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課 申
命 記
緒論∶
1. 五經在律法書中的特色(這只是一般的看法)∶
書 卷 角 色 不 同 的 面 貌
創世記 神的主權 神的計畫
出埃及記 神的寬容 神贖救的能力
利未記 神的聖潔 神的位格
民數記 神的嚴格 神的保守
申命記 神的尊嚴 神的原則
2. 日期∶ 主前1405年在以色列人正要進迦南之前。
3. 對象∶ 以色列新的一代
[離開埃及時他們是少於廿歲]。
4. 地點∶ 摩押平原,耶利哥以東(參申1∶1;29∶1)。
成書的目的
1. 歷史性的目的∶ 提供了對民族歷史的回顧,並神與列祖之間有關迦南應許的約之更新。
2. 教義性的目的∶ a. 重申及引申以色列人的律法;
b. 順服遵行神的誡命是得福的途徑。
全書的內容與重點(主要分成三部份∶ 1. 歷史性;
2. 律法性; 3. 預言性)
I. 以色列漂流的回顧
(1-4章)
1. 摩西重提以色列在加低斯的怨言(1)
2. 因罪的原故而多年在曠野的漂流(2-3)
3. 在進入迦南前的警告(4)
II. 現今的責任 -- 神律法的重申
(5-26章)
1. 重提西乃律法(5-11)
重讀十誡(5a)並為著新一代面對的新環境而重新解釋(5b-11)。摩西作為律法的中保(5b),給與以色列人其意思(6-8),也使他們回想神恩典的救贖,雖悖逆橫梗神仍向他們顯現。
2. 重提特別的律法(12-26章)
除了道德上的律法之外,以色列人也需有特別的禮儀及民事上的義務責任。
a. 禮儀上的責任與獻祭、十一和節期有關(12-16a);
b. 民事上的責任與審判者、陌生人、地主和兵士有關(16b-20);
c. 社交上的責任對家庭(21),朋友(22),弟兄同胞(23-25)。
III. 以色列將來的啟示
-- 前瞻 (27-34章)
1.
以色列短暫的將來(27-28a)
悖逆將受咒詛,順命將受祝福。
2. 以色列的長遠的將來(28b-30)
摩西預計以色列人的被擄及流散(28b-29),並他們回歸的應許(30)
3. 摩西對以色列道別的說話(31-34)
摩西不得進應許地而在約但海東說出這番話。約書亞為繼承摩西帶領以色列過約但河(31),並作摩西之歌以頌神(32),之後便有最後的贈言(33)。
當時立約的條例(當時是叫
Hittite Suzerainty treaties)
1. 緒言
[Preamble]
2. 歷史序言
[Historical Prologue]
3. 普通的條款
[General Stipulations]
4. 特別的條款
[Specific Stipulations]
5. 見證
[Divine Witnesses]
6. 祝福與咒詛
[Blessing and Curses]
──
林牧《舊約歷史與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