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課 詩歌智慧書總論
詩歌在舊約之中的地位
舊約之中的四分法∶ 1. 律法文學--子民的道德生活
2. 歷史文學--子民的國度生活
3. 詩歌文學--子民的屬靈生活
4. 先知文學--子民將來彌賽亞式生活
詩歌在舊約之中的時代
三個基本的時代∶ 1. 列祖時代
-- 約伯記 (約主前2000年)
2. 大衛時代
-- 詩篇 (約主前1000年)
3. 所羅門時代
-- 雅歌 [一位年青人的戀歌]
箴言 [一位中年人的智慧]
傳道書
[一位老年人的憂傷]
在舊約之中約歌的平衡體[這裡只列出主要的平衡體。平行體之中可以為兩行(couplets--Distichs--詩36∶5);三行(triplets--Tristichs--伯3∶9);或四行(quatrians--Tetrastichs--詩1∶3)。]
1. 同義的平衡體
(Synonymous parallelism)
第一行與第二行的意思相同。
[例]伯38∶7『那時晨星一同歌唱,神的眾子也當歡呼』
2. 相對的平衡體
(Antithetical parallelism)
第二行與第一行的意思相反。
[例]箴14∶34『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
3. 引申的平衡體
(Synthetical parallelism)
第二行伸延第一行的意思。
[例]詩1∶3『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作的盡都順利』
4. 寓意的平行體 (Exemplar parallelism)
第一行寓言第三行的字面意思
[例]箴27∶17『鐵磨鐵磨出刃來,朋友相感也是如此』
約伯記
作者∶不知名
編者∶摩西
時間∶1.
事件發生的時間
(約主前2000)
2. 編輯時間
(約主前1500)
讀者∶若然編者是摩西的話,對象便是他在米甸曠野時為著那班在法老強權下受苦的以色列人而編。
地點∶約伯在烏斯地(亞拉伯北部),而他的朋友們在鄰近的城市。那時以色列人在埃及,而摩西則流亡米甸(在烏斯鄰)。
成書的目的∶1. 歷史的目的 -- 起初成書是古代法庭的程式或是智慧人的對話,而摩西看似與埃及人受苦的光景相似。
2. 教義的目的 -- 在神保守之下痛苦的出現是用作淨化及使子民完全。
全書的重點與內容∶
* 在義人受苦下產生出不同的問題∶
[1] 受苦的獨特是甚麽?
[2] 痛苦的目的是甚麽?
[3] 為甚麽有禍患?
* 在書中提供了幾方面的答案∶
[1] 作者--受苦是有害的[撒但在背後]--一至二章;
[2] 約伯--受苦是一個迷[虐待的態度]--三章等;
[3] 朋友--受苦是刑罰[有罪的一定受罰]四至卅一章;
[4] 以利戶--受苦是為著潔淨[缺點引發痛苦]--卅二至卅七章;
[5] 神--受苦是在保守之下容許[神的主權是主源]--卅八至四十二章。
1. 約伯的苦難(1-2章) -- 事件的背後
a. 受苦難者--約伯(1a)
[1] 約伯是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的人。
b. 施苦難者--撒但(1b)
[1] 世界個人邪惡的源頭是撒但。
c. 苦難(1c-2)
[1] 三次的攻擊下約伯失去子女、牛羊婢僕,最後他的健康。
[2] 約伯在爐灰之中仍嘗試堅信『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1∶21)。(後來他在第三章的時候咒詛他有生之年,但我們要明白他不是咒詛神。)
2. 與約伯的對談--事件本身(3-41章)(約伯的朋友面前他的苦難靜默了七天才作聲。)
a. 約伯的哀歌(3)
[1] 咒詛自己的生日,盼自己是『...不到期而落的胎...未見光的嬰孩』(1∶16)。
b. 朋友的指控(4-31)
* 朋友的論點是「所有受苦是罪惡的結果」
「約伯受苦」
「所以約伯是犯了罪」
* 共有三回合的辯證∶
[1] 以利法∶ 在神學基礎上的論證神的大能;
[2] 比勒達∶ 在傳統基礎上證明公平的不變概念;
[3] 瑣法∶ 在道德基礎上人類智慧是一致的看法。
* 就在辯論之中,約伯成為自義,以致在最後一章之中受神的責備。
* 在每一回合的辯證之中,每位朋友都是說話,約伯並有回應∶
[1] 第一回合(4-14)
[2] 第二回合(15-21)
[3] 第三回合(22-26)
[4] 約伯的自白(27-31)
c. 以利戶的介入(32-37)
[1] 他提議約伯的痛苦在於生命的淨化而不是因罪惡的刑罰(33∶19);
[2] 他的自義引發他更為自己辯護(33∶17)。
d. 神的啟示(38-41)
[1] 以利戶的角式像施洗約翰。
[2] 神從旋風之中回答約伯『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那裡呢?』(38∶4)
3. 約伯的複完(42章) -- 事件的伸延
a. 約伯的悔改(42a)
[1] 約伯承認神的主權『...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詭的...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42∶2,6)
[2] 約伯的學習是就算一位義人也要小心和悔改。
b. 神的回報(42b)(參雅 1∶12,5∶11)
[1]『耶和華後來賜福給約伯....』(42∶12)
箴 言
(箴言的意思是「平衡」、「類似」、「比較」,本書的內容是毫在道德上的格言。而『智慧』在箴言之中是指一些實踐而不是理論,是將真理運用在自己的生活之中。聖經之中有三方面智慧的基礎∶[1] 基於神的權柄與能力--敬畏神(1∶7);[2]認知家的權柄與尊嚴--尊重父母(1∶8);[3]承認社會的權柄與道德的準則(1∶10起)。
作者∶ 所羅門、希西家的文士、亞古珥、利慕伊勒。(頭廿四章是所羅門的作品;廿五至廿九章是希西家的文士從所羅門的箴言集中抄寫出來;取後兩章是雅基的兒子亞古珥和利慕伊勒王的作品。)
時間∶ 在主前931所羅門臨終之前;其餘由希西家的文士在約主前
700 編成。
物件∶ 智慧人(1∶5)和所羅門的兒子(1∶8; 2∶1)[這些人都是跟隨所羅門學習智慧的[王上10∶8『你的臣子,你的僕人常侍立在你面前,聽你智慧的話』,所羅門像是一位智慧學校的校長(傳1∶1; 12∶9),正如撒母耳是一位先知學校的校長(撒上19∶20);以利亞是以利沙的學生和屬靈導師一樣。]
地點∶ 耶路撒冷。
成書的目的∶
1. 歷史性的目的∶a. 以色列智慧人的老師手冊;
b. 方便記憶的格言,引導子民的生活。
2. 教義性的目的∶a. 真實的智慧是從敬畏神而來(1∶7)∶包括了性、朋友、金錢等。
全書的重點與內容∶
1. 智慧人的言語--智慧是寶貴;必須尋求(1-9章)
a. 對神與父母尊重(1∶1-9)
b. 對罪惡與邪惡的指責(1∶10-33)
c. 在精神道德上賞賜尋求的人(2)
d. 在物質上賞賜尋求的人(3)
e. 改變一個邪惡的生命(4)
f. 拒絕物欲的途徑(5)
g. 使賴惰的振作(6∶1-19)
h. 壓止情欲(6∶20-35)
i. 抗拒邪惡的婦人(7)
j. 在神裡頌贊(8)
k. 對智慧人的責備(9)
2. 智慧的言語--智慧是實制的;追隨之(10-22a章)
a. 從神而來的豐富(10)
b. 是公義的生命(11)
c. 在言語上是正直(12)
d. 對指責能思想(13)
e. 得獎賞的途徑(14)
f. 展示舌頭的條例(15)
g. 安守在神的旨意裡(16)
h. 避免爭吵(17)
i. 安穩在神裡(18)
j. 施與貧窮(19)
k. 針對貧窮而作工(20-21)
l. 對貧窮者提供賞賜(22∶1-6)
3. 智慧的言語
-- 智慧是帶有訓勉性的;聽從之(22b-24章)
a. 智慧是可喜悅的(22b)
b. 智慧是有價值的(23)
c. 智慧是富裕的(24)
4. 智慧的言語
-- 智慧是道德性的--行之(25-31章)
a. 所羅門的話(25-29)
[1] 君王(25)
[2] 愚人(26-27)
[3] 惡人(28)
[4] 頑梗(29)
b. 亞古珥和利慕伊勒的話(30-31)
[1] 真理與事物(30)
[2] 酒與婦人(31)
新約引用箴言的經文∶
[1] 3∶7上 -- 羅12∶16
[2] 3∶11,12 -- 來12∶5,6
[3] 3∶34 -- 雅4∶6; 彼前5∶5
[4] 25∶21,22 -- 羅12∶20
[5] 26∶11 -- 彼後2∶22
箴言的目的∶
希伯來的智慧文學,是成功的藝術作品,而箴言是成功的生活座右銘。箴言引用很多生活中正與反的原則,透過很多不同的處境,道出了何為正確,何為錯誤。箴言很少提及以色列歷史和先知式的偉大主題(如立約),但亦非代表作者不曉得這些主題。反之,他們的目標是用以色列立約信仰的原則,應用於日常生活的態度與經驗之中。愛的律法(利19∶18;申6∶5;參可12∶29-31)是舊約的核心重點,而箴言則成為這些律法的注釋每一個真以色列人都必須把神的律法,當作是至高的義務,完全效只遵從。
敬畏神的是智慧的開端,這種敬畏與神上述的態度很相近(箴1∶7,2∶5,9∶10;伯28∶28;詩111∶10)。偉大的先知不斷強調認識神的重要,而認識神的人,必定會自覺地在生活各倨層面去討神的喜悅。箴言的主要任務,就是以鮮明,易記,精確的方法,把神對人的要求說明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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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牧《舊約歷史與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