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者的呼喊

诗篇一一九篇一六一至一七六节

        161首领无故地逼迫我,

        但我的心畏惧你的言语。

        162我喜爱你的话,

        好像人得了许多掳物。

        163谎话是我所恨恶所增嫌的;

        惟你的律法是我所爱的。

        164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

        165爱你律法的人有大平安,

        什么都不能使他们绊脚。

        166耶和华啊,我仰望了你的救恩,

        遵行了你的命令。

        167我心里守了你的法度;

        这法度我甚喜爱。

        168我遵守了你的训词和法度,

        因我一切所行的都在你面前。

        169耶和华啊,愿我的呼吁达到你面前,

        照你的话赐我悟性。

        170愿我的恳求达到你面前,

        照你的话搭救我。

        171愿我的嘴发出赞美的话,

        因为你将律例教训我。

        172愿我的舌头歌唱你的话,

        因你一切的命令尽都公义。

        173愿你用手帮助我,

        因我拣选了你的训词。

        174耶和华啊,我切慕你的放思!

        你的律法也是我所喜爱的。

        175愿我的性命存活,得以赞美你!

        愿你的典章帮助我!

        176我如亡羊走迷了路,求你寻找仆人,

        因我不忘记你的命令。

    第一六一至一六八节。这位诗人曾称自己为平凡的人(141节)。在这一小段中,他正在为无数平凡的人说话,他们生活在压迫人的社会政权或不露面的官僚主义之下。当时他说:“我的心畏惧你的言语——那扎根于永恒终极的真理——胜于那些无故逼迫我的‘当权者’。”在这里,他只是用了几个词语便绘画了一幅生动的图画(比较赛九3)。这是一幅简朴农民的图画。他们通常生活在田野间,可能要努力工作才得以糊口。他们田野中的农作物曾被溃退的军队夺走了。这些农民欢喜快乐,因为军队留下了更多不能带走的掳掠物。对于这位诗人来说,妥拉(Torah)就是如此!上帝所赐的快乐与人对上帝的敬畏明显是一致的。

    虚假、诡诈、欺骗——这些事情不会是无中生有的,它们都是由人所做的。所以,我恨恶和厌恶这样做的人。同样,妥拉并不是一件事物,它是有位格的上帝的说话。这就是我爱它的缘故。所以,我要一天七次(参看利廿六18;箴廿四16)赞美你。明显“七”是个整全和完美的数目,所以,当我工作,在街上行走,吃东西和游戏的时候,我要赞美你。我的心思有大平安。这是因为我知道,上帝知道最好的事情。当然他会这样行,因为上帝是真理!他的同在是给我的赏赐(参看3—8节)。我一切所行的(我作为一个朝圣者所走过的路),都在你面前(再次参看3—8节)。假若我在所行的路上绊脚跌倒,我便是不忠的了。耶和华啊,我不会做任何的事,或说任何的话,使你愤怒,因为在你的慈爱里,你已知道一切的事,你仍是爱我的。这一小段的结束是阿等伟大呢!

    第一六九至一七六节。我们到了最后一个小节了。它开始的时候有一个愿字,在公祷的时候,我们常用这一字。他用了另一些文字重复前一个小段中所说的话后,我们最后看到这位可爱的青年人,盼望着更深入明白上帝的说话。他求上帝赐他另外的恩赐,就是更加认识他,更加知道如何爱其他的人,以致他的信心不是自私的(174节)。所以,我们看见他是用一种真正谦卑的调子来总结这篇长诗。

    因此,他最后的思想是他自己算不得什么,没有上帝的爱顾,他不能存活。他说:我如亡羊走迷了路。他较早前在diwan中提及他的敌人所堕进的罪恶,现都计在自己的账上。因此,他非常清楚,他同时在上帝的审判和恩慈之下。这也是保罗讲述有关他自己的事情。因此,他最后的一行,因为不忘记你的命令,清楚指出他这样说并不是表现任何的自义,反之,他是在显示了他完全的真诚。他说:上帝的手已拣选了我,饶恕我,拯救我,所以,我应当拣选他的训词作为回报。他的意思就是一定要成为他完全顺服的仆人,因为上帝救赎我的缘故,我要将自己完全献上,不单要服事我的同胞,也要服事上帝所爱的整个伟大的宇宙(比较约三16)。

    当我们总结诗一一九篇的研究,或许我们更加明白约翰乐斯健(John Ruskin)这位文学评论者和社会改革家(一八一九——一九○○年)所宣告的说话:“对我来说,诗一一九篇现在已成为所有诗篇中最宝贵的一篇,因它对上帝的律法充满灿烂的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