负责任,或不爱顾婆婆(得一:8-14)。路得是自由地选择与拿俄米一起。 有时要作这些选择并不容易,约拿单对大卫的忠诚与他对父亲的忠诚是互为冲突,路得对父家的忠诚亦与对拿俄米的忠心相互冲突。 虽则在盟约中,伴侣们必须作出困难的决定,但这并不表示伴侣能限制,或控制了我们的选择权(就算我们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利,仍要承担自己放弃权利的责任) 。
婚姻通常被认为是两人情感最高峰的表现:我们彼此相爱,所以便结婚,跟着在日常生活中表现那份爱……直至那份感觉烟消云散!不过,希伯来文中的“hesed”,却用另一个观点来理解爱情。「爱」不单是种感觉,同时是实际的行动。盟约不是感觉的表征,而是忠诚行为的成果。 我们无从知道路得或约拿单忠诚地活出盟约关系时的感受,但肯定他们也是人,总会有情绪低落的时候,然而,他们却不因感觉而影响自己的行为。路得的行动表示她要离开本族父家、约拿单的行动表示他要违背父亲,便意味着失去继承王位的机会、喇合的行动是甘愿把自己的生命来作赌注。以上的行动并不是那些基于情绪所能作出的决定,甚至有时可能与自己的感受相互违背。 虽则以色列人经常违背神的诫命,祂仍以盟约之爱来爱他们。当神因以色列人而灰心丧志时,祂仍主动持守盟约(出三十二:1-32)。所有婚盟中的伴侣,都会间中感到灰心丧志。在灰心期间,最重要是拒绝放弃原则,而继续用行动来信守盟誓。当然我们不能忽略那些带来愤怒或失望感觉背后的因由。不过,我们的感觉却不是放弃盟约的借口。神并不轻忽自己的感觉,不过这些感觉却成了召唤以色列重拾责任的基础。同样,婚盟中这些感觉成了重新检讨和改变关系的讯号。 「我不再对自己伴侣有爱的感觉」并不能成为离婚的借口,但也不应被轻忽。在这感觉背后,是感到自己被伴侣所忽视,或盟约被人破坏。其实,所需要的是改变!若忽视了这些讯息,不去作出相应的行动,亦同样是对婚盟不忠诚的表现。 当我们把盟约定义为「行动」,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隐藏,轻忽自己的感觉和伤害,因为婚盟同时就是需要承担责任。当这些负面的感受出现时,就应与伴侣共同去承担「寻找这些感觉背后根源」的责任。 神要求我们去爱邻舍(包括伴侣)如同自己一样。若我们单把爱视为感觉,这便成了不可能的爱。因为我们不能强迫自己出现某种感觉(感觉不是我们所能控制),只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管理自己的选择。耶稣认定:「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你们若遵行我的命令,就是我的朋友了。」(约十五:13-14) 没有人会「感觉」想为朋友死,这是出于意志的行动,理智的抉择(罗五:7-8)。耶稣并不是叫我们去改变自己的感觉,才能成为门徒,而是要求我们去行出他的命令。 所以婚盟不单是基于对伴侣的恋慕(感觉可以时隐时现),亦是基于坚持婚盟的行动和意志。
婚盟中的伴侣绝对不能利用盟约这个观念来强调无论自己做了什么,对方都要委身,承受自己任何不合理的要求。若我们以婚盟来作为要求对方原谅的基础时,就误用了盟约。 「我知道我伤害了你,不过,记得你在坛前的承诺……」婚盟不是用来胁伴侣宽恕自己的借口,而是要求自己对伴侣忠诚的一个呼召,重点是在自己的身上,而不是针对伴侣,作为控制他人的借口。 神不把盟约与宽恕结连,却把它与忠诚直接关连起来。换言之,盟约的出现并不单是为了挽救一段破坏的关系和感情,而是藉它更体贴对方的需要来加强彼此间的关系。 在Sakenfeld的《忠诚行动》(Faithfulness in Action)一书中把“heaed”解释为「自愿委身那些需要我们的人」。毫无疑问,盟约订立的其中一个基础是我们都需要伴侣。拿俄米与路得都需要对方,因为他们都是孤单者。大卫亦需要约拿单,他的生命全在约拿单手中,不过他并不以盟约的关系来要求宽恕,他说:「我若有罪,不如你自己杀我……」(撒上二十:8) 婚盟亦是如此,我们都需要对方。了解对方的需要,请求对方帮助我们,这样彼此便能建立更深刻的关系,不能藉威迫对方来宽恕自己。
约拿单并不说:「若你应允……我就会……」他与大卫只是要求对方忠诚,继续此段友情。大卫后来照顾约拿单的儿子,只「因约拿单的缘故」(撒下九:1)。他并没有列出与约拿单的恩怨清单,查看自己要付出多少作为回报。 路得与拿俄米同往以色列地亦不是因为她期望能得到某些回报,才主动委身。所以,婚盟是一个不断发展,成长的「委身」关系,而不是一个合约。婚盟是建立于两人不计得失的委身关系,而不是一个渴望双方都同样得益的协议书。若我们把两者混淆时,婚姻很容易出现问题,因为当任何一方认为自己不再得益时,婚姻便告终结。 合约?盟约? 合约是双方都赞同,依据条约中所限定去合作的协议书。合约通常要有正式写下的条文,经法律程序来缔结。 婚姻可能以合约来开始,同意对配偶忠诚,建立独一的性关系,并在身体、心灵和情绪方面支持对方。 这个合约显示了我们已长大成人,可以独立地过活,接纳新的责任和权利。当然那权利是「互换」的──若你满足我,我也会使你满足。 虽则在结婚时,伴侣们不大意识自己原来拥有这些合约式的期望。不过,最容易察觉的方式是数算自己的期望。不同的人期望伴侣也有不同,例如:表达爱意的方式包括:伴侣讲说话时的语气、态度、姿态、做多少家务等,都是伴侣们在无意中带入婚盟的习惯。这些可能是以前自己家中惯常表达爱意的方式。 若单以合约的形式来维持婚姻,离婚率就该是百分之一百,因为在每段婚姻中,没有人能对伴侣时刻都是爱顾备至。也没有任何一段婚姻能完全避免冲突。 事实上,现代人离婚,不单是因为他们感到伴侣不能满足自己(或那爱的感觉已消散),而主要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已找到其它的选择(可能是第三者,或是事业等等),比维持现在的婚姻更有利。合约式的婚姻,重点乃在「我可以得些什么」,若得不到更大的回报,而又有其它选择,似乎比现有的更多时,「诱惑」和「离心」就是最自然不过的事。 与此相反的,是婚盟无条件的委身,不讲求「若……我就……」的条款(若你爱我……我就会爱你,若你对我忠心,我就会忠心于你……); 婚盟是基于我把自己奉献给你,满足你的意愿。
虽则婚姻是一个盟约的关系,其间仍有进行合约的空间。因为合约是一个有效帮助伴侣们来作出改变的工具,亦是一个分配日常生活空间和活动的好助手。 不过,合约决不能取代盟约而成为婚姻生活的基础。我们对伴侣的爱和忠诚等等的态度和行动,不是奖品,而是不计条件的。条件式的爱是否定了盟约的关系,同时局限了个人的自由。 在家庭盟约中,格恩齐(Dennis Guernsey)让我们了解到婚姻中不同的发展阶段。最初的是浪漫阶段或蜜月期,伴侣们都说:「我委身于你,你是完美的,是我梦想的答案。若你有任何的不是,那并不碍事,毫不重要!请不要转变,你是最完美的。」 紧接蜜月期的是「讨价还价」和「合约」期,伴侣们会彼此对说:「你离完美很远,若你容许,我会改变你!」这是伴侣们在角力的时期,渴望由自己来改变对方(而不是自己),无可避免,双方最后都感到失望和挫败。 然后到了「高压」阶段。彼此明确传递的讯息是:「你把我们的婚姻弄得一团糟,全因你没有尽力(或尝试)去解决,所以这全是你的错,若你要维持婚姻,就必须作出改变。」基督徒夫妇可能会尝试的方法,不明显地来强迫伴侣转变,但可能会向神祈求:「神啊!求你改变他吧!」 若那些渴望的改变并不出现时,就开始了「绝望期」。「我确信你不会作出任何改变,你根本不让神在你的生命中动工。我要退出!我亦可能会留下来,不过就算那样,我亦不再会付出,因为到了最后,总是一样,甚至反倒伤害了自己。」 格恩齐相信若夫妇能在合约阶段委身对方,并体会合约之不足,他们亦可能进入「接纳」阶段(可称之为「婚盟」阶段)。伴侣们接纳对方的软弱,不要求对方改变,而只要求委身,不威胁报复,而承诺忠诚。他们爱那个真实的伴侣,而不是那浪漫的假象。然后,他们就可以共同面对狂风暴雨,而不因风雨和破坏来指责对方。
也许把合约当为盟约,是我们不能建立婚盟或与神发展深入关系的主要原因。 严守律法是神的期望,但守律法却不是与神结盟的基要条件。保罗指出:盟约是早于律法出现,守律法只是一个表现,却不是盟约的基础: 「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所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承受产业,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但神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加三:17-18) 同样约拿单与大卫,路得与拿俄米,及其它圣经人物所立的并不是合约──其中没有吩咐对方应做什么或不做什么的条款。只有喇合与探子的协议中有点合约的意味,「你若不泄漏我们这件事……我们必以慈爱诚实待你」(约二:14)。不过,这两个探子所说的,其实只是覆述了喇合已做了的事,以此来表达他们立约的根基是「信任对方」,而不是一个交换条件。 在旧约时代,以色列人把盟约与合约混淆了,以为只要他们守律法,就会享有特权。事实上没有人能藉自己的好行为「买」得神的欢心。不过多少人忘却了这个教训,而把那盟约变为一个合约──「若我做了这些,神!你就要如此回报我们!」 同样,婚盟也表示我们不因自己做了某些行为,就「应该」得享某些权益作为回报。若我们有这样的意念,就是以对方为对象,可以为自己所操控,而不是一个值得表示忠诚的个体。 固然我们期望伴侣改变。不过盟约关系中的基础却是那不息止的爱。我们都是只在肯定自己被爱之下,才有胆量去开放自己,倾诉自己的软弱,去作出改变的行动。神期望以色列人改变,却先指出「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为奴之家领出来……」(先指出自己爱顾的行动,不是说条件),所以「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有些婚姻只是合约,亦有些人因着换了某意念而把婚姻的盟约变为合约──「若你只能完成一半的要求,我就只会付出一半,若你不忠,我亦可以不义」。这样律法式的响应,只会使共同的牺牲变成了合约,鼓励伴侣去互相指责。 我们与神的关系建基于信心,不是工作。婚盟亦是建基于信任,而不是基于伴侣处事的成败。婚盟的目标是一同去合作,而不是互相攻击,计算对方表现的好坏。 以下列举了三个偷偷把合约意念放进盟约婚姻的征兆。若你发现自己常问这三个问题,那就表示「麻烦」出现了! 1. 双方都在问:「我是否已取得我所配得的」?或 「我是否得着我所需要的?」着眼点只是在我能在 这关系中得着什么,而不是我能如何服事伴侣。通 常这个问题是在自己对伴侣有不满和疏离感,到了 容忍度差不多只余一半的时候才会出现,通常的答 案是:「不,我得不到!」 2. 「我是否可以借着退缩、要胁……等行动来叫他尽 责?或叫他完成责任?」着眼点是如何能在伴侣 身上得着满足。注意,那个着眼点全是在自己身 上,「我怎能使自己的需要得着满足?」这样使 伴侣成了对象。我们局限了伴侣的自由,把他们 的行为变成了单去更有效地满足自己的行径。不 过,自由却是盟中之伴的一个特色。 3. 「我能否从其它的途径得着满足?」当然,没有一 个人能完全满足另一个人需要。有自己的朋友, 是正常的,亦能叫伴侣们独立成长,但这个问题 所强调的,不是在婚姻以外「附加」的关系,而 是「替代」的关系。
合约确能协调夫妇间某些品格上的差异,却不能更新婚姻盟约的关系,因为它们只是集中在满足个人的需要。婚盟要求我们重排婚姻关系中的优次秩序。我们对这个挑战必须作出一个明确的决定。耶稣说的:「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太十六:25),这同样可以应用于婚盟之中。婚姻不单是去得着自己的需要,同时也考虑如何去服事对方。 婚盟的更新,意味着我们必须从旧有的生活方式回转,不再斤斤计较自己的得失。这必然要得着神为我们的见证者(玛二:14),当我们不息地为能活出婚盟的力量而祷告时,也必须同时为到明白伴侣的需要而祷告。
教 案 建 议 (一)组前预备 1. 用六张咭纸分别写下「婚盟」的六个特质。 2. 复印第一周工作纸1、2。 3. 将座位围成一个圆圈。 4. 提醒组员带回在前言时所写下的参考书 。 5. 为组员祷告。 (二)开始小组 藉活动建立气氛 1. 请其中一名组员说出儿女或自己名字的由来(为 何改那名字)。
1. 请组员响应:「现代婚姻面对着什么问题?」(在黑 板上写下那些响应)。 2. 重述这成长研习小组的方向和目标,并请求他们 多参与、记得自己的立约。
用下列的问题来帮助组员思想: 1. 婚礼中不同的礼仪,有什么含义? 2. 那些誓言是否有任何法律上的约束力?
1. 简述盟约的意念,强调希伯来文"hesed"的意义。
1. 展示第一个标题。 2. 请组员翻阅并分享组员本,第一周习作(D)。 3. 强调在日常生活中流露忠诚和爱顾的重要。
1. 展示第二个标题并强调承担责任的重要性。 2. 翻开组员本「婚盟与责任」那部分,讨论卓文和荣 基的两个个案: 「谁应为那后果负责?」 「如何才能停止那个『互相指责』的游戏?」
1. 展示第三个标题。 2. 请他们随口说出一些: 「伴侣尝试控制或限制自己的方法或方式。」 「伴侣间能互相鼓励的方法。」
1. 展示第四个标题。强调「感受」和「情绪」不能决 定关系的好坏,重点在指出其实夫妻间关系出现了 问题而已。 2. 展示第五个标题。提醒组员不可用盟约来作为要求 对方宽恕或任意妄为的借口。
1. 展示第六个标题。简述婚盟中的爱是不计较回报的 「行动」。 2. 请每对夫妇各占一个地方,面对面望着对方的 眼晴,分享组员本,第一周习作(M)的答案。
1. 再集合小组。 2. 请组员分享盟约与合约的分别。
1. 夫妇再面对面,讨论分享自己所想订立的合约。
1. 完成第一周工作纸1,并给每对夫妇两分钟来互相 分享。
1. 总结并强调重新立约的部分。
1. 请每对夫妇重新思想及确定他们希望达成的目标和订立的合约。
1. 简述下周将从神与人所立盟约的角度来理解婚盟。 2. 派发第一周工作纸 2,完成后下次带回来。
第一周 婚之盟 工作纸 1 题目:圣经中的结盟者 以下经文全部都是描述一些圣经人物如何彼此结盟。阅读后请回答下列问题:
2. 请你运用以下六个盟约特质的提示,圈出上述盟约 中有否出现这些特质? 盟约的六个特质是: 1. 盟约是爱顾、忠诚的成果。 2. 盟约中的伴侣承担责任,并不逃避。 3. 盟约是基于自由的选择。 4. 盟约是基于行动,而非感觉。 5. 盟约关系是需要培育的。 6. 盟约是自愿的委身。
第一周 婚之盟 工作纸 2 题目:婚盟中的体验 回答以下问题,并尝试在自己的婚姻生活中列举例证。 在你的婚姻里,怎样使你能够经验婚盟关系的每一个特质? 1. 无条件的爱 2. 宽恕 3. 安慰 4. 盼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