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基督聯合──
路得記剪影(一)
陳希曾
【路得記的中心主題】路得記的第一、二章,恩典是中心主題;第三、四章,則以安息為主題。路得記告訴我們怎樣「在恩典中長進,一直長進到安息的地步」。
【路得記的四幅圖畫】在路得記裏有四幅景象:(一)第一幅圖畫,路得在摩押地。我們原來都好像路得一樣,是外邦人,是與神的約無關的,如今竟被帶到伯利恆,被帶到神的面前!這就顯出「恩典的榮耀」(弗一 6)。(二)第二幅圖畫,路得來到了波阿斯的那塊田裏,每天所經歷的就是「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弗三8)。(三)第三幅圖畫,路得在打麥場上,象徵十字架煉淨的工作,使我們「得享安息」(太十一29)。(四)第四幅圖畫,因著波阿斯在城門口所做的見證,就娶了路得為妻,這是象徵我們「與主聯合」(林前六17)。
【得一1】「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饑荒。在猶大、伯利恆,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
「當士師秉政的時候」,我們可由士師記最後一節經文明白:「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二十一25)。沒有王,這就是聖靈的解釋。為甚麼神的兒女相咬相吞、彼此爭鬥?為甚麼今天的世界敗壞低落?因為基督沒有在我們心中做王,我們仍有自己的道路和揀選。
在此,「國中」的原文就是「那地」,是指著迦南美地說的。迦南美地原是預表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所有蒙恩的基督徒,神把基督這樣一塊美地賞給我們,應當裏面有一種說不出的喜樂和平安,但是何等可惜!曾幾何時,這地竟然遭遇了饑荒,原因乃在於罪、肉體和世界。
「伯利恆」意即糧倉,是表示糧食之家的意思。伯利恆又叫「以法他」原文是指肥沃的意思,就是一個結果纍纍的地方。摩押人乃是羅得亂倫以後產生的結果,摩押王巴勒曾花錢雇了一位叫做巴蘭的先知起來咒詛以色列人(參看民數記二十二章),所以摩押地是有可能叫神的百姓受咒詛的地方。往摩押地去,按屬靈的意思即指離開神旨意的中心,離開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又黯然地回到「咒詛」蔭影底下的生活。「以利米勒」其名之意乃耶和華是我的神,我的君王。他為了逃避饑荒,為要救自己,竟又回到與神為敵的世界(雅四4)去了。
【得一2】「這人名叫以利米勒,...」
以利米勒出身尊貴,其名之意乃「耶和華是我的神,是我的君王。」
【得一3】「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羅八6);不是偶而被肉體所勝,按原文的意思乃是人的心思完全放在肉體上了。此時,罪完全在個人身上掌權,結果就是死。
【得一5】「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
「瑪倫」即病弱之意,「基連」即憔悴之意。何時我們體貼了肉體,那屬靈生活的表現,必定是瑪倫和基連所代表的。
【得一9】「『願耶和華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於是拿俄米與她們親嘴。她們就放聲而哭,」
「平安」原文即三1的「安身之處」。
【得一14】「兩個兒婦又放聲而哭,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
路得是在遇見波阿斯以前先遇見拿俄米的。今天在許多人遇見主以前,常常是先遇見了我們。我們今天來讀聖經,但整個世界卻來讀我們。我們能否有一種光景,叫人捨不得離開我們,巴不得多聽我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彼前三15)呢?人今天不是看我們怎麼講,人今天乃是看我們怎樣生活。「拿俄米」的名字,原文叫做「甜」。雖然她所經歷的許多痛苦,是路得所無法解釋的,但是路得卻在婆婆的身上看見一種生命的光景─「甜」──就是看見了基督的榮美,令她捨不得離開婆婆。
「捨不得」在原文是「粘住」、「膠在一起」的意思,是連在一起分不開的意思。「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這裏的「連合」和「捨不得」是相同一個字。聖靈使用這個字告訴我們,路得和拿俄米的那個捨不得,是緊緊的連合,好像亞當和夏娃那個婚姻的聯合,也就是保羅所說的基督和教會的聯合。
【得一16】「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裏去,我也往那裏去;你在那裏住宿,我也在那裏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裏去,我也往那裏去」;意即你的前途就是我的前途,這就是與神的旨意聯合。「你在那裏住宿,我也在那裏住宿」;神的旨意需要有落腳的地方,今天神的旨意要在地上住宿,我們是否願意祂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呢?「你的國就是我的國」,按原文:「你的民就是我的民」,意即路得願愛拿俄米所愛的,亦即她能愛慕神的旨意所愛慕的。
【得一17】「你在哪裏死,我也在那裏死,也葬在那裏。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
「你在那裏死,我也在那裏死」;我們知道因著神的旨意,主耶穌必需被釘在十字架上,祂是死在十字架上,所以我們也在那裏死,為此我們背起我們的十字架來跟隨祂。然後「也葬在那裏」,因為我們不只與主一同死,也與祂同埋葬,且與祂一同復活。
【得一19】「於是二人同行,來到伯利恆。她們到了伯利恆,合城的人就都驚訝。婦女們說:『這是拿俄米嗎?』」
「驚訝」原文的意思是「騷動」。整座城都騷動了起來,由此我們可以判斷,拿俄米和以利米勒必是出自當時一個尊貴富有的家庭;他們有很好的身世、很好的地位以及很好的名聲。
【得一20】「拿俄米對他們說:『不要叫我拿俄米(就是甜的意思),要叫我瑪拉(就是苦的意思),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
拿俄米對路得來說,是代表神的旨意。而「拿俄米」是「甜」的意思。當神的旨意名叫「甜」的時候,許多人都要跟隨祂。但是問題在此,當神的旨意名叫「瑪拉」──「苦」的時候,我們還要不要跟隨主?
【得一21】「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這樣,你們為何還叫我拿俄米呢?』」
十字架有一個工作,就是把我們帶到空的地步,帶到零的地步。拿俄米說:「耶和華降禍於我」,按原文的意思不是「降禍」,乃是耶和華使我「降低」。神的兒女經過苦難的時候,常常想起神的名字。「全能者」原文就是「以利沙代」,即「母親的胸懷」,指我們的神是全有、全足、全豐的神。母親的胸懷是要把一切的豐富都帶給她的兒女。當一個人經過極大的苦難時,神向那些經過苦難的人所啟示的名字,常常是「全能者」。我們在苦難中最大的安慰,就是全能者像母親的胸懷一樣,帶領我們渡過最艱難的時光。
「使我回來」,原文即恢復的意思。
神的手臨到拿俄米身上,叫她經歷不只一個死,乃是三個死,死亡加上死亡,再加上死亡。拿俄米因此會說,這些都是因為我得罪了主,離開了神的旨意,所以現在神藉著這樣的環境,要降低我、對付我。
從拿俄米所說「我滿滿的出去」可以明白,他們離鄉背井不是因為貧窮,乃是因為怕窮。
【得一22】「拿俄米和她兒婦摩押女子路得,從摩押地回來到伯利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
聖經裏每次提到「大麥」,都是用以豫表基督的復活。「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所給我們的乃是一幅復活的圖畫。
【得二1】「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親族中,有一個人名叫波阿斯,是個大財主。」
「大財主」應該譯作「富裕的人」。的確,在波阿斯那裏有說不盡且測不透的豐富。「富裕」這個字和三11的「賢德」的「賢」在原文是同一個字。
【得二2】「摩押女子路得對拿俄米說:『容我往田間去,我蒙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拿俄米說:『女兒啊,你只管去。』」
當路得向婆婆提出這樣的要求時,她裏面必然篤定地相信二件事:第一,她相信神的話;第二,她相信神的恩典。首先,她從神的話中得知,神對窮人和寄居的有所應許和預備(利廿三22;申廿四19)。因為她確信神的話是為著她的,因此她就根據神這話往田間去。一個基督徒的生活是從神的話開始的。凡在基督裏的人,我們一切的行動都是根據神的話,而且是根據神已經說過的話。然而,神的話需要靠著恩典來接受,「我蒙誰的恩」,意即如果神憐憫的話,祂必能在環境上開一條路,讓她可以在那人的後面拾取麥穗。
【得二3】「路得就去了,來到田間,在收割的人身後拾取麥穗。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裏。」
這裏聖經用了「恰巧」兩個字,好像路得是無意間來到波阿斯的那塊田裏的。神實在是孤兒寡婦的神,一面祂有話,另一面祂也有巧妙的安排。
【得二4】「波阿斯正從伯利恆來,對收割的人說:『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他們回答說:『願耶和華賜福與你!』」
這裏他們提起耶和華的名,顯然他們實在是認識神的人,神的話在他們身上是有地位的;因著聖靈的工作,他們甘心順服神的律法和命令。【未完待續】
路得記剪影(二)
「那是誰家的女子?」這就好像主對聖靈的問話。當我們每次那樣殷勤地來到主面前,總不願放過任何一個蒙恩的機會時,因著這樣的渴慕和表現,莊稼的主就不能不被感動,祂的心不能不被打動。
【得二6~7】「監管收割的僕人回答說:『是那摩押女子,跟隨拿俄米從摩押地回來的。她說:“請你容我跟著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麥穗。”她從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裏坐一會兒,常在這裏。』」
依照正常的作業程序,麥田必須等到收割完成了以後才能開放,讓窮人和寄居的進入麥田,拾取田角未割盡以及落在地上的麥穗;否則在農忙的時候許多人跟在後頭,確會攪亂整個農場的收割作業。所以路得這一個請求,是一個不當的請求。然而因著神的恩典充滿了農場上上下下的人,監管收割的僕人不需要請示波阿斯的許可與否,即做了波阿斯所要做的。
「請你容我跟著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麥穗」,意即「請讓我跟著他們,他們甚麼時候不小心掉下一根麥穗,那一根就是屬我的」。她的意思乃是她要去蒙恩典。以新約的話來說,就是讓我們來讀主的話、來禱告、來聚會、來讀屬靈書報;這些都是叫我們蒙恩的途徑。我們也要做一個拾取麥穗的人,一根麥穗加上一根麥穗。這就是恩上加恩,力上加力,結果恩典就一點一點的在我們身上儲蓄起來。
只有被聖靈帶到完全為零的地位的人,只有被帶到全然一無所有的人,他纔能降卑做一個拾取神恩典的人。聖經說,「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何時我們被帶到一貧如洗的地步,何時我們天然的資源用盡了,或許我們才會開始明白甚麼叫做「在恩典中過生活」。
「她從早晨直到如今,...常在這裏。」這告訴我們,她具備了一個蒙恩的條件:殷勤。路得要把握並使用每一分鐘,以得著主自己的恩典。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我們支取神恩典的時候。我們的恩典有多少,就在於我們能夠利用多少時間得著最多的恩典。
【得二8】「波阿斯對路得說:『女兒啊,聽我說,不要往別人田裏拾取麥穗,也不要離開這裏,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
「不要離開這裏」,原文即「你要捨不得(一14)離開這裏」,或「你應該黏在這裏」。譯成新約的話,就是主耶穌所說的:「你要住在主裏面」。當我們住在主裏面時,似乎有一種強力無比的膠,把我們和基督粘在一起,使基督成了我們的世界。當我們心中只有基督的世界時,自然就不再愛屬地的世界了。
「不要離開這裏」,意即這裏是你應該停留的地方。
整個對話的開始,是由波阿斯開始的。如果我們在靈的深處遇見主,讓我們記得一件事:不是我們說,乃是主說。祂不是虛無飄渺的說,不是忽然給我們一個毫無憑據的思想,祂乃是藉著我們手中的這本聖經,一句、兩句或者更多地對我們說。
「不要往別人田裏拾取麥穗」,因為這塊田正是為著我們的。神永遠的旨意就是把我們放在基督裏,基督就是我們的範圍、我們的中心。「不要往別人的田裏拾取麥穗」,就是不要愛世界。
【得二9】「我的僕人在那塊田收割,你就跟著他們去。我已經吩咐僕人不可欺負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裏喝僕人打來的水。」
這段話實在充滿了豐富的愛,一面有鼓勵,一面也有命令,並且這命令是為著保護我們的。這裏「打來的水」,多半是指從伯利恆城門口打來的水。僕人們必須走上一段很遠的路才能得到,所以每滴水都十分的珍貴。通常,打來的水是為著莊稼的主。我們若和主進入真正親密的交通裏,你看見主是極樂意將祂特有的那一份和我們分享的。
【得二10】「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對他說:『我既是外邦人,怎麼蒙你的恩,這樣顧恤我呢?』」
在屬靈追求的道路上,我們或許常常容易覺得乾渴;但每次我們的乾渴得到滋潤的時候,要明白我們是分享了主逾格的恩典。當我們屢次這樣經歷主的恩典時,你我也會和路得有一樣的反應:「俯伏在地叩拜」,原文就是整個人俯伏敬拜在主的腳前。
「顧恤」這個字,拿俄米也用過(二19)。很有趣的,在希伯來文裏面,「顧恤」和「外邦人」這兩個字的讀音是相同的。路得是外邦人,竟蒙了這麼大的憐憫。每當我們講到顧恤的時候,總不能忘記自己曾經是個罪人,蒙了主的恩典。我們本該是地獄裏的材料,是不配蒙恩的,然而我們看見了恩典的榮耀,蒙了何等的恩典。
【得二11】「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
所有我們為主擺上的,為主流過的眼淚,為主受過的打擊,所有受人的誤會,主說:「我全然知道,人都告訴我了。」沒有一個重擔,主是不知道的;沒有一滴眼淚,主是不記念的;沒有一顆破碎的心,主是不安慰的。請聽祂說:「你所有的眼淚,所有的勞苦,所有的犧牲,聖靈全都告訴我了。」
【得二12】「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祂的賞賜。」
若我們真正進入幔內,在深處與主有密切的交通時,主就要安慰我們,為我們祝福,好像大祭司在天上為我們代禱一樣。「願你滿得祂的賞賜」,這是主的願望;而這個賞賜,不只是「一伊法大麥」(二17)那滿懷的收穫,並且最大的賞賜,就是主將祂自己給了我們。
「翅膀」和三9的「衣襟」是同一個字。波阿斯是預表基督的,「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即路得來到波阿斯的翅膀下。
【得二13】「路得說:『我主啊,願在你眼前蒙恩。我雖然不及你的一個使女,你還用慈愛的話安慰我的心。』」
主開她的心眼,看見在波阿斯的那塊田裏所有的人都比她大,所有的人都能幫助她,她實在不及任何一個使女,因為那些使女只要把麥穗留點在地上,就足以成全她脫離貧乏。主今天也要讓我們看見,我們比眾聖徒最小的還要小(弗三8),每一個弟兄姊妹都能夠幫助我們。今天我們之所以豐富,乃因為基督的身體(教會)是豐富的,神的兒女是豐富的。
【得二14】「到了吃飯的時候,波阿斯對路得說:『你到這裏來吃餅,將餅蘸在醋裏。』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邊坐下;他們把烘了的穗子遞給她。她吃飽了,還有餘剩的。」
吃飯的桌子是為著那些工人和僕人們的,在這筵席裏有酒、有餅(這裏的醋就是酒,這醋不過是酸的酒加上一點油而已)。路得是外邦人,在主的桌子上本來是沒有份的,但是主把她帶到桌子面前,讓她吃餅,並且用餅沾醋。餅代表基督的身體,杯代表基督的血,餅和杯分開了,代表死;主把祂的死陳列在這裏,讓所有蒙恩的人一同有分於這桌子,彼此有交通,一同認識並經歷神的愛。
「他們把烘了的穗子遞給她,她吃飽了,還有餘剩的。」原文「他們」是「他」,乃中文誤譯。那烘了的麥穗是從主手中接過來的。主自己就是那烘了的麥穗,是經過十字架的火煉的。
【得二15~16】「她起來又拾取麥穗,波阿斯吩咐僕人說:『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麥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並要從捆裏抽出些來,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嚇她。』」
路得所得到的麥穗,其實不是路得憑自己拾得的;她雖然殷勤,但並不是殷勤使她能得著這麼多。人需要殷勤,人需要追求,但殷勤追求不一定得著,乃是追求又蒙憐憫的才能得著。如果我們得著了恩典,那是主故意把麥穗丟下來讓我們得著的。
【得二17~20】「這樣,路得在田間拾取麥穗,直到晚上,將所拾取的打了,約有一伊法大麥。她就把所拾取的帶進城去給婆婆看,又把她吃飽了所剩的給了婆婆。婆婆問她說:『你今日在哪裏拾取麥穗,在哪裏做工呢?願那顧恤你的得福。』路得就告訴婆婆說:『我今日在一個名叫波阿斯的人那裏做工。』拿俄米對兒婦說:『願那人蒙耶和華賜福,因為他不斷地恩待活人死人。』拿俄米又說:『那是我們本族的人,是一個至近的親屬。』」
何為「恩待活人」,就是神是使無變為有的神;何為「恩待死人」,就是神是使人從死裏復活的神。
「至近的親屬」是由兩個字組成:一個是近親的意思,另外一個是指救贖主的意思。這個字在聖經裏面告訴我們,這裏有一個人有就贖的權利,因為他是「至近的親屬」。這個字英文叫做Kinsman redeemer,可暫譯做近親救贖主,和約伯所說:「我的救贖主活著」(伯十九25)的「救贖主」是同一個字。這人必須是出於本家的,或是兄弟或是關係最近的親屬,這人不僅要有贖回的心願,並且還必須有贖回的能力,才可以將我們在窮時所賣的產業贖回來。【未完待續】
路得記剪影(三)
【得二21】「摩押女子路得說:『他對我說:“你要緊隨我的僕人拾取麥穗,直等他們收完了我的莊稼。”』」
「緊隨」原文就是一14「捨不得」或「黏住」的意思。在主這個麥田裏面,有許多基督的僕人和使女;換言之,在基督的身體裏有許多的肢體,有許多的弟兄姊妹。當我們與主聯合的時候,我們就和所有神的兒女聯合,我們不只捨不得我們的主,我們也捨不得我們的弟兄姊妹。
【得二23】「於是路得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拾取麥穗,直到收完了大麥和小麥。路得仍與婆婆同住。」
「常在一處」原文是「彼此捨不得」的意思。一面我們住在基督裏,另一面我們則離不開弟兄姊妹。沒有主,我們不能過日子,沒有弟兄姊妹,我們也不能過日子;我們應當和他們一起追求,彼此勉勵,清心愛主。
【得三1】「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啊,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嗎?』」
「安身之處」,原文即一9的「平安」或「安息」。聖靈的帶領原來是把我們帶到一個地方,叫做安身之處,就是神的安息。我們必須看見主不只是莊稼的主,也是至近的親屬,我們才能有安息。基督是我們的救贖主是一件事,但何時我們真的在打麥場裏遇見了主,我們才真正的從地位上的「安息」,進入經歷中的「安息」。
【得三2】「『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嗎?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
根據當時的習俗,打麥場常是設在高丘上的一大片淨光磐石之地。每當晚風輕揚的時候,麥農們會奮力的將大麥向空中拋灑,好讓糠秕隨風而去;然後他們就藉著打糧的器具,把麥子的殼子和麥肉分開。在聖經中提到打麥場,常常是指著十字架的工作說的。打麥的農夫常用一塊木板,讓牛站在上面,板下有輪;當牛往前動的時候,木板底下尖銳的齒輪就會自然而然地將麥殼和麥肉分開;就好像神藉著祂的話在我們身上作煉淨的工作一般,將我們的靈與魂分開,並且除去身上一切屬肉體的,好叫我們進入神所豫備的安息裏。
【得三4】「『到他睡的時候,你看準他睡的地方,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他必告訴你所當做的事。』」
「你看準他睡的地方」,就是「看準他腳的地方」,因為那裏能找到十字架的記號。這就告訴我們,每次我們來到主的腳前,就是來到至聖所,就是在神的腳凳前下拜。我們的生活,乃是在主腳前的生活;只有在主腳前的生活,我們才能看見祂就是我們的救贖主。祂工作,我們安息;主的腳前是我們安息的地方。
【得三7】「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裏歡暢,就去睡在麥堆旁邊。路得便悄悄地來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
甚麼是波阿斯的食物?父神的旨意就是主的食物(約四32,34)。主耶穌不只在十字架上說「成了」,而且祂從死裏復活,完成了一切十字架的工作;這時因祂完成了父神的旨意,所以祂就可以吃喝快樂了。同時,「心裏歡暢,就去睡在麥堆旁邊」,這意思是說祂升到天上,坐在父神的右邊了,意即我們的主有了安息,因為十字架的工作都已經完成了。「悄悄地來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按原文的意思,乃是悄悄地揭露出他的腳,然後就躺在他的腳旁;就像那些躺在波阿斯旁邊的莊稼漢一樣,路得承認自己是奴僕。
【得三9】「他就說:『你是誰?』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
「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含有一個意思,即請求波阿斯娶她,因為他是至近的親屬。若按新約的話,就是當我們來到主的腳前時,能有一個禱告:巴不得更多的認識主,巴不得與主有更深的聯結,能夠住在主裏面,也讓主更多的住在我們裏面。因為主耶穌為女子所生,所以祂也取了我們的血肉之體;因此,在聖經裏主耶穌至少八十次稱祂自己是人子,這就證明祂和我們一樣,同樣具有血肉之身,所以說道成肉身的祂是我們至近的親屬。
【得三10】「波阿斯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
此處的「恩(典)」,原文是指給出恩典或者顯出恩慈說的。意即:這個恩典在她身上要慢慢長大,她不只能得著恩典,同時也能把恩典傳遞出去。唯有一個蒙了恩典的人,纔能夠把恩典給出去,此即証明她所蒙的恩比從前更大。在恩典中長進,這是一條成長的線。
【得三11】「『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
「賢德」的「賢」字和二1的「大財主」在原文是同一個字。當我們與基督聯合,並在生命中成長,到了一個時候,人怎樣形容波阿斯,人也要以同樣的形容詞來形容路得。用新約的話來說,就是模成神兒子的形像。
【得三17】「又說:『那人給了我六簸箕大麥,對我說:“你不可空手回去見你的婆婆。”』」
這裏的「空手」,原文就是一21的「空空」。路得滿懷的六簸箕大麥是為著拿俄米的,叫她不再「空空」;這就是聖靈在我們身上的工作。我們因著離開神的旨意,出去的時候是飽滿的,但回來的時候卻是空空的回來(一21);聖靈在我們身上的恩典大到一個地步,要叫我們兩手不再空空。
「六簸箕大麥」,在聖經裏面,「七」代表完全;「六」還差一,須要待波阿斯與路得聯結生下俄備得以後才算完全。
【得三18】「婆婆說:『女兒啊,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
讓我們記得,每次我們來到主的腳前,一面認識祂是我們的救贖主,另一面也要看見祂負我們一切的責任,因為祂如果不做成這事必不休息。這是達到安息的途徑。安息不是努力進入的,如果你真正相信甚麼都不必做,主要為你做成一切,那麼自然就會有安息。
【得四1】「波阿斯到了城門,坐在那裏,恰巧波阿斯所說的那至近的親屬經過。波阿斯說:『某人哪,你來坐在這裏。』他就來坐下。」
第三章的末了一節,婆婆說:「女兒阿,你只管安坐等候....」,這個「坐」字巧妙地連繫了第三章和第四章。非常有趣的,第四章一開始,聖靈一口氣用了五個「坐」字,提醒我們第四章怎樣地與第三章相連。
「城門」是人潮往來頻仍的地方,在聖經中代表見証。「某人」到底是誰呢?屬靈的意思是說:這「某人」比耶穌基督還要近,是比我們的主更近的,如果他不贖的話,我們的主就贖了。若從全本聖經來考量,這「某人」似乎指著我們的舊人說的。我們的舊人是比主還要近的,我們的舊人就是指著我們自己來說的。利未記二十五章四十九節的「自贖」,那個自己就是我們的舊人。
【得四8】「那人對波阿斯說:『你自己買吧!』於是將鞋脫下來了。」
「鞋」所代表的意義是甚麼?在聖經中凡奴隸都是不穿鞋的,而所有的兒子都要穿上鞋。所以脫鞋意即:你若來到神面前,要承認自己是個奴隸,不能穿鞋。凡來到神面前的人,必須把鞋脫下來。
【得四13】「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我們比較一4~5和四13這兩處經節,前面我們看到經過了十年沒有兒子,後面則看見因路得與波阿斯聯合的緣故,就懷孕生了一個孩子。這把神恢復的目的告訴了我們:今天基督徒的生活,追求主的目的,就是靠著主的恩典將生命給出去。從沒有兒子到有兒子,意思是我們要過一種生活,就是傳遞生命的生活。
【得四15】「『她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
「她必提起你的精神」,原文的意思是:「她要做你生命的恢復者」。此時,拿俄米已經年邁體衰,生命也枯萎了;但是聖靈又讓俄備得來充滿她的胸懷。這就是拿俄米恢復的線。
【得四16】「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懷中,作他的養母。」
若從人的角度來看,拿俄米是根本不可能有這孩子的;但是希奇,現在拿俄米卻抱著這孩子。這是整卷路得記的中心主題:從沒有孩子(一5)到抱著孩子,從沒有後裔到有了後裔。這裏的「孩子」,翻成新約的話,就是「兒子的名分」(弗一5),就是指著有兒子豐盛且成熟的生命說的,能夠承受那產業。
【得四22】「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
這最後一句話道出了恢復的路:在世世代代沒有王的時代,神怎樣把王帶進來呢?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各憑己意而行,聖靈將怎樣把我們帶到基督的王權底下呢?這一切的答案就在路得記中。路得記的故事是生命的故事。藉著波阿斯和路得的聯合要生下俄備得,然後從俄備得要生出大衛王。這王的地位不是憑著努力或者追逐得來的,這個王必需是生下來的;意即:權柄必須從生命裏出來,而且當生命長大的時候,就帶下權柄來。【全書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