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主題目錄 |

 

第二之五篇 問題與回答

 

問題一:
  在這幾篇信息中,多數的分享都是關於已婚姊妹在召會生活中的功用,甚麼是單身姊妹的功用呢?

回答:
  一個未婚姊妹必須領會基督就是她的丈夫。換句話說,一位單身的姊妹不應該有這樣的觀念:「我是單身的姊妹。」反而她應該有「我已嫁給基督」的觀念,這兩者是大不相同的。一位單身姊妹通常認為自己不過是個單身的姊妹,她應該試著不要這麼想。相反的,她應該認識:「我已經許配給基督了,基督就是我的丈夫。」這就是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十一章二節說的:『我以神的忌妒,忌妒你們,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將一個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一位單身的姊妹要認識她已經嫁給了基督,基督就是她的丈夫和她的頭。

  每一位丈夫都是基督的影兒,問題是,對於未婚姊妹而言,誰是這位基督的「影兒」?。若是主已經為一位姊妹豫備好這位「影兒」,到了適當的時候這個人就會出現。在影兒出現以前,就只有基督。許多時候,姊妹最大的挫折是來自於文化的壓力。這種文化的壓力使姊妹感覺到她必須符合別人的眼光:「妳已經快三十歲了,還沒有結婚。」或者:「妳已經三十好幾了,竟然還沒結婚,一定是有些問題。」姊妹若不能認識主就是她的丈夫,那麼許多這世代文化的東西就會來打岔她繼續跟隨主。姊妹不必擔心太多,若是主願意,影兒會來的。當主再來的時候,所有丈夫和妻子的關係都要過去。當實際來臨時,所有的影兒都要消逝,我們都成了基督的新婦。所以今天當我們仍然在等候主的再來時,我們應當領會,主就是我們的丈夫,祂才是實際。

  單身姊妹應該懂得:「主阿,你是我的丈夫,所以我要向你負責。你是我的頭,所以我順從你。」若是這樣,很多不必要的攪擾就會消失。我給妳最好的建議,就是不要分析太多。妳若是一位單身的姊妹,只要安息,只要認識基督是妳的丈夫。這會使妳從許多打擾中得釋放,並且使妳在召會生活中能積極的盡功用。

  然而,姊妹們,一旦妳們結了婚,那麼妳們的丈夫就是妳們真正的丈夫了。這也就是說,妳們一旦結了婚,妳們就不該太屬靈的說:「只有主才是我的丈夫。」即使妳的丈夫只是基督的影兒,妳仍然必須學習接受他作妳的頭,作妳的丈夫。

 

問題二:
  有時候我覺得我處理財物的方式限制了主。我為了幫助丈夫控制預算,但是我一直感覺自己限制了他,甚至使他不能跟隨主。怎樣才能合適的處理財物呢?

回答:
  有財物預算是非常好的,特別是對於所有的年輕夫婦。我們都需要有財物預算,而且要先分出一部分來給主,這樣的實行是很好的。有預算是很好,但問題是我們都先為自己的需要作好預算,後來才發現,我們沒有餘款可以奉獻給主了,這就是為甚麼妳覺得受攪擾。我們應該實行每個月有定額是給主的,這個金額應該是固定的。換句話說,從我們的收入中我們預先分出了一個定額或是一定的百分比歸給主,那麼,我們的奉獻才是固定的。即使我們的收入比往常少了,還是應該有相同的數額歸給主。不論我們的收入增加或減少,應該有一個固定的金額是一直為著主的,這才是健康的實行。

  在奉獻給主之後,再預算自己的花費,這才是健康的。所有結婚時間不長的年輕夫婦,每個月都應該有預算,但必要的條件是先有奉獻。有些聖徒的奉獻不規律,因為他們想:「如果我們先奉獻給主,那麼剩下的就不夠我們使用了。」但是聖經的原則是,你給,就必有給你的。那麼怎樣給你呢?我們不知道;當我們給主的時候,我們永遠不知道主會如何給我們。但在這裡有個原則,當我們學習給時,就會有給我們的,只有主知道怎樣來給我們。在我們這一面,就是學習給。有些人可能奉獻大部份的收入,其他的人可能奉獻較小的百分比,兩樣都好。是我們在主前面的心願算數,不是奉獻多少算數。有些聖徒可能一週只能奉獻兩塊錢,這也是很寶貴的。主所關心的,難道是兩塊錢或是兩千塊錢的差別嗎?在主的眼中,重要的是你這個人。是你這個人如何,而不是你奉獻的數目如何。

  我們應該學著信靠主。我們要對主說:「我有心願向你奉獻,我該奉獻多少?我該奉獻甚麼給你?」這其實就是告訴主:「我愛你。」這是向著主很好的禱告,讓祂這樣來帶領我們。這樣,即使我們只奉獻了百分之一的收入,對主也是寶貴的。

  一旦我們在主面前清楚了該奉獻多少,我們就該對餘下的錢作預算。一個合適的預算能幫助我們管理財物。如果一位姊妹知道「我只有這麼多菜錢」,她就不會花錢買太貴的食物。如果一位弟兄知道只能花這麼多錢買一個特別的東西,他就領會到:「我要省吃儉用幾個月,不然就買不起。」這種實行會幫助我們知道我們處理財物是否不恰當。如果我們知道:「我只有這些錢可以運用。」這對我們是很好的。

  至終我們可能領會到,在我們家裡有許多東西是不必要的。收入高的聖徒,他們家中不一定有很多東西,但是他們所有的,一般都是高級品。反而有些聖徒,特別是年輕的夫妻,他們的家中滿了許多便宜或不必要的東西。當我們在財物上有預算時,就會知道錢不該花到甚麼地方。也許我們以為只不過是這裡花一塊錢,那裡花兩塊錢,對我們來講根本算不了甚麼,但結果卻花了三、四十元,自己還不知道錢是怎麼花的。預算能夠控制這種花費,當我們沒有足夠的錢買某樣東西時,就會明白為甚麼會這樣。在財物上有預算,特別是對你們年輕夫婦是非常好的。

  也可能我們有過這樣的經歷:感覺到某位弟兄或姊妹有特別的需要。注意和關心聖徒們是否有特別的需要,這總是非常好的,但不是說每次當我們看到有需要時,就包一個奉獻包或是寫一張支票,在過程中仍然必須有主。當有從主來的感覺,是關於一個特殊的需要時,這樣來奉獻才是健康的。如果我們給,就必有給我們的,主的供給是信實的。當我們注意到那裏有需要,並且也感覺主有帶領去應付那個需要時,我們就該照著帶領來奉獻。

 

問題三:
  關於我們的財物,在聖經裡有沒有清楚的說明,不管我們的負擔怎樣,我們都應該先從收入裡分出一定的金額奉獻?或者我們應該在主面前有尋求?我們能不能照著主的帶領,某一週決定要奉獻給一位弟兄為著他特殊的需要,然後另一週決定把錢花在每天晚上請人來喫飯的事上?

回答:
  關於財物奉獻的事記載在新約哥林多後書八、九章裡:『還有,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個人要照心裡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神喜愛樂意施與的人。』(林後九 6 - 7)。對於這些經節我們的領會該是:不要以靈感的方式,而應當很認真並且很清明的來對待財物奉獻的事。聖經在哥林多前書十六章一至三節也摸到這件事:「每逢七日的第一日,你們各人要照所得的昌盛,拿出來儲存著,免得我來的時候才收集。」(林前十六 2)。這裡的原則是,我們要在每週的第一天分別出一個固定的金額,我們應當照著我們的收入,先把一部分分別出來在主日的時候奉獻。這些經節很清楚的說到我們應當奉獻特定的一份給召會。

  關於我們是否應當奉獻給召會,還是為著其他的用途來奉獻這件事,我們應當很平衡。我們的確有自由照著我們所察覺到的需要來奉獻。假設有一位弟兄每個月奉獻二百元,每個月他都很忠心的奉獻這筆款項給召會,後來他知道一位弟兄有需要,那麼他就有自由運用他每個月的奉獻來應付這位弟兄的需要,這仍然是對主的奉獻。然而,我們不應當過度的實行這種奉獻方式。如果我們僅僅盼望應付我們所察覺到的需要,我們會失去對召會的信託。許多時候,當我們看見一個需要時,召會同時也看見了。我們能顧到某個需要是好的,然而我們也要學習信託召會來顧到同樣的需要。

  例如,在召會裡常有這樣的情形,有許多的聖徒很忠心的奉獻財物,然而當長老們在一起處理財務時,才發現每筆款項都已經有指定的用途了。聖徒們在奉獻的事上很慷慨,並且他們的奉獻也是豐富的,可是大部分的奉獻都是指定為著某些需要。有些奉獻包指定用來顧到某一個會所,有些指定要幫助青少年工作,有些是為著應付某位弟兄的需要。這是一個不健康的情形,這也就是說,長老們幾乎沒有餘額來應付他們所觀察到的需要,例如水、電和瓦斯費用,這些召會實際的需要。當聖徒們不會學習信託召會時,這種情形就會發生。我們常常不能相信召會有能力顧到所有我們察覺到的需要,反而我們信靠自己。我們認為我們看見了一個需要,而召會卻沒有看見。有些時候情況也許真是如此,我們偶而也可以照著主給我們的感覺來顧到某位弟兄的需要,這是很健康的。但是這不應當成為我們的習慣,我們不應當每週到處張望,看看有誰需要我們的幫助和財物供應。相反的,我們應當以合適的方式來奉獻財物,也就是我們必須學習信託召會。

 

問題四:
  姊妹傳福音給男性,或是弟兄傳福音給女性,到底合適不合適?我曾經聽到別人給我的一些建議,使我感覺很不愉快。

回答:
  這是一個非常實際的問題。傳福音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一般的,一種是特殊的。一般說來,傳福音的操練是很健康的,這就是說,當我們逛街或在商店買東西時,我們遇見人,就可以向他傳講。看見一個男孩子,我們傳福音;看見一個女孩子,我們也傳福音。這是一個健康的操練。當我們有機會向男士傳福音時,我們傳;當我們有機會女士傳福音時,我們也傳。當我們在街上或是在公共場所時,不必太受限制。

  然而,在傳福音給異性的事上,不應當成為我們的實行。關於這件事我們需要很注意,特別是青年弟兄姊妹們。如果我們經常對異性有負擔,這是不健康的。即使我們是純潔的,另一方也許不是那麼純潔。例如,如果一個姊妹邀請一個青年人參加福音聚會或愛筵,他也許完全不明白他被邀請去作甚麼,他只是一個世俗的人,不會把這種聚集當作是純粹的福音聚集。如果他來參加了,他的動機也許並不是很健康,甚至可能會攔阻他的得救。反之,當一個弟兄邀請一位女孩子參加聚會時,也會有同樣的情形。因著她是一個世俗的人,她的領會與我們完全不同。 

  假使一個青年弟兄,對他學校的女同學有從主那裡領受的真實負擔,這個真實的負擔當中並沒有不純潔的東西,那麼他實行這個負擔最好的方式,就是找另一位弟兄與他一起,作為他的保護。因此,這個女孩子就會知道這位弟兄邀請的動機純粹是為著福音的緣故,她也比較有機會可以得救。

  我們與異性接觸時必須小心,特別是我們中間單身的弟兄姊妹。我們都是人,無論我們多屬靈,我們還是墮落的,我們需要學習在男女之間保持一定的距離。甚至在傳福音的事上,我們也應該要小心。

 

問題五:
  我知道我們應當尊重弟兄們,因著他們是弟兄的緣故。但是有一些弟兄同我和我的丈夫住在一起,他們都不作自己份內的整潔工作。我一直受試探,想對他們大發脾氣。我應當怎樣正確的處理這種情形?

回答:
  最好是經由妳的丈夫來處理這種情形,這種情形的確需要處理。尊重人並不是要過度的容忍他。若是弟兄只是在妳們家作客幾天,這是一回事。因為他只是一個被接待的客人,不論妳對他說甚麼話都不合適。但如果弟兄是長期的住在妳家,有時候就需要嚴格一點。因為這是妳的家,如果一位弟兄想住在這裡,卻拒絕與妳合作,他就需要另外找一個住處。如果妳請妳的丈夫來處理這種情形,而這位弟兄卻不聽他的話,那麼就應當請他明天搬走。無論他是不是在召會裡,都不要緊,這是妳的家,事情必須照著一定的方式處理。否則,這位弟兄住在這裡,不會得著任何幫助,同時,妳也會很癟氣。如果一位鬆懶的弟兄堅持他的習性不改,他的生命不會長大。如果他不能學著合適的照料自己,留在這裡也沒有價值。住在妳家的弟兄應當能經歷正面的益處,他應當學習一些生命的事。

  當單身弟兄住在別人的家庭裡,卻不作整潔,姊妹應當把她的觀察告訴丈夫。她應當讓他知道實際的情形,因為她可能比他看得更清楚。她應當告訴他:「有一些事我們需要與這些弟兄們交通。」妻子有權利在合適的靈裡告訴丈夫說:「我的忍耐到此為止,我能應付這種情形的能力也只有這麼多。」然後,丈夫就應該合適的與弟兄們交通,來解決這件事。如果妻子試著要直接面對這個情形,通常都會遇到挫折,所以最好是讓丈夫來解決。

  姊妹們,如果有聖徒與妳們同住,或是妳照顧弟兄之家或姊妹之家,就必須有一些規定。如果妳打開家讓別人與妳同住,在實行上有時候妳必須嚴格一點。如果他們不願意遵守妳的規定,他們就應當搬到別人的家裡去,或是找公寓自己住。他們如果不守規矩,那是他們自己不合作,他們就必須離開。我們必須負起我們的責任,我們在這裡不是為著社交活動,乃是為著非常嚴肅的事。我們不能承擔一種情形,叫我們受挫折,叫與我們同住的人受挫折,而且沒有人能得著真實的幫助,也無法在生命中合適的長大。

  在照顧人、成全人的事上,容忍他們通常沒有幫助。然而,在他們的軟弱上與他們站在一起是健康的。如果一個年輕弟兄住在一個家庭裡,卻不願意受約束,容忍他並沒有幫助。無論他的行為如何,如果主人仍然一直與他和平相處,一直善待他,這就是容忍,這是行不通的。但是,如果這位弟兄在成長的過程中,從未學習如何做整潔,也許這就是他的軟弱。假使一位弟兄從未鋪床,並且總是忘記收拾他的衣服,這樣,我們就不應當期望他一夜之間就能改變。如果是這種情形,我們可以替他鋪床,然後告訴他:「請你在早上離開房間以前,把衣服收好,也把床鋪好。」也許他試著做了三天,之後又忘了,這是他的軟弱。能夠在他的軟弱上與他站在一起是好的。我們可以合適並關切的與他有交通,至終他會學到的。但是,僅僅容忍他的軟弱並不會幫助他,並且會讓我們感到灰心。我們應當在他的軟弱上與他站在一起,但是我們也應當知道在甚麼時候有合適的幫助來訓練他。── 朱韜樞《姊妹聚會信息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