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講
奮興與預備自己的心
今天我們來到這裏,十分感到神的作為何等奇妙,我本來很早就預備好所要講的,但今天早上起身的時候,神的靈忽然感動我,要我改過所講的題目。神說有一件事要你今天講的。剛才
昨天我講到主問我們,你信我能作嗎?今天要看主耶穌問彼得的問題,倘若我們要奮興,奮興要在我們開始。主耶穌問彼得:「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我們需要的奮興,是愛的奮興。主耶穌今天問我們,「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這是主對眾教會所說的話。主稱讚以弗所教會,他們有許多好處,但主後來說:然而我有一件事責備你,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我們有沒有愛其他的東西多過愛主,有沒有東西佔了教會對基督的愛。
「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背違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兇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神。有敬虔的外貌,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提後三1-5)有四件講到愛,但都是愛別的東西多過愛主。
一.愛自己,專顧自己,即是愛自己多過愛主。有人或者不承認,但在我們遇急難的時候,就知道愛自己多過愛主。有許多時候神叫我們知道愛自己抑愛別人。我們的日常生活,完全是愛自己,總覺得自己好。
美國有一次戲院裏發生火災。在觀眾中有兩個青年人,他本來不喜歡看戲,但被朋友強拉他們進去。當發生火災的時候,其中一個沒有只想到自己,只想到那些在戲院中的人,他找一個口,他站在口前,做一把活梯,讓人踏在他的兩肩上出去,救生了不少婦孺。但當二樓塌下來的時候,把他壓死了,他為別人犧牲了自己。另一個很有地位的人,只求自己快快衝出去,不管別人,用手推開別人。但第二天,他神志清醒過來的時候,覺得自己太自私。他傷心之極,覺得自己太沒有愛心。自己雖然有地位,但愛心不及昨天那青年人。今天我們像那青年人,抑或像那個有地位的人呢?到底愛己抑愛別人,愛己抑愛貧窮的人。阻礙主賜下奮興,是自我,沒有真愛主。許多人講愛的題目,我們常常聽,但愛不能改變我們的心。
二.貪愛錢財。教會墮落,是因為愛錢,漸漸失去愛主的心。貪錢為萬惡之根。有一個學生的家長,是一個信徒,又是教會的執事。後來和一個醫生合作開醫務所。有一天魔鬼來試探他,當他去收一個病人的醫藥費,臨離開前,說,彼此是老朋友,不用寫收條了。後來醫生又去收錢,那人說在兩個月前已還清了。於是找那位執事來問,但他不承認。神感動他要他承認,他硬心,結果他寧願離開教會遷到鄉下去居住,又與一個下流的女子結婚,由此墮落,變成一個十足的惡棍,無人敢近他。弟兄姊妹,這個人為貪愛錢財而離開主。主耶穌說: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
三.不愛良善。即是愛好不義。有兩條路,任人選擇,一條是良善,一條是不義。不愛良善,就是愛不義,寧作惡事,你選擇那一條。
四.愛宴樂。許多人愛飲食宴樂,寧開宴會,不開祈禱會。許多信徒在禮拜日請人客吃飯,說無暇來聚會。還說本來不想去,但為了人情,不得不去。愛人情多過愛主。人情不能放下,把主放下。許多人干犯神的愛,以為神會寬恕他。所以把主推開,而專顧人情,說神會原諒我去做這人情。人情要緊,把主推開容易,將人情推開就難。因為人情人人可見,主沒有人看見。我們要問自己,愛主多,抑或愛人情多。或在一個熱炎的下午,主要你去為祂作見證。你說,一個禮拜工作忙碌,禮拜日應該娛樂一下。愛安樂多過愛主,主要你傳福音,你要休息。主要你去傳福音,你說那地方生活很苦,薪金又少。這都是愛享樂,多過愛神。
主耶穌也講過三件事:
1. 「這是因為他們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約十二43)愛人的榮耀,除人情外,我覺得這是最易犯的罪惡。愛人的稱讚多過愛神的稱讚。只求人的稱讚,不求神的稱讚。掃羅因為愛人的榮耀,就違背神的命令,他懼怕人,不懼怕神,愛人的稱讚,不愛神的稱讚。今天你是貪愛人的榮耀,抑愛神的榮耀?
2. 「他們一切所作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見,所以將佩戴的經文做寬了,衣裳的襚子做長了。喜愛筵席上的首座,會堂裏的高位。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安,稱呼他拉比。」(太廿三5-7)這是貪愛名,愛地位,愛榮耀,如果得不到尊榮,得不到地位就不肯做。不肯在主前和好。因得不到所想的,就在教會裏發動紛爭。他們作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見。喜愛筵席的首位,有時故意裝謙卑的樣子,但若不請他去坐首位,就不高興,心中不平。這樣的謙卑是假的。
主帶領我在馬尼拉居住了三年,沒有人認識我,我也不會講廈門話。我在中國時是教會的領袖,到了那邊,沒有人認識我。不知道我能做什麼,也不叫我去做。但我要感謝主,這是祂要我所學習的功課。主好像說,你不可居首位,我是你的主。你要做別人的侍候,你要效法。巴不得主今天除去我們居首位的心。
有一位佈道家說,我們各人都要預備一條道路,引領人信主。道路不是用來裝飾,不是用來給人看,也不是讓人來讚美,乃是被人踐踏。我們要跟隨主的,為主的緣故,歡歡喜喜迎接低下的地位。主耶穌說:「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太十一29)
3.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6)這些本來是正當的愛,但主說如不愛我多過這些,不能作我的門徒。今天主的工作有攔阻,是因為人愛家庭,多過愛主。主屢屢要人到海外去傳福音,但父母愛兒女多過愛主,不讓兒女去。兒女愛父母也多過愛主,不肯離開父母去順從主。神叫亞伯蘭離開父家去到神要他去的地去,他沒有拒絕神的呼聲。神叫亞伯拉罕將他的獨生兒子以撒獻上,他沒有違背神的命令,就得神的應許。今天有許多青年不肯去海外作工,是因為父母不許。中國教會到今天已經有一百五十年歷史,到底有多少人去到外洋,去到別一個地方作工。有多少人關心外面的靈魂。父母准兒女去外國求學,作生意,或准兒女到外國去結婚,但不准兒女去外國傳道。做父母的說,若去傳道,不能去,去不得。怕兒女辛苦。
李文斯敦本來是一個運動家,他在晚年時候,身體不好。但神的靈催他,要去菲洲傳道,他沒有違背那天上來的異象,他放下父母、妻兒、十六年之久,沒有和他們見面。他愛主多過愛家人。第二次要出發的時候,母親有病,差不多快要死去。所以他對母親說,我等第二隻船才去。他母親立刻制止他說:我的生命在世不久了,外面有許多靈魂,你不可等待了。這個母親愛主,愛人的靈魂多過愛自己,是我們最好的榜樣。
有一個很出名的佈道家,當他信主的時候,母親很歡喜,因為她是一個有名無實的信徒,以為兒子信了主,在教會有好名聲。這個兒子很聰明,很年青就做了律師。不久,主感動他,要他去傳道。母親就不喜歡,說,現在你有地位,能賺這許多錢,何必要去當傳道。但兒子說:主何等愛我,主叫我去,我不得不去。但沒有聽從母親的話,他去讀神學,讀了一年,神感動他,要他去菲洲傳道。他覺得這呼召很使他為難。不敢告訴母親,直到畢業的時候,快要動身了,他才寫了一封信告訴母親。但沒有得回覆,不久,接弟弟來信,說母親病重,醫生也不知道病的來由。但他已經明白母親病重的緣因。過了一個時期,忽然接到一封電報,說母親快死了,叫他回家。他坐火車回家,火車的響聲,好像在說:「你害死她,你害死她。」回到家裏,母親已不醒人事。他到樓上祈禱,直到天亮,他說:主阿,請不要叫我去了,母親何等愛我,我也愛她,我若去,她要死了。主說,你母親的愛大嗎?我為你捨去天上的榮華,又為你捨去性命,我的愛還不夠嗎?他聽見主的聲音,極其傷心。他說:主阿,你的愛偉大,你愛我,我願順從你。正在這時,有人來拍門,他不敢開門,以為是來告訴他,母親死了。他一面開門,一面懼怕,當他打開門。誰知是他的弟弟來告訴他,母親的病忽然好了,而且改變了她的心。他去見母親,母親說:兒阿,我不再留你了,我也不再難過,因為主的愛激勵我,你去吧,不要違背主的命令。弟兄姊妹,神的愛有沒有感動你的心。你現在還是愛自己多過愛神嗎?愛父母、妻子、兒女多過愛神嗎?神今天要你放下一切,你肯嗎?主問你: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
弟兄姊妹,我今天不是講故事,我父母也有過這樣的經驗。當主要選召我來中國的時候,我們一家本來很舒服、很相愛,捨不得誰離開。當神揀選我,我父母也有兩條路揀選,一條是大家不離開,在家安安樂樂過生活,我在家也可以照顧父母。另一條是把房屋賣掉,父母到老人院去。因為無人照顧,我就去中國傳福音。結果我父母揀選了第二條。他們在八十歲的時候,就把房子賣掉,到老人院去。弟兄姊妹,本來我不想講自己的事,不過我恐防有人說,傳道人只會口講,不能做到。
今天,我們已經知道神愛我們,我們愛神又如何?今天教會需要聽見主的聲音,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主要問我們,聖經有許多處講及主的愛。「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因此你也要行在愛中,把我們的愛如馨香祭品獻在神前。
求主察驗我們,在神前你覺得欠缺愛嗎?你肯將愛獻給主嗎?你以前所愛的,或父母,或妻子,或兒女,或金錢,或地位,或名望,或罪惡。主要感動你放下這些去愛主。將自己再獻給主,你肯嗎?請大家低頭祈禱。──
汪長仁《奮興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