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章一节可译作「歌中的歌,是所罗门的歌」。这歌是说到所罗门。所以主在本书中的地位乃是王。主在这里,是站在复活升天的地位。大杀歌利亚,他得胜了仇敌,这是指十字架掌权的基督。所罗门是接受杀歌利亚的好处,而作一个平安的王,这是指复活掌权的基督。所以在本书中,主是站 在所罗门王的地位。我们是和一位所罗门王来往。争战已经过去了,他是一位得了荣耀,大有权柄的基督。这是本书开始就给我们看见的。在本书,我们和主,不是像约拿单和大的关系,乃是像书拉密女和所罗门王的关系。约拿单爱大,是因大得胜了仇敌;书拉密女爱所罗门,是因所罗门的自己。有的人爱主,不过是因主的十字架;有的人爱主,不只是因主的十字架,也是因主的复活。十字架是主得胜作王,复活是主的自己。示巴女王起首不过是听见所罗门的作为,后来她看见了所罗门的自己。吸引她的是所罗门。所以我们不只像约拿单那样爱大,也要像书拉密女那样爱所罗门。这本书是领我们认识祂是王。 二 书拉密女的经历是代表个人的,并非代表团体的。女人,在圣经中,是代表主观方面的经历的。所以这女子的寻求,是指单个信徒的寻求主,不是指团体教会的寻求主。是说到一个人从羡慕主起头,到与主有满足的交通为止。 三 本书的中心,是讲到属灵的交通。所以不问这书是分几段,它所记的历史,却是一条线下去的,是一直继续下去的。它不是片段枝叶的历史,不是东鳞西爪的轶事。它所看重的点,乃是进步追求跟随主的人所有属灵的情形——一生所经历的阶段,最后所达到的境地。像马丹盖恩所写的「灵性水流」,宾路易师母所写的「灵命四层」,也都是这一种的性质。 四 本书是说到一个人已经得救了而有所追求。所以对于得救的事,就完全不提。本书所注意的,不是关于罪人的问题,乃是关于信徒的问题;不是讲到非属乎主的人,乃是讲到属乎主的人。所以,并不说人如何追求得救,乃是说人如何羡慕追求得主。不讲信,只讲爱。本书的旗号是「爱」。「以爱为旗」,这是我们的口号。 五 本书是一本诗,是用诗的辞藻、言语、字句来写出属灵的历史。所以,许多地方只能以意会,不能以言传。 六 本书和马太福音,是说到信徒与主的关系的两方面。论职责,我们和主是君臣的关系,这是马太福音所给我们看见的。论交通,我们和主是夫妇的关系,这是本书所给我们看见的。 七 本书最多用的一个字,就是「爱」。这个字的用法有好几种,有单数、多数、男性、女性和普指的不同。例如:「佳偶」原文是女性的爱。「良人」原文是男性的爱。一章二节、四节,四章十七节,七章十二节的「爱情」,是多数的「爱」。它们的单数,本书都指「良人」。「良人」这「爱」,是单数的,亦可称为「大」,因为「大」就是「爱」的意思。二章四节的「爱」,是普指的。二章七节,三章五节,八章四节的「亲爱」,是女性的爱。五章一节、十六节的「朋友」,宜作「亲爱」,是和佳偶相对的男性的爱。 八 解释本书的几个原则: (一)每一段的解释,必须与本书中心的思想——属灵的经历——那一条线联得起来。 (二)每一句话的意义,一面要在本处讲得通,一面又要与那一条线联得起来。 (三)主在马太福音十三章解释比喻的时候,有的地方祂详加解释,有的地方祂不加解释。解释本书,也该如此。 (四)研究名词的意思,一面要从字的本身去寻解释,一面要从圣经中历史的用法去寻解释。 (五)本书讲到新妇和新郎的时候,常常用许多别的东西来比喻。它的特点,都是寓意的;它的比喻,都是表号的。寓意的,是很容易明白的。但是,要明白表号,就得有成熟的考虑。所以,表号的话语,都得照圣经中的用法和神的教训,才能明白。寓意和表号的性质,有时相同,有时完全不同,并且是常常不同的。我们不管它的相同不相同,我们乃是要问它是指什么说的。表号常能把寓意所不能有的给它。例如:启示录一章十五节说「脚好象在炉中锻炼光明的铜」。脚是寓意,我们知道是指行动说的。好象在炉中锻炼光明的铜,这是表号,这不是一下就可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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