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課 舊約緒論
舊約導論、概論與背景之分別
a. 導論(Introduction)∶關乎聖經書卷的來源,寫作時間,作者、讀者、書卷正典或權威問題等等。
b. 概論(Survey)∶有關聖經書卷的內容及主旨。
c. 背景(Background)∶有關聖經書卷的時代背景。
這份講義儘量綜合以上三個方面的資料作討論。
舊約聖經的結構
a. 早期的二分法∶ 1. 律法書卷(The
Law of Moses / The Books of Moses);
2.
先知書卷(The Prophets)
相信「律法和先知」這樣的分類法是舊約聖經最原始及最基本的結構∶
1. 在新約之中有提出舊約主要的分類法(太5∶17;7∶12;22∶40;路16∶16,29,31;24∶27;徒13∶15;26∶22)。
2. 在舊約之中也有提出基本的分類法∶
尼希米提到神藉著聖靈以律法和先知的話警告以色列人(尼9∶29,30)。
撒迦利亞引伸出律法和先知的話(亞7∶12)。
3. 在兩約之間的<<瑪加比後書>>也提到律法和先知(瑪加比後書15∶9)。
4. 死海古卷之中多時引申舊約為律法和先知(Manual
of Discipline 1.3;VIII.15;
IX.11。)。(死海古卷是廿世紀中在以色列地發掘的耶穌時代之前猶太人解釋舊約書卷的檔,這些考古發掘為舊約的研究和真確性提供極大的貢獻。)
5. 耶穌及其他新約的作者在廿二卷律法和先知書之中曾引用了十八卷(其他沒有引用的是士師記、歷代志、以斯帖記和雅歌)。
6. 廿二卷律法和先知書之中除了以斯帖記之外,都可以在死海古卷的殘卷中找到。
7. 耶穌指出律法和先知書是猶太人的所有經卷,並應許說神的話不會被廢去(太5∶18;路24∶27)。
8. 保羅護衛他的信仰說出他信奉律法和先知書上一切所記載的教導(徒24∶14)。
b. 猶太人舊約聖經的三分法
1. 猶太人承認有律法及先知書卷,唯將先知書卷部份再分成兩部∶先知和書卷。
先知∶擁有先知職份的人所寫出的啟示。
書卷∶擁有先知恩賜的人所寫出的啟示。
2. 不同時代的情況∶
* 基督耶穌之前∶
在次經西拉書(Book
of Sirah,主前132年)中記述『列祖的律法、先知和其他的書卷』。
* 基督耶穌的時代∶
猶太哲學家斐羅(Philo)曾指出有『律法、藉先知所說的曉諭,和帶來完全的知識及敬虔的詩篇和其他書卷』(De
Vita Contemplative III.25)。
耶穌基督曾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們的話,都必須應驗。』(路24∶44)可見這「詩篇」是被分別出來成為另一部份。
* 基督耶穌之後∶
主後第一世紀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Josephus)曾引述舊約廿二卷的書∶『五卷屬於摩西....先知在十三卷書之內,其餘四卷有關對神的詩篇和對人類生活的操守』(Against
Apion 1.8)。
主後第五世紀在猶太文件米示拿(Mishnah)中列出舊約第三部份<<書卷>>有十三卷書,自此之後,猶太人的聖經便有這樣的安排∶
1. 摩西律法
(5卷) ∶ 創、出、利、民、申
2. 先知書
(8卷) ∶
a. 前先知∶ 書、士、撒、王
b. 後先知∶ 賽、耶、結、十二先知
3. 書卷
(11卷)
a. 詩歌書∶ 詩、箴、伯
b. 五卷(megiloth)∶ 歌、得、哀、斯、傳
c. 歷史書∶ 但、拉、尼、代
c. 舊約聖經的四分法
1. 舊約希臘文聖經(七十士譯本(LXX) - 主前280至150年)根據主題分法成四部∶(1)律法;
(2)歷史; (3)詩歌;
(4)預言。
2. 天主教的武加大譯本(Jerome's
Latin Vulgate -- A.D.383-405)也是這樣的分法。
3. (1)律法
(五卷); 創、出、利、民、申
(2)歷史
(十二卷)∶ 書、士、得、撒上下、王上下、代上下、拉、尼、斯
(3)詩歌
(五卷)∶ 伯、詩、箴、傳、歌
(4)先知
(十七卷)∶ 賽、耶、哀、但、西
何、珥、摩、俄、拿、彌、鴻、哈、番、該、亞、瑪
d. 主題四分法的重點是按以下分類而成
1. 律法
-- 道德生活(Moral life)
2. 歷史
-- 國家生活(National life)
3. 詩歌
-- 靈性生活(Spiritual life)
4. 預言
-- 彌賽亞生活(Messianic/
future life)
不管舊約是按二、三、四分法,它還是那三十九卷。不同的時代出現不同的分法,也是為了讓讀聖經的人更方便的按不同的分類來閱讀聖經。
──
林牧《舊約歷史與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