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的诗歌

诗篇六十八篇廿一至卅五节

        21但上帝要打破他仇敌的头,就是那常犯罪之人的发顶。

        22主说:我要使众民从巴珊而归,使他们从深海而回;

        23使你打碎仇敌,你的脚踹在血中;使你狗的舌头,从其中得分。

        24上帝阿,你是我的上帝,我的王。人已经看见你行走,进入圣所。

        25歌唱的行在前,作乐的随在后,都在击鼓的童女中间。

        26从以色列源头而来的,当在各会中称颂主上帝。

27在那里有统管他们的小便雅悯,有犹大的首领,和他们的群众;有西布伦的首领,有拿弗他利的首领。

        28以色列的能力,是上帝所赐的;上帝阿,求你坚固你为我们所成全的事。

        29因你耶路撒冷的殿,列王必带贡物献给你。

30求你叱喝芦苇中的野兽和群公牛,并列邦中的牛犊,把银块踹在脚下。上帝已经赶散好争战的列邦。

        31埃及的公侯要出来朝见上帝,古实人要急忙举手祷告。

        32世上的列国阿,你们要向上帝歌唱;愿你们歌颂主。

        33歌颂那自古驾行在诸天以上的主;他发出声音,是极大的声音。

        34你们要将能力归给上帝。他的威荣在以色列之上,他的能力是在穹苍。

35上帝阿,你从圣所显为可畏。以色列的上帝,是那将力量权能赐给他百姓的。上帝是应当称颂的。

    假若这首冗长的诗,这部分真正的在敬拜者的眼前重演的话,它必然会产生一场血腥的表演。但是我们已说过,这不是一首“文雅”的诗。当然,藉着基督十字架的救赎,也不是一种“文雅”的演出。幸好地,圣经着重事实,而不是文雅的问题。

    这幕用akh一字开始。事实上,上帝要打破他仇敌的头;他们是那些从小至大常犯罪的人。他们应该穷一生的时间来悔改,但是他们经常拒绝如此行。当然仍然可以找到很多老恶棍,不是所有的老人都是好人和圣人。

    要明白接着来的意思,我们要追忆起整个近东地方在那时候的思想,并回想埃及和亚述的基本信仰,上述思想绘画成我们在这里所遇到的思想。在起初,那一位神圣的与混沌的女神争战,并且降伏她,将她放在下面的世界。巴珊看来是误读一个十分相似的字,意思是“肚腹”,即“地狱的”、或是“阴间的肚腹”(看拿二2)。这个字成为圣经中蛇,或海兽的名称,是地狱的象征。该地狱也被描绘为海洋的深处(海洋本来是一位神)。现在,这些白头发的男人和女人明显地故意选择“下到地狱去”!但是上帝甚至能从那深处拉他们出来,站在他面前接受审判。第廿三节画出一幅宇宙的图画,好像在诗篇五十八篇十节一样,在那处我们有一幅最后审判的图画。只有藉着血的代价,邪恶的人才能从地狱中被救赎出来。那处是用他们自己血的代价。但是诗人,肯定没有认识这点,将后来以赛亚书六十三章,到最后在新约中表达的真理,或者只是原则表明出来,因为背叛上帝是一件可怕的事,救赎的代价也是可怕的,程度是只有上帝自己流出宝血,才能偿还。但是,在这点上,君王,上帝在地上的代表,他需要将脚踹在血中。

    第廿四至廿七节,庄严的行列。这是一个片段,描述一部分我们在前几首诗所遇到的伟大行列,现在可以看到情况了。君王带领着群众,但是,作为受膏者大卫的后裔,他代表着万王之王。再次,女性在仪式中有她们完全的地位;比较她们在群体中的数目,事实上,她们看来是一队庞大的军队。因为这里出现的大会,是一个不寻常的众数格式,因此它的意思必然是一些像“所有可能的集会”——(每一处?任何时间?)。

    以色列的源头是一条名叫汲伦的河流,除了从天降下在屋顶上的雨水外,它提供了耶路撒冷城唯一所拥有的食水。所以这句子乃说及在一个充满危难的世界中生命的水。诗人所绘画有关上帝与人同在,赐给人生命的图画是何等有趣呢!

    便雅悯是雅各最年轻的儿子,属于这名称的支派所占据的土地最小。在它旁边的是犹大,地方较大;在行列中,它由一些尊贵的人代表。西布伦和拿弗他利在巴勒斯坦北部。特别提及它们的意思,即表示所有支派也都出现在行列中。

    第廿八至卅一节,有能力的上帝。从这一段的希伯来版本的观点来看,它是整本圣经中最著名的。你可以尝试,将你能找到的所有圣经版本放在一起作比较,钦定译本(或者雅各王译本)、一个世纪前的修订本、摩法特(Moffatt)、洛斯(Knox)、新英文译本、今日英文译本和其他等等,你会注意到每一译本彼此间有何不同。然而在我们面前的这卷标准修订本可能是当中最好的译本。我们毋须在此重整这段经文。整段经文是向上帝的呼求,展示他的能力于:(甲)野兽,即异教国家,特别提及的是埃及,(乙)牛犊的敬拜者(巴力被视为牛犊的形态,在邻邦迦南人之中,性能力的象征);(丙)那些纯因为要夺取掠物而毁坏他们邻居的异教军队;(丁)所有其他人。更恰当的,他祈求上帝(戊)使大国和平及乐意地带他们献祭而来。顺便一说的,古代的古实或亚比西民亚教会〔已故的希利王(Emperor Haile Selassie)是它的首领〕以这节经文自夸,因为他们视它为他们国家热烈附于东正教信仰的一种经文证据和象征。

    第卅二至卅五节,结语。会众在总结时唱出这篇冗长诗的一段结语,也邀请全世界一同加入。它以呼召以色列民赞美上帝为开始;现在它结束时,用一种粗野的升调,邀请全世界来加入。有铙钹的敲声(细拉)是不足为奇的。异教徒要注意(甲)上帝的威荣在以色列民之上,好像荣耀的冠冕,(乙)上帝的能力在自然界的力量中可以看到。然后,诗人看来将他的句子反过来?他说:(丙)当他转向上帝说话时,上帝可畏的行动从圣所发出。然后他补充说,(丁)以色列的上帝,他将力量和权能的作为(众数)赐给(他的)百姓——在这情形,不是给予自然界的力量!无怪乎欢呼以上帝是应当称颂的作结束!

    整首诗是编辑下来的,它是一首惊人的荣耀颂,让人呼叫颂唱。它介绍(甲)旷野日子祖先的信仰;(乙)大卫敬拜上帝的重要地点;(丙)圣殿崇拜的重要性。(丁)它给我们看看有关以色列节日崇拜的生命力,有时是用(戊)朗诵的方式,(己)有时是用祷告的行动。(庚)有些内容是历史性的;(辛)其他是末世性的。最后的颂赞是供任何时间用的!有什么理由我们今日不应该有这种兴奋和完全的信心,好像我们三千前的列祖一样呢?再次,苏联东正教会在拿破仑的军队开始撤离和逃回原来的地方那日,在莫斯科大教堂中他们胜利地读出这篇诗,有什么奇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