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仍然忠心

诗篇廿六篇一至十二节

    大卫的诗。

        1耶和华阿,求你为我伸冤,因我向来行事纯全,我又倚靠耶和华并不摇动。

        2耶和华阿,求你察看我,试验我,熬炼我的肺腑心肠。

        3因为你的慈爱常在我眼前,我也按你的真理而行。

        4我没有和虚谎人同坐,也不与瞒哄人的同群。

        5我恨恶恶人的会,必不与恶人同在。

        6耶和华阿,我要洗手表明无辜,才环绕你的祭坛。

        7我好发称谢的声音,也要述说你一切奇妙的作为。

        8耶和华阿,我喜爱你所住的殿,和你显荣耀的居所。

        9不要把我的灵魂和罪人一同除掉,不要把我的性命和流人血的一同除掉。

        10他们的手中有好恶,右手满有贿赂。

        11至于我,却要行事纯全,求你救赎我,怜恤我。

        12我的脚站在平坦地方,在众会中我要称颂耶和华。

    这篇诗的中心思想可以在第六至七节中找到。在我们读到这两节前,必须留心一种危机,就是我们都会面对的,期望在诗篇中找到自己的观点。我们很容易就将今日和这个时代人所思想的,解释这些诗篇。基本上,我们必须在经文前存谦卑的态度,让它向我们说话,而不是尝试向它说话。

    我们应该问诗人这样的问题:“当你说:‘我行事纯全’是什么意思呢?”但是我们必须小心,不要存着我们现代人的偏见或是宗派的主张。因此我们问第二个问题:“你是否指你自己的自义呢?”对这问题,他在第六节回答:“耶和华阿,我环绕你的祭坛。”我们将会看看他的意思是什么。

    他环绕着的是耶和华的祭坛,而非一套宗教观念,并且述说你一切奇妙的作为。最后几个字在希伯来文是一个字。它的意思是上帝那些恩典的作为,在我们人类生活中可尝到,然而它们超越人类所能明白的。因此,有些时候,它可以用神迹这名词来描述。但是,现代人不能避免地将错误的意思理解这翻译上,因为他被时代、世俗、科学的教育所影响。

    诗人说:其中一个上帝深奥的神迹,它完全超越我理智所能明白的一个行动,就是他接纳一个像我的罪人,他使我称义(使我与他进入一个正确的关系),使我有纯全的人格(看第一节),因而成为一个生活在信任和信仰中的人,经验一个更新成熟的生命。现在我所拥有这新生命,肯定不是由于自己的作为,它在我身上发生,乃是由于经验上帝的慈爱(不变的爱)和信实(参看标准修订本第三节注脚)的结果。没有人是由于他自己对上帝的信实而被称义,他是由于上帝对他的信实(我们在诗篇第廿五篇五节看过这个字,在那里它被译为真理或可靠)而被称义。正因如此,一个人敢于使用放在祭坛前为这目的而设的铜盆(第六节,并参看出三十17—21),纵然在这情况下,洗涤的行动可能是象征性的。因此那里有两个行动。(甲)一个是用水洁净,和(乙)另外提及的一个,用献祭来清洁。耶和华阿,当我环绕你的祭坛时,这两个行动便发生。

    因为上帝的信实,绝不容让诗人失却他的眷顾,他能有信心地宣告,接着,他得到了上帝的力量,再不会感到无力抗拒,被逼“坐在”瞒哄人或是假冒为义的党羽中。应该注意这个动词,当祭司以西结最后遇上那些被掳至巴比伦,并且要尝试改变自己去适应一个新世界不同环境的人时,很自然地,他们的思想应该已改变的了。但以西结发现,彼此都以对方为陌生人。因此,不是尝试直接地向他们宣讲,他告诉我们他如何作:“我坐在他们所坐的地方。”(结三15,钦定译本)。诗人发现必须采取相反的立场,他拒绝坐下和学习思想,像那些邪恶的人思想一样。

    在旧约中用来描述上帝立约子民的字是qahal,翻译作聚会、集会,或是同伴。当七十士译本在主前二五○年左右出现时,这个字变成了ecclesia,它当然就是新约中所用“教会”的那字。我们在这里所遇到的,是作恶人的集会,就好像这群人组织起来,与主的群众对峙一样。一个人只可以属于那些“教会”中的任何一方,这当然没有中间路线。

    诗人继续说出他如何喜爱在主的集会中,因为上帝的荣耀住在其中。他极不愿意被除掉(肯定地,这是一个充满极大侮辱的字)。假若他愚蠢到与敌人的势力为伍,即错误的集会,这便会被除掉。流人血的是那些用暴力达到他们目的人。只要他继续留在主的qahal或集会中,上帝的确可能察看他和试验他(第二节),但是上帝自己会在这些试验中扶持他,因为他永远是信实和忠于所爱的人。

    上帝的荣耀并不可以如气象的现象描述出来。诗人所说的荣耀,乃是与上帝恩典同在的经历,就是当他的百姓在爱和团契中一起生活与崇拜的时候。在那个时刻,上帝的荣耀得以看见。在另一方面,当另一些集会的成员,他们的右手充满贿赂时,就是今日许多所谓文明地方的咒诅,他的审判也必看得见。

    由住在一词,两约间的犹太教引出了Shechinah这名词。从这个字,他们寻求一个表达集会中上帝同在的名称。当然,这观念在新约中用作描述基督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一14)。

    最后,群众加入在大合唱中,每一个人都在宣告:“这也是上帝为我曾作的事,我发现我能像一个完全人行走(参看诗篇第一篇)。但是,主,继续买赎我(不是救赎我),并且怜恤我。我从现在所站的地方,能看见遥远之地,此刻我能看见很多有关生命的意义。这是为什么在大节期中,当全以色列聚集在一起时,我要称颂耶和华。”

    今日,普遍的认为教会是“教导人为善”。然而,因为没有教会的帮助,人仍可以“为善”,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因而教会在今日社会中便不适切。这篇诗所高声告诉我们的,就是“教会”不是要教导人“为善”,而是引领人到达那源头和力量,使他们在爱中生活,并且忠于上帝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