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柝聲弟兄第一次見證
讀經:
「保羅說:無論是少勸,是多勸,我向神所求的,不但你一個人,就是今天一切聽我的,都要像我一樣,只是不要像我有這些鎖鏈。」(徒廿六29)。
「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裏分別出來,人施恩召我的神。」(加一15)
出生之前已被獻上
我的出生,在某方面來說,是禱告得蒙應允的一個例證。中國民間風俗一向重男輕女,我的母親已經生了兩個女兒,她就很怕像我姑母那樣,連生六個都是女的。她當時雖然還不大懂得怎樣禱告,但她簡單的對主說:「如果你能讓我生一個男孩子,我願意將他獻給你。」主聽了她的禱告,不久就生了下我。日後父親把這件事告訴了我,就知道在我出世之前,我已被獻上了。
雙重的得救
一九二○年,我十七歲,蒙恩得救。許多人信主,是到蒙拯救脫離罪為止。然而,對於我,問題是我還必須答應主,作祂的僕人事奉祂。我明明的知道這個代價太大,所以心裏起了掙扎。但主不放過我,掙扎終於平息。我知道我的得救必須是雙重的:一面接受基督作我的救主,一面要以祂為主來事奉祂。
那年
禱告以後,我嘗到了我從來沒有嘗過的喜樂和平安。當時,房間裏好像充滿了光。我就對主說,「哦,主阿,你實在恩待了我!」
一個大的轉變
現在座中至少有三位,是我以前的同學,特別是魏光禧弟兄,可以見證我以前的壞品行,常常犯校規。因神賜給我的一點聰明,每次考試,我都能輕易的考到前幾名。我的文章也常被貼在告示板上作為模範。因此,我就成了一個驕傲、自高自大的人。我絕對相信我的判斷,我也有許多青年人的夢想,和對前途的遠大計劃。我認為只要我努力,就能達到我所要達到的目的。
但是,從那個晚上起,一切都有大的改變!十多年的計劃,都成了泡影。一切雄心大志,逐漸消失淨盡。反而神對我的呼召,越過越清楚。我知道我的一生,將要如何。我明白主把我帶來歸祂,不光是叫我得蒙救贖,更是為祂的榮耀。祂是召我來事奉祂,作祂的僕人,與祂同工。以往我輕看傳道工作,更看不起傳道人,看到許多傳道人,不過是跟外國人謀個職業而已,覺得他們很低下。我從來沒有想到我要作一個我所看不起的傳道人,專門作我一向認為低下的事。
生活卻不夠實際
為要事奉主,我離開學校,到了上海,進了余慈度姊妹所辦的聖經學校。不久後,她客氣的叫我離開該院,認為我再留下去很不方便。那時我貪吃美食,愛穿美衣,早晨起不了床,所以余姊妹叫我回家。這件事,叫我事奉主的心願,受了一次嚴重的打擊。我才知道,我的生命雖有大的改變,我的生活卻不夠實際,仍有許多地方需要改正。我既然要事奉神,就要先作充分的準備。我就決定再返回學校,繼續讀書。
工作不發生力量
在學校裏,同學們帶小說在課室閱讀,我則帶聖經來讀。(編註:雖然如此,他大考時仍常列第一。)我的同學認為我有的地方確有改變,但是老脾氣仍有不少存留,因此我的見證自然也不很強。我記得那個時候,我向魏弟兄作見證,他也不聽。我雖然有心要帶領人歸向基督,向同學作見證,可是經過一年之久,卻沒有明顯的果效。我以為多講一點道理,多舉幾個理由,就能多有功效。但是無論怎樣,我的工作對於別人,似乎並不發生力量。
有一天,我遇見一位西籍劉教士(Miss
Grovse),她問我得救以後,一年以內,總共帶了幾個人得救?被她這樣一問,我低下頭,羞愧的承認,我雖然曾向同學傳福音,但沒有一個人接受。她於是坦率的對我說,我的問題是與主中間有了間隔,所以傳是傳了,卻沒有果效。這個間隔可能是隱藏的罪,可能良心上有虧欠,或是其他得罪主的事。我承認我有這些事。她問我,是否願意即刻把這些事對付清楚?我說我願意。
她又問我怎樣向人傳福音法。我告訴她,我逢人便向他們講論主,不管他有沒有興趣聽。於是她對我說,不是這樣。你應當將你朋友的姓名列在單上,常常逐一的為他們禱告,然後等候神對他們說話的機會。
逐一為他們禱告
我回去以後,就對付了罪,對付了虧欠和足以妨礙主在我身上作工的事情,並且將十個同學的名字列在一張單上,以後每天為他們禱告。有時即使在上課,也默默的為他們禱告,一有機會就向他們傳主耶穌。不過這事最先看到的果效,是我成了人家的笑柄。有時候我人還未到,已經聽到了前面有嬉笑的聲說:「看,傳道先生來了,我們聽他講道!」事實上他們那裏真有心要聽。我把我的失敗告訴劉教士,她沒有說甚麼,只是叫我繼續的禱告,直等到有人得救。靠主的恩典,我得以有能力繼續每天對名單上的每一個人,逐一的為他們禱告。這樣過了幾個月,除了一個人之外,名單上七十個人中的六十九人終於得救,包括在坐的魏光禧弟兄在內。
要得聖靈的能力
雖然有些人得救了,但我並不以此為滿足,學校裏和城裏仍有太多的人需要福音。我感覺到需要被聖靈充滿,得從上頭來的能力。我就去見一位英籍傳教士和受恩姊妹(M. E.
Barber)。我問她:「一個人要得屬靈的能力,是否必須被聖靈充滿?」她說:「是的,你必須將自己獻給神,好讓神將祂的靈充滿你。」我說我已經清楚得救和蒙召,也將我的生命交給了神,但仍然好像缺少屬靈的能力。她就給我講浦力金弟兄的故事:
浦力金(Prigin)弟兄是美國人,曾經到過中國。他在大學攻讀哲學博士學位的那一段期間,他對他的屬靈光景不滿意。他於是對神說,他有時有不信的惡心,有不能勝過的罪,工作一點能力也沒有。他禱告神,求神以聖靈充滿他,好叫他能過得勝的生活。他這樣禱告了兩個星期,希奇的是神沒有給他甚麼,反而向他提出了要求。神對他說:「你真要有得勝的生活麼?如果是,你就要放棄兩個月後舉行的博士考試,因為我不需要一位哲學博士來事奉我。」他感到為難了。他得博士學位是這樣的有把握,怎麼可以輕易的放棄呢?他三十年來所盼望的,就是要得「博士」這個學位,神叫我放棄,不是太殘忍了麼?這樣,內心的爭戰繼續了兩個月,終於主得勝了。他寫了一封信給大學當局,肯定的通知他們說,他將不參加下星期一舉行的學位考試。大事就這漾決定了。
那天晚上,他很疲倦,也不知第二天的聚會中,有甚麼道可講。第二天,他對會眾說,今天我沒有甚麼道可講,我只願說一個人怎樣向主降服的故事。那天會眾約有四分之三得到了復興,他自己也因此得到能力。他後來說,假如他早知道結果是這樣,就老早該順服了。他以後成為一個被主重用的人。
浦力金弟兄的故事激勵了我,我就對主說:「主,我願意除去你與我之間的一切阻隔,好叫我被聖靈充滿。」這樣,在一九二○至一九二二年之間,我至少向三百個人認罪,請他們寬恕我。雖然這樣,我覺得我和神之間,仍舊有阻隔。我即使再努力工作,仍不覺有上面來的能力,也沒有多少工作果效。
要我專心愛祂
我記得,有一天,當我要尋求講道的題目,打開聖經,就讀到「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詩七三15)。我就對自己說:「詩篇的作者能說這樣的話,但我不能。」我不能的原因,是那時候我正愛上了一位後來成為我妻子的女子。我每逢對她談到主的時候,她給我的回答,不過是僅僅的一笑而已。這是十年前的事。當時她還不是基督徒,但我熱烈的愛她,好像現在許多青年人所作的一樣。我覺得我的心對她的傾向是如此強烈,以致使我和主之間起了爭競。我不能放下她,她在我生命中所佔的地位太重要了。我對神說,求你暫時不要對付這件事。甚至我向神提議我到邊彊,到荒蕪的西藏去傳道,提議為神作許多事業,希望從此神就不再理會我的愛情,希望如此神就不再提要我放棄我所愛之人的問題。但神一旦指向一件事,祂就不收回。主要我棄絕我自己的愛,專心愛祂。我對讀書沒有了興趣,也不能好好禱告,我雖然繼續尋求被聖靈充滿,可是我知道我不敢說詩篇上所說的話。
有一天,我終於對神說,主,我願意放下和她的關係!我經歷了前所未有的大喜樂。得救的時候,我是脫去了罪的重擔。這一次,所有叫我與神隔絕的事物,都因這一件事的解決,統統都消除了,卸下了我的重負。我記得很清楚,那天,我脫下華美的衣服,穿上一件樸素的,到廚房裏調了點漿糊,拿了一束福音單張,到了街上,一張一張的貼在牆上,也分派給過路人。在福州,這樣的事好像以前還沒有人作過。
由一九二二年下學期起,我每天為名字登在我記事簿上的同學們禱告,其中許多人得救了。因為得救的人越來越多,第二年起,我們需要租或借個較大的地方,才能容納得下聚會。我的記事簿上,除了一個人之外,統統都得救了。
學最寶貴的功課
那時候,我們當中有七個同工,每週五在一起聚會。但其中大部分時間,都花費在我自己和另一位帶領弟兄的辯論上。這位弟兄比我大五歲,我們都年輕,各人每以自己的意見為是,並且輕易的批評對方的想法。有時我發了脾氣,卻又不承認我自己的錯。那時幾乎每星期六,我都去和受恩姊妹那裏,向她申訴關於那位弟兄的態度,要她調停我們的糾紛,請她改正他的錯誤。和受恩姊妹卻責備我說:「聖經說年幼的應當順服年長的,你該順服他!」我不服氣,就為自己辯護說:「這樣我作不來,基督徒也該按道理行事。」她說:「不是理由的對錯,是看聖經怎樣說。聖經說,年幼的應當順服年長的!」
有時,我們在星期五下午爭論過後,我晚上睡不,便哭了一場。星期六跑到和姊妹那裏向她訴苦,希望她為我伸冤。聽到了她那個答覆,回到家中,又再哭上一場。我是恨我為甚麼不比他早一點出世,那時候要順服的就不是我而是他了。有一次爭論,我覺得我有理是太明顯了,我向她指出我是如何的有理,那個同工如何錯誤,我想,這次我定規得勝。但她說:「那個同工錯與不錯是另外一個問題,而你現在在我面前控告你的弟兄,你說你像不像一個背十字架的人?像不像一隻羔羊?」她只有這幾句話,我立時覺得真羞愧,永不能忘記。照我那天的言語和態度,我真不像一個背十字架的人,也不像羔羊。我承認在那一年半中,我學習了一生最寶貴的功課。我本來頭腦中充滿了幻想,但神卻藉各種環境,要我進入屬靈的實際,領會甚麼是十字架的意義。今天,一九三六年,我有五十幾個同工。若不是那時學了順服的功課,我深恐我現在就不能與任同人同工。
讚美神,祂將我放在那種環境中,為的是叫我能受聖靈的約束。這十八個月中,我沒有機會提出我的建議,只能流淚和痛苦的忍受。若不如此,我不會知道「我」是如此難對付。神削去我性格上的稜角,使我現在能告訴年輕的同工說,事奉神,在於一個溫柔、謙卑與和平的靈。一個人若不是背十字架,他所作的,連他的志願、目的和能力,都沒有多大的價值。我走過這條道路,我不得不承認我的短處以及我所有的一切,都在神的手中。問題不在乎對或不對,是在看你像不像一個背十字架的人。在教會裏,對與不對都沒有地位,要緊的,是背十字架,接受祂的破碎。因為這樣才能流露神的生命,成就祂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