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初 早 期 教 會
時 代
2.1.
依格那丟(Ignatius)
主後110年左右,依氏為道殉難。依氏本是使徒的門徒,後當安提阿教會(Antioch)的主教,為基督教的原故,受當時的羅馬政府逼迫,被捉並且把解到羅馬去受審判。在羅馬,他是被丟在鬥獸場戲園裡,讓野獸吞噬。
在解送路途中,路上有十個兵丁隨著,經過小亞細亞,受盡艱苦。雖然如此,依氏還能在途中寫信給幾個教會和朋友。每到一個地方,那地方的教會都沿途來見面和送別。依氏最注重教會的合一,稱教為聖潔大公教會(Holy
Catholic Church)。他以為作教會主教的必須能保存教會合一,不致分離;因此他常常勸信徒服從主教,並且警戒信徒莫輕信當時的異端,當時的異端說耶穌的死是假的,沒有受苦,受死,升天的這一回事。依氏為福音大發熱心;他立志要做真誠的烈士,為耶穌的名受死。他到羅馬去的時候,寫信給那裡的教會和信徒,說∶
「請你們為我禱告上帝,使我身體和靈魂有能力實踐我以前的志願,免致言不顧行。」又說∶「我寫給各處教會的信,告訴他們,我甘心為上帝而死,但願你們不要攔阻我。我勸你們不要用惡意害我;讓我變為野獸食物。藉野獸的口,得到上帝面前。我是上帝的麥子,野獸的牙齒要磨我的身體,為要使我做基督清潔的麵包。不但如此,我更要感動野獸,使野獸的腹可作我身體的墳墓;不要稍留一分,來勞動別人埋葬。」
2.2.
坡旅甲(Polycarp)
坡氏是依格那丟的朋友,當他年幼的時候,與使徒約翰和其餘的使徒來往頻密,因多受教訓,得以通道。後為士每拿(Smyrna)的主教,為人樸實,忠心。坡氏也受逼迫,教會這事記錄告訴別的教會,信中有以下的記錄∶
「坡氏被人帶到巡撫面前,巡撫問他∶「你是不是坡旅甲?」坡氏回答∶ 「是。」巡撫想要引誘他離棄基督教,所以勸他說∶「你想不想活的長命一點。」又對他說∶「你可以在皇帝的像面前起誓,悔改。只需要說∶願信神的人遭滅亡。」(巡撫的意思是指基督徒說的)坡氏礙目一看,看見站在審判院中不信上帝的人甚多,就向他們舉手,仰天長歎說∶「願那不信上帝的人遭滅亡。」(坡氏的意思是指不信上帝的外邦人說的)巡撫又盡力勸他說∶「你若起誓我就釋放你。」坡氏說∶「八十六年來我事奉基督, 毫未加害於我。既是如此,我豈敢咒那救我的主?」巡撫又勸他說∶「你到底向不向皇帝的像起誓。」坡氏回答∶「你想我向你所稱為皇帝的像起誓麽?你知不知道我是誰?請你好,我是『基督徒』!
如果你要知道基督教是甚麽,你我可以約定時間,我把其中的道理告訴你。」巡撫道∶「我有野獸;你若是不反悔,就要把你丟給野獸吃。」坡氏說∶「你可叫野獸來,我不怕,因為要我由善變惡是不可能的。」巡撫又說∶「你既不怕野獸,終不悔改,我要把你丟在火裡燒死。」坡氏回答∶「你用那暫時焚燒能滅的火嚇我麽?
你不知道將來審判的時候,有永不滅的火,焚燒那不信上帝的人麽?
你為何還遲延呢?
你要辦的事快去辦罷!」
坡氏最終在156年被火燒死。
2.3.
游斯丁(Justin Martyr)
那些時常為基督教信仰辯護的信徒,叫作「護教士」(Apologist)。游斯丁是最著名的一位護教士。後來為道殉難,所以教會歷史又稱他為血證士(烈士)游斯丁。他在主後100年生於撒瑪利亞(Samaria)。他父親是個富有的希臘人,教他學習希臘的規矩和學問。他年幼時,研究哲學。起初學斯多亞(Stoics)的道理;覺得這道理不好,又就去學柏拉圖(Plato)的道理,後來才接受聖經真理。
當時游氏模仿其他哲學家的樣子,穿著哲學家的制服到各地去講論哲學。有一天,他在海邊行走,遇著一個年老的人在那裡等船,就和他談道。那老人說∶「哲學不能找到真理,尋找真理必要考查聖經。」遊氏聽了,即刻研究聖經,也常和使徒來往,佩服使徒們因基督的名甘心被殺。於是大受感動,專心通道,想做基督教的哲學家。信主後,他仍然穿著哲學家的制服,到各地去講道,並與許多知識份子辯論福音真理,作一個勇敢的護教士。有一次他為真理做見證寫信給羅馬國會,說∶
「免得有人說∶你們基督徒為何不自殺,快些和上帝會面。我們為何不這樣行呢,我們為何受審判的時候,不害怕呢,反而有堅固的信心?
我要說明∶凡效法上帝性情的人,必蒙 喜悅;反而言語行為不正的人被 恨惡。如果我們都自殺,我們是不能逃避罪。這樣行明明是違背了上帝的旨意。另外,我們受審判的時候,都必須陳明我們一生的行為,我們知道自己沒有罪,也誠實的行事,討上帝的喜悅。希望各位君王脫離不義的偏見。」
遊氏還有一本書是說明基督教和猶太教的分別。他根據約翰福音1:1,耶穌為上帝的道(Logos)來解釋「耶穌是誰」的問題。他說,上帝的道雖然可以藉著聖人的學問和哲學家身上認識一點點,但是這樣的認識是不足夠的,不完全的;只有藉著基督才能完全明白上帝的道。
後來遊氏被人逼迫。審判官對他並和他同被告的信徒說∶「把你們所信的道理說出來。」遊氏用幾句簡明的話,證明他信那創造天地萬物獨一的主宰,和先知所預言的耶穌。審判官問∶「你是基督徒麽?」他回答∶「是。」審判又問∶「我打你,殺了,你信你能上天堂去麽?」他回答∶「我受這苦而死,盼望能得基督的恩賜。」審判官要他詳細的告訴他,他死了以後能不能上天堂去。他回答說∶「不是我想要上天堂去,乃是我實在能夠上去。」審判官還想要他在羅馬的神像前獻祭,但他堅持不服從。最後審判官說∶「既是這樣,把他殺了罷!」遊氏說∶「我們最甘心的,莫過於為基督受苦。」這事發生在165年。
2.4.
諾斯底派(Gnosticism)異端
西元100年至200年之間,教會中出現一個危險的異端
-- 說知識是基督教最主要的教導,這派異端名叫「諾斯底派」。他們把多神秘宗教的思想和基督教相混合。
諾斯底派最主要的教導是相信惡是從物質而來的,因為物質本是惡;所以那創造物質和世界的上帝,必是不良善的神。物質既是惡的,因上人必須脫離世界,克制自己的私欲。不過他們說除此之外也有第二個辦法,就是神秘的知識,這些知識可以幫助信者逃脫世俗。但也只有極少數的人能得神秘的知識與上帝聯合。諾斯底派的領袖自他們才懂得這些神秘的知識,信徒必須向他們學習。他們的教義說,只有懂得神秘知識的人才可得救,其餘的人一概無分。
諾斯底派起初吸引許多文人學士信從。這派的人想要推廣他們的學說,就著書去,也學基督教稱自己的書為「聖書」。教會既看諾斯底派是異端,不得不使用清楚簡單的教義把自己的信仰特點歸納起來,這些教義叫「信經」,著名的信經有「使徒信經」。
有了信經,信徒受益實在不少,一方面可以清楚知道自己所信的,另一方面也分別出何為異端。除了信經,教會中也有領袖起來抵抗異端。那時候的主教竭力保守真理,使信徒不受諾斯底派的迷惑。漸漸,教會中也有訓練和栽培起一班有現職的人,肩負傳道和教導的責任,當時以主教和牧師的責任最重要。當時的信徒多看主教為教會最主要的領袖,又看牧師如同祭司。
在第二世紀,教會中有主教和牧師抵擋異端,竭力教導信徒遵守教會的教導。教會中的氣氛也漸漸平靜下來。聖靈恩賜的事也少了,一些信徒也不太熱心。一些教會還提倡行善得功的方法,認為信徒可以靠喜行得救,不只是靠上帝的救恩得救。又有一些信徒避世隱居,不嫁不娶,認為這樣作可以積下特別的功勞。這時,教會看來雖勝過了諾斯底派,暗中所受的害處卻是不少。
2.5.
愛任紐(Irenaeus)
愛氏是小亞細亞的人,也是坡旅甲的門徒,雖然我們對他的一生知道不多,但他的神學對教會的項獻非常大。有記錄說,他一次隨坡利甲到了羅馬城,和羅馬主教討論何日是耶穌復活的節期(這是因為當時東西方教會對主復活日期有不同的看法)。後來愛氏到加利亞(高盧) (Gaul)的里昂(Lyons),作那地方的牧師。等到那地方的主教遇難後,愛氏便繼任為主教了。
愛氏因著書得名。多數的書是為聖經真理辯護,指責異端邪道;他注重的有三件事∶一. 聖經。認為凡讀聖經的,便曉得諾斯底派的缺點;二.
信經。就是信徒必須信的道理;三.
主教,認為主教可以保守使徒的教導。信徒若靠這三件事,就不致離開真理。
2.6.
特土良(Tertullian)
特土良是一個著名的護教士,因辯駁諾斯底派很有名聲。他生在非洲的加大基(Carthage)。父親是武官。特氏自幼研究律法,後當羅馬城的律師。年輕時,特土良放蕩不霸,與世浮沉。可是他在三十歲時認識基督教,開始學道,信心蓬勃;不久成為加大基教會的長老,非常勤力,克己。他所著的書一味批評異端思想,或痛責犯罪的教友。
在他那個時代,信徒不太熱心,聖靈的恩賜也減少了。在150零年,有一個人叫孟他努(Montanus)者崛起,組織一個孟他努黨(Montanist),興起在小亞細亞,此黨目的是要保存教會本來的面目,像使徒時代一樣,熱心聚集和傳福音。這黨的特點是在他們熱心盼望主再來和注重先知的工作;觀看異象,並且預言世界末日與審判快到。但這黨也接受教會所信的道。所以就道理而論,不能視為異端。後來是因為他們把自己使徒才被教會判為異端。特土良曾與這党連絡。特氏後來注重末日快到,要求信徒不娶不嫁。他也批評信徒看戲、當兵、和講求穿著。他死於225年。特氏是用拉丁文著書的,以前的教父著書多用希臘文。
2.7.
俄利根(Origen)
俄氏是初期教會最有名的神學家。他生在埃及的亞歷山大城(Alexandria)。他父親是當時的學者和神學教授。主後202年,他父親為道被禁在亞歷山大的監獄裡,不久被殺。俄氏憂悶得很,也想以身殉道,幸而他母親藏了他的衣服,使他不能出門,免了一命。母子二人後來也大受逼迫,家產被官方沒收,無從糊口。正好有個富有的婦人,接他們去住,待他們很好。203年那地方的教會主教聘他充當教師助手,但這純粹是義務的職務,所以不得不以抄書度日。他也利用閒暇時間從師求學,雖在夜間亦手不釋卷。後來跟從他學習的人很多,其中也有婦女。當他遊歷各國,寄居巴勒斯坦該撒利亞的時候,那地方的主教按立他牧師的職份。他在那裡著書很多,後世的人受他書著的影響甚深。他提出說∶「聖經裡有三種意思」∶屬物質的;屬理性的;屬靈的。屬靈的知識才是最高的。
又說∶「聖靈如同井水,不但是取井面的水,也必須取井底之水。其中的意思很深奧,非常常禱告不能領會。」俄氏設比喻說明耶穌與上帝的關係,說∶上帝是鐵,道(耶穌)就是鐵所發的光和熱。後來的教會也不是全部接受他所著的書,因為有一些思想不配合聖經的教導。比方他說,基督的救恩是偉大無比的,最終無論何等罪人,即使是不信的,都能脫離地獄的苦楚,得著永生的幸福。這樣的思想是教會不能接受的。雖然有這一點錯誤,但他那一種研究真理的忠心,和聖潔的美德,是後世的人不能不佩服的。
205年羅馬皇帝德修(Decius)在位的時候,又起了大逼迫;俄氏被捉拿,他的手足被綁在木械上,幾天不能伸縮。雖然這樣受苦,他卻毫不反悔。不久得了釋放,到254年死在推羅。這時他約有七十歲。
2.8.
末後的逼迫
羅馬皇帝德修在位的時候(249年至251年),基督教的勢力已經擴張到地中海各地,那時聽說羅馬城信徒已達五萬,乎成了羅馬城中一個有權勢的團體。德修心中憂懼,恐怕基督徒會危害他的國家。德修為人是一個守舊派的熱心份子,他決意剪除基督教。250年發出一通告,要信徒到政府官廳報名登記,並向羅馬國神像獻祭,如果抗命不從,便要囚禁,甚至殺害。以前各地雖然也有逼迫信徒的事,不過多半是局部性的,至於大規模全國性的逼迫,這卻是第一次了。因為皇帝看教會組織與教友的力量增加大有關係,便抱著「擒賊先擒王」的宗旨,先下手捕殺教會的主教入手;當時羅馬、耶路撒冷、安提阿三處的主教,一同殉命。
「逼迫」雖然使信徒受許多苦處,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卻是分別真假信徒的一個工具。那時信心不足的信徒,或獻祭給羅馬國神像,或直向官府買了獻祭的證據,或用別的方法避免逼迫之苦,教會怎樣對待這些信徒,卻是當時一個極難解決的問題。有的說,不認基督的罪,不得赦免,應該把他們逐出教會;有的說,不認基督的,後來有受逼迫而殉道。──
世界華文聖經學院《教會歷史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