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書信
希
伯 來 書
一.希
伯 來 書 的 作 者
自從第二個世紀開始,聖經學者就被希伯來書的作者身份迷惑也互相爭論。這是因為作者的身份直接的影晌一卷書的正典權威。我們要從三個層面來探討這問題。
先從書內的一些證據來看∶
A.這位作者對舊約極其熟悉,不只引用了許多舊約經文,也引用許多猶太傳統資料。
B.他使用優美的希臘文來書寫希伯來書這作品。句子是經過特意的修飾,說明他對希臘文寫作有高深的技巧。當然,如果沒有高超的神學基礎也寫不出內涵豐富的希伯來書。
C.他本人是屬於第二代的信徒(2:3)。是「提摩太的兄弟」(13:23),與義大利的教會有連系(13:24)。
──但是,以上的認識都不能清楚指明誰是作者。
──從書卷外的證據來看。討論課題可從兩個方向入手:東方教會(希臘語系教會)和西方教會(拉丁教會)對希伯來書的看法。
東方教會:從東方教會,我們有以下的證據:
A.亞歷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AD
190)說:
──「希伯來書是保羅的作品,是用希伯來語寫給希伯來人的。但是路加很細心的把它翻釋,然後發行給希臘人。所以可從這卷書和使徒行傳中找到同樣書寫的格式和用辭。但是”使徒保羅”這名字不在標頭裡是因為它是寫給希伯來人的,因為保羅不想在再開頭時就引起他們對他的偏見和懷疑。他明智的不把自己的名字放進內」(參
Eusebius 的HE 6.14.2-3)
B.俄利根(Origen,AD
220)說:
「這卷名叫<致希伯來人>的書信並沒有像使徒[保羅]書寫的粗糙用辭。...
但是其中的思想卻是那麽令人讚賞,並不低劣過使徒其他所公認的書信...
但對我來說,如果要說出我的意見,我願意說它的思想是使徒[保羅]的,但其中的編寫和用辭卻是一位熟悉使徒[保羅]教導的人。他就在空閒時寫出許多他主人所說的。如果有任何教會接納它為保羅的書信,就由他這樣接納。因為從前的人接納它為保羅的書信不是沒有原因的。致於誰寫這卷書,只有神知道。我們所聽到的不同意見,有人說是革利免所寫;他是羅馬教會的會督。又有人說是路加所寫;那位寫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的人。我們的討論就應該到此為止」(參 Eusebius 的 HE 6.25.11-14)
C.俄利根之後,東方教會一般上都沒有懷疑這卷書的正典權威,也當它是保羅所寫。在查時特莆草本(Chester Beatty papyrus: P46)(AD 250)中,希伯來書是排在羅馬書之後。而在許多較遲的希臘文文件中,希伯來書是排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之後,教牧書信之前。
西方教會:從西方教會的歷史中,我們有以下的證據:
A.羅馬的革利免所寫給哥林多的第一封信中(AD 97),我們發現類似的經文。比如:
「妓女喇合,因她的信和接待,就得救
」(I Clem 12.1,來 11:31)。
「讓我們也學習那些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傳講基督再來的人」(I Clem 17:1,來11:37)。
「耶穌基督,為我們獻上全祭的大祭司,我們軟弱的保護者和幫助者」(IClem 17:1)。
「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多麽的遠超過天使,因他所承受的名比天使的名更尊貴。因為這樣記載說,『神以風為使者,以火焰為僕役』論到子卻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 他又對他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I
Clem 36:2-5,來1:3,4,5,7,13)。
以上的證據肯定革利免是擁有希伯來書,但革利免並沒有說誰寫作這本書。這裡只能肯定希伯來書是在AD 97 年之前已在教會中被引用。
B.希伯來書並沒有被納入馬吉安(Marcion)所編的正典中,也沒有被編在幕拉朵拉(Muratora)正典裡。馬吉安的反猶太心態和幕拉朵拉正典只編入保羅給七個教會的書信一起說明不被納入的理由。
C.特土良(Tertullian,AD
175)說:
──「巴拿巴的名也同與希伯來書一起」(On Modesty 20.3)。
D.優西比(Eusebius,AD
320)討論使徒們的書信時說:
──「十四卷保羅的書信是通用也不受爭論。不可輕忽一些人反對接納希伯來書,它被羅馬教會所反對,因為它被認為不是保羅所寫」(HE 3.3.5)
E.耶柔米(Jerome,AD
380) 及奥古斯丁(Augustine,AD 450)不能肯定是誰寫希伯來書,但卻跟隨東方教會的意見當它是保羅所寫。
從此以後,教會就把希伯來書當著是保羅第十四卷書信一直至改教時期為此才受爭論。
近代學者的意見:近代學者可說是意見紛亂,幾乎每個可能性的新約人物都被提出來。
A.馬丁路德提出亞波羅為希伯來書的作者。路德認為亞波羅是位很會辯論的人,也對舊約聖經熟悉(徒18:24)。他也是從亞歷山大城來,因此對希臘哲學、猶太傳統及神學都有認識。(注1)
B.其他的名字也相繼出現。百西拉,或是她的丈夫亞基拉,這兩位猶太人基督徒宣教士(徒18:2,26;羅16:3-5;林前16:9;提後4:19)曾被提出來。西拉,保羅的同工,也是帖撒羅尼迦書信的聯名人,被提出來。(注2)其他的名字有以巴弗,提摩太,執事腓利等等。甚至還有人提出是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寫希伯來書。(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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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關於馬丁路德這方面的意見,請參考
Hagen,K. A Theology of Testament in the Young
Luther: The Lectures on Hebrews (Leiden: Brill,1974)。
注2 Hewitt,T.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Tyndale NT Comm.
(Grand Rapids:Eerdmans,1960)。
注3 參 J.M. Ford,The Mother
of Jesus and the Authorship of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University
of Dayton Review 11 (1975) 頁49-564 討論所引起的課題不只是肯定作
結論∶我們可以為以上的不同意見作一些稍為中肯的結論∶
一.當時的東、西方教會都對一卷書的正典權威和著作者持有不同的的定義。亞歷山大的希臘教會處在不能確定保羅為作者時,卻把一卷書的內容列為最重要的考慮因素,所以接納希伯來書為正典,然後把它歸入保羅書信內。
西方的教父們卻認為一卷書的著作者是最優先的條件,起初反對它的正典地位。後來(第四世紀後),西方教會也受東方教會的影晌而把希伯來書歸入保羅書信內。
二.如果要真正提出一個作者的名字,只好像俄利根所說的「只有神知道」。
三.今天,聖經學者們也不再為希伯來書作者的身份作許多的猜測及爭論。在學術上只統稱「希伯來書的作者」為代表。
二.希
伯 來 書 的 讀 者
希伯來書的讀者/受書人也是一個謎。歷代以來引起許多的猜測。從書的資料中,我們大約可從以下的方面來認識這讀者:
A.從書的標頭「致希伯來人書」(雖然這在第三世紀時才出現),但是從革利免及俄利根的證據,我們稍肯定這是寫給希伯來人(當時的猶太人)的一卷書,雖然不能肯定是寫給那一個地區的希伯來人。
B.他們可能就將離棄所信仰的宗教(2:1;3:12)。
C.他們也可能在受逼迫(10:32;12:3;13:13),
雖然不能肯定是否這原因致使他們欲離棄信仰。
D.他們在屬靈的事上或對深奧的聖經知識比較遲慢(5:11)。
作者在書中多次勸勉這一班讀者。是什麽原因致使這班讀者發生以上所提的困難卻不能確定。(注4)作者也直接的道明他寫這卷書的目的:「勸勉的話」。並且多次的勸他們對基督的信心要堅持到底(3:6,14;
6:11; 10:23,25,36; 12:12)。作者甚至用了許多的神學教義,一些甚至是深奧的教義如麥基洗德的解釋,來從旁增添他所作勸勉的效力。今天,聖經學者約可肯定這讀者是:
一班猶太人基督徒,正在受許多的困難而欲離棄基督的信仰甚至要返回猶太教去。
寫
作 日 期 及 地 點
日期:按照羅馬的革利免的引用,它不可能超過西元97年。從2:3及13:7可以推測受書人是第二代的信徒,大約西元40-70年。根據13:23,當時提摩太仍活著,應前過西元90年。從書中討論許多獻祭的禮儀,相信是在聖殿被毀之前(少過西元70)。一般的意見是西元60-70年之間。
地點:相信「從義大利來的人」與這位作者在一起。提議的地點是東方或更切實的是耶路撒冷。讀者可能是羅馬的猶太人基督徒或是各地的猶太人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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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的身份,而是牽連到最早期教會怎樣接納及對待新約正典的權威。一般上,初期教會對正典的確定是在於兩方面:使徒的權威性(apostolicity)和作者的真實性(authenticity
of authorship)。關於「使徒的權威性」的定義是神學的;在於大公教會的公認意見和評定。關於「作者的真實性」;也就是說一卷書是否是使徒親手筆錄或是含有使徒的教導,常引起爭論。對於我們今天來說
,新約的形成是經過使徒們及教會多年的評定。希伯來這本那麽輝煌的書卷就在我們的聖經裡。關於初期教會正典權威的討論,請參
D.G. Meade, "Pseudonimity & Canon"
(Grand Rapids: Eerdmans,1987)頁203-215。Meade 也說明:「作者的真實性」的評定是在乎文學的鑒定(literary
criterion)和正典權威的傳統(authoritative
tradition).
注4 Dahms,J.V.,The First Readers of Hebrews. JETS 4 (1977) 頁365-375 特別辯論說這班讀者的問題不是因為要返回猶太教或是冷淡而要離棄基督的道理,而是領受了許多錯誤的教義。
希伯來書的內容結構
作者告訴我們他寫作的目的是∶勸勉冷淡的基督徒,說明信奉基督的超越性(來13:22)。
從聖經文學和神學的角度來看,長達4948個字(按原文希臘文字)的希伯來書並不能真正地顯出以上的目的。
──從聖經文學的角度看,希伯來書的修辭內容另有以下的特徵∶
一.希伯來書是一封信。這是普遍的意見。書中含有私人的談話,書尾的問候皆顯出這卷書是一封信。
二.希伯來書是一篇專論。書中井井有條、嚴謹、學術性的演繹和闡釋說明這一點。
三.希伯來書是一篇解經文章。書中有條有紊的引用和解釋支持這一個說法。
四.希伯來書是一個勸勉信。作者自己曾這樣說明(來13:22)。書中也有許多部份顯出勸勉的內容∶2:1-4; 3:7-4:13; 6:1-19; 10:19-39;
12:1-28。
五.希伯來書是一篇講章。指明整卷書是一篇釋經式的資訊,針對某一個會眾而寫。
──面對以上不同的意見,我們可結論說沒有一個字眼可以切實的形容希伯來書的內容性質。
設定內容結構的準則
──希伯來書的內容結構可以以下的準則(criteria)來決定(注一)∶
一.勸勉的部份∶書中最少有五個明顯的勸勉部份;來2:1-4; 3:7-4:16; 6:1-20;
10:19-39;12:1-29。每個部份多以"所以”來作開始。每個勸勉的部份的口氣與解經部份的口氣不相同,讀者可藉著閱讀分辨出來。作者不時在勸勉部份鼓勵和勸告受書人「堅持到底」。
二.解經部份∶至少有八個明顯的解經(解釋舊約經文)部份分佈在希伯來書中。比如有七個"連鎖性”的舊約經文出現在來1:4-14。詩8成為了來2:5-18
的注釋經文。在第三和第四章,詩95出現了五次,也成為了該段資訊的最主要經文。詩2也是第五章的主要經文。在第七章,詩110和創14成為了辯論的資料。第八,九,十章關於約和獻祭的事也是建基於舊約的經文。第十一章的許多信心事蹟都是從舊約的闡釋而來。
三.鑰字∶這是在一些段落裡常出現的神學觀念字眼。尤其是在解經的部份中. 比如,兒子(五次),天使(八次)在 來1:1-2:18,忠心(四次)在 來3:1-6,安息(十次)在 來3:7-4:16,祭司(四次)在 來5:1-14,祭司(十七次)在 來7:1-28,約(十五次),獻祭(十八次),祭物(九次)在 來8:1-10:18,信(廿次)在 來11:1-40。
四.連接經節∶連接經節,明顯或不明顯的,常出現在每一個段落的尾端。比如,來1:4;2:17-18; 4:14-16; 6:20; 7:28; 10:39;
12:28-29。
五.段落∶有六個明顯的段落出_@___現在希伯來書中。比如,來1:5-2:18;
3:1-4:16; 5:1-6:20; 7:1-28; 8:1-10:39; 11:1-12:29。
──按著以上的準則,可把希伯來書的內容結構建立起來。
1:1-4 序 言:
申 言
─1:1-2a 新與舊的比較
─1:2b-3 七個基督身份的屬性
─1:4 兒子與天使在名份上的比較
────────── (1:4是連接經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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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A. Vanhoye,"A
Structured Translation of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Rome:Pontifical
Biblical Institute,1964)。曾經多年來為希伯來書的內容大綱發表許多文章,本篇內容大綱與Vanhoye教授的內容大綱有許多相似之處。
1:5-2:18 神兒子的超越性
──── 神子,天使
是鑰字
─1:5-18 解經∶神子超越天使。以七個舊約經文來作辯證。
2:1-4 勸勉∶把穩由基督而來的超越救恩。
─2:5-18 解經∶人子超越天使。以詩8,22經文來作辯證。
──────────(2:17-18 是連接經節)
3:1-4:16 真正在基督裡的安息
──── 忠心和安息是鑰字
─3:1-6 解經∶耶穌超越摩西。
─3:7-4:16 勸勉與解釋∶真正的安息。以詩95,民14,創2為資料。
──────────(4:14-16 是連接經節)
5:1-6:20 耶穌超越的大祭司
──── 祭司是鑰字
─5:1-14 解經∶耶穌超越的大祭司。
─6:1-20 勸勉∶竭力進入完全的境界。
──────────(6:20是連接經節)
7:1-28 解經∶麥基洗德大祭司
──── 以詩110和創14支持辯證。
─────(7:28是連接經節)
8:1-10:39 更美的約與更美的祭品
──── 約,獻祭,祭品
為鑰字
─8:1-9:28 解經∶更美的約。耶31為支持經文。
─10:1-18 解經∶更美的祭品。以耶31和詩40支持經文。
─10:19-39 勸勉∶堅守所承認的指望。
──────────(10:39是連接經節)
11:1-12:29 堅守所擁有的信心。信心是鑰字。
─11:1-40 解經∶古代人的信心見證。
─12:1-29 勸勉∶存心忍耐,奔跑前程。
──────────(12:28-29是連接經節)
13:1-21 結 言∶勉勵和禱告
雅 各 書
作者∶雅各書的權威在初期教會時就已被教會接納。俄利根(Origen,On
Jn 19:6)說是雅各所寫。優西比(Eusebius)指出雅各書是五卷爭論書信之一,因為不能肯定是雅各所寫。耶柔米(Jerome,De Vir. 30.2)也不能肯定是雅各所寫,不過他說雅各書也如其他書卷是教會通用的經書。
雅各是耶穌的弟弟,其他兄弟有約西,西門,猶大(太13:55)。耶穌在世時不認 為主基督(可3:21;約7:5)。耶穌復活後向他顯現(林前15:7)。後成為猶太人基督徒的領袖(加1:19; 2:9; 徒12:17)。有記錄說他是耶路撒冷教會的第一任會督(EH
7.19)。他主持了第一次耶路撒冷會議(徒 15)。他與保羅的佈道工作有繼續的聯絡(徒21:18)。在62年雅各被石頭打死(Josephus,Ant.20.9)。耶路撒冷的人都稱他為"公義者"(The Just),是因為他的公義和虔誠(EH
2.23)。有記錄說雅各的膝蓋頭好像駱駝的一樣。
日期地點∶相信是在AD 62 年之前,由耶路撒冷寫給其他教會。
目的∶安慰受試煉的信徒,也說明信心與行為的關係。
神學難題∶因信稱義
或 因行為稱義 ?
(一)雅各所提出的"稱義"事件(2:21)是用創22來支持,而保羅所說的"稱義" 事件(羅4:1-5;加3:6)是來自創15:6。
(二)雅各所說的"信"是知識上的:"你信神...魔鬼也信"(2:19)。而保羅所說的"信"是信靠接納神在主耶穌身上所成就的救恩(羅3:22-28),並且雅各所說的"行為"(因信心而出的行動)是指遵行神的誡命(2:8),而保羅所說的"行為"是指猶太教的律法(加2)。
(三)雅各所指的人是一班"弟兄姐 "(2:1,14),說明基督徒的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而保羅是指向一班死守律法的猶太人。
(四)雅各的討論並不是要說明創15:6的信心在行為之前,而是要說明創22
的"信心"與"行為"一起包含在亞伯拉罕的稱義中。
內容大綱∶
1 : 1 序 言
1 : 2 - 11 基 督 徒
的 信 心
1:2-4 試煉生忍耐
1:5-8 引導藉禱告
1:9-1 卑微勝富有
1 : 12 - 27 福 音 所 帶 來 的 應 許
1:12-18 試煉得福氣
1:19-21 純潔言語不含怒氣
1:22-25 聽道需行道
1:26-27 小結:真正的虔誠
2 : 1 - 26 基 督 徒
的 生 活 (一)
2:1-13 不可重富輕貧
2:14-26 善行證實信心
3 : 1 - 18 純 潔 言
語 的 要 求
3:1-12 禍從口出
3:13-18 當用智慧的話語來造就人
4 : 1 - 5 : 6 基 督 的
生 活 (二)
4:1-10 入世而出世的生活
4:11-12 不可論斷別人
4:13-17 不可為未來的誇口
5:1-6 不可積用不義之財
5 : 7 - 20 結語:
其他的勸勉
5:7-11 忍耐等候主的到來
5:12 不可隨便起誓
5:13-18 要彼此赦免代求
5:19-20 當救喪失靈魂
彼 得 書 信
作者∶彼得書信在序言中就注明是彼得所寫。
羅馬的革利免(2
Clement), 玻利甲(EH 4.14.9)都有引用彼前書。亞歷山大的革利免(HE
6.14)也為彼後寫過注釋書。彼得啟示錄也常引用彼後的經文。
日期地點∶相信彼得在晚年時是在羅馬。羅馬的革利免說彼得是在尼祿(Nero,AD 56-68) 王的逼迫中殉道(1
Clem 5)。偽經<彼得行傳>說他是被倒釘十字架而死.
優西比說他是被葬在羅馬(EH
2.25)。天主教認為是葬在聖彼得教堂聖壇下。
認為彼得書信是彼得在羅馬時所寫,約在
AD 62-64 年之間。
一般認為"巴比倫"是羅馬的代名詞
(彼前5:13)。
彼
得 前 書
目的∶安慰在受苦中的信徒,使他們對將來的榮耀有盼望。
(彼得前書有四次談到逼迫受苦(1:6-7;
3:13-17; 4:12-19; 5:9))
內容大綱∶ 1 : 1 - 2 序 言
1 : 3 - 2 : 10 基 督 救 恩 的 性 質
1:3-12 受苦的救恩
1:13-2:3 重生的生命
2:4-10 救贖子民的責任
2 : 11 - 3 : 12 基 督 徒
的 責 任
2:11-12 在社會中
2:13-17 對國家
2:18-3:7 在家中
3:8-12 在教會裡
3 : 13 - 4 : 19 基 督 徒
的 受 苦
5 : 1- 11 基 督 徒
的 紀 律
5 : 12 - 14 結 言
彼 得 後 書
目的∶提醒信徒在信心和知識上堅固自己,也要駁斥異端,並在主的恩典上長進。
內容大綱∶1 : 1 - 2 序 言
1 : 3 - 21 在 恩 典
和 知 識 上 長 進
1:3-4 認識自己的地位
1:5-11 認識長進的需要
1:12-21 認識真道的性質
2 : 1 - 3 : 16 防 備 異
端
2:1-22 假師傅的教導
3:1-16 彼得的教導
3 : 17 - 18 結 言
約 翰 書 信
作者∶約翰一,二,三書也被稱為<約翰書信>。書信中作者自稱為"長老"。但是教會一直以來都把這"長老"當著是使徒約翰。雖然約翰一書是隱名的,但是與約翰二,三書排在一起比較時就知是同一人所寫。
書中只用"長老"是因為在他的教區內人人都曉得"長老"是使徒約翰。初早期教會也早有提起約翰書信:
玻利甲(Polycarp,AD
130,Ad. Phil. 7)也有引用約一4:2;愛任紐(Irenaeus,AD
180,De Haer 3.16.5,8)說,約翰書信是主的使徒約翰,也是第四福音書的作者,所寫。
日期地點: 相信是約翰晚年,約
AD 95 在以弗所寫這些書信。
初期教會對使徒約翰的記錄並不少。玻利甲,以弗所教會的會督,說他是耶穌所愛的門徒,後死在以弗所。愛任紐說約翰是在以弗所寫約翰福音和抵抗異端直至
Trajan 時期(AD 98-117)。耶柔米也說使徒約翰在以弗所生活至晚年,當被抬著去聚會時常口中念"小子們,你們要彼此相愛"。
約
翰 一 書
目的∶駁斥當時教會流行的異端,也同時勸勉信徒不要貪愛世界而是要走在主的愛裡。
(約翰一書的寫作原因是因為在他們當中有假師傅起來引誘信徒(2:18,26)。這些引誘人的認為他們比其他人有更高的知識(2:20,27)。他們不相信耶穌是基督(2:22),否認 是起初原有的(1:1),道成肉身(4:2),神的兒子(4:15; 5:5,10),是世人的救主(4:14)。
我們相信這是樂斯底主義。雖然有學者認為樂斯底主義是在第二世紀中期才出現,但是在1975年從漢馬地(Nag Hammadi)發現的廢書墟中,證明樂斯底主義早在第一世紀尾已開始流行。樂斯底主義的基本思想有兩大重點∶(一)以知識為首。認為知識就是智慧。他們高舉知識,視它為一切"救贖"的能力,遠超信心重要。認為福音的知識太淺陋。(二)以物質為惡,靈魂為善。這是他們的宇宙二元觀。因此反對基督的道成肉身論)。
內容大綱:
1 : 1 - 4 真 實 的
<道>
1 : 5 - 2 : 17 與 神 相
交 的 解 釋
1:6 - 10 相交的攔阻
2:1 - 2 與神相交的途徑
2:3 - 6 相交的徵象
2:7 - 11 愛心維持相交
2:12 - 17 愛神維持相交
2 : 18 - 29 信 徒 所
面 對 的 危 機
3 : 1 - 24 神 的 兒
女 們
4 : 1- 6 真 理 的
靈
4 : 7 - 21 愛 的 樂
章
5 : 1 - 5 得 勝 的
信 心
5 : 6 - 12 福 音 的
見 證
5 : 13 - 21 屬 靈 的
確 據
約
翰 二 書
目的∶勸勉信徒實行彼此相愛,但不可接納傳異端者,免得真理受損,教會受害。
內容大綱∶
1 - 4 愛 心 的
問 候
5 - 6 愛 心 的
勸 勉
5 彼此相愛
6 實行主愛
7 - 11 愛 心 的 提 醒
7-9 防備異端
10-11 不可接待異端者
12 - 13 結言: 愛 心 的 關 懷
約
翰 三 書
目的∶鼓勵該猶在接待過路傳道人的事奉上繼續見證主。
內容大綱∶
1 - 4 引 言
1-2 向該猶問候
3-4 有關該猶的報告
5 - 8 對 該 猶
的 稱 贊
5 忠心
6a 愛心
6b-7 資助
8 接待
9 - 11 對 丟 特
腓 的 評 定
9-10a 惡言
10b 惡行
11 鑒戒
12 對 底 米
丟 的 薦 舉
13 - 15 結 語
13-14 造訪計畫
15 問候
猶 大 書
作者∶聖經學者常認為猶大書是一本來歷不明的書,而當中又有次經和偽經 (注一)的引用而貶低了它的權威性。玻利甲,特土良,亞力山大的革利免都有提起這本書。幕拉朵拉正典更把它列入。
相信作者提起出名的雅各(耶路撒冷教會的牧師)而是要和他關係。因此相信他是耶穌的另一位弟弟(太13:55)。保羅形容他是一位遊行佈道者(林前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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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猶大在第14 節用<以諾書>(The Book of Enoch) 1:9 說以諾是亞當的第七代曾孫。從這引用中,似乎給<以諾書>極大的權威,而且也認為他的讀者也熟悉這本書。另外,他也從偽經<摩西的假設>(Assumption of
Moses) 引用第9 節說天使長米迦勒為摩西的屍首與魔鬼爭辯。我們可結論說不是因為作者引用不是正典的書信就不承認猶大書的權威地位。保羅也曾引用猶太人的書(cf.
林前10:4)和雅典人的詩(cf.
徒 17:28)。作者的引用只是用來作例證,為了把真理表達得更清楚。
日期地點∶關寫作日期,因為它引用彼得後書(注二)而把它列在彼得後書之後。地點不能肯定,通常因為與雅各有關而提議是耶路撒冷。
目的∶駁斥異端,為真道辯護。
內容大綱∶
1 - 2 引
言
4 - 16 關 於 假
師 傳 的 警 誡
4-9 假師傅的行為
10-11 假師傅的結局
12-16 對假師傅的描述
17 - 23 關 於 真
信 徒 的 教 訓
17-19 紀念主言
20 造就自己
21 保守主愛
22-23 憐憫別人
24 - 25 結 語
── 文牧《新約歷史與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