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主題目錄 |

 

神要人順服代表的權柄

 

背叛是最大的罪】今天我們要接從舊約說下去,來看甚麼叫作神的權柄。民數記十六章記載兩件背叛的事。第一件的背叛我們已經看過,是從一至四十節,就是神子民中間首領的背叛;結果他們走了陰間的路,直落下地獄去。神的子民本來應該勝過陰間的門,但他們反被陰間的門所勝過。從四十一節末了,是第二件的背叛,這是以色列全會眾的背叛。在四十一節,全會眾向摩西、亞倫發怨言,說,「你們殺了耶和華的百姓了。」背叛的靈是能傳染的。審判落在別人身上,未必叫自己停止背叛。二百五十位首領背叛的結果,百姓沒有受鑑戒;背叛者受審判下陰間,反而引起全團體的背叛。他們忘記第一次開陰間的門,乃是百姓自己造成的。全會眾忘了,不是摩西、亞倫審判那二百五十位首領,乃是神審判他們;不是摩西、亞倫開陰間的門。他們只看見人,沒有認識權柄是出乎神,所以就放膽攻擊。當全會眾攻擊摩西、亞倫時,神就出來表顯祂自己,證明權柄是出於祂的。其實他們不是抵擋摩西、亞倫,他們乃是抵擋神。亞倫、摩西看見全會眾背叛,他們沒有開口爭辯,但是神說話了,神的榮光顯現在會幕那裏。神的榮光不但在拯救時顯現,神的榮光也在審判時顯現。神對摩西、亞倫說,祂要轉眼之間滅絕全會眾。當人起始背叛時,乃是接近陰間的門。

      摩西、亞倫還沒有說話之前,神就先出來對付。審判乃是神的榮耀。神經得起百性在曠野裏十次發怨言、想回埃及等的罪,神甚至也經得起他們不想進入迦南的事。這些罪使他們不能經過加低斯巴尼亞直接進入美地,而在曠野飄流三十八年。但是當百姓踫神的權柄時,神受不了,祂不再容讓他們三十八年,乃是要在轉眼之間把他們滅絕。因為背叛比任何的罪都嚴重。以色列民已經在迦南地的門口,如果神不讓他們進去,那麼出埃及有甚麼用?但神寧願讓他們這一代過去。許多的罪神受得住,也是可原諒的;但背叛乃是走了陰間的路,背叛乃是死的原則,乃是撒但的原則。所以背叛的罪比甚麼罪都厲害。當他們正抵擋神的權柄,神對摩西、亞倫說了話以後,瘟疫就開始發作,在幾分鐘內百姓就死了一萬四千七百人。這是何等嚴重的事。幸虧摩西屬靈的感覺很快,即刻通知亞倫拿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到會眾那裏替他們代禱贖罪,瘟疫才止住。這給我們看見,抵擋權柄是何等嚴肅的一件事!

 

掃羅在權柄的事上墮落】當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之後,在士師記時代,以色列人經常作亂,各人任意而行,以致神無法在以色列人中建立祂的權柄。直到以色列國建立以後,列王的時代開始,神的權柄才建立在他們中間。以色列人由埃及出來,乃是整個民族的得救;到了列王的時代,乃是國度權柄的建立。掃羅作以色列國的頭一個王,他是神叫挑選的,是神設立他作權柄,就是作神代表的權柄。後來掃羅在權柄的事上墮落了,因為神命他除滅亞瑪力人,並滅盡他們所有的;但掃羅違背神的命今,憐恤亞瑪力王亞甲,並且不肯把亞瑪力人上好的牛羊都殺死。他沒有聽從神的話。叫以撒母耳對他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他對掃羅說,神是要你順服、聽命,不是要上好的牛羊、祭物。掃羅是神所立的權柄,但掃羅自己不站住權柄的地位。在舊約裏最講究利用價值的人是掃羅,在新約裏是猶大。掃羅是舊約裏的實用主義者,猶大是新約裏的實用主義者。掃羅比猶大好一些,他留下的東西是要給主,而猶大省下的香膏錢是要給窮人;但是他們背叛的原則是一樣的。

 

看重代表的權柄】當掃羅悖逆神之後,神就把他放在一邊。雖然那時掃羅還在位,但在神看,掃羅已經過去了。神的心意是要大作王。後來掃羅嫉妒大,多方要害大。大怎樣待掃羅呢?他不肯殺掃羅。說到膏油,兩人都同受神的膏油;對於神的旨意,掃羅是站在以往的神的旨意上,大乃是站在神現在的計劃和旨意上;說到作王,掃羅是王,大也是王。大乃是站在神的膏油中,也站在神的計劃中。神乃是計劃大作王,神也膏大衙作王;掃羅不該反對大。誰能抵擋大作王呢?按人看,大動一點手,遵照主的旨意,幫忙自己去作王,有同不可?神已經把掃羅擺在一邊,祂看掃羅作王是已經過去的事了。大手動一動,幫神的忙除去掃羅,早去作王,而成功神的計劃,豈不正好麼?神的旨意是要大作王,那麼大遵行神的旨意去作王,豈不對麼?按人看來是對的。但大不這麼想。在撒母耳記上二十四章,在隱基底的曠野,掃羅在追殺大的路上,進一個洞去大解,大和跟隨的人正藏在洞的深處。這是所謂的「冤家路窄」。大當時要殺死掃羅很便當。他可以這樣想:從前神將歌利亞交在我手中,現在也同樣把掃羅交在我手中,我殺了他,像殺歌利亞一樣,豈不甚好麼?但大當時如果殺了掃羅,固可當作幫助神的計劃早日成功,但他這樣作乃是背叛神的權柄。雖然掃羅失敗了,但曾有一次他是王,是神所膏的權柄。雖然掃羅失敗了,但大曾有一次服在他的權下,所以大如果殺掃羅,便是以背叛的代價取得王位,恐怕他也要落在背叛的他位上了。正直的路就是:大服在神的權柄底下,而不是服在神的計劃之下。悖逆把掃羅撇下,悖逆也能把大撇下。所以他如果殺了掃羅,地位就錯了。因此他寧可站在對的地位上,甘冒被掃羅殺害的卮險,而不敢背叛神代表的權柄。

      和掃羅的關係,與米迦勒和撒但的關係一樣;大對掃羅的原則,與米迦勒對撒但的原則一樣。大只說,「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是非」(撒上廿四12)。大真是認識神權柄的人,那像今天在教會裏、在家庭中、在社會上,人如此的無法無天,如此的胡來。如果今天有人處在大那樣的情形中,恐怕一百人中有九十九個半是要殺掃羅。我們必須維持神權柄的原則,過於生存的問題。願神給我們一點光照,看見神權柄的嚴重。神的權柄是不得了的事,神是絕對維持祂的權柄的。我們必須看見權柄是何等的細嫩,同等的碰不得,因為這是整個宇宙的原則。你不能說,我順服神直接的權柄好了;你要先順服神所設立的代表權柄。我巴不得天能裂開一道痕,有一點光照下來,叫你看見甚麼是神的權柄。神如果要設立你作王,讓神去動手,把你擺在王位上吧!你能看見權柄細嫩的地方,你在神面前才是有光的人。權柄的事一被破壞,甚麼都沒有了。你說,你熱心救人、奮力作工,豈不甚好麼?但我要問你是否踫神的權柄?掃羅的理由也很多,他想:亞甲滿好的;以色列民中許多人沒有肉吃,亞瑪力的牛羊又是那麼的上好,殺掉何等可惜。他對於違背權柄沒有感覺,這是他與大大不相同的地方,大對權柄非常有感覺。大是持守權柄到一個地步,幾乎害了自己的性命;掃羅卻是憑自己思想,看重牛羊,想拿去獻祭,結果犧牲了神的命令。

      另有一次,在撒母耳記上二十六章,掃羅和他的元帥及其他精兵追殺大到了西弗的曠野,在那裏安營睡覺。這又是一個試驗臨到大。大可以輕易的殺掃羅,因為耶和華使他們眾人都沉睡了(12)。無知的基督徒在此就要唱,阿利路亞,現在機會又來了,可以解決掃羅了。但這次大只把掃羅的槍和水袋拿去,又放走了掃羅。人如果不是厲害的蒙了光照,他會想:第一次讓他過去,我就可以稱義了。無論是誰都應該對得起了。我讓他一次,第二次可以殺他了。因為掃羅是第二次又來害我,我殺他是可以的。但大裏面有厲害的光照,他總不敢背叛神代表的權柄;他總是維持神的權怲。權柄就是權柄,我們順服權柄,千萬不可受環境的影響,這樣才能作代表權柄。

 

絕對維持神的權柄】我再引第三件事,給你看得更凊楚,甚麼是順服權柄。撒母耳記上末了轉到撒母耳記下第一章,我們看見掃羅自殺了。按人看,掃羅死了,對大豈不是好消息?撒母耳記下說,有一個少年人來報告大說,掃羅臨危時,要求他殺了掃羅,他就照作了(6~10)。他以為這樣說,必定得大的賞賜。但是大對他說,你伸手殺害耶和華的受膏者,怎麼不畏懼呢?大就吩咐人殺了這報信的少年人,因為他自己說,他殺了耶和華的受膏者(14~16)。由此我們看見,大不僅自己不背叛,不殺作神代表權柄的人;並且別人背叛神的權柄,他也不許。在此我們看見大怎樣維持神的權柄。大這樣維持與神權柄的關係,是非常細嫩的,一點都不馬虎。所以神愛大,為他建立國度,直到永遠。神說,大是合祂心意的人(撒上十三14)。神使他的國度維持到現在,連我們的主按肉身也是大的後裔(羅一3)。我們要作王,就得服在王之下;要作權柄,就得順服權柄;要受膏,就得俯伏在受膏者面前。神是讓順服王的作王,讓順服權柄的作權柄。這是非常嚴肅的事。所以我們必須把背叛的根拔出來。一個人如果要作權柄,就非先順服權柄不可。要作權柄的人千萬不要粗手粗腳,隨便說話,隨便出手作事。今天有許多作工的人、領會的人,見自己的工作很好,也有果子,就覺得滿意;但在我裏面許多次有意問說,「你說你這樣作、那樣作;我問你,你一生順服過多少人?你懂得甚麼叫順服麼?有的人恐怕一生一世沒有順服過一個人,也從來沒有服在一個權柄底下過。要作權柄的人,今天必須先學習服在權柄之下。

 

順服權柄是唯一要緊的事】當你出去對付弟兄姊妹,你要他們服權柄,你自己裏面背叛的靈、背叛的思想就必須先拔去。我們在這裏不是辦事,不是玩,我們乃是來過嚴肅的日子。關於權柄的事乃是最基本的,這最基本的事沒有解決,以下的事談了沒有用。你不認識權怲,你工作的路、事奉的路,甚至個人作基督徒的路都沒有。請你記得,你自己是甚麼種人,你所帶領的人就是甚麼種的人。我們非順服權柄不可,這是唯一要緊的事。這事沒有徹底解決,就沒有路走。教會乃是順服的機關。我們不擔心弟兄姊妹強弱的問題,也不怕人愚昧、水準低,我們只怕有造反的人。一個國家不怕人民貧窮軟弱,只怕人民分裂造反。人民一分裂造反,國家就滅亡了。一個家庭分裂,也定規倒了。那裏沒有權柄,那裏就混亂,那裏也就沒有建造。這次我們來這裏,乃是嚴肅的事,盼望你們都看見權柄的嚴肅。在國家、社會、家庭和教會裏,都有神代表的權柄。我們要學習順服代表的權柄,才有可能作代表的權柄。

 

神信託代表的權柄】有人也許有疑問:如果代表的權柄有錯,怎麼辦?是否我們仍要順服?我們必須看見,神信託代表的權柄。我要喊說,神代表的權柄就是神顯明的權柄;神代表的權柄,就是神的權柄。神叫子女順服父母,妻子順服丈夫,屬下順服上司,百姓順服在上位的。有人問說,這些代表權柄可以信託麼?這樣的丈夫,難道神敢託付他麼?這樣的官吏,神可以信託麼?弟兄姊妹們,你以為神不知道十個作官的裏頭,有半打以上是貪官污吏麼?你想難道神不知道作權柄的人有不對的事麼?我們很擔心,若是作代表權柄的人作錯了怎麼辦。但請你記得,神把權柄委託給人,這就是神的厲害。人對於把權柄交給人,有些害怕。神要叫人順服代表的權柄,代表權柄的責任的確很大;神要將權柄交給代表的人的確不容易。但神既然敢把權柄交給人,就表示神信託代表的權柄。你要知道,不只是你順服代表權柄難,神差代表的權柄更難,神信託代表權柄更是不容易的事。

 

要放心順服代表的權柄】神敢信託代表的權柄,我們就要敢順服代表的權柄。神相信所有的主人、父母、丈夫、在上位的。神不是說,有一半的父母、丈夫、主人、在上位的,他們是好的,你們要順服。如果這樣,你就可以說,我就是在那另一半可以不必順服的人下面。但神敢委任像掃羅那樣的人,大就敢順服。掃羅如何是神的事,大的態度不過是順服。亞倫、摩西有沒有錯,他們如何也許我們不知道,但我們知道,他們是神的代表權柄。以色列人只要知道摩西、亞倫是代表權柄,他們就當順服。以色列民有問題時,他們不是與神鬧意見,他們沒有說神錯了,他們是說摩西、亞倫錯了,但神乃是說,以色列民背叛亞倫、摩西,就是背叛我。當權柄在時,神維持權柄;當沒有權柄時,神設立權柄。神設立權柄在先,神也維持權柄在後。代表的權柄錯不錯是他的事,我錯不錯卻是我自己的事。我們必須學習敢順服代表的權柄。神不與我們爭代表的權柄錯不錯,主乃是叫我們先管自己。掃羅錯不錯,神自然會對付他;我自己如何,我要自己負責。神如果不信任,祂就不那樣作。沒有限制的信託,是多麼的厲害。許多人不過給人有限的權柄,比方,有人把錢託給另一人,也許要對他說,在一百元之內,你可以自由使用,一百零一元以上,就必須先問我。但神信託權柄乃是徹底的。

      委任權柄,乃是一件大事。我們必須相信神信託祂的代表權柄,神是絕對維持祂所設立的權柄。人背叛的性情,是喜歡順服神直接的權柄,而喜歡背叛神所設立代表的權柄。人常想:如果將神代表的權柄放在一邊,我就可以順服了。但是十分之九的權柄是代表的權柄。神敢信託代表權柄,我也應該敢順服代表權柄。我們要看見,主既然放心的委任權柄,我也必須放心的順服祂委任的權柄。

 

神尊重代表的權柄】我們再查看民數記三十章許願的條例,來看看神如同尊重代表的權柄。全章說到男人的只有第二節。從三節到末了,都是說到關於女人許願的事。女人是在權柄底下,女人在家時是女兒,出嫁後是妻子;在家有父親為權柄,出嫁後有丈夫為權柄。人到神面前許願,不能食言,必須按許願而行,這是神直接的命令、直接的權柄。但在這裏,女人另有一間接的權柄,就是父親或丈夫。父親和丈夫,是女人代表的權柄,是神所設立的權柄。女子未嫁時,在家許願,父親默許了,在神那方面才萛為定。好像說,你要順服神的權柄,必須先順服代表的權柄。如果父親反對,神就不建立,好像就推翻神自己的權柄。神尊重祂所設立的代表權柄。代表權柄許可時,直接的權柄就成就;代表的權柄不許可時,直接的權柄也不為定。全章都是講這一件事。女子出嫁後,就在丈夫的權柄底下,只要丈夫不許可,神就不維持她許的願,神只要她順服代表的權柄。在新約裏就說,人不能說,我所當奉給父母的,已經供獻給神,所以我不用再孝敬父母(太十五5~6)。神是說,當孝敬父母(4)。人不能推翻神代表的權柄,人不能找藉口說,我順服神直接的權柄。神說,如果你不順服代表的權柄,你向我所許的任何願,我都不承認。同樣的,女人出嫁後,在丈夫面前許願,丈夫沒有反對,神就建立;如果丈夫不承認,神就廢了女人所許的願。婦女的丈夫死了,若再嫁,還要順服後來的丈夫作代表的權柄,如同神的權柄一樣。我們在此看見,神是花工夫建立代表的權柄。

      代表的權柄如果有錯,將如何呢?民數記三十章十五節就說,女人的丈夫聽了她許的願和約束自己的話後,若使這兩樣全廢時,丈夫要擔當妻子的罪孽。代表的權柄錯了,你不必負責,代表權柄自己要負責,要擔當自己的罪。對於這婦女,神只要求她順服。聖經在這一章裏給我們看見,神不許人越過神所立的代表權柄,而順服神直接的權柄。我不能說,我聽了神的命令,所以可以不聽長老們、使徒們的命令,而直接順服神自己。丈夫有錯,不僅要擔當自己的罪,也要擔當婦人的罪。所以你在神面前應當學習作代表的權柄。代表的權柄也要順服神;代表的權柄若有錯,他不但要擔當自己的罪,還要擔當帶路的罪,全部新約裏,都是維持代表的權柄。在福音書裏,我們看見基督在大祭司指神問祂時,祂就順服。在使徒行傳裏,保羅對大祭司亞拿尼亞也是一樣。

      在新約裏,只有當彼得見證復活的基督,公會禁止他們靠主的名傳道時,彼得和眾使徒才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五29)。公會的權柄,也是代表的權柄,猶太人應該順服。但公會明顯推翻神的權柄,棄絕主的名,不准使徒傳揚主。所以這件事使徒們不能順服。只有這件事可以說,順服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除了這件事之外,其他任何情形,都應當順服代表的權柄。我們在這件事上不能馬虎,不能以背叛成全順服;不能背叛代表的權柄,而說順服神。代表的權柄是何等大的事。神的權柄是一步一步建立上來的,你不能背叛父母,另一面父說你順服神。背叛代表的權柄,就是背叛神的權柄。我們必須學習看見代表的權柄,看見神如何尊重代表的權柄,維持代表的權柄,並建立代表的權柄。我們總要順服代表的權柄;悖逆的靈總得從我們中間拔出去。―― 倪柝聲《作權柄與服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