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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講 奉獻生活的更新

 

  末世教會有一個非常嚴重的危機,很多信徒對救恩的真理都有錯誤的觀念;他們對耶穌基督的救恩只接受一半,就是只讓耶穌成為他們的救贖主,卻沒有成為生命的主。他們只領受主的救恩,但不肯讓主在他們的生命中居首,所以雖然信了主,生活仍和以前一樣,這是非常錯誤的。今天我們要從約翰福音廿一章內看看有關奉獻生活的真理。

  很多解經家都認為約翰廿一章是附加的經文,並不重要,二十章卅一節已經是整本書的總結,證明了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但我並不同意這個看法,約翰廿一章非但不是附加的經文,更是不可缺少的。沒有約翰廿一章,就好像羅馬書只有前面的十一章,而沒有十二章和以後的記載一樣。前十一章很清楚的講到,我們接受耶穌做救贖主,同時也要接受祂做生命的主;第六章把這真理講得特別清楚,我們不能再過犯罪的生活,乃要將肢體獻給神作義的器皿。但到十二章的時候,保羅再特別強調奉獻的生活,耶穌基督是生命的主的真理,並勸勉信徒要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意思是把整個人奉獻給神,毫無保留的獻在壇上;為主燒盡,還要心意更新而變化,過一個新的,屬主的生活。同樣,使徒約翰在說過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是救主這些真理之後,便再次將祂要求我們完全跟隨祂,完全被祂得的真理闡釋清楚,所以第廿一章的記載是同樣重要的。

  首三節記載彼得帶領其他六個門徒回去打魚,恢復他們以前所過的生活,可是打了一夜,竟連一點收穫也沒有,在這裏,耶穌再次提醒他們,跟隨基督是要專心一致,不能半途而廢的。他們跟隨耶穌,就要將身心完全奉獻與主,生活完全由主管理;如果他們要回頭重過以往的生活,便一無所獲了。門徒原來是主所呼召的,他們和主的關係,是一個主僕的關係,說得正確些,應該是奴僕或奴隸。奴僕在主人面前沒有自己的意思,主人的意思就是他的意思;主人要他做什麼,他便要依足去做,如果做不出來,那只好接受主人的懲罰。我們和主的關係也是這樣,既然跟隨主,應了祂的召,就要聽祂的指揮,主要我們學甚麼,做甚麼;我們便要跟學,跟做。

  耶穌曾經在路加九章六十一、六十二節教訓過他們這個真理,有人說:「主,我要跟從你,但容我先去辭別家裏的人。」耶穌說:「手夫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耶穌並非不近人情,連辭別家人都不允准,祂乃是看到這個人的心,知道他不能完全脫離以前的生活,不能放下俗世的牽掛,所以祂才這樣說的。一個留戀過往,追昔過去的人,是無法完完全全跟從主;就像羅的妻子一樣,雖然離開了所多瑪,但仍回頭觀望,捨不得丟在那裏的家產財物,結果變了鹽柱。

  門徒為甚麼起先跟隨主,到現在才變節呢?因為他們經歷不到主的同在。耶穌未死之前,他們天天和主一起生活,現在耶穌雖然在復活後也向他們顯現,但他們總覺得主離他們很遠,因此他們以為主再不會在他們中間,於是便重操故業,打漁去了。耶穌提醒他們,奉獻的生活絕不能這樣,他們既然一次將自己交託給主,便要一直向前奔跑,不能再回顧的了。

  要保持起初的熱誠,我們便須不斷尋求主在我們生命中同在的真實經歷,那就是說,我們信了主之後,便須把自己的生命交託給主,讓主來管理,切不可被撒但利用。保羅在羅馬書第六章很嚴重的警告我們,我們信主之後,便當把肢體獻給主,再不能讓罪在我們身上作主,服從身子的私慾,受罪來支配。一個不讓主管理的生命,後果是不堪設想的,撒但必然利用我們的軟弱,再一次得我們。因此,我們要時刻警惕自己,看看今日是甚麼來支配我們的生命?是不是金錢,事業,還是我們一些特別的嗜好?我覺得今日有很多人,包括信徒,都為電視機所支配,他們一天到晚的生活,都是環繞電視機的。我不是反對看電視,電視是一個良好的傳播工具,能夠被神使用;其中也有很好的節目值得我們看,但問題是如果我們讓一部電視機來支配控制我們的生活,那就不合聖經的教訓了。我在芝加哥讀神學時,看見一間教會的晚堂崇拜,早在七點鐘便開始,平常教會的晚堂聚會,都是八時開始的,我便問問他們其中的原因,原來禮拜天晚上大家都喜歡早點崇拜,崇拜完可以回家看九時的電視偵探片。到底我們的生活是由甚麼來支配呢?

  一個只接受耶穌為救贖主,而未過奉獻生活的人,就好像一個女子,結婚不久便離開丈夫,過回獨身的生活一樣。保羅說他是把哥林多的信徒好像貞潔的童女,許配給耶穌基督;我們應該和主過一個非常緊密的生活,怎能信主以後,又回去過以前的生活呢?

  跟在第四到第七節中,耶穌吩咐門徒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就必得,他們把網撒下去竟拉不上來。這裏提醒我們,一個完全奉獻的生活,最重要的就是事奉。路加五章一到十一節的經文也有類似的記載。門徒整夜勞碌都打不到魚,但耶穌告訴他們撒網在那裏,他們就得魚了。這不是希奇的事麼?門徒中多是漁夫,是專業打漁的人,不但有自己多年的經驗,也有上一代所留下寶貴的經驗,他們對這海哪裏有魚,和甚麼時候有魚,都瞭如指掌,他們打了整夜都沒有所獲;現在由一個外行人吩咐他們在那裡撒網,這豈不是笑話?但門徒都很順服,因為耶穌是他們的主,當他們聽從主的份咐,不憑自己的經驗時,收穫就來了。

  事奉的意義也是這樣,屬世的工作和屬靈的事奉完全不同,屬世的工作要講經驗,但屬靈的工作,主要是順服神的引導,經驗是其次的。我們所做的每一個事奉,都要先帶到主面前,求主教導我們怎樣計劃,怎樣去做,我們才去做,這樣的事奉,才是奉獻生活的事奉。單是人的經驗,只會產生傳統、組織、制度、成見、偏見和自高,這一切都會令我們產生一種屬靈的硬化症,就是對神的帶領和聖靈的感動缺乏敏銳,變得反應遲鈍,甚至麻木不仁,這是奉獻生活中一個極大的危機。

  在耶穌揀選十二個門徒的事件中,我們發現一個很奇怪的事實,耶穌並沒有揀選當時一般受過宗教訓練的熱心人士,祂沒有揀選法利賽人、撒都該人、文士或祭司成為祂的門徒,其實這些人有經歷,而且受過訓練,又熟聖經,如果耶穌揀選了他們,便不須給他們太多的訓練;但耶穌的看法不是這樣,他們雖然好像具備很多優越條件,但他們卻患上屬靈的硬化症,神不能在他們身上下功夫,所以耶穌只得把他們放在一邊。這情形就好像耶穌所說,新布不能補在舊衣上,新酒不能放進舊皮袋裏,因為舊布和舊皮袋都已失去彈性,若把新的加上去,結果只有破爛。不過,新約的保羅卻是主所重用的另一個法利賽人,他雖然受過高深的猶太教訓練,但他的生命仍有彈性,仍有屬靈的伸張力,可以接受主的陶造。從馬其頓異象的這段經文中,我們很清楚看見保羅這種屬靈的敏感,他雖然已經計劃好佈道的行程,但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西亞講道,他們便立即停止,到了每西亞的境界,想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又不許。後來,保羅在異象中看見一個馬其頓人,聖經說他們便「隨即」往馬其頓去。保羅有經驗,也有計劃,但是卻願意順服在神的帶領下來事奉。今天我們在教會的事奉,是先有自己的計劃,組織,然後禱告求神來成全我們的意思;還是我們先禱告,求主帶領我們,讓我們能按祂的旨意來事奉呢?耶穌在世的時候,尚且順服父神的意旨,何況我們呢?

  最後,耶穌提醒門徒,奉獻的生活是專一愛主的,十五節至十九節記載耶穌三次問西門彼得,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耶穌所要求的,不是表面的事奉,好像以弗所的教會,雖然勞碌事奉,卻失去起初的愛心,主不會欣賞。耶穌要彼得在愛祂和愛俗世打漁的事上作個選擇,祂所要的是我們的心,和對祂專一的愛;這專一的愛是出於自願的,不是強迫的,雖然聖經也有這樣的命令,要我們盡心盡性盡意盡力的愛神;可是若非出於自願的愛,是非常痛苦的。有一個故事講到一個婦人嫁了丈夫後,發覺她丈夫是個君,對她諸多苛求,管束極嚴,每天上工前寫下一切要她做的事,晚上回來逐樣核對,看她做妥沒有;妻子雖然樣樣照做,但內心極為痛苦。後來丈夫死了,她又重嫁另一位丈夫,這位丈夫非常愛她,體貼她,她發覺現在她為這位丈夫和家庭所做的,比以前為多,但她一點不覺辛苦,反而內心充滿愛和快樂。

  山森多夫是德國的一名伯爵,有錢有勢,只可惜玩世不恭,一天他參觀一個畫展時,被一幅名畫深深的吸引住了,這是幅耶穌被釘十架的畫;他看見耶穌頭載荊棘冠冕,血從手掌穴中流下來,畫的下面寫一行字,意思是我已經為你做了這件事,你為我做了甚麼呢?山森多夫深受感動,便在畫前低下頭來,將自己完全獻給主,說:「你這樣愛我,為我死在十字架上,我怎能為自己而活呢?我的財產,家庭,以及一切都是你的,求你使用。」這個禱告幫助了近代宣教事業的發展。

  只有當我們不斷體會主在十架的犧牲和大愛時,我們才會被祂的愛吸引,願意專一的愛祂。只有當我們肯把自己完全擺上,真正過奉獻的生活時,中國教會,以至普世的教會才得以復興。張慕皚《末世時代「成熟合用」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