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的仆人
诗篇卅六篇一至四节
耶和华的仆人大卫的诗,交与伶长。
1恶人的罪过,在他心里说;我眼中不怕上帝。
2他自夸自媚,以为他的罪孽终不显露,不被恨恶。
3他口中的言语,尽是罪孽诡诈,他与智慧善行,已经断绝。
4他在床上图谋罪孽,定意行不善的道,不憎恶恶事。
诗篇第卅五篇的结束,受苦者称呼自己是上帝的仆人。我们更指出,不知不觉地,受苦者事实上分享着以赛亚书第五十三章所描述主受苦仆人的痛苦、卑微和孤单。现在,在这篇诗的标题,大卫被称为主的仆人。因此,假若他,公开的罪人,也能如此被称呼,因为他也同时是一个“圣徒”,即是说,上帝立约子民的一个成员,那么我们读这篇诗的人,也有同样的意识视自己为上帝的仆人。
反叛人的图画。这图画在第一至四节向我们展示。本篇以ne-um此希伯来字作为开始,它是一个很奇怪的字,我们甚至不知道究竟是名词或是动词。它在先知的著作中常常出现。我们今日将它译成“……的宣示”,或者,没有那么强烈,译作“主如此说”,例如阿摩司书二章十一和十六节。假若主不是说话的人(但差不多常常是说话的人),那么,这个字很明显地必定要求我们去认识,所说的话是一个可畏惧的宣告,当然始终是从上帝自己出来的话,例如民数记廿四章三节和撒母耳记下廿三章一节。因此在这里我们要去明白那些背叛上帝爱的人,上帝对他们的话语和行动的可怕怒气。
这引起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须问,在地上所有的人中,谁会接受上帝的最大审判呢?当然,所有的人都会,因为所有的人都是罪人。今日一般人所接受的观念,就是“地上可怜的异教徒”群众将会到地狱去,只有那些有意识地将他们的信心放在上帝里面的人,或是那些已“重生”的人,会“到天堂”去,但是我们在新旧约中找不到这观念。大概是这篇诗第一次被使用时,先知阿摩司激烈地表达上帝的心思(用ne-um这个字)。在第一和第二章,阿摩司指出了环绕着他诸国的罪行,并且宣告上帝的忿怒临到他们(并不是他的刑罚,那个字,在标准修订本找到的,并不见于希伯来文中,原文只有一个“它”字,钦定译本在这点是正确的)。但是在第三章第一至二节。阿摩司有其他的话要说,这一次,是对立约的子民说的,而在这一次刑罚的观念出现了。换句话说,就是那些在未晓得爱上帝,或是拒绝他之前,上帝首先主动去爱他们的人,他们背叛了上帝,他们接受了最大的审判,而不是“可怜的异教徒”,这异教徒是上帝永不会呼召或拣选成为他的子民。因此我们在这里正在了解主的仆人有关的观念。
我们看到过犯并不是一个适合的字来翻译希伯来字pesha。这个字是指那个人,他破坏了上帝曾与以色列所立的约,这约包括他在内,视他为一个个体。请参看在以赛亚书一章二至三节这个字的使用。在他心里叛逆向恶人耳语(新英文圣经如此解释),因为他再不被立约的上帝所约束。事实上,背叛者现在像古希腊哲学家的话,他说:“人是万物的准绳,”或者将同样的观念用英国公立学校的言语表达出来:“我是我命运的主人,我是我灵魂的船长。”因为他已与这约中断了关系,背叛者再没有一颗明星在自己的灵魂以外来引导他,就是这缘故,他不久便开始服从那从心里听到的细语。换句话说,他已转变了他的阵营,因此他自己创造的观念从心里向他细语,好像一种先知的晓谕一样 (ne-um这个字)。另一方面,背叛者不十分注意到,人类有一种极大的自我欺骗能力。事实上,假若一个以色列人将自己放在约之外,他再没有能力认识到他是一个罪人,他也没有能力恨恶他邪恶的行径。没有上帝,他没有可能看见这真理,没有上帝,他不能看见真理。因此他被困于一个邪恶的圈中,他已停止了去默想生命的奥秘,因此没有尝试去为上帝的计划作美好的事。背叛者本来沾沾自喜,确信他拥有一切答案,现在他变得如何令人讨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