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 「后来耶稣在殿里遇见他,对他说,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厉害。」(约五14) 「她说,主阿,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八11) 「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么?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罗六1-2) 「耶和华晓谕摩西、亚伦说,耶和华命定律法中的一条律例,乃是这样说,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只没有残疾,未曾负轭,纯红的母牛,牵到你这里来:交给祭司以利亚撒,他必牵到营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祭司以利亚撒要用指头蘸这牛的血,向会幕前面弹七次。人要在他跟前把这母牛焚烧,牛的皮、肉、血,粪,都要焚烧。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红色线,都丢在烧牛的火中。祭司必不洁净到晚上;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后可以进营。烧牛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也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必有一个洁净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营外洁净的地方,为以色列会众调作除污秽的水,这本是除罪的。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要洗衣服;这要给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作为永远的定例。……那人到第三天,要用这除污秽的水洁净自己,第七天就洁净了;他若在第三天不洁净自己,第七天就不洁净了。凡摸了人死尸,不洁净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华的帐幕,这人必从以色列中剪除,因为那除污秽的水没有洒在他身上,他就为不洁净,污秽还在他身上。……要为这不洁净的人,拿些烧成的除罪灰,放在器皿里,倒上活水。必当有一个洁净的人,拿牛膝羊蘸在这水中,把水洒在帐棚上,和一切器皿,并帐棚内的众人身上,人洒在摸了骨头,或摸了被杀的,或摸了自死的,或摸了坟墓的那人身上。第三天和第七天,洁净的人要洒水在不洁净的人身上,第七天就使他成为洁净;那人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到晚上就洁净了。」(民十九1-10,12-13、17-19)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壹一7至二2) 我们得救以后是不应该再犯罪的。约翰福音五章记载主耶稣在毕士大池边医好一个病了三十八年的病人,后来主在殿里遇见他,就对他说,「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厉害。」(14节)约翰福音八章记载主耶稣赦免了一个淫妇,当场就对她说,「从此不要再犯罪了。」(11节)所以,我们一得救,主就给我们一个命令:不要再犯罪!我们已经得救的人,断乎不可仍在罪中活着。 得救以后的犯罪问题 既然基督徒是不应该犯罪的,是断乎不可仍在罪中活着的,那么,基督徒能不能不犯罪呢?能!基督徒能不犯罪,因为在我们里面有神的生命。这个生命是不犯罪的,这个生命是不能容让一点罪的;神如何圣洁,这个生命也如何圣洁。这个生命在我们里面,叫我们对于罪有特别敏锐的感觉;如果我们照着这个生命的感觉而活,如果我们活在这个生命的里面,我们就能不犯罪。 可是,基督徒也有犯罪的可能,因为我们还在肉身之中,如果不是随从圣灵而行,如果不是活在生命里,就随时随地有犯罪的可能。加拉太书六章一节说,「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约翰一书二章一节说,「我小子们哪,……若有人犯罪;……」可见基督徒仍有「偶然被过犯所胜」的可能,仍有犯罪的可能。约翰一书一章八节有话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十节又说,「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所以,在经历上,基督徒是有不幸犯罪的事。 那么,人得救以后,如果不幸又犯了罪,是不是仍旧要灭亡呢?不能灭亡!因为主曾说过:「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十28)换句话说,人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他们永不灭亡,」这是再牢靠也没有的事!哥林多上前书五章说到有一个弟兄犯了淫乱的罪,保罗说,「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5节)这也就是说,一个人得救以后,若再犯罪,虽然他的肉体要败坏,但是他的灵仍旧是得救的。 这样说来,难道得救以后再犯罪就不要紧了么?不!得救以后若再犯罪,会有两个可怕的后果: 第一,在今生要受痛苦。得救以后若再犯罪,必定要吃罪的后果。像哥林多前书五章所说的,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这是一个很大的痛苦。有的罪犯了以后,你若悔改、认罪,神虽肯赦免你,血虽能洗净,但是罪的后果却无法避免。大卫娶了乌利亚的妻子,虽然耶和华除掉了他的罪,可是刀剑必永不离开他的家(撒下十二9-13)。哦,弟兄姊妹,罪像毒蛇一样,绝对不是好玩的,如果被它咬一口,一定要受痛苦。 第二,在来世要受刑罚。如果基督徒犯了罪,在今生没有对付好,那么到了来世,还得去受对付。主再来的时候,「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太十六24)保罗说,「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五10) 除了这两个可怕的后果以外,还有一个立即发生的结果,就是断绝了与神的交通。基督徒能与神交通,是最荣耀的权利,也是最大的福气。可是,他如果犯了罪,就立刻失去了与神的交通。圣灵在他里面为他担忧,生命在他里面感觉不适,他的喜乐失去了。他与神的交通也失去了。本来他见了神的儿女是很亲热的,现在不亲热了,好像有了一历隔膜。本来祷告、读圣经是非常有味道的,现在没有味道了,摸不着神了。本来对于聚会是觉得非常宝贵的,一次不去,好像受了极大的损失,可是现在聚会也觉得平淡了,好像不去也无所谓。甚至于见了神的儿女,是想躲避而不是想亲近,从前的那一种光景完全改变了。 所以,得救以后若再犯罪,是一件十分严重的事!我们千万不要放松我们的行为,千万不要容让罪在我们身上有地位。 但是,「若有人犯罪,」那怎么办呢?如果一个基督徒不小心,不幸犯了罪,「偶然被过犯所胜,」那怎么办呢?要怎样才能回到神的面前来呢?要怎样才能恢复与神的交通呢?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要好好的来看这一个问题。 主担当了一切的罪 要解决这一问题。第一件事必须看见:当主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他担当了我们一切的罪。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替我们担当的,是包括了所有的罪。我们一生所犯的罪,不论是已过的、现在的和将来的,主在十字架上完全替我们担当了。 但是,当我们信主的那一天,神来光照我们的时候,我们所感觉的一切罪,是指我们信主那一天以前所有的罪。我们只能感觉神所光照我们的罪,不能感觉我们所没有犯的罪。所以主耶稣的担当罪,和我们的感觉罪不一样。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担当了我们所有的罪,而我们只看见我们从前所已经犯的罪。 不管你是十六岁得救的也好,或者你是三十二岁得救的也好,在你得救之前那么多的罪,你总是的的确确觉得主已经都赦免了。但是,当你在那里得着赦免的时候,你所感觉得着赦免的罪,还没有你实际被主担当的罪那么多。你只根据你个人犯罪的经历来认识主的恩典,但主是根据他所认识我们所犯的罪来替我们担当。我们要知道,我们所没有感觉到的罪,也包括在主耶稣的救赎里。 也许你是十六岁得救的,假定你在十六年之中犯了一千件的罪,在你十六岁信主的时候,你说,「主,我感谢你,我一切的罪都蒙赦免了,因为你担当了我一切的罪。」你说主担当了你一切的罪,意思就是说主担当了你一千件的罪。如果你是三十二岁得救,怎么样呢?按着比例来说,到三十二岁假定有二千件的罪,你也是说,「主阿,你担当了我一切的罪。」如果你是六十四岁得救,你也是说,「主阿,你担当了我一切的罪。」所以,相当明显,主担当你从一岁到十六岁的罪,主也担当你从十六岁到六十四岁的罪。主在十字架上担当了你一切的罪。十字架上的那个强盗,到临死以前才信主,主也担当他一切的罪(路廿三39-43)。换句话说,主在十字架上,乃是担当我们一生一世的罪。虽然当我们得救的时候,在经历上,我们只觉得以往所犯过的罪得到赦免而已,可是在事实上,主担当了我们一切的罪,连我们得救之后所犯的罪,也包括在里面。我们必须先明白了这个事实,才能明白恢复交通的路。 红母牛灰的预表 我们还可以从红母牛灰的预表中,来看主的死担当了我们一切的罪。 民数记十九章,是旧约里很特别的一章。这里用的是母牛,这是特别的。这里不是为着应付目前的需要,而是为着应付将来的需要,这也是特别的。 神晓谕摩西、亚伦说,「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只没有残疾,未曾负轭,纯红的母牛,牵到你这里来。」这里所用的,不是公牛,而是母牛。在圣经里,性别是大有意义的。一切为着真理见证的,都是用男性;一切为着生命经历的,都是用女性。这是读圣经应该知道的原则。亚伯拉罕代表因信称义,撒拉代表顺服;因信称义是客观方面、真理方面、见证方面的;顺服是主观方面、生命方面、经历方面的。在全部圣经里,教会都是用女性来代表的,因为这是主观的,是主在人身上所作的工。照样,在这里不用公牛而用母牛,因为这是代表主工作的另一方面,代表主的工作在我们身上的一方面。所以红母牛所代表的工作,是主观方面的,不是客观方面的。 要把这一只牛怎么作呢?要把它宰了,用指头蘸它的血,向着会幕前面弹七次。换句话说,血还是献给神的,因为血的工作总是给神的。把一只牛的血,向会幕前面弹七次,是献上给神,是为着赎罪。 把这一只红母牛宰了以后,要拿去烧;牛的皮、肉、血、粪都要焚烧。红母牛的全部都要烧。在烧的时候,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红色线都丢在烧牛的火中。香袙木和牛膝草有什么意思呢?列王纪上四章三十三节说,所罗门讲论草木,是从香柏树一直讲到牛膝草。意思就是包括了所有的草木,包括了整个世界。朱红色线有什么意思呢?照原文,并没有这个「线」字,它和以赛亚书一章十八节所说的「朱红」是同一个字;因此,朱红色是代表我们的罪。所以,香柏木、牛膝草、朱红色线和牛一起烧,意思就是把全世界所有的罪和这一只献上给神的牛摆在一起,一同烧光。 在这里,我们就看见一幅十字架的图画。主耶稣将他自己献上给神,他把我们所有的罪,都包括在里面。大的罪在里面,小的罪也在里面;过去的罪在里面,现在的罪在里面,将来的罪也在里面;人觉得得着赦免的罪在里面,人不觉得得着赦免的罪也在里面。所有的罪,完全在里面,都摆在这一只牛身上,一起烧掉了。 烧完了之后,怎么作呢?九节:「必有一个洁净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营外洁净的地方,为以色列会众调作除污秽的水,这本是除罪的。」这是什么意思呢?红母牛的特点就在这里。这一只红母牛烧了,香柏木和牛膝草也烧了,朱红色线也烧了,要把灰收起来,藏起来。以后如果有以色列人摸了污秽的东西,在神面前成了不洁净的人,就应该由一个洁净的人用活水把红母牛的灰调起来,洒在这个不洁净的人身上,除去他的污秽。换句话说,这灰的用处,是为着除去污秽,是为着「备用」,预备用在将来不洁净的时候。 在旧约里,罪人需要到神面前去献祭。但是,如果有一个人,已经献上祭,而又摸着污秽的时候,他在神面前是不洁净的,与神不能交通,那么应该怎么作呢?要为这不洁净的人,拿些红母牛的灰,放在器皿里,倒上活水,调成除污秽的水,洒在他身上,他的污秽就被除去,他的罪就得赦免。一个以色列人把牛羊带到神面前去献上赎罪祭,那是因为他知道他有罪,但红母牛是另外一件事。红母牛的被烧,不是为着他所知道的以往的罪,乃是为着他将来所有的一切污秽。红母牛的被烧,不是为着已过的罪,红母牛的被烧,乃是为着将来的罪。 这就给我们看见了主耶稣救赎工作的另外一方面。主耶稣的工作,有一部分就像红母牛的灰一样,所有赎罪的功效都在这里面,全世界的人所有的罪都在这里面,血也在这里面。到将来,任何的时候,如果你有了污秽,你摸着了不洁净的东西,你不需要再宰一只红母牛去献给神,只要把这一只已经献上的红母牛的灰所调和的水洒在身上,就够了。换句话说,不需要主替我们再作第二次的工作了。在他救赎的工作里,已经有预备,是为着我们将来一切的污秽、一切的罪。在他的救赎里,都已经完全预备好了。 灰是什么意思呢?在圣经里,灰是表明最末后的东西。牛也好,羊也好,焚烧以后的末了一个形状,就是灰。灰是最靠得住的,灰是不朽坏的。我们不能叫灰朽坏,不能叫灰消灭。灰,是最末后的阶段。 红母牛烧成灰,就是预表主的赎罪里所包括的永远不更改的功效。主替我们作的赎罪工作,是最靠得住的。我们不要以为山上的石头很靠得住,要知道石头也能够烧掉变作灰,灰比石头更靠得住。红母牛的灰就是预表主替我们预备了一个救赎,乃是永不更改、永不朽坏的。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能够用它。基督徒如果不幸摸着了不洁净的东西,有了污秽,他不需要再去求主替他死,他只需要靠着那永远不坏的功效(灰),靠着取生命的活水,洒他的身体,他就洁净了。换句话说,红母牛的灰,就是表明十字架以往的工作是为着今天的用处;或者说,十字架的功用是包括将来一切的需要。这灰是专门为着对付将来的,只要一次有一只红母牛烧成灰,就够用一生一世。感谢神,主耶稣的救赎,是够我们用一辈子的。他的死,担当了我们一切的罪。 需要认罪 上面是说到主的救赎和担当一方面。在我们这一方面应该怎样呢? 约翰一书一章九节告诉我们:「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里的「我们」,是指着信徒说的,不是指着罪人说的。信徒犯了罪,必须认罪,才能得着赦罪。信徒犯了罪,不是不理就算了,不是把罪掩起来。箴言二十八章十三节说,「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信徒犯了罪,必须把罪承认出来,不要给罪起一个好听的名字来原谅自己。比方说,撒谎是罪,你撒了谎,你就应该承认你是犯了罪。你不要说,「我说话稍微多(或者少)说了一点;」你要说,「我犯了罪。」你不能用别的话来解释,来遮掩。你要在神面前承认你是犯了撒谎的罪,你要定撒谎为罪。 认罪的意思就是站在神的一边来定罪为罪。在这里有三方面:神、我、罪。神和罪在两头,我在中间。什么叫作犯罪?犯罪就是我和罪在一起,我离开了神。我一犯罪,我就与神离开。我和罪在一起,我就没有方法和神在一起。亚当一犯罪,就立刻躲避神,不敢见神的面(创三8)。歌罗西书一章二十一节也说,「你们从前与神隔绝,因着恶行,心里与他为敌。」犯罪使你与神隔绝。什么叫作认罪呢?认罪就是回到神的一边来,承认刚才所行的是罪。我现在回到神这一边来了,我不和罪在一起了,我站在罪的对面,定罪为罪;这个就叫作认罪。所以,必须在光中行走。对于罪有深的感觉、深的痛恨的人,才能有真的认罪;至于那种对于罪没有感觉的,以犯罪认罪为家常便饭的人,他们只是有口无心的承认一下,那就根本不能算是认罪。 一个信徒犯了罪,在他里面就有感觉,立刻感觉不安,好像有一根刺在他里面一样。这不安就是圣灵的工作。这时候,他就应该跟着圣灵的工作,承认罪是罪。 信徒是光明的子女(弗五8),是神的儿女(约壹三1),他现在不再是外人,而是父神家里的人。在家里面应该要有家里面的样子。你是父神的儿女,你对于罪应该有认识,你对于罪应该有父神那样的态度。父怎样看罪,你也要怎样看罪。认罪就是神的儿女在他父的家里,向罪表示父所有的态度。父怎样定罪为罪,他也怎漾定罪为罪;父对于罪是什么态度,他对于罪也是什么态度。一个神的儿女若犯了罪,必须定罪为罪,像我们的父一样。 我们如果这样承认自己的罪,那么,「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如果犯了罪,我们知道自己的罪,我们也承认我们有这个罪,那么,神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因为「神是信实的」,他对于他自己的话,对于他自己的应许,不能不守信,不能不兑现;并且他「是公义的」,他对于他自己的工作,对于他儿子在十字架上的救赎,不能不满足,不能不算数。他有了应许,不能不赦免;他有了救赎,不能不赦免。他是信实的,他是公义的,他不能不赦免我们的罪,不能不洗净我们的不义。 我们要注意约翰一书一章里面的两个「一切」(7、9节)。「一切的罪,」「一切的不义,」完全赦免了,也完全洗净了。这是主所作的事。主说一切,就是一切,千万不要把它改变了。他说一切的罪,就是一切的罪,不只是信主之前所犯的罪,也不只是以往所犯的一切罪,他都赦免了,乃是一切的罪他都赦免了。 在父那里有一位中保 约翰一书二章一节说,「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这些话」是指着我们的罪怎样凭着神的应许和神的工作,都赦免了、洗净了说的。约翰将这些话写给我们,是要叫我们不犯罪,是要叫我们因着看见主赦免我们这么多的罪,所以我们不犯罪。不是因着得赦免的缘故,而放胆去犯罪,乃是反而不犯罪。 下面说,「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在父那里,这是在家庭里的事,这是得救以后的事;我们已经相信了,我们乃是神许多儿女中的一个。我们在父那里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二2)因着主耶稣死的缘故,因着主耶稣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的缘故,他在父那里,作我们的中保,这些话,乃是对基督徒说的。 这里所说的挽回祭,就是民数记十九章所说的红母牛的灰。民数记十九章乃是预表说,他能根据十字架所已经成功的工作,来赦免我们将来的罪。并不需要新的十字架,只需要他十字架上一次的工作就行了。有十字架那个永远救赎的工作,我们的罪就能得着赦免。那个祭,不是普通的祭,那个祭是能一直用的。因为是灰,所以能继续的用。主耶稣基督根据他的血,作我们的中保。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功了救赎的工作,我们今天靠着他所已经成功的,好像把那一个调灰的水拿来洒在我们身上,我们就能得着洁净。所以,如果你不幸犯了罪,千万不要灰心,千万不要躺在罪里,千万不要继续在罪里。你犯了罪,第一件事应该在神面前承认你自己的罪。神说这是罪;你也说这是罪;神说这是不应该的,你也说这是不应该的。你求神赦免你的罪,你就看见,神能够赦免你的罪,这样,你与神的交通就立刻恢复。 每一个弟兄姊妹应该在主面前不犯罪。一个人如果不幸犯了罪,第一件事是应当立刻起来到神面前去对付罪,立刻把这一次的罪的问题解决。千万不要拖,起快越好,要立刻认罪,立刻对神说,「我有罪了!」认罪就是我们自己对自己的审判。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一个神的儿女犯了罪,如果不承认,如果继续在那个罪里,他在神面前就失去了交通。他与神没有交通,他在良心里有一个漏洞,他在神面前就爬不起来。也许他也能与神交通,但是他要觉得这个交通不畅快,他要觉得痛苦。比方说,一个孩子在外面作了一件不好的事,回到家里去,只要父亲不与他说话,他在家里就觉得味道不对,他不能与父亲有亲密的交通,他知道在里面有了间隔,这就是失去交通的痛苦。 恢复的路只有一条,就是我们到神面前去承受我们的罪,并且也相信主耶稣基督已经作了我们的中保,已经担当了我们一切的罪。我们要在神面前谦卑的承认我们的失败、我们的不行;仰望主叫我们下一次走在路上的时候,能够不骄傲、不随便,能够学习在那里看见,我们不比任何人好,在任何的地方,都有跌倒的可能,求神怜悯我们,叫我们一步一步的往前去。这样一认罪,我们在神面前就立刻恢复了交通,以往所失去的喜乐和平安也都回来了。 最后,我们还是要说,基督徒不应该犯罪。犯罪是一件叫我们受痛苦、受亏损的事。但愿神怜悯我们,保守我们,使我们在神不断的交通中,一直往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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