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B.复活的情景 1C.空墓 史伯辛普生(W.J.Sparrow-Simpson)指出,空坟墓的本身并不能使门徒相信耶稣已经复活,虽然约翰说自己:“……看见就信了 。”(约翰福音二十章8节),但这很可能是因为他想起耶稣说过他将要复活的话。抹大拉的马利亚,那些妇女,甚至彼得都不是因看见空的坟墓就信了的人。25/506 事实上,乃是耶稣复活后多次向他们显现,才使跟随他的人确信他是真的复活了。空坟墓乃是一个历史的事实,证实那显现者正是拿撒勒人耶稣,肉身已经复活的耶稣。20/506 伦敦大学东方法律系的教授及东方律法师安德生(J.N.D.Anderson),在1968年3月29日一期的《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杂志上问道: 你是否曾注意到有关空坟墓的记载均来自福音书?这些书是为基督徒所写,使他们明白他们所想知道的事。然而到了使徒行传,当使徒们对非信徒传道时,该书作者则只提复活的事实,反而不提空墓的事。原因何在呢?我想只有一个理由:就是空坟墓是不需要争辩的事实。无论敌人、友人都知道那墓是空的,唯一值得争辩的是,它为什么是空的?空坟墓能证明什么?”3/4-9 安德生教授在所著的《基督教之历史的见证》(Christianity the Witness of History,IVP出版)一书中继续说: “空坟墓有如一块不变的岩石一样耸立在那里,这是耶稣复活的主要证据。也有人说坟墓并非空的,那实在是很可笑的说法。历史上有明文记载,使徒当初在那座充满敌意的耶路撒冷城中,也是离耶稣坟墓不远的地方,传讲耶稣由死里复活的好消息,使许多人相信耶稣。任何一个来听道的人,都可以利用中午休息的时间,至坟墓那里去观望一下。假如使徒所宣讲已经复活的耶稣,其尸体正在约瑟的坟墓中逐渐腐化,还会有人相信他们吗?如果使徒们所讲论的只是耶稣的精神复活,还会有许多祭司和僵化的法利赛人,会因这些似是而非的理论憎恶使徒吗?”2/95,96 潘宁伯(Wolfhart Pannenberg)在《耶稣一神与人》(Jesus-Gok and Man,Wetrninster Press 1968年出版)一书中引用亚特候斯(Paul Althus,Die Wahrheit des Rirchlichen Osterglaubens,PP 22,25)的话说:“在‘耶路撒冷城’,也就是耶稣受死和埋葬的地方,他的门徒在其死后久,就开始宣讲他已复活的事。各种迹象都显示出,在当地空坟墓的事实确实是有根据的,如果坟墓并非空的,有关复活的宣讲(Kerygma)在此城中不必说一天,恐怕一小时也不可能继续下去。”50/100 戴教授(E.H.Day)评论说:“如果他们肯定地说,坟墓实在不是空的,批评家不免要遇到几项困难。例如,复活的传说正迅速地被人所接受与传播,这些传说也有现场记录为根据。犹太人因为拿不出耶稣的身体来,也不能公开宣布坟墓不是空的,因此无法证明耶稣复活一事未曾发生过。”15/25,26 英国律师莫理逊(Frank Morison)在《历史性的大审判》(Who Moved the Stone,Faber and Faber 1958年出版)中说: “从这件古老的争辩所得来的一切片断论词与反应中,我们找不到任何一个有责任感的人会说耶稣的身体仍留在墓中,这些文献也告诉我们,为什么耶稣的身体已经不在墓中,任何古老的文件都假设他的坟墓是空的。 我们能忽略这些自历史上积存下来,且能彼此印证的证据么?我想不能,因为这些偶合之事都太过明显了。”46/115 甘迈高(Michael Green)在《活着的人》(Man Alive,IVP出版)中,曾引用早期非基督教文件中所论及耶稣空坟墓的见证:“考古学家们在拿撒勒城发现一块《拿撒勒铭刻》,这乃是罗马大帝提庇留(14-37年)或克劳第阿斯一世(41-54)间的一项皇室法令,法令中陈述举凡骚扰他人坟墓的人,势必遭致极严厉的刑罚。这个法令似乎证明已经变质的空墓消息甚至被传至罗马(彼拉多必须要传递此一信息,显然他也曾向罗马大帝报告耶稣坟墓被劫一事),此法令很可能就是皇室对彼拉多报告的反应。”19/36 马太福音二十八章11-15节记载,犹太人民间领袖拿许多银钱贿赂罗马兵丁,要他们说是耶稣的门徒把他的尸体偷去了。 詹姆·赫思丁所编著的《使徒教会字典》(The Dictionary of the Apostolic Church,ed.James Hastings,T.and T.Clark,1918年出版)对此事如此评论说:“基督教的敌人之所以要用欺诈的方式解释空墓,也正好证实了空墓证据乃是众目昭彰的事实,使他们无法否认。”(录自Cambridge Theological Essays,ed.by H.B.Swete,London,1905,P.336)24/340 史伯辛普生(W.J.Sparrow-Simpson)在《基督徒与四福音字典》(A Dictionary of Christian and the Gospels,Charles Scribner’s Sons出版)中写道:“耶稣的空墓不但让反对他的敌人承认,也由他的门徒证实。马太福音二十八章11节中有关守卫兵的描述,只是为指出他们这种串通欺诈的行为。‘犹太人对使徒的指控,等于自己也承认坟墓是空的,他们只是要编造一个理由,来说明为何他是空的而已。’……犹太人此刻承认坟墓是空的,以致后来的犹太评论也均据此而承认空墓乃属事实。”25/507,508 史伯辛普生更举例来支持这个论点,他说:“……十二世纪时,在反基督徒的犹太人当中有论及空墓的文字出现。那个故事这样陈述说:“当女皇听到长老将耶稣杀了,埋葬了,而他却在第三天复活过来一事后,立刻下令说:‘如果在三天之内,他们找不出耶稣的尸体,立即都要被处死’。于是犹太人说:‘跟我来,我要你们去看你们所要找的那个尸体,是我把那个无父的人从坟墓中拿走了。因为我怕门徒们把他偷去,我就把他藏在我花园的地下,又在其上开了一道小溪。’这段故事解释犹太人最后如何找到了耶稣的尸体。(Toledoth Jesus,Baring Gould,Lost and Hostile Gospels,P.88)。17/507,508 辛普生结论说:“这个中古世纪所捏造出来的故事,说耶稣的身体已被找到,实在不屑我们一顾。但这个故事对空墓一事却作了颇有力的证明,他虽明言否认复活,却不知觉中承认了空墓这件事实。”17/507,508 凯文(Ernest Kevan)称“有关空坟墓之事不容置办。坟墓是空的,就是耶稣的敌人也无法否认。”30/14 凯文又说:“空墓这件事,对一切反驳基督教见证的假设均是一项致命的打击。这件事实足以绊倒一切似是而非的争论,因此举凡反对复活的论调,均尽力避免提及空墓的事,这实在也是不足为奇的。”32/14 史伯辛普生(W.J.Sparrow-Simpson)曾引用十九世纪的德国圣经批判家,魏豪生(Julius Wellhouson)论及空墓的话说:“这件事是不可能用自然法则来解释的。”25/508 为什么耶稣的坟墓始终没有变成一个供人敬拜的对象? 安德生(J.N.D.Anderson)评论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任何记载均未提及早期教会把耶稣的坟墓当作自己参拜的对象。那些相信耶稣已经复活的门徒,因为确知他们的主已经复活,因此觉得无必要前去拜访坟墓。至于那些听过主的教训,见过他医病、行神迹的非信徒,他们大概也知道耶稣的身体已不在坟墓中,前往墓地参拜也就显得毫无意义了。”2/97 莫理逊(Frank Morison)的《历史性的大审判》(Who Moved the Stone?)一书中有一段十分有趣的记载:“我们应该注意到,无论是在使徒行传、使徒书信或任何早期的伪经中,没有任何记录显示有人到耶稣的墓地来膜拜的。这种闭口不提基督教最神圣之地的事,实在是很特殊。耶稣的形象对某些妇女来说,岂不是近乎神圣的一种追忆吗?那么她们为何不去那片圣地停留片刻呢?难道彼得、约翰和安得烈从来没有听见这个存放他们的主的遗体的庙堂,对他们的呼召吗?当后来的扫罗回想起自己年轻时的傲慢与自信,想到自己曾如何拒绝相信这伟大的名字时,却未想到应来此耶稣墓前洒忏悔之泪么?假如他们都知道他们的主还埋在那里,却不肯前来,岂不是有些奇怪么?对批评耶稣复活一事的人来说,基督徒这种在历史上对耶稣之墓保持缄默的态度,必然使他们坐立不安的。”46/137 2C.葬衣 从以下的记述中,约翰指出为何葬衣是证明耶稣复活的主要证据: “彼得和那门徒就出来,往坟墓那里去。两个人同跑,那门徒比彼得跑的更快,先到了坟墓。低头往里看,就见细麻布还放在那里,只是没有进去。西门彼得随后也到了,进坟墓里去,就看见细麻布还在那里,又看见耶稣的裹头巾没有和细麻布放在一起,是另在一处卷着。先到坟墓的那门徒也进去,看见就信了。因为他们还不明白圣经的意思,就是耶稣必要从死里复活。 ──约翰福音二十章3-9节 安德生(J.N.D.Anderson)在1968年3月29日一期的《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中著有一篇《耶稣基督的复活》(The Resurrection of Jesus Christ)一文,其中论及空墓一事时说: “……看来坟墓中并非完全是空的。你们记得约翰福音如何提及,抹大拉的马利亚跑去见彼得和约翰。于是两人跑到坟墓那里去,较年轻的约翰跑的比彼得快,先到了坟墓那里;就低头往里窥视(我相信这是希腊文的原意),看见细麻布和裹头巾。然后彼得也到了,按着他的本性鲁莽地冲了进去,约翰跟在后面;他们都注意到细麻布和裹头巾,只是两者没有放在一起,乃是分别在另一处卷着。此处的希腊文好象是说,细麻布并非被丢在坟墓里,而是放在尸体原来的所在地,裹头巾和裹身之细麻布间有一段颇长的距离,两个不放在一起,裹头巾仍在原地卷放着,看来好象耶稣的身体从中轻轻的撤走了。圣经告诉我们,当约翰看见这些以后,他不再需要其他人或天使的见证,他看见就信了,他也把这见证留传下来给我们。”3/7,8 早期亚历山大城的赛罗大主教(Cyril,376-444)曾说:“从细麻布卷成的方式来看,我们就可相信耶稣复活的事。”(Migne,7.683) 戴教授(E.H.Day)评论约翰的叙述说:“由那段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出这是约翰亲身的经历,他的记述不但显示出一个目睹者的见证,也显示出他是个细致的观察者。当他提到两人向坟墓跑去时,他说出两人到达与进墓的先后,首先约翰低头往里看,看见细麻布还在那里,但个性勇敢的彼得却比约翰先走进墓去,希腊文选用theorei来描写彼得观察(甚至可说是审查)这些细麻布的态度。约翰接着仔细形容细麻布和裹头巾所在的位置,当他随后进入坟墓看见葬衣后,就相信了。他是一个亲眼看见而相信耶稣复活的人。对约翰来说,空墓与那些细麻布的见证,使他的信心与生命得以进入一个崭新的境界。”15/16,17 史托德(John R.Stott)在《真理的寻索》(Basic Christianity,IVP出版)一书中写道: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段叙述中说到耶稣的尸体已经不见,然而葬衣却仍留在墓中。约翰十分强调这项事实,因为他曾与彼得在那个富于戏剧性的早晨,一同跑到坟墓那里去,约翰福音二十章1-10节的记载很清楚地显明这是约翰本人亲身的经历。他虽然跑得比彼得快,但到了坟墓后,他只是低头朝里看,等彼得到后,是彼得先走进坟墓。于是那位先到坟墓的门徒也跟了进去,他看见就信了。现在让我们来思想这个问题:究竟是什么使他看见就信呢?由约翰福音的记载来看,显然不是因为耶稣的身体不在墓中,而是因为看见细麻布的葬衣留在墓中却未被弄乱的情形才信的。 约翰在十九章38-42节告诉我们,当约瑟向彼拉多求耶稣的身体,把他领去后,尼哥底母就“带着没药和沉香,约有一百斤”前来,然后他们一同“照犹太人殡葬的规矩,把耶稣的身体用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这也就是说,当他们用细麻布裹他身体时,也同时在褶缝中撒上粉状的香料。若当耶稣复活的时候,我们也在墓中,我们会看见什么?……我们必然立刻会发现耶稣的身体不见了。……缠裹尸体的细麻布没有身体支持,必因一百斤香料的重量从中坍下来。在裹头巾和裹身的细麻布当中,也就是耶稣的脸与颈项必留出一个空间来。至于裹头巾因为是以交叉的方式包扎的,还可以保持着头的形状,只是头已不在其中了。 仔细研读约翰的记载,我们就知道他看见三件事:第一,他看见细麻布“放在那里”。这句话在那段经节中被用过两次,由于希腊原文是用强调式的语气,我们也可将此句译为“他看见细麻布还放(或坍)在那里”。其次,“裹头巾……没有和细麻布放在一处,是在另一处卷着”。显然这不是指裹头巾被卷起来,丢在一个角落里。它虽仍放在石棺上,却和尸身上的细麻布间有段明显的距离。第三,这裹头巾“没有……放在一处,是另在一处卷着”,可惜英钦定本圣经与校订标准译本所译的卷起或包起二字都不甚正确,其实原文乃是指裹头巾仍保留着头形中空的形状留在石棺上。 我们不难想象当门徒初抵坟墓时所见到的景象:石棺、中坍的细麻布、中空但仍是圆形的头巾及两者间的距离,难怪他们“看见就信了”,这样的一瞥已能证明耶稣确实已经复活,也显明复活的性质。这些证据未被人触摸过,折叠过,他们正如蝴蝶所退下来的蛹一样留在那里,为其突变作无声的见证。 这些埋葬时所用的细麻布乃是可以目睹,可以证实的证据,我们由后来抹大拉的马利亚,在跑去向彼得、约翰报信后,重又返回坟墓,低头往坟墓里看的情形得到证实。“低头往坟墓里看,就见两个天使,穿着白衣,在安放耶稣身体的地方坐着,一个在头,一个在脚”。他们大概是坐在石棺上,葬衣则仍放置在两位天使之间。马太和马可则记下其中一位天使所说的话:“他不在这里,照他所说的,已经复活了,你们来看安放主的地方。”不论福音书的读者信不信天使的话,这些话却已暗示出天使所坐的位置和他们所说的话,至少强调出耶稣的尸体安放的位置,也至少显明福音书的作者已经领会一件事:细麻布的位置与不见了的身体乃是耶稣复活最大的证据。63/52-54 那善(Henry Latham)说“……依我看来,根据使徒约翰的记载,显然因他们所目睹的事实,使这两位门徒有所改变……”但是为什么呢?31/45 那善(Latham)在《复活的主》(The Risen Master,Deighton,Bell & CO.,1904年出版)一书中,描述这两位门徒在墓中究竟看见什么? “……在石棺较低的地方,有细麻布放在那里,然而他们并非凌乱地丢在那里,却仍保持着当初约瑟和其他人用它们包裹耶稣尸体的样子,裹身的纹褶都在,只是中坍了下来,因为其中所包裹的身体不见了。石棺顶端高起作枕头的地方,有当初的裹头巾单独留在那里,但却不是坍着的,乃是成立体的形状留在那里,仍有头部的形状在。显然现场没有被人触动过:尸身原是被裹在粉状的沉香和没药当中,然而如今尸身不见了,只留下香料仍留在层层的葬衣当中。这些情景在彼得和约翰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我们发现他们再由墓中出去时,其心情与初入坟墓时完全不同了。他们为眼见的景象所震慑,当他们细察所见的事实,就不得不承认‘有神在那里’。”33/34 那善教授又谈到遮盖耶稣头部的裹面巾: “没有和细麻布放在一处”这句话给我另一种感受……;以前有人说细麻布均放在一起,如果他们都被放置在石头较低的部分,那还可以解释,但如果是分别放置在两处,且好象被人在仓促间乱丢下来的,那么约翰还要特别注明“没有和细麻布放在一处”就无甚大意义了,因为细麻布本身并无法说明它被放的位置,但我们要注意“放置”两字,因为裹头巾并非如细麻布一样是平放在石棺上。约翰也指出他们的不同。33/44 那善继续说:“……裹头巾原是交叉地裹在头部顶端,现仍留在石棺……高起的部分上,它是‘在另一处卷着’。”33/36 那善教授认为“使用‘卷着’一字有点使其意义变得含糊不清,他认为它必然有如松开的包头巾,就象一个指环一样,只是没有指环中通的部分。33/36 那善教授最后总结说: “中坍的细麻布倒在一起,但是层折分明,没有一丝香料从中落下来,至于裹头巾,则是放置在石棺末端高起充当枕头的部分,被捆扎得好似一顶假发,独自留在一处。这些出奇安静的景象好似要说明什么,它能对看见这一切的人说话。当我在心中回忆坟中这一切景象时,它随伴着清晨由门口流泻进来曦光,仿佛要对我说话。 “但它们说什么呢?我知道了: ‘拿撒勒人耶稣已经改变,且已复活升天,我们──这些细麻布、香料与裹头巾──只是属世的残留物。’”33/11 3C.墓石的位置(原文无此段) 希腊原文在形容墓石与墓门间的关系时,所选用的动词十分特殊: 马太福音二十七章60节:用Kulio(辊)字。 马可福音十六章3、4节:仍用Kulio一字,但是另加一个系词ana,即辊上。马可之所以会选用这个动词,显然墓门前必有一斜坡之故。 路加福音二十章1节:亦使用Kulio一字,但所用之介系词与马可所用者略有不同,是用apo一字,含有分开、离开之意(表示其间必有距离存在)。显然墓石与墓门间有一段距离,但希腊之坟墓一字原同时包括石与墓门,因此路加特为此加一个介系词以表明之。 约翰福音二十章1节:约翰选用另一个完全不同的动词airo,来形容墓石是立在一斜坡上,不但与墓门有些距离,且与坟墓本身略有距离。Airo有“拾起并带走”之意。 墓石如此之大,为何要去费力移动它呢? 4C.封印 罗拔逊教授(A.T.Robertson)评论说:“封石的工作是在罗马士兵面前完成的,事后他们被留在墓前看守这块象征罗马权威和势力的封石。”53/239 惠登(D.D.Whedon)说:“若不破坏封印,墓石不可能被移开,而擅自破坏封印乃是对当权者的一种反叛行为。”7/343 当墓石被人挪开时,封印必然被破坏了,无论这个人是谁,都必须向巡抚或其行政单位负责,而在耶稣复活的时代是没有人敢擅自破坏罗马官方的封印的。 5C.马太如此记载说: “忽然,地大震动,因为有主的使者从天上下来,把石头滚开,坐在上面。他的像貌如同闪电,衣服洁白如雪。看守的人就因他吓得浑身乱战,甚至和死人一样。 “他们去的时候,看守的兵有几个进城去,将所经历的事报给祭司长。祭司长和长老聚集商议,拿许多银钱给兵丁,说:‘你们要这样说,夜间我们睡觉的时候,他的门徒来把他偷去了,倘若这话被巡抚听见,有我们劝他,保你们无事。’兵丁受了银钱,就照所嘱咐他们的去行。这话就传说在犹太人中间,直到今日。” ──马太福音二十八章2-4节;11-15节 我们若能略为了解这些兵丁的背景,马太福音二十八章的记载便会变得更特殊了。 马太福音二十八章4节记载说耶稣复活的景象十分可畏,使这些粗悍的罗马士兵都“吓得如死人一样”。 罗普教授(Albert Roper)在《耶稣果真由死里复活了么?》(Did Jesus Rise from the Dead?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1965年出版)书中,描述这些罗马士兵们说:“他们对所分派到的任务性质如何毫无兴趣,身为罗马帝国的忠臣,他们唯一的目的和责任,只是严格地执行所指派的任务而已。对他们来说,约瑟墓前的封印远比一切犹太人的哲理或犹太人所尊敬的古老教条来得更加神圣。……[他们] ……冷酷得能面对一个垂死的人拈阄瓜分他的外衣……”54/33 特克(T.G.Tucker)对罗马兵丁所佩挂兵器有极详细的描述。(详见原书214页)。特克形容这些罗马兵丁及其兵器都是战斗机器。69/342-344 索本(Thomas Thorburn)在《复活之记录与现代批判》(The Resurrection Narratives and Modern Criticism,Kegan Paul,Trench,Trubner and Co.,Ltd.1910年出版)中,告诉我们那些守墓的兵士如今正面临极大的难题。在封印被破坏、墓石被辊开后,这些士兵将受到极严厉的军法审判。索本说:“这些士兵不能藉口他们在夜间睡着了,因为在守卫时睡觉的士兵必要遭受死刑──罗马帝国一直很严格执行这项军令。”68/179-182 索本继续说:“因此这些士兵除了转投大祭司外,实在没有其他选择的余地。尸体(我们假设)不见了,无论是在何种情况下(在一般情况下)他们都将被处以极刑(参阅使徒得传十二章19节)。”68/179-182 6C.耶稣之复活与其复活后之显现 1D.肉身显现的重要性 路易士(C.S.Lewis)在《神迹》(Miracles,The Macmillan Co.1947出版)一书中论到耶稣复活后之显现的重要性,他说:“基督教历史上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有人说他们遇见复活的耶稣。如果他们在无法使人相信这样的好消息之前就去世了的话,福音书就无法写成了。”37/149 安德生(J.N.D.Anderson)曾论及耶稣复活后向人们显现一事:“最彻底否认这件事的方法,就是指控显现一事为虚构的故事,纯粹出于谎言。然而就我所知,至今尚没有一个评论家采取这样的态度。事实上,也没有人能持这种态度。因为当时能为此事作见证的人至少有五百位。试想这些见证人的品格,他们为世界带来世界最高的道德标准,甚至他们的敌人也不得不承认他们是一群言行一致的人。想想看你如何能描述一群人,数天前他们还像被击败的懦夫,畏畏缩缩地挤在一间小楼上,然而数天后却成了一支勇敢的传道队伍,即使受逼迫也无法使他们闭口不言。若将他们这种戏剧性的心理改变,均归咎于一个无法证实的谎言上,是他们想出来用以欺骗世界的,那真是太不合情理了。”3/5,6 孟沃(John Warwick Montgomery)在《历史与基督教》(History and Christianity,IVP,1964年出版)中评论说: “要记得当耶稣的门徒宣告耶稣复活的道理时,他们乃是以亲眼见证人的身份发言,他们的听众中不少是知道这件事的人。公元56年时保罗在其书信中写道,约有500个以上的人曾见到复活后的耶稣,直至保罗写信之时,这些人中的大多数都还活着(参阅哥林多前书十五章6节)。早期的基督徒们不可能站在一群能反驳他们的人面前,传扬耶稣复活的道理,这些反对的人只要能找出耶稣的尸首,门徒的道理就立刻不攻自破。”45/78 兰姆(Bernard Ramm)在《基督徒信仰的确据》(Protestant Christian Evidence,Moody Press,1953年出版)中写道: “若没有复活这件事,那么那些激烈派的批评家很容易就可以指出,保罗对其他使徒们宣称他当年在大马色的路上遇见复活的主一事,必然是虚构的,而使徒对保罗说,耶稣已经复活并曾向他们显现一事必然也是虚构的,人们很早就承认使徒书信的真实性,要推翻其中论及复活的记载,真是件何等不易的事!”52/203 2D.耶稣向许多人单独显现: 向抹大拉的马利亚,约翰福音二十章14节;马可福音十六章9节 向自墓地回来的妇女们显现,马太福音二十八章9,10节 在复活的头一日傍晚时分向西门彼得显现,路加福音二十四章34节;哥林多前书十五章5节 向前往以马忤斯的二门徒显现,路加福音二十四章13-33节。 向他的门徒们显现,唯有多马不在,路加福音二十四章36-43节;约翰福音二十章19-24节。 向他的门徒们显现,多马亦在场,约翰福音二十章26-29节。 在提比亚海边向七个门徒显现,约翰福音二十一章1-23节。 在加利利山上向五百多位信他的人显现,哥林多前书十五章6节 向雅各显现,哥林多前书十五章7节。 向十一个门徒显现,马太福音二十八章16-20节;马可福音十六章14-20节;路加福音二十四章33-52节;使徒得传一章3-12节 升天时,使徒行传一章3-12节 向保罗显现,使徒行传九章3-6节;哥林多前书十五章8节 向司提反显现,使徒行传七章55节 当保罗在耶路撒冷圣殿祷告时,耶稣向他显现,使徒行传二十二章17-21节;二十三章11节 在拔摩海岛向约翰显现,启示录一章10-19节 7C.耶稣的敌人亦不否认耶稣复活之事 1D.他们的静默 在使徒行传二章中,路加记载彼得在五旬节那天的讲章,其中未曾提到犹太人反驳彼得的见证。当彼得大胆挺身宣讲耶稣复活的事迹时,为什么当时的犹太人没有反对?这是因为空坟墓的证据仍在那里,可供任何人前往考察,然而人人都知道耶稣的尸首已不在墓中。 在使徒行传第二十五章中,我们看见保罗被下在该撒利亚的监里。后来非斯都“坐堂,吩咐将保罗提上来。保罗来了,那些从耶路撒冷下来的犹太人,周围站着,将许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证实的。”(参阅二十五章6、7节)……究竟是什么缘故,使保罗的福音如此激怒犹太人?在控告保罗的罪名中,犹太人尽量避免提及那一点?非斯都将保罗的事告诉亚基帕王时,解释保罗的案情中最主要的一点乃是“为一个名叫耶稣的人已经死了,保罗却说他是活着的”(参阅使徒行传二十五章19节)。这是因为犹太人无法解释耶稣的坟墓为何是空的。 这些犹太人用许多理由控告保罗,却唯独不提耶稣复活之事的客观证据。他们以不同的罪名辱骂控诉保罗,唯独对空坟墓那无声的见证只字不提。 其实犹太人对空坟墓只字不提的见证,比当时基督徒的声音还响亮,正如费百恩(A.M.Fairbairn)在《耶稣生平研讨》(Studies in the Life of Christ,P.357)一书中所说的: “犹太人对空墓无声的见证,要比基督徒开声传扬耶稣已经复活来得更加有效。” 戴教授(E.H.Day)说,“只要犹太人能找出证据来反驳耶稣复活的信息,向他挑战,基督教就会遭到最致命的打击,可惜他们无法推翻复活的道理,因为他们找不出任何有效的证据来。”13/33-35 安德生(J,N.D.Anderson)曾引用潘宁伯(W.Pannenberg)的话说: “我们由福音书中可看出,早期的犹太人在扬言攻击基督教中耶稣复活的道理时,并未提及有人扰动耶稣之墓,这些犹太攻击家们当对保存这样的资料极其有兴趣,然而奇怪的是,他们与反基督教的人均同样地承认耶稣的坟墓是空的。他们的缄默反而限制他们对空墓制造出更好的解释……”2/96 基督教的教会就是建立在复活的真理上,只要推翻此一道理,就可以推毁整个基督教运动,然而在第一世纪当中,人们不设法推翻复活的真理,反而使基督徒受到威胁、拷打、鞭伤之苦,甚至死刑,以期望他们自动否认自己的信仰,其实只要找出耶稣的尸体不是很容易就可推翻信徒的信仰么?然而他们却没有这样做。 史托德(John R.Stott)说的好,耶稣仇敌的沉默“对证明耶稣之复活与使徒的见证一样地有力、动人。”63/51 2D.他们的嘲弄 1E.在雅典城 当保罗在雅典城向希腊人传道时,他们对保罗的话无词可驳,只是“当众人听见从死里复活的话,就有讥诮他的。”(参阅使徒行传十七章32节 )。因为他们不明白一个人如何能从死里复活过来,就只好一笑置之。他们甚至没有为自己的立场辩护,他们等于在说:“不必再用什么事实来搅扰我的思想,我已经定下决心不信了!” 为何保罗在希腊所遇见不信的态度有异于耶路撒冷城中不信的态度?因为在耶路撒冷中,空坟墓就在那里,可供众人前往考察,然而在雅典,他们见不到空墓,也没有人知道这样的事。保罗在雅典城的听众并没有下功夫去查考保罗的话,他们无心下功夫考查,他们宁可带着漠不关心的态度嘲笑保罗,这正是一个人泯灭智力的最好写照! 2E.在该撒利亚的亚基帕王和非斯都面前 保罗在公厅中向亚基帕王及一切在座的人宣称,“基督……因着从死里复活,要首先把光明的道,传给百姓和外邦人。当保罗这样分诉时,非斯都大声说:‘保罗,你癫狂了罢!你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保罗说:‘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癫狂,我说的乃是真实明白的话。王(亚基帕)也晓得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胆直言,我深信这些事没有一件向王藏隐的,因这些事都不是在背地里作的。亚基帕王阿!你信先知么?我知道你是信的。’亚基帕对保罗说:‘你想稍微一劝,便叫我作基督徒阿!’”(参阅使徒行传二十六章23-28节)。 正如在雅典所遇的一样,保罗在该撒利亚所遇的也是一群不信的人,而保罗所传的信息仍是一样的:“基督从死里复活。”(使徒行传二十六章23节),对方也仍然没有提出证据来反驳,非斯都反而嘲笑保罗的话。保罗的辩词中说到,他的话乃是“真实明白的话”(古文版中在二十六章25之边页上注有“是真实、合理的话”),保罗甚至向非斯都及亚基帕王强调自己所说的一切,都是有证据可考的(参阅二十六章26节),然而非斯都却和雅典人一样对其一笑置之。当然在该撒利亚有关空墓之事是鲜为人知的,但只要肯到耶路撒冷城去一趟,必能证实此事。 3B.已被确定的史实 空墓实乃耶稣复活的无声见证,此事也未有人驳斥过。罗马人与犹太人均找不出耶稣的尸体,又不能解释它到那里去了,然而他们却绝对否认复活一事,这不是因为他们找不到足够有关复活的证据,而是因为不论资料如何完全,他们心中都不愿意相信复活这件事。 戴教授(E.Hermitage Day)在《复活之确据》(On the Evidence for the Resurrection,Society for Promoting Christian Knowledge,1906年出版)一书中如此写道:“基督徒乃是证明空坟是一种合乎理性之信仰的最佳见证人,他们一致相信耶稣的坟墓是到第三天时才变空的,福音书中也都一致强调这件事。由此可见,凡相信这事的人不必去追求印证,倒是那些不信坟墓是空的人,或者必须靠一些合理性的理论来解释耶稣坟墓为何是空的那些人,才需要去寻求证明。”15/25 卫伯·史密斯(Wilbur Smith)曾引用丹尼(James Denney)教授在《耶稣与他的福音》(Jesus and the Gospel,New York,1907年出版,PP 130,131)一书中的话说: “……空墓不是单单为辩道而产生的,这种辩道精神不以仅寻得复活的证据为自满,乃为传扬一件不变的事实,就是主已经向信他的人显现,并鼓舞他们去过一个得胜的基督徒生活……这才是使徒所作的最原始、最独立,也是最单纯的一部分见证。”60/374 4B.已被确认的心理改变 1C.门徒的改变 1D.史托德(John R.W.Stott)说:“也许耶稣之门徒的改变,是耶稣复活最有力的见证……”63/58,59 2D.哈佛教授与律师葛尼林夫(Simon Greenleaf)博士在《福音书作者的见证》(The Testimony of the Evangelists,Baker Book House,1965年出版)一书中,论到耶稣的门徒时如此说:“若不是他们知道耶稣已经由死里复活,且知此事比任何其他事更清楚、更肯定,要他们如此坚持忠实记载福音书中的种种事实,是不可能的。 “即使从战争史中,我们也无法找到这类与使徒一样不变、忍耐与毫不畏缩的英勇前例。世间有许多理由可以叫他们怀疑信仰的根基,一切神迹的证据与他们所确信的真理……”20/29 3D.李德尔先生在《你为何要信》 (Know Why You Believe,Scripture Press Publications Inc.,1971年出版)中说道:“这些最后帮助改善人类社会伦理制度的一群人,他们是高级骗子?是被迷惑的疯子吗?若信他们是这类人可真要比相信耶稣复活更难了。事实上我们也找不到任何证明可以用来支持这样的观点。”38/63 4D.让我们看看耶稣的弟弟──雅各的改变,在耶稣复活之前,雅各藐视耶稣所行的一切事,他认为耶稣对自己的宣称全是虚伪的,他破坏约瑟一家的名声。然而等到耶稣复活以后,我们却看见雅各与其他的使徒在一起,传扬耶稣的福音。我们从他在新约圣经中所写的信徒中,也可以看出,他已经与耶稣之间重新建立起崭新的关系。他这样形容自己说,他乃是“神和主耶稣基督的仆人”(雅各书一章1节),是什么理由使雅各改变,也许保罗的话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以后显给雅各看……”(参阅哥林多前书十五章7节)。 5D.马席安 (George Matheson)在《新约中的代表人物》(The Ropresentative Meu of the New Testo Ilodder and Stoughton 1940年出版) 一书中如此说:“多马之所以怀疑,乃是因为他认为耶稣的死即代表他国度的灭亡,因此他说:‘我们也去与他同死罢!’一个在这时说出这样的话,正表明他不期望有复活的事。如果一个人期望自己不久就要再见他将去世的朋友,他必然不会要求与他同死。当时的多马已经完全放弃他理智上的信仰,他对耶稣也不再存任何指望,他不信耶稣肉身还有任何的能力,外界的势力太大,耶稣必然不能胜过,世界必要征服耶稣。”41/140 6D.然而耶稣却向多马显现,帮助多马了解他,这也就是约翰福音所记,为何多马见了复活的耶稣,不禁喊道:“我的主!我的神!”(约翰福音二十章28节)当多马在亲眼见过复活的主后,他就一改过去的态度,毫无畏惧地迈上殉道者的道路。 7D.以下所记有关使徒在遇见复活的主后,生命如何的改变的事实,这实在是段十分独特的写照: “在主被钉十字架的那一日,他们极其悲痛,然而到了七日的头一日,他们却变得满有喜乐。当主被钉十字架后,他们个个颓丧无望;然而到了七日的头一日,他们却变得充满着自信与盼望。当他们初闻复活之讯时,充满疑问,不肯轻信。然而等到他们一旦被事实说服后,他们则再也不怀疑。是什么理由,令这群人有这样的改变?是因为有人把他们主的尸体由墓中挪去么?但这岂能造成如此惊人的改变?挪移主的尸体,岂能改变他们门徒的心情与个性?短短的三日,时间上不足用来制造一个影响他们一生方向的传奇故事。神话奇说要靠时间来培养,这种心理上的转变需要给予一个圆满的解释。 “试想这班男女,他们为世间带来最崇高的道德标准,甚至他们的敌人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群言行一致的人。想想看你如何能描述这群人,数天前他们还象被击败的懦夫,畏畏缩缩地挤在一间小楼上;然而数天后,却成了一支勇敢的队伍。即使受逼迫,也无法使他们闭口不言。若将他们这种戏剧性的心理改变,均归咎于一个无法证实的证言上,是他们想出来用以欺蒙世界的,那真是太不合情理了。”3/5,6 2C.在一千九百年的历史当中,无数的生命被改变 正如耶稣改变他的门徒一样,一千九百多年来,世间许多男女也都经历到门徒类似的生命改变,却知他如何改变世人的生命,请参阅本书的“基督徒的神奇经历”(The Uniqueness of Christian Experience)这一章。 3C.判决 由许多人心理上的改变看来,我们可以得知相信耶稣复活,乃是使人生命改变的主要原因。这些主观的经历印证了耶稣在第三日复活的客观事实,因为只有一位复活的主才能有力量改变人的生命。 5B.已被确认的社会行为上的改变 1C.社会组织──基督教教会 1D.教会之所以被建立,乃为宣扬耶稣复活的道理: 使徒行传一章21-22节: “所以主耶稣在我们中间始终出入的时候,就是从约翰施洗起,直到主离开我们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必须从那常与我们作伴的人中,立一位与我们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 使徒行传二章23-24节: “他既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你们就藉着无法之人的手,把他钉在十字架上杀了。神却将死的痛苦解释了,叫他复活,因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 使徒行传二章31-32节: “就预先看明这事,讲论基督复活说,他的灵魂,不撇在阴间,他的肉身,也不见朽坏。这耶稣,神已经叫他复活了,我们都为这事作见证。” 使徒行传三章14-15节: “你们弃绝了那圣洁公义者,反求着释放一个凶手给你们。你们杀了那生命的主,神却叫他从死里复活了。” 使徒行传三章26节: “神既兴起他的仆人,就先差他到你们这里来,赐福给你们,叫你们各人回转,离开罪恶。” 使徒行传四章10节: “你们众人和以色列百姓都当知道,站在你们面前的这人得痊愈,是因你们所钉十字架,神叫他从死里复活的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名。” 使徒行传五章30节: “你们挂在木头上杀害的耶稣,我们祖宗的神已经叫他复活。” 使徒行传十章39-41节: “他在犹太人之地,并耶路撒冷,所行的一切事,有我们作见证。他们竟把他挂在木头上杀了。第三日神叫他复活,显现出来,不是显现给众人看,乃是显现给神预先所拣选为他作见证的人看,就是我们这些在他从死里复活以后,和他同吃同喝的人。” 使徒行传十三章29-39节: “既成就了经上指着他所记的一切话,就把他从木头上取下来,放在坟墓里。神却叫他从死里复活。那从加利利同他上耶路撒冷的人多日看见他,这些人如今在民间是他见证。我们也报好信息给你们,就是那应许祖宗的话,神已经向我们这作儿女的应验,叫耶稣复活了。正如诗篇第二篇上记着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论到神叫他从死里复活,不再归于朽坏,就这样说:‘我必将所应许大卫那圣洁可靠的恩典赐给你们。’又有一篇上说:‘你必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大卫在世的时候遵行了神的旨意,就睡了(或作大卫按神的旨意,服侍了他那一世的人,就睡了),归到他祖宗那里,已见朽坏;惟独神所复活的,他并未见朽坏。所以弟兄们!你们晓得,赦罪的道是由这人传给你们的。你们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称义的事上信靠这人,就都得称义了。” 使徒行传十七章30-31节: “世人蒙味无知的时候,神并不鉴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藉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 使徒行传二十六章22-23节: “然而我蒙神的帮助,直到今日还站得住,对着尊贵卑贱老幼作见证;所讲的并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所说,将来必成的事;就是基督必须受害,并且因从死里复活,要首先把光明的道,传给百姓和外邦人。” 2D.教会乃历史上一件显明的事实 教会乃是为使徒传扬耶稣复活的信息而存在的,在早期历史中,这个组织却受尽来自犹太人和罗马人的欺压,其中的信徒之所以肯忍耐经历无数的苦刑和死亡,乃是因为他们知道他们所信的主已经由坟墓里复活了。 卫伯·史密斯(Wilbur Smith)说甚至理性主义家归宁伯(Guignebert )在《耶稣》(Jesus,New York,1935年出版,P.536)一书中也不得不承认说:如果他们不树立耶稣复活的道理,也不将其系统化,基督教根本不可能在世间留存下来……基督教中一切有关救恩的理论及其基本教义都有赖于对复活的信仰;而任何基督教的信条首页均以保罗的话作为座右铭说:‘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因此由历史观点来看,基督教最重要的信仰就是耶稣复活……藉此信仰,基督徒对耶稣此人及其使命的信仰,乃是建立新宗教的主要基础,基督教就这样自犹太教中分裂出来,且以征服全世界为其最终目标。”51/20,21 李德尔先生(Panl Little)指出,在公元32年左右所成立的教会并非突然诞生的,却是为着一定的目的而产生的。据说是早期在安提阿的基督徒为起来扰乱天下(使徒行传十七章6节)而成立的,而使他们出来扰乱天下的原因,就是因为耶稣由死里复活之故 。38/62 卫伯·史密斯(Wilbur Smith)曾引用牛津来朋大学(Ripon Hall)校长梅捷(H.D.A.Major) 的话说:“如果耶稣的门徒对耶稣的认识只到他被钉上十字架为止,那么教会永远不可能被建立,教会的根基是应建立在人们对弥赛亚的信仰之上,若此弥赛亚是死的,那他实非弥赛亚,不过是为犹太教所拒绝,为神所咒诅的一个而已。唯有耶稣的复活,才证明他就是保罗在罗马书一章4节所谓的那个‘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的人(参阅《耶稣之使命及教训》The Mission and Message of Jesus,New York,1938出版,P.213)。”58/368 史崔顿(Hillyer H.Stration)在1968年3月31日一期的《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杂志中曾著有《 我信我主之复活》(I Believe:Our Lord’s Resurrection)一文,其中引用来德里(Kenneth S.Latourette)的话说: “由于确定耶稣已经复活,这些跟随耶稣的人才能脱离耶稣之死所带给他们的绝望心情,也才能继续完成耶稣所起始的永恒工作。若不是这种深刻相信耶稣已经由死里复活的信念支持他们,且得亲眼看见他,又与他同行,跟随耶稣的门徒们不但会把他的死给遗忘,恐怕连耶稣是谁也会遗忘掉。”(引自《基督教扩张史》[Histony of Expansion of Christianty,Harper,New York,1937年出版,Voll,P.59]。)61/3 2C.基督教另定主日证明主的复活 犹太人最初安息与敬拜神的日子是在星期六,因为圣经上说,神在第七日结束了他一切的创造,休息了。因此犹太律法中使星期六为圣日,遵守安息日乃是犹太教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对一个犹太人来说,在他生命中所能行最敬虔的事就是严守安息日;然而因为耶稣复活的缘故,基督徒开始改在七日的头一日敬拜神。这些在基督徒一改古老的传统,将用来安息与敬拜的安息日,也是原按神学理论而定的安息日挪至星期日,让我们别忘了,这些早期的基督徒原是犹太人呢!想想看如果他们日子订错了会有何事发生?这也许是任何一个宗教团体所作最大的决定!若不是因为我们的主是在星期天复活的,有什么理由要使他改换敬拜神的日子呢?22/51 安德生(J.N.D.Anderson)认为早期的基督徒都带有浓重的犹太教背景,他们一直严守安息日的传统,必然有极大的原因使他们愿意更改节日,这原因就是因为主的复活!3/9 3C.基督教圣礼之创立证明主的复活 1D.领圣餐:使徒行传二章46节;约翰福音六章;马太福音二十六章26节;马可福音十四章22节;路加福音二十二章19节;哥林多前书十一章23,24节。 基督教领圣餐原是为纪念主的死,然而我们由使徒行传二章中却得知那也是个喜乐的时刻。让我们想想看,假若没有复活,我们还有何喜乐可言?相反的,基督徒在领圣餐时若回想到主的被卖与被钉十字架,就知那是何等大的一种苦楚,但又是什么将原是愁云满布的最后之晚餐转变成满有喜乐的圣餐呢? 甘迈高(Michael Green)在《活着的人》(Man Alive,IVP出版)一书中如此评论到:“他们在圣餐中与主相遇,因为他们的主不是死了、走了,而是复活了,现已在天上。他们在圣餐中纪念他的死,体会他的同在,也期待他的再来(参阅哥林多前书十一章26节)。自早期教会,也就是最早的亚兰语系的教会开始,我们就拥有一篇圣餐用的短祷文,名Maranatha!(即我的主,快来!)如果耶稣没有复活,而早期信徒们聚在一起纪念他的主,却能持有此种喜乐态度,就很难令人明白了。”19/53 2D.受洗礼:歌罗西书二章12节;罗马书六章1-6节 基督徒在接受主后必须有一个信仰的仪式──受浸礼,这也是另一处使基督教有异于犹太教的地方。犹太教注重行割礼,基督徙则遵守他们之主的教训,接受洗礼。一个人除了悔改,相信复活之主外,还有受洗礼。洗礼究竟代表什么?很少有人怀疑。保罗解释说,一个人受洗礼就是在基督的死与复活上与他相联合。当一个人进入水中时,他是将自已的老我与基督一同埋葬,当他由水中出来时,他乃是在基督复活的新生命上有份。在基督教中没有任何仪式比圣餐与受洗礼更古老,然而他们与主的死和复活却是有直接的关连。如果耶稣不曾复活,行这些仪式又有何意义呢? 4C.历史上教会的创始证明主的复活 教会的设立乃是历史上的一种现象,是在耶稣复活后才产生的,教会之所以遵行一定的仪式乃是为纪念教会的源始。莫李昂(Leon Morris)在《新圣经字典》(The New Bible Dictionary,Wm.B.Eerdmans Publishing Co.,1962年出版)中,论及最初见证耶稣复活的这群人说:这些都是犹太人,犹太人一向习惯遵守宗教仪式,然而他们却又与一般犹太人不同,他们遵守主日,也就是纪念主复活的日子,而非遵守安息日。在主日时,他们领圣餐。领圣餐的过程中并非为纪念主的死,而是存着感恩的心,纪念一位复活、得胜的主,为他们所带来的种种祝福,至于其他的圣典如受洗礼,则是使信徒们记得他们已与基督同埋葬,又与他一同复活(歌罗西书二章12节),只有因为基督已经复活,他们这么做才有意义。”14/1088 5A.设法除灭耶稣复活之说一般的错误理论 “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传道书一章2节下 以下我们将列出历史中较著名的几项理论,试看他们如何来否认基督复活的道理,再依次列出反驳的理由,让读者明白其理论误谬之处。 英国名律师安德生(J.N.D.Anderson)十分了解一项好的证据对审判案件的重要性,他很关心一般历史对耶稣复活之说的解释,因此他在《基督教:历史的见证》(Christianty:The Witness of History,IVP1970年出版)一书中写道:“有一点我们必须强调,对任何证据我们必须以整体的观点来考虑。不错,我们很容易对每项证据都能加上一个不同的解释,但这些解释能否用来解释案件中其他的证据呢?若否,则这些解释就变得毫无价值了。也许有些理论可以解释一部分的证据,但却与整幅案件的画面不合,这样当我们拿它与另一个能完全解释此案件之证据的理论相比时,前者显然就不值取了。”1/105 现在我们就存着以上的取舍态度,来思考下列的理论: 1B.昏厥的假说 1C.观点──耶稣并未死在十字架上,他只是昏厥过去 当他被放置在亚利马太人约瑟的墓中时仍是活的,数小时后,坟墓中的冷空气使他苏醒过来,于是起身离开了。 安德生教授(J.N.D.Anderson)认为这个理论:“……首先是由一位名叫范突瑞里(Venturini)的人在数世纪或更早的时代中所发明的。近年来又被回教组织的一个异端宗派即亚马利亚(Ahmadiya)派,以稍微不同的方式重新提出使用,亚马利亚教派信徒们的总部设在卡定(Qadian),另在英国伦敦的普地南区(Putney)则设有其英语总部。 “他们这样解释耶稣复活的道理:耶稣是确实被人钉在十字架上,他蒙受极可怖的休克、失血及痛苦,因此昏厥过去,但并非真正死去。只是当时的医学常识不丰富,门徒误以为他死了,我们不也听说连彼拉多都诧异他这么早就死了吗?所以我们可以肯定地这样解释,耶稣是在昏厥的情况下,被人由十字架上取下来的,因他们误以为他已经死了,就把他放在坟墓中。清凉的坟墓使耶稣得到充分的休息,因而苏醒过来,起身走出坟墓。只是他那班无知的门徒不知耶稣只是苏醒过来,却坚称他是由死里复活了。”2/7 凯文教授(Ernest Kevan)提到另有一种理论说使耶稣由昏厥状况苏醒过来的,乃是因“……那些被人用来膏抹在耶稣身上之香料的功效……”32/9 2C.辩驳 安德生结论说:“……此理论经不起人的调查……”4/95 史伯辛普生(W.J.Sparrow-Simpson)说此理论“……如今已为人所废弃……”17/510 我相信下列反驳的理由,必能帮助读者看出为何以上两位学者会下出这样的结论来。 1D.耶稣已死在十架上,是由罗马士兵、约瑟及尼哥底母检查后所公认的。 李德尔 (Paul Little)针对昏厥的理论评论说:“自古以来,就有不少猛烈攻击基督教的理论存在,然而我们要注意唯此昏厥之说并非来自古代,一切早期的资料都强调耶稣已死。”38/65 索本教授(T.J.Thorburn)论到耶稣如何在彼拉多手中被害的情形:“……客西马尼园中的挣扎,午夜的被捕,大祭司庭院中与彼拉多卫队手下的苦刑,彼拉多与希律王间的轮流递解,罗马兵丁手下残酷的鞭挞,背十架前往加略山受死,途中因力竭而摔倒,钉上十架之痛苦折磨,随之而来的干渴和发热。”68/183-185 索本观察说:“即使是最强壮的人,在经历这样的磨折之后,而能不死也是难以想象的,更有甚者,按史实记载,即使在最有利的情况下,被钉十架的人也难有生还者。”68/183-185 索本教授最后总结说:“金恩(Keim)在‘拿撒勒人耶稣’(Jesus of Nazara,Vol.vi,p.330)中说的话最能反驳这个理论:‘对他们的假说,我们很容易辩驳……。一个可怜、虚弱的耶稣,在行刑前甚至无力站起来的人,在经过躲藏、伪装后也与常人一样地死了。这样一个人却会成为我们信心的源头,我们感情赞扬的对象,跟随他之人得胜的标记,复活的得胜主,神的儿子?他们所成立的假说实在叫人愈看愈卑鄙,愈荒谬,令人无法接受。’”68/183-185 凯文(Earnest Kevan)引用盖得特教授(F.Godet)的话说:“在临上十字架之前,耶稣的身心两方都已经历极大的苦楚。在客西马尼园中他曾等待死的痛苦,以后他身历罗马兵丁无情的鞭挞,甚至背上肌肤破裂,这样的痛苦几与被处死的痛苦无异。然后他们用粗锈的大钉,钉穿他的手脚。若说在鞭挞后还余有任何体力,也会在以后的六小时的折磨中消耗殆尽。根据福音书作者的记载,在干渴和筋疲力尽之后,耶稣终于在喊叫中呼出最后的一口气。 “然而这还不够,一个罗马兵丁又用枪刺入他的心脏。没有食物,没有水,没有人处理他的伤口,也没有人来减轻他的痛苦,他在一个洞穴中躺了一天两夜。然而到了第三日的早晨,看啊!他重新出现了,活生生的,充满光芒!”32/9,10 安德生(J.N.D.Anderson)批评耶稣未死的理论说:“……想得倒巧妙,可惜经不起考验。一开始罗马兵丁就采了步骤,要确定耶稣已经死了,所以他们用矛刺入他的肋旁。但为了辩论之故,我们辜且说他并没有死,那么一连数十小时躺在冰冷的石凿坟墓当中,尤其在巴勒斯坦复活节左右的夜间是相当冷的。这一切的经历不但没有结束他那脆弱的生命,反而让他苏醒过来,你相信这可能吗?就算苏醒过来,他还能由细麻布和几十磅的香料下脱身出来,撬开一个三个妇女都无力搬动的墓石,用受伤的脚走几里路?”3/7 正如史托德(John R.W.Stott)所问,我们相信“在经过一连串痛苦无情的审讯、嘲弄、鞭挞和钉十字架后,他还能在一个石墓中,既无食物,又无医药更无可取暖之物的情况下存活三十六小时么?然后他又能有力量推开封闭墓门的大石,却不惊动守卫罗马丁兵,那真是太过超人的一项表演了。你相信在这样一个虚弱、有病和饥饿情况下的耶稣向门徒显现时,却能使他们觉得他已经胜过死亡,这可能么?再从而宣告他已由死里复活,并命令门徒往普天下去,他也要与他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信徒会信么?在这种情况下生存下来的耶稣,竟能偶而出其不意地显现,却又毫无理由地消失?要能轻易相信这种理论,那他真要比多马的“不信”还令人费解!”63/48,49 李卡谬主教(E.Le Camus)批评现代的理性主义家们否认耶稣复活一事时,说: “他们认为,假若他已经复活,他显然没有死;假若他已经死了,他就没有复活。’” “但有两件事能显出理性主义者的错误。第一,在星期五傍晚,耶稣确实死了,然而到了星期日的早晨及以后的日子里,他却活生生地出现在人群中。” “没有人怀疑耶稣不是在星期五死的:撒都该人、彼拉多的卫队,或在加略山上的旁观者都知道他死了。只有彼拉多一人诧异为何他这样快就死了,然而他的好奇心反而引出新的证据,可用来确实证明求取耶稣尸体之人的见证。” “由此看来,无论是耶稣的朋友与敌人,望着被钉在十架上的这个人都会一致同意,他已去世。为进一步地证明,一个百夫长甚至用矛刺穿他的肋旁,来试他是否已死,当时尸体亦无反应。只是由刺穿之处有水和血流出来,显示生命的要素正在快速分解。对晕厥的人来说,流血足以导致他死亡,然而对一个已死的人来说,流血已经无关紧要,因为根据当时的情况来看,耶稣已经死了有一段时间,即使是耶稣最精明的敌人──大祭司,对他已死之事都没有一丝的怀疑。唯一叫他担心的是耶稣的门徒,可能会把遗体偷走,已死的耶稣倒不是他们担心的对象。他毫无知觉地被人从十字架上取了下来,正如他对罗马兵丁的长矛毫无知觉一样。他安静、冰冷地躺在那些热爱他的人的双臂当中,那些热爱他的人将他的尸体取下,用裹尸布包好,涂上香料,放入坟墓。他们的举止中充满着爱意与离情的悲恸。如果耶稣只是昏厥,你能想出一个比这个昏厥更合时宜、更彻底的例子来吗?这曾是一个奇妙的生命,圣洁无比、影响无穷,然而这样的一个生命却很意外的如此匆匆结束了,但这不可能出于巧合!若只是巧合,他则比复活更神奇、更不可信了。”34/485,486 2D.耶稣的门徒并未想到他只是从昏厥中苏醒过来。 怀疑论者史特劳斯(David Friedrich Strauss)本人显然不相信复活之事,但他却对耶稣昏厥的理论给予决定性的一击,以下是史氏自己的话,“一个坟墓里偷溜出来的半死之人,又弱又病,需要药物的治疗,需要包扎伤口,需要力量与休息,却还能让他的门徒觉得他已经胜过死亡与坟墓,使他们觉得他是赐生命的主,使他的门徒凭着这样的印象进入世界,完成他所吩咐他们的任务,这是不可能的事。在这种情况苏醒过来的耶稣,只会削弱他们对他的印象,最多只能为他自己带来一片哀悼声,但绝不可将他们的悲伤转变为狂热,将他们对他的尊敬提升到敬拜的地步。”65/412 米利肯(William Milligan)在《我主之复活》(The Resurrection of Our Lord,The Macmillian Co.,1927年出版)一书中描述耶稣向门徒显现的情形说:“……这些显现并非是在病房中,而是向一群强壮、有力的人们显现,使他们能赶紧预备好以便从事日后伟大的任务。”米氏继续说:“在耶稣显现以后,希望立刻取代沮丧,绝望转为胜利,疲乏无力立即转变为活泼、旺盛的持久力。”43/76,77 他继续说:“当门徒最初畏惧的心理被除去后,取而代之的则是无尽的喜乐、勇敢和热诚。如果他们的主是因疲乏与痛苦晕厥过去,从星期五的下午至星期日的清晨一直晕厥地躺在洞中,直到不久前才苏醒过来,为何当门徒再见耶稣时,我们在他们身上却见不到一丝对主的怜悯、同情与随时准备相助的表现?”41/76,77 戴教授(E.H.Day)说:“从福音书中,我们读不到一次有关耶稣身体虚弱的记载,如果基督只是从假死中苏醒过来,他不觉得虚弱吗?门徒所见到的主并不是一个刚从痛苦中回转过来的人,他们所见到的乃是一个生命的主和死亡的战胜者,他已不再似过去在世传道的日子一样,受肉体的限制与捆绑了。”15/49,50 3D.那些提倡昏厥之说的人,也必须同意,耶稣醒过来后还能行神迹,不但要松开捆紧全身的层层细麻布,且能不将细麻布弄乱就脱出身来。 滕慕理(Merrill C.Tenney)在《复活的实据》(The Reality of the Resurrection,Moody Press,1963年出版)中,解释这些包裹尸身的细麻布说:“依照犹太人的习俗,安葬死者前的工作通常包括清洗尸身,然后用一条一尺宽的细麻布从腋下直到脚踝都给紧紧地裹上。接着再用粘性的香料涂抹在布缝之间,这种香料一面可以防腐,一面也可以充当粘接剂,将尸身外的细麻布粘成一个坚硬的外壳……约翰使用‘裹好’(希腊文edesen)一字,正与路加福音二十三章53节中所说‘……耶稣的身体用细麻布裹好……’为同一字。 “七日的头一日清晨,耶稣的尸体不见了,只剩下葬衣仍留在那里…… “裹头布留在石棺中原用来放置头部的地方,与尸衣约有从腋窝到颈距离。尸衣中仍残留有尸体的模型,只是尸身不见了……当他们裹尸时用细麻布将尸身扎得很紧,因此尸身不可能沿着尸身的曲线滑出来,那么他又是怎么由细麻布中消失的呢?”63/116,117 4D.罗时柯(James Rosscup)说:“那些相信昏厥之说的人,也必须相信耶稣以一个刚苏醒过来的虚弱身体,却能神奇般地撬开数人才能推动的墓石,而不惊动正在睡眠中的罗马士兵,(为了辩论我们辜且说他们正在睡觉,其实他们是不可能在睡觉的!)越过他们的身体逃走了。”55/3 戴教授(E.H.Day)针对这点评论说:“这种事太不可能发生了,即使我们暂且顺着批判者的说法,同意说醒过来的耶稣能有办法不惊醒卫兵,他如何能推开墓石,却仍是不能解释的事,因为‘那石头原来很大’(马可福音十六章4节)。”13/48,49 再说即使耶稣能推开墓石后,却还有气力与罗马士兵相搏后再逃出更是荒谬了。这些看守坟墓的士兵们,显然很轻易就能对付一个“从坟墓里偷溜出来的半死之人”。再说罗马军纪对在守哨时睡觉的卫兵必定处以极刑 ,因此这些哨兵不可能正在睡觉。 5D.刚自昏厥状况中苏醒过来的耶稣,却要长途步行到一个叫以马忤斯的村庄去,似乎太不可能,因为以马忤斯距离耶路撒冷约有七里的路程。(路加福音24:13) 戴教授(E.H.Day)说:“叫一个因受伤与力竭而昏厥的人起身后,不但向门徒显现,且再步行一段长路途,实在是件不可能的事。”13/48,49 凯文教授(Enest Kevan)则如上评认说: “两天前,他的双脚才被粗锈的大钉子穿过,而两天后他却毫无困难地往返于以马忤斯和耶路撒冷两城间是不可能的。他如此活跃,能在与这两个门徒同行时突然消失了,然而等到他们赶回耶路撒冷城向门徒们报道他们已遇见主的大好信息时,主却又再度出现在他们中间!他显然走得比他们还快,自他苏醒以后,他的每个动作都极迅速,突然在门徒聚集的房中出现……难道这是一个刚由十字架上取下来半死的人,又在坟墓中无助地躺了数日之人应有的行为么?不!”32/9,10 6D.如果主只是昏厥过去,他应将实情告诉门徒,如此闭口不言,却容他的门徒去四处张扬他已由死里复活,不外证明他是个说谎者与卑鄙之人。 法国李卡谬主教(E.Le Camus)写道:“再说,如果耶稣只是昏厥过去,却容他的门徒相信他已经死过,却又复活过来,这种作风实在大大损害其原先的人格。这种情况下,他理当说出自己只是侥幸地被存活下来,不应说自己是由死里复活。由福音书的记载中,我们处处看出耶稣只容读者有两种选择的余地:他是弥赛亚即神子,或是万人中的一个大罪魁。如果他未曾由死里复活,却如此宣称他实在是连最普通的诚实美德都没有。”34/485,486 李德尔(Paul Little)评论说,这种昏厥的理论,要求我们相信“耶稣乃介身于声名狼藉的说谎者当中,当他的门徒往四处传扬他已由死中复活的道理时,耶稣不但不责斥此说,却还鼓励他们这样做。”38/66 史崔顿(Hillyer H.Straton)曾引用新约圣经学者诺克斯(John Knox)在《耶稣基督──这个人》(The Man Christ Jesus,PP.13ff.)一书中的话说: “我们谈的不是世间有一个人由死里复活,乃是指一个基督教运动的创始人已经由死里复活……,耶稣的特性乃是推动基督教运动之主要因素。”61/3 只要我们详查耶稣一生无瑕疵的个性,可以知道他是向来不欺骗人的,他若没有复活,就绝不可能编造谎言来欺骗人说,他已经由死里复活了。 7D.如果耶稣未在十架上死去,那么他后来是几时死的?又是在何种情况下死的? 戴教授(E.H.Day)说:“……如果人们相信耶稣昏厥的理论,那么举凡福音书及使徒行传中论及耶稣升天的记载都应予以一笔勾销。我们则须重新假设耶稣在显现不久后之所以消失,乃是因为他自人世隐退去自生自灭,只为要留给门徒一种错误的印象,使他们永远记得他生前如何,并且不忘他所加在他们身上的大使命。”15/50 米利肯(William Milligan)在《我主之复活》(The Resurrection of Our Lord,The Macmillian 1927年出版)一书中说,如果耶稣是在十架上昏厥过去,以后又复活过来,那么“事后他必然是隐退到一个连最亲近他的门徒也不知道的地方去了。教会因他的名而建立,甚至有力量动摇古老世界的根基。信徒在重重困难中往各处介绍新事物的程序,这个属他的教会处于争辨当中,受来自各方的试探,暴露在审判之下,处于最需要他帮助的困境当中,他却不见了。他到那里去了!必然隐没在绝对孤立的地方渡尽他那或长或短的余年。即使如此,他最后仍要过世──只是没有人能说出他在那里死的,或是何时死的,也没有人知道他是如何死的!这真是一团浓雾乌云般样的谜,没有一丝阳光可以照透。这么说来,这些早期的基督徒乃是善于制造神话的专家,而且神话是不能给我们帮助的神话。”43/79 3C.总结 我们最后可以引用韩森(George Hanson)在《复活与生命》(The Resurrection and the Life,William Clowes and Sons,1911年出版)一书中的话作总结说,昏厥的理论实在难令人相信是十八世纪的理性主义者对复活一事所想出来解释,证据虽然多,却不成立,以至这种假说现在已经无人采用。22/19 2B.尸体被盗的假说 1C.观点──宗教领袖用银钱买通罗马士兵,叫他们假造此一谎言。 1D.马太记载在当时民间如何解释耶稣复活一事: “他们去的时候,看守的兵有几个进城去,将所经历的事都报给祭司长。祭司长和长老聚集商议,就拿许多银钱给兵丁说:你们要这要说,‘夜间我们睡觉的时候,他的门徒来把他偷去了。’倘若这话被巡抚听见,有我们劝他,保你们无事。”兵丁受了银钱,就照所嘱咐他们的去行,这话就传说在犹太人中间,直到今日。 ──马太福音二十八章11-15节 2D.马太所记载的事,在当时犹太人中十分流行,我们由殉道者犹斯丁(Justin Martyr)、特土良(Tertullian)及其他人作品中亦可看出。 索本教授(Thomas J.Thorburn)在《复活之记录与现代批判》(The Resurrection Narrative and Modern Criticism,Kegan,Paul,Trench,Trubner and Co.出版)一书中作如下的观察说: “在犹斯丁的《与犹太人蔡福对话录》(Dialogue Against Trypho)第108页中,蔡福论及一位来自加利利的骗子,耶稣,被由十字架上取下来埋葬以后,他的门徒夜间来将他的尸首偷去,如今却往四处传扬此人已由死里复活并升天。”65/191,192 “特土良在《辩道书二十一篇》(Aplolgy 21)中写道:‘墓中除葬衣外空无一物,然而犹太人民间领袖仍很关心此事,一面向外地去散布谎言,一面防止服于其手下的百姓远离犹太教信仰,因此向大家说耶稣的尸体已被跟随他的人盗走。’然后,再以蔑视的态度说:‘他的门徒或将人的尸体偷去,好宣传他已由死里复活,或则是园丁将他的尸体藏了,因为访墓者太多,几乎毁坏菜园中的白菜。’”65/191,192 “这类的说法,在中古时代的犹太文献中亦十分普遍。累姆拉(Reimarus)也重复同样的故事说:‘耶稣的门徒在其尸体被埋下尚不及24小时前,就将其盗走,在墓地演出空墓的喜剧,并拖延至第五十天后当尸体完全腐化后,才传出耶稣复活的说法。’”65/191,192 “早期基督教先父俄利根(Origen)对此种假说,已经给予十分完整的辩驳与答覆。”65/191,192 3D.安提阿城的奎实顿(John Chrysostom,347-407年)也曾批评过这种盗墓的理论,他说: “这种假说固然不对──说是耶稣的门徒把他的尸体盗走 了,但也同样能证明耶稣已经复活了,因为持这种论调的人在不知不觉中竟亲口承认耶稣的尸体是不见了。他们承认尸体不在墓中,而根据他们的眼见以及墓上的封印,再加上那群胆小如鼠的门徒们,我们即可知道盗墓之事是不可能在当时发生的。因此我们可以结论说,耶稣基督之复活乃是不容争辩的一件事。”10/531 2C.辩驳 1D.墓为何是空的?这点必须要有方法解释。 凯文教授(Ernest Kevan)说,空墓并不一定代表复活,但他至少留给我们两种选择:空墓若非神的作为,则必然是人的作为。”我们对这两种选择,均应公平客观地加以观察、检讨,然后诚心接受所选出最可能发生的一项解释。30/1430/14 凯文又说:“要在这两种选择中选出一项答案,事实上并不困难。耶稣的仇敌没有理由要前来盗墓。耶稣的朋友则没有能力前来盗墓。让他的尸体留在墓中反而对犹太民间领袖及罗马官府有利,再说到门徒会去偷走耶稣的尸体又是不可能的事,由此可见,救主的尸体不见,实乃出于神的作为。 李卡谬主教(E.Le Camus)如此说:“如果耶稣的尸体确实是在星期五的时候,被置于墓中,而到了星期日却不见了,若不是他被人挪走了,就是他凭藉自己的力量走了出来,除此两点外,实在没有其他选择的余地。但他是被人挪走了么?又是谁挪走的呢?是他的敌人吗?还是被他的朋友挪走的?他的敌人甚至派了一队士兵来守墓,显然他们并不期望其尸首消失。再说:凭他们事前谨慎的态度来看,他们不可能是盗墓人,这样做反而使门徒更容易找藉口说耶稣已经复活了。防此谣言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墓看守得牢牢的,这样他们以后就可以说:‘请看,尸体还在这里,他并没有复活。’ 至于耶稣的朋友们,他们既未曾有过这样的企图,也没有这样大的能力去挪移尸体。”8/482 卫伯·史密斯(Wilbur Smith)在《在此世局危观之际的一项大保证》(A Great Certainty in This Hour of World Crisis,Van Kam pen Press,1951年出版)一书中说道:“……这些士兵亦不知应如何解释空墓之事:是撒都该人告诉他们应如何回答的,又用钱贿赂他们,叫他们在畏惧中重复这个在仓促中所虚构出来的故事。”55/22,23 亚历山大·伯卢斯(Alexander B.Bruce)在《希腊文新约圣经注释》(The Expositors Greek New Tfestament,Hodder and Stonghton,1903年出版)中如此注解说:“他们之所以要向外地传报此事,乃说明当时确有一事发生,要向罗马政府解释,它同时也等于暗示此报告与士兵当时所经历的有极大的出入。”6/337,338 2D.至于耶稣的尸体被他的门徒偷走,这一说亦甚不合理 1E.没有人审问守卫的见证。马太记载说:“看守的兵有几个进城去,将所经历的事都报给祭司长。”(参阅二十八章11节)。 蓝史奇教授(R.C H Lenski)在《马太福音诠释》(The Inter pretation of St.Matthevs Gospel,The Wartvburg Press,1943年出版)一书中,针对耶稣复活之事乃由罗马士兵传报祭司长一事,评论说:“这是罗马士兵眼见之事,他们乃是最可靠的证人。他们也相信罗马士兵口中的见证,因为这些士兵没有理由要说谎。”35/1161,1162 卫伯·史密斯(Wilbur Smith)在《真理长存》(Therefore Stand,Baker Book House 1965年出版)中写道:“我们首先要注意,犹太人的民间领袖并没有审问士兵们的见证,他们也没有自己到墓地去观看,因为他们相信墓已经空了。除非他们是真的经历过这事,这些罗马兵丁不可能捏造出这样一个不可解释的故事来。犹太领袖们要兵丁重复告诉别人的,不是墓已经空了,而是去解释为什么它会变成空的。”60/375,376 罗普教授(Albert Roper)论到大祭司亚那和该亚法时,他说:“他们托词解释耶稣尸体消失一事,反而更加彰显出自己的错误,否则他们为何竟肯花钱贿赂士兵,去作伪证呢?”53/37 犹太人不审问罗马士兵的见证,也不考察他们的证词是否可信,这正等于默认耶稣坟墓确实是空的。他们所想出来,是耶稣的门徒把他偷去了的藉口,乃是因找不出最好的理由,才临时编造出来的谎言。 2E.为防尸体被盗,犹太人在墓前已作最详细的防备措施,这些措施绝对足以防止门徒前来盗墓。 罗普教授(Alhert Roper)在《耶稣果真由死里复活了么?》(Did Jesus Risef From the Dead?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1965)中说道:“让我们公正的说,我们所面临的事,乃是一个理性的头脑所不能解释的事,也是根本无法解答的问题。当祭司长和法利赛人去见彼拉多,要求他下命‘……将坟墓把守妥当,直到第三日’时,事实也证明坟墓已经被‘把守妥当’。从这项记载中我们不得不结论说,墓前严谨的防备措施,乃是门徒不可能前来将尸体盗走的最好明证。”53/54 法罗(Fallow)百科全书中这样说:“门徒们没有力量对付罗马的守卫兵,一小群胆小如鼠的犹太人,他们如何能胜过一队持有武器,正在警醒守哨的士兵?”17/1452 奎实顿(Jonh Chrysostom)论到那群在星期日清晨前来探墓的妇女们时,说:“她们不信耶稣尸体在许多士兵看守下会被人盗走,除非是他自己复活了。”9/527 3E.耶稣死后,他的门徒所表现的那种沮丧、懦弱的态度,更证明他们不可能会突然变得如此英勇、大胆,竟敢面对罗马的守卫队,将尸体偷走,当时他们没有心情从事这样的事。 卫伯·史密斯(Wilbur Smith)说:“……那些在耶稣被捕的那夜,四处逃亡的门徒们,没有这样的勇气和能力与一队罗马兵相抗。”57/22,23 史氏继续说:“……这些门徒们也无心情去面对罗马守卫兵,将他们制服后,再将尸体从墓中盗走。我想,如果他们真敢前去与士兵相搏斗的话,必然也会被杀死,只是我相信当时他们不会有心情去尝试。在那个星期四的夜里,彼得还曾充分显露出自己懦弱的本性。在大祭司的外院里,当一个使女前来说他是与那受咒诅的拿撒勒人同党时,他还发咒起誓说自己并不认识耶稣,为何在几小时之后,却会勇敢地向罗马守卫挑战?”60/367,377 针对耶稣尸体被盗之说,法罗(Fallow)在其百科全书中这样写道:“耶稣的门徒们不但不可能前去盗墓,他们根本也不敢这样做。” “他们为何要承担起盗尸的工作?这是一群无比软弱的、胆怯的人。当耶稣被捕时,他们都一个个地逃跑了,就是其中最勇敢的彼得,也在使女的声音下抖战而三次否认他的主。这样的一群人,他们竟敢向巡抚的守卫挑战吗?他们竟能公然反抗犹太公会的决定,冲向那些警觉防止墓地出事的武装士兵,并躲过或制服他们吗?我且暂借不信之人的话说,如果耶稣并没有复活,只是用复活的盼望来欺蒙他的门徒,那么门徒们为何没有发觉自己受骗呢?如果耶稣只是要藉门徒肯轻易相信他的个性,来传扬自己的名声,为何门徒肯冒这么大的危险去盗尸呢?即使我们相信空墓乃是门徒所计划的,他们又是如何去执行的呢?”17/1452 罗普教授(Albert Rope)说:“在这一小群门徒中,即使在上封印的墓门前没有守卫看守,他们当中也没有人敢去盗墓。在重重防备措施下,要说他们当中有人敢前去偷取尸体,真是太荒谬的想法了。”54/37 4E.如果罗马士兵在守哨时睡着了,他们又如何得知尸体是被门徒偷走的? 以下的论述是录自法罗(Fallow)的百科全书:“圣奥古斯丁说:‘他们若非睡着的,就是醒着的;如果他们是醒的,他们为何会让人把尸体偷去?如果他们是睡着的,他们又如何知道尸体是被门徒偷去的?他们怎敢起誓说尸体是被偷走的?’”17/1452 亚历山大·伯盛斯(Alexander B.Bruce)评论罗马士兵说:“……显然他们很清楚自己并未在哨岗上睡着,他们也知道尸体并非是被人盗走的,祭司长们用钱买来的解释也是十分愚昧的,其中充满矛盾,很容易就可以被揭穿。一个沉睡的哨兵,他能知道在他睡眠中所发生的事么?”6/337,338 博朗教授(David Brown)在《新旧约全书批判性、试验性及实践性之评论》(A Commentary Critical,Experimental,Practical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 Wm.B.Eerdmans Publishing Co.,1948年出版)中写道:“若要寻找耶稣复活的证明,最好的方法就是去看被买通的士兵对空墓的解释,他们的解释十分愚拙,怎可能一整队的士兵都会在站岗时同时睡着了?犹太人及巡抚都极力防守坟墓被盗,在这种情况下,整队士兵却都睡着了,实在是极不可能发生的……”12/133 李德尔(paul Little)在《你为何要信》(Know Why You Believe,Scripture Press Publications,1971年出版)中,讨论到祭司长们所编造的谎言说:“他们拿许多银钱给士兵,并告诉他们要说,是耶稣的门徒夜晚来,趁着士兵睡觉的时候,把尸体偷去了。这个谎言太过显目,马太甚至不愿反驳他!如果你站在法庭上,说在你睡觉的时候,你的邻居进屋来偷走你的电视,法官会信吗?当一个人沉睡时,怎知周围所发生的事呢?这类的证言若在法庭上说出来,可真会叫人笑掉大牙!”36/63,64 5E.士兵不可能是睡着了的──这样做将使他们遭致极刑的处分。 亚历山大·伯盛斯教授(Alexander B.Bruce)写道:“罗马人对守哨时入睡的士兵一律处以极刑。难道银钱可以买通士兵说出这样的谎言来吗?显然他们会拿了钱,笑着走了,然后再去将实情报告他们的将领。祭司长们没想到这点吗?有的话,他们为何不能提出更严谨一点的解释呢?他们编的理由显然是不合理的。”6/337,338 卫伯·史密斯(Wilbur Smith)曾引用沙尔文(Edwin Gordon Selwyn)在《复活》(The Resurrection,in,Essays Catholic and Critical,London,1926年,P.318)一文中的话,论到士兵睡觉的可能性说:“……当他们驻守墓前,执行一个最重要的任务──防止尸体被盗时,却没有一个例外地个个都睡着了,……这真是叫人难以置信。何况这些守卫乃是出自世界军纪最佳的军队,按罗马军纪守哨时失职睡觉的,必定处以极刑,然而这些士兵却未受任何军法审判,亦未按规定因忽职受责,只因未能保妥尸体,觉得万分懊恼,愤怒……显然犹太领袖们本身也不相信那些他们贿赂士兵所说的谎言,否则,为何他们不立即逮捕、拷问耶稣的门徒呢?他们既被告盗尸,这乃是严触罗马法令的一件重罪,但为何无人逼门徒交出尸体来?再说他们既无法洗清自己的罪名,却为何未因他们的罪行受罚?……显然罗马统治者丝毫未想要进一步地控诉门徒们。”60/578,579 英国神学家与哲人白里(William Paley)写道:“我想汤宪法(Townshend)在《论复活》(Dis upon the Res.,p.126)一文中的看法是对的,罗马士兵为何会说:‘夜间我们睡觉的时候,他的门徒来把他偷去了。’这样不正显出自己的忽职吗?不!显然有人保护,并有不受罚的保证,他们才肯这样说的。”49/196 6E.墓前的石头委实很大,即使算士兵都睡着了,耶稣门徒前来撬开墓石的声音,也自然会闹醒士兵们。 卫伯·史密斯教授(Wilbur Smith)说:“门徒们撬开石头,盗走耶稣尸体的声音,必然也会闹醒士兵。”57/22,23 博朗(Dffavid Brown)写道:“……然而若果真有许多门徒前来打破封印,撬开墓石,取走身体。这仍不够,我们还要保证墓旁的兵丁能睡得够沉、够长,给予门徒们足够的时间去完成这件琐碎而又喧闹的工作。”30/133 7E.墓中细麻布的尸布放置的方式亦默默无声地粉碎偷盗之说。 滕慕理(Merrill Tenney)在《复活之实据》(The Reality of the Resurrection,Moody Press,1963年出版)中评论说:“没有一个强盗在事后还会把裹尸的细麻布重新折成原来的形状,因为不可能有时间这样做。他们在盗走耶稣的尸体时,必然是将这些细麻布巾随地一抛,因恐当场被捉,他们必然是尽可能仓仓惶惶地走的。”66/119 罗普教授(Albert Roper)说: “墓中的井然有序显然与前来偷尸的现场不合。一个仓促中盗尸的人,若真有这样的一个人前来的话,也不可能在墓中留下这样一幅井然有序,从容不迫,甚至宁静的迹象。就用我们平日所知的偷盗案为例,窃贼在掠夺一块干净整齐的地方后,他们还会再设法把那里一切收拾干净吗?显然不会。窃贼光临之处必然是显得紊乱不堪的。没有贼在从容不迫的情况下行窃,他们行动要快,自然就顾不了整洁。根据约翰的见证,由墓中井然有序的排列看来,耶稣的尸体不可能是被他的门徒盗去的。”54/35-37 希腊主教奈森地的格里哥利(Gregory of Nyssen,331?-395?),在1500多年前也论及这些细麻布放置之方式说:“试看墓中尸衣放置的方式:裹头的布巾并没有与裹身的细麻布置于一处,却在石棺放头部的地方另外卷放着的,这不是窃贼在恐惧与惊恐中会做出来的事。由此可见耶稣的尸体并不是被偷走的。”[录自魏悟士(John F.Whitworth)的作品。]73/64,65 另一位第四世纪的作家奎实顿(John Chrysostom)亦如此说:“换句话说,裹头巾上还沾有没药,留在古棺上,这是彼得看见的。如果尸体被盗,他们不会把尸衣除下来。不仅为了尊重尸身,也因为他们没有时间将裹紧着的细麻布再一层层松开来,免得士兵当场醒来抓着他们。再说,没药是一种胶质粘质,抹上后就紧粘在尸体上,很容易由身上擘下来,但要这样做也并非不可能,只是需要极长的时间。由此看来尸体这样被盗也是不可能的。 “怎么?难道他们没想到犹太人的怒气吗?他们不会想到这团怒气会倾在他们身上吗?如果耶稣没有复活,他们却去导演这样一出假戏,对自己又有何好处呢?”9/530,531 哈佛大学的名法学教授葛林尼夫(Simon Greenleaf)说:“尸衣井然有序地放置在石棺上,裹头巾则分别卷起,放另外一处,这一切都显明墓中未被骚动过,尸体亦非被几双强暴的手所盗出墓地的。事实上,若真有窃贼光临,那些尸衣和香料倒应看来比尸体本身要值钱呢!那么在窃贼走后,所余下的应当是一具光裸的尸首,他们也不应有闲情逸致去把尸衣折叠整齐。墓中现象同时又显示出,这不是耶稣朋友的作为,他们既要盗尸,则无理由要把裹尸巾留下来。这一切的景象聚在约翰心中,形成一颗信心的宝石──耶稣果然由死里复活了!”20/542 那善(Henry Latham)曾生动描述过尸衣放置的方式,说它们各在一处放着,但又进一步地观察说:“……这里有一百磅的香料,且是干的。如果细麻布被解松的话,这大量的粉形没药和沉香都会落在石棺当中或墓中地上,堆集成一个小小的粉堆。彼得向约翰形容,当初他在墓中所看见的一切奇特景象时,必然不会把这堆落下来的香料粉给忽略掉。比尔先生(Mr.Beard)想到香料的问题,并说它们的重量将尸衣坠得坍下来──然而我却说他遗漏了最重要的一点──因为如果窃贼解松尸衣,那些香料都会落下来,见证人必然会看得见,然而福音书中却没有提到任何有关香料的事,显然它们都还留在裹尸的细麻缝布之内,因此他们看不见。”33/9 8E.门徒们不可能盗走耶稣的尸体。 卫伯·史密斯(Wilbur Smith)在《真理长存》(Therefore Stand,Baker Book House,1965年出版)一书中评论道: “……门徒没有理由将已经下葬后耶稣的尸体盗走,对主的尸体他们还能再多做什么呢?亚利马太人约瑟没有叫他们把尸首自墓中挪开,也没有人建议他们这样做。他们若这样做绝不会是为了主的荣耀,或为着保存耶稣的尸体,却是为了欺惑众人。换句话说,是为了欺哄巴勒斯坦的犹太人。然而在跟随了耶稣三年的这班门徒中,除了已吊死的犹太以外,其余人均非骗子,他们也不是专门行骗的卑鄙人。若说这十一个曾跟随神的儿子耶稣作过门徒的人,会在他死后突然同心地设计出一个如此卑鄙的恶谋,实在是令人难以想象的。因为他们的老师厌恶虚伪,一味高抬真理,他们听他口中所言正义之声要较任何人为多,却反之这样去行是不可能的。”60/377 9E.门徒此时尚不完全明白复活的道理,又如何会想出一出戏来欺骗人,使大家相信耶稣从死里复活(参阅路加福音第二十四章) 魏悟士(John F.Whitworth)在《由司法与历史观点证明人复活》(Legal and Historical Proof of the Resurrection of the Dead)一书中观察说:“……他们显然不明白他事先说过,第三天他要复活的道理,因此当他们重见耶稣时不十分惊奇,由他们的反应中,我们就可知道门徒不可能处心积虑地要偷走耶稣的尸体,好让人误以为‘他已经复活了’。”73/64 亚历山大·盛斯(Alexander B.Bruce)在《十二使徒的栽培工作》(The Training of the Twelve,Kregel Publications,1971年出版)一书中写道:“即使门徒们有本领行窃,但凭他们良心行事,他们必然不会想到做这种事。因耶稣的死而来的感伤犹如重铅一样坠在他们心头上,他们不可能还有精神去做这种胆大包天的事,此时他们本来都犹如死尸,又如何谈及去盗取耶稣的尸体?盗尸的念头没有强到使他们会以身力行的地步,何况盗尸是为了什么?为了传扬他们的主已经复活了吗?这原是连他们自己都不能相信的事,又如何能触发他们的兴趣,前去导出一出假戏来呢?他们实在忘记圣经中确实提起耶稣必由死里复活的道理,他们也忘了他们的主在去世前曾屡次说过这件事。”7/494 10E.罗时柯(James Rosscup)说:“这些门徒都是诚实人,他们不必编造谎言,来欺哄当地的人。他们突然由懦夫变勇士,在后半生中却不畏被捕、入监上刑和受死的威协,尽力传讲复活的道理。这群人中没有一个再否认耶稣,或撤回自己对基督已经复活的信念。”54/4 李德尔(Paul Little)论及耶稣尸体被窃的理论时,评论说:“再者,这个理论在心理上或伦理观念上也是解释不通的。盗走耶稣的尸体,这项行为本身就与门徒的个性有违。若因这种自编天衣无缝的谎言,而导致成千的生命为耶稣殉道,那么他们真是太可恶!太可怕了。就算是门徒中有几位起来参与这项偷窃的行为,却能彼此毫不泄露秘密,也是不可能的。”38/63,64 英国名律师安德生(J.N.D.Anderson)曾对门徒盗尸一事评论过,他说:“这种行为与我们所熟知的门徒本性大相径庭,这群人受过道德教育,过的是清高的生活,且不因受苦或逼迫屈身,却会反过来去做出这种事吗?盗尸的理由也不能解释,为何一群沮丧的逃避者,在转眼之间突变为武力亦无法使其静默下来的见证人。”2/92 凯文辩驳盗尸一事说:“甚至反基督教的人都能指出此说的荒谬,怀疑论者史特劳斯(David F.Strauss,1808-1874)也反对受过高等德育的门徒会做出这种欺哄人的事来。他说:‘历史学家已经断言,门徒们确实相信耶稣已经复活。’”32/9 卫伯·史密斯(Wilbur Smith)说:“如今许多正统犹太教徒,其中包括犹太学者克劳斯诺(Joseph Kleausner)在内,均不同意门徒盗尸的说法,他们认为这些门徒们品格清高,不可能作出这种卑鄙的事来。参阅《拿撒勒人耶稣:其生活时代与教训》(Jesus of Nazareth;His Life,Times,and Teaching,New York,1925年出版,414页)。57/22,23 难道只是“一具尸体”就能使彼得在使徒行传四章8节中,变得如此勇敢地辩驳对方吗? “那时,彼得被圣灵充满,对他们说:‘治民的官府和长老阿!倘若今日因为残疾人身上所行的善事,查问我们他是怎样得了痊愈,你们众人和以色列百姓都当知道,站在你们面前的这人得痊愈,是因你们所钉十字架,神叫他从死里复活的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名。他是你们匠人所弃的石头,已成了房角的头块石头。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使徒行传四章8-12节 卫伯·史密斯(Wilbur Smith)解释说:“就在五旬节的这一天,圣灵降在彼得身上,凭着他讲章中大部份论及耶稣复活的真理,就有三千人得救。我们可以肯定一件事:彼得至少传讲的乃是他所相信的事神已经使耶稣从死里复活,若只是传讲谎言,一个人身上不会带有这样大的能力。门徒往各处去,传扬耶稣的复活的道理,甚至整个世界都因此一荣耀的真理而改变。不,不可能是使徒把耶稣的尸体偷走了。”60/377,378 耶稣的门徒当中,除了约翰以外都是为真理而殉道的,他们因坚守自己的信仰与不断传扬自己的信仰,而受极大的逼迫。因此李德尔(Paul Little)说:“人可以为自己所误信的真理,而不惜一死,但他们不会为自己所设的骗局一死。”如果门徒把耶稣的尸体盗走了,他们自己就知道耶稣没有复活,然而在他们的讲章中,却“不断地提及复活的道理,耶稣复活的道理不但是他们讲道的内容,他们的生活的基石,甚至是使他们肯牺牲自己生命的原因。”由此看来,门徒盗尸的说法真是何其荒谬!36/64,62 我同意史托德(John R.W.Stott)的说法,门徒盗尸一说“听起来太不真实,根本不可能发生,我们由四福音书及使徒行传中可以看出,门徒的心是笃实的,也许他们会受骗,但他们却不是骗子。一个人不可能又是殉道者,又是伪君子。”63/50 3D.犹太人、罗马士兵与亚利马太人同谋挪走耶稣的尸体,正与门徒前来盗尸之说一样不合理。 1E.是犹太人挪走尸体的吗? 安德生(G.N.D.Anderson)在1968年3月29日一期的《今日基督教》中著有《耶稣基督的复活》(The Resurrection of Jesus Christ)一文,其中说:“自耶稣基督复活以后,到门徒传扬复活之道间,前后不到七周的时间──如果你信这段有关时间的记载,但我个人则看不出为何基督徒作者,要凭空发明出这种难补辩的时间差距来──在这短短的七周之内,整个耶路撒冷城中都因复活之说而骚动起来。这十二门徒上街下乡地四处传讲耶稣已经复活,使大祭司对他们万分不满。他们说使徒们想把杀主耶稣的血归到大祭司们头上,因使徒责备他们将荣耀的主钉在十字架。大祭司们已经准备好,要尽一切可能来消灭这一种危险的异端。”3/6 如果是犹太人下令挪移耶稣的尸体,那么当使徒们在耶路撒冷古城中传扬耶稣复活的道理时,为何犹太人不能起来解释说: “不!是我们挪走耶稣尸体的──他并没有从死里复活。 如果众人不听他们申诉,他们为何不干脆指出耶稣尸体的所在地呢? 如果他们还是不听的话,他们为何不将耶稣的尸体放在车上,绕行耶路撒冷城?这样做它们可以将仍在孕育成形的基督教一举除掉了! 英国神学家兼哲人白里(Willian Paley)说:“……显然如果犹太人能找出耶稣的尸体来,他们一定会把它拿出来,这乃是扑灭基督教最简捷最完全的方法。尽管犹太人曾事先预防过,也受过事先的警告,但当门徒们公开传扬耶稣复活的道理,且用耶稣之名奠定自己讲道的基础,并使多人信奉耶稣之际,我们却同时又可以看出犹太人并无法提供耶稣的尸体……”46/198-198 魏悟士(John Whitworth)写道,犹太人对耶稣尸体究竟在何处一事一直保持缄默:“自从门徒盗尸之说法在犹太人当中传开以后,尔莫博士(Dr.Gilmore)说:‘当使徒们公开勇敢地宣布耶稣已经复活,耶路撒冷城中很快就展开审判使徒的事。’然而在这些审判中,却没有一次提及犹太人找出耶稣尸体一事。他们虽然控告门徒盗尸,却没有一次是用此罪状定他们的罪,撒都该人甚至一次都不提尸体之事,因此很快人们就因这个故事之荒谬和因无立论根据,而不再谈它了。”73/66 2E.是罗马兵丁挪走耶稣尸体的吗? 但是将耶稣尸体挪走对罗马巡抚来说,又有何益呢?彼拉多的任务是维持犹太地平安无事,挪移耶稣的尸体,只会更加在犹太人与基督徒中掀起风波。 安德生(J.N.D.Anderson)评论彼拉多这个人说:“他……对耶稣所传的教训甚为不满,如果耶稣的尸体是他所挪走的,却不通知因复活一事而不安的大祭司们,实在有些令人难解。”3/6 可见彼拉多所要求的乃是当地平安无事。 3E.是亚利马太的约瑟移走的吗? 约瑟曾私下跟随耶稣作门徒,他若要这样做必然会先征求其他门徒的同意。 假若约瑟未征得其他门徒的同意,就冒然搬动尸体,那么事后当听见主复活的传说后,他也必然会将此事告之其他的门徒们。 4E.以上的分析中,我们最后可以结论说:耶稣的尸体并非任何人挪走的。 正如韩森(George Hanson)在《复活与生命》(The Resurrection And the Life,William Clowes And Sons,1911年出版)一书中说的:“基督徒相信耶稣已经复活,这样的信心若与怀疑论者们宁可接受狂妄、无益的解释,而不肯相信确实的历史证据相比之下,前者倒显得十分单纯了。不错,相信复活不是件容易的事,但要接受不信者荒谬的理论,则要较前者更为困难。”22/24 3B.幻觉的假说 1C.观点──所有耶稣复活后的显现都不曾发生过,只是出于跟随他的人的幻觉而已 2C.辩驳 1D.耶稣复活的显现重要吗? 路易士(C.S.Lewis)在《神迹》(Miracles,The Macmillan Co.,1947年出版)一书中说道:在早期的基督教历史当中,所谓使徒乃是指最先见到耶稣肉身复活的人。在主耶稣被钉十架之后几天,门徒提出两个人的名字,以补因背叛而吊死之犹大所留下来的使徒职位。候选人的资格必须是在耶稣生前及复活后,就常与十一个门徒同在的人,对耶稣复活一事,能对外向世界作直接的见证(参阅使徒行传一章22节)。此事过后数日,彼得开始他的第一篇讲道,其中也提到──“这耶稣,神已经叫他复活了,他们(基督徒们)都为这事作见证。”(参阅使徒行传二章32章)在哥林多前书中,保罗就是根据这个条件宣布自己使徒的身份:“我不是使徒么?我不是见过我们的主耶稣么?”37/148 2D.如果耶稣复活后之显现果真只是幻觉又有何要紧? 如果这些显现全只是幻觉而已,那么使徒的职位就没有存在的价值。 若是幻觉,那么就正有如梅钦(Gresham Machen)所说“……基督教的教会就会只是建立在第一世纪中某些人病态经验上。换句话说,当时假如能有很好的精神科医生,前来医治彼得与那些门徒的话,基督教教会就根本不可能被建立。”(录自凯文教授之《耶稣基督之复活》(The Resurrection of Christ,Ernest F.Kevan)30/10,11 安德生(J.N.D.Anderson)针对“使徒见证的可靠性……”说,教会的“存亡全靠使徒们的见证是否确实……”4/100 3D.何谓幻觉 卫伯·史密斯(Wilbur Smith)教授说:“在所有关于幻觉的定义当中,我个人最满意的乃是魏斯(Johannes Weiss)所下的定义:‘科学对幻觉一词的解释,乃是指外在物体不存在时,一个人所看见的幻影。视神经未受外界光波或电波的刺激,却因心理因素的刺激而看见幻影,而当事人的视感神经,能使他相信幻觉中的物体,确实客观地立在面前。’”(参阅魏斯之《早期基督教历史》(The History of Primitive Christianity)英译本1937年于纽约出版)58/581 4D.耶稣复活后的显现是一种幻觉吗? 门徒所看见的不是幻觉,新约圣经中的见证一致反对这种说法。 史崔顿(Hillyer Straton)在1958年3月31日一期的《今日基督教》中,著有《我信我主之复活》(I Believe;Our Lords Resurrecation)一文,其中说:“……一个富于幻觉的人永远不能成为道德英雄人物,然而因耶稣复活而产生的影响,却不断地改造了许多人的生命,这些生存于早期教会的历史人物,许多甚至为自己所传讲的真理牺牲生命。”64/4 5D.幻觉之假说并不可靠,因它和心理学家所提供的几个幻觉原理相抵触。 1E.一般来说,只有某种特殊的人才会产生幻觉。3/4-9,38/67-69,51/97-99 他们是过度敏感的人,富于想象力且具神经质。 但耶稣复活后,并非单向以上这种特殊性格的人显现。 史托德(John R.W.Stott)在《真理的寻索》(The Basic Christianity,IVP出版)中说: “……当时有各种不同的心境……” “抹大拉的马利亚在哭泣;……” “……妇女们又害怕又怪异……” “……彼得充满懊悔,……” “……多马不信。” “往以马忤斯去的两个门徒,因这一周所出的事心里愁苦……” “……门徒们在加利利岸边捕鱼……” “上帝在多处向众人显现,这不可能全都是因精神错乱而生的幻觉。”63/57 2E.幻觉乃是与个人过去的经验有关连,因潜意识所生的反应。3/4-9,38/67-69,51/97-99 1F.幻觉乃是绝对个人并主观的经历。 克鲁日(Heinrich Kluerer)在《视觉变态心理学》(Psychopathology of Perception)一书中,引用一位著名的神经生物学家的说话: “毛鹄(Raoul Mourgue)在讨论幻觉的神经生物学的主要论文中下结论说,多变和无常乃是类似病态患者必有的特征,对他来说,幻觉并非静态,而是一种动态过程。幻觉的非稳定性,正反映出病人心理不稳定的因素和状况。”(Neurobiologie de I’hallucination Bruxelles,Lamertin,1932)50/18 两个人会在同时产生同样的幻觉,实在是极不可能的事。 2F.多人曾见耶稣的显现 索本教授(Thomas J.Thorburn)认为:“假设现在有许多人,就算五百人吧,个个心理健全,有着不同的性格,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时间,不同的情况下经验各种视觉、听觉、触觉上不同的感受,却全都会经历主观的相同幻觉,这实在是太令人难以相信了。我们若将这种‘超自然’的现象应用在解释历史中,必然会因根据不足而被史学家们否认掉。”68/158,159 卫伯·密斯(Wilbur Smith)会引用葛实里布(Theodore Christlieb)在《现代疑问与基督教信仰》(Modern Doubt And Chistian Belief,P.493,494)一书中的说话: “我们并不否认,科学确实可以提供多人能在同时经历相同幻觉的例子来,但如果要导致这种现象,这些人必须在精神生活及肉体状态上同时经历一种变态的兴奋状况,如过度紧张的情绪等。至于在看见耶稣复活后显现情形的人当中,也许有几位是心理变态的,但我们无法就凭此总括这些人都是变态的。这些人各有不同的性情与气质,但怎可能个个都成了变态之人呢?就算那些惊恐的妇女们有变态心理,但是彼得呢?他是一个结实、强壮的渔夫,从来没有人说他是神经质的人,还有雅各?那两个往以马忤斯的门徒?那个多疑的多马?还有同在一处的十一个门徒?最后同聚集在一处的五百位弟兄?这群人却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场合(墓旁的清晨,路旁对话时,在湖边视为心腹的朋友当中),他们的心境大异其径,内在的性情不同,对幻觉的看法也各有不同,却都同时陷入自欺的心理状况当中,这怎么可能?他们有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大家商议好,都同口说看见幻觉,就是看见复活的主向他们大家显现么?即使他们这样做了,这岂非自欺欺人的作风么?德国神学家哲学家士莱玛克(Fiedrich Ernst Daniel Schleier Macher,1768-1834)说得好:‘若有人认为门徒是在自欺,误把内在的幻觉当作外在的实体,人们必视他们为精神衰弱之人,这样的指控不但等于直接打击任何有关耶稣基督的见证,也等于批评耶稣当初选这些见证人时,不明白他们的心理状况如何。再说,如果他定意并鼓励这些见证人该把内心的错误形象作为外在之实体,耶稣本人岂不成了错觉的制造人?如果这种作风能与他的高贵的尊严并存,那么耶稣一切的教训都显得毫无价值了。’”60/396,396 3E.著名心理学家新尼喜(L.E.Hinisie)及薛实基(J.Shatsky)在《心理学辞典》(Phychiature Dictionary,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48年出版)中说到:“所谓幻觉乃是一个错误的视觉,是感官受刺激所生的一种错误反应……”26/280 “在一般情况下,看见幻觉的人,往往会希望用其他的感官来查考自己的幻觉,以使证明自己所见的确实只是幻觉而已。”26/280 耶稣复活后的显现不可能是一种“错觉”: 卫伯·史密斯曾讨论路加对此事的观察,史氏认为路加是个惯用科学方法从事研究工作的人,他写使徒行传时一开头就说:“耶稣……受害之后,用许多的凭据,将自己活活的显给使徒看。”许多的凭据说得清楚些,就是“许许多多的证明”。60/400 史氏继续说:“……耶稣基督的复活,已被四福音书的作者们用各种方法证实,他们所用的方法,也就是现在科学家以至心理学家验证事实之实存性所用的方法,亦即能用肉眼观察,用手抚触以及用耳听来的证据,我们称这种方法为实验证据。”60/389,390 史伯辛普生(W.J.Sparrow-Simpson)在《复活与基督教信仰》(The Resurrection And the Christian Faith,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1968年出版)中说:“耶稣基督的复活,可以分别根据视觉、听觉与触觉来分析,我们也可将各种不同情况下所见的异象依此归类。”62/83 史伯辛普生又说:“让我们先谈视觉,因为它是吸引人注意力的主要因素,福音书中会多次形容过因视觉而来的显现经过: ‘耶稣遇见他们。’ ──马太二十八章9节 ‘他们看见他’,这也包括那些疑惑的人在内。 ──马太二十八章17节 ‘他们知道他。’ ‘他们却……以为所看见的是魂。’ ──路加二十四章37节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就知道实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说了,就把手和脚给他们看。’ ──路加二十四章39-40节 第四位福音书作者,约翰形容的也与前者相似……‘我已经看见了主。’ ──约翰二十章18节 ‘……就把手和肋旁指给他们看。’ ──约翰二十章20节 ‘门徒看见主……’ ──约翰二十章20节 ‘我非看见他手上的钉痕,……’ ──约翰十二章25节 ‘……你因看见了我才信……’ ──约翰二十章29节 ‘……门徒中没有一个敢问他,你是谁?因为知道是主。’ ──约翰二十一章12节 ‘四十天之久和他们显现。’ ──使徒行传一章3节 复活的主藉这些显现的机会,使人们看他在十字架直所受的伤痕。” “路加提到耶稣手脚上的伤痕。” ──路加福音二十四章29-40节 “马太对两者均未提及。” “约翰提到他的‘手和肋旁’。”62/183,184 ──约翰福音二十章20-25,27节 “有关耶稣复活后的显现,也有用触觉方式记录下来的。” “四福音书中对触觉感记录最有力的乃是路加福音:摸我看看,魂无骨无肉,我是有的……” ──路加二十四章39节 “他们便给他一片烧鱼,他接过来,在他们面前吃了。”62/92,93 ──路加二十四章42,43节 索本教授(Thomas Thorburn)说: “……马可福音中记载墓旁的‘幻觉’,实是一种听觉的经验;天使告诉那群妇女去向门徒及彼得传报讯。” ──马可十六章5-7节 “马太福音的记载与马可的记载甚相似(因为其材料来源相似),妇女们不但看见,听见他说话,而且还摸过他。”68/133 ──马太二十八章9,10节 4E.通常幻觉只在某个地点、某个时间内发生。 它们通常是在思念过度的情况下发生的,或是在一种过份追忆某人(事或物)的心境下发生的。 然而耶稣所显现的时间与地点都与上述情况不同,没有足够熟悉的地点让门徒触景生情太甚,以致生出幻觉来的。 史托德(John R.W.Stott)说:“……耶稣并没有在容易产生幻觉的环境中出现过……”60/57 史氏又说:“如果耶稣只拣选他过去常在的一两个地点显现。”又如果“……门徒怀着期待出现的心情切切等待……”那么“……我们就可以怀疑这一切是否幻觉了。”63/57 托德最后结论说:“结果耶稣只在门徒藏身的那间小楼上显现,我们心中自然会起疑问。如果这十一个门徒,仍聚集在耶稣离世前最后数小时内所逗留过的小楼上,他们把耶稣所坐过的空位留下来,心中切切追忆他在世时的那段奇妙的日子,也想到他说过还要再回来的应许,并开始期待他快快返回,直到他重新出现在他们当中,那么我们就要很悲哀地说,这些门徒真是被这种残酷的幻觉所欺蒙了。”63/57 凯文(Ernest Kevan)曾引用尼可(W.Robertson Nicoll)在《教会独一的根基》(The Church’s One Foundation)中第146页上的话说:“让我们不要忘记,门徒们不但看见耶稣,且在不同场合中与他交谈过,当时有许多见证人能证实此事。”30/10,11 俄尔(James Orr)考虑到耶稣显现时间的长短问题,他说耶稣多次显现,“均非转眼间消失了,而是与门徒间‘有段长时间的交谈。’”[兰姆(Bernard Ramm)录自俄尔著之《耶稣基督之复活》(The Resurrection of Jesus,P.145)。]52/186 试考虑耶稣显现的各种不同时间与地点: 马太福音二十八章9,10节:清晨向墓旁的妇女们显现。 路加福音二十四章13-33节:当天下午在路上,向前往以马忤斯的两位门徒显现。 路加福音二十四章34节,哥林多前书十五章7节:在大白天向多人显现。 约翰福音二十一章1-23节:清晨在湖旁向门徒显现。 哥林多前书十五章6节:在加利利山上一次向五百多人显现。 耶稣显现的时间与地点有不同,这些不同点正好推翻幻觉之假说。 5E.通常,幻觉必须要在人们盼望致极的情况下才能产生,这种盼望的心情实乃幻觉之源。3/4-9;38/67;51/97-99 1F.下列数原则乃代表幻觉的特色,米利肯教授(Willfiam Milligan)说,幻觉必须能表达“患者心中的意念,并且要能引发或使他人注意到患者心中的意念。”43/93-95 1G.“为了求得幻觉的经验,一个人必须极力期待到一个地步,使原本不存在的事经过自己的想象力后,却看来好似真实般的出现眼前。”38/68 2G.戴教授(E.H.Day)说:“……要使这一大群人能在同一时间内却都能看见一个相同的主观性幻觉,必须要靠长时间的心理准备工作来完成。”13/51-53 3G.李德尔(Paul Little)在《你为何要信》(Know Why You Believe;Scripture Press Publication,1967年出版)中写道:“例如一个在战争中痛失爱子的母亲,她会一直记得她儿子过去如何习惯每天五点半时下班回来,于是她就坐在摇椅上默想。因思念过切,她很可能果真看见她儿子走进门口,且和他有一段交谈,在这种情况下,她感官显然是与现实脱节的。”36/68 2F.然而在耶稣复活后向门徒显现的例子当中,显然他的门徒们之得见耶稣,绝非出于自己情愿。 史伯辛普生(W.J.Sparrow-Simpson)写道:“由当时的景象看来,他们得见耶稣形体实非出于内心的想象,而是由外在的感官所受之刺激,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59/88 早期的犹太学者艾得闪(Alfred Edersheim)也说:“……若说幻觉是要靠先对某事期望过度才发生的,那么此说则与门徒之得以重见耶稣一事不合。”19/626 戴教授(E.Hermitage Day)在《复活之实据》(On the Evidence for the Resurrection,Society for Promotiong Christian Knowledge,1906年出版)一书中,曾批评过幻觉之假说的不确,他说:“……我们只要看他们对耶稣已经从死里复活一事理解得如此之慢,就可以推论必然是有一件坚定不移的事实一再向他们显示,才会导致他们最终醒悟过来。”15/53,54 而且门徒们所以看见主的显现,事前完全缺全乏任何的“心理准备”。戴教授说: “当耶稣第一次向数位门徒显现时,他们各人的心情固然各有不同,但显然其中没有人存着期待重见主的心情,或是正准备去见主的心情。”15/53,54 此外“……他们原先一点点的信心也早被耶稣那种受辱的死刑所摧毁无余,他受死的方法使门徒们不得不想起犹太律法中的一句话:‘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参阅申命记二十一章23节)。如果当时的门徒没有这样沮丧的想法,主观幻觉之说法也许还有可能,但是那时的门徒,对耶稣的信心早已丧失无余,而且他们的信心恢复过来十分缓慢。”15/53,54 李德尔(Paul Little)在《你为何要信》(Know Why You Believe)一书中,解释当时门徒的行为与一个有幻觉的行为有何不同:“在那个星期日的早晨,抹大拉的马利亚带着香膏到墓地里来,事实上,当她第一次看见主的时候,还把他当做园丁呢?当耶稣第一次向聚在一处的门徒显现时,他们极慌害怕,还以为看见的是魂!”36/68 艾得闪(Alfred Edersheim)在《弥赛亚──耶稣基督的生平与时代》(the Life and Times of Jesus the Messiah,Wm.B.Eerdmans Publishing Co.,1962年出版)一书中评论说:“……路加福音的叙述方式,似乎已经显明幻觉之说是不合理的。因为耶稣复活显现如此超过门徒的期望,不但把他们给吓坏了,他们甚至以为看见耶稣的幽灵,以致主必须安慰他们,向他们保证,并命令他们摸他,因为‘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19/628 艾得闪继续说:“流士(Reuss,Hist.Evang.P.698)说得好,如果教会最重要的一项信条乃是出于虚构,那么我们实在不得不承认,这项虚构之说未免编造的太严谨、太真切了。”19/628 路易士(C.S.Lewis)在《神迹》(The Miracles,The Macmillan Co.,1947)一书中说道:“……任何幻觉的论说都是无法成立的(如果耶稣向人们显现全属虚构,这种说法才真是人脑所能想出最怪异的一个故事。)因为这个幻觉在三种不同的情况下发生时,当事人竟没有认出耶稣来(路加福音二十四章13-31;约翰福音二十章15节及二十一章4节)。就算上帝必须使用一种神圣的幻觉来教导人们不必藉自己的幻觉就已经能接受的真理,他总该可以用其它的方法吧?又何必使用一个这样模糊不清的一种幻觉呢?难道他会如此愚拙,能使耶稣由死里复活,却不赐给他一付门徒过去一向熟悉的面孔?”35/153 论及耶稣向门徒的显现,索本教授(Thomas Thorburn)说:“……如果这些都是因主观的幻想,才在人们心中造成这样一连串不真实的观念,那么福音书的作者们,为何不肯为我们设计一个更精巧的显现过程呢……”65/29-31 6E.通常幻觉总是有规律地在一段时间内重复地发生。2/4-9;36/67-69;48/97-99 通常幻觉的发生频率会愈来愈快,直到危机时刻临到,但也有时愈来愈慢,直到它不再发生为止。 请仔细观察以下所列耶稣显现时的情形: 路易士教授(C.S.Lewis)写道:“所有的文字记载都显明显现一事约在耶稣死后第六周时终止……幻影很可能会消失,但客观的实体不可能消失──除非另有它事发生,使实体往别处去了。”35/1521。 路易士总结说:“如果耶稣复活后的显现果真只是一种幻觉,那么它真该算是历史上最有条理,也是最具欺骗性的一种幻觉。四十天以后,除了另一次再向保罗显现以外,复活的主没有再出现过,但那次向保罗的显现,其情况与目的均与复活后的显现有别。这显然不是人之想象力的作为,正如金恩(Keim)所说:‘人所呼召出来的幽魂,不可能这样快就平息下来的。’”(参阅金恩所著《拿撒勒的耶稣》(Jesus of Na-zara,vi.357)。16/360 凯文教授(Ernest Kevan)问道:“如果复活主的显现只是一种幻觉,它们为何又消失的这么快呢?为什么自耶稣升天以后,就没有人再见过他们心目中渴望再来的耶稣呢?姆霖(E.Y.Mullins)博士论到一般幻觉发展的原则时,说:‘幻觉若能在一次就抓住五百个人的心,它们必然会演变为一种习惯性事件,但是在那次幻觉发生以后,不但再也没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反而促使门徒们展开坚定不移的传福音工作。’”[凯文录自姆霖的《基督教为何可信?》(Why Is Christianity True? P.201)30/11 3C.我们的结论是什么? 史托德(John R.W.Stott)在《真理的寻索》(Basic Christianity,IVP出版)一书中写道:“门徒均非易骗之人,相反的他们乃是谨慎、善疑的人,耶稣甚至曾责备‘他们的心信得太迟钝了’。他们不是那种会产生幻觉的人,他们的信心是建立在可考证的经验上。”60/57 索本教授(Thomas J.Thorburn)也说,幻觉从不会‘激动人们做大事,也不会导使人们去过一个严谨、有恒和受苦的生活。’换句话说……我们必须同意孙戴(Sanday)博士的看法,他说:‘幽灵与幻觉是无力推动这个世界的。’”65/136 4B.妇女们与其他访墓的人都走错了一个坟墓 1C.观点 参阅雷克(Kirsopp Lake)著《耶稣基督复活之历史凭据》 (The Historical Evedence for the Resurrection of Jesus Christ,New York:G.P.Putnam’s Sons,1907 年出版,PP.250-253)。 雷克教授说:“妇女们所走访的坟墓,是否就是她们眼见亚利马太人约瑟安放耶稣尸体的那座坟墓?这点非常重要。在耶路撒冷城的近郊,石坟林立,若未经详察,实在很难辩认……我们怀疑当耶稣尸体被埋葬时,这些人是否就在墓旁……看来好象她们只是远远的站着。亚利马太是代表犹太人葬耶稣,并非代表门徒将耶稣尸体下葬。若是这样,他们就很可能会认错坟墓,这点很值得详细讨论,他们很可能难眼见墓石被封上,却仍然误把一座未用过的新坟,当作是耶稣的坟墓……。 “若非同一坟墓,那么一切都容易解释了。清晨妇女们来到一个她们误认是埋葬她们之主的坟墓前。她们原期待墓石是关上的,却发现它被打开了。墓地中一个少年人……猜到他们找错了地方,试着向她们解释,告诉她们找错了地方。他对她们说:‘他不在这里,你们来看安放他的地方。’然后将真正安放耶稣尸体的坟墓指给她们看,但是妇女们因诧异自己的访墓竟被人发觉,于是都惊慌地逃走了……” 2C.辨驳 这些妇女们在星期日清晨前往访墓的事,乃是四福音中所记最奇特的事。雷克(Kirsopp Lake)也承认它的历史性。 英国名律师莫理斯(Frank Morion)说:“马可福音乃是我们所拥有最早期,也是最真实的一项教会文献,其中记有妇女访墓的事。以后马太及路加也都重复地将此事记录下来,约翰虽未提到妇女们,但他却记载抹大拉的马利亚探墓之事。在早期伪经彼得福音中亦有记载;更重要的是在已发现的一份最先的独立的路加经文残本的第二十四章13-34节中,亦有记载路加描述二门徒往以马忤斯的行程。”44/98 雷克教授(Kirsopp Lake)亦承认妇女探墓之事乃是史实,只是论及妇女在墓前所遇见的事时,雷氏的臆测是错误的。 1D.因为在七十二小时前,这些妇女们还很仔细地看过耶稣埋葬的地方: “有抹大拉的马利亚在那里,对着坟墓坐着。” ──马太福音二十七章61节 “抹大拉的马利亚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都看见安放他的地方。” ──马可福音十五章47节 “那些从加利利和耶稣同来的妇女,跟在后面,看见了坟墓和他的身体怎样安放。” ──路加福音二十三章55节 无论是你、我或是这些妇女,或任何一个理智的人,可能会这么快就忘记自己最亲爱的人在七十二小时前的下葬的地点吗? 2D.当妇女们将所见之事告诉门徒后,彼得和约翰也同样找到那个空的坟墓。 “抹大拉的马利亚……就跑来见西门彼得和耶稣所爱的那个门徒,对他们说:‘有人把主从坟墓里挪了去,我们不知道放在那里。’彼得和那门徒就出来,往坟墓那里去。两个人同跑,那门徒比彼得跑的更快,先到坟墓。低头往里看,就见细麻布还放在那里,只是没有进去。西门彼得随后也到了,进坟墓里去,就看见细麻布放在那里,又看见耶稣的裹头巾,没有和细麻布放在一处,是另一处卷着。先到坟墓的那门徒也进去,看见就信了。” ──约翰福音二十章2-8节 李德尔(paul Little)评论说:“……要说彼得和约翰会与妇女们同犯一错,是令人难以置信的……”36/65 3D.再说,马太福音二十八章6节上记着,一位坐在石头上的天使,对她们说:“你们来看安放主的地方。” “难道连天使也走错坟墓么?” 卫伯·史密斯(Wilbur Smith)说:“有人极力为找错坟墓的假说辨解,因此这样解释说,天使所说的话,真正的意思乃是:‘你们找错地方了,现在跟我去看主安葬的地方。’”58/381,382 “请看在一千九百年来,人们研究新约圣经的期间都没有发现‘这种道理’,直到我们这个进步、老练的世代,有人从圣经中读出这样的心得来,何等奇怪的事!但是没有一本值得我们相信的圣经注释,会考虑把这么不明智的解释加进书里去!”58/381,382 4D.如果耶稣没有复活,而妇女们只是走错一个坟墓,那么撒都该人一定可以走到正确的坟墓里,把耶稣的尸体取出来作证,这样门徒对复活之事,就必须永远保持哑口无言了! 再说,大祭司和敌基督的人总不会也走错一个坟墓吧! 5D.就算妇女们、门徒、罗马兵丁和所有的犹太人都找错了坟墓,但有一件事是错不了的: 正如李德尔(Paul Little)所说:“……亚利马太人约瑟应该最有资格来回答这个疑案。”36/65 6D.马可福音上这样记述说:“他们进了坟墓,看见一个少年人坐在右边,穿着白袍,就甚惊恐,那少年人对他们说,不要惊恐,你们寻找那钉十字架的拿撒勒人耶稣,他已经复活了,不在这里,请看安放他的地方。” ──马可福音十六章5-6节 雷克教授(Kirsopp Lake)虽引用马可福音的记载,并没有引用完全。他只引用那少年人所说一部分的话,却忽略了话中最重要的关键。话中那句“他已经复活了”却被雷氏所遗漏,请注意下列的比较: 雷克的话 实际的经文 “……他不在这里,你们来看安放他的地方。” “……他已经复活了,不在这里,请看安放他的地方。” 安德生(J.N.D.Anderson)评论雷克错误的引述时说:“……对此事,我看不出一个学者的公正。”2/27 如果他是根据正确的引述来辩论,雷氏的假说根本无立足之地! 7D.安德生又针对同意雷克看法的人说:当妇女们回去报讯时,听见此事的门徒很自然会有两种反应: 他们会亲自前去观察,好印证妇女们的见证。 或他们立即就向人宣称耶稣确实已经复活了。2/7 但门徒开始宣传耶稣复活的道理,却是在妇女们报告空坟一事七周之后的事。 安德生(J.N.D.Anderson)说:“我个人看不出这些基督徒作者为何要加上这七个星期的空隙来。为了这段时间上的差距,有人因此说,妇女们并没有当时立即把空墓的事告诉门徒,为什么没有呢?因为这样门徒当耶稣一死后,都立即逃回加利利老家去了。”2/7 针对这点,莫理逊 (Frank Morison)在《历史性的大审判》(Who Moved the Stone,Faber and Faber,1967)一书中说到:“单看跟随耶稣的男女间必须如何互赖,才能建立起雷克的理论,就可知他的说法是无法立足的。”莫理逊对这种假说下总结性辩驳说:“雷克教授很肯定妇女们确实去了探墓,因此他不得不把妇女们留在耶路撒冷直到星期日清晨。” “但为了解释妇女们在七周之内并未宣扬空墓之事,于是他又不得不把门徒们在星期天日出之前,全部赶出耶路撒冷城。 “最后为了寻找一个与事实协调的理由,说明门徒们为何能宣扬耶稣复活之事,因此他又不得不把妇女们留在耶路撒冷达七周之久,直到门徒为了某种原因重返都城为止。”44/10 8D.史托德(John R.W.Stott)曾论及妇女们的态度。她们的双眼并未被伤痛的眼泪所弄瞎,她们回到墓前原是有目的的。 史托德说:“她们带着香膏回来,为要完成膏抹耶稣尸体的工作,因为两天前由于安息的临近,安葬主的工作是在仓促中完成的。这些忠心,实事求是的妇女们是不会轻易受骗,而放弃她们所要做的工作。”60/48 9D.耶稣并非葬在公墓当中,是葬在一个私人的园子里,在那里并没有其它的坟墓,足以让妇女们犯出这类的错误。卫伯·史密斯(Wilbur Smith)针对这点评论说:“找错坟墓的这种理论实在太荒谬了,以至鲁林生教授(A.E.J.Rawlinson)在对马可福音所作划时代的注释时,不得不提及雷克(Kirsopp Lake)的看法,他说:‘所谓妇女们走错一墓,还有一位旁观者引导她们到正确的一个坟墓去,这种说法实在是误识马可福音,它与著作者初写原文时的精神,完全背道而驰。’”[录自鲁林生之《马可福音序论,注释与读经心得》(St.Mark,Introduction,Commentary and Additional Notes,2nd ed.London,1927年出版,P.243)]58/382 10D.滕慕理(Merrill Tenney)在《复活之实据》(The Reality of the Resurrection,Moody press,1963年出版)一书中提到说:“雷克忘了解释为何一个少年人(马可福音十六章5节),曾于清晨出现在一个公共或私人墓地当中。”63/115,116 “滕氏又问:“是什么理由促使一位陌生人一早来坐在那里呢?”63/115,116 “假如这位少年人不是位陌生人,却是门徒中的一位,单独前来墓地查看的,何以他的出现会使妇女们如此惊恐呢?”63/115,116 滕慕理进一步地评论说:“雷克引用马可福音十六章5节的记载,其中说到这个少年人是坐在坟墓(里面)的,因此他不可能是为了指出妇女们找错了坟墓才留在那里……而是要告诉他们,耶稣已经不在那里了。她们可以看见安放耶稣尸身的石棺,只是尸体已不在上面了。”63/115,116 11D.有人说那位少年人是“园丁”,但莫理逊(Frank Morison)说:“……即使这种解释看来还算合理,却仍有不能解释的地方。”44/97 “……如果是因为天尚未亮,以至妇女们会找错坟墓,那么那会有园丁在这种时辰工作呢?如果是天亮的,该是园丁出来工作的时候,那么妇女们就不应该走错一座坟墓。这种观点实是建立在两种可疑的意外事件上,却认为它们都会同时发生。然而这还只是一个持这种理论之人,所将碰到的最少的难解释的部份而已。”44/97 再说,如果这位少年人只是当地的“园丁”,为何大祭司不把他抓来,向大家证明耶稣的尸体仍在墓中?44/101,102 这位少年人实非园丁,他乃是由天而降的天使。 人人都知道耶稣的坟墓空的,现在的问题是要解答墓是怎么变空的? 12D.我们对雷克教授的理论说是妇女们走错了坟墓一说,看法如何? 韩林(George Hanson)说:“假如我是个怀疑耶稣复活的人,那么雷克教授的著作对我的疑问反而能产生极大的的作用。读过雷克的理论后,我说不定反而会赞同戴维特(De Wette)《传道史之历史批判》中(Historical Criticism of the Evangelical History,p.229)的话:‘复活一事因其所发生之方式实叫人难以解释明白,但它之发生却是不可否认之事实。’”24/8 卫伯·史密斯(Wilbur Smith)曾引用英国学者莫实教授(Morse)的话,为复活一事下判决说:“找错坟墓之说要是得成立,并非因为他们能找到一切合理的证据来支持其理论,而是因为人们基本上就不相信耶稣之墓所以成空,实出于一种超自然的力量。(录自莫实教授所著之《耶稣基督复活之记载》(The Narratives of the Resurrection of Jesus Christ,登于1939年4月之Hibbert月刊,第三十九卷319期)。58/382 6A.结论:他复活了,他果然复活了! 孟沃华(John Warwick Montgomery)在《历史与基督教》(H扩巨C,IVP1964年出版,中文版由校园书房出版社于1977年4月出版)中说道:“由早期有关耶稣的记载看来,这人的生活及其执行之使命,在人心中所造成的印象是:他来并‘非行’善而已,而是执意要做一个不受人欢迎的人。 “他的行事为人在这方面与苏格拉底有些相似之处。这两个人都使当代的人对他们不满,最终因此被处死。苏格拉底在当时的雅典平民中,被认为是个讨厌的人,因为他要求他的听众去了解自己──省察他们那些从未被省察过的生命──而耶稣问的更是不受人欢迎的问题,因他一再要求他那个时代的人,由自己的行为中认出自己与他之间的关系。‘众人说人子是谁?……你们说我是谁?’你说耶稣是谁?他是谁的儿子,这些都是耶稣问的问题。”43/12 耶稣很明白地告诉人们他是谁,他对多马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约翰福音十四章6节 使徒保罗论到耶稣时说:“……因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 ──罗马书一章4节 著名的哈佛大学法律系教授葛林尼夫(Simon Greenleaf),在《福音书作者的见证》(Testimony of the Evangelists,Baker Book House,1965年出版)一书中说:“基督教所要求于人的,乃是希望他们能作到行为一致,对处理有关基督教的证据,与处理其它证据时能持一样公平的态度,对审察及判断基督教当事人与见证人的态度,与他们判决一切证人的案件与行为时所持的态度,能完全相同。容这些基督徒见证人彼此对质,将他们的见证与当时的环境相比较,容他们的见证如同在法庭一样经过严格的考证,让检查官前来盘诘。这样之后,我们对他们见证的完整性、能力和所说的真理必定能真心地接受。”23/46 哈地(G.B.Hardy)在《计数》(Countdown,Moody Press,1970年出版)中曾说过:“这里有很完整的记录: 耶稣之墓──已经空了。” 现在是否决定相信耶稣已经复活全靠你自己了,我们已经列出所有的证据,这些证据也很清楚地说明了一件事: 耶稣果然已经复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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