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用權柄創造並管理宇宙
「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祂權能的話(原文)托住萬有,祂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一3)
神的作為乃是出於神的寶座,而神的寶座乃是建立在權柄上。萬有的被造,是靠著神的權柄;天然界的定律能夠存在,也是靠著神的權柄。神不是用能力創造宇宙,乃是用權柄創造宇宙;神不是用能力維持天然律,乃是用權柄維持天然律。今天科學家找到了原子能,其實他們只是找到了神的能力,他們不過就是發現了天然律。希伯來書說,神是用祂權柄的話托住萬有(一3原文)。聖經乃是說,神用祂的權柄托住萬有,不是說用祂的能力托住萬有。在這個宇宙中,乃是神的權柄叫今天的天然律不變。神是用祂的權柄創造宇宙,也是用祂的權柄管理宇宙。神的權柄乃是代表神自己;反過來說,神乃是權柄的代表。當然神也是能力的代表;神是權柄的代表,同時也是能力的代表。人得罪神的能力,容易得赦免;但是人得罪神的懽柄,不容易得赦免,所以人得罪神的權柄乃是一件大事。弟兄姊妹們,你們必須看見,宇宙由始至終,都是由一件事管理、定住的,那就是權柄;整個宇宙由上到下,一切的維持都是靠神的權柄。並且,神造人以後,從起頭到末了,有一件事是人一直牽涉在其中的,這件事就是權柄。
復活乃是神得著代表的人
現在我們要看甚麼是復活。復活的意思就是說,神得著了代表的人了。希伯來書一章五節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按照使徒行傳十三章三十三節,這句話乃是指著主耶穌的復活說的。復活的意思就是說,這典型的人耶穌,從此再也不受任何限制了,是能存到永遠的了。主的復活乃是超越了一切天然的限制。彼得前書一章三節說,我們得救重生,也是藉著祂的復活。主在世時,有死的可能;但祂復活以後,死就被祂拆毀了,祂就能活到永遠了。死的可能、死的能力從此破壞了。阿利路亞!神在人的身上作工,有四千年之久,祂所渴望要得著的人,終於得到手了。神對主耶穌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徒十三33)這乃是神在主耶穌復活時說的。當主降生在伯利恆時,神並未如此說:乃是當主耶穌從死裏復活時,神就喜悅的宣告,「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所以我們看見,乃是在主復活時,神才得著了祂所要的人。
復活的人才是神所要的人
主耶穌在地上時,是一個代表的人,祂復活的頭四十天也是代表的人。但主耶穌活在地上的三十三年半,不過是道德的代表;祂在復活的頭四十天,卻是能力的代表,這四十天是代表祂的能力。這些年來,正統神學派只看見主耶穌在地上是一個標準的人。他們想:若是主不替我們死,神就要定我們的罪;因為我們是不及格的人,是在神定罪之下的人。所以,主如果不死,至聖所的幔子不裂開,祂不但不能救我們,反而是定我們的罪。但以往的神學家沒有看見基督復活的真理。乃是從一九二六年以後,人才開始看見復活的真理。復活後的人,才是神計劃中的人。希伯來書一章五節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這句話是指著主的墳墓說的。主復活後,從墳墓裏出來時,就是神對祂說「我今日生你」的時候。當神說「我今日生你」,這就是說,神得著了祂所要的人。所以,我們得作神的兒子,也是從基督的復活起。從人墮落以來,我們世人都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因此非從復活,我們不能得救。我們是「短了」神的榮耀(come short of the glory of God────欽定英文譯本)。只有主沒有短了神的榮耀,只有主是完全的人。但神不只需要完全的人,還有第二方面的要求,就是這完全的人也必須是有能力的人。神不僅需要有道德的人,也需要有能力的人。從伯利恆降生起,主是個有道德的人;但是從復活起,主乃是彰顯為一個有能力的人。主復活後,就能無所不在;時間、空間都不能限制祂了,因為祂是有復活能力的人了。祂就成功了神所要的人,神造人的計劃也就完成了。
希伯來言二章五至十節
希伯來書二章五至十節裏引用詩篇第八篇,也是解釋詩篇第八篇。五節:「我們所說將來的世代,神原沒有交給天使管轄。」(另譯)將來的世代(不是世界),就是千年國,神不給天使,乃給人管轄。
六至八節:「但有人在經上某處證明說,『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並將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叫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既叫萬物都服他,就沒有剩下一樣不服他的。只是如今我們還不見萬物都服他。」這是解釋神如何將千年國交給人。
九節:「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祂因著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這是解釋詩篇八篇四至五節所說的人,就是指主耶穌。第一個人亞當失敗了,但第二個人耶穌得著了!這裏說祂比天使小一點,乃是指著祂的為人。因祂比天使小,故能為人死。
十節:「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萬物所本是指起頭,萬物所屬是指末了。人不能為萬物所本,但當為萬物所屬。因著亞當的失敗,人不能管理宇宙;後來主來成全了,並且祂還要領許多神的兒子進榮耀裏,這是神所喜悅的。
希伯來書第二章──神在救贖裏的旨意
希伯來書第二章是說到神救贖裏的旨意;現在我們來看希伯來書第二章,在救贖的得勝裏,神還是要人得著權柄去對付撒但。
第五節至第八節上半節:「我們所說將來的世界,神原沒有交給天使管轄。但是人在經上某處證明說,人算甚麼,你竟頓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並將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叫萬物都服在他腳下。(以上是引詩篇第八篇的話──編者註。)既叫萬物都服他,就沒有剩下一樣不服他的。」一切都得服他,這是神當初所定規的。
但是,事情並不這樣。第八節下半節至第九節上半節:「只是如今我們還不見萬物都服他。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這裏只說耶穌一個人是這樣。詩篇第八篇是說神叫人比天使小一點,而使徒在這裏把「人」改作「耶穌」了,他給我們解釋那個「人」是指著耶穌說的,是耶穌成為比天使小一點。救贖就是從這裏來的,本來神定規人比天使小一點,本來神定規人要得冠冕,人要管理神所造的萬物,人要替神將地上的仇敵並與地發生關係的天的仇敵趕出去,人要破壞撒但所有的權柄。但是人墮落了,人不能掌權了,所以主耶穌來了,祂取了人血肉之體,祂就是「末後的亞當」(林前十五45)。
第九節下半節:「叫祂因著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人人」,照希臘文可譯作「每一件」。主耶穌降生,主耶穌來作人,主耶穌來救贖,這個救贖的工作,不只是對人,並且是對受造之物。一切受造之物,除了天使以外,都包括在裏面。所以主耶穌是站在兩個地位上:對於神,祂就是那當初的人,當初神所定規的那個人;對於人,祂就是救主。當初神定規人掌權,定規人推翻撒但,主耶穌就是那個人。那一個人現坐在寶座上了。阿利路亞!那一個人已經推翻了撒但的權柄;那一個人就是神所盼望;神所要得著的。另一面,那一個人是與我們發生關係的;那一個人是我們的救主,祂替我們對付了罪的問題。我們犯罪,我們墮落,神設立祂作挽回祭。祂不只為我們作了挽回祭,並且也為一切受造之物受了審判,這是從聖所的幔子裂為兩半所證明的。在聖所裏有幔子,這幔子,希伯來書第十章說它是指主耶穌的身體。在幔子上繡著的像,是代表受造之物,所以在主耶穌的身體裏包括了受造之物。那一天主死的時候,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當然,繡在幔子上的也裂開了。所以當主耶穌死的時候,受造之物也受了審判。祂不只是為人人嘗了死味,祂也為「每一件」嘗了死味。
第十節:「原來那為萬物所屬(這就是神──編者註),為萬物所本的(這也是神──編者註),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萬物是屬於祂,也是本於祂;萬物是歸於祂,也是出於祂。屬於祂,就是歸於祂;本於祂,就是出於祂。感謝神,神創造的目的並沒有改變。在創造的時候,神的定規是怎樣;在人墮落之後,神的定規還是怎樣;在救贖裏,神的定規也還是怎樣。神沒有因為人墮落的緣故而改變祂的計劃。感謝神,祂還是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祂要眾子得著榮耀,祂要得著一班新的人是和祂兒子一樣的。主耶穌作一個代表的人,祂這一個人怎樣,其餘的人也必定怎樣,都要和祂一樣的到榮耀裏去。
這件事情怎樣作成呢?第十一節:「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使人成聖的是誰?是主耶穌。得以成聖的是誰?就是我們。所以我們可以把這句話讀作:「那使人成聖的耶穌,和得以成聖的我們,都是出於一」。主耶穌和我們,都是從一位父生出來的,都是從一個源頭下來的,都有一樣的生命,都有一個聖靈住在裏面,都有一位神作主和我們的父。「所以祂稱他們為弟兄」。這裏的「祂」,是指著主耶穌說的,「他們」就指我們。「所以祂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因為祂是從父出來的,我們也是從父出來的。
我們是神的眾子,結局就是被神領進榮耀裏去。救贖沒有更改神的目的,相反的,救贖正好達到了在創造裏所沒有達到的目的。神原是定規人應當掌權,人應當管理地,可惜人墮落了。但是,並不因為第一個人墮落了,就甚麼都了了。神在第一個人(亞當)身上所不能得著的,神要在第二個人(基督)身上得著。神定規要人掌權,要人將地收回來。神定規要受造者(人)來敗壞受造者(撒但),因此就有伯利恆的降生。主耶穌來作人,祂特地來作人,祂的的確確是一個人。我們看見第一個人沒有成功神的目的,第一個人已經墮落了,犯罪了。他不只沒有把地收回來,並且已經給撒但擄去了;他不只不能掌權,並且已經落在撒但的權下了。創世記第二章說人是用土造的,第三章說蛇的食物是土,換句話說,人成了撒但的糧食。人沒有辦法去對付撒但,人已經完了。這怎麼辦呢?難道神永遠的旨意就達不到了嗎?難道神就不能得著祂所要得著的嗎?難道神就不能收回地嗎?不。祂打發祂自己的兒子來作人。主耶穌的的確確是神,同時祂也的的確確是人。
在整個世界中,有一個人是要神的,有一個人能夠說:「這世界的王……在我裏面是毫無所有。」換句話說,在主耶穌裏頭找不出一點是屬乎這世界的王的。我們要注意,主耶穌來到地上,並不是作神,乃是作人──神所需要的人。如果神要自己來對付撒但的話,快得很,只要一下子,撒但就站不住。但是,神自己不作,神要人去對付撒但,神要受造之物去對付受造之物。主耶穌來作人,祂所受的試探和人一樣,祂所經歷的試探和人一樣。今天,這一個人已經升到天上去了,這一個人已經坐在神的右邊了,這一個人已經得著榮耀了。希伯來書第二章所說的,不是祂作神的榮耀,乃是祂作人的榮耀(這不是說祂沒有作神的榮耀,乃是說希伯來書第二章所說的,不是指祂作神的榮耀)。是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主是以人的樣子升天的。今天有一個人已經到了那邊,將來有許多的人也要到那邊;今天有一個人已經坐在寶座上,有一天,有許多的人也要坐在寶座上。這是必定的。
主耶穌在復活的時候將祂的生命分給我們。我們相信祂,就得著祂的生命。我們都作神的兒子,我們都是屬乎神的人。因為我們有這一個生命在裏面,我們這一班人就能夠受神的託付來達到神的目的。所以說要帶領眾子進榮耀裏去。掌權就是榮耀,榮耀就是掌權。眾子被領進榮耀裏,就是因為有權柄,就是因為眾子把地挽回過來了。
所以,我們千萬不要以為神所有的目的,不過是要救我們不下地獄,進入天堂享福而已。我們要記得,神是要人繼續祂的兒子掌權,要人在地上掌權。神要成就一件事情,但神自己不作,要我們作。我們作了,神就得著。神要得著一班人,在地上作神的工作,讓神藉著人在地上掌權。
都是出於一
神要眾子與基督在榮耀裏同為後嗣。那是祂的目的;但是祂怎能達到這目的呢?現在請你看希伯來書二章十節和十一節:「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因為那使人成為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祂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
這裏說到兩方,那就是許多的兒子,和救他們的元帥;或者換一個說法,一方是使人成聖的,一方是得以成聖的。但是神又說,這兩方都是出於一。主耶穌降世為人,祂的生命是從神來的,我們的新生命也是從神而來的。祂是從聖靈生的(太一20),而我們也是從聖靈生的,從神生的(約三5,一13)。所以神說,我們都是出於一。長子與眾子都是出於一個生命的源頭。你知道今天我們和神有同樣的生命嗎?祂在地上所分給我們的生命,就是祂在天上所有的生命。這是神給我們寶貴的恩賜(羅六23)。因此,我們能過一種聖潔的生活。這並不是說我們的生命已經改變了,乃是神已經將祂的生命分賜給我們。
你有沒有注意到,當我們思念神永遠目的的時候,整個罪的問題如煙雲消散了?罪不再有地位罪隨著亞當而進入,當罪被對付了之後,我們就被帶到亞當原來的地位。但是當我們再與神的目的發生關係──使我們得以恢復與生命樹接近──救贖就給了我們比亞當所有的更多。它使我們有分於神自己的生命。
基督在我們裏面是神的目的,希伯來書二章十節說,神的目的是要帶領許多兒子進入榮耀裏去。甚麼叫作本?甚麼叫作屬?萬物本於祂,意思就是萬物都從祂出來的。萬物所屬,意思就是萬物都要歸於祂。萬物都是從神出來的,萬物也都要歸於神。萬物所屬、萬物所本的就是神。神的目的是甚麼?神的目的是要帶領許多兒子進入榮耀裏去。神的目的:第一,要有許多兒子;第二,要這些兒子進入榮耀裏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這一節容易了解,不必多說。底下十一節接著說,那使人成聖的是誰?誰能叫人成聖?就是基督。誰是得以成聖的?就是一切的基督徒。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基督與教會都是出於一。一就是神。基督從神出來,教會也從神出來。教會從神出來,從神得著生命。所以那從基督得以成聖的教會,那出於基督之生命的教會,是從神來的,是出於神的。因此基督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基督怎能稱你我作弟兄?因為基督和你我都是從神出來的。基督稱人為弟兄,就是神的目的。神的目的是要基督有弟兄,祂自己有兒子。
我們看見園中的兩棵樹,它們告訴我們神和撒但之間的爭論乃是一個生命與死亡的爭論。在神和人中間的問題,也是一個生命與死亡的問題。並且在伊甸園裏,撒但明顯地達到了牠的目的。我們的福音傳講和福音工作如果只是講到罪的問題,而不講到死的問題,那是失敗。因為神的救恩要對付死亡,就像對付罪一樣,對第一個亞當來說,先是罪,以後是死。對其他所有我們這些在亞當裏的人來說,都是一樣,那就是先是死,以後是罪。源頭和根乃是死;而罪則是死的自然結果。人墮落的那一刻,撒但就恢復了牠所失去了的權力,那就是死。基督「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來二14-15)。撒但是用著死而管理人。你在那裏發現撒但的勢力,你就在那裏看到死亡。罪還不是特別的,不是主要的。因為罪不是撒但的最主要的特點;牠最主要的特點,乃是死亡。
在所謂的神的工作中,你可能看到在人們中間的是平靜、和諧。似乎是能夠一同工作,然而死亡埋伏在那裏。撒但在那裏有一個立腳點。這一個常是牠特別的工作,尤其是在現在。一切都似乎是平靜的,事情進行得很好,看不到有甚麼難題或麻煩,然而死亡卻潛伏在背後。或者在別的工作中,在那裏肉體很活動,問題很多,然而卻有生命在那裏。全是一個生命和死亡的問題。生命不是人的教訓,它不是美好的思想,也不是美好的感覺,它不是心思或情感的事,它不是熱情激動。生命不能解說,生命必須去經歷。
撒但藉著死掌管地,然而我們的主耶穌正是藉著這一個東西──死,來勝過了撒但。撒但給人的死,看來好像是最終的,不能逆轉的,可是基督的死卻了結了一切在神的範圍以外的所有事物。基督的死戰勝了死亡本身,基督的死結束了死亡。你能把布、紙、木頭燒掉,但你不能把灰燒掉,基督的死是一個十分巨大的死,因為在祂的死死包羅了所有的死,祂好像一個祭物完全被燒毀了,除了灰之外,甚麼都沒有留下,你不能再把灰拿去燒。祂的死是最後的死,所以死亡就永遠永遠地廢去了。因為我們在祂的死裏與基督聯合,我們就在祂的死裏與祂一同死了,死亡不能再摸著我們,要焚燒的東西都已被焚燒了,就不可能再有死亡。這樣,我們在基督耶穌裏所得的生命,乃是一個死亡對它毫無權力的生命。
將可誇的盼望堅持到底
希伯來書三章有同類的話。希伯來書三章六節:「但基督為兒子,治理神的家;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札的家了。」在這裏好像還沒有解決,我們到底是不是祂的家的問題。使徒說,如果我們把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祂的家了。這一個家、這一個盼望是甚麼?這一個有福的盼望不是別的,就是主耶穌在榮耀裏到地上來所設立的國度。如果基督徒有這樣的盼望,知道主耶穌還要再來,在榮耀裏設立祂的國度;知道凡忠心的人,凡遵行神旨意的人,要與主一同掌權;如果你堅持這一個,就是祂的家了。今天我們已經是主的家,我們都是活石,建造成為靈宮,這是彼得所說的(彼前二5)。但是將來在國度裏到底要怎樣,這要看你怎樣堅持來定規。這件事是不能一次定規,就永遠定規的。聖經裏關於這樣的話很多,也很清楚。永世裏的問題是已經完全解決了,但是國度裏的地位,和得賞賜的事,是要看你今天怎樣堅持。
行為證明信心
有了信心,就必定有和信心相符的行為。相信房子被火燒的人,斷沒有還安坐不動之理。不然,就是說,他不相信。如果我們將一件事交託給主,如果我們相信神要為我們作工,我們對於這件事的態度,就必定有了一番的改變。相信神會為我們工作,而尚孳孳打算、掛慮、憂愁的,他的信心就必定是虛假的。「相信的人,得以進入那安息。」(來四3)信心和安息是不可分開的。甚麼時候,我們真相信,甚麼時候,我們心裏就安息。如果我們的心還是紛紜不安,還是畏首畏尾,膽戰心驚,手足無措,還是用盡掙扎的力量來打算、來籌劃、來請求、來委託、來運動,就是表明我們還未相信。相信就安息;所以,相信就不操心,就不忙碌的打算,就好像一個斷過奶的孩子安靜在慈母的胸懷裏一般。信心是必定有行為的,信心行為的第一步就是停止自己的行為,而安息在神的慈愛、智慧和能力裏。
這樣的安息是最實在、最真切、最自然的。並非故作鎮定,也非勉強自制,裝作一若無事然。信心有了安息,是因為他知道神是為著他的。「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羅八31)因此就有安息。並且,他也知道自己的虛空,就是操心、榮碌的打算,也是無補於事。信心並非安息於自己裏面,神是信心安息的所在。有這樣安息的,才有信心;沒有這樣安息的,都沒有信心。勉強的都不是信心,自然的才是信心。我們看見了一個人,就相信他在這裏。這用不用勉強操心呢?用不用強迫自己相信呢?用不用說理由、參考,好叫自己承認其為真呢?我們是自然而然的信,在一秒鐘中就信了,並用不著奮鬥來信。所有的信心都是如此的。信心的起因是因為神叫我們靈性的眼睛得以看見事實的真相了,所以我們相信了,我們已經看見,已經知道,所以,就自然而然的信了。信心得著安息,並非因為預料怎樣,乃是因為明知怎樣。我們是在安息中相信,也是在相信中安息。信心是頂自然的,不自然的都不是信心。
分別靈與魂
希伯來書四章十二節說,「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在這裏要分開的乃是靈與魂。哥林多前書二章十四節說,「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這裏說到屬靈的人和屬魂的人(屬血氣的人應作屬魂的人)。在希伯來書四章只有靈與魂的分別。在哥林多前書二章中不但有字眼的分別,還有功用的分別。在希臘文,靈就是紐瑪(pneuma),而魂就是樸宿克(psuche);這兩個字在希伯來書四章中作名詞用,在哥林多前書二章中作狀詞用。
創世記二章七節說,「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活的魂。」(另譯)神造的人乃是活的魂,活的魂在希伯來文是nephesh,等於希臘文裏的psuch.,所以人的本質就是魂。約翰福音三章六節說,「從靈生的,就是靈。」人裏頭的靈是從神所接受的部分,是從亞當那裏傳給我們的。所以在我們這個人裏面有魂,也有靈。人憑著自己的所能、所是來生活,這是屬魂的人。哥林多前書二章那裏說,屬魂的人不能知道屬靈的事。要明白屬靈的事,就必須是個屬靈的人。屬靈與屬魂是兩個絕對不相同的境界。
在《經文彙編》中,我們可以找出數百處論到靈與魂的分別。有時候用到「靈裏憂愁」,或者「靈中喜樂」的句子,有時候又用到「魂中憂愁」或者「魂中喜樂」的句子。神學家讀到這裏,就根據兩者的功用相同,將魂與靈合起來,認為是一件事。但是如果說,我能吃飯,你也能吃飯,所以你就是我,我也就是你;這種道是講不通的。許多時候靈的功用,魂也有,但魂的功用,與神聖的事不發生關係。哥林多前書二章說,屬魂的人不知道靈的事。靈與魂的功用雖然有時會相同,但是它們的境界完全不同。今天神不是問我們作了甚麼,神也不是問我們作這些事的時候,是喜樂或是憂愁?神只問我們這些事是出於魂,還是出於靈的?人所分別的是事情作得好,或是作得不好;但神並不是這樣。
怎樣分開
希伯來書四章十二至十三節:「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祂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開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第十二節的「道」也可以譯作「話」,在希臘文裏是「勞高斯」(lovgo")。第十三節的「關係」,在希臘文裏也是「勞高斯」,這個詞有算帳的意思,所以也可以譯作審判。第十三節這句話可以這樣譯:「原來萬物在那審判我們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或者譯作:「原來萬物在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主就是我們的審判。」
第一件事我們要注意的,就是聖經在這裏告訴我們說,神的話是活潑的。神的話真的被我們看見的時候,必定是活潑的。當我們還不覺得神的話是活潑的時候,我們就還沒有看見神的話。有的人,聖經的字句雖然給他讀過了,但是他還沒有看見神的話。「神的話是活潑的」,譯得準一點,可作「神的話是活的」。甚麼時麼我們摸著活的東西,我們才摸著神的話。
神的話不只是活的,並且是有功效的。活的,是指它的性質說的;有功效的,是指它在人身上會成功祂所要成功的事。神的話不是馬馬虎虎的過去,神的話要作出它的事情來,要有結果。神的話不是說了就算了,而是在人身上要發生功效的。
神的話是活的,是有功效的,那麼,它對於我們人作些甚麼事呢?它能「刺入剖開」。神的話是鋒利的,它「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這個快是快到怎樣呢?快到「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在這裏有一個對照:一面是兩刃的劍對骨節與骨髓,一面是神的話對魂與靈。骨節與骨髓,是人的身體最深的地方。分開骨節,就是把骨頭的上下分開;分開骨髓,就是把骨頭的內外分開。兩刃的劍能把骨頭的上下內外都分開來。在我們的身體上,在物質上,兩刃的劍能作到這個地步。但是,有兩樣東西比骨節與骨髓更不容易分開,就是靈與魂。最快的兩刃的劍能分開骨節與骨髓,卻不能分開靈與魂;它不能告訴我們甚麼是靈,甚麼是魂;它不能叫我們看見那一個是出於魂的,那一個是出於靈的。但是,聖經給我們看見,有一個是能分開靈與魂的,是比一切兩刃的劍還要厲害的,就是神的話。神的話是活的,神的話是有功效的,神的話也能刺入,也能剖開。它所刺入的不是骨節,它所剖開的不是骨髓,它所刺入所剖開的是人的靈與魂,它能把人的靈與魂分開。
神說:我的話是活的,我的話是會產生功效的,我的話是最快最利的,我的話來到人身上的時候,能把靈與魂分開,像兩刃的劍一樣能把骨節與骨髓分開。怎麼分呢?就是把你的存心顯露出來,把你的思念顯露出來。沒有多少人認識自己的心!弟兄姊妹們,只有在光底下的人才認識自己的心。不在光底下,沒有人認識自己的心,連一個也沒有!我們完全不認識自己的心。只有神的話來的時候,我們才看見,原來我一切都是為著自己,都是為著滿足我自己,都是為著榮耀我自己,我是為著自己尋求,我是要抬高我自己的地位,我是盼望建造我的自己。弟兄姊妹,光來的時候,自己就露出來了,自己就顯明了,你就在神面前仆倒下來了。
怎樣才是啟示
聖經接下去說:「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祂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審判我們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在這裏主給我們看見:到底祂用光照亮我們,把我們的思念和存心都分辨出來,有甚麼標準?怎樣才叫作聖靈的啟示?我們要看見到甚麼地步,才叫作得著啟示?這就是第十三節所要說的話。用一句話來說,光的標準就是神的標準,啟示就是叫我們在神的標準之下有所看見。萬物在祂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沒有一樣是能遮蓋的。一切的遮蓋都不過是遮蓋自己的眼睛,不能遮蓋主的眼睛。啟示就是神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認識我們的存心,認識我們裏面最深處的思念,像祂認識我們一樣。我們在祂面前是如何的赤露敞開,得到啟示以後,我們在自己面前也是如何的赤露敞開。我們在祂面前是如何的顯然,得到啟示以後,我們在自己面前也是如何的顯然。這就叫作啟示。啟示就是我們看見主所看見的。如果神憐憫我們,稍微給我們一點啟示,稍微給我們看見一點祂所認識的我們,稍微給我們看見一點我們在祂面前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們就會立刻仆倒在地。你不必故意的謙卑,你自己會倒下去。在光中的人就是要驕傲都驕傲不來。人只有在黑暗裏才會驕傲。人能夠趾高氣揚,就是因為他在神的光之外。一切在光中的人,在啟示裏面的人,必定仆倒下來。所以,怎麼能分別甚麼是屬靈的,甚麼是屬魂的,甚麼是裏面的人作的,甚麼是外面的人作的,這個問題,如果要用道理來說,就很難解釋清楚,但是如果有啟示,這個問題就非常簡單,神只要將你的心意顯露,神只要將你自己的存心給你看一下,你的靈與魂就分開了。甚麼時候你能夠辨明你心中的思念和存心,甚麼時候你也就能夠分開靈與魂了。當你這樣活在主面前的時候,你的靈就能出去,就能乾淨,主要用你也就沒有難處。
靈與魂的分開乃是靠著光照。甚麼叫作光照呢?求神憐憫我們,叫我們看見甚麼叫作光照。光照就是叫我們看見神所看見的。神所看見的是甚麼?就是我們所看不見的。我們所看不見的是甚麼?就是出乎我們自己的,就是我們所認為出乎神的,其實不是出乎神的。光照就是給我們看見,在我們的生活上有多少我們認為是出乎神的,事實上都是出乎我們自己的。光照就是叫我們看見:有多少本來我們以為是行的,今天都變作不行了;本來我們以為是對的,今天都變作不對了;本來我們以為是屬靈的,今天都變作屬魂的了;本來我們以為是出乎神的,今天都變作出乎己的了。我們到那個時候才能說:「主!我現在才認識我自己。我是一個瞎眼的人,瞎了二十年三十年還不知道。你所看見的,我沒有看見。」
因受苦難學了順服
「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祂免死的主,就因祂的虔誠,蒙了應允。祂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祂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來五7-9)
希伯來書五章八節告訴我們,主順服是從苦難中得到的,苦難給了祂順服。遇到苦難還能順服才是真順服。人的用處不在有無苦難,乃在因苦難學得了順服。順服神的人才有用處。心不軟下來,苦難總不離開你。多有苦難是我們的路,貪安逸愛享受的人沒有用處。總要學習在苦難中能順服。因主到地上來,不是帶了順服來,乃是因苦難而學了順服。救恩不光是為叫人喜歡,也是為叫人順服。人若光為喜樂,其所得的必不豐盛。惟有順服的人才能經歷救恩的豐盛,否則就把救恩的性質改變了。我們當順服像主一樣,主耶穌憑著順從使成了我們得救的根源。神拯救我們,盼望我們順服祂的旨意。若碰著神的權柄,順服便很簡單,明白神的旨意也很簡單,因主一直順服,也把順服的生命賜給我們。
你的。主,求你憐憫我!」
要有熟練的習慣
希伯來來書五章十四節:「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長大成人」譯作「成人」即可,「習練」可以譯作「習慣」。)人要接受神的話,是有一個條件的。這個條件是甚麼呢?就是成人的人才能吃乾糧。為甚麼成人才能吃乾糧?因為他們有這個習慣。惟獨成人能吃乾糧,因為他們習慣了,他們的心竅有了訓練,就能分辨好歹了。上面十三節所說「熟練仁義的道理」,就是熟練神的話。「熟練」在希臘文裏是工業上的用詞,意思是有技巧。在工人中間,有的是生手,有的是熟手。熟手就是經過相當訓練,技術純熟的人。「熟練仁義的道理」,意即對於神的話是訓練有素的,是有技術的。一個人要明白神的話,要讀聖經,必須有熟練的習慣。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瑞,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來六1-2)
希伯來書六章告訴我們說,人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在基督徒的生活裏,有好幾個真理乃是根基,這一個根基是不能放鬆的。信徒不必重複的立根基,但是根基總得立。立了根基的人,不必重複的立,一次立了就夠了。但是沒有立的總要立。這些基督道理的開端是甚麼呢?就是悔改、相信、復活、審判……,其中有兩件是特別提起的,一件是受浸,一件是按手。所以明顯的給我們看見說,受浸、按手是基督道理的根基,也是基督教的根基。如果受了浸而沒有按手,這就變作我們在跟從主的根基上,缺了一個根基。
今天教會的錯誤,和當時希伯來人的錯誤完全兩樣。希伯來人,是有了根基還要立,一直在根基上兜圈子,今天呢,是進步了,而根基沒有立好。所以,今天和當時的希伯來人不一樣,希伯來人是根基立好了,老在那裏兜圈子:受浸的事,按手的事,懊悔的事,相信的事,復活的事,審判的事,一直在那裏轉,不往前去。使徒對他們說: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步到完全去。今天的基督徒,是這些根基沒有立好就跑掉了,就往前去了,這太快了。你要指給他們看,按手是基督道理根基之一。已經立的人要往前去,沒有立的人必須要立。我們的教訓和使徒的教訓不一樣,他是勸人離開,我們是勸人回頭。
希伯來書六章六節的辯正
現在我們來看希伯來書六章一至八節。這一段聖經是最大的難處,差不多所有疑惑得救是永遠的人,都以希伯來六章作為逃城來尋找他們的題目。他們說,一個人已經得救了,如果離棄真道,就不能從新懊悔;那不就是說,這個人完了,滅亡了麼?許多人因為不清楚、不明白的緣故,就把這段聖經當作基督徒能滅亡的根據來說。
但是請你們注意,希伯來書六章的題目根本不是得救,根本與得救沒有關係。你如果要明白這段聖經,就必須從五章末了看起。五章末了說,有許多人明明應該吃乾糧了,但地們還是吃奶;這一班信徒按著年齡來說,是應該作師傅了,但他們還是像嬰孩,一直不進步,老是停頓在那裏。為此六章一起頭就告訴我們:「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所以希伯來書六章一節的題目是進步,不是得救。你如果把得救放進去,自然就踫著難處。它的目的是告訴人怎樣進步,並不是教人怎樣作才能得救。這裏第一件事我們要注意的,就是它的題目是進步到安全的地步,不是倒退到沉淪的地步。
使徒在這裏說,怎樣進步到完全的地步呢?從一節到八節一共分作三段,這三段我可以用三個辭來代表。第一段是說「不必」,第二段是說「不能」,第三段是說「不可」。它從三個立場來告訴希伯來的信徒說,他們應當進步。第一,你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不必再立根基。基督道理的開端,就像人築牆的時候所用的基石。人築一堵牆,用不著兩個根基。使徒說,你們一直講根基的事,但是根基已經立了,你們不必再立。基督道理的開端,就是「懊悔死行、信靠神、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這一切就是基督道理的開端。使徒說,這些作過一次就夠了,不必再作,你們應當進到完全的地步。
第二段需要一個序,在沒有讀四節之先,讓我先說這個序。使徒在寫四節之先,猜想他們會問說,若說不必再立根基,如果犯罪了怎麼辦呢?如果在我們中間有人失敗了,跌倒了,犯罪了,豈不是要再立根基麼?使徒設想他們會發這問題,因此先作答覆。「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你如果手裏有希臘文的聖經,你就看見在這裏原文有一個辭沒有繙出來,這辭就是「一次」。這「一次」,在原文的文法上,不只是指著頭一件事說的,且是連續指下文每一件事說的。所以這裏該說:「論到那些一次已經蒙了光照,一次嘗過天恩的滋味,一次與聖靈有分,一次嘗過神善道的滋味,一次覺悟來世的權能的人。」在原文裏這是頂清楚的。一個人曾蒙過光照,嘗過恩典的滋味,又與聖靈有分,也嘗過神話語的味道,並且覺悟過來世的權能;來世就是千年國度,他嘗過千年國度的權能。換句話說,他對於神蹟、奇事、醫病、趕鬼,都曾見過、嘗過。這樣的一個人,如果離棄真道,就不能叫他們重新懊悔了。這裏的離棄真道,繙得不對。有一個英國人,一生一世讀希臘文,並且專門讀希伯來書,他說,這裏離棄真道的意思就是說,腳往旁邊滑一滑。這裏說,不能重新懊悔,許多人以為是指必定沉淪;這樣的解釋是不可以的。
一個人一次蒙了光照,一次嘗過恩典的滋味,一次與聖靈有分,一次嘗過神話語的滋味,一次嘗過來世的權能,這樣的人如果滑一跤,就不能懊悔了?世界上有沒有跌倒的基督徒再爬起來的事?神的話告訴我們,有;教會的歷史也告訴我們,有。有許多基督徒滑了一跤之後,作了最會奔跑天國道路的人。從彼得起,不知道有多少基督徒跌倒之後,還爬起來。如果說他們爬不起來,那彼得就該第一個爬不起來。他滑得厲害,可以說是躺平了。不只彼得,教會二千年來不知道有多少基督徒,他們跌倒了,但是後來卻作了頂好的見證。我可以舉不如多少的證據。如果照著這裏所說的,就應該一個都沒有。如果有一個,就是聖經不對。
在這段話裏,原文還有一個字:Palin,意思等於「再」。在再字下面還有一個字,anakainizo,意思等於「重新」。所以按著原文,應當繙作:如果滑了一跤,就不能叫他們再重新懊悔。使徒在這裏是對希伯來的信徒說,他們所講的懊悔死行、信靠神、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永遠審判,這一切都是基督道理的開端。他們如果一次得了光照,一次嘗過天恩的滋味,一次與聖靈有分,一次嘗過神善道的滋味,一次覺悟來世的權能,今天滑了一跤,就不能再立根基,再重新懊悔。
請你記得,這裏的懊悔是指著第一段的根基說的,不是指著一般的懊悔說的。因為剛才所說基督道理的開端共有六件,第一件就是懊悔死行。我們不能把自己頭腦裏的懊悔來解釋這裏的懊悔,必須看聖經的上下文,憑著使徒的思想來解。使徒說的懊悔,就是上文的懊悔死行。他的意思就是一個人信了神,也受了洗,也明白了甚麼是將來的審判,也明白了復活的真理,也懊悔了死行,那麼,這個人一次懊悔,就不能再懊悔;一次受洗,就不能再受洗;一次相信審判的道理,就不能再相信;一次相信復活的道理,就不能再相信。這裏的懊悔,就是包括上面的六件事。使徒在這裏不像我重複的說,不能再重新懊悔,不能再重新相信等等。他用一個再字就夠了。如果一次都沒有,就是說「才」,如果已經有過了,才是說「再」。使徒怕我們不懂得重新的意思,所以加上一個再字。所以六節所說的懊悔,定規是指著一節的懊悔說的。如果一節的懊悔是排在第二,你也許還不清楚。但是它是排在第一,只要說第一個,就知道下面所有的都是一樣的。
所以使徒的意思就是:基督道理的開端,就如根基一樣:要作基督徒,第一件事就是要懊悔死行,審判自己的罪,然後相信神,受洗,接受按手,相信死人復活,相信永遠的審判等等;這些事都是根基的問題。根基如果一次立好了,就不必再立。當你往上建造的時候,你就是滑了一跤,也不要再立根基。你就是要立的話,也不能再立。比方胡弟兄剛才從文德里的大門口進來,他進了弄堂,從那裏彎過來,快走到門口的時候,跌了一跤。那怎麼辦?他的目的是要進來聚會,現在跌了一跤,他不必再從文德里門口走進來。他在那裏跌下去,在那裏爬起來就可以了。使徒的意思就是:如果你一次蒙了光照,一次嘗過恩典的滋味,如果滑了一跤,不能再懊悔死行,再相信神,再受洗,再接受按手,再相信死人復活,再相信審判。換句話說,使徒並沒有意思說,人得救之後,還要沉淪;使徒的意思是說,基督徒重生之後,不能三生,最多不過重生。使徒不是說不能懊悔,不能悔改;乃是說如果再要從起頭懊悔,那辦不到。
六節下半說:「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有的人說,跌倒了就是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甚麼人能把主重釘十字袈?主耶穌的工作一吹成功了就永遠成功了。主耶穌又不是牛羊,要用就宰。在你這邊不能重新再懊悔,在主耶穌那邊不能重新再釘十字架。你如果需要重新懊悔,就是說主耶穌也得重新釘十字架,那你就是明明的羞辱主。你以為主耶穌釘一次不夠,還得繼續的釘。所以這裏的問題,不是得救和沉淪的問題。
前幾章我們已經看見,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件事是不能推翻的。在我們當中如果有墮落失敗的基督徒,從前曾經清楚得救,清楚甚麼是神的救恩,如果今天要起來,你不必重新再起頭。只要今天起來就可以了。你不能把主耶穌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
最末了一段七節和八節,不只說「不必」、「不能」,使徒更嚴重的說:「不可。」為甚麼不可呢?因為如果重新立根基,就是把主耶穌重釘十字架。如果這樣作,你前面有極大的危險,你要受極大的刑罰。「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這一段的解釋,我們要留到以後再仔細的講。總之,讀過希伯來書六章之後,你看見這一章是講進步和不進步的問題,並不是講得救和沉淪的問題。希伯來書六章根本沒有對我們說,一個得救的人是會沉淪的。
結局受焚燒
我們再看兩段聖經,是在希伯來書裏的。希伯來書六章四至六節:「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人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和來世權能的人。」(原文)在這裏有一個人有這麼多的資格,不可能是不得救的。他看見了亮光,看見了啟示出來的神,認識了父懷裏的獨生子,認識了神的愛,得嘗了天上恩賜的滋味,就是那獨一的恩賜主耶穌基督。聖經裏的恩賜,如果是多數的,就是指聖靈的恩賜;如果是單數的,就是指唯一的恩賜,就是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神賜給獨生子的恩賜。這與聖靈的恩賜有分別。他不只有神和主耶穌,並且有分於聖靈。他認識了神,得著了主耶穌,有了聖靈的內住,同時嘗過神話語的味道,還嘗過來世的權能。來世的權能就是千年國度的權能。在千年國裏,聖靈的恩賜和權能要特別興旺,並且充滿了各樣異能、神蹟、奇事。所以這裏說是來世的權能。嘗過來世的權能,就是嘗過了千年國度的事。所以這一個人定規是得救的。
今天這個人如果離棄道理,滑一跤,跌倒了,就不能叫重新懊悔。你不能叫地重新相信耶穌,重新起頭。這一個人有這麼多的歷史,得著麼多的雨露,他還跌倒,一直長不出好東西來給神,長的都是荊棘和蒺藜。這樣的人,「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來7-8)
這個人的結局有三點:第一,他「必被廢棄」。這裏的廢棄,就是哥林多前書九章二十七節的棄絕。保羅說,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倒被棄絕了。這就是說,神不用我了。神今天不用我,到國度時也不用我了。一個人被廢棄,或者說被棄絕,就是在國度裏被神棄絕,神不用他。第二,他要「近乎咒詛」。他不是受到咒詛,但是他所受到的刑罰,與咒詛差不多。他不會永遠沉淪,但他要給第二次的死傷一傷,在國度裏難免地獄的火。第三,他的「結局就是焚燒」。這是甚麼?前幾個禮拜我們打算把真茹的一塊地燒一燒。你能不能永遠燒地?你能不能把地燒五年?因此,這裏的燒是暫時的。
得救的基督徒得著那些東西之後,如果不結好果子給神,反而生長荊棘和蒺藜,他就要被焚燒。但是這一個燒,只能燒一段時間。你燒一塊田地上面長的荊棘和蒺藜,要燒多少時候?連小學生都知道,荊棘一燒完就不能再燒了。荊棘和蒺藜長得多就多燒,長得少就少燒。
在你身上,還有多少事沒有解決?還有多少事是沒有放在主耶穌的寶血下?還有多少事是沒有承認,沒有對付的?還有多少弟兄姊妹與你之間有懸案?這些就是主耶穌所說的荊棘和蒺藜。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五章說,如果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26節)。你要還清你所有的債。把一切荊棘和蒺藜燒光了,就是把一切的債償還了。
基督徒像是一塊田地,他的壞行為像是荊棘和蒺藜。有沒有可能我買一塊五畝大的地,失火了,燒到末了只剩下兩畝,少了三畝?這是不可能的。所能燒的是荊棘和蒺藜,田地是燒不掉的。換句話說,你在亞當裏那些受咒詛的東西,那些要除去而沒有除去的東西,才是要燒的,才是地獄的火的對象。神所賜給我們的生命,是火所摸不著的。等到荊棘和蒺藜燒掉了之後,田地還在那裏,一分也沒有少。你的得救是毫無疑問的,但是你身上生長了那麼多的東西,你從你的肉體裏面發出了那麼多的東西,並沒有經過主耶穌的寶血,這些就要受相當的對付。
希伯來書還有一個地方,就是十章二十六至二十九節:「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這幾句話的意思就是人離棄了基督,又回頭到猶太教裏去。你還想花幾十塊錢去買一隻牛,或者一隻羊,來作你的贖罪祭。你知道基督之後,若是再回到猶太教裏去,你就是踐踏神的兒子,把祂的血當作平常,把祂當作牛羊一樣,以為祂也不過是像那麼多牛羊中的一個。「又褻慢施恩的聖靈。」聖靈叫你得著恩典,但是你褻慢祂,回到猶太教裏去。這裏給我們看見背道之人的道路。我不說這樣的人是得救的;這樣的人也許是得救的,也許是不得救的。使徒在這裏並沒有告訴我們,這人是否得救。使徒只是說,如果有人到基督這裏來,以後再回到猶太教去,這人要受更重的刑罰,他的結局就是等候審判。
希伯來書第七章第一節到第十節:
「這麥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本是長遠為祭司的。他當亞伯拉罕殺敗諸王回來的時候,就迎接他,給他祝福。亞伯拉罕也將自己所得來的,取十分之一給他。
「他頭一個名繙出來,就是仁義王,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他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神的兒子相似。
「你們想一想,先祖亞伯拉罕,將自己所擄來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給他,這人是何等尊貴呢?那得祭司職任的利未子孫,領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雖是從亞伯拉罕身中生的,還是照例取十分之一。獨有麥基洗德,不與他們同譜,倒收納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為那蒙應許的亞伯拉罕祝福。
「從來位分大的給位分小的祝福,這是駁不倒的理。在這裏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但在那裏收十分之一的,有為他作見證的說,他是活的。並且可說,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藉著亞伯拉罕納了十分之一,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利未已經在他先祖的身中。」
這處聖經中,寫經的人告訴希伯來人說,你們所倚靠的祭司,都是從利未這條線下來的。我們所信靠的基督,不是從利未下來的,乃是從麥基洗德王(他又是祭司)傳下來的。那麼利未這個祭司大呢?還是麥基洗德這個祭司大?回答是當然麥基洗德大。甚麼理由呢?在這裏,他把亞伯拉罕擺進來了。亞伯拉罕曾把所得的十分之一,獻給麥基洗德作禮物。麥基洗德不但收納了,還為亞伯拉罕祝福,所以麥基洗德比亞伯拉罕大,是駁不倒的理。但是這和利未有甚麼關係呢?關係就在於「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利未已經在他先祖的身中」。雖然過了一百多年後,利未才生出來,可是根據合一的原理,利未已經在亞伯拉罕的裏面,向麥基洗德獻上十分之一了。那一天,利未也在亞伯拉罕裏面,被麥基洗德祝福了。所以麥基洗德比利未大。
基督的道成肉身,就是把所有的肉身都包括在祂裏面。亞當一人的舉動,如何可以代表所有人的舉動;照樣,基督一人的工作,也可以代表所有人的工作。我們必須看見基督是包括了人類,我們才會明白甚麼叫作救贖。亞當一人犯罪,就是古今所有的人犯罪,這是因為亞當是人類的元首,所有的人,都是從亞當而生的。照樣,基督一人成義,就是古今所有的人成義,這也是因為基督是新人類的元首,所有的新人,都是從基督而生的。
希伯來書七章記一樁事情,表明此意。使徒在這裏是要表明麥基洗德的祭司職分,是比利未人的祭司職分更大,就說亞伯拉罕曾獻上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同時受麥基洗德的祝福,所以麥基洗德是比利未人更大的。為甚麼呢?「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利未已經在他先祖亞伯拉罕的身中。」(10節)我們知道,亞伯拉罕生以撒,以撒生雅各,雅各生利未。利未是亞伯拉罕的曾孫,在亞伯拉罕獻上十一,並受祝福的時候,利未還沒出世,就是他的父、祖父,也還沒出世。但是,聖經就以為亞伯拉罕的獻十一和受祝福,就是利未的獻十一和受祝福。亞伯拉罕既是小於麥基洗德,利未就也必是小於麥基洗德了。這樁事情,叫我們明白,為甚麼亞當犯罪,就算為眾人犯罪;基督受審,就算為眾人都受審。因為亞當犯罪的時候,眾人已經在亞當的身中;基督受審,所有得著重生的罪人的生命,那時也都在基督的身中。因此,基督為人的罪,受了審判,就算為所有信祂的人都受了審判;因此,所有信祂的人,就不必受審了。
在基督裏凡事都能
我們要比較仔細的看一處聖經。希伯來書八章八節至九節:
「所以主指責祂的百姓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當初神和以色列人是怎樣立的約呢?是拉著他們的手立的,是外面的。律法是寫在石版上,也是在外面的。結果怎樣呢?他們不恒心守神的約,神也就不理他們。神的命令是一件事,我們的遵守是另一件事,結果是不成功。
以後立的約是怎樣呢?十節和十一節:「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現在,律法是放在人的裏面了。不是在石版上,也不是在聖經裏,乃是寫在人的心裏了。律法寫在我們裏面有甚麼好處昵?若看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二十七節:
「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請注意這裏的「便」字,在希伯來原文中是一個很重的字。神把祂的靈放在我們裏面的緣故,就使我們能夠順從律例,遵行典章。以前在舊約的時候,是人去用力遵行神的命令,現在是神的靈在我們裏面,使我們能以遵行。從前出命令的是神,出力量來遵守命令的是我們。現在呢,出命令的還是神,出力量遵守這命令的還是神。基督復活以後,住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就是為著叫我們能遵守神的命令,這就叫作福音。凡基督所能的,你也能,因為是基督替你,所以一切的問題就都解決了。
我就要問你,你對於你自己絕望了沒有?是不是還想把自己改良一點,修理得像樣一點?不,不!我對自己完全絕望!我的自己已經釘了十字架,好壞都已經完了,現在的一切都是基督,這是唯一的路。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
你信不信神已經將你釘死了呢?你信麼?你就要把這個事實
Substantiate出來。你的舊人沒有了,現在基督是在我裏面,都要把它Substantiate出來,你能說,從今以後,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心思充滿神的話
神說:
「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思上。」(來八10)應當多讀聖經,多記聖經,免得在急需的時候去找聖經。我們如果讀聖經,神要把祂的律法充滿了我們的每一個思想。當你需要亮光走路的時候,你要在一時之中記得聖經的話語。許多信徒並不肯用心思來讀聖經,就是愛在禱告之後,隨便翻起一節,以為這是從神來的。豈知這是最靠不住的。你的心思裏若充滿了神的話語。就在一刻之中,聖靈能夠藉著直覺照耀你的心思,使你記憶合適的經文,知道應當如何。我們並用不著人來告訴我們偷竊是不可以的,因為我們知道神的話如此說:這話已經在我們的心思裏了。我們如果在別的事上,都是這樣的和聖經聯合,就我們會在凡事上知道神的意思。血與信徒的親近神
這血既已滿足了神;它也必使我們滿足。因此血的第二面價值是向著人的,那就是它潔淨了我們的良心。當我們讀到希伯來書的時候,我們就看見血在這一面的功效。使徒說:
「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來十22)這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我們要仔細讀這些話。希伯來書的作者並沒有告訴我們說,主耶穌的血洗淨了我們的心,他不是如此說的。把心和血這樣相聯是一種錯誤。由於我們對於血運行的範圍有所誤解,以致我們禱告說:「主阿,求你藉著你的血洗淨我心裏的罪。」神說:
「人心……壞到極處。」(耶十七9)祂必須作一件比洗淨更基本的工作:給我們一個新的心。我們不會洗熨那些就要扔掉的衣服。同樣我們將要看見,我們的肉體已經壞得不能洗淨;它必須被釘在十字架上。神在我們裏面的工作,必須完全是新的。聖經說: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結卅六26)我從未看見聖經說,主的血洗淨我們的心。血的工作不是如此主觀的,它完全是客觀的,是在神面前的。不錯,希伯來書十章說到血的洗淨的時候提到了心,但那是說到血與良心的關係。「我們心中天真的虧欠已經灑去。」這是甚麼意思呢?這是說,在我和神之間有了間隔,因此我有了一個有虧的良心,無論甚麼時候,我要親近神,我就覺得虧欠。這有虧的良心不斷提醒我,使我感覺和神之間有了阻攔。現在藉著寶血的工作,在神面前產生了一種新的結果,除掉了中間的阻攔。神在祂的話中將這件事實向我說明了。當我信靠並接受這事實的時候,我的良心便立刻被洗淨,有罪的感覺也就被除掉,我的良心向著神也就不再有虧了。
我們每個人都知道,當我們與神相交的時候,能有一個無虧的良心,那是何等寶貴的一件事。一顆相信的心,與一個沒有任何控告的良心,對於我們是同樣的重要,因為它們是互相倚賴的。每當我們感覺良心不安,我們的信心就溜掉,我們會立刻發覺不能面對著神。因此為著要保持繼續與神相交,我們必須知道血應時的價值。神所記的帳是短期的,每一天、每一小時、每一分鐘,我們惟有藉著血,方得以就近神。如果我們倚靠血,以血為就近神的依據,這血的功效永遠不會喪失。除了倚靠血之外,我們還敢依據甚麼東西以進入至聖所呢?
但是我們該問自己,我真是藉著血,或者是藉著別的以進到神面前去呢?藉著血到底是甚麼意思呢?簡單的說,藉著血的意思就是,我承認我的罪,我承認我需要潔淨與贖罪,因此我倚靠主耶穌所成功的工作來到神面前。我惟藉著祂的功勞來就近神,絕不倚靠自己的成就。例如,我感覺今天特別仁慈或忍耐,或者今天早上我替主作了甚麼,就以這些作為親近神的依據。不,每一次我來到神面前必須藉著血。當我們要親近神的時候,我們都會遇到這樣的引誘:我們想到因為神已經在對付我們──祂為著要把我們更多的帶到祂裏面,教導我們學習十字架更深的功課,已經採取各種步驟──所以祂已經在我們面前立了一些新的標準,除非我們達到那些標準,我們就無法在神面前有一顆清潔的良心。不!良心的清潔絕對不是憑著我們的成就,而是惟獨倚靠主耶穌流血的工作。
可能是我的錯誤,但是我有一個很重的感覺,覺得有些人是這樣思想:「今天我謹慎了一點;今天我作得好了一些;今天我很熱切的讀主的話;所以我能夠好好的禱告了!」或者相反的是這樣思想:「今天我對家裏的人有點難處;今天一開始我就感覺到很沉悶,很憂鬱;我現在感覺不大明亮;我一定出了甚麼毛病;因此我不能親近神了。」
到底甚麼是你親近神的根基呢?你要倚靠你那靠不住的感覺,靠你今天替神作了甚麼的感覺來到神面前嗎?或者你是倚靠遠較這些穩固的東西,那就是倚靠神所觀看並滿足了的流血,來親近神呢?當然,如果血也會改變,那麼你以此為親近神的依據也就要失去價值。然而血從來沒有改變過,將來也永不改變。因此你能常常坦然無懼的親近神;而你的坦然無懼是藉著血,不是藉著你個人的成就。請記得,無論你今天、昨天,或者前天,有了甚麼樣的成就,當你一感覺你是來到至聖所,你立刻要以那唯一靠得住的流血為你的立足點。無論你這一天過得多好,或者過得多壞,無論你感覺到自己犯了罪或者沒有,你親近神的依據永遠只有一個,那就是基督的血。這是你進入至聖所的依據,此外再也沒有別的依據了。
正如基督徒許多其他的經歷,親近神這件事也有它的兩面:開端(最初)的,和繼續(進步)的。前者是以弗所書第二章所告訴我們的,後者是希伯來書第十章所給我們看見的。親近神的開端是我們藉著血得與神站在一起,因為我們
「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弗二13)。此後我們繼續親近神,仍然是藉著血。因為使徒勸告我們說:「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來到神面前。」(來十19、22)開姶的時候我是藉著血得與神親近;以後我繼續這個新的關係,仍是倚靠祂的血。我們並不是靠著血得救,然後又靠著別的來維持我們與神的關係。也許你要說:「那是很簡單的;那不過是福音的初步吧了。」不錯,但是許多人所以感到困擾的原因,就在於離開了福音的初步。我們以為我們進步了,我們就可以不要它了,然而我們永遠不能離開福音的初步。我們如何在開始的時候藉著血來親近神,此後每一次來到祂面前,還是一樣的藉著血。就是到了最終,仍然只有一個依據,就是倚靠這血。這不是說,我們可以隨意過放任的生活。下面我們就要看到,基督的死另一面的光景,那裏曉示我們毫無這種意念的存在。但是目前讓我們先以血為滿足,有了血就夠了。
不錯,我們會軟弱,然而一味的注視我們的軟弱,絕不會使我們就此剛強起來。雖然我們試著感覺愁苦,並且懺悔,但是這些並不會幫助我們稍微聖潔一點;要記得,這些絲毫都不能幫助我們。因此讓我們藉著這血,坦然無懼的來就近神。讓我們向祂禱告說:「主阿!我還不夠充分的知道這血的價值,但是我知道,這血已經滿足了你;所以有了這血我就夠了,它是我唯一的倚靠。現在我知道,我的長進與否,和我的有何成就,都不是依據。無論甚麼時候,我來到你面前,我總是倚靠你的寶血。」如果這樣,我們的良心在神的面前就真的清潔了。離開這血,良心永遠不能清潔。惟有這血能使我們坦然無懼。
「不再覺得有罪了!」
這是希伯來書十章二節裏面一句驚人的話。我們每一種罪都蒙洗淨了,我們真能響應保羅的話說:「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四8)勝過那控告者
從我們所說過的看來,我們現在可以轉過來面對著仇敵,因為血還有一面是向著撒但的。在這個時代中,撒但最厲害的一個活動,就是作了弟兄的控告者(啟十二
10)。而我們的主就在祂作大祭司這特別的職事裏,藉著祂自己的血(來九12),來對抗撒但。這血是怎樣對付撒但的呢?它乃是使神能站在人的一邊,來對付撒但。墮落將一些東西帶到人的裏面,使撒但在人的裏面有了立足之地。結果神就不得不將祂自己撤回。現在人是在樂園的外面──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
23),因為他的內心遠離了神。因著人所作的事,使他的裏面有了一些東西,在這些東西除去之前,神(在道義上)無法保護他。感謝主,血除去了這個阻攔,恢復了人之與神,和神之與人的關係。人現在站在一個有利的地位,因為神是在他的一邊,如今他可以面對著撒但,而毫無畏懼。你們記得約翰一書一章七節的話,我最喜歡達祕的繙譯,他這樣說:
「祂兒子耶穌的血洗淨我們每一樣的罪。」約翰並不是概括的說「一切的罪」;他是說每一樣罪,每一項罪。這是甚麼意思呢?哦,這是一件奇妙的事!神就是光,祂在光裏行走;當我們與祂在光裏同行的時候,每一件東西都被暴露在光的底下,所以神就一覽無遺──然而血能夠洗淨我們每一樣的罪。哦,何等的洗淨!這並不是我對於自己沒有深切的認識,也不是神不完全知道我。這也不是我要將一些東西隱藏起來,或者神要忽視一些東西。不,乃是神在光裏,我也在光裏的時候,寶血竟然洗淨我每一樣的罪。我再說,血是夠的!我們有些人受到自己軟弱的重壓,有些時候甚至受試探,想到有些罪幾乎是不能得赦免的。讓我們記得這句話:「祂兒子耶穌的血洗淨我們每一樣罪。」無論是大罪、小罪;很黑的罪、看來不大黑的罪;我們想來能得赦免的罪,以及似乎不能得赦免的罪;是的,一切的罪,意識到的,毫無意識的;記得的,或是已經忘卻的,包括在「每一樣罪」這幾個字裏了,阿利路亞!「祂兒子耶穌的血洗淨我們每一樣罪。」這血所以如此,因為它已經滿足了神。
既然神在光裏看見了我們一切的罪,祂憑著血能夠赦免它們,撒但還能根據甚麼來控告呢?縱然撒但在神面前控告我們,但是,
「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羅八31)神把祂愛子的血指給牠看,這是一個最有力的回答,撒但再也不能上訴了。「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八33-34)所以在這一點上,我們的需要仍是承認寶血的絕對夠用。
「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九11-12)祂作贖罪者是一次,祂作大祭司和中保,差不多已經兩千年。祂站在神面前,「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約壹二3)。要注意希伯來書九章十四節的話:「祂的血豈不更能……」這些話說出祂職事的夠用。對於神,它是足夠的。那麼我們該用甚麼態度對付撒但呢?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因為他不只在神面前控告我們,並且也在我們的良心裏控告我們。他對我們的爭論常是:「你已經犯了罪,你還繼續在犯罪。你是軟弱的,神不再和你有甚麼關係了。」於是我們受引誘,去回顧我們的裏面;為著自,就想在我們自己裏面,在我們的感覺中,在我們的行為上,去找一些足以證明撒但是錯誤的根據。或者我們被引誘承認我們沒有辦法,而走到另一極端,屈服在消沉與失望之下。因此控告就成為撒但一件最兇惡,也最有效的兵器。牠指出我們的罪,要以這些罪在神面前控告我們,如果我們接受牠的控告,我們立刻就倒下去了。
為甚麼我們這麼容易接受牠的控告呢?這是因為我們還盼望我們有一些自己的義。這一種盼望的根據是錯誤的。撒但在這一方面常常很成功的使我們向著錯誤的方向。牠因此得了勝利,使我們無能為力。如果我們學習過不信靠肉體,我們犯了罪就不會感覺驚奇,因為肉體的本性就是犯罪的。你們明白我的意思嗎?因為我們還不認識我們真實的天性,和我們自己是怎樣的無能,以致我們對於自己仍然懷著一些盼望,結果,當撒但來控告我們的時候,我們就落下去了。
神很能對付我們的罪;但是祂不能對付一個在控告之下的人,因為這樣的人不信靠血。血雖然為他說出對他有利的話,但是他卻轉去聽撒但的話。基督是我們的辯護者,可是被控告的我們,卻站在控告者的一面!我們還不認識,我們除掉一死之外,全無價值;下面我們將要看見,我們只適合於釘死在十字架上。我們還不認識,惟有神能回答控告者,並且祂已經藉著寶血回答了牠。
我們的蒙拯救全賴於仰望主耶穌,看見羔羊的血,已經應付了我們因諸般罪孽所造成的情勢,並且祂已經回答了它。那是我們所該站立可靠的根基。絕對不要嘗試著以我們的善行去回答撒但,當一直以血來回答牠。是的,我們是有罪的,但是讚美神!這血洗淨我們每一樣的罪。神看見了這血,藉著這血,祂的兒子應付了撒但的控告,牠再沒有攻擊的根據。惟有對於這血的信靠,和拒絕離開所得著的地位,才能止息牠的控告,並使牠逃跑(羅八
33-34)。這經歷將一直繼續到末了(啟十二11)。哦!如果我們多看見一點,在神眼裏祂愛子寶血的價值,我們將要得著何等的釋放!良心
希伯來書九章十四節:
「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麼?」這一節聖經,是講到基督能救我們的良心到甚麼地步。祂的血能洗淨我們的良心,能除去我們的死行。弟兄姊妹們!今天請問你的良心,還有沒有控告?如果你的真心,仍不時的有控告,你所得的就沒有完全。主拯救我們,祂的血是洗淨我們良心的。我們的真心能被祂的血洗淨,再無自責。我們聚會的時候,我們禱告說,神阿,我們感謝你,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了。但是,多少時候,我們又難受了;我們不過是遮掩、蓋過、不想而已。但是,神兒子的血所能作到的,是洗淨。如果你的真心還有控告,就你所得的救恩,還沒有完全。這並非神的救恩不能救你到這樣的地步。感謝讚美神!祂能救我們到這樣的地步!我們的良心得著洗淨,這是可能的!血是洗良心,不是洗心
許多基督徒誤會了,以為主的血是為著洗心。新舊約說到血有四百多次,但是從來沒有說到血是為著洗心的。基督徒這樣說,但聖經沒有這樣說,你看希奇不希奇呢?有一位弟兄說,希伯來書九章十四節不是說基督的血能洗我們的心麼?但那一節聖經在原文並不是說洗心,乃是說洗良心。在聖經裏,基督的血是潔淨我們的良心,不是洗我們的心。為甚麼呢?因為我們的心就是我們的自己,就是我們的真我。真我是從亞當來的,在性質上是污穢的,怎麼洗都洗不淨。
聖經裏稱這個心為石心(結十一
19,卅六26)。石心怎麼洗,都不能變作肉心。怎麼辦呢?神說,石心應當換去,換上肉心。所以重生不是洗淨舊人,乃是除去舊人。你看泥人怎麼洗都洗不淨,越洗越髒,我們也是這樣。所以聖經裏從來沒有說,血可以洗心,只說洗良心。良心是甚麼呢?就是便你覺得平安不平安的。心是人的自己,人的「真我」。良心是感覺平安與否的部分。主的血洗淨良心是甚麼意思?就是主的血在神前除去我們的罪,把我們在神前應當受的刑罰擔負了。我們的罪因祂的血得救了。我們相信主,知道罪已赦免了,知道主的血已在神前贖去我們的罪了,良心立即平安。本來良心有虧欠,想到罪和將來的審判即感不安。但知道主的血已經代贖了之後,良心立即平安。所以主血是洗去良心的虧欠,叫良心感到平安。良心既洗淨,就不再覺得有罪。這完全是客觀的,是在神前的事,與人完全沒有關係。人不需要血,血是神所需要的,是神公義的要求。出埃及記十二章十三節說,是神一看見血,就立即越過去。不是人看見血,是神看見。
弟兄姊妹,請你記得,血與人完全無關,血是在神前擔負公義的審判。罪不除去,神的目的不能達到。人有罪,神不拯救是無法過去的。血完全是客觀的,是神那邊的事,人只是良心的平安與否而已。血是把人的罪案除去,把神前的罪塗抹去,其餘的都是藉著十字架的工作。所以聖經中說到血,都是指主說的。
信心的功用──實現
我們這樣信神的話,聖靈為甚麼就把神的話裏所有的工作都通到我們身上呢?剛才所讀約翰一書的話,告訴我們信是甚麼;這是聖靈的工作。但信的功用是甚麼呢?信的功用就是叫主耶穌的工作實顯在我們身上。這就是希伯來書十一章所給我們看見的。希伯來書十一章一節: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實底」這兩個字繙得不頂好,或者應該把它繙作「實現」。英文欽定本聖經把這逼字繙作Substance,是個名詞。但是在原文裏,這字不是名詞,乃是動詞當作名詞用。達祕英文譯本將它繙作Substantiating。所以這句該繙作「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現。」實現這辭不是名詞,乃是名詞當作動詞用。這樣的辭,我們常常用。比方在教會裏有監督,「監督」這辭本來不是名詞,是動詞當作名詞用。「實現」這辭也是這樣。信就是實現。你不要輕看這個繙譯。我花了十年,都找不到合適的辭,後來看到達祕所繙譯的Substantiating,覺得是頂好。全世界所有的東西,無論是動物、植物、礦物,都是需要我們去實現出來的。我們活在地上,一直就是把東西實現出來。我的眼睛把一切有形、有色的東西實現出來。我在這裏說話,如果有弟兄姊妹耳朵不大靈,你就只看見我的口在動,卻聽不到我在講甚麼。我有話,你缺少實現;我有實質,你沒有實現的能力。你不能把我的話,實現在你身上。如果在這裏有唱詩的人,在這裏有頂好聽的音樂,我有耳朵,我把它實現出來。我們的手摸一摸東西,就知道它是光滑的,或者是粗糙的。我們的鼻子能知道香與臭,我們的舌頭能知道甜與鹹,這一切都是實現。人身體上一切器官的功用,都是作實現的工作。甚麼叫作信心呢?信心不是叫沒有的東西變作有,信心是叫有的東西實現為有。信心不是作夢,瞎說一場;信心是把已有的東西顯出來。所以希伯來書說,信心是所望之事的實底。這裏的「事」,應該是「東西」、「實質」;雖是看不見,但不是沒有。今天許多人最大的難處,就是人因為沒有實現的功能,反而疑惑到那一個東西的實在。你對一個沒有味覺的人說,這杯飲料甜得很,他說,我喝進去,和剛才所吃的醬油差不多。這就是有實質,卻沒有實現。一切屬靈的事都是有的,神將祂所有的工作都放在祂的話裏面,你如果有信心就能把它實現出來。
我們傳福音的人,不是沒有東西可傳,今天的難處是許多人不肯把它實現出來。我在基督裏充滿了實質,但是許多人不肯去實現。今天晚上在這裏有兩位弟兄眼睛看不見,我如果說這本書是黑皮的,那本書是棕色的,他們摸一摸,兩本都差不多。你看見有棕色、有黑色,因為你看得見。但是在他們身上,根本就沒有棕色和黑色的分別。他們如果問我,甚麼是黑呢?我說,黑的就是黑的。我不能解釋,我沒有法子說。難處在那裏呢?就在於他們缺少實現的能力。我們在神面前也是這樣,許多人也像聾子一樣,也像盲人一樣,一說到屬靈的事情,他們覺得這樣沒有,那樣沒有,他們沒有法子把那些事情實現出來。
所以甚麼叫作信呢?使徒頂清楚的告訴我們,信的功用就是把屬靈的東西實現出來。本來在你身上是沒有的,現在在你身上顯為有了。我們今天活在這物質的世界裏,神是把一切屬靈的東西都裝在神的話裏。神的話裝滿了神的東西。不要想神的話是那麼輕,我告訴你,連永世都在神的話裏。所以信有甚麼功用呢?信的功用就是把屬靈的東西現出來,就像眼睛把形、色現出來,耳朵把聲音現出來,鼻子把氣味現出來一樣。信能把屬靈的東西現出來,所以神要我們信。
信心乃是顯實神的事實
希伯來書十一章一節,講到信心的緊要。全本聖經只有這一節,請到信心的定義。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實底」這個字,有許多譯法。在希臘文裏,這字是很難繙的。這一個字繙得準一點,是該繙作「顯實」。意即有一種本能,能把一件東西顯為實在。比方這裏有燈的形狀,牆的顏色,風琴的聲音,這些形狀、顏色、聲音,我們有甚麼方法把它顯為實在呢?我告訴你,能顯明顏色的存在的,沒有別的,就是我們的兩隻眼睛。比方這裏有一張圖,綠的地方真好看,紅的地方真好看,黃的地方真好看。但這些好看的顏色,需要眼睛把它顯為實在。若沒有眼睛,顏色再好看些,也不能把它顯為實在。琴聲好聽得很,有耳朵,就能把它顯為實在。如果是聾子,就沒有法子把聲音顯為實在。眼睛看,不能把聲音顯為實在。手觸摸,不能把聲音顯為實在。只有耳朵,才能把聲音顯為實在。物體的形狀,有方的、有圓的、有平面的、有三角的、有曲線的,必須用手摸,或者用眼看,才能知道它的實在。所以,東西的存在是一件事,把東西的存在顯明出來,又是一件事。世界上有許多的東西,都需要有一種本能來證明它的實在。信心也是這樣。這裏有一張圖畫,有山、有水、有花草、有樹木,景緻真好看。你有眼睛,就能證明這幅圖畫的好看,就能證明這幅圖畫的存在。如果這裏有一個瞎子,生來就沒有看見過顏色。你告訴他說,這裏有紅色,紅的真好看。他要說,甚麼叫紅色呢?你告訴他說,這裏有綠色,綠的真好看。他要說,甚麼叫作綠色呢?你只好說,紅紅的就叫作紅的,綠綠的就叫作綠的。雖然有一張圖畫的存在,但他不能享受這圖畫的好處。雖然圖畫的景緻實在好,但他不能享受。
在這裏,有一位姊妹,彈琴彈得真好聽。有耳朵的,懂音樂的,就能鑒賞這位姊妹他所彈的。沒有耳朵,不懂得音樂的人,就不能證明這音樂的好聽。我們的信心也是一樣的。所有神的事實,都是實實在在的,但是,只有信心,才能把神的事實證明出來。因為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一張好圖畫,有那樣好的風景,一個瞎子看不見;但能不能因他看不見,就沒有這張圖畫呢?圖畫的存在是一個事實。你看得見,它是一張圖畫;你看不見,它還是一張圖畫,好看的顏色還是在那裏。問題是你得著這張圖畫的好處沒有?有眼睛的人,要因著這張圖畫快樂;有眼睛的人,要因著這張圖畫得好處。主在十字架上流血為世人死,這是事實。但結局是:有的人有信心,能把主在十字架上死了的事實證明出來,叫他自己得著好處。有的人沒有信心,主死在十字架上,還是一個事實,不過他不能得著這個經歷。
弟兄姊妹們,你們有沒有看見信心的要緊呢?我們需要信心來把一件屬靈的事實證明出來,像我們需要眼睛、耳朵、手,來把一件東西證明出來一樣。在屬靈的事上,必須用信心來證明那東西的實在。手能把物質的形狀證明出來,耳朵能聽聲音。但手不能摸顏色,耳朵也不能聽顏色,顏色只能用眼睛把它證明出來。屬靈的事,也是一樣的實在。例如:主是頭,我們是肢體,這個聯合是事實,無法再分開了。主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也是這麼一回事。你信這個,你就能得著這好處。有的人也說主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但他沒有水汁,沒有生命,也不會結果子,因為他沒有信心。
甚麼叫信心呢?信心不是頭腦裏明白一件真理。信心乃是看見一件事實,能把那件事實證明出來。你聽說主死在十字架上,流血贖罪;不錯,你也說主死在十字架上,流血贖罪了。你聽說主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不錯,你也說主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你聽說主耶穌是你的生命,是活在你裏面;不錯,你也說主耶穌是我的生命,是活在我裏面。但是,你還是不能把這些事實證明出來。弟兄姊妹們,你是把自己丟掉了,你已經知道你的無能了,你已經知道你的無用了,你是已經放手了,但這還不過是消極的。你還得在積極方面,把基督證明出來。這是太希奇的事!只要一分鐘,只要一秒鐘,基督所成功的事實,都能在你身上證明出來。
一張圖畫,很好看,你怎麼知道它好看呢?因為你看見了。在基督裏的豐富,你怎麼知道是豐富的呢?因為你看見了。歌羅西書有話說,你在基督裏已經完全了;你怎麼知道你在基督裏已經完全了呢?因為你看見了。如果你看自己,你是一點不完全。人說你在基督裏已經完全了,你說你在基督裏已經完全了沒有呢?主是把祂的豐滿給了我們,並且恩上加恩,你已經有了沒有呢?不是你的頭腦裏有沒有,是你的心裏信了沒有?
信心是實化屬靈事物的機關
希伯來書十一章一節說,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化,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另譯)這節乃是信心的定義。信心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化,就好比我們用五官把外面的東西實化(substantiate)出來。像眼睛與顏色、形狀發生關係,眼睛把東西的顏色、形狀實化出來。瞎眼的人不知道世上有顏色,也不知道各種東西的形狀。世上的確有形形色色的東西,只因為瞎眼的人無法用眼睛看,就是無法有一個機關把顏色、形狀實化出來,所以在瞎子的世界裏沒有顏色。今天我們信心的眼睛也需要主的開啟,好看見異象,得著啟示;這樣我們才能產生屬靈的事物。神的話所給我們看見的乃是,主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這是從始至終一點不改變的事實。但你若沒有看見這異象的機關,你就看不到,也得不著實際。對於神的事實,你信不信,並不要緊。你不信並不能改變神的看法;但你若相信,你就能享受神所為我們預備的事。在屬靈的事上,你看見了,你就能享受。好比你放眼望去,你能看見風景在你眼前;但如果你不看,風景雖然存在,你卻不能享受到。我們知道我們的舊人是敗壞的,沒辦法改變,又趕不出去。但如果一個人到神那裏去,看見神所看的,知道我們的舊人在神面前已經釘死了,他立刻就得著釋放,甚麼都成功了。你看與不看,並不緊要,因為無論看或不看,你都已經釘死了,這是神所看見的事實。聖經乃是將神所看見的記下。聖經所記各種屬靈東西的顏色形狀都好看,聖經就好像屬靈的美術館。但如果你把聖經讀給我這本來是瞎眼的聽,我若張開我信心的眼睛,我就能看見神所看見的。這樣,聖經裏的一字一句對我就都是實在的。
有分於神的聖潔
希伯來書十二章十節說:
「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神對付我們,聖靈在我們身上一步一步的作工,帶領我們經過許多艱難困苦的事,目的就是要「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這裏所說的「祂的聖潔」,並不是哥林多前書一章三十節所說的聖潔。哥林多前書第一章所說的聖潔是說基督是我們的聖潔,基督成為我們的聖潔。希伯來書第十二章所說的,是萬靈的父使我們經過管教、經過試煉,使我們有分於神的聖潔。這一個聖潔,是我們在試煉中主出來的,是我們在管教中被雕刻出來的,是我們在各種各樣艱苦、為難的環境中被聖靈製造出來的。「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十二11)這是聖靈在我們裏面工作的結果。婚姻人人都當尊重
主藉著祂的使徒在希伯來書十三章告訴我們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婚姻是該尊重的。不只該尊重,並且是聖潔的。所以你們要給初信的弟兄看見,神不只認為性是天然的,神並且也認為性是聖潔的。我從前曾對你們說過,梅爾博士是和慕翟同工的,他寫了許多書,都是最好的,他特別注重造就。他說,只有全世界最污穢的頭腦,才以為性是污穢的。我想,這一句話是最好的。全世界最污穢的頭腦,才會以為性是污穢的。乃是因為人自己污穢的緣故,所以把污穢的思想帶到性裏面去。人如果是清潔的,就凡事在他身上都是清潔的。人如果是污穢的,就凡事在他身上都是污穢的。因為他的頭腦是污穢的,所以甚麼事情到他身上,他都到污穢裏去想。許多人一碰著婚姻的事,就把它帶到污穢裏去想。我們要他們看見,婚姻乃是清潔的。神所規定的性的關係中的時候,乃是聖潔的、清潔的,而不是污穢的。
讚美的性質
這就是給我們看見讚美在神面前的那一個性質是如何的。讚美的性質,就變作一個祭,一個犧牲。苦難如果是一件偶然的事,你就不覺得讚美的性質到底是如何。如果是一件偶然的事,就不是性質的。但它不是偶然的,所以,它是性質的。換一句話說,讚美的性質,乃是從苦難中出來的,從黑暗裏出來的。為著這個緣故,所以希伯來書十三章就給我們看見,到底讚美是甚麼。十五節:
「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弟兄姊妹們!甚麼叫作祭?祭就是犧牲,祭和犧牲是同樣的字。祭,或者說犧牲,是甚麼意思?就是說,有死亡,有損失。獻祭的人,要有損失。這一個祭,這一個犧牲,要拿來獻上,這是一個損失。本來這一隻牛,這一隻羊,是你的,可以變作你的財物、財產。今天你拿去獻祭,你就犧牲了一隻牛,犧牲了一隻羊。神要人獻上讚美的時候,是一個祭獻上去。換一句話說,祂要割你,祂要傷你,祂要磨你,神要把你割得深,而叫你到神面前去獻上讚美。神歡喜人讚美。神的寶座是設立在讚美上。可是神怎樣得著這些讚美呢?乃是盼望祂的兒女,一個一個來到祂面前的時候,都帶著讚美的祭。
所以,初信的弟兄,要在神面前學習作一個讚美的人。前些日子曾講過,應當在神面前有禱告。今天,他們在神面前應當學習有讚美。大在神面前蒙神恩典,一天七次讚美神。初信的弟兄們,最少讚美神不少於七次。他們在剛出來作基督徒的時候,就得看見讚美是何等應該。你們不要怕這個功課,而不給弟兄姊妹作。總得要他們一天到晚在那裏不斷的讚美神。每天至少要有七次的讚美。若是沒有七次,就得補上。當他們一天一天這樣過去的時候,你就看見他們會說:「主,我讚美你!」
我才信主的時候,每到晚上,若是記起今天只讚美了一次,還缺少六次,就爬起來,好好地讚美六次。有的時候,睡到半夜,想起來了,今天沒有讚美七次,就爬起來好好補足了。再睡。我相信,如果初信的弟兄,能夠一天過一天,有讚美,這是很好的學習,很好的功課,這也是很好的屬靈運動。讓他們學習清早起來的時候讚美神,在遇見事情的時候讚美神,在會中讚美神,在個人的時候讚美神。總要一天最少七次讚美。大這樣作,我們最少不應該比大少。他一天有七次讚美,我們至少也要一天有七次的讚美。
讚美的祭與奉獻的祭
希伯來書十三章十五至十六節所說的:「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這裏提到兩種祭,一種是頌讚,一種是行善和捐輸。祭的意思就是,叫自己捐傷,叫神有所得著。以頌讚為祭,就是自己有所損傷,而將頌讚獻給神。捐輸的祭就是,在奉獻上有所損傷,而只神有所得著。擘餅聚會讚美不好,乃是因為捐輸、奉獻不好。奉獻要奉獻到「覺得」,意思就是要奉獻到一個地步,自己覺得有損傷。這樣的奉獻就是祭,這樣也就同時能獻上頌讚的祭。你若隨隨便便的奉獻,你的讚美一定不好。你沒有奉獻的祭,也就沒有頌讚的祭。使徒告訴我們,要將頌讚的祭獻給神,接著他又說到捐輸的祭。「只是」兩字表明下文還有東西,除了頌讚的祭之外,還有東西。「不可忘記」,因為人是最會忘記的。不可忘記甚麼呢?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然後使徒解釋說,「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使徒把行善和捐輸當作祭,且是神所喜悅的祭。讚美和奉獻好比人的兩隻腳,有一隻短了,走路就別想能夠走得好。讚美和奉獻又如鳥的雙翅榜,缺一隻就不能飛。雖然你也許還有一隻翅膀,但沒有用,只有一隻翅膀不能飛。所以你來到聚會中,看見有些虛浮的人,雖然也能讚美幾句,但他的讚美總是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