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奉的意義和觀念
【事奉的基本意義】真正的事奉是由三種因素組成的:本位的事奉,生活的事奉,和工作的事奉。這三種因素任缺其一,便不是完整的事奉。
(一)本位的事奉:使徒行傳十三章一、二節明說,讚美、禱告、敬拜就是事奉。在希臘文裏面,「事奉」與「敬拜」常用同一字。我們是被造者,所以我們站在被造的地位上,敬拜、讚美造物的主宰。這一種事奉很重要,許多人沒有了解這個本分,所以忽略每天獻上禱告、讚美、感謝、敬拜,放棄了本位的事奉。這不能滿足神的心意。讓我們從這亮光中看我們的敬拜。這是很重要的題醒。
(二)生活的事奉:以西結書第一章內有神性榮耀的彰顯。在這異象中,神的榮耀分為兩部分:上面的一部分是耶和華自己;下面的一部分是四活物。四活物是神榮耀的一部分,這就是他們生活的事奉──彰顯神的榮耀。使徒行傳一章八節的中文和英文不同。中文說:「作見證」;英文說:「是見證」。原文同是同一個字。「是」見證和「作」見證是有分別的。我們整個人,生活、品格及所有的表現,都應該「是」神的見證。
(三)工作的事奉:我們運用聖靈所賜的恩賜為神工作,每個人在自己的崗位上盡心竭力,完成神的託付。
這三樣事奉合在一起,纔是完整的事奉。讓我們題醒自己:我的事奉如何?我的事奉是否全備的事奉?我是否有本位的事奉?生活的事奉?工作的事奉?
【事奉的價值觀】每一個學習事奉主或正在事奉主的人,都須要根據聖經,建立正確的事奉價值觀,然後纔能有正確的追求目標,和衡量的標準。
(一)事奉者重於事奉:在神眼中,事奉的人本身比他的工作更重要,即所謂「工人重於工作」。有四節經文證明這是真確的。
1.「祂就設立了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可三14)。「同在」在先,「傳道」在後。「同在」是親近主,學習主的樣式;「傳道」是工作。
2.「你...曾為我的名勞苦...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啟二3~4)。勞苦工作而失去愛主、愛人的心,決不能滿足主的心。
3.「聽命勝於獻祭」(撒上十五22)。「聽命」是與神的關係;「獻祭」是工作。與神的關係比工作更重要。
4.馬利亞靜坐主的腳前,勝於馬大心忙意亂的工作。我們千萬不要專顧工作,而忽略了對神的正確態度與關係,以致靈性漸漸冷淡下來,失去了對主的愛與親近。
(二)神工重於人工:人的工作算不得甚麼,不能成就真正有屬靈價值的事物;但神一動工,甚麼都成了。所以我們在事奉中最重要的事,是求神與我們同工,求祂自己工作。明白這道理的人必然注重禱告。
(三)生命的見證重於言語的見證:保羅說:「...神的國不在乎言語,乃在乎權能」(林前四20)。當我們順服在神的權柄之下時,就有了生命的權柄。這比千言萬語更有屬靈的分量,更能造就人。
(四)恩膏重於口才:保羅說:「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林前二4)。
約翰說,最有效的教導是由「恩膏」產生的(參約壹二27)。「恩膏」有三種因素:
1.神的話語──離開了聖經的講章,永遠不能造就信徒的靈性,不能建立信徒的信德。
2.聖靈的工作──有神的話而沒有聖靈的工作,就不能「入心」;另一方面,聖靈永不離開神的話而單獨憑空工作。聖靈使人想起主的話來(參約十四26)。
3.良心的作用──聖靈把神的話「薦與各人的良心」(林後四2)。保羅說:「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羅九1)。每一個神僕都要追求那有恩膏的講道。
(五)愛心重於知識與一切恩賜:保羅說:「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林前八1)。「你們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賜(愛)」(林前十二31)。愛比一切的恩賜更大。
(六)品德重於熱心:主說:「你們...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太廿三23)。十分之一的奉獻是宗教熱忱的表現,當然有其價值,但品德是「更重要的事」。
(七)靈性的恩賜重於工具性的恩賜:保羅向提摩太說:「為此我提醒你,使你將神藉我按手所給你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提後一6)。他所說的恩賜,乃是指靈性的恩賜而言――「剛強、仁愛、謹守的心」(提後一7)。單有工具性的恩賜(口才、幹才、領袖才、音樂天才等),並不能達成屬靈的任務。反過來說,當一個人的靈性狀態美好時,他的工具性恩賜就更有屬靈的功效。
(八)質重於量:田主所要的是麥子,不是椑子(太十三30)。椑子不論有多少,毫無用處。只有在一種情況之下,「量」纔有用處與意義:「量」成為產生「質」的機會。例如主耶穌所講撒種的比喻中,撒下的種子只有約四分之一結果。若要增加這四分之一種子的數量,只有一個方法,就是增加種子的總量,即撒種愈多,落在好土中的種子也愈多。
(九)「神知道」重於「人知道」:「求人知」是人的常情與本性。人人都有愛受別人稱讚和欣賞的欲望。因此,我們在事奉中不知不覺以求人的欣賞取代了求神的欣賞。目標一錯,就漸漸落入膚淺與虛偽的裏面。
(十)動機重於行動:有人認為揀選在小教會事奉,比在大教會事奉更屬靈;有人認為全時間事奉,比帶職事奉更屬靈。但是,如果一個事奉主的工人是為了叫別人認為屬靈,而揀選在小教會事奉,他的選擇就失去了價值。一個帶職事奉的人,可能比一個全時間事奉的人更努力、更忠心。
(十一)順服重於成功:「成功」是現代人的偶像,而且成功的標準,常是數量性的和外在性的。但是神的衡量標準卻是「順服」。我是否成就了神在我身上的計劃和旨意?這纔是最重要的問題。留在東方工作未必比到北美工作更符合神的心意;反過來說,往北美工作的人未必個個都是由於神的引導。許多人是為了自己的好處,而放棄神在東方為他們安排的工作,擅自跑到北美去。作宣教士未必比留在原地方事奉更愛主。最重要的是:我是否順服神對我的呼召?有人作宣教士是為了逃避本地工作的難題;以為換了地方就會成功。如果神要你往外地作宣教士,你就不可把本地工作的成功作為藉口,而拒絕神的呼召。
腓利為了順從聖靈的引導,而放下撒瑪利亞城中極為成功的工作,願意走上曠野的小路。那纔是他最大的成功。結果,他做了福音傳往非洲埃提阿伯國的橋樑。
求主幫助我們,在一切的選擇與決定之中,都有正確的標準。
【錯誤的事奉觀念】有些敬虔的傳道人和教會領袖,有一種錯誤的觀念,這一種觀念可以用「代替品」三個字來表達。他們以為:
(一)聖靈的工作可以代替讀經工夫:奧古斯丁曾說過一句話:「聖靈的工作,絕不能代替個人在聖經裏面鑽研的工夫。」誰也不能否認聖靈工作是絕對不可少的,但是聖靈不能替我們讀經。聖靈只幫助那些在真理上真正下過工夫的人;聖靈不能代替真理知識。今天的教會需要更多肯在聖經上下苦工的人。我們要事奉主,便必須多讀聖經。
(二)靈性可以代替恩賜:靈性固然重要,但是靈性不能代替恩賜的訓練和發展。如果靈性好就能作成一切,聖靈就不必把恩賜給我們了。所以我們必須注重恩賜的運用。今天的教會正需要靈性與恩賜兼優的工人。
(三)祈禱可以代替工作:祈禱可以推動全能者的膀臂,以施展祂的大能,成全人所不能成全的事工。這是千真萬確的。但是每一個事奉主的人,必須是一個積極工作和進取的人。當慕迪先生所乘的船遭遇危險時,有人說:「讓我們祈禱吧!」但是慕迪先生說:「讓我們一面作救急工作,一面禱告。」祈禱不能代替工作;每一個真正祈禱的人,都是一個積極工作的人。一位主所大用的人說:「我祈禱時是一位預定論者;我工作時是一位亞米紐斯論者(Arminianism)──認為我要因工作不力而負自己失敗的一切責任。」
(四)熱心可以代替組織:不少信徒認為熱心可以解決一切問題和需要。但熱心只是動力。動力需要出口,而組織就是出口。好的組織是聖靈工作的渠道。
總而言之,讓我們從「代替」進到「加上」──聖靈的工作加上讀經工夫和真理知識;靈性加上恩賜;祈禱加上工作;熱心加上組織。―― 滕近輝《生命的事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