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課 以斯帖記、哈該、撒迦利亞、瑪拉基書
作者∶不知名的波斯猶大人。
時間∶主前450-400。
物件∶沒有回歸的以色列人。
成書的目的∶1. 歷史性的目的∶為普珥日定下了歷史的起源與頌贊。
2. 教義性的目的∶a. 神的無微不至
b.『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參路加福音14∶11)
全書的內重點與內容∶
1. 帶給猶太人危險的墳墓(1-4章)
a. 亞哈隨魯的腐化(1)
[1] 王請王后瓦實提於群臣前展示表貌遭拒。
[2] 廢後另立。
b. 以斯帖的美德(2)
[1] 王的守城人未底改推薦侄女兒以斯帖選參加美。
[2] 她在王眼前蒙寵愛(2∶17)。
[3] 她告知王末底改怎樣得悉陰謀殺王的事(2∶21-22)。
c. 猶太人被中傷(3)
[1] 哈曼得勢而恨猶太人奏告王他們不守王的命令。
[2] 使王聽信他去殺猶太人(3∶13)。
d. 末底改的異象(4)
[1] 得悉凶訊立即與以斯帖商量並禁食禱告。
[2] 以斯帖違例進去見王(4∶16)
2. 猶太人得釋放(5-10章)
a. 以斯帖的冒險(5)
[1] 王願以國的一半給以斯帖。
[2] 以斯帖請王率哈曼赴筵。
[3] 哈曼妻子細利斯的計謀。
b. 哈曼的報應(6-7)
[1] 王憶末底改功欲加賞他。
[2] 以哈最所說尊崇之法加許在末底改身上(6)。
[3] 以斯帖述哈曼之惡於王而哈曼自食其果(7)。
c. 以色列人得維護(8)
[1] 王下令不殺猶太人。
[2] 很多非猶太人入猶太藉。
d. 猶太人的得勝(9-10)
[1] 十二月十三日原定為猶太人被滅之日成為敵人遭報之日。
[2] 兩日後哈曼及兒子被掛,而這兩天成為猶太人的假期(9∶18)
[3] 普珥日(普珥是掣簽之意)
[4] 末底改被升為相。
哈該書
作者∶哈該(他又被稱為第二聖殿的先知)。
日期∶整個哈該事奉的時間只是三個月零廿四日,大利烏王第二年,即主前520。
目的∶一個明顯的目的是神所計畫的事工,一定會完成。任何藉口或對神的事工加以放棄,只會帶來神的督責。全書教導我們在事奉的次序上要有優先。對新約的信徒來說,我們是有神同工的,一同建立基督的身體。
背景∶七十年被擄至巴比倫已 滿,所羅巴伯帶領約五萬志願回歸的猶大人回耶路撒冷,他們最大的心願就是重建聖殿。當殿的根基建成之後,便受著河西總督與居民的反對,因而停了約十五年建殿的工作(主前
535-520)。各人便開始專注自己的居所及生活,就在這時,神呼召哈該及撒迦利亞先知指證以色列人的不是。
全書的重點與內容∶
1. 督責∶在六月一1的第一個資訊
(1∶1-11)(
比對現今的日子約為九月一日)
2. 保證∶在六月廿四日所傳達的資訊 (1∶12-15}(比對現今的日子約為九月廿四日)
3. 鼓勵∶在七月廿一日的資訊 (2∶1-9)(比對現今的日子約為十月廿一日)
4. 潔淨和祝福的保證
(2∶10-22)(比對現今的日子約為十二月廿四日)
撒迦利亞書
作者∶撒迦利亞,他是一個利未祭司,是易多的孫子,比利家的兒子。他被譽為彌賽亞國度的先知。他是後於哈該先知兩個月開始事奉,哈該的重點在於回歸的以色列人聖殿的重建與宗教生活,而撒迦利亞先知則在於整個以色列國與政治生活。
日期∶主前520
資訊∶將鼓勵的資訊帶給神的選民。先知將以色列人的眼目,從現在帶到將來榮耀,神掌管世界的日子。
背景∶撒迦利亞先知與哈該先知一同攜手事奉,將鼓勵帶給那經過七十年被擄的生涯而回歸的五萬名以色列人。在年齡上,似乎撒迦利亞先知是比哈該先知年輕,但所講的資訊比他多。『耶和華說』出現過八十九次,『萬軍之耶和華』出現過三十六次。雖然以色列人拒絕彌賽亞第一次來臨,因而帶來他們的哭泣,但在第二次降臨時,他們的回轉將會帶來榮耀的日子。
全書的重點與內容∶
1. 引言 1∶1-6
2. 異象∶ 未後的景況
1∶7-6∶15
a. 在石榴樹中的人物
1∶7-17
b. 四角與四匠
1∶18-21
c. 手中拿繩的人
2
d. 大祭司約書亞的異象
3
e. 金燈檯
4
f. 飛卷
5∶1-4
g. 量器中的婦人
5∶5-11
h. 四輛戰車
6∶1-8
i. 約書亞的加冕
6∶9-15
3. 資訊∶ 現在的景況
7-8
a. 禁食的信息
7∶1-7
b. 現實與形式的資訊
7∶8-14
c. 耶路撒冷的復興
8∶1-17
d. 歡欣的宴席
8∶18-23
4. 負擔∶將來的景況 9-14
a. 第一個負擔∶主要是彌賽亞第一次的來臨 9-11
b. 第二個負擔∶主要是彌賽亞第二次的來臨 12-14
瑪拉基書
作者∶瑪拉基,彌賽亞的宣告者。
日期∶ 主前
445-432
背景∶大部份的內容是以對話的方式表達∶問答的形式。先知是與以斯拉及尼希米同期,是尼希米第二次到耶路撒冷,即主前432。其中所發生的民生態度,都在瑪拉基書之中記載得很清楚。
全書的重點與內容∶
1. 給祭司的信息
1∶1-2∶9
a. 神的愛∶被無禮的對待 1∶1-5
b. 祭司的罪惡
1∶6-14
[1] 他們藐視神的名
1∶6
[2] 他們獻上污穢的祭物
1∶7-9
[3] 他們的貪婪
1∶10-12
[4] 他們的懶惰
1∶13
[5] 他們拒絕尊敬神
1∶14
c. 祭司的受罰
2∶1-9
2. 有關選民道德上的資訊
2∶10-17
a. 與外族通婚的指責
2∶10-13
b. 離婚的指責
2∶14-16
c. 降低標準的指責
2∶17
3. 對餘民的信息
3-4
a. 榮耀的王
3∶1-6
b. 敗壞的國
3∶7-15
c. 公義的餘民
3∶16-18
d. 主的日子
4∶1-3
[1] 審判的日子
4∶1
[2] 醫治的日子
4∶2
[3] 得勝的日子
4∶3
e. 結語
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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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牧《舊約歷史與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