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有鉤子的話並研究人的心
【在罪人身上創造需要的感覺】人心比萬物都詭詐,是完全黑暗的,也是完全不要神的;墮落的人絲毫沒有要神的心。這乃是聖經從起頭所見證的。一個墮落的罪人,乃是完全屬這世界的,也是完全屬乎罪惡的,所以他對神的話沒有一點好感。因此,我們傳福音給罪人,首要的目的,不是讓他聽明白福音。我們傳福音的頭一個目的,乃是要讓人把握住神一兩句的話,而在人身上創造需要的感覺。我們並不是單單把救恩的故事、真理或消息講給人聽。我們傳福音的目的,乃是為著使罪人產生需要福音的感覺;而不是光讓他明白福音,不是讓他把道理研究清楚。因為人即使在思想上認識福音、明白福音,仍可以覺得不需要神的自己。
【罪人得救必有的兩個感覺】一個罪人要得救,必有兩個感覺,一個是需要的感覺,一個是罪的感覺。所以傳福音的人根本的作工之法,必須引起人需要的感覺,並且也要叫人有罪的感覺。主傳福音給撒瑪利亞的婦人時,祂不是讓她起頭就看見福音,也不是讓她先看見罪,乃是先讓她有需要的感覺。她來打水是因為口渴,主耶穌就從這個外面的渴,說到那個裏面的渴。主一直讓婦人有需要的感覺,以致她向主說,「請把這水賜給我,叫我不渴」(約四15)。但主沒有馬上給他水喝,乃是先向她要丈夫。這接下去的一步,就給她有罪惡的感覺。主耶穌很有智慧,先從水叫她產生有需要的感覺,然後從丈夫叫她產生有罪的感覺,這樣她便得救了。每個傳福音的人,最少要有一次,把新約裏關於傳福音的話,詳細的研讀過一遍,從其中尋出傳福音的原則來。
我們要知道,每一個罪人都是在黑暗裏的,不會想要神,也不會定規要神。他們的心思全然黑暗,所以我們傳福音,必須先把人心思裏的黑暗用光照亮。我們應當先藉著神的話,把光擺在他心思裏頭。我們把主耶穌的救贖報告給罪人,乃是注重讓人感覺有福音的需要,要給他造出需要的心。等到他感覺有需要後,再把福音詳細的說給他聽。所以傳福音必須先讓他們不滿他們環境的現狀,必須先讓他們感覺不滿足,然後他們才能有需要的感覺,才會覺得自己需要神的救恩。
一個罪人本來對神全然是黑暗的,他對神不能有感應;但我們又要救他們,所以我們傳福音的時候,必須很強的藉著靈,把神的話送到罪人的心中。這樣,神的話就不再出來了,就好像生了根一樣。然後我們向他就有道可講了。這好像神的話在他裏頭有了把柄,我們再藉著這個把柄來撬他,他裏面就產生需要的感覺。我們把甚麼話語擺進入裏面去,罪人就能藉著甚麼話來得救。所以傳福音乃是把一個意思先擺在罪人裏頭,然後根據這個意思給他造出需要來。主對撒瑪利亞的婦人傳福音,乃是很快的轉了幾個彎,就讓她得救了。主先是在她裏面造出需要的感覺,然後給她看見罪惡,這樣她就得救了。我們的主不但是救主,也是會救人的主。再也沒有第二個人,能像主在福音書裏那麼會傳福音的。
【兩件必須注意的事】我們學習傳福音,有兩件事要注意:第一,要明白神的話,要找有鈎子的話;第二,要明白罪人的心,也就是要明白所救的人是甚麼情形。關於頭一點,我們特別要把新約中關於傳福音的聖經節,詳細的研讀過。我們要從馬太福音一章開始,看罪人是如同的黑暗,如同在罪惡中;看主是如何傳福音,人如何就動了。我們要注意主怎樣對付罪人,也要注意人怎樣接受主。這樣,當你再去傳福音時,就好像把一個活的罪人擺在跟前,你再試試怎樣把他轉過來。
【找有鈎子的話】我們傳幅音絕不該只是為著傳福音的消息,也不可用福音惹起罪人的興奮來。我們總是在神的話語裏面傳,好像話裏面有鈎子能鈎住人。我們傳福音的話語,要好像有鈎子能鈎住人;我們不光只傳話,乃是要用話鈎住人。我們總不該懶惰,而不用鈎子。我們要記得,傳福音不是福音的道理有效,乃是鈎子有效。所以我們要常常查考,研究人到底是因著甚麼話而得救。我們若詳細研究,就會發現,人都是因著有鈎子的話而得救的。所以傳福音不必注重講清楚,只要有幾句是鈎子的話,你每次用,人都能得救。
我們傳福音的人要常常問弟兄姊妹:你是因著那句話而得救的?要把這些記錄在簿子上,並且要常常讀它。不只加此,我們也要讀自己得救的事,再讀我們所拯救的人,再讀福音故事。我們要常常問得救的人:你因那句話而難受,覺得扎心的?要把這些都記下來。然後再問他們:你因那句話而喜歡,覺得羨慕的?也記下來。再問:那句話是使你決定要信主的?也要記下來。這樣你就會看見一件很奇妙的事,就是聖靈用過的話,祂很歡喜下一次再用。我們傳福音的人,必須知道聖靈喜歡用甚麼話。我們要清楚甚麼話是能感動人的,甚麼話是能打倒人的,甚麼話是能讓人感覺有缺的,甚麼話是能讓人決定的,甚麼話是能鈎人的。然後我們不但自己會用鈎子,也會自己打鈎子。
最好的傳福音者,都是把人引到高處,而用神的話把人打倒了。我們總要學習用聖靈所用的話語。聖靈所用過的話,祂很容易再用。所以我們實在很需要得救的故事;尤其需要自己所救之人的故事。因為研究這些故事,會幫助我們找到聖靈所用的話。人到底是服在甚麼話語底下,你就要去注意這些話語,你要記下來。我們曾經說過,世上的人種類並不多,如果我們會對付幾種的人,也就差不多了。那些能使人順服的話語,我們一定要多學習。我們需要多有幾本簿子,記錄那些使得救的人受感動的話語。比方人因著那句話良心被摸著,人因著那句話決定接受救恩。這些話你要常登記在簿子上,碰到同樣的人時,你就可以使用。我們傳福音只要能讓人得救就行,不在乎要用許許多多的話。凡聖靈用過的話,你就要打上印記,下次還要再用。
【研究罪人的心】我們也要學習研究罪人的心。一個人應當讀聖經,也應當讀人的心。我們天天所碰著的人,都有不同之處,但也有許多相同的地方。
譬如首先我們可以大家一同研究良心。我們要讓弟兄姊妹們作見證,講述他們是怎樣得救的。我們要查知他們的感覺是從那裏起頭,然後再查他們的感覺在那裏到了最高之處。他們是聽了多少道,良心才感覺有罪?他們是因長篇大道而知道有罪,或者是因一兩句話而知道有罪?
我們也要查考人的思想。人本來都有古怪的思想,都想自己是聰明的人。我們要問弟兄姊妹:頭一次你的思想怎樣有了神的光?頭一次你的思想是怎樣轉過來的?你知道了以後,下一次再遇見同樣的人,就可以用同樣的方法使他得救。神在別人身上怎樣作,祂也喜歡在同樣的人身上再作。這就成了一個律。你找到律,你再傳幅音,就很容易。一個人有思想上的難處,你能解決了,以後的事,你就都好解決了。比如有一個女孩子,因為母親死掉,她要遵照母親的話,就不肯得救。但路加福音十六章是說,在陰間的親人,反而盼望家裏的人早得救。你請她讀這段話,她的問題解決了,底下就好辦。
讀過人的思想,再讀入的意志,你要查考人如何肯決定。你要讀自己,讀弟兄姊妹,也讀初信的人。你要知道人怎樣肯決定,然後當你出去傳福音時,再用同樣的方法,叫人肯決定。這些你都研究了,救人的事,你就學習得差不多了。
傳福音的人,要有一個對的經歷,就是總不要叫人改正罪,乃是要把人和罪一齊帶到神面前。除罪的工作,乃是神作的;我們只負責傳神的話,把人帶到神面前去。人能夠到神面前,罪就去了,人就回轉了。
【學習神的路】我們要學習讀神的話,也要學習讀入的心。我們要會用有鈎子的話,就看人的情形,好讓人有需要的感覺,有罪惡的感覺。這乃是聖靈所建立的路。聖經的路是救人最多的路,因為那是神的路。我們一面要有話,一面也要認識人。傳福音的時候,一面要有鈎子能鈎住人,一面要知道人的心,要就看人的心的情形,給人有鈎子的話。這樣就容易帶人得救。傳福音的人,不要光看救了多少人,乃要從其中學習讓我們的話有鈎子,學習怎樣能摸著人,怎樣能打倒人。我們總要有專一的學習,要在救人的技巧上有智慧。
今天在中國,得救信徒的數量,還趕不上印度的十六分之一。所以中國非走教會傳福音的路不可。一方面我們個人要追求更深屬靈的事,一方面我們要學習救人的路,並且是與弟兄姊妹配搭救人。我們總要研究聖經裏傳福音的事,好叫我們的傳福音更有果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