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權柄應有的生活與存心
讀經:馬可福音十章三十五至四十五節
「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約翰進前來,對耶穌說,夫子,我們無論求你甚麼,願你給我們作。耶穌說,要我給你們作甚麼?他們說,賜我們在你的榮耀裏,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耶穌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麼?我所受的浸,你們能受麼?他們說,我們能。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也要喝;我所受的浸,你們也要受;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那十個門徒聽見,就惱怒雅各、約翰。耶穌叫他們來,對他們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尊為君王的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要喝主的杯,受主的浸】當主在地上時,很少教人如同作權柄,因祂在世的目的,不在設立人作權柄。只有馬可福音十章這幾節聖經,是主教人作權柄最清楚的地方。人要知道如何作權柄,必須讀這段聖經。這是主親自的教訓,主給我們作權柄的路也就在此。我們知道,這件事是從雅各和約翰起首的,他們想要在主的榮耀裏坐在主的左右邊;但他們知道這個要求不恰當,也不好意思直接向主提起,只好先對主說,「我們無論求你甚麼,願你給我們作」(35節)。他們這樣說,是想先得主的一個應許。但主也不立即回答,只問說,「你們要我為你們作甚麼?」主的意思是:我不知道你們要我作甚麼,我如何能答應呢?這時他們才說,求主賜他們在主的榮耀裏,一個坐在主左邊,一個坐在主右邊(36-37節)。這祈求有兩個意思:一個是親近主,一個是在榮耀裏的權柄。他們羨慕親近主是對的,這樣求的方向是對的;但他們所求的不只如此,他們更是要得在榮耀裏的權柄,企圖高居在另外十個門徒之上。主怎麼回答他們呢?祂先是說,我不知道你們要我作甚麼;接又說,連你們自己也不知道你們所求的是甚麼(38節)。
他們以為一個坐在主的左邊,一個坐在主的右邊,是主可以賜給的,是主可以分給的。但主在這裏說,這事不是那麼簡單。他們要求親近主,得權柄的地位,主沒有說這個要求是錯的,主也沒有說有心羨慕主的左邊和右邊是錯的。但主回答說,你們必須喝過我的杯,受過我的浸,才能坐在我的左邊和右邊。雅各和約翰以為只要求就可得,但主說,不在乎求,乃在乎喝杯與受浸。這裏不是禱告的問題,不是有心坐在主左右的問題;乃是你如果不是喝主的杯、受主的浸的,你的求就是白求。所以人若不喝主的杯並受主的浸,就不能親近主,不能得權柄。不是任何人,主都可以給他地位與權柄;只有喝主的杯、受主的浸的人,主才把地位與權柄給他。喝主的杯、受主的浸乃是根基;根基有錯,就不能得結果。比方一個小孩子到山上採花,把花插在土裏,就以為是花園了。但這些花底下沒有根。雅各和約翰乃是根基有錯的,他們要能親近主,並得榮耀的權柄,非喝主的杯、受主的浸不可。門徒們不喝主的杯,受主的浸,基本上就不能親近主,也不能得權柄地位;等一等門徒們就要看見這事,但這件事今天就有關係,不只將來。
【何謂主的杯】何謂主的杯呢?主的杯只有一個意思。當主在客西馬尼園時,有一個杯擺在主的面前,(當然只是表徵神公義的杯要主喝,)主禱告父說,「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廿六39)。這時我們清楚看見,杯和神的旨意並不是一致的;在那一個特別的時刻,杯是杯,神的旨意是神的旨意,二者還沒有合一。杯是可改動的,神的旨意是不可改動的。主只說,或者我可以不喝杯,但祂沒有說,或者你的旨意我可以不遵行。主可能不喝杯,但主絕對要遵行神的旨意。杯不是必須的,不是長久的,乃是偶然的。如果杯不是神的旨意,就可以不喝;反之,如果杯是神的旨意,就喝。主的態度是,神的旨意若叫我喝,我就喝;若不叫我喝,我就不喝。主的話實在叫我們敬拜。主永遠不能將這句話顛倒過來,如果倒過來求,就不對了。換句話說,主在園中末了一分鐘所抓牢的,就是這杯是否神的旨意。在杯與神的旨意未合一時,主可以禱告。主為此禱告三次(44節),末了當主知道杯和神的旨意相合時,主在園外就對彼得說,我豈可不喝呢?在園子裏可能叫這杯離開,因杯與神的旨意還沒有合而為一;而在園子外,杯和旨意是合而為一的。現在這杯不同了,乃是父給祂喝的了。所以主就說,「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約十八11)?
這乃是最深的屬靈功課。主耶穌甚至在臨上十字架時,都不急;主只專一的遵行神的旨意,祂不是一直要釘十字架。主釘十字架雖是最要緊的事,但仍不能代替神的旨意;主釘十字架雖是最重大的事,但主仍是服在神的旨意之下。主來雖是要為多人贖罪,要為世人釘十字架,但這十字架也遠趕不上神的旨意。祂不是看十字架叫人得救,是最好的,所以就去作了。主來不是為釘十字架,乃是為遵行神的旨意。乃是因神的旨意是釘十字架,所以祂才來釘十字架;祂去釘十字架的原因,乃是神的旨意,不是十字架本身。神的旨意是高過十字架的。所以主釘十宇架並不在乎十字架的本身,乃在乎遵行神的旨意。乃是父讓祂釘十字架,祂才釘十字架。
你能看見,這裏杯是活動的,但神的旨意是不動的。主沒有求神的旨意離開祂。主與十字架沒有直接關係,只有間接關係;而主與神的旨意乃是有直接的關係。所以主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所說的,可否叫這杯離開祂。祂是要憑神的旨意而行。主是揀選神的旨意,不是揀選十字架。所以主所喝的杯,意思就是祂服在神大能的權柄底下,祂俯伏揀選神的旨意,祂一意要遵行神的旨意。因此主才問:「我所喝的杯,你們(雅各、約翰)能喝麼?」換句話說,主是問:我在神面前俯伏,我在神面前揀選神的旨意;你們能同樣俯伏揀選否?
好像我從前說過,亞伯拉罕獻以撒的事。至終亞伯拉罕又把以撒拿回來了,許多人也許既獻了以撒,又要他拿回來,就為難了,他以為沒有面子。許多人很容易和奉獻本身發生直接關係,許多人容易和受苦發生直接關係,許多人也容易和工作發生直接關係。然而我們只該和神的旨意發岦直接的關係。喝主的杯,意思就是不與任何事物發生直接關係。如果不是神的旨意,杯可以不喝。雖然人人知道主要上十字架,但主到最後還禱告問,上十字架是否神的旨意。所以一切都是神旨意的問題,不是自己的問題。許多人出來作工,乃是為作工而作工。他們一作工,就不能再作別的事情了;就貼在工作上,沉在工作裏,無暇再接受神的旨意了。他以為他的工作要維持到底。這不是因神的旨意而工作,乃是為工作而工作。但主遵行神的旨意到一個地步,連釘十字架都可以不去。當主明白神的旨意就是釘十字架時,祂就接受,而不管釘十字架有多麼痛苦。喝杯就是說:我如此除去已意,降服在神的旨意之下。主說,你們降服神的旨意,能像我一樣降服麼?這就是主的杯。一個人想要親近主,想要得榮耀,就要順服神的心意。
順服神的旨意乃是重要的事,是不得了的事。如果一個人很便當的說,我要順服神的旨意,恐怕這人還沒有看見神旨意裏的內容是何等重要。順服神的旨意,就是只和神的旨意發生直接關係,其他甚麼都可以改變;即使是十字架、神忿怒的杯也可以變,但神的旨意不能變。人必須是服在神的權下,才能遵行神的旨意。當你讀到客西馬尼園的禱告時,你必須摸這個靈。客西馬尼園是主在地上順服的最高點。祂沒有把神的旨意挪到杯這邊來。這裏有一個深的原則。神的旨意才是祂順服的對象,神的杯不是祂順服的對象。從頭一日到最末了一日,基督所抓牢的對象就是神的旨意。祂是順服神的旨意一直到底,這個是高過一切的。我信主在地上時,祂在客西馬尼園的經歷有最深的啟示。我們要從這裏頭去認識基督自己。祂在快到十字架前幾小時,還不是為十字架的工作,乃是為順服神的旨意。所以最高的事,不是作工,不是受苦,也不是十字架,乃是神的旨意。因此主對雅各和約翰說,我的杯你們能喝麼?在此我們看見,主好像說,「人如果要親近我,要得榮耀地位,超過其他神的兒女,就必須像我一樣,降服神的旨意,以神的旨意為唯一的對象。這樣才能親近我,才能坐在我的左右邊。」所以要親近主,要坐在主的左右,乃在於能喝主的杯,就是絕對順服神的旨意。
【何謂主的浸】那麼,甚麼是主的浸呢?很明顯的,主在這裏所說祂所要受的浸,不是指約但河的浸,因為那已經是過去的事了。主要受的浸,是將來的,就是指祂在十字架上的受死說的。路加福音十二章五十節主說,「我有當受的浸;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史百克在《主的釋放》(The Release
of the Lord)一書裏說,「這乃是指主要釋放祂自己而言。」主在那裏的盼望是要釋放祂自己。「迫切」應繙作窄,或繙作緊。這就是說,基督有一個聖別的身體,神一切的豐富裝在其內;這榮耀的豐富如今困在祂的肉身裏,祂是何等的窄,何等的緊呢!這些豐富若能釋放出去,是何等的好!好像說,神的生命在祂裏面是太窄、太擠了,若能釋放出去,是何等好呢!十字架一方面是贖罪,另一方面是釋放生命。神乃是把祂的生命藉十字架釋放出來,衝出來。主盼望祂的生命釋放出來,在沒有到十字架之前,好像生命在祂裏面太擠了;所以我們看見,這浸基本上起頭的意思,乃是放出生命。
主底下又說,神的生命一釋放出去,這生命就要像火一樣在地上起來。所以這浸的結果是甚麼呢?這浸的結果就像火一,就叫人分爭,而不是叫地上太平(51節)。火一遇見東西就要燒起來。從此一家和一家爭,信的和不信的爭,有生命的和沒有生命的爭,有火燒的和沒有火燒的爭。這個叫作受主的浸。生命一放出去,一送出去,一衝出去,人就要分爭。這生命所到之處,那裏就不太平,就有分爭。有人認識主,有人不認識主,他們就要分爭。生命到一家人去,這家人就要分爭。受過這個浸的,馬上就和沒有受過這個浸的分開了。所以主說,我到十字架上,把生命釋放出去,讓人起分爭,你們能行麼?你們喜歡麼?先有死,後有生命的釋放,這是浸的本身;而浸的結果就是叫人分爭。死人不爭,只有有生命的人才爭。這裏主所說的,就是死在我身上發動,生就在別人身上發動(林後四12)。主的浸就是藉死,把外殼拿去,釋放出生命。我們今天也是這樣。我們必須把外面的人打破,裏面的生命才能流出去。
我們在海關巷的時候說,我們外面的人不破碎,生命就不能出來。我們外面的人將生命擠,使它不能出去。我們必須認識,外面的人不破碎,就不能流出生命。一個人的外殼一打碎,就離人很近,生命就容易出來了。否則圭命包在裏面,人的靈不容易出來,就不能把生命分給別人。解釋哥林多後書四章十二節是一回事,但真能叫人摸生命乃另一回事;許多人以為這一節所講的不過是道理。我再說,你外面的人若不破碎,即不能流出生命。一個人的外殼一破了,與人就很近,如同麥種落地殼破,生命自然從裂縫流出。所以主在約翰福音十二章就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24節)。麥種落在地裏、殼裂開,生命就流出來。主接又說,「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那裏,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裏」(25~26節)。人救了自己的殼子,就不能生出生命;人失了殼子,就能多生子粒。
十字架有兩面:救贖的一面,和釋放生命的一面。主沒有說受死,而說受浸,是因怕人誤會雅各、約翰一同有分於贖罪的事。贖罪的事,只有基督作我們的大祭司才能作,此外無人能作,無人有分。主在十字架上受死,在贖罪的一面,你我無分;但在釋放生命的一面,我們也有分。所以主在這裏提十字架,只說受浸那一面的死,就是釋放生命一面的死,和贖罪無關。主說,我所受的浸,就是說,我外面的殼子被打開,讓生命釋放出來,就像一粒麥粒殼裂了,生出許多子粒來一樣。所以受主的浸,意思就是人在神面前需要被打碎、被拆毀,讓生命能出來。外面的人如果不被打破,主的生命要出來,就不知離多遠。你裏面有生命不能出來,雖然你可以與人坐得很近,但是你裏面的生命不能出來踫人。
受浸的結果,就是火燒與分爭。當這生命流出來時,地上就不太平了,就有了分爭。許多人因這生命就分開了。跟隨主的人和不跟隨主的人,屬主的人和不屬主的人,分別就很大了;人一摸基督的生命,就有一條不同的路。因此有主的和沒有主的,認識神的和不認識神的,付代價的和不付代價的,忠心的和不忠心的,接受試煉的和不接受試煉的,彼此間就要有許多的難處發生。主好像說,受我的浸的結果,你們能負擔麼?你們要坐在我的左右邊,而與別人不同;但你們今天能不能接受我的浸的結果,因而和其他神的兒女有分別呢?所以要坐在主的主右邊,要得榮耀的地位,就要喝主的杯、受主的浸,也就是要知道神的旨意超過一切,要外殼破裂,釋放生命,這樣的人才知道何謂坐在主的左右。這就是基督徒的路。
主對雅各、約翰所說的話,意思就是:「你們必須先喝我的杯、受我的浸,才能在榮耀裏坐在我的左邊和右邊。你們能喝這杯、受這浸麼?」他們就回答說,「我們能」(可十39)。他們兩人求主,但不知道這件事是如何嚴重的。其實不僅他們兩人,所有亞當的子係都一樣。主說了條件,他們說他們能。主說這是事實,要坐在祂的左右,必須喝主的杯、受主的浸。但主還沒有答應他們,讓他們坐在左右邊。主的意思是,人若不能喝祂的杯、受祂的浸,就不能坐在祂的左邊和右邊;但即使喝了杯、受了浸,也不一定能坐在祂的左右,這乃在乎神的預備(40節)。人如果不喝主的杯、受主的浸,就不能坐在祂的左右;人如果喝了主的杯,受了主的浸,也不一定能坐在祂的左右。不喝主的杯,不受主的浸,一定不能坐在祂的左右;但即使喝了主的杯,受了主的浸,也不一定能坐在祂的左右。這樣雅各、約翰可能問:「那麼還有甚麼話好說?」不喝杯、不受浸,定規沒有可能;喝了杯、受了浸,就有可能,乃看神的預備如何。雅各、約翰問的可以不準確,主的回答不能不準確。主若把祂左右的位置給了雅各、約翰這兩位,教會二千年來,這兩個位置就沒有了。別的位置或者還有,但這兩個好位置給他們兩個人包辦了,作他們的包廂了,那也許就沒有人要走主這條路了。但主沒有答應他們,所以這兩個位置還空在那裏,我們中間或者有人可以去坐那位置。因此這功課對我們還有用。但這裏的教訓,重點還不在上文所說的,乃是在下文所說的。
【作權柄不是操權管轄,乃是降卑服事】主接說到權柄的問題。四十一節說,其他十個門徒聽見雅各、約翰去問主這件事,就惱怒他們。雅各和約翰好像偷偷去問主的,後來被其他十個門徒知道了。接下去,主就給他們一段教訓。全段故事的重點就集中在這裏。主將門徒都叫了來,教訓他們,給他們看見將來在榮耀裏的事。主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尊為君王的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42~45節)。到這裏,他們兩個的問話引出權柄的問題。主在這裏說,這事不是將來的問題,乃是今世的事。這件事的靈,不僅將來在榮耀裏是如此,就是在今天也是如此。主乃是將那日的靈,帶到今天來。這裏有人想坐寶座管理人,主就給他們看見,在外邦人中,有君王、大臣操權管束人;在外邦人中,人是尋求權柄,人喜歡作君王治理人,作大臣管束人,但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在我們中間,若有人追求將來的榮耀,那是好事,但今天不能有意思要管束神的兒女,也不能有意思要管轄別人,治理別人。
今天人可以盼望坐在主的左右邊,但在神的兒女中間,不可以有爭大的思想,不可以有爭權的思想,不能有意要管理別人。否則,你就要落到外邦人的情形裏去了。沒有一種情形,比一個人想要作權柄更不好看的。你若只求在外面轄管別人,那是最醜陋的事。想要掌權,想要作大臣,那是外邦人的思想。我們要把這樣的靈,從教會中趕出去。只有認識主的杯、主的浸的人,才是主所使用的人。你若喝主的杯、受主的浸,權柄自然在你手中。這是主定的路,這也是根。你如果不走這條路,卻想要到目的地,你如果沒有根,卻想要得果子,沒有這樣的事。我們必須多多認識神的旨意,接受破碎,叫裏面的生命釋放出來。至於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那在於神的預備。如果有人想要比任何神的兒女更大,想要操權管束,我要說,你乃是外邦人。我們應該先把這個外邦人的靈,從我們中間趕出去。在我們中間,不能容讓外邦人的靈。我們是要尋求神能用的人,不是要管轄人的人。這種外邦人的靈,必須徹底從你裏面趕出去,否則,你下山去,就不能帶領別人,你不能應付事情。
凡是越想要掌權的人,越想要作大的人,就極不能給他權柄。神從來不把權柄賜冶願意掌權的人。人越有外邦人的靈,神越不能用他。我盼望你們中間沒有一個人是政治家,將人擺佈管束,叫人不說話,只自己一個人發號施令。我們不可以這樣。越感覺自己不行的人,反而神越給他權柄。主既是如此揀選,我們也當如此。我們絕不能作政治家,耍政治手碗。我們不能說,這人若不給他一點地位,怕他會造反。你不能這樣對付人。在神的家中,我們只能照屬靈的原則,走屬靈的路,不能走政治家的路。我盼望你們能忠心。你們的態度要溫和、要柔軟,但是在神面前要忠心。人總是在神面前倒下來的時候,才能被神使用;人挻起來的時候,就不能被神使用。
在四十二節主說,在外邦人中間,有君王治理,有大臣管束,但「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在你們中間」,我最喜歡這句。這意思是,權柄的事,在外邦人中間和在教會中間,是有同等大的分別!這件事不小心,在教會中就沒有路。外邦人是根據地位掌權,教會是根據屬靈生命的服事。教會一有外邦人的情形,就完全糟了。所以教會要嚴格維持與外邦人的分別。外邦人中間乃是爭權奪利。在我們中間越看見自己可以作權柄的,越不配作權柄。誰越感覺自己配,他就越不配。我們要一直維持這個感覺。
【誰願為大必作用人,誰願為首必作僕人】「你們中間」這句話,主說了三次。主是要在教會中設立權柄;在教會中為大的人,就是主願意建立他為大的人,乃是作大家的用人,作眾人的僕人的。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這就是教會中的權柄。在這裏我們看見,神所設立的權柄,必有兩大根據:第一,喝杯──絕對遵行神的旨意,並受浸──接受死而釋放生命;第二,就是沒有意思掌權,只預備作用人,作眾人的僕人。換句話說,就是一面有屬靈的根據──以神的旨意為中心,且高於其他的一切,並且主的生命能出來;另一面是謙卑──在弟兄姊妹中間不願作權柄,只願作用人、作僕人。這樣的人,神才能用他作權柄。凡願意作用人的,主就要說,可以立他為大,把權柄交給他;凡願意作僕人的,就是願意事奉弟兄姊妹的,主就要立他為首。換句話說,人一面要有屬靈的根據,另一面自己對權柄要有對的態度、對的看法,對權柄沒有要求。這樣的人就可以作權柄。
我今天把這兩點頂直的擺在弟兄姊妹面前,你如果沒有第一樣屬靈的根據,而有第二樣的謙卑,也沒有用。你再謙卑,都沒有用。所以主答覆雅各、約翰時,乃是先用第一個根據對付他們;但又不是有了屬靈根據的人,就給他們坐在祂的左右。主是說,神給誰預備,就給誰坐。所以有了第一樣的根據,還要有第二樣的條件,就是要在弟兄姊妹中間作用人、作僕人。有這兩方面的人,他們是看自己不行,看自己是沒有本領的,就能作權柄。主所要的,乃是自己以為不配的,只覺得自己是用人、是僕人的。主說,這樣的人就可立他為大為首。要作權柄的就是喝杯,就得受浸,否則甚麼都談不到;並且他還要真是謙卑,自以為不行,覺得只配作眾人的用人(不是口頭說話,乃是裏頭實在如此感覺)。主說,這樣的人可以為大。我們怕看見人的謙卑只在口頭上;謙卑必須是真由心裏發出來的。
所以我們要作代表權柄,兢必須有屬靈的條件,加上謙卑的條件。作權柄的條件,乃是根據自以為不配,自己覺得不行。我覺得有一句話不錯:在新舊約聖經中我們看見,神所用的人,沒有一個是驕傲的人。我頂直的告訴你,人一有驕傲,神立時把他擺在一邊。我站作工地位二十餘年,從來沒有看見一個驕傲的人是神能用的。人在那裏偷偷的驕傲,遲早會在話語裏顯出來,因為話語是走漏裏面消息的。就是謙卑的人,將來在神的審判臺前還不知要有多少的驚駭!而驕傲的人驚駭也不知要超過謙卑人多少倍!我們必須覺得自己不行,因為神只用無用的僕人。這不是我們客氣,乃是真覺得我們是無用的僕人;雖然放了羊、耕了地,但回來時,仍說自己是無用的僕人。我們總要站在僕人的地位上(路十七10)。神絕不把權柄交給自以為是、自以為行的人。我們要拒絕驕傲,學習謙卑溫柔,不為自己說話。要學習有神的眼光,學習認識自己。
末了主說,「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十45)。主來不是要作權柄,乃是要服事人。人越沒有抱負,越卑微,在神面前就越有用。人越自命不凡,自覺與眾不同,在神面前越是無用。主是取了奴僕的形像,作了眾人的奴僕。主從來沒有伸手抓權,祂所有的權柄乃是神賜給祂的。主耶穌是從卑微而升為至高,這是主的原則。我們不要伸出肉體的手,來拿肉體的權柄。我們乃是作眾人的僕人,等到有一天神將某項責任託給了我們,那時我們才能學習代表神。所以職事才是權柄的根據。有復活才有職事,有職事才有事奉,有事奉才有權柄。求主拯救我們脫離高大的思想。
人用肉體的手,奪取神的權柄,不知要受何等嚴重的審判。我們要懼怕權柄,像懼怕地獄的火一樣。代表神是不容易的事,這是太大的事,是人測不透的事,也是我們所不敢摸的事。在順服的路上,我們要走得正直。因我們的路是在順服上,而不在權柄上;是在作用人上,而不在為大上;是在作僕人上,而不在為首上。摩西、大都是最大的權柄,但他們都不是建立自己權柄的人。今天作權柄的人,也當如此,在作權柄這件事上,總要戰戰兢兢的。願神憐憫我們。―― 倪柝聲《如何作神代表的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