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中的聖徒――清教徒、清教徒神學與威斯敏斯德會議簡介
《威斯敏斯德信條》是清教徒神學的結晶,清教徒神學是改革宗神學的結晶,改革宗神學則是宗教改革的結晶。宗教改革是對聖經真道的回歸。因此,這一信條在基督教神學和教會生活中佔有獨特的重要地位。本文無法對清教徒神學做出全面詳盡的解釋,只是根據作者有限的理解,向讀者介紹《威斯敏斯德信條》制定的歷史背景以及清教徒神學的基本理念。
筆者在1998年之前,一直認為清教徒的特徵就是拘謹、呆板,不寬容,甚至心胸狹窄,假冒偽善。後來,親自閱讀清教徒所撰寫的著作,考察歷史上正反兩方面的意見,並且到清教徒的家園英格蘭和蘇格蘭考察,甚至接觸二十一世紀歐洲、亞洲、北美、大洋洲各國仍然以繼承清教徒傳統為導向的教會和個人,發現他們確確實實認真對待自己的信仰,雖然都不完全,但卻一致努力在個人生活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中活出基督所賜的榮美、豐盛的生命來。最近在西方也有越來越多的學者開始認識到,歷史上典型的清教徒,並不是宗教上的狂熱分子和社會上的極端分子。假如他們是極端的狂熱分子,往往很快就會被壓制下去。但因為他們持守中道,是社會中的道德精英,因此在任何時期社會上都有同情他們,支持他們的人。他們都是富有思想和良知,堅持原則,嚴於律己,堅忍不拔,熱愛家庭,受過良好教育的公民。他們既勤於思考,也勇於行動;既追求教義的純正,更追求生活的敬虔;既盡心盡意熱愛上帝,熱愛真理,熱愛教會,又真心真意尊重他人,改革教會,改良社會;既對上帝恩惠的福音有深刻的心靈經歷,又對上帝公義的律法無比地心儀傾慕。在清教徒群體中可以說是群星燦爛,比如著名的清教徒神學三大王子歐文、巴克斯特、愛德華滋,他們不僅在基督教會中以敬虔和博學著稱,即使在當今的世俗社會和學術界中也享有巨大的聲譽。其中歐文還擔任過英國牛津大學的校長,愛德華滋曾經擔任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的校長。大量的事實改變了我以前先入為主的偏見,我開始在自己的生命中也感受到清教徒的脈搏在跳動,“純正的教義,敬虔的生活”也開始成為我人生的座右銘。因此,我也定意把清教徒和清教徒神學介紹給中國同胞。
一.清教徒與威斯敏斯德會議
其實,中國基督徒對清教徒並不陌生,《天路歷程》的作者約翰•班揚就是一個典型的英國清教徒。在受到學者廣泛重視的馬克斯•韋伯所著的《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中,也清楚地談及清教徒的預定論、天職觀對自由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影響。清教徒文學家密爾頓的《失樂園》和《論新聞***自由》也已經譯介到中國。
然而,要具體界定清教徒和清教主義,並不容易。歷史是複雜的,對歷史的回顧又因為時間的跨度而增加了無數的變數。對清教徒和清教主義的界定也是如此。傳統上把清教徒限於英格蘭1662年通過《統一法案》之後被安立甘教會排斥的那些人。另外,蘇格蘭以諾克斯為代表的長老宗盟約派,北美新英格蘭等地的公理會人士,以及同時期荷蘭第二次宗教改革也都具有強烈的清教徒的色彩。
更廣義地說,清教徒還代表了對“聖潔教會、自由國家”(a
holy church, a free nation)這一理想的執著追求。因此,清教徒不僅僅是一個歷史性、地域性的身份,更代表了一種理想,一種境界。凡是認同這種理想,這種境界的人,骨子裏所流淌的都是清教徒的血液。所以,清教主義作為一種深刻敬虔運動和精神,並不僅僅是十七世紀英國獨有的現象。正如莫里勳爵所言:“清教主義源自人心靈的深處,它所顯明的是人性中某些不可毀滅的因素。它發自人心靈的渴慕,不管是在東方,還是在西方,都能同樣感受到這些渴慕的存在。在許多宗教,許多社會中,無數的男男女女都曾經發出這樣的渴慕。”
但是,像英格蘭清教徒這樣既注重深刻的心靈經歷,又注重敬虔的品格塑造,並積極投身建立溫馨家庭、聖潔教會和自由國家,在宗教、政治、法律、科學、藝術等各個領域中開花結果,這種敬虔主義不僅是基督教歷史上的奇葩,也是世界宗教史和文明史上罕見的奇葩。本文主要集中在第一種界定上,也就是十六、十七世紀英格蘭那些為改革教會和社會而奮鬥的清教徒。
清教徒絕不是橫空出世,從無到有,突然出現的,而是經歷了漫長的歷史演變。牛津大學教授威克利夫(John
Wyclif, 1330-1384)被認為是英國宗教改革和清教主義的先驅,他反對把人的傳統淩駕於聖經之上,反對把聖禮神秘化,甚至徹底譴責天主教在聖餐論上的化質說。最重要的是,他開始打破羅馬天主教對聖經的封鎖,把聖經從通俗拉丁文本翻譯為英文,後來清教徒所心儀的1611年英文欽定本聖經就是在威克利夫和丁道爾(William
Tyndale,1492-1536)等譯本的基礎上譯成的。對聖經的權威的重視乃是宗教改革的靈魂,更是清教主義的首要特色。丁道爾強調聖經的充分性和權威性,主張聖經中所說的“主教”(中文和合本翻譯為“監督”)與“長老”的一致性,提倡合乎聖經的簡樸的敬拜方式,奠定了清教主義中長老制教會的基本特色,也被認為是英格蘭清教徒的先驅。
英格蘭大規模的宗教改革始於亨利八世(Henry
VIII,1509-1547年在位)統治時期,但亨利八世本身就是被稱為“合法形式遮蓋下的暴君”。 他所謂的改革教會的動機主要是基於個人的私欲和政治上的考慮。亨利八世去世之後,他年僅九歲的兒子愛德華六世繼位,他堅定地支持宗教改革,可惜十六歲時就英年早逝,在位僅僅七年。接下來是瑪麗即位,她是一位堅定的天主教徒,要靠權術和武力恢復天主教,對新教徒大肆迫害。在她統治期間,被公開處以火刑的人數共近三百人,所以她被人稱為“血腥”瑪麗。
瑪麗之後繼位的伊莉莎白(Elizabeth,1558-1603年在位)傾向新教。她非常務實,是一位精明的政治家,但她也沒有避免統治者通常具有的對權力的貪婪,她甚至操縱議會通過法令,稱她為英格蘭教會“最高管理者”,使主教製成為英國國教,也就是後來的安立甘教會。教會與社會是否合乎聖經,顯然不是她最大的關注。但是,此時在英格蘭教會中,加爾文的影響已經逐漸超過了路德的影響。當然,從歷史的發展來看,英國的清教徒神學也是在相對獨立的環境下發展起來的,有它自己的特色。主張繼續改革教會的宗教異議人士就是在十六世紀六十年代開始被稱為“清教徒”的。這一時期清教徒的代表人物是卡特賴特(Thomas
Cartwright, 1535-1603),他是劍橋大學的神學教授,被稱為“英格蘭長老制之父”,主張廢除大主教、副主教等職,牧師由會眾選舉,一切教牧人員本質上地位平等。另外就是柏金斯(William
Perkins, 1558-1602),他也是劍橋大學的神學教授,他的作品在當時英格蘭的銷量和影響甚至超過加爾文。從此在英格蘭教會內部,主教制和長老制展開了拉鋸戰。在伊莉莎白統治時期,劍橋大學的學者基本上都支持長老制。在雅各一世統治時期,劍橋大學甚至被稱為“清教徒的巢穴”。可見,清教主義從一開始就不是來自群眾性的盲動,而是始終就有堅強的神學和學術後盾。
伊莉莎白去世之後,蘇格蘭女王瑪麗之子雅各一世繼位(James
I, 1603-1625在位) 。此君在蘇格蘭所接受的是長老制教育,但他顯然更喜歡由國王控制的主教制來取代以共和和自治為特色的長老制。那時,蘇格蘭在約翰•諾克斯(John
Knox, 1513-1625)的帶領下,已經開始徹底改革教會,廢除了羅馬天主教在政治和宗教上的專制,建立共和式長老制教會。諾克斯去世之後,安德魯•梅爾維爾(Andrew Melvile,
1545-1623)進一步完善了蘇格蘭的長老制。雅各一世強制在蘇格蘭推行主教制,蘇格蘭長老會雖然一再經歷挫折,但始終沒有屈服。在雅各一世統治期間,一部分清教徒流亡荷蘭,其中有著名的清教徒神學家艾姆斯(William
Ames,1576-1633)。他們中的一部分人在1620年乘“五月花號”橫渡大西洋,開創了普利茅斯殖民地。從此以後,清教主義的種子開始在北美紮根,加爾文神學成為北美基督教神學的主流和骨幹。
雅各一世之子查理一世(Charles
I, 1625-1649年在位)繼位後變本加厲,甚至解散國會,並於1637年下令在蘇格蘭強制實行英格蘭主教制禮儀。1638年,蘇格蘭人奮起反抗,長老宗召開大會,推翻了雅各和查理父子在蘇格蘭強行建立的主教制。查理派兵鎮壓。為籌措軍費,查理於1640年召開國會,人民代表看到自己中間那些最優秀的人遭遇迫害,早已心懷不滿,就趁機紛紛對政治和宗教問題發表異議,主張改革。查理一看大勢不妙,就解散了這個“短期國會”。隨後蘇格蘭軍隊長驅直入,大獲全勝。查理不得不求和休戰,簽約賠款,承認主教制不合乎聖經。歷史上最可悲的就是,只有戰爭和死亡纔能使那些肆行專制的人意識到自己的罪惡和有限。查理一世此時不再不可一世,不得不重開國會,這就是1640年11月開始的“長期國會”。在國會中清教徒長老宗人士佔據主流,主張議會主權,立即整頓國務,肅清君側。國王不甘心失去專制性的權力,就組織力量反撲,1642年8月英國內戰爆發。
國會領袖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1599-1658)是一位清教徒政治家和軍事家,他建立了著名的清教徒軍隊――“新模範軍”,這支大軍是聖徒與英雄的結合,敬畏主權的上帝,憎恨專權的罪人,無條件地相信上帝的預定,無條件地履行自己的責任,不酗酒,不賭博,尊重私產,尊重婦女,是英格蘭歷史上絕無僅有的傑出軍隊。他們高唱聖經詩篇中的戰歌,打敗王軍,並於1649年公審查理一世,將他判處死刑斬決。克倫威爾一手拿寶劍,一手拿聖經,建立了一個清教徒共和國,他自己擔任護國公。克倫威爾實行宗教寬容政策,甚至允許猶太人合法地進入英格蘭,在會堂中自由敬拜。在克倫威爾統治期間,英國開始成為世界性的強國。
克倫威爾死後,其子理查己任護國公,但他懦弱無能,國內開始出現無政府狀態。保皇黨與長老派聯合起來,於1660年迎接查理二世復辟,著名的清教徒約翰•歐文也參與了此事。清教徒對查理二世寄予厚望,結果查理二世是個隱蔽的天主教徒,他暗中勾結天主教,倚靠安立甘派,對清教徒大肆壓制。其中一項措施就是1662年通過《統一法》(an
Act of Conformity ),要求所有教牧人員都當“毫無虛假地贊同並支持”《公禱書》中所規定的一切。不久,就有2000名牧師覺得自己的良心不允許自己這樣做,他們就被逐出教區,成為“不從國教者”,常常被稱為“反國教者”。1664年通過《秘密集會法》(Conventicle
Act),禁止不使用《公禱書》的所有宗教集會。違背這一法案的人受到非常嚴酷的懲罰。約翰•班揚也是在這段時期坐了十二年的監牢。
查理二世1685年去世,繼位的是他兒子雅各二世(James
II, 1685-1688在位)。雅各二世想要公開確立天主教為國教,遭到各派的反對。在清教徒支持下,荷蘭執政者威廉和瑪麗夫妻于1688年11月5日率軍在英格蘭登陸。威廉是荷蘭著名的加爾文主義政治領袖沉默者威廉的後裔,是歐洲抗羅宗抵抗路易十四的帶頭人。1689年威廉夫妻成為英格蘭和蘇格蘭的君主。1688年“光榮革命”是清教徒在政治上的勝利,確保了國家的憲政自由和基督教的地位。雖然主教制安立甘教會仍然在英格蘭保持國教的地位,但1689年的《寬容法案》也使他們的自由得到了相應的保障。從此之後,長達二百餘年的清教徒運動在英國告一段落。
以上回顧了清教徒在英國的發展。典型的清教徒是什麼形像呢?清教徒是愛家之人,典型的清教徒多是結婚成家的人。清教徒非常注重家庭責任和次序,丈夫和父親是全家的頭,不僅負責養家糊口,更重要的是以愛心和智慧擔任全家屬靈的領袖,按照聖經的吩咐教訓孩子,帶領家庭敬拜。清教徒的宗教生活以家庭為單位,以地方教會為中心,清教徒牧者不僅要有心靈的更新,也要接受嚴格的訓練和考核,成為學者式的教牧,教牧式的學者。清教徒所注重的並不是宏偉的教堂,華麗的儀式,他們所注重的是在敬虔的牧者的帶領下一起追求敬虔的生活。清教徒注重安息日公共和私人敬拜,孩子都要接受教理問答。如果條件允許,他們每週中間在教會中有一次家庭聚會,一起查經禱告。清教徒的一周是繁忙的一周,生活是嚴肅的,不能遊手好閒,浪費光陰。清教徒普遍相信勤勞是一種美德,上帝對基督徒的呼召就是讓我們在這個世界上從事各樣的工作,他們是“世界中的聖徒”。如加爾文所說,世界就是我們的修道院;如威斯理所言,世界就是我們的牧場。禮拜天是一周的高峰,這一日絕對禁止遊戲娛樂,全家兩次參加教會敬拜,午飯或晚飯之後一起討論所聽到的講道的內容。假如你的鄰居是個清教徒,他給我們留下的印象就是敬畏上帝,一絲不苟,但並不會讓人感到他是一個怪人。他的外表並沒有讓人值得注意的特殊之處,飲食起居,行事為人,他都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正常人。總之,典型的清教徒給我們所留下的影響會是吃苦耐勞,生活節儉,講究實際,精打細算,在宗教和政治事務上有自己的原則,對於新近政治和教會的發展有清楚的瞭解,善於思考,善於答疑,彬彬有禮,對聖經內容非常熟悉。要達到這種境界,必須嚴於律己,攻克己身。對生活和信仰粗心大意、模模糊糊的人,很難成為清教徒,這樣的人也常常對清教徒感到不舒服。有很多人猛烈攻擊清教徒,往往是出於此類的原因,並不是因為教義的緣故。
歷史家學斯卡福評論說:“英國的清教徒,蘇格蘭的盟約者和法國的胡格納教徒都同樣是加爾文在靈命上的後裔,他們具有各自不同的民族特徵,但都同樣具有勇敢的信心和嚴格的訓練。激發他們的心志的也同樣都是對上帝的敬畏之情,這使得他們既百折不撓,又自由奔放。他們在上帝的聖言面前滿懷敬畏,屈身降服,卻絕不屈服於任何屬人的權勢。在他們的眼中,惟獨上帝至大至尊。”
這樣高貴的人格,在任何民族中都是民族的脊樑,是各個國家中都是不可多得的財富。
威斯敏斯德會議就是在這樣的腥風血雨中召開的。今日許多教會往往把教會歷史上的信條視為兒戲,認為那不過是人手寫成的東西,時過境遷,已經沒有多大的價值。豈不曉得教會的信條字字句句都凝聚了聖徒的鮮血,是他們用生命為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所做出的不朽的見證!會議的全名是“威斯敏斯德宗教會議”(Westminster
Assembly of Divines)。“威斯敏斯德”這一名稱取自倫敦的“威斯敏斯德大教堂”(Westminster Abbey),威斯敏斯德會議就是在威斯敏斯德大教堂內召開的。會議的背景非常複雜,既涉及到基督教和天主教的衝突,也涉及到國王與國會的衝突,英格蘭與蘇格蘭兩個國家之間的恩怨,主教制與長老制之間的衝突,宗教與政治的關係,國立教會與獨立教會的關係,國家與教會的關係,等等。長期以來,英格蘭國王和安立甘派的主教們狼狽為奸,互相利用,維護自己手中的政治和宗教特權。正如臭名昭著的雅各一世所宣稱的那樣:“沒有主教,就沒有國王。”查理一世所任命的坎特伯雷大主教勞德聲稱:“沒有主教,就沒有真正的教會。”因此,“長期國會”的代表達成共識,要廢除國王和主教在國家和教會中的專權,建立立憲君主制和代議制政府。
威斯敏斯德會議在歷史上具有獨特的重要性,它是十七世紀英國教會史上最重要的一章。從會議的成果和對未來的影響而言,斯卡福稱威斯敏斯德會議在基督徒各個宗教會議中可謂首屈一指。
荷蘭改革宗多特會議在參加會議人員的學識和道德水準上也同樣傑出,但多特會議界定的只是加爾文主義救恩神學五大要義,而威斯敏斯德會議則涉及到基督教神學的各個領域,從上帝的預旨直到末後的審判。將近四百年的時間過去了,如今在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新加坡、韓國、中國等地仍然有許多教會直接以《威斯敏斯德信條》為他們的教義標準。巴克斯特雖然沒有正式參加會議,但他瞭解會議的整個過程,他對會議評論說:“與會的牧師都是博學多識,敬畏上帝的人。他們既具有教牧侍奉的能力,又對教會忠心耿耿。我不配成為他們中間的一員,可以更加自由地就事論事。儘管有人敵視,有人嫉妒,根據我們對歷史上此類宗教會議的瞭解,以及其他留給我們的各種證據,我能夠做出以下的判斷:自從使徒時期以來,再沒有任何會議能夠與這個會議和多特會議相比,有如此之多的傑出的牧者參加。”
1643年1月26日,英格蘭國會 通過法令要廢除主教制。1643年5月13日和6月12日,英格蘭眾議院和樞密院先後通過法令,要求121位牧師,在10名樞密院成員和20名眾議院成員的輔助下,“在主後1643年7月1日,在威斯敏斯德大教堂亨利八世大廳聚集。”
因此,從其啟動的程式以及性質來看,威斯敏斯德會議並不是一個完全獨立的教會會議。國會要大權獨攬,要把國家和教會權力都控制在自己的手中,明確立法限制威斯敏斯德會議享有任何權力,只不過是國會所設立的一個臨時性諮詢性的委員會,就英格蘭教會的改革向國會提供建議。當時英格蘭所面臨的歷史性使命也不是建立自由教會,而是推翻國王在政治和宗教上的全面專制。同時我們必須牢記,國會雖然沒有賦予威斯敏斯德會議教會本有的獨立的立法權,但會議本身的進行和決議並不受國會的幹預和轄制。
在議會正式選定參加會議的121位成員中,有四派人士。一是安立甘派人士,由於國王反對會議的召開,忠於國王的安立甘派人士就沒有積極參與。二是長老派人士,在會議成員中占多數,他們中間多數人支持長老制是聖經中所顯明的教會制度,也有人支持長老制僅僅是出於權宜之計。即使那些真誠主張施行長老制的人,也缺乏實際的操作經驗,這也是後來長老制未能在英格蘭施行的原因之一;三是獨立派人士,其中包括著名的教牧神學家古德文(Thomas
Goodwin, 1600-1680)。他們人數雖少,但影響頗大。四是伊拉斯特派人士
,這派人士贊同國家對教會的控制。因此,在《威斯敏斯德信條》制定的過程中,關於基本教義方面並沒有多大的爭議,與會人士一般都是傾向于加爾文主義神學立場。但在教會治理的方式上,爭議非常大。長老派要三面作戰,一是反對以主教制為特色的天主教和安立甘派,二是反對過於強調地方教會獨立的獨立派,三是反對國家對教會的全面控制。
會議如期召開,一開始的時候集中於修改英格蘭教會《三十九條信綱》。此時,支持國會的軍隊與支持國王的軍隊在戰場上失利,英格蘭國會派出代表,前往蘇格蘭首都愛丁堡,尋求蘇格蘭人的幫助。其實,蘇格蘭人當時已經享有政治和宗教上的自由,與英格蘭國會結盟,只有重新捲入戰爭的風險,並沒有任何實際的利益。就我們中國人的思路來說,此時的蘇格蘭人完全可以袖手旁觀,置身事外,讓這些一直欺負他們的英格蘭人鷸蚌相爭,然後可以坐收漁翁之利。但蘇格蘭人出於對上帝的信心,決定出兵相助,雙方簽署了著名的《神聖盟約》(the
Solemn League and Covenant)。此盟約首先闡明立約的目的:“靠著上帝的恩典,我們應當在各自所在的地位和呼召上,真誠、踏實、不斷地努力在教義、敬拜、勸懲和治理上保守蘇格蘭宗教改革後的宗教形式,反對我們共同的仇敵;根據上帝的聖言,並參照最好的宗教改革教會,在教義、敬拜、勸懲和治理上改革英格蘭和愛爾蘭兩個王國的宗教;並努力在三個王國內,上帝的眾教會在信仰上達至最密切的聯結與合一,包括在信仰告白、教會治理形式、敬拜規範與教理問答上。如此。我們,以及我們之後的後裔們,作為弟兄,可以在信心和愛心上共同生活,使主也與喜悅居住在我們中間。”第二款明確表示廢除教皇制、主教制和各種與教義和敬虔不符的迷信、異端、分裂和褻瀆之舉。盟約共有六款,最後以反思自省收尾:“因為這些王國犯了許多罪,招惹上帝的震怒,正如在我們目前的困境、危險及其後果中所顯明的那樣,我們在上帝和全世界面前承認並宣告,我們誠心誠意地為我們自身的罪,為這些王國的罪而謙卑自己,特別是我們並沒有珍惜寶貴無比的福音的恩惠,這本是我們應當珍惜的。我們也沒有為福音的純正和影響而努力工作,行事為人與主不配,這些都是我們中間出現其他諸多罪惡和過犯的原因。我們誠心誠意,代表我們自身,以及其他在我們權力管轄範圍內的所有人,不管是在公共生活,還是在私人生活中,在我們對上帝和他人所當盡的一切本分中,努力調整我們的生活,人人爭先,作真心改革的模範。惟願如此能使上帝息去祂的震怒,使這些教會和王國能夠在真理與和平中堅定不移。這一聖約是我們在萬軍之耶和華面前訂立的,惟獨祂鑒察人心,我們願意依約而行,因為當末後審判的時候我們必在上帝面前交帳,那時個人一切隱秘的意念都要顯明出來。我們謙卑地祈求上帝用祂的聖靈堅固我們,祝福我們的願望,使我們能夠順利前行,使祂的子民化險為夷,使其他那些仍然在敵基督的暴政下呻吟的基督教會得到鼓勵,加入同樣或類似的聯盟和聖約,使上帝得榮耀,使耶穌基督的國度得以拓展,使基督徒王國和共同體得享平安。”
英格蘭國會想得到的是政治上的盟友,蘇格蘭人民想輸出的是宗教上的理想。最後他們共同接受的是政治上的結盟和宗教上的聯合。
蘇格蘭差派代表蘇格蘭教會與國家的專員前往英格蘭
,英格蘭國會和威斯敏斯德會議都在1643年9月25日正式簽署了這一盟約,英格蘭國會也特別指定了一個委員會代表英格蘭國家,同時還有一個代表牧師的委員會,如此三方組成一個“大委員會(the Grand Committee),以後威斯敏斯德會議的進行就是在這個大委員會的指導下進行的。會議的整個進程開始集中在為英格蘭、蘇格蘭、愛爾蘭起草一個共同的信仰告白、治理規範、敬拜規範和教理問答上。在會議過程中,主要是長老派與獨立派之間的爭論,特別是在教會治理的形式上更是有長期的激烈的辯論
。獨立派甚至聲稱,教會的全體會員都必須顯出“真正蒙恩的標記,使全會眾都相信他們已經重生。”
這種極端的立場用意是好的,想避免教會的混雜,但是並不合乎聖經,在實踐中也無法操作。他們的這種立場在後來的北美殖民地也帶來了一系列的問題。另外,他們竭力反對長老制治理模式,但是當會議請求他們具體列明他們在教會論上的主張時,他們拖延七個月之久也沒有提出具體的說明,使很多人感到非常氣憤。
可以想像,在這樣激烈的爭論中繼續合作,彼此之間都需要極大的耐心和智慧。
會議首先制定了教會治理規範、公共敬拜規範,採納了以如斯版本(Rous
version)為基礎的《詩篇頌揚》,然後制定了《威斯敏斯德信條》和《威斯敏斯德大教理問答》、《威斯敏斯德小教理問答》,這些檔的起草幾乎是在同時由不同的小組分工進行的,但討論和通過則有一定的先後順序。1647年11月9日,《大教理問答》已經完成,最後一個蘇格蘭專員魯瑟福在眾人的感謝聲中起身回國。《小教理問答》於1647年11月25日完成,提交議會審議通過。根據有關檔記載,蘇格蘭專員並沒有參與這份檔的起草,但信條和大教理問答已經完全把教義界定下來,《小教理問答》不過是用更加簡明的形式重申前二者的內容而已,但流傳最廣泛,影響最深遠的還是這份《小教理問答》。尤其是在蘇格蘭,這份《小教理問答》一直是歷代虔誠的長老宗信徒的信經,學者經常引用蘇格蘭一位牧者的話,說明這份小《教理問答》對於蘇格蘭人的宗教思想和靈命訓練的影響:“現在我已經站了在永恆的邊緣上,我年紀越是增加,童年時所學習的《小教理問答》的第一個問答越是在我的心中縈繞,它的意義也越來越完全,越來越深刻:人生的首要目的是什麼?就是榮耀上帝,以祂為樂,直到永遠。”
此時,威斯敏斯德會議的工作已經完成。會議最後一次開始是在1649年2月22日,此時會議的主要功能是牧師資格的審核,直到1652年3月25日完全終止。從1643年7月1日到1649年2月22日,威斯敏斯德大會共舉行了1163次會議,除了禮拜六和禮拜天之外,每天都是從九點開會,直到中午一點或兩點結束,下午的時間留給各個委員會工作。從1643年至1649年,正是英國歷史上大轉折的時代。古老的概念,世代沿襲的風俗,已經紮根的信仰,都受到了嚴格的考驗。在這些歲月中,沒有人能夠預見將來會發生什麼。這是一個在理想上高歌猛進的時期,也是在歷史進程中一波三折的時代,其中所充滿的是武力的衝突,觀念的衝突,制度的衝突,時代的衝突。滄海橫流,方顯英雄本色,因此這是一個需要英雄,造就英雄,也確實是英雄輩出的時代,當然也是一個充滿艱辛和悲哀的時代。不管已經重生的聖徒仍是多麼不完全,也不管那些假冒偽善、肆無忌憚的惡人如何囂張,歷史仍然在按照上帝的旨意前進,國王的專制和教會的專制最終都化為齏粉,最終所誕生的就是社會和宗教上的自由、寬容。雖然英格蘭最終並沒有實行長老制,在《神聖盟約》的基礎上統一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的夢想並沒有完全實現。但威斯敏斯德會議確實高標逸韻,他們在基督的旗幟下,對公義和自由的追求成為全世界所有人民的財富。清教徒的悲劇就是想使社會成為一個聖徒的社會
,這也是他們的崇高之處。“取法其上,得乎其中;取法其中,得乎其下。”對理想的追求永遠是一個過程。對於清教徒而言,人的一生就是一個朝聖的旅程,歷史就是一個上帝的旨意逐漸實現的過程,我們所見到的有限,我們所能成就的有限,上帝所要求我們的就是忠心而已。── 王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