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罗马书一章一节 「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 罗马书一章一节 「奴仆」「特派」「传神的福音」 罗马书一章一节说,「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这里的「仆人」,原文为「奴仆」。根据古代的习俗和法律,奴仆乃是卖身给主人的人;主人对奴仆有绝对的权利,甚至有生杀之权。保罗就是基督这样的一个奴仆,是主所买的,并非只是基督所雇请的仆人。但保罗又是奉召的使徒,好像医生受召来看病。「特派」原文意「分别出来归于……」,保罗是被分别出来专专为着神的福音的。这里的为着福音,包含传扬和辩证。保罗不只是口传福音,更是全人整体为福音;就是保罗的织帐棚,也是为福音的缘故。他有没有用口传福音,是另一件事,但他整个人各方面都是为着福音的。 对于「奴仆」,阿福德(Dean Henry Alford)是维持钦定本的番译,使用「仆人」(servant)一辞。他说,不是「奴仆」,因为奴仆是没有自由意志的人。「使徒」则是受到神特别的呼召,有最高的职分。这里的使徒不是广义的,乃是比较高和特别的意义。十二使徒、主的兄弟雅各和保罗,就是得这头衔的。只有特别蒙召的人,才能作使徒。 保罗自己说,他是最末了、最小的一位使徒,是特别蒙神恩典所拣选的(林前十五9-10)。他是神特别分别出来,甚至从母腹里就分别出来的(加一15);保罗被分别出来乃是为着属乎神的福音。「神的福音」,指明这福音乃是属于神的,「神」字是所有格的意义,不是同位(apposition)的意义。这福音是由神而出的。这指明救恩单是由恩典而出的。 简单的说:第一,保罗既是奴仆,就没有自由,不论甘愿与否,他是完全属于神的。第二,这里的呼召也不是普通的,如果是普通的,那么大家也都有。信徒只要一信主,就蒙召为圣徒(罗一7),这是普通的蒙召。但保罗的蒙召是特别的,我们由使徒行传九章三至十九节可以看见他蒙召的特别之处。第三,这福音是神的福音,意思就是这福音的本质是属于神。 毛罗(H. C. G. Moule)说,保罗以耶稣基督为他绝对的主人,所以用「耶稣基督的奴仆」一辞。他说,奴仆有两个意思:一是买来的;二是自愿降服的(self-surrendered)。神的福音,在特别一面来说,就是基督的福音,因为只有在基督身上,神才得着真正的启示(约十七3)。 「耶稣基督」与「基督耶稣」 「耶稣基督」一辞本书只用过八次。在使徒行传用十几次,在福音书里用过五次。书信大部分都用「基督耶稣」。耶稣和基督是指主在两个时间里的名字。「耶稣」是主在地上为人时的名字,「基督」是主复活后,被神高举时,为神所立的名称。「耶稣基督」就是指那位曾活在地上的耶稣,如今已被神高举,被立为基督(徒二36);这是说到他在地上的生活,并他在宝座上得荣耀。至于「基督耶稣」一辞,「基督」只说到他的得荣耀,但将「耶稣」放在基督之后,就形容给你知道,今天这位得荣的基督,就是从前那位为人的耶稣。所以全新约都说「在基督耶稣里」,从没有说过「在耶稣基督里」。因为我们只能在基督里,不能在耶稣里。即使你与主耶稣一同活在世上,你的生活好像耶稣的为人,你却不能像他上十字架为人担罪。如果他在地上时,我们就在他里面,就十字架救赎的工作我们也有分了。这是不合真理的。一切都是他替我们作,我们并没有为他作什么。神把我们摆在基督里,我们是藉着圣灵,能在基督耶稣里。所以当圣经说到基督自己时,就用耶稣基督,说到我们在基督里的地位时,就用基督耶稣。 关于罗马书第一句的番译,历来即有「耶稣基督」和「基督耶稣」两种解释。主张译为「基督耶稣」者,认为保罗是看见了基督的荣耀,所以甘愿作基督的奴仆,「传基督耶稣为主」(林后四5上)。但另有主张译为「耶稣基督」的一派,认为保罗愿为耶稣的奴仆,不愿只为基督的奴仆;人最看不起者乃耶稣基督,但保罗作他的奴仆。这是因为保罗觉得,他乃是耶稣基督完成救赎、受死流血所买来的奴仆;所以他这样的宣告,对耶稣基督乃是尊敬。并且就保罗这一面而言,他早已认识基督为至宝,对基督看为宝贝,清楚他的荣耀有多少。现在他更盼望人能宝贝为人的耶稣,所以他传福音不仅传基督耶稣为主,也传「自己因耶稣」作了众人的奴仆(林后四5下)。 毛罗驳阿福德说,「仆人」应当是「奴隶」。这辞的意义有二:第一,是被买来的;第二,是自愿降服的。一面,因为是基督用血把保罗买来归他自己的;一面,也是保罗甘愿降服,而作基督的奴仆。我们作基督的奴仆,也是这二样的意义合起来讲。 罗马书的主题乃是纯正的福音 格兰特(F. W. Grant)说,罗马书是完整而精确的福音论文。其中所论的每一件事,都是因别人可能提出来的反驳而有的推论与辩白;因为真理越宝贵越基要,人的不信与骄傲越要合拢他们一切的智力来推翻它。所以保罗用这卷书信来说明福音。罗马书的主题乃是纯正的福音,首先指出外邦人和犹太人都在罪之下,不能在审判台前站住。其次,保罗指明神的公义,就是被宣判有罪的人所怕的,现今,当其显明在基督作为祭物的工作时,反而是向罪人开启的避难所和遮护。我们是凭着信心得称为义,神的公义就成为我们的。这福音不仅使罪人的罪得赦免,并且使信徒得有新地位。在罗马书头一部分里,显示了基督那为着罪人之宝血的能力,我们信他,罪就得赦免了;基督复活,我们信的人就得神称义,并且站立在基督里的新地位上,得神恩典的眷临。一个人一旦得着这宝贝的福音,就不能不传。 格兰特是历代最会解经的人之一。达秘也是最会解经的人。达秘高大,而格兰特矮小。另有葛岱(Frederick Louis Godet)是正宗的神学家,代表欧汌大陆神学,他是非常属灵的人。 路德马丁(Marttin Luther)说,奴仆表明卑微(modesty)与庄严(majesty)两面的意义。在启示录二十二章,约翰要拜天使,那天使说,我们都是同作奴隶的(8-9节)。作耶稣基督的奴隶是荣耀的事!「服事」在希腊文是恭敬乐意的事奉;这辞也用在先知、君王身上。奴隶服事所作最卑贱的事,是为人解鞋带。保罗说,他是耶稣基督的奴隶,与施浸约翰有同样的灵。 保罗被分别为使徒,乃是从母腹就开始的。第一,在加拉太书一章十五节,保罗说神从母腹里就分别他。第二,在使徒行传二十六章十六至十八节,主特别差他往外邦人那里去传福音。这证明罗马书一章一节里,他说他是被特派为神的福音的话。第三,在使徒行传十三章二节,圣灵特别分出保罗、巴拿巴为他工作。「神的福音」不是说福音是论到神、关于神的,乃是说福音是神所设立的,乃是神所创始的(参罗十五16;帖前二2、8-9)。 保罗蒙召为神福音的管家 保罗是基督的奴仆。保罗在此见证,他自己是基督用血所买来的奴隶,他也甘心来事奉主。但他又是神所设立的使徒,被神召来作福音的事奉,不论他喜欢或不喜欢,都要为着这福音。他不是神募来的,乃是神徵来的;就像拉壮丁般的拉来,是给神为着他的需要徵来、召来的。保罗是这样蒙召作使徒的。「分别」就是将他从所有的人、事、物等中分别出来,使他与别人不同。这过程由三个地方可以看出来:第一,加拉太书一章十五节说,神从母腹里把他分别出来,这好像旧约以色列人和牲畜的头胎,都是命定分别归给神的(出十三12,廿二29-30)。第二,在使徒行传二十六章十六至十八节,主耶稣亲自拣选他,要他往外邦人那里去作福音的使者。第三,在使徒行传十三章二节,圣灵召他和巴拿巴去作他的工。这三次里,保罗分别为父、子、灵所呼召,并且都是为着福音。 「福音」原文意思是「喜乐之潮」(glad tidings),在这里乃是说到神圣经营的总和(thegrand total of Divine Economy)。在罗马书,头八章都说到得救的事:一至五章说到恩典的福音。九至十一章是论判神的拣选,就是神圣的经营(Divine Economy),说到主的主宰权柄。由十二章起就说到教会的交通、定规等。但保罗蒙召为福音,不只是站在讲台上传福音,乃是说他好像神整个福音的管家,他为整个福音劳苦经营。 关于「使徒」 以弗所书四章八节那里,主赐给他的教会有使徒,乃是在他升天之后所赐的。但十二使徒是在主升天之前就已经设立的。所以升天以后所设立的使徒,与十二使徒的地位不同。就是到了国度时代,他们的地位也不同。十二使徒在国度里不仅与主一同作王掌权,并且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太十九28)。 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保罗说到他蒙召为使徒的经历,他说主亲自向他显现呼召他。在五节地说到基督向「十二使徒」显现。在七节他说到主向雅各显现,雅各乃是主的兄弟;七节也说到主向「众使徒」显现,这「众使徒」定规不是十二使徒,也许是指普通一班的使徒,是圣灵所设立来继续作使徒工作的。 使徒行传十三章提起保罗和巴拿巴蒙圣灵呼召作外邦人的使徒。有人认为主所设立的十二使徒中,犹大作恶死亡,他们认为马提亚不算,硬把保罗塞入十二使徒之列。但使徒行传一章说,马提亚是「和十一个使徒同列」(24-26节),底下二章十四节就说,「彼得和十一个使徒,站起,高声说。」可见圣灵承认马提亚是列在十二使徒中的。但是巴拿巴和保罗也都是使徒。就是西拉、提摩太也称为使徒,在罗马书十六章七节指明,安多尼古和犹尼亚二人也是使徒。 启示录二章二节提到「假使徒」。启示录是主后九十五年末至九十六年初所写的,那时约翰已经老迈。当代的使徒差不多都死了,只留下约翰,所以人很难认出使徒是真是假,因此那里主耶稣提到,使徒是要试验过的。 使徒的意义,乃是一班蒙神恩典打发出去的人。所以十二使徒死了,并不阻止使徒的产生。今天因着罗马天主教在梵谛冈的教皇自封为使徒,所以人对使徒一辞的看法,以为是什么特别的地位。这是错误的。在圣经里需要恢复的其中一项,就是使徒的产生。保罗和我们,都无法放入十二使徒中,但我们仍然可以是使徒。作使徒的证明,首先是神的打发,其次是教会的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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