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彼此相愛(第二講)
讀經:創四3-12,約十三34
請問各位甚麼叫做罪?「罪」就是──神要我們做,而我們不去做的就是罪,神要我們不可做,而我們卻做了的,也是罪。神吩咐亞當不可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他們吃了,就是做了神叫他們不可做的事情,這就是罪。
亞當的兒子該隱,是人類的第二代祖宗,比亞當所犯的罪嚴重,因為他殺了亞伯。人若犯了罪,不肯聽從神的話立刻悔改,以後就可能犯更嚴重的罪,正如該隱一樣,因此,神刑罰該隱比亞當更重。神刑罰亞當是說:「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裏得吃的。」但神刑罰該隱卻說:「你種地,地也不再給你力。」
每次神的話臨到我們,都是給我們機會,叫我們快快認罪悔改的。有一個律法師來問主耶穌說:「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主耶穌答:「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其次也相倣的,就是愛人如己。」人是神所造的,所以人愛神是理所當然;神的命令,是要人彼此相愛,這是神的旨意,亞當沒有愛神的心,所以不聽從神的話。如果我們愛上一個人,一定喜歡聽他的話,甚至說得不對,也願意照他的話去做。但神對我們說的話,從來沒有不對的,可是我們不肯聽從祂,可見我們沒有盡心愛祂。
神造人之時,造一男一女,對他們說:「你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可見神對人的要求,是共同生活並且彼此相愛。
我們來看該隱是一個甚怎樣的人:
(一)他是一個自義的人:我相信該隱和亞伯都聽過父親吩咐,要獻羔羊為祭,該隱卻用自己所種的地裏的出產來獻祭。神看中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為甚麼?因為亞伯所獻的祭是認罪的祭,合乎神的旨意。該隱自以為義,用自己的方法獻祭。
亞當用自己的方法來遮蓋羞恥,其實罪是不能遮蓋的。神殺了一隻牲畜,為他做了一件皮衣;這是一個預表,就是必須靠羔羊的血,才能遮蓋人的罪惡;耶穌基督是神所預備的羔羊,除去世人一切罪孽。該隱用地裏的出產擺在神的面前,好像將自己的工作成績擺在神的面前,故此神不喜悅他和他的供物。
(二)他是一個充滿嫉妒的人:該隱見神悅納亞伯所獻的,就嫉妒他。許多人也是這樣,自己行為不好,卻嫉妒別人行為好,不願別人比他好。因嫉妒生仇恨,仇恨生兇殺。
(三)他是一個充滿怒氣的人:該隱變了面色、充滿怒氣,他真是大的人,向神發怒。許多人不肯聽從神的命令,自以為義,不要神,不要聖經,在他的面上看不到愛的表現。
該隱的手是殺人的手,這世界為甚麼有戰爭,就是因為殺人的手在那裏施行強暴。因為世人不要神,走該隱的道路。
該隱的腳是流離飄蕩的腳,一天比一天遠離神。起初由英國到美洲的人,你早晨去訪他時,他們在靈修;但今天你若早晨去訪他,他卻睡得正甜,因為昨晚去跳舞,睡得很遲。他們一天比一天遠離神,好像該隱的腳一樣。
該隱的子孫有農業家,工業家、音樂家,也有娶多個妻子的;這是今天世人的寫照,好色淫蕩,效法該隱的子孫。
今天的教會變為荒冷淡的教會,乃因教會中有人犯罪;效法該隱的子孫,走該隱的道路,自以為義,不肯悔改。
有人以為來禮拜必蒙神喜悅,可是神不是看你「人」是不是在禮拜堂裏,乃是要看你的「內心」如何?你若內心污穢不悔改,即使來禮拜也不蒙神悅納的。
有人想穿好看的衣服,以為定蒙神看中。有一姊妹起初來禮拜,是要看別的姊妹衣服好不好看,若比她好就不喜悅,後來她真悔改了,才知道是不對。
有人想,我的歌喉好,在詩班裏獨唱,會引起人的注意,必定蒙神的悅納。但,如不悔改,靠歌喉也不能討神喜悅,也不被神看中的。
有兩女子,一個是信徒,一個是非信徒,她們很要好有人問那個不信的說,你為何不信主?她說:「她和我有甚麼分別?許多時候我覺得不該去的地方,她也去;在禮拜堂裏她很虔誠,但一出禮拜堂卻與別人一模一樣了。」我們要省察自己的行為,是否與人有分別呢?能否使別人因看見我而信主呢?
教會中不但有自義的人,也有嫉妒的人。有人嫉妒別人成績好,有人嫉妒別人生得漂亮,還有人存仇恨的心。
有一姊妹,她的家翁很富有,也很愛主,神就恩待這一家。可是到她丈夫這一代,愛心漸漸冷淡,而且行為失檢,在她以外,還另有外遇。所以她心中很難過,她恨那一個女人,破壞她的家庭,這個恨一直在她心中,直至神的話光照了她;她才發覺不應該仇恨別人,於是起來認罪,心中才平定。
有人效法該隱的腳,從這個教會跑到那個教會,跑了三、四個教會,總沒有合他理想的教會,索性不去禮拜;於是一天比天遠離神,在外面流離飄蕩過日。
教會最寶貴是有主的同在,無論那個教會,都在神的範圍裏。如果你與弟兄發生問題,不肯饒恕!有一天,你到了天堂,還能逃避不見他嗎?除非你跑到地獄去吧!你如果與弟兄發生了問題,應該靠神的恩把事情解決。主耶穌說:「你們要彼此相愛,好像我愛你們一樣。」
該隱的子孫,是不蒙神記念的,因為聖經沒有記載他們的年歲。但,代替亞伯的寒特,他的後裔,卻傳到十代到挪亞;再傳十代到阿伯拉罕、以撒、雅各;再傳到大,耶穌基督就是從他們的後裔出來的。神的旨意要我們彼此相愛,但人要反抗神,又不肯相愛,就無法過世界大同的生活了。
因為人與神先發生問題(直的關係),人與人也發生問題(橫的關係)。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釘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把這一橫一直的十字架染紅了。紅色是主的寶血,是主的生命。主的生命充滿了愛,這十字架的愛河,使人可以愛神,遵行神的旨意;人與人也能彼此相愛,直與橫都沒有有問題了。我們要靠神的恩典到神的面前,來解決仇恨。
當神造亞當夏娃之後,他們犯了罪,他們的孩子也不能彼此相愛。在基督裏的人,是從神而生的,是一個新造的人(林後五17)就可以彼此相愛了。你在信主前,是否有所恨的人呢?今天信了主,那些舊的事情成為過去了沒有?你在神面前,或者承認了欺騙人的罪,偷窈的罪;但未認恨人的罪,故此你心中還沒有得到真正的平安。神的旨意,要教會復興,要信徒對付罪,倘若我們有恨人的罪,就該承認!
彼得問主耶穌說:「弟兄若得罪我,我饒恕他幾次呢?七次可以嗎?」主耶穌回答說:「要饒恕他七十個七次。」意即完全的饒恕,永遠不仇恨。請問我們做到否?
神問該隱說:「你的兄弟在那裏?」該隱回答說:「我豈是看守我的兄弟的嗎?」他的意思是說,他死了不關我的事。神說:「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裏向我哀告。」殺兄弟的罪,該隱要負完全的責任。
南洋有一姊妹,丈夫是作生意的,但不信主,而且不准妻子到禮拜堂去。當日本人南進時,他生意好,賺了很多錢,但與人結怨,後來他生意失敗了,在走投無路時,信了主。他在信主後,第一件事要去做的,就是找他的仇人與他和好。對他說:「我從前對不住你,現在我信了主,願意與你和好。」他的朋友大受感動也信了主,後來兩人都熱心事主。
在二次世界大戰時,有一個日本空軍隊長,因為率隊轟炸美國珍珠港,而得盛名,成為空軍的英雄。可是到大戰結束時,他卻被關進俘虜營裏,當時恰巧有一位美籍信主的姊妹,在營裏服務,這位姊妹的父母在菲律賓傳道多年,戰時被日軍所殺,所以她對日本人痛恨入骨!但主的愛激勵她去愛仇敵,愛那不可愛的人;她就決心奉獻到俘虜營去,用愛心服侍她的敵人。因她的愛心,這位日本空軍隊長,因而受感動信了主,後來還獻身做傳道。你看,一個小女子,因有愛仇敵的心,就得了一個大罪人。各位!在你的心裏,有沒有大罪人?正因你不能與他和好,所以教會就受攔阻,不能復興。詩篇說:兄弟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教會兄弟姊妹同心,聖靈就作工。有愛心,神就作工;有仇恨,魔鬼就作工。愛人的心像花園,有各樣的香氣發出來。仇恨的心好像監牢,死氣沉悶,黑暗無光,令人傷心難受。當國王登基時,大赦囚犯,人人快樂。若我們的心裏有基督作王,也願意大赦仇敵;若鬼魔掌權,就不肯釋放仇敵。你願意你的心是花園,還是願意作監牢?
求主憐憫幫助我們,不要效法該隱,要做一個能愛人的基督徒。
主耶穌教我們祈禱說:「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別人的債。」我們不饒恕人,主也不饒恕我們。有一位弟兄,與人結怨,去找牧師。牧師請他一起跪下用主禱文祈禱,牧師唸一句,他就跟一句,唸到「求父饒恕我們,好像我們饒恕得罪我們的人。」他不敢唸下去,聖靈就感動他,從心裏饒恕他的仇人,彼此和好如初了。
聖靈在你心中作工,你若不饒恕人,就必像該隱,在地上流離飄蕩,靈性不得釋放。若肯饒恕人,在世上就不會樹立一個仇敵。聖經說:「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約壹三23)
我們當悔改!靠耶穌基督的寶血,做一個潔淨無過的人;並且要在主裏面,澈底遵從主的命令,彼此相愛。──
薛玉光《神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