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人恩典 Amazing
Grace
一
驚人恩典!何等甘甜,來救無賴如我!
前曾失落,今被尋見!前盲今不摸索!
二
恩典教導我心畏懼,又將畏懼除掉;
恩典與我初次相遇,顯為何等可寶。
三
主已應許向我施恩,祂話就是保証;
祂要作我盾牌、永分,帶我經過此生。
四
歷經艱險、勞碌、痛苦,今我已息主前;
恩典領我跋涉長途,平安歸回天家。
五
當我見主萬年之後,仍像太陽照耀,
比我開始讚美時候,讚美仍不減少。
《聖徒詩歌》第187首)
「有一件事我知道
:
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見了!」
(約 9:25)
「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裡有信心和愛心。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
1:14~15)
「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 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 (提後 1:9)
這首詩歌在教會歷史中,是感人最深,被主使用最廣的一首詩歌。作者是約翰牛頓(JohnNewton,1725~1807)。他一生共寫了二百八十首詩歌,似乎以這一首為他的代表作。這首詩歌也可以說是作者的自傳,最能代表他蒙恩的經歷。他年輕時,許多的歲月都是在放蕩和罪惡的齒縫中度過的。他一生都不能忘記,他曾是在罪中生活,作罪奴隸,但「主格外豐盛的恩典」將他從禍坑內和淤泥中拯救出來。所以我們要知道他是如何寫了這首詩歌,必須回溯他是如何蒙神恩典,接受主作他寶貴救主的經歷。
牛頓在一七二五年生於英國倫敦,其父常年在外,從事航海事業,教養的責任全落於他敬虔愛主的慈母身上,她常帶著小牛頓屈膝在神面前禱告奉獻,並教他讀聖經,牢記以撒華滋(IsaacWatts)的詩歌。在牛頓一生中,留給他不可磨滅的印象就是幼時跟著母親的這段快樂日子。但不幸,在他七歲那年,母親竟因操勞成疾,病逝離開了他。這事對一個僅讀二年書的小孩而言,真是一個太大的打擊,也因此使他步入歧途,十歲起便跟隨父親在海上,在異鄉過了二十多年亡命徒似的冒險生涯。可怕的是,他染上水手放蕩惡習,酗酒賭博,吃喝嫖賭,無所不為。每當他午夜夢迴,憶及兒時母親的慈容及教導,倍感扎心,但罪惡的鎖練使他難以擔當,亦無法自拔,所以仍舊沉溺罪惡之中。當他十七歲時開始做販賣黑奴的勾當,以後鬧出事來,自己反在非洲淪為奴隸之僕,遭到各種苦待、折磨。肉體與精神的痛苦曾使他企圖逃亡,若是換得剝衣的鞭韃,他也不在意。在暗無天日的悲慘生活中煎熬了數年,直至他父親探知其下落,派人送錢把他贖回,才得解脫。
當他坐船返鄉途中,一日忽遇暴風,眼見小船就要傾覆沉沒,但主就在這時答應了他幼時母親將他奉獻給主的禱告。雖然暴風猛烈的吹襲著,卻吹熱了他冰冷的心,那激浪的搖憾,卻搖醒了他死沉的靈。他想到自己過去的犯罪作惡,而神的愛子,竟然為他流血受死;想到他多年為人之僕隸,而耶穌本有神的形像,竟然他取了奴僕形狀…因此,他大聲的呼求禱告,悔改認罪,接受耶穌作他的救主,那日就是他重生的日子。從那日起,他認識了這「驚人恩典」是「何等甘甜」,是主將他從罪惡裡拯救出來。他曾是個「無賴」,但如今卻是「前曾失落,今被尋見!前盲今不摸索!」。日後,當他回顧此經歷時,寫了這首詩,說出了他的見證「恩典與我初次相遇,顯為何等可寶」(第二節)。他重生以後,生命有了奇妙改變。在他三十九歲時,就將自己完全奉獻,終生為主所用,事奉主一直忠心到死。
他講道非常有能力,許多人從他得到幫助。直到八十歲的時候目力大減,不能讀經,但照樣用口傳道。講道時不能看清講稿上的字,所以必須有一位弟兄在他身後幫助他。有一個主日講的時候,牛頓說了兩遍:「耶穌基督是寶貴的。」站在他背後的人說:「你已經說了兩次了,講下面的吧!」牛頓立刻回答說:「我雖然已經說了兩次,我還要再說!」接著就高聲喊:「耶穌基督是寶貴的!」在他去世前數年,記憶力幾乎完全失去,但他說:「雖然我的記憶力衰退,但有兩件是不能忘記:第一,我是大罪人;第二,耶穌乃是大救主。」
在他离世以前,他為自己寫好墓銘:牛頓約翰,生長英倫,前是离經叛道,罪惡沉淪,曾在非洲作奴隸之僕,身經大劫,但蒙主恩佑,履險如夷,後為主所用傳福音領人信主。一八六七年十二月,這位年八十三歲耶穌基督的僕人很平安地被主接去了,結束了他絢爛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