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探(太四1-2) 问:魔鬼试探亚当是借着蛇;而马太福音第四章一至二节魔鬼试探主耶稣,到底是借着什么?(江西 吴弟兄) 答:魔鬼在主耶稣里面是毫无地位的(约十四30),所以,试探主耶稣不能像试探我们一样。大概牠是现形来试探祂。 教会与律法(太五17-19) 问:马太福音第五章十七至十九节:「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里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人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里要称为大的。」成主律法与遵行诫命,是不是专对犹太人来说的?与外邦教会有关系否?请教!(浙江 蔡弟兄) 答:第五章十七节是说主耶稣,并不是说世人。世上没有一人能成全律法和先知。打算这样作的人,若非不认识自己,就是存心僭越主的工作。这里的成全,就是指着主耶稣赎罪的死。所以,人如果说:「主耶稣都成全律法,难道基督人反不要成全律法么?」他意思就是主耶稣都赎罪,为什么信徒不赎罪! 第十九节的诫命,就是指着山上的教训说的。这并不是对犹太人说的。请读第一至二节,山上的原有「许多人」,然而,主只开口教训祂的门徒。门徒就是基督人(徒十一26),所以,山上的教训,就是第十九节所说的诫命,乃是对基督人说的。 强逼(一)(太五41) 问:马太福音五章四十一节:「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何解?(上海 钟弟兄) 答:上下文指明耶稣是教训我们不要抵挡人——「不要与恶人作对」。第三十六至四十二节不过举几个例而已。圣徒处在今世,无论如何,都不当抵挡人(命我们犯罪的,自然例外)。主耶稣说到人的无理时,就说,他就是逼你走一里路,你还应当愿意同他走二里路。现今的拉夫,就是信徒的试炼。可惜,许多人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忘记了第二里路! 强逼(二)(太五39-42) 问:人如以马太福音五章三十九至四十二节之经,而迫我至万不已时,宜以何法应之?(南京 包弟兄) 答:山上教训是我们所应当逐字遵守的。凡能遵守时,都当遵守。究竟,这不是一个律法,当主的十字袈深在人心里作工后,这几节好象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我们终不至有「万不得已」之时,因为哥林多前书第十章十三节,我们若相信这节的经言,主必定开路。 因信得救(太七22-23) 问:得救的人,若绝对不凭行为,只以其是否信为条件,则马太福音第七章二十二至二十三节:「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阿,主阿!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么?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这里的人已传道矣,医病矣,大慨必已认识主耶稣矣(如保罗说:心信口认便得救);何以被逐呢?(悔儿问) 答:我们读福音书时,有一件最要累的事,就是不要将「永生」和「天国」混了;永生和天国不是相同的。永生是因信而得,这是全约翰福音所证明的。天国是因行为而得(太十一12)。永生就是我们的得救,免沉沦。天国就是千年国的属天部分(属地部分是给犹太人和外邦人);天国就是圣徒与主耶稣在千年国中作王。这是一个奖赏,是应当用功才能得来的。马太福音七章二十二至二十三节的人并不失去他们的永生,不过他们失去天国——不能与主作王一千年而已。主说不认识他们,因为主在这个「时候」和「地方」不能认识他们。比方:一个当官的儿子犯法,他的父亲审判他时,不能认他作儿子一样。「作恶的人」在原文是「不守律法的人」、「无法者」、「不按规矩而行者」。 经文记载何故不同(太八5-13;路七1-10) 问:马太福音八章五至十三节与路加福音七章一至十节所记百夫长求医故事;何以一为直接的,一为间接的?(杨州 桑弟兄) 答:这里所记的,并非两件事,也非一件事有了相反的记载。事实乃是如下:百夫长先遣人去见主;后来,他自己也来了。秩序如下:路加福音七章三、四、五节;马太福音八章八、六、七节;他回去;路加福音七章六节上半;路加福音七章六节下半,七、八节;他又来;马太福音八章八、九节。 这样的记载,和马太福音、路加福音的性质,是完全相合的。马太福音除去百夫长差遣犹太人的记载;路加福音则反之。马太福音除去凡足以使犹太人骄傲的;路加福音写给外邦人,借着犹太人的口,叫他们知道这个百夫长之善,是与他们有益的。 今世的写真(太十一16-17) 问:马太福音十一章十六至十七节:「我可用什么比这世代呢?好象孩童坐在街市上,招呼同伴说:我们向你们吹笛,你们不跳舞;我们向你们举哀,你们不捶胸。」思之再四,不得其解,故特专修函恭询。(王华庑弟兄) 答:此两节的解说,在下两节(18-19节),主耶稣来,传讲福音;祂是新郎,祂所给人的是新酒;祂的职事记在路加福音四章十八至十九节。祂如此传喜乐的消息,如同吹笛一般,然而,当代人亦不见其感应喜悦。约翰来,他传扬悔罪改过的道,凡不结好果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这是何等的严肃!然而,当代人虽听他如此举哀,亦不捶胸、悔改。今人何独不然!听地狱而不怕,闻天堂而不乐。他们的结局是何等的可怜呢! 施洗约翰(太十一2-19) 问:施洗约翰未生时,其母见马利亚面,他即在腹中跳动;复即数证主耶稣为神的羔羊;主耶稣受洗时,他亦曾见天开灵降;神作的证,他亦亲闻。如此,他岂有不知主耶稣为谁之理?何其在监中时,又遣徒询问主耶稣为谁呢?(河南 康弟兄) 答:这事记在马太福音十一章二至十九节。看主耶稣的答应,我们知道施洗约翰此时信心软弱了。主耶稣答他的话,是记在四至六节。末了一句,主耶稣说:「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可知约翰此时,是因他已因着主耶稣的作为跌倒了。 这怎样说呢?施洗约翰是基督的先锋;他是旧约先知中的末了一个。他像旧约其它的先知一样,地自己所传的,有许多的地方自己不明白。他既是犹太人,所以,他也免不了受犹太人当时盼望弥赛亚作王的影响。所以,当他传扬天国近了的时候,他扔不免以为主耶稣要在世上作肉身的王。所以,他在肉身上也有极大的盼望——因他是基督的先锋。那知天国是分作两段落的——先是属灵的(此时基督被世人厌弃);后是实形的(彼时基督受世人敬拜)。他所见证的基督,竟不如他之愿出来设立实形的国度,而乃到处传道施医,好象没心作王一样!而他自己又下在监狱,命危旦夕!所以,他的信心动摇了;以为主耶稣真是基督么?若是,为何与我所想的,并不相合呢?(噢!我们也常如此!)所以,他差人去问主耶稣。主回答的大意就是:看我叫说所作的事(4节),你就知道我是谁了;但你不要因我的行为太卑下,不合你意就跌倒了。弥赛亚是当先受苦,而后进入祂的荣耀。愿我们的心不因着基督的被人轻看而跌倒。 亵渎圣灵的罪(太十二31-32) 问:马太福音十二章三十一至三十二节:「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何解?其故安在?诣详示知。(钟耐成弟兄) 答:亵渎圣灵的罪,就是主耶稣亲自靠着圣灵赶鬼(28节),人们明知之(27节),而又硬心,故言其为靠鬼王赶鬼(24节)。此罪惟有在当日有之。主耶稣来世,原为救人,所以凡得罪祂的,和其它一切的罪,都可赦免。惟亵渎圣灵者,既有如此的明证,而故意不信,说出亵渎的话,其心已达至不能悔改的地步,故罪在不赦。 比喻(太十三10-15) 问:读马太福音十三章十至十五节,大旨谓用比喻悉使人不易明白;而常人用比喻悉使人昜于明白,敢问孰是孰非?(安徽 雀弟兄) 答:主耶稣基督在前十二章里受犹太人的弃绝;所以,从第十三章起,主耶稣也就开始弃绝以色列人。在本章里,主将祂的门徒和犹太人分别出来。祂的眼目已经注视及教会了。主耶稣在此用比喻,是要叫祂的门徒(将来的教会)明白天国的奥秘(11节),同时叫犹太人听而听不见,看而看不见,也不明白。祂用比喻并非悉使人不易明白真理,不过使一部分人不明白而已。所以,并无孰是孰非的解决。 酵(太十三) 问:马人福音十三章的酵,一派指罪恶,一派指能力;何派对?(冯村 刘弟兄) 答:酵在圣经里头,从来没有好意思(太十六11-12;可八15林前五6-8)。酵指罪恶和误谬的道理。「三斗面」全面发酵,并不是说福音的能力要叫全世界改变;因为就是在本章,主耶稣说世界永不能改变;里头还有「稗子」,还有「坏鱼」,直到审判的日子。社会福音以及盼望改造社会的信徒,在圣经里从来没有他们站立的地位。世界要一日坏过一日,直到主来。 天国 问:马太福音之言天国,是指神国呢?还是指教会呢?照第十三章的天国好比面酵来看,似觉「天国」二字是指教书的腐败。如何?敢请指正。(清流 赖弟兄) 答:神国是天国(太十三31-33;比较路十三,18-20),然而,天国不是神国(因为马太福音专用天国,而有时竟用神国,如第十二章二十八节等);神国所包含者至广,就是天国亦在其内。所以,有时神国就是天国。天国只指现今圣徒所受的操练,和将来的掌权而言。我们欲知神国、天国在某处有无分别,需看其上下文。天国也不是指教会说的。教会是一个家(提前三15);天国是一个国。现在的圣徒是在于二者之门。教会说出我们的「地位」;天国说出我们的「行为」。教会是我们所得的恩典;天国是我们所受的操练。进入天国是应当有实行的义(太五20),变成小孩子那样的圣洁(太十八3),所以,马太福音第十三章的稗子、飞鸟、面酵和不好的水族都非天国里的人物,不过有名无实而已。他们并没有进入天国。 新旧的东西(太十三52) 问:马太福音十三章五十二节:「凡文士受教作天国的门徒,就像一个家主,从他库里拿出新旧的东西来。」是指何物?不知是否新旧教搀杂的意思,不能遵耶稣在约翰福音第十五章三节的教训否?请解答。(临水 李弟兄) 答:这节的意思是说到明白马太福音第十三章天国譬喻的要紧。新旧东西,并无专指。主耶稣的意思,以为凡文士能明白天国的道,则他对于训人,必能措置自如,好象从库中,拿出新旧的东西然。 教会(太十八17) 问:马太福昌第十八章十七节:「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史一样。」之教会,何所指?(江苏 李弟兄) 答:四福音书里,提起教会的就只有马太福音。马太福音两次说到教会,都是应当受颂赞的主亲口说的。一次在第十六章十八节,另一次就是在这里(十八17)。 圣经对于教会的意思有二:(一)所有蒙主宝血救赎的人所合成的教会,圣经称她是基督的身体;(二)各处信徒被主集合,而成为该地的教会,如圣经所记的「在哥林多」、「在加拉太」的教会等等。一是从古至今的普世教会;一是一个本地的教会,为从古至今普世教会的一部分;(现今各宗派的教会,并不为圣经的教会;她们并不是从古至今普世的教会,自无待言。她们也不是一个本地的教会,因为圣经各处的教会都是说在「某地」的教会,并无晚近各宗派的名目及人造的会政。)马太福音两次说的教会,也是表明这个意思。十六章十八节是普世的教会;十八章十七节是本地的教会。 教会权柄(太十八18) 问:马太福音十八章十八节:「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比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及约翰福昌第二十章二十三节:「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不知如何解释。有人谓此等言论为中世纪教会所加入,非主耶稣本人所主张。不知先生以为如何?祈在《基督人报》解答为荷!(崔弟兄) 答:对于原文的古卷,这两节圣经的权威是很靠得住的。所说中世纪教会所加入,毫无根据。究竟这两节圣经的教训是实在的。主在马太福音特别以「我实在告诉你们」为引端,就是表明祂所要说者的重要。这两节是讲教会革除信徒的事。要从教会革除人,就是表明这人从前也是教会的一分子。这里并不是得救和沉伦的问题(林前五5),因为被革除的人,是已经得救的。 这里的意思是:教会革除信徒的事,如果是按着神的话语而行的,神就在天上要承认祂在地上教会所作的。约翰福音二十章二十三节更是明白。第二十三节是紧连在第二十二节之后的。没有圣灵的力量,就没有正当的革除。革除的权柄,乃是随着圣灵能力之后的。这两节应当与哥林多前书第五章十一至十三节和第六章九至十节同读。凡被教会所正当革除的人,这个人虽然自己得救,然而必不能在千年国时作王。 自高(太廿三9-10) 问:马太福音二十三章九至十节:「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何解?(上海 钟弟兄) 答:要明白圣经,应当看上下文。这里的上文是责备文士和法利赛人,因为他们高坐摩西的常上而无善行,而又欲为首领——夫子。下文则说,我们应当自卑,彼此服事。看了上下文就知道我们爱主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们不必称我们生身的父为父;作教员的人,不可受学生「夫子」的称呼。主的意思不是指着这些说的。主在这里明说出祂命令的缘故:因为「你们都是弟兄」;「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这里都是说「灵性」上的关系,并不是注意「肉体」上的称呼。看了「弟兄」二字,我们就知道这是说到「教会」内的事,教会外肉身的事,并不说到。 主的教训是双方面的:不要受称;也不要称人。主要我们不效法法利赛人的行为,作了许多的事,只求人称赞。除了务外之外,并无其它意思。从前以色列人怎样,现在的教会也怎样!有一等的人,竟站在弟兄和天父的中间,自以为有权柄。除了圣经之外,教会实在没有权柄。可惜现在神的儿女们,不特容忍这种教训,并且反赞助之」。 在主看来,教会里面的人,都是祂的儿女,并没有阶级之分。乃是教会受罗马教的遗毒,尚有「牧师」和「教友」的分级。我们读新约的时候,我们看见使徒和牧师等等,不过是神的恩赐而已(参弗四11)。一个恩赐除了造就建立弟兄之外,无其地权柄附属在里面。虽然,在使徒教会中,有革人等事,然而,这是全体的事(参林前五13),并非如今之有阶级的。至于提摩太受命劝戒斥责,也不过是运用其个人所得的恩赐而已。 我们应当将恩赐和阶级分得顶清楚:前者是神所赐的,后来是人所造的。因为教会的声音大,所以神的话语就少闻了。我们应当注意:在神面前,我们的地位都是同等的。所以,凡要高抬自己位的,就是悖逆我们主的命今令,将来必定降为卑(12节)!可惜,许多人因为不明白圣经的教训,尚常违逆这二节的经言。然而,神的儿女们应当自觉,因为神不只叫我们自己不要受人称,并且也叫我们不要称人。 忍耐到底(太廿四13) 问:马太福音二十四章十三节:「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不忍耐到底者能否得救?并且得救指何种得救?(魏弟兄) 答:自然不能。这里并不是说到信徒灵魂的得救,乃是指着犹太人在灾难中身体的得救说的。 尸首(太廿四28) 问:马太福音二十四章二十八节:「尸首在那里,鹰也必聚在那里。」是指什么?(清流 赖弟兄) 答:当大灾难的时候,基督在半空,敌基督在地上;二者遥遥相对。圣徒们被主接提到主那里;所以,基督的「身体」在半空联合于基督。敌基督也有属牠的人,他们也在地上与敌基督联合;他们就是敌基督的「尸首」。因为他们都是死在罪恶里面的人,与基督的身体是相反;此二者也遥遥相对。鹰鸟指着罪恶或审判。敌基督的伴侣在那里,罪恶和审判也在那里。 子不知道(太廿四36) 问: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十六节,主说:「但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子与父原为一)惟独父知道,岂子知道,而不司耶?拟得救数目不足,而父意未满,故那日子、那时辰,需以父满意为定时耶?请示其详。(广东 余弟兄) 答:这一句话在四福音书中,实在只有马可福音十三章三十二节记载(请读太廿四36,施约琴译本小注)。这与马可福音表明主耶稣为仆人的性质,是完全相合的。主说此语,并非祂知而不言;也非父满意方定时。我们读经最难的地方,就是分别主耶稣的神人二性。有时可以分;有时不可以分;有时若可分,若不可分。在此,就是主耶稣指着祂的「人」说的;表明祂自己是个完全谦卑的仆人,除了接受祂主人的旨意外,祂自己并无所知。我们读四福音书,最要紧的一件事,就是记得主耶稣是有神人二性的;有时只说其人性;有时只说其神性;有时说其神人二性。知者,则免去许多误会。 放银(太廿五27) 问:马太福音二十五章二十七节:「就当把我的银子放给兑换银钱的人,到我来的时候,可以连本带利收回。」这里的譬喻是怎样解呢?(清流 赖弟兄) 答:这一个比喻里的银子,就是圣灵的恩赐。把「银子放给兑换银钱的人」,意思就是将从圣灵处所得的恩赐,传给一、二人,让他们去作工,好叫你自己间接得着一点利息;主来时,可以「连本带利收回」。 因言称义 问:已得分银之仆,似已受恩典矣。何以后因不能赚利而被夺去至于哀哭切齿呢?则行为似乎有关于永生矣。我甚愿接受因信而称义之道,但愿更得明白,乞示。(悔儿问) 答:马太福音二十五章的银子是指着圣灵的恩赐而言,并非指救恩。因为救恩断不能有五千、二千、一千之别,虽然路加福音十九章的众仆所得的都是一锭,然而,头一锭银若是救恩,则后来所赚的诸锭也必定是救恩方可。若然,则后来所赚的十锭、五锭当如何解说方可呢?所以,银子不能指着救恩说的。这是指着恩赐说的。因为圣灵的恩赐能因忠心工作而加增,是当主耶稣离世时给祂的门徒的。这仆人所失者,圣灵的恩赐而已。并不失去永生。 并且,我们知道马太福音二十五章十四至三十节和路加福音十九章十一至二十八节是一个审判。圣经中记载四个审判:(一)十字架已经过;(二)半空信徒行为的审判;(三)地上列国的审判;(四)白色宝座死人复活的审判。这里的审判必定是第二个——半空信徒行为的审判。对于这个审判,哥林多前书第三章记得很详细;第十五节说:工作虽然焚烧了,然而,「自己却要得救」!所以,这仆人虽然失去奖赏,然而他自己却是得救的。至于他所以哀哭切齿的缘故,大概有二:(一)因见别人得着主心;(二)因自己错想了主(太廿五24)。这等仆人的结局就是,一千年在半空荣耀云彩的外面黑暗里。 外面的黑暗(太廿五30) 问: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节:「把这无用的仆人,去在外面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这无用的仆人是否信徒;信徒是否因不工作下地狱?(安徽 雀弟兄) 答:我们知道这三班的仆人是站在基督审判台前受审。基督的审判台是在信徒提接空中(帖前四16-17)之后,所以,是在空中,「外面的黑暗」是在空中的外面;所以不是地狱。读了诗篇十八篇九至十一节之后,我们知道,基督降临半空时,在祂的荣耀外面,有厚云、有黑暗包着。所以,这个不忠心的仆人,并不下地狱,不过丢在半空外面的黑暗而已。这仆人是信徒;信徒不作工,不能同主作王,要到外面的黑暗里。 绵羊国的义人(太廿五31) 问: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一节至末,是论论外邦人在地上受审。不知第三十七节所说的义人,是怎样的义人?(烟台 张弟兄) 答:这义人自然与我们现今信主称义的人不同。按此时主耶稣已经来到地上(31-32节),所以,是在七年之后,千年国之始了;所以,恩典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神又回到旧约以色列的境地里,而对待世人。所以,这里的义,并非像我们现今从恩得的。主称他为义人,就是因为他们看待犹太人(小弟兄)好;称为义人,以便与那些被咒诅的人分别。这次审判的原理,就是按着创世记十二章三节、二十七章二十九节;民数记二十四章五、九、十四节。又请读诗篇三十七篇十至十一节、二十一至二十二节,比较马太福音五章七节。 分别群羊(太廿五31-32) 问: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一至三十二节:「当人子在祂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万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们分别出来,好象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主临审万民(指外邦人),分别山羊绵羊(指得救与不得救);但那时外邦人得救,是凭信心呢(信耶稣为救主)?是凭行为呢(作在一个最小弟兄身上)?若凭行为,这时不信的人,待信徒好,能否得救?请示其详。(广东 余弟兄) 答:在大灾难起首的时候,儆醒的信徒早已被接了(启三10)。未接去的基督人和小数敬虔的犹太人,要向全世界人传扬天国的福音(与恩典福音少别)。自然,他们要受逼迫。此时,照看善待这些主的使者,后来就要得救。他们是凭着行为得救;然而,我们却不敢说,他们没有信心。主耶稣此时是照着,接受祂所差遣的人,就是接受祂自己的原则,对待他们。但是,现今世人除了相信主耶稣外,并无别的救法。欲倚靠善待信徒而得救者,都要沉沦。 现今是恩典的时代,神只以恩典待人。因为是恩典,所以,只用相信就得救。但是,大灾难的时候,乃是律法的时代,神仍以律法待人;因是律法,所以,是用行为。现今,欲由行为得救者,是绝不可能的事(加三11)。现今人如何不借献祭(旧约的救法)而得救,也照样不能借善待信徒(将来的救法)而得救。 山羊国 问:山羊国是否直到地狱?(江苏 李弟兄) 答:马太福音二十五章四十一节应是直接到地狱的。「永刑」二字不能作别解。并且与此相同的经言,就是马太福音十三章四十七至五十节,那里明说火炉。 主背负十字架(太廿七32) 问:马太福音二十七章三十二节,马可福音十五章二十一节,路加福音第二十三章二十六节,都是记古利奈人西门背着主的十字架;怎么在约翰福音十九章十二节,记主耶稣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出来,到了一个地方?……是在途中(24节)叫这个西门来代替么?(陆弟兄) 答:四处圣经合起来看,就什么难处都没有了。我们若将四福音合起来看,我们就得着当时历史的秩序:约翰:「他们就把耶稣带了去,耶稣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出来。」马太:「他们出来的时候,过见一个古利奈人,名叫西门。」马可:「从乡下来,经避那比方。」路加:「他们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拦在他身上,叫他在耶稣后头背(原文)。」约翰:「到了一个地方名叫髑髅地,希伯来话叫各各他。」照着路加福音的原文来看,古利奈人西门乃是与主同背十字袈,不过主在前头,他在后头而已。所以,这故事是:主背十字袈出来,遇见西门,众人强他帮主同背负十字袈,一直到各各他。 旧圣徒的复活(太廿七52) 问:自君回贵处后,每日读圣经二章。马太福音二十七章五十二节说:「坟墓也开了,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这是已死圣徒的复活。但别处圣经有记,基督为死人中第一次复活之人,如何在主耶稣死时,就有人复活呢?请君解答。(漳州 简弟兄) 答:圣经只以基督为复活中的初熟果子(林前十五20),但是,祂并不是头一个复活的人。旧约时,以利沙就已叫死人复活了。主耶稣在世时,最少也已叫三人复活了。这些圣徒的复活,并萛不得奇怪。基督为初熟果子的意思,就是像祂「那样」复活者,只有祂一人而已。 基督复活(太廿七52;林前十五20) 问:读《基督人报》第十一期「问答」,见漳州简君问题「旧圣徒的复活」,请解马太福音二十七章五十二节:「坟墓也开了,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是否与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二十节:「但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有冲突? 阁下之回答,言主耶稣并不是头一个复活的人,更言以利沙与主耶稣皆曾叫人复活。虽末了说明「主那样复活,只有祂一人」。然如此问答总不免起人误会,恐人以为主之复活,与以利沙及主耶稣所使之他人复活相同了。鄙人的见解,以为以利亚、以利沙及主耶稣所使之他人复活,并非将来灵体之复活,乃是人死过以后,灵魂又回来,复归人肉体;在世上又活若干年;末了,仍归于死与他人一样。主耶稣之复活,实是头一个复活的人,即灵体复活之头一个(林前十五)。而马太福音二十七章五十二节所言之圣徒,愚窃以为亦系灵体复活。观第五十三节,说到耶稣复活以后,他们方能从坟墓里出来可见。无论何人皆不能在主耶稣复活之先。且「显现」二字亦证明非系肉体,乃系灵体,更可见死亡之权,主若不打破,他人纵能从坟墓中起来,却不能出来。或有人以为如此解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五十二节,与号筒末次吹响圣徒方复活之语有冲突。愚窃以为此乃圣经中变例;乃神特使之为主复活作证据耳。至于常例必待号筒吹响之时,信徒方一齐复活。是否有富,伏候尊裁。(安徽 李弟兄) 答:旧约先知和主耶稣在世所复活的人,以及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之圣徒,到底是否已得着灵体,乃神最通博的仆人们,所不能意见一致的。所以,究竟也难说定。并且这点在我现今的经历看来,与灵命尚无若何的关系。所以,我们只可放之。先生以为有灵体复活者,主耶稣乃是第一人。若然,则先生所说的,就是证明我「像祂那样复活者,只有祂一人而已」的话了!如此的回答,就是表明主和以利沙及主所使复活之人的复活就是不同的。「那样」就是特别。赞美主,因祂在诸事上居首位! 披麻布少年(可十四51-52) 问:马司福昌十四章五十一至五十二节:「有一个少年人,赤身披着一块麻布,跟随耶稣,众人就捉拿他;他却去了麻布,赤身逃走了。」此少年人是否指约瑟而?为何赤身披麻布跟耶稣?人捉拿他,他郄丢了麻布而逃,是何妙意,望祈乞示。(河南 张弟兄) 答:他是否约瑟,我不知道。第五十一至五十二节是接五十节而言。就是要表明当日门徒如何逃命而已,连麻布也不要了! 南方女王(路十一31) 问:路加福音十一章三十一节:「当审判的时候,南方的女王,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她从地极而来,要听所罗门的智慧话;看哪!在这里有一人比所罗门更大。」南方女王何指?(徐弟兄) 答:就是旧约的示巴女王。「示巴女王听见所罗门的名声,就来到耶路撒冷要用难解的话试问所罗门。」(代下九1) 不义的管家(路十六1-11) 问:路加福音十六章一至十一节,耶稣说这个比喻的意思,似乎不赞成这样的人,第八节祂又夸奖他作事聪明,似乎又有点赞成的意思,第九节又说:「我告诉你们,要借着那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到了钱财无用的时候,他们可以接你们到永存帐幕里去。」这又似乎教训门徒用那不义的钱财,去结交朋友,到后来还能得点益处,问这两节圣经是什么意思?(河南) 答:第八节的「主人」是这个故事中的主人,并不是天上的主。天上的主并未尝如此称赞。主的教训是叫人用他的钱财,去作救灵魂的用处(不是捐入宗派),叫人们因着我们的捐助而得救。如此,当我们死时,就有我们的朋友,就是因我们的捐助而得救的人,来迎接我们进入永远的帐幕。所有的钱财,因为其与神对峙(13节),所以,都是不义的。「不义的钱财」就是钱财。 一发不损(路廿一16) 问:路加福音二十一章十六节说:「你们也有被他们害死的。」第十八节又说:「然而你们连一根头发,也必不损坏。」既说被杀害,何以又说一发不损坏?是否译笔有误?务祈指示为荷。(安徽 崔弟兄) 答:主耶稣死是死了,然而,却应验圣经的话,祂的骨头连一根也不折。这里就是如此。再者,他们身体虽然被其杀害,然而,他们实在未受毫发之损。译笔无误。 两把刀(路廿二36-38) 问: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三十六至三十八节:「耶稣说,但如今有钱囊的可以带着,有口袋的也可以带着;没有刀的要卖买衣服买刀。我告诉你们,经上写着说:『祂被列在罪犯之中。』这话必应验在我身上,因为那关系我的事,必然成就。他们说,主阿,请看,这里有两把刀;耶稣说,够了。」又马太福音二十六章五十二节:「耶稣对他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这两处圣经,有无矛盾?路加福音二十二章说:两把刀够了,有何解说?诣示其详。(广东 徐弟兄) 答:这个问题是基督人最不明白的一个。我们可以详细一点查考。主耶稣命门徒买刀这段故事,是记在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三十五至三十八节。这段圣经有两个问题,应当预先解决;然后才能从事查考。(一)这两把刀可否灵然解?(二)若不可,则主耶稣是否要门徒动刀争斗? (一)我们不能灵然解这两把刀;因为主耶稣命令门徒预备东西时,祂不只命他们单买刀而已。在第三十六节说:「有钱囊的可以带着,有口袋的也可以带着,没有刀的要卖买衣服买刀。」主在这里命他们预备三件东西。如果刀是指着这个或指着那个,则钱囊也当有所指,口袋也当有所指才是。如果钱囊就是钱囊,口袋就是口袋;则刀必定也就是刀方可。我们不能说,这两把刀是指着新旧两约说的,或是指着两个强盗说的,或者有其它的理想。刀就是刀;我们不可灵然解。如果一遇着难处,一不明白,就把经文灵然解了,这是何等的不公平呢? (二)这刀既是刀;主耶稣的本意是否要他们买刀而以争杀呢?不是!有三个理由:1.门徒除了犹大之外,尚有十一人。如果主耶稣要他们用武力解决,则十一人用两把刀怎样够呢?门徒说有两把刀时,主耶稣就停而不说,并没有再劝他们再买九把,就是表明祂的原意,并非买刀用武;2.如果主耶稣原意是要用武,则彼得已经动刀了,已经用武力解决了,而主耶稣反对他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太廿六52);3.如果主耶稣要他们用武,则与祂平日「不与恶人作对」的教训大相径庭了(太五38-44)。我们现在已经解决了:1.刀就是刀;和2.买刀并非为用武。然则,主耶稣原意何在呢?我们应当如何才能得着一个真解呢? 要得真解,我们应当先知道几件事:(一)主耶稣所说的刀,虽然就是实在的刀;然而,祂的原意又非在刀。祂若真要门徒买刀,则刀只有两把,岂不是应当再买才够呢?(二)主耶稣并非全心注意刀;祂所说的是钱囊、口袋和刀。刀不过是三者之一。(三)当日犹太地盗贼公行(十30);所以,犹太人几乎无人无刀。他们当日的刀好象我们现今的手杖一样。(四)这一段圣经(路廿二36-38)全论那夜事实。第三十七节与全段好象并不相连。我们若不明白第三十七节,则我们断不会解说这段圣经。解经应当上下连贯;不能将我们所不明白的,随便删去一节而解其余。(五)我们应当知道,主耶稣说第三十六节的话的背景怎样。为什么主耶稣这样说?在何时主耶稣这样说?都是我们所应当知道的。(六)我们应当记得,这段经文不当灵然解;刀非为用武。 我们现在可以顺着以上各点,慢慢的查考这几节的经文。在第三十五节说:「耶稣又对他们说:我差你们出去的时候,没有钱囊、没有口袋、没有鞋,你们缺少什么没有?他们说:没有。」主耶稣在此吽地们记杠,祂当初蚎同差遣枹们出去时,没有钱囊、没有口袋、没有鞋;然而,他们并不缺少什么。为什么他们不至缺乏呢?这段差遣的故事,是记在路加福音第九章和马太福音第十章。马太福音记得较详细,我们可以一读。当日主耶稣是差遣他们往「以色列家」去传天国的福音。主耶稣此时明显祂为「弥赛亚的权柄」。门徒出去传道,就是叫人接受祂为弥赛亚。作工应当得饮食(太十10);所以,他们不必自备粮饷(太十9),而一无所缺(路廿二35)。这都是主耶稣弥赛亚权柄的效力。 现在呢?主耶稣已经显明给以色列人看了;但是,他们不肯接纳,一再弃绝。现在呢?「祂要被列在罪犯之中。」(37节)被人钉死了。人不特不要祂为弥赛亚,并且要杀死祂而后快(这就是第37节的意思)。祂现在乃是要应验圣经而受苦;要失去祂荣耀弥赛亚的权柄了。所以,祂不能再用祂弥赛亚的权柄,为祂的使者备办了。所以,虽然你们从前不必预备钱囊、口袋和鞋,而不缺乏;「现今」则不能如此了。「但如今有钱囊的可以带着,有口袋的也可以带着,没有刀的要卖衣服买刀。」(36节)因为我要受死,我已经被人弃绝,人不要我为弥赛亚;所以你们从前借我为弥赛亚所得的供给和保护,也要(暂时一终止了。你们应当自为打萛。 这是主耶稣在这三节经文里所表明的意思。在第三十六节前句的「但如今」是最要紧的,表明现在已经时过境迁了。「但如今」就是指着自「晚餐始到十字袈止」那一个期间。在这一个期间里面,主耶稣在事实上被世人弃绝。主耶稣告诉祂门徒的话,原意本非专注他们的钱囊、口袋和刀;不过欲叫「他们明白祂当时所处的地位而已」,要叫他们知道祂现在快要死了。而门徒不会其意,而尚以为主耶稣所说的,真是指钱囊、口袋和刀说的。他们的思想完全被物质所支配了;到了此时尚无属灵的知识(请读约廿一22-23)。并且,他们私心真要用武,使用属血气的兵器;所以,就回答主说:「请看,这里有两把刀。」(38节)他们以为主真是要刀!主就答应说:「够了。」这「够了」到底是指着什么说的呢?第一必定不是指着刀说的。十一个人用两把刀怎么够呢?主的话意,并非说两把刀已经够用了。不然彼得才运用其一,而主为何就责备他呢?所以,这「够了」必定另有意思。 主耶稣知道祂的门徒尚不能接受祂的话,他们的思想尚是仍旧属物;所以,祂就说「够了」——不必再说了,你们不能明白我的话了。这够了就是与我们中文的「休矣」相同;不过较为柔和,没有那样冷硬而已。所可惜的,当日的门徒如何不明白,今人尚是仍旧。门徒不明白主的话语;所以,后来尚问说:「主阿,我们拿刀砍可以不可以?」(49节)现在不明白主道(太五)的人,尚是如此直问。那知主的回答,尚是「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世上原不应当有「基督军人」阿! 乐园(路廿三43) 问:路加福音二十三章四十三节:「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启示录二章七节:「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赐给他吃。」哥林多后书十二章四节:「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这三个「乐园」有分别否?(冯村 刘弟兄) 答:启示录二章七节的乐园,是「神的乐园」,就是将来的新耶路撒冷。比较其中的生命树就知,路加福音二十三章和哥林多后书十二章的乐园,乃是指在地中心的乐园,就是信徒死后的去处。 迦拿变酒(约二3-9) 问:约翰福音二章三至九节所变之酒,恐是不害人之葡萄酒乎?请解此神迹。(上海 钟弟兄) 答:想是葡萄酒,但若多饮,它也是会害人的。不过才变的酒,乃是新酒,不至害人。主耶稣并无戒酒,但祂并不醉酒。这个神迹有许多意思,兹略言之。 在预表上,酒指喜乐(诗一○四15;士九13),无酒,意即人在律法时代失败,没有得着救恩的喜乐,也不能使神喜乐。主的母亲代表以色列国。要祂彰显祂的外面荣耀,主拒绝她。另将新酒(福音)给人。 在预言上,这神迹是表明主耶稣在千年国的光景。第一章有三个「次日」,所以已有四日。本章一节说「第三日」,所以这神迹是在第七日行的。创世记的第七日是将来千年国的预表(参来四)。在这时,神娶以色列人。在这时,他们自己虽然失败,神却施恩给他们。在这时,基督显现祂的荣耀。 在教训上,我们看见马利亚如何因不等待主的时候而受责;仆人如何完全顺服;主如何会叫心硬如石的人改变而满有福乐;世人如何先乐后苦;信徒如何先苦后乐。这都是顶美丽的。 主耶稣施洗(约三22) 问:约翰福音三章二十二节:「这事以后,耶稣和门徒到了犹太地,在那里居住施浸。」主耶稣在世时,祂自己给人施洗没有?那个时候的施洗,是奉谁的名呢? 答:没有。约翰福音四章二节说:「其实不是耶稣亲自施洗,乃是祂的门徒施洗。」按着圣经的教训,当日大概没有奉谁的名。这些事是没大紧要的,我们的思想更好是关注那些属乎基督的。 浸礼与治病(约五6-8) 问:约翰福音五章六至八节:「耶稣看见他躺着,知道他病了许久,就问他说:你要痊愈么?病人回答说:先生,水动的时候,没有人把我放在池子里,我正去的时候,就有别人比我先下去。耶稣对他说:起来,拿你的褥走吧。」这里的水是否专指浸礼的水?(泰陈 蔡弟兄) 答:不只不是专指浸礼的水,并且连和浸礼的水一点儿相干也没有。这里并没有丝毫端倪,可以叫我们想到浸礼的水。近来有一般人以为浸礼的水是可以治病的,也许就是以这里为根据。这完全是一种邪说,我们警告神的儿女应当离开这个。圣经中从来没有一处以为浸礼的水是能治病的。没有这样的记载、没有这样的教训、没有这样的榜样,完全没有!一种治病的道,就是以一节误解的圣经为根据,岂不是太靠不住么? 入京守节(约七3-5) 问:主之弟劝主入京守节,此大典也;主对以时未至,窥弟之行也,又潜踪以往,敢问其故?(南京 包弟兄) 答:这节记在约翰福音七章。主的弟兄:(一)是不信的(5节);(二)所劝勉的是错误的(4节);(三)并非欲主入京守节,不过要祂在京中自炫自己(3节);所以,主不听他。并且,主耶稣的死是有定期的(但九26),犹太人此时正伺机杀主(1节),主耶稣偶一不慎(?),就不能有十字架上的死——这是外邦人的刑罚,犹太人的法子是用石头。祂的弟兄之意以为:主不必怕犹太人,应当趁节期之机,入京显明其大才。这是撒但的催促,故我们的主不听从。第十节更记其它理由。 我们的主上京不是明去,究也不是暗去,不过似乎是暗去而已。祂自己谨慎,因为犹太人或将在路上杀之,使祂不得入京;这样,则违反路加福音十三章三十三节了。至于祂所以后来又去者:(一)因为祂的时候已到;(二)因为祂弟兄去了,祂能安静独往,不受人的注意;(三)约翰表祂为神,神不能受人的支配指教。这里有个教训:主虽自知应当上京,父未指示祂,祂却待时而动;祂虽上京,究非听其弟兄之言而往,乃是因着父命。我们应当效法这个。 羊圈和看门的(约十) 问:约翰福音第十章的「羊圈」和「看门的」何所指?(福州 祁弟兄) 答:「羊圈」就是犹太教的范围;「看门的」就是圣灵。「从门进去」——主耶稣遵着律法和先知所预言的而来:「看门的给他开门」——所以圣灵就离开他开门,叫他能遇着他当遇的犹太人:「把羊领出来」——将这些相信祂的犹太人从犹太教里引出来:「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这是外邦信主的:「合成一群」——犹太外邦,合成教会。 谁是强盗(约十) 问:约翰福音第十章主说:「在我以先来的都是贼,都是强盗。」请问贼、强盗指谁?(杜弟兄) 答:主耶稣在这里并不是指先前的先知的。祂的话语是指着:受默示的预言基督的先知终止后,四百年来,支配犹太宗教思想的文士说的。他们并不是神所差遣的仆人。他们擅自教训。先知们比他们先来,他们比基督先来。主并不说到在他们之前的先知是有错误的。主只说,他们在祂以前来的是贼、强盗,偷抢神的羊群去听从自己的。 彼得(徒二14) 问;使徒行传二章十四节:「彼得和十一个使徒,站起,高声说……」怎么这里只有彼得的见证,没有别个使徒见证,难道彼得是那十一个的代表者?(陆弟兄) 答:这里应当没有什么难处。照着圣经的本文来看,十一使徒都站立起来,然而开声者只有彼得。我们不能说,彼得是十一人的代表;然而在福音书里我们常看见彼得常是十二使徒中先讲话的人。这自然是因着他年长,和性情急切的缘故。但是,现在(五旬节)他站起来说话,并非因着肉体的催促,乃是圣灵的激励。因为天国的钥匙乃是交与彼得(太十六19)的,所以,乃是他先开犹太人(就是五旬节),和外邦人(就是哥尼流家),听信福音的门。 七十五与七十(徒七14;创四六27) 问:使徒行传七章十四的「七十五人」,与创世记第四十六章二十七节之「七十人」,如何解释?(烟台 李弟兄) 答:七十人是「雅各家」的数目(27节),就是雅各的「儿子、孙子、女儿、并他的子子孙孙。」(7节)七十五人乃是并雅各的亲族都在内。使徒行传七章十四节的「全家」,在原文是「亲族」,所以,《文和》译为族。这样,则亲戚多出五人,亦是情理之常。所以,二者并无反对。 圣灵说话(徒八29) 问:使徒行传八章二十九节:「圣灵对腓利说,你去贴近那车走。」圣灵怎样对人说话?(徐弟兄) 答:圣灵是借着人里面的直觉而与人说话。不是肉耳可以听得祂,也不是心思可以推想祂,乃是直觉可以听见祂。这件事在现在是应当特别注重的。注重理性者就要借着心思来寻求圣灵的意思。热心而又无圣经的知识和深奥的灵命者,就要盼望要在身体的耳朵里听见圣灵的声音。这些都是引人到错误之途的。受撒但欺骗的,都是这些人。圣灵所有的工作都是在我们灵中作的(罗八16原文)。人除了他的魂之外,尚有一灵在。这灵最大的机关,就是直觉。直觉就是人灵里的知觉,不是身体的感觉,也不是心思的思想,乃是灵里独立,不必有所依赖而有的知觉。圣灵的声音,在直觉里是可以听得来的。现今的信徒,若非多随从直觉的感觉以服事主,就要时常行出主旨意之外。 魂游象外(徒十10,廿二17) 问:使徒行传十章十节:「……彼得魂游象外。」又二十二章十七节:「后来我回到耶路撒冷,在殿里祷告的时候,魂游象外。」问魂游象外何意?(冯村 刘弟兄) 答:魂游象外,就是圣灵叫圣徒暂时离开身体,而入灵的境界中,使他们接受超乎天然之外的异象。约翰之得启示,就是如此。 行使恩赐(徒十三1-3) 问:蒙主予恩赐以治会之人,富如何使会众识其资格?按照使徒行传十三章一至三节,按手承认,及声明此举,是否也为主所恨恶?治会之人,富有何权限?若无权,则如何在书中排难解纷呢?教会之权,固然属乎全体;但人人自中行使其权,不受任何人之裁制乎?抑当公举数人执行之,以利办事乎?(郭弟兄) 答:教会是主的身体,我们必须借着身体的功用,才能明白恩赐。因为圣经中都是将恩赐和身体连起来说(罗十二;林前十二)。我在别的地方已经一再说过,圣经中的按手并非为着承认恩赐。我们必须分别恩赐和职分。恩赐是为着造就全体的;职分是为着管治教会的。恩赐乃是为着基督整个的身体的;职分乃是为着单个的教会的。圣经中有按立人以管治教会的事,但圣经中从来没有按立人以传道的事。传道是一个恩赐;管治是一种职分。 在归于主名的聚会中,一个少年人可以用他所得的恩赐,教训聚集的信徒,虽然有的年纪是比他更大几倍的。但是,为着他的年龄的缘故,他不能作一位长老来管治。你的问题,像现今各宗派的制度一般,并不分别此二者。这是错误和不明白的原因。治理的人,不一能都是为着传道:「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提前五17)这节圣经告诉我们,有的长老只管理教会,他并没有传道教导。长老的职牙原是为着管理教会,不过有的特别得着主赐给他以传道教导的的恩赐而已。一个长老在会中传道教训,并不是因为他受按立,是长老,才有资格传道教训。一位没有职分的少年人,他有资格来传道教训,一若一位有职分的长老般。 总而言之,圣经中所言的恩赐(传道、教训牧养包括在内),乃是每一位信徒可以共同使目的。有这恩赐,就有使用这恩赐的资格。至于管治教会的职分,乃是长老(和那些服事的执事)所有的。圣经对于恩赐是没有用按手来承认的,对于职分才有按立的事(至于现在长老和按立的问题应当如何,因在别处已说,故不复赘)。使徒行传第十三章的按手,乃是表同情的意思,不然,那有先知按立使徒之理。治会人所有的权限乃是属灵的,并非肉体的。他应当用他的祷告、敬虔,爱心来治理教会。强制的办法,是圣经所不许的(彼前五1-3)。 公举治会的人,是圣经所没有的例。神所兴起的人,只要借着他们的信心、爱心和榜样,信徒自然认得他们是神叫拣选的。教会是一个身体,不是一个组织,所以,断不能「人人自由行使其权」。教会如果是个俱乐部,这样的行就可以。但她不是。就是因为宗派里面有了许多尚未重生的人搀杂在内,所以,一照圣经办法,就要发主问题。不然,就是信徒多数都是属乎肉体的,尚未受过圣经的教训的,所以,才如此。在主里老练的信徒,对有这样情形时,就应当责备行这事的人。说自由,但是,说束缚,这样作比从前更束缚;因为没有什么比身体的联络更束縳。如果人人要有绝对的自由,那就是不法,就是随从敌基督的灵。总之,权柄是属灵的,下是经过肉体的鉴定的。 以弗所的门徒(徒十九12) 问:使徒行传十九章十二个信徒未受圣灵时候,他们算得救否?(冯村 刘弟兄) 答:圣经称他们作「门徒」(1节),门徒就是「基督人」(徒十一26),就是信在耶稣的人(太廿八19);以弗所书一章十三节告诉我们说,信主耶稣的人已有圣灵为印记。所以这十二个门徒是已经有了圣灵的了;他们所未得着的不过是复活日和五旬节的圣灵而已。他们不过没有接受赐下的圣灵(2节)而已,并不是说他们并末得着圣灵的重生和印记。他们是已经得救了的(弗一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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