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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靈洗

 

靈洗與領人歸主,有根本上的關係!傳道人若未受靈洗,必無成功的希望。可惜現今信徒,多不知道此事,所以本章要特別講論它。靈洗在聖經裏有三種名稱。徒一章五節說:『聖靈洗禮』。路二十四章四十九節說:『上頭來的能力]。徒二章四節說:「聖靈充滿」。但若詳細比較,名稱雖然不同,卻是論及一樣的事。我們現在看它到底與領人歸主有甚麼關係。

  靈洗是甚麼

(一)靈洗是聖靈確實和明顯的運行在一個人身上。一個人受過靈洗,或未受過靈洗,他自己應當知道的。主耶穌吩咐他的門徒,在耶路撒冷等候聖靈降臨,要他們得著能力以後,到各處為主作見證(路二十四章四十九節;徒三早八節)。若他們不能知道受過靈洗沒有,他們將不知何時離開耶路撒冷。可見靈洗,是受過的人,自己所能知道的。

(二)靈洗是聖靈特別的運行,與重生不同,因徒一章五節記:門徒于主升天後數日,要受聖靈的洗禮。約十五章三節,十三章十節,卻記他們早已重生。徒八章十五十六節又記:一般的人,他們雖已信主,也受了水的洗禮?但聖靈未曾臨到他們身上。徒十九章一至六節亦記:以弗所信徒雖已信主,卻未曾領受聖靈。可見一個人可以藉著聖靈重生,未必就被聖靈充滿。這樣的人,是得救的,但不合乎主用。凡屬信徒、必皆有聖靈(羅八章六節),也都有受靈洗的資格。但照事實上看,他們未必都受了聖靈的洗禮(徒八章十二至十六節;十九章一至二節)。

(三)靈洗常與服事主相連的。(看林前十二章四至十三節;徒一章五至八節;路二十四章四十九節;徒二章四節;四章八節,三十一節;七章五十五節;九章十七,二十節;十章四十五,四十六節;十九章六飭)。與洗罪無直接的關係,這個我們要分別清楚。因有人以為受了靈洗,罪性可得除滅。此種思想,與聖經不合。但照以上的經節,我們不難看出,靈洗常與服事主有關係。雖然得了靈洗人的生命,必較完全,信德必更堅固,他們心志也必更完全的順服基督,這一切都與靈洗攸關;但到底的目的,是為豫備合於主用。我們若看聖經中論靈洗所要發生的效果,必更了然靈洗之真意。

(甲)林前十二章四至十三節,論靈洗最詳。在那裏說,靈洗所發生的效果,在各人身上,未必相同。有時可使接受的人,成為一有能力的傳道,或有能力的教師。神照著各人由他那裏所受的職事,把聖靈的恩賜給他。這個得傳道的恩賜,作傳道;那個得教師或監督的恩賜,作教師或監督。都是照看神的旨意。(林前十二章二十八至三十一節;弗四章八節,十一節)。

(乙)每個職事,神必賜下必需的恩賜(林前十二章七節)。

(丙)聖靈照著自己的旨意,把恩賜賜給各人。我們不可自己選一職事,求聖靈施恩賜説明。我們也不可選一恩賜,求聖靈分派我們職事。只可將自己交在聖靈手中,聽他差遣,憑他分派(徒十三章二節)。他要在凡事上居首位,我們要完全的降服他。許多人不明白這個,所以他們得不著靈洗。我認識一個人,他犧牲了本來的職業,選擇傳道的工夫,後來聽見靈洗的緊要,就求聖靈把這恩賜給他,使他得為一有能力的傳道。他由四千裏外到美國來傳道。但他的工作,總不發達,他的心十分不平安。未後他才覺得他不該憑看自己選擇傳道的工夫。由是他把自己重新獻給主,求聖靈指示道路,後來在他所領受的工夫上,大得聖靈的能力(林前十二章十一節)。

(丁)靈洗常使我們在神所要我們作的工夫上,得著能力。  在某城裏,有一個信徒,年紀很輕,未嘗受過教育。但在他的地位上,他常為主作見證。由是他在主的工夫土:大有長進。余友見他如此,常為我論到他,盼望我與這少年會面。一日他帶此位少年到芝加哥城,我就請他領會。那地方的人非常野蠻,常集無賴之輩在會中搗亂,那樣的會眾,頂難管理。那位少年沒有甚麼超奇的法度,也沒有超奇的言語,除了不好的文法之外,一切都是平常的。會初開的時候,我以為不該請他來講道。我遂默默祈禱,並注意會眾。那知會聚個個注目看那少年,聽他講論,直到他講完。我問他們願意接受基督麼?多數的人便踴躍承認。我覺得十分奇怪。我以後與一認識此少年的人,談及此事,那人說:『他無論到何處,都是這樣』。這到底是甚麼緣故呢?不過他受過聖靈洗禮,得了能力!

一天晚上,我講論聖靈洗禮。講後,一傳道士來請我為他禱告,因他要得能力。我就如其所請。數禮拜後,有一人告訴我說:『日前在畢登城請你禱告的那位傳道回去以後,他的禱拜堂人數格外增多,他得了聖靈洗禮,得了能力』!

(戊)靈洗常使人有膽量為主作工(徒四章二十九至三十一節),彼得是一個憑據,將徒四章八節至十二節,與可十四章六十六至七十節比較,可以看出彼得前後判若兩人。我們或亦患膽怯之病,雖欲與人談道,為主作證,但畏縮不敢前進。我們若有聖靈洗禮,就可以得勝。現在我們要給靈洗一個定義:靈洗是神的靈臨到信徒身上,管理他的意志,賜他屬靈的恩賜,使他能作神所要他作的工夫。

  預備作主工的必要受靈洗

(一)路二十四章四十九節記:主耶穌吩咐使徒要在耶路撒冷城中等候,直到頭受了從上頭來的能力。他早巳分派他們,要為他一生所行的事,並他的受死和復活作見證(路二十四章四十五至四十八節;徒一章二十二節,十章三十九至四十I節)。主和他們同在三年,他們眼見主行一切神跡,並受死復活等事。這似乎他們已受過訓練,可以作工。但他們還要等侯一件事。這件事,對於工作極有關係夕故主耶穌必待他們得著了,方許他們進前作工。那件事就是聖靈洗禮,若當時的使徒,已蒙主耶穌三年的教訓,尚不得輕易作工,必等到得著靈洗的時候纔可以。我們所受的教訓,不如使徒所受的,若不尋求靈力,我們是何等膽敢冒險呢!主耶穌自己未出來作工以前,神亦曾以聖靈和能力膏他(徒十章三十八節,比較路三章二十二節及四章一節,十四節)。所以靈洗是預備為主泎工的人,絕對不可少的。我們若未得靈洗,便往作工,不是無知,就是太膽敢了!   

(二)每個信徒,均可以受主聖靈洗禮。徒二章三十九節記:『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這裏所說的應許,照上文,並本章十六節,三十三節,及前章四節看起來,是指著聖靈說的。這個應許是給一切主所召的人——就是信徒。我們若末得著靈洗,這錯是在於我們。親愛的閱者—我們若得著靈洗,神的工作要因著我們成就,多少靈魂要由著我們得救。我們若未得著靈洗,這一切責任,是誰擔負呢』?

   如何領受聖靈洗禮

 現在我們要問一句實際的話:就是如何可以得著靈洗?感謝主,在聖經中有詳細明白的答復。

(一)接受靈洗的第一步,是要悔改,接受基督。徒二章三十八節記:[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悔改就是改變心意。對罪,對神,對基督的心意,都要改變。心意生行為。所以真悔改的,必有脫離罪惡歸向神,並接受基督的行為。水洗乃神所立赦罪及接受基督之表示。 

(二)要完全順服神。徒五章三十二節記:『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由此看來,[順服]為受靈洗的條件。  這不但說我們要順服神所吩咐我們的事,就是我們的意志並我們一切所有的,都要順服他。我們要到神的面前對他說:『我在這裏,我是你的,是你重價買回來的;我承認你是我的主,願照著你的旨意待我,遣我,用我』。這樣完全的降服,是接受靈洗的條件。多少人在這裏失敗了,所以得不著這個思典。一次聚會後,有人告訴我說,有一姊妹,十分苦楚,要與我說話。她的難處就是不能得著靈洗。我問她說:[你的心志完全降服主否]?她不能答。我說:『你是否要作主工』],她說:[]。我說:[主若遣你回到包特摩,在那裏作傭工的,你願意麼]?她說:『不願意』。我說:『你永不能得這恩典!因你的心志,不降服主』。她說:『我實在不能降服』。我說:[你肯下肯讓主使你降服他]?她說:『肯』。於是我們就禱告。她就得著靈洗,歡歡喜喜的離開禮拜堂。神不但是在大事上,要我們順服,在小事上,也是這樣。無論何事,神藉著聖經或聖靈所指示我們的,我們若不肯順服,都能攔阻我們領受聖靈洗禮。所以我們要在神前,求主鑒察一切的事。就是至小的事,也不可糊塗。斐尼先生說:[從前有一個人,要得靈洗,不能得著,以後她在禱告中,把她頭上的小小首飾取下,放在主前,她立刻就得聖靈的洗禮]。所以一個小事,若與主違背,也能攔阻我們得著主恩。

(三)祈禱

(甲)要實在的禱告。[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賜求他的人麼](路十一章十三節)?要得靈洗必要祈禱。有的人說:聖靈已降臨,凡屬信徒都得了聖靈。我們可以不必再求聖靈。不知我所謂求聖靈,是求聖靈洗禮。求炮特別運行在我們身上。我們若不祈求,便與聖經所說:『神賜聖靈給求告他的人』相背了!使徒行傳中載靈洗的事,常與祈禱相連(徒一章十四節,二章一至四節,四章三十一節,八章十五十七節)。 

(乙)祈禱表明心願。若不渴慕靈洗,就不能懇切求靈洗。無論何人,若他想可以不須這個恩典,他必不能得著。若他覺得無靈洗便不能進行,且願付重價,求此思典,他就離靈洗不遠了。多少主的工人到了不得已的地步,就懇求靈洗,不久他們就得著,他們的工作就大興旺了。

(丙)祈禱要有信心,才有效力(可十三章二十四節)。雅各論祈求智慧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勁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裏得甚麼』(雅一章六王七節)。祈求聖靈,也是如此。多少的人,因缺少信心,就得不著這個恩典。約壹五章十四節也說:我們來到神前要有信心。『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甚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既然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著』。我們祈求聖靈洗禮,是完全合神旨意的。因神在聖經中已應許我們。若我們確實知道我們已履行了以上所說的條件,我們就可以在祈禱後,算我們已得著靈洗,且信靈力,必要在我們的工作上顯明出來。有的人要問這有甚麼憑擄呢?這憑據就是在工作上。我們靠著主的話,知道我們的祈禱巳蒙應許,我們就可以在我們由主所接受的工作上,見聖靈的能力。我們不可等侯,或盼望一種奇異感動發現,那是錯了!這樣感動,有時亦隨靈洗而來,但聖經明明告訴我們(林前十二章四至十一節),靈洗的憑據是在工作上。那樣的憑據是合聖經且是最緊要,最的確的。或有人問:『我們不是要等到我們知道已得著靈洗纔可以作工麼』?那是不錯的。我們必須知道得著靈洗以後,纔可作工。但要知道得著靈洗沒有,不是靠著外面的感覺,乃靠著神的話,如同我得救一樣。我們知道我們已履行了以上條件,並祈求合於神旨的恩典,我們就可以按神的話,知道我們的禱告,巳蒙應允;信我們所求的,已經得著了,我們可以憑著神的話,進前作工。

但當時使徒何以又等候十天呢?徒工章一節已把這理由說出來。『五旬節到了』。因按舊約豫表,五旬節乃聖靈降臨之日。這是神照他智慧所安排的。聖靈必須在那日降臨。現時聖靈已降臨,已在地上,我們可不必等候所等候的。就是我們要履行一切條件,並信神的話,何時把條件履行清楚,這恩典就是我們的。(徒四章三十一節;八章十五,十七節,九章十七,二十節;十九章六節)。在一暑期學校中,邁爾先生談到靈洗的事。談畢,一學生來與我繼續談論。他說數月前,他就聽過這個題目,也常常尋求這個恩典,可惜至今尚未得著。我看出他的心志,尚未完全降服主;但他當日就降服了,我就請他跪下禱告,求主賜靈洗。他就禱告。我就問他說:『你的禱告,合主旨意麼』?「是]。「這禱告已蒙垂聽否』?遲疑少頃,他說:[已聽了』。[你所求的,已得著否」?[我不覺得』。於是我就請他看約壹五章十五節。[既然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著」。「你的祈禱,已蒙垂聽否』?[你所求的已得著否』?他說:[我一定得著了,因神如此說]。以後我們就分開了。過了數日,我在那學校中又遇見他,見他臉上有光榮,因他已知道他得著了他當時因信心所接受的。

  聖靈洗禮不限次數   

關於靈洗、尚有一事要說的,就是靈洗不限次數。受過靈洗的,要隨時再受。徒二章四節記:彼得被聖靈充滿,四章八節記彼得及其他使徒又被聖靈充滿,四章三十一節記彼得又被充滿,可見靈洗不限次數。每次出任新的工作,總要求聖靈新的充滿。常見人得了聖靈充滿,有了靈洗的經驗,他就想倚靠他當日的經驗,便離了神。我們要隨時有新的靈洗,為神作工! ──叨雷《如何領人歸向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