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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以撒、雅各、約瑟

 

                        創廿五9~五十26

 

    本章主題仍在族長時代,但集中於亞伯拉罕三個後裔:以撒、雅各和約瑟。他們代表三個接續的世代,介於亞伯位罕及其後裔居留在埃及之間的這段時期。以撒、雅各和約瑟的世代不同,因為他們二人,在應許的繼承譜系之中是一脈單傳。而約瑟有十一個兄弟,一起屬於這譜系,每一個代表一族的首領。然而,約瑟因格外蒙眷顧,而有獨特地位,顯得特別重要,因神揀選他,施恩於他,所以聖經上提到他最多。

 

第一節     

                      (創廿五9~廿六35

 

    三人中有關以撒(注一)的事我們知道的最少。創世記中關於雅各和約瑟的記載比較多。因此,我們很容易就想到以撒是亞伯拉罕的兒子,或雅各的父親,而少想到他個人。的確以撒是族長中,最不顯著的一個。他沒什麼勇敢的行動,或非凡的成就。但他仍然在以色列繼承連鎖上,是重要的一環,在聖經中,也與亞伯拉罕、雅各同被尊崇。他比另外兩人的壽命更長。

    我們提到亞伯拉罕時,已經附帶了以撒生活各方面。現在我們繼續談談他父親去世之後的事。

一、雅各和以掃出生(創廿五2134

    第一件記錄下來的事,是他的雙胞胎兒子雅各和以掃的出生。這是以撒與利百加婚後廿年,當他六十歲時生下的(創廿五26)。亞伯拉罕等了廿五年,才得到以撒,而以撒等了廿年才得雅各和以掃。以撒也像父親亞伯位罕一樣,在信心上受考驗,但他也繼續信靠上帝。聖經上說:「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為他祈求雅巍。」(創廿五21)。然而,他一定很難瞭解,為何上帝實現給他許多後裔的應許之前,要耽延這麼久。最後,神聽以撒的禱告,利百加懷孕了。

    這對雙胞胎,甚至未出生前,就在利百加腹內爭吵。她尋問這是什麼意思,神告訴她這表示兩人的後裔,將在未來彼此為敵,而且長者要服事幼者。以掃先生下,雅各抓住他的腳跟(注二)。

    長大後,雙胞胎彼此很不相像,雅各秀氣,常在家中,是母親所鍾愛的。以掃粗魯,常在野外,是父親所愛的。正如神所預言的,他們起了衝突(創廿五2734)。那是他們年青時候,有一天雅各仗著待在家中的有利情勢,而說服以掃出賣長子名份。以掃先出生,本可享受長子的繼承權。雅各要佔有這權利,而說服以掃,以此交換他所預備的一份食物(注三)。以掃從田野回來後餓昏了遂愚蠢地受雅各提出的交易。有人批評雅各貪求別人之物,然而以掃為了短暫的滿足,而放棄有一生價值的合法權利,長子名份本身就有家庭的領袖權,可以分享家中大部分產業,而且有權接受父親的祝福,以掃如此衡量相對的價值,實系不智!

二、和非利士人的關係(創廿六133

    這地又有饑荒,以撒就想遷居,正如較早期的饑荒,也使他父親採取相同行動。神警告他不要去埃及,而只能去他指示之地。那地就是基拉耳(注四)附近的地方,是非利士人(注五)居住之處,亞伯拉罕也寄居過這地方。(創廿118)。

    以撒在此犯了他父親兩度犯過的罪,說了有關於他妻子的謊言。利百加和撒拉一樣美麗,以撒畏懼為此喪命。他揚言利百加是他妹妹,這個欺騙比亞伯拉罕更嚴重,因為撒拉至少是亞伯拉罕的同父異母妹妹。雖然以撒受父親影響,而學了壞榜樣,但他必定受到了很重的責備。基拉耳的統治者亞比米勒(注六),過了不久知道這個欺騙,適時警告百姓,勿與利百加親近,仍施恩允許以撒居留他的境內。

    以撒接受此款待,種植五穀而大豐收。他原來所繼承的,加上增多的財富,引起亞比米勒百姓的忌妒,終於亞比米勒請他另住他處。以撒離去後,卻仍到附近不遠的一個谷地,那裡有一口亞伯拉罕以前所挖的井,後來被非利士塞住了,以撒就重新挖出來。以後以撒每挖井,非利士人就惡意地強佔那些井,最後他遷回別是巴,亞比米勒到那裡去看他,盼望與他立約,協調有關土地權利的問題,這協定達成了。

    在這段不愉快的日子,有其光明面,困為神再次堅定與以撒所立的約,正如與亞伯拉罕立約一樣,這事實際發生兩次。第一次剛好是以撒進基拉耳之前,當時神只告訴他不要去埃及,但應許賜給他許多後裔,及所居之地(創廿六25);第二次是正當他從基拉耳回來時,神應許與他同在、祝福他,而且為亞伯拉罕的緣故,使他後裔繁多(創廿六24

三、偷取的祝福(創廿七146

    以撒一百卅七歲時(注七)採取行動,要將父親的祝福給予長子。雖然以掃曾廉價出賣受祝福的權利,而且神在兩男孩出世時,清楚指出大的要服事小的,但以撒因愛以掃,決定依禮祝福他,然而利百加盼望祝福歸給雅各。她說服雅各,裝扮成他哥哥而促成這件事,起初雅各並不贊成。後來利百加將山羊皮包在他手上、頸上,而要他穿上哥哥的衣服。以撒那時眼睛幾乎已失明,必須靠撫摸和嗅覺來分辨,因此受騙了,他以為這人就是以掃,於是祝福他,說他必得著豐富的物質供應。並統管他這根源的後裔及鄰邦。

    當以掃希望接受父親的祝福時,雅各剛離開父親的面前。父子倆知道這場欺許後,卻覺得懊悔和憤怒。即使如此,萬事已定,無法更改(注八),以撒只能給以掃次好的祝福,應許給他物質上的供應,同時也說到他將附屬于他弟弟。以掃滿懷憤恨,決定父親一死,馬上下手殺雅各。因此利百加堅持要雅各整裝,逃向北方哈蘭利百加的故鄉。

四、以撒其人

    以撒這人是難以瞭解的。在聖經中他有很高的地位,是以色列世系中重要的一份子,但是關於稱讚他的記載卻相當少。確實他也表現出值得推崇的信心,他等候了廿年,相信神會賜他後裔。而且,小時候他也會屈服于父親的獻祭刀下,當然,那時他還小,可能無法過問此事。但他許多行動和疏忽,卻引起許多評論。他和父親一樣,對自己妻子的身份說了謊言,而他的兩個兒子,似乎在信仰上未受到適當的教導和訓練;我們曉得雅各是一個騙子,而且對神的偉大一無所知(創廿八1622);以掃與外邦女子結婚(創廿六34;卅六1以下)。甚至以撒的妻子也表現對神缺少敬畏的心,又不尊重丈夫,居然和兒子共謀偷取別人的祝福。

    我們在衡量以撒時,要記住他不像亞伯拉罕和雅各是有魄力的人,在許多情況下,我們幾乎沒看見他有進取或信心的表現。關於婚事,他全由父親決定,而接受他所安排的。當非利士人一再強佔他所挖的水井,他並未堅決反抗,卻到別處另掘新井。他一生一百八十年中,似乎未曾越過南迦南的疆界(注九)。神也未會像要求亞伯拉罕一樣,要求他表現偉大信心的行為。有一個可能的原因,是他早年一直被傑出的父親所支配,後來卻只滿足於享受亞伯拉罕所表現的豐偉,自然他有忍讓,而非侵略性或炫耀性的性格,這種性格本身就值得推崇。事實上,我們也可以稱讚以撒,因他願意順服接納蒙揀選的利百加為妻,以及極少反抗地棄井給仇敵。當然謙和是崇高的屬靈美德。但是假如以撒真是屬神的偉人,我們盼望有比現存更多的證據,表明他有好的影響,特別是對親近的人。他認識上帝,是族長世系中重要的一員,但他的份量卻不如亞伯拉罕或雅各。

 

第二節     

                      (創廿八1~卅六43

 

     雅各是第三個族長,與他父親顯然成對比。他也像亞伯拉罕一樣有魄力,但若看他的行為、態度,特別是早年的亞伯拉罕是不會如此的。他那時以欺騙聞名。我們已提到他曾設計欺騙了父兄;而且,他仍以同樣的手段對付在北地的母舅拉班。然而,在晚年神改變他成為真正奉獻的人。關於他的記載比以撒還多。

一、逃往哈蘭(創廿八1~廿九13

     雅各出發到利百加的故鄉之前,以撒召他來。雖然雅各曾得罪父親,以撒仍愛他,在心中也關懷他,給他更多祝福,然後命令他不可娶迦南人為妻,而要在哈蘭他母親的親戚中挑選(注十)。我們要知道,雅各這時已不年輕了,比較一下經文就知道他已七十七歲了(注十一)。

    雅各出發行至伯特利,當他夜間睡覺時,夢見梯達天庭,天使在梯子上去下來(創廿八1022)(注十二)。早晨他深覺神與他同在,而澆油於枕首之石,稱那地為伯特利(神的殿),而向神嚴肅許願。因為神在此保證與他同在,他澆油于石,象徵這地在信仰上有其重要意義,而且由於他對以掃的行為,所帶來的罪惡感,使他需要這種保證。從我們所知道的,可看出這時他在屬靈事上仍不夠成熟,我們也相信當他離家時,心中根本沒有想到神,所以他對這夢的反應,是帶著驚訝和感恩,然後決心以適當的生活行為回報,而這種新的思想將對他非常重要,因為他馬上要進入拜假神的地方(創卅一1930)而且要與奸詐待他的母舅相見。

    雅各遇到拉結,他未來的新娘,那時她正帶著羊群來哈蘭附近的井旁飲水。雅各已先來到井旁,發現牧人等候移開井口的石頭。這時他自己移開石頭,來飲拉結的羊群,他顯然身強體壯,不願等候別人,不受風俗的拘束。無人反對這唐突的行為,拉結那天早早飲了羊群。雅各說明了自己的身份,她就去喊她父親拉班來迎接雅各,然後一起到母舅家。雅各在此渡過廿年不平凡的歲月。

二、哈蘭廿年(創廿九14~卅一20

    1.雅各的兩個妻子(創廿九1431):雅各對拉結一見鍾情,為了娶她為妻,他同意服事拉班七年。七年後,拉班欺騙雅各,以姐姐利亞,代替拉結給他。拉班解釋說當地風俗是姐姐必須先嫁。(注十三)他早該在七年前就先說,但沒有,於是雅各為了得到所愛的人,又得作工七年。被騙作雇工七年,不是小事,必是勾起雅各想到自己以前也會同樣欺騙了父兄。

    然而他不必再過七年,就得到拉結了(注十四)。他只等了一個禮拜,顯然是與利亞的婚禮節期過後(創廿九2728),他那時已蒙應允與拉結成婚,但仍需為她付上代價,再工作七年,他也照辦了(注十五)。

    2.雅各的兒女(創廿九32~卅24):神早於一個半世紀前(注十六),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在這時才開始實現更多,雅各有個大家庭了(創廿九31~卅24)。雖然雅各愛拉結,神卻藉著利亞,生下頭生和大部份的兒女。利亞相繼生下流便(Reuben)(看一個兒子),西緬(Simeon)(聽見),利未(聯合),和猶犬(Judah)(讚美)。拉結仍不生育,這時堅持雅各由她的使女辟拉(Bilhah),為她生兒女(注十七)。雅各如此行,辟拉生下但(審判)和拿弗他利(Naphtali)(相爭)。利亞也同樣地將使女悉帕(Zilpah)給雅各,從她生下迦得(成群),和亞設(Asher)(高興)。這時神再祝福利亞,使他生子以薩迦(Issachar)(他帶來工價),和西布倫(Zebulon)(同住)。她也生女兒底拿(Dinah)(審判)。最後,神使拉結也懷孕,生下約瑟(增添)。雅各得了十一個兒子,一個女兒,第十二個兒子便雅憫(我右手之子),是全家遷回迦南時拉結所生(創卅五1620)。

    3.最後六年(創卅25~卅一21):約瑟出生後,雅各清完了十四年欠債的勞役,請求拉班准他離去;但拉班說服他多留些時候(創卅2534)。只因雅各是個好工人,而且到那時為止拉班不必給他什麼工價,拉班還想繼續占這個便宜。

    雅各定下新的工資,要求得到拉班所有山羊、綿羊中不是純白或純黑(或深棕)色的,包括當時存活,及他工作時出生的在內。拉班同意了,因他知道,一般說來,生而有斑點的牲畜不多。這時雅各為要增加自己的利益,用選擇交配法(創卅40),和受胎轉變法(注十八)。雅各的態度是錯的,但以拉班以前對他的行為來看,我們能體會這事。神不顧他道德上的缺點,使他致富,有斑點的牲畜,極其繁多。拉班可能受他兒子的壓力(注十九),如雅各後來說的,十次變更約定來應付雅各(創卅一741),但雅各仍然昌隆。他牛羊成群,多得六年後得此工資同家時,能一次送給哥哥以掃五百八十頭牲畜(注二十)(創卅二1316)。

    雅各犧牲岳父的利益而致富,並未獲致哈蘭居民的喜愛。他看清楚了這點,因此在這種待遇之後六年,決定離去(共廿年)。神托夢給他直接的指示,更加強他此行的心意。甚至連他的妻子們,就是拉班的女兒,也不反對。雅各等到有一天拉班外出牧羊,才採取行動,顯然他怕母舅會攔阻,或不承認雅各大部份的產業,而產生不愉快的事。於是他帶著兩個妻子,十二個兒女、僕婢,和眾多的牲畜,啟程歸鄉。雅各不知道拉結同時帶走了家中的神像,這像是代表繼承權的意思(注二一),她要藉此證明雅各有權擁有現有財產。雅各離去時,才清楚神何等恩待他。他隻身來到哈蘭,如今才過了廿年,離去時,卻是一個擁有大家庭的財主了(創卅二10

三、回到迦南(創卅一21~卅三20

    1.拉班追來(創卅一2255):拉班發現雅各暗中離去,極其憤怒。他立即追趕雅各緩慢的隊伍,但直到基列山才追上隊伍,這裡至少離哈蘭二百七十五哩(注二二)。他特別關心取回拉結帶走的家中神像,他就是不希望遂拉結的願望,以此建立雅各的繼承權。實際上,這也是他窮追不捨的真正原因。但拉班徒勞無獲,神在夢中警告他不可向雅各嚴苛以對。他自己的女兒欺騙他,使他無法尋出神像(創卅一3235)。雙方終於約定,不再彼此干擾。

    2.摔跤(創卅二2432):雅各那時繼續前行,他害怕非得跟以掃碰頭了,但在這之前,他遭遇另一場更有意義的碰頭,他與雅巍的天使摔跤。那晚雅各獨自在雅博河北岸,早先他已打發家人和他所有的財產過河,自己仍留於此,一定是為了個人靈修。夜間,天使前來和他摔跤。雅各這時九十七歲,但仍然身體健壯。當摔跤進行時,他看出對手不是凡人,因此求他祝福。他記得廿年前離家時,帶給他生命中福份的那個夢。他這時盼望有新鮮的祝福,神仍與他同在的把握。天使成全了他的盼望,並且把雅各的名字改為以色列(注二三),並摸他的大腿窩,使他扭了,做為實際憑據。從此以後雅各跛腳了,但這要經常提醒他,神的恩典及自己負責要有正確的生活行為。自那時起雅各不再詭詐、欺騙。

    3.與以掃碰面(創卅二123;卅三117):次日雅各遇見以掃毫不懷恨(創卅三117)。他知道這就是神確實祝福他的印證。雅各先前害怕與以掃會面,何況又聽說以掃帶著四百人來看他(創卅二36)。雅各送了三群牲畜為禮物,想安撫哥哥可能會有的怒氣,但這一切都不需要,想不到以掃的心歷經廿年歲月,變得圓熟多了,同時也相當的富有,起初還拒絕雅各的贈予,卻因雅各堅持要他收下,終於接受。兄弟兩熱情擁抱,彼此歡樂,所有隔閡盡除,兩人才分離。雅各的心更輕快,繼續前行。以掃回到他選擇的西珥山,位於死海之南,而雅各繼續過約且到示劍(注二四)。

四、歸回到迦南地(創卅四~卅六)

    雅各到達示劍後,不能久留,因他的兒子西緬與利未,用計殺害示劍人,(創卅四131)他們為了妹妹底拿被沾辱而報復。有一個青年人示劍,是示劍城的領袖哈抹(Hamor)之子,拉住她,強與她行淫後,又要求雅各准予娶她。雅各的兒子想出報復的計謀,要求所有的示劍人,必須受割禮,然後才能答應示劍的請求。西緬和利未就趁所有示劍人在受割禮仍然疼痛,而無力自衛時,用刀劍殺了他們,將底拿帶回家。雅各惟恐這地區其他居民起來報復,就迅即向南行。

    這時雅各又來到伯特利,他會在此經歷那永難忘懷的夢(創卅五110)。這次神再向他顯現,更新神給亞伯拉罕、以撒,關於後裔繁多,和繼承迦南地的應許(創卅五1113)。他繼續向南行,行近伯利恒(Bethlehem)時,拉結生下便雅憫後就過世了(創卅五1620)。雅各為他最親愛的人立下墓碑(注二五),然後繼續前行到希伯侖,得知他父親仍然活著直到以撒渡完餘年雅各可能都與他父親生活在一起(注二六),或者說至少他們住得很近。以撒去世後,以掃與雅各一同把他埋葬了(創三五2729)。

    聖經這時列舉了以掃的後裔,並在結尾時說到:「……以東人的始祖,以掃……」。(創三六143)。在後來年日中,以東一直是以色列長年的仇敵。

五、雅各一被改造的人

    雅各代表一個被神的能力改造過的人物。早年的雅各是詭詐的騙子,但晚年卻成為神虔誠的跟隨者。在改變之前,他賺取了哥哥的長子權,騙取父親的祝福,用計謀獲得母舅的羊群;改變以後,他過著甯靜默想的生活,為兒子罪惡的行為悲傷,成為適當的蒙恩對象,接受神再次向他啟示關乎立約的祝福。我們當然不應對他早年的劣行作太苛刻地定罪,畢竟是他的母親說服他欺騙父親,而且在哈蘭是母舅深深地激怒了他,他才用計報復,不過,雅各本身也是易於扮演這種角色,我們更別忘了第一次和哥哥交易,是他自己想出來的。雅各生命中有兩次大改變:第一次在伯特利往哈蘭的路上,他遇見了神,這是前所未有的經歷,但以後他仍與母舅在惡行中,不分勝負;第二次,當他從北方回來,雅博渡口與耶和華的天使摔跤,那次雅各確實經歷重大改變,這對教養子女極其重要,因為那時他們已長大(能吸受父親的影響,回到巴勒斯坦後,他們發覺父親的生活足為偕模。

 

第三節     

                       (創卅七~五十)

 

    聖經繼續記載約瑟的生平,我們已提過他是雅各十二兒子中最傑出的一個。他有明顯的恩賜和奉獻的意願。他同時具有亞伯拉罕的信心,以撒的溫和,和雅各的勇氣,但最寶貴的一點,是他肯順服神,在整本舊約中,他是最值得佩服的人物之一。創世紀末後幾章,主要以他的經歷為中心。

一、賣到埃及(創卅七)

    約瑟十七歲時(注二七),被兄長賣到埃及。父親對他的寵愛,激起他們對他的惡感,另外也因為他自己不夠聰明,告訴他們,自己夢見將淩駕父兄之上(創三七511)。他又相當循規蹈矩,都可能引起他們的厭惡。他是在多坍被賣的。父親雅各打發他從希伯侖,來到兄長牧養家中羊群的地方。他們為了牧羊到北方約五十哩外的示劍,但當約瑟來到示劍,卻發現他們那時已再向北行約十五哩到多坍。因為迦南南部草原稀少。約瑟還在遠處,他的哥哥們就認出他了,於是設計謀害他,多數贊同殺死他,但長兄流便,和常帶頭的猶大,卻主張用別的方法,不一定要他的命。當米甸人(Midianites)的商隊(注二八)住埃及途經此地,他們就決定把約瑟以廿舍客勒銀子(注二九),賣給他們為奴。約瑟必定感到非常的受不了,因為他不僅被賣到外國為奴,而且因他只不過想幫助哥哥們,卻居然被骨肉之親拒絕,且用詭計陷害他。哥哥們更卑鄙地欺騙他們的父親,將約瑟上好特製的衣袍,沾了羊血,拿給父親看,以此證明他已被野獸殺害。

二、猶大和他瑪(Tamar)(創三八)

    約瑟的故事暫告中斷,插入猶大生活中一小段悲劇,牽涉到他的兒媳婦他瑪。當猶大之子珥(Er)死而無後,其妻他瑪按著寡婦與亡夫兄弟結婚的風俗(注三十),過嫁給小叔俄南(Onan),俄南也死而無子。他瑪仍等候他更小的弟弟示拉(Shelah)長大成年,她好嫁給他,就能從他有後代,但後來猶大並沒有要示拉娶她,一段時間後,他瑪大膽採取行動,佯裝妓女,從猶大本身得後裔。她的計謀得逞,生下雙胞胎(注三一)。他瑪的行為,可能是受赫人法律的影響,也就是沒有亡夫的兄弟,能過嫁時,公公有責任娶她(注三二)。因此,猶大向他瑪說,雖然她欺騙了他,但仍比他更有義(創三八26)。烏加列的資料也證明這種習慣中,為表明身份,出示三種不同的信物,就像他瑪拿出猶大的印、帶子和杖,證明猶大確是她雙胞胎的生父(注二三)。

三、約瑟在埃及(創三九~四一)

    到達埃及後,試煉並未中止,哥哥出賣他,就已經夠受了,但未來還有的冤屈等著他呢。

    1.在埃及受冤(創三九~四十)。約瑟被米甸人賣給法老的官波提乏(Potiphar)(注三四),為他工作時,遭受極大的冤枉(創三九120)。年輕的約瑟為新主人殷勤工作,起初獲賞識,被晉升為要職,但在崗位上,波提乏的妻子喜愛他,想引誘他,當他勇敢地而且合理地拒絕時,她將他送入監獄(注三五)。約瑟年輕力壯,又遠離家庭的約束,卻在這種試探、艱難的環境中,能有這麼好的行為,應該大受讚揚,更值得推崇的,是當他被打入監牢後,並未陷於懷恨或憂鬱之中。相反地,他的表現傑出,而再次被晉升為要職(創三九2123)。然而失望也再度來臨,(創四十123)。他恩待兩位法老的僕人,膳長和酒政,為他們解夢(注三六)。那時酒政對他表示感激,約瑟曾特別請求他出監後幫忙釋放他,但是,當他像約瑟所講的,官復原職時,立刻就忘記約瑟的恩惠。

    2.在埃及受尊敬(創四一)。然而神出面了。他讓法老本身作夢,酒政知道王要解夢者,就想起曾為他解夢的囚犯(創四一137),他向法老提到約瑟,他立即被召見。約瑟解釋法老的夢,說埃及即將有七年特別的豐收,然後是七年可怕的饑荒。於是他建議法老,找一個能幹的監督者,在豐年中大量囤糧,以備欠收之需。法老採納這意見,馬上立約瑟在這官位上,法老很正確地認識神既藉著他賜下這種訊息,他也一定能完成這項重大的任務(創四一3844)。約瑟所得的權柄,僅次於法老自己(注三七)。這是何等顯要的晉升,昔為囚犯,今實際為宰相,當然這就是神在許多年前,藉約瑟的夢預言的高位。現在別人都要向他匍匐,連他父兄亦如此。特別是被賣為奴之後,我們相信,約瑟一定懷疑這些夢怎能成真,如今神向他顯明,他的信實,遠超過他所能想像的!

    約瑟立好忙於新工作(創四一4557),法老首先賜他埃及名字,撒發那忒巴內亞(Zaphenath-paneah)(注三八)和埃及妻子亞西納(Asenath),她是銳神(注三九)祭司的女兒,那時約瑟三十歲。在七年豐收時,他大量囤糧,七年欠收時,照價分糧給百姓。可以供糧的消息,傳到埃及以外,於是人民從國外來。

    豐年期間,亞西納生下約瑟的兩個兒子,他們是以法蓮(多結果子的))和瑪拿西Manasseh(使之忘了),後來代替約瑟,而成為以色列支派的首領(創四一5052)。

四、聖經外的事

    當時埃及的風俗習慣,證實整個故事的細節,說明了聖經記載很準確(注四十)。「酒政」和「膳長」的官銜,出現在創世記(四十2)和現存的埃及檔中(注四一)。在埃及饑荒是出了名了,而且,荒年時指派專人分糧的意見,也見之於墓誌銘。有一碑銘,甚至說到第三王朝時(主前二七○○年左右)(注四二)有七年的饑荒。羅塞特石碑(Rosetta Stone)上看出,法老王習慣於在他的誕辰,釋放囚犯,正如他釋放酒政一樣(創四十20)。約瑟去見法老前先要刮臉(創四一14),刮臉是埃及人特別的習慣。法老給約瑟印戒、細麻衣和金鏈(創四一42),埃及檔上也提到這三樣物件,有類似的用途。有些學者不認為約瑟這閃族人,可能被升到這麼高的地位;但是在亞馬拿時期的泥版,我們卻可找到一個閃族人的名字都督Dudu,(即大衛)(注四三),亦居同樣的高位。當時是第十二王朝統治時代(注四四),埃及從底比斯(Thebes),遷都回北方的孟裴斯(Memphis)(注四五),這使約瑟更容易接觸到從迦南來的兄弟,正如故事後段所述,同時也更合於雅各到達後,他們住在歌珊地的記載。

五、雅各遷居埃及(創四二1~四七11

    從聖經中我們可以看見神成全計畫的方法,常是當時人所不瞭解,也未察覺到的。約瑟被賣到埃及,接著有窮困的荒年,使得他的哥哥們來尋找糧食,我們現在思想這些事情,它們都促使雅各全家下埃及,結果居住在那裡,人口增加成為一國。當然那時候,很難在發展過程中,看出神的美意,但神知道它們會互相效力,使得他的計畫實現在以色列人身上(創四五78)。

    1.約瑟和他兄弟(創四二~四五)。他們來埃及的故事,聖經講得相當詳細。弟兄們來過兩次,一趟走二百哩以上的路,兩次都是為了到這唯一有糧食的國家來得糧。他們兩度與約瑟本人交談,但卻認不出是他,因為自他們見他最後一面之後,已事隔多年,他目前又穿埃及服裝,講埃及話,並且他現在的地位,他們認為「不可能」是約瑟。這兩次約瑟都苛待他們,這顯然不是為了報復,而是為了發覺他們現在對父親及弟弟便雅憫的態度如何。

    第一次來時(創四二),約瑟指控他們是奸細,要求他們帶便雅憫回到他面前,來證明他們的清白,留下西緬為人質,直到他們按時回來;並且為了嚇嚇他們,他將他們濯糧的錢,放回他們的糧袋。第二次來時(創四三~四五),弟兄們不顧雅各先前的反對,將便雅憫按時帶來,約瑟便在自宅裡與他們用餐時,按各人長幼順序,安排入座,這使他們很驚奇。他釋放西緬,因他們攜便雅憫同來,又問候他們家中父親,才打發他們走。這次又將他們的銀錢放回袋裡。同時也在便雅憫的袋中,放進他自己的銀盃。他們走沒多久,他就派人逮捕持杯的人這使得他們再度回到約瑟面前時,覺得難過,也感到羞辱,終於約瑟忍不住,而向他們表明自己的身份,他告訴他們自己就是他們的兄弟,而且再一次問候家中的父親。然後,他主張由於饑荒,要大家庭都搬來埃及。有人告訴法老這消息,他大表贊同,甚至供給車輛,以便他們遷居。

    2.雅各的遷居(創四六~四七11)。他們回到巴勒斯坦,雅各欣聞約瑟的消息,立刻決定按照約瑟的邀請,向埃及出發。途中他暫停于別是巴獻祭,神在那兒表示他的贊同,並重複在兩世紀前,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一百三十高齡的老父親,帶著這種把握,舉家移居埃及(注四六)。約瑟帶著雅各覲見法老,並為他祝福。法老接著分配給這家庭在歌珊地居住(注四七)。

    雅各攜家帶眷移居埃及,顯然是神的智慧。在埃及這國家,他的後裔將成為特殊和有區別的百姓,因為雅各和兒子們都是牧羊人,埃及人厭惡牧羊人(創四三32~四六34)。這種現象自然會攔阻彼此的通婚。在迦南地,他們已有人與當地居民通婚(注四八),若繼續久居那裡,情況必更惡劣。這只會帶來嚴重與迦南人的混雜,而不能保持為特別的國家。並且為了人口迅速增多,也需要埃及供應良好的生活環境。歌珊地肥沃,經常有尼羅河水的氾濫灌溉,使糧秣足夠。更何況埃及是當時世界文化進步的領導國(注四九)。

六、雅各和約瑟逝世(創四七27~五十26

    雅各來到埃及後,又活了十七年,直到一百四十七歲才謝世。也許晚年是他一生中最快樂的時光了,闔家團圓,生活優裕。當然他以約瑟為榮,他在早年就寵愛他,而今握權僅次於法老王。我們可以相信,約瑟後來也瞭解,他的家庭,特別是父親,不缺任何財富和地位所能供應的東西。

    有一天約瑟帶兩個兒子以法蓮和瑪拿西,來受雅各的祝福(創四八122)。約瑟帶瑪拿西在雅各的右邊,好讓雅各將右手按在他頭上,接受最高的祝福,而將弟弟以法蓮帶來他左手邊。但雅各由神引導,交手祝福,使右手按在以法蓮頭上,約瑟雖抗議,雅各告訴他,實際上年幼的要更蒙恩。雅各為兩人祝福後,對自己十二個兒子作類似的預言(創四九128)。這事乃是神的引導,因為他的話奠定各人未來的歷史。

    當雅各死時,他的兒子用香料薰他的身體(注五十),按雅各先前的遺命,將他帶同迦南,埋葬在麥比拉洞裡(創四九29~五十14)。約瑟與兄弟們同去,法老因尊敬雅各,也派一群人隨行。回埃及時,約瑟的兄弟怕因父親已死,約瑟會報仇,但約瑟向他們保證自己決無報復之意(創五十1521)。

    約瑟在雅各死後五四年,到一百一十歲時與世長辭(創五十26)。他的身體也用香料薰過,卻一直停放在埃及,直到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才帶回歸葬迦南(出十三19)。

七、正直人約瑟

    約瑟與亞伯拉罕同受讚揚,他是最正直的人了,他在試探、引誘環境中的義行,聖經上幾乎沒有人可以和他相比。被親骨肉出賣後,他並未懷恨或失敗墮落。埃及婦人引誘他時,仍然持守所知的正直。她這樣歪曲出賣他,以致被打入監牢時,並未因此陷入憂鬱和感傷。約瑟也是能幹的人,他不僅在埃及獲得高位,而且能夠持守它,並在岡位上有優異的表現,顯然在剩餘的年日,他仍居要職。他如此蒙福的理由,是因他為雅各來埃及鋪路。假若約瑟不是宰相,雅各就不會想要舉家僑居異鄉,法老也不會接待他,並給他歌珊這塊美地。約瑟是神的器皿,先來這樣好的國家,使這被揀選的家族,能在此成長為一國。

八、族長時代

    約瑟辭世就結束族長時代,信仰上來說,那是單純相信神的時代。這時代主要的四位族長,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各以不同的方式和程度,表現他們的信心。四個都是不平凡的人物,各有貢獻,神要求他們始終如一,敬虔地過生活。雖然摩西律法未頒,但族長們築壇獻祭,可見神給予一般的指示,告訴他們如何構成蒙悅納的獻祭(注五一)。族長仿佛是家族的祭司(注五二)。祈禱直接而單純。亞伯拉罕與雅巍的使者,面對面講話(創十八)。他的僕人,舒暢而直接祈求神指示,誰是以撒的新娘(創廿四1224)。族長們在各種不同情況下接受啟示:神用夢、異象和雅巍使者的顯現,達到這目的。神立約的應許,藉各種方法,一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講明。亞伯拉罕尊敬麥基洗德的行為,證明當時可能已實行什一奉獻。在這些事中唯一的要求,就是順服神所啟示的旨意,這與鄰邦儀式主義的要求相反,族長們知道自己的責任,在於合乎倫理的行為。神向以撒說,立約的祝福要臨到他的後裔,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創廿六5)。

 

注釋:

 

注 一:以撒的意思是「喜笑」。這是指亞伯拉罕和撒拉不相信他們這個年齡還會生育而笑(創十七1719;十八915)。

注 二:雅各的意思是「抓住後足跟的人」,引申為「取代者」之意。以掃的名字是「多毛的」意思,描述他出生時的樣子。

注 三:努斯泥版也有例子,說到兄弟之間為繼承權而交涉的類似情況。曾有一位長兄,將自己所繼承的一片小樹林,以三條羊的代價,賣給他的兄弟。參考CGordonANE 一二六頁;以及Wright BAR 四三頁。

注四:以前認為這就是迦薩之南八哩的Tell  Jemmeh  ,但現在認為是迦薩之南十一哩的Tell  Abu  Hureira. AlbrightBASOR 1631961),四七~四八頁。

注 五:參考第三章,四八~五十頁。

注 六:他是亞伯拉罕曾訪過的亞比米勒之後裔。

注 七:以撒還不知道他仍可以再活四三年,因為他享年共一八○歲(創三五28),在此計算他的年齡是依據雅各那時七七歲(參考本章,七六頁。注十一),而雅各是在以撒六○歲時出生的。

注 八:參考第二章,一四頁。

注 九:雖然雅各從哈蘭回來時,他在希伯侖(創卅五2729),但大部份經文提到他在別是巴或基拉耳附近。(創廿四62;廿五11;廿六123;廿八10

注 十:以撒堅持雅各要到北方找一個妻子,這與利百加要他到北方去,逃避以掃的報復,並不互相抵觸。他要走的最主要理由,是逃避他的哥哥,但同時以撒也要他去找妻子。我們可以看出利百加和以撒都同意這件事,因為後來他們都為以掃所娶的當地女子愁煩。(創廿六3435)。

注十一:當雅各一三○歲下埃及時(創四七9),約瑟是卅九歲(四一464754;四五11),就是說當約瑟出生時,雅各九○歲,雅各到達哈蘭後十四年,約瑟出生(卅一41;卅25)。九十一減去十四,餘七七。

注十二:神托夢啟示的意義,就是向雅各顯明,神要在他自己和雅各之間,常保持交通。換句話說,神視雅各為寶貴,而且使雅各知道,只要仰望神,神會與他同在幫助他。

注十二:沒有其他記載提到這種習慣,可能這習慣只是地方性的。但雅各還是同意接受。

注十四:這可以從兩方面看出來,記載的故事本身(創廿九2730),以及利亞和拉結從起初開始,就一直為生育之事爭吵(創廿九31~卅24。)

注十二:假如雅各在清完多加的七年任務之前,就回到巴勒斯坦,會有什麼結果發生,這裡並未講明(對於拉班的詭計,雅各是可能有這種反應的。)在這點上雅各還不錯,清完了他的工價,有時我們容易過分強調雅各的缺點。

注十六:直到以撒出生要加上廿五年;直到雅各出生要再加六○年;而雅各這時已七七歲,所以共一六二年。

注十七:參考第二章,一四頁。

注十八;創卅3739說,他將樹枝的皮剝成白紋,而且當牲畜交配的時候,放在它們的面前。他相信這樣作會生出有斑紋的小羊。結果的確生出許多有斑點的,但這是由於神的賜福。

注十九:創卅一,有這含意。可能雅各來到此地,拉班的兒子才出生,因為先前,並未提到他。顯然他們還很年輕,所以當雅各起初與拉班交涉此事時,還不能參與意見。

注二十:大部份是山羊和綿羊。但也包括駱駝、驢、和牛群,表示雅各也可從拉班積蓄這些財富。

注二一:參考第二章,一四頁。

注二二:這個距離,差不多到了基列山最北邊緣的地區。用七天走這麼遠的路程(創卅一23),是很快的了。雅各早三天出發,還要趕著羊群,也算是走得很快的了。

注二三:「以色列」這名字是從動詞Sarah而來,意思是「奮鬥」,這字的名詞Sar意思就是「王子」或「奮鬥者」。最後一個音節’el,意思就是「神」。整個名字的意思是「王子(奮鬥者)與神」。

注二四:雅各在此向哈抹買了一塊地(創卅三1820。)今天在古示劍的郊外,可看到雅各井,我們猜測井的所在地就是雅各買的那塊地。後來耶穌在此遇見撒瑪利亞婦人(約四)。有關這井的論述,可參考WrightShechemHew  YorkMcGraw-Hill  Book  Co.,1965),二一五~二一七頁。我們並不知道這井是何時挖的,很可能是在舊約時代。

注二五:在伯利恒的北郊,仍右她的墳墓,其外觀像一個小的回教寺,但是確實的位置,可能更北邊(參考撒上十2)。

注二六:以撒比預料活得更久;參考本章,七六頁,注七。以掃廿年前說他父親死時要殺雅各(創廿七41),但以撒在雅各不在時活了廿年,而且又多活了廿三年,直到一八*高齡(創卅五28)。

注二七:創世記卅七章2節。當雅各事奉拉班十四年之後,約瑟出生(創卅2326),因此雅各回迦南時,他應該六歲了。意思就是雅各回迦南至此已經過十一年了。

注二八:聖經同時稱他們為米甸人和以實瑪利人(創卅七28)。米甸人就是亞伯拉罕從基土拉所生的後裔;以實瑪利人,就是從夏甲所生的後裔。參考士八124

注二九:那時一個奴隸的一般價格是廿舍客勒。在前幾個世紀,價錢更低,平均十至十五舍客勒。到十五世紀時,是卅到四十舍客勒。由這件事也可證明這故事發生在主前二千年代的前葉。有關的資料,參考KitchenAOOT,五十二~五十三頁。

注三十:表示在這時期中,有寡婦奧亡夫兄弟結婚的原則。

注三一:他們當中的法勒斯(Pharez),後來成為大衛的祖先(得四18),使這段小插曲,雖然悲哀,卻有不平凡的歷史意義。

注三二:有關討論,參考GordonANE 一三六頁。

注三三:同上。

注三四:有些學者認為波提乏這個名字起源較晚(參考Wright  BAR 五四頁)。但有關這點的反駁,參考FreeABH  七七~七八頁。

注三五:類似的故事,可見于埃及兩兄弟故事(Egyptian  Tale  of  Two Brothers)裡面敘述弟弟比提斯(Bitis)拒絕其兄阿奴比斯(Anubis)之妻的獻殷勤。像波提乏的妻子一樣,後來她誣告他調戲,使得他不得不逃命。文章內容,參考Barton AB,三六五~三六七頁。

注三六:內容就是酒政三天后要官復原職,膳長三天后被殺(創四十1213)。這兩個預言都應驗了。

注三七:他有作決定的自由,極可能不必事先與法老商量,可見他權柄極大,例如他為百姓定濯糧的價錢,甚至告訴他們,沒錢要用牲畜代替,以及後來沒牲畜時,用土地代替。

注三八:最好的意思是「在這地供給糧食的人」。

注三九:參考第二章,三四頁,注四五。

注四十:有關的討論,參考GordonANE  一三九頁以下。

注四一:參考Wright and FilsonThe Westminnster  Historical  Atlas to the BiblePhiladelphia:The  Westminster   Press1945),二八下半頁。

注四二:同上。

注四三:參考BartonAB 三六八~三六九頁。

注四四:參考第二章,一九~二二頁。

注四五:參考BrightBHI 四六頁。

注四六:創世記四六章27節說他們總共有七○人,而創世記四六章827節說到他們是誰:卅二位利亞的後裔(第15節說卅三人,但這個數目包括雅名。這兩個數目都包括女兒底拿,而下包括珥俄南。12節說他們已過世)十一位拉給的後裔(22節說十四人,但這包括約瑟和他兩個在埃及的兒子)。十六位悉帕的兒孫(1618節)和七位辟拉的後裔(2325節)。以上總計六六人(第26節)。再加上雅各、約瑟和約瑟的兩個兒子共七○人。在徒七14,司提反所說的總數是七五人。顯然這是照七十士譯本所翻譯的創世記四六章27節和出埃及記一章5節那裡另外加上去的有以法蓮和瑪拿西的兒孫共五人(參考民廿六2837;代上七1421)。

注四七:參考第二章,三四頁,注四四。

注四八:創世記四六章10節,西緬的兒子掃羅(Shaul),稱為「迦南女子所生的」。創世記卅八章2節說到猶大奧迦南人書亞(Shuah)生孩子。雖然示劍未得到底拿,但是假如示劍要娶底拿為妻(創卅四),那麼其他的迦南人,也會有相同的盼望。另一方面來說,在創世記四六章10節特別指出掃羅是迦南人的兒子,可見這是不平常的一件事。不與迦南人通婚,那麼就是說,雅各大部份的兒子,可能都從哈蘭娶妻(同到那個當雅各離開時,長子大概才十二歲的地方),也可能從迦南地以外的地方娶妻。

注四九:參考BrightBHI四六~四七頁,十二王朝統治之下的生活描述。

注五十:關於用香料薰身體,參考Free ABH八○~八一頁。

注五一:甚至早在亞伯獻祭之前(創四4),神必給他一些指示,讓他瞭解他的獻祭。

注五二:約伯為兒女代禱是最好的例子(伯一一5)。約伯的年代,可能是在約瑟時。

── 吳理恩《以色列史綜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