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音的六條路
神將福音擺在人的面前,有好幾條路;所以我們傳福音,就也得順這幾條路,把福音擺在罪人面前。教會歷史這麼多年來,神所用來傳福音的人,也都是有幾條路,用以得罪人。所以在這裏,我們要將聖經中傳福音的路,和神所用傳福音的人所使用的路,稍微分析一下。傳福音的路大致上可分為六條,今天我們就來看這六條路。已經傳過福音的人,應當求神給你一條路。你求神所給你的路,要和你個人本身是相稱的才好。普通說來,每個人都可以揀選一條路;或者揀選幾條路,而以其中一條為主要的路,其他的則為附屬。但你到一個地方,也可以因那地方的情形,而改用另一條路。傳福音的六條路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消極的,一類是積極的。消極的路有三條,積極的路也有三條。消極力面:(一)關於罪;(二)關於刑罰;(三)關於世界。積極力面:(一)關於神的愛;(二)關於神的義;(三)關於活的信心。我們先說消極方面的三條路。
【關於罪】有人是注意罪的可恨和罪的可惡。因為聖經上給人看見,罪惡是同等的可恨,罪惡也是同等的可惡。這是許多神的僕人傳福音所常用的一條路。傳福音的人用這一條路,是看重講罪的可惡,為要讓罪人能覺得罪而自責,叫人為罪責備自己。這條路基本的目的,是先要叫人知道罪。如果有人要走這條路,就需要有技巧,要在罪的事上看見光。傳福音的人要有體裁,要有專長,要擺在一條路上。你如果用這條路,你就要讓人感覺有罪。你要讓人有罪的感覺,讓人看見罪是污穢的,讓人覺得有罪的壓力。你不只是傳講罪這名詞,更是要讓人感覺罪的痛苦,感覺罪的可恨。你如果用這條路,只需要有一個長處,能讓人生出對罪的感覺,就夠了,不必要有各樣的路。你只要能讓人一想到罪就哭,這樣,福音就能進到他裏面去,你的路也就對了。
所以你走這一條路,必須要注重讓人產生為罪自責的感覺。你如果選擇這條路,就必須要花工夫在主面前思想,求主給你清楚看見,怎樣叫人有罪的感覺。你自己總要先有感覺罪的痛苦經歷,先要有認罪的經歷,然後才能叫人對罪有深的感覺。你如果要走這條路,就平時無論思想、讀經、聽道、尋找故事,都要傾向這一面。你在事事處處都要想,怎樣能讓人有罪的責備。你要把這件事擺在心上。這樣,當你傳的時候,才能真的把罪的可惡、罪的可怕擺在人面前,使人一看見罪,就能知道主的救恩。
【關於刑罰】人一犯了罪,就被神定了死罪,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並且,人不是死了就沒事,死後還有審判(來九27)。不信的人死後要受審判,刑罰就是永遠的沉淪,他們要在火湖裏受痛苦直到永遠。福音書上也記載地獄的火(太五22)。在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至三十一節,記載拉撒路和財主的故事,提到不信的人死後要在陰間的火焰裏受痛苦。可見今天就有陰間的火,不信的人死了,就立刻到陰間的火裏去受痛苦。聖經對死、審判、地獄以及火湖的事,記載得夠清楚,一點不籠統。所以我們傳福音時,不能籠統的傳;因為籠統的傳,結果也必定是籠統的。傳福音的人個個都要有特點。有人傳刑罰,就要傳得讓人覺得刑罰的可怕。保羅就是很好的榜樣,他的確知道刑罰的可怕,也能叫人覺得刑罰的可怕(徒廿四25)。
有人傳罪惡的可惡,人能夠接受主;有人傳地獄刑罰的可怕,人也能夠接受主。全才的人很少,你不要以為自己是全才;你總要找出一條自己專長的路來。只要你有特點,能發揮出來,就能讓人得救。有人講地獄,讓人覺得可怕,讓人發抖。像斐尼有一次傳福音,講得讓一個人抱住禮拜堂的柱子,只怕陷到地獄裏去。斐尼的專長就是講刑罰的可怕。我們若要把一樣東西從一個地方撬起來,就必須用薄的、尖的、細的東西才行。傳福音也是這樣,只要有一點專長就行,不要太全面。所以你學習傳福音,不必全套都通。一個人如果想要樣樣通,結果就樣樣不通。若有弟兄能專門傳刑罰,那是一件好事。
【關於世界】甚麼是世界呢?罪惡的快樂,就是世界。所以希伯來書所講的罪中之樂,乃是指在預表世界的埃及所享受的(十一25)。很多人害怕一信主之後,就得丟棄世界的快樂和享受。所以傳福音的人講到
世界,應當讓人看見,人就是得了全世界,卻丟掉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用呢?人還能拿甚麼來換生命呢(太十六26)?主耶穌在路加福音也說了一個很好的比喻:有一個財主田產豐盛,就打算要蓋更大的倉房,以收藏一切的糧食和財物,然後他對自己的靈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樂吧!」但是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路十二16~20)?
在約翰福音四章十三節,主對撒瑪利亞的婦人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渴就是不滿足。主的話清楚的說,人在世界裏得了一次滿足,下一次還是不滿足。人總是無法得滿足,這就是世界的虛空。世界的一切,你喝了還要再渴;你從世界接受了一次,不過是叫你下一次還要。世界的水永不能叫人得滿足,所以還是接受主上算。這是一個竅,能把人挑起來、撬起來,把人引到主面前。
路加福音十六章的財主天天奢華宴樂,但結果仍然要到陰間的火裏去。這世界真是虛空。你講世界的虛空時,要能把傳道書拿出來,給人感覺到世界真是虛無;人為這個世界度虛空的日子,是頂不上算的。正如主耶穌所說的:「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但另一面我們的主耶穌另外有水,這水是「活水」,要進到人裏面去解人的乾渴。主所賜的水,能使人的裏面得滿足。人裏面一得了滿足,外面自然就沒有要求了。我們要給人看見,許多本來覺得虛空、乾渴的人,一得神這生命的活水,裏面虛空、乾渴的感覺就變為滿足、喜樂了;神生命的活水解了他們裏面的乾渴,他們就不需要屬世的享樂了。
世界上難得找到一個人,是像撒瑪利亞的婦人那麼壞的。她對一個丈夫不滿意,又挑選一個;選了一個不滿意,再選一個。選來選去總是不滿意。她就是想在人生中求滿足。她這樣換丈夫,乃是追求人生的滿足最厲害的表示。她嫁一個丈夫,本來以為可以滿足;但是不行,就再換一個。一連換了五個,還是不滿足。這正是主所說的:「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她總是不能滿足。人在世界上所享受的,不過幾分鐘,並沒有真正的、永久的滿足。在這世界上,喜樂的人沒有,滿足的人也沒有。對女人而言,丈夫可以說是最牢靠的,尚且不能叫她得滿足,其他就更不必說了。世界所給人的,簡直像鹽水一樣,叫人越喝越渴;許多人享受今世的事物和福樂,不過就像是飲鹽水止渴。但是人一有了主,裏頭就滿足了,裏頭就不再渴了。
你如果是能用這一條路傳福音的,就不要想樣樣都能。傳福音的人不能樣樣都想要能。主若要你用那一條路,你就應當尊重這一條路;你要在這一條路上多思想,要在這一條路上多發展。每一個人自己要找適合自己的路,不能學別人。千萬不要在不適合你自己的那一條路上花工夫,那就白花工夫了。我們傳福音不在乎自己學得多少種方法,乃是只要能叫人得救就行。所以你們要照自己的特點來發展,要個個有自己的路。今天主是走身體的路,如果我們個個配搭起來,就能傳神完全的福音。傳福音是教會全體的事,個人不能完全。我們只是身體上的肢體,所以每一個人都要有自己的特點。每一個人傳福音的特點加起來,就是完全的福音。
【關於神的愛】接我們來看積極方面的三點。關於消極方面的三點,你傳的時候只要稍微摸一點,叫人有深刻的感覺就可以了。在積極方面,你可以一直摸。對於罪、刑罰、世界,只要稍微摸一下;但是積極方面,像神的愛,你可以一直不斷的說。愛是心的問題。神就是愛,神愛世人;神的心乃是愛罪人,願意罪人得救的,只是許多人不願意得救。主對法利賽人說,「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約五40)。不是神不肯將生命賜給人,不是神不願意人得救,乃是人自己不肯!主也對耶路撒冷說,「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太廿三37)。主是巴不得保護他們,拯救他們,只是他們不願意。今天許多人以為神的目的是要定罪人。他們想:我要得救,但神不喜歡我得救。這是人的思想,這是對神極大的誤會。許多人都以為得救是難的事,以為神不樂意救我們;然而神是愛,神是尋找人,要人得救的。主耶穌說,「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10)。所以不是我們要得救,我們來叩天門,看看神能不能讓我們進去;乃是神自己願意救我們,是祂親自來拯救我們。神不是恨我們,祂是愛我們,巴不得拯救我們。有一個長大麻瘋的來求主耶穌說,「你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主耶穌就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可一40~41)。哦,神肯!神要!神找!我們肯不肯,我們要不要呢?神願意,你也願意麼?
這樣傳福音,也能使許多人得救。這也是一條大的路。人總有鬼廚的思想,以為說,「我真是要得救,真願意上天阿;然而神是不是肯要我呢?」人總以為得救是難事。但你要告訴這樣的罪人說,「神願意,你願不願意?」祂願意萬人得救(提前二4),這是神的心;神乃是這樣的愛我們,願意我們都得救。人是同等的誤會了神的心!神是願意人得救的,這就是神的愛。神老早就要救我們,老早就差遣祂的兒子來,使我們因祂,罪得赦免,並且得以親近神自己。所以不是我們要得救,乃是神要救我們。路加福音十五章給我們看見,不是浪子要得救,乃是父親愛浪子。浪子在遠方花工夫,想要講道理,想要用道理感動他的父親。但是他不知道父親就是愛,父親早在那裏晝夜巴望他歸來(17~20節)。講道理的人是不知道神的愛的人,所以你不要講道理,不要顧慮神不收留你。人是想叫神有慈愛,但神就是慈愛。我們用不改變神,用不刺激神,神就是愛。人以為神是嚴厲的、可怕的、硬心的,但是神自己說,「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出卅四6)。又說,「你們要嘗嘗耶和華,便知道祂是甘美,投靠祂的人有福了」(詩卅四8原文)。但願人都認識祂的慈愛,都嘗到祂的甘美,也都來投靠祂。
所以這也是一條路。我們傳福音總歸要有一條路。一個人如果樣樣都來,結果一定不好。碰到例外時,自然也可用另外的路。但無論如何,總歸自己要有一條路。
【關於神的義】神的義就是指主耶穌的十字架所已經成功的工作。愛是神的心的問題,公義則是神的手續、神的道路的問題。有的人傳福音不是注重神的愛,乃是注重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這乃是注重在神的公義上。神已經叫主耶穌為我們的罪釘了十字架;從此以後,神就不能憑祂的旨意,憑祂的喜好,來挑選人,來拯救人,祂必須憑十字架拯救人。神是受了十字架的約束。在十字架以前,神還可以憑祂的旨意,憑祂的喜好來救人;但現在有了十字架,人一接受十字架的救贖,神就失去祂挑選人得救的自由。十字架的救贖,既然已經成功,凡靠十字架來到神面前的,神都必須稱他為義。主耶穌已經為我死在十字架上了,如今我靠主的十字架來到神面前,神願意,我得救;神不願意,我也得救。這就是神的公義。
約翰一書一章九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主耶穌已經為我們流了寶血,所以我們靠主來到神面前,神非救我們不可,神非赦免我們不可。神不能奈我何,神愛我,我能得救;神不愛我,我也照樣得救。神是愛,不錯,但神也是公義。神是憑祂的義來救我們。阿利路亞!十字架是我們的杷柄,乃是神給我們的把柄。這是公義的福音,是神已經完成的工作,誰也不能破壞。
還有,羅馬書四章末了說,基督的復活是根據於我們的稱義(25節原文)。換句話說,我們若不得稱義,基督就不能復活。也就是說,基督若不靠我們的稱義,祂就不能復活。神是看我們在祂面前的案子,因主耶穌十字架的工作,已經可以了結了,神才讓基督復活的。基督既然已經復活,就證明我們的案子已經了結了。所以基督的復活,乃是憑我們的稱義。反過來說,基督既已復活,就我們靠祂到神面前,定規被神稱義。這也是一條路,是一條強的路,就是抓住神的公義。
【關於活的信心】傳福音的第六條路,就是叫人有活的信心。活的信心是甚麼呢?活的信心,就是人的心向神去,摸神一下,這就叫作活的信心。神的話是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裏,在你心裏。」所以你若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羅十8,10)。心裏相信,就是心向主一摸,這樣就行了。有的人以為,人是聽了清楚的福音才能得救,所以就想把福音盡量傳得完全。但實在說,人只要一碰主,口裏一說「主阿」,就可以得救。像保羅在往大馬色的路上,只遇見主向他說,「你為甚麼逼迫我?」他一開口說,「主阿!……」就得救了(徒九3-6)。關於福音的真理,那是保羅以後才知道的。又如與主同釘十字架的一個強盜,上半時在那裏譏笑主,下半時不知道為甚麼,從裏頭一轉,碰了主,就得救了。但是他當然對福音也是不清楚。所以有的人雖然福音聽得不夠清楚,但只要他的心向主一去,口向主一喊,就得救了。
福音的種子就是神的話(彼前一23)。人一摸神的話,就得救了。這是奇妙的事。有時我們不必把福音的道講得那麼凊楚,只要把人帶到主面前,他就能得救。這也是一條路。這條傳福音的路不注重在傳講話語,乃是注重先讓人禱告。往往人一禱告,就清楚了;不是先清楚福音,乃是先禱告。這條路的要點乃是,只要你能把人帶到神面前就行,等人得救後,你才對他講道理。在人得救前,你先不管他清楚不清楚,只要把人帶到神面前,人就可以得救。
【各人專注特點,全體配搭傳福音】聖經中大概就說到這六條路;以往神所用來傳福音的人,也大概是用這六條路。我們要學習傳福音,總要從這六條路中揀選一條。今天傳福音不再只是傳福音者的事,乃是教會全體的事。教會中每個弟兄姊妹,都要作傳福音者的工作。自己的屬靈經歷固然應當深求,但每個人仍然應當作傳福音者的工作。總不能以屬靈追求為藉口,不去傳福音。反而每個人的屬靈生命越追求越深,福音就也應當越傳越好。這才是教會完全的工作。每個人都要傳福音,並且每個人都應當有自己傳福音的路。我們都要把自己擺在神面前,求主給我們個人一條清楚的路,就是主所祝福的路。然後要在主所給我們的路上,再往深處追上去。
我們每個人都要在一條路的各方面受造就。我們要在神面前禱告、追求;要把思想擺上去,把時間擺上去。我們總要有自己傳福音的題材,不要去學別人,要專注在自己的特點上,要叫自己的特點能顯出來。每一個人的特點都顯出來,教會傳福音才能完全。我們要從各方面鑽進去,才能成功。我們要知道,能救人的,就是有智慧的人。如果一條路在一個地方行不開,而你不能應付那裏的需要,就可以走另一條路。若自己一個人不夠應付,可以請別的弟兄來幫忙。在傳福音的事上,我們千萬不要驕傲,總要學習配搭,好叫更多的罪人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