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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基督是教會唯一的主

 

  看見神榮耀旨意的人,都一定毫不遲疑的承認耶穌是主,因為祂實在是萬有的主,萬有都是本於祂,也歸於祂。但是「耶穌是主」不能只是一個認識,一個口號,也必須是一個實際的事實。尤其是對神的教會來說,這個實際不單是要有,並且是要明顯的有。我們總要記住,神的榮耀是要在我們這些首先在基督裏有盼望的人中得稱讚,因此,我們沒有理由不尊基督為大。另一方面,我們也不該忽略,「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因此,我們也必須尊主為大。

  提到從神家開始的審判,就是信主的人在基督台前所受的審判,我們一定要明確的領會那審判的內容,我們才能明白尊基督為主的真正意義,也才能領會為甚麼神那麼重視教會是不是讓基督作主。我們很容易把審判的內容定在工作和生活行為上,不錯,這些都是顯露在外面讓人眼睛看得見的事,我們可以憑眼見來判斷是善或是惡。但神是看人裏面的,祂不根據外面來下判斷(參撒上十六7)。在審判的時候,善與惡的區別乃是根據人對神兒子的態度,對不信的人是這樣,對信主的人更是這樣。尊主為大就是善,不尊主為大就是惡。馬太福音廿五章主稱賞僕人,「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正是根據他們對主的態度來評定的。

  因此,教會生活在實行上的基礎,就是基督是教會唯一的主。除了主耶穌以外,教會沒有別的主,也不能有別的主。教會必須要學習好這一點,教會才能在正確的方向上成長。教會只能讓基督作主,任何人都不能代替基督作教會的主。基督怎樣在宇宙中作主,祂在教會中也就如何作主。沒有人可以代替基督在宇宙中作主,同樣的,也沒有人可以代替基督在教會中作主。

  為甚麼只有基督是教會唯一的主呢?同樣的問題,為甚麼教會只能讓基督作主呢?答案有好幾個,我們對每一個答案都要留意,我們才能完整的明白,為甚麼除了基督,教會不能再有其他的主。

教會是因基督的死而復活而產生的

  「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五25)捨己就是交出了自己,沒有保留自己。基督的交出自己明明是指祂釘死在十字架上說的,而交出自己的目的乃是為「愛教會」。我們必須要指出一個重要的事實,就是主給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地上還沒有教會。這樣說來,對於基督為教會捨己這事,我們該怎樣去領會呢?平常我們只是留意主為救罪人而給釘死,這一點也沒有錯。但是我們更深一點去領會,我們就會發現,主把許多人拯救過來,就把這些蒙拯救的人建造成教會。這樣,我們就明白了,祂是為建立教會而交出了自己,所以祂對用自己為代價所換取回來的教會充滿了愛情。我們可以這樣說,從我們個人的經歷看,基督的釘死是為了拯救我們。從神永遠的計劃看,基督的釘死是為了得教會,正如亞當在沉睡時得夏娃所預表的一樣。基督的死是為了生產教會這一點是不必有疑惑的。

  單是基督的死還不能使教會生出來,祂必須要從死裏復活過來,才能使教會生產下來。因為沒有復活,死就完全遮蓋了生命,那就甚麼都完結了,再也不能有甚麼動作了。感謝神,主耶穌曾經死過,但又活過來了。這一位死而復活的基督就把教會生產下來了。我們記得,當彼得在啟示裏承認主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十六16)以後,主立刻就宣告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她。」(太十六18)這個宣告很明顯的告訴我們,教會是建造在死而復活的基督的根基上,因為基督是在主耶穌復活以後所顯明的職事(參徒二3036),確定了祂就是救世主。

  基督的死而復活產生了教會,復活的基督是教會建造的基礎(根基)。沒有死而復活的基督,就沒有教會。有了死而復活的基督就有教會,教會是根據基督死而復活這史實建造起來的。基督是永遠的基督,信主的人可以一代一代的在地上過去,但基督永遠不會過去。在天上,祂固然不會過去。在地上,祂也一樣的不會過去。因為祂是從死裏復活的主耶穌,藉復活顯明祂是生命的主,祂永不會過去,所以祂永遠是教會的根基,也永遠是教會唯一的主。

教會不是宗教團體

  一般人把基督教看作宗教,這一點是不需要作辯明的,因為基督教確實是宗教。但是作為神的兒女,在基督的救贖中蒙了恩的弟兄姊妹,對於教會不是宗教團體的這一點,也是一定要弄清楚的。基督教之所以是宗教,除了是一般人的觀念以外,基督教本身也是一個原因。因為好些稱為基督教的,他們只是掛基督的名字的組合,有組織,有活動的目的,但卻是與基督沒有關係,像西方國家一些掛基督教為名字的政黨,或是一些也是掛基督教的招牌,但卻是在作社會工作的團體,甚至有一些也叫作教會但卻沒有基督的真正地位的團體。這許許多多的組合,就形成了一般人所認識的基督教。所以我們要明白,基督教並不等於是教會,教會也不就是基督教。

  一個社團的組成,先是有發起人,發表了宗旨與活動內容,組織成員的資格,權利和義務,吸取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就組成一個社會團體。不管它是宗教性的,政治性的,商業性的,康樂性的,……都差不多是經過這樣的過程而組成的。但是教會的建立就不是這麼一回事,她是藉復活的主耶穌所作成的救恩而生出來的,她不是志同道合的人結合成的,她乃是那些與神恢復正常關係的人的聯結。誰接受了神的救恩,誰就自然的進到教會裏。沒有接受救恩的人,他儘管長久參加教會的各樣聚會,他也不會因此就進到教會裏,他仍是在教會的外面。因為要成為教會裏的一份子,必須先接受救恩,憑在救恩中所接受的神的生命,才能成為教會裏的一份子。

  教會所以不是一個宗教團體,因為教會不是憑會章而組成,也不是根據教條而組合,更沒有一個道德標準作根據,乃是由於聯結在復活的基督身上。這位復活的基督是永遠的,祂曾死過,現在又活了,並且活到永永遠遠,祂的復活生命產生了教會,祂是教會的主。社會團體有董事長,有總裁,有主席,也經常的更換這個上層的組織。但教會就不能有這些,因為教會有永遠活的主,是祂生下教會,是祂供應教會,是祂管理教會,是祂把教會帶進榮耀的結局,祂是教會的始,祂也是教會的終。教會是一個以復活的基督為中樞的生命結合體,是超越時間和空間的範圍的,所以教會不是一個宗教團體。

教會是有神生命的人所組成的

  要準確的認識教會,必須要從復活的基督開始,不認識從死裏復活的基督,就不可能認識真正的教會。教會是那些因信主耶穌而接受了神的生命的人自然組成的,這些人甚麼時候接受救恩,他們就甚麼時候在教會裏。「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的保羅,同兄弟所提尼,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林前一12)這段聖經的話不是已經很清楚的告訴了我們,神的教會就是在全地每一個地方信主得救的人所組成的,不管他們分散在甚麼地方,在哥林多也好,在香港也好,在上海也好,在甚麼地方都好,只要他們在基督裏,他們就是在教會裏。他們不需要辦甚麼手續,只要他們真正的信主得救了,他們就在教會裏。因為教會不是根據手續而組合,乃是根據神兒子的生命而建立。

  復活的基督把神的生命撒播開來,叫一切信祂的都得這生命。在我們蒙恩的事上,有一方面的經歷叫作重生,這經歷和得救,稱義,成聖,作神的兒子的經歷,是同一個事實,而在不同方面的表達。活的人在沒有信主以前,只有從亞當傳下來的生命,那是人的生命。這生命雖使人能活,但是有限制,不能長久,因為這生命已經墮落了,與神再也沒有關係,所以就給死轄制了。在我們信主的時候,神藉聖靈把神的生命生在我們裏面,我們就有了神的生命,就是復活的基督所彰顯的生命。這一個復活的生命使我們重生了,得救了,又稱義與成聖了,叫我們有了神兒子的名分,也給神放在教會裏。

  不管在甚麼地方,信主的人所接受的生命都是神兒子的生命,地區的分別並沒有使這生命有分別,不同的時代也沒有使這生命有改變。古今中外,神兒女們所接受的都是同一的生命。這同一的生命凝聚的結果就是教會。沒有這生命的就不在教會裏,有這生命的就不能不在教會裏。教會建立的根基是復活的主,表達出來的實際就是生命相同的人,藉生命的聯結把教會顯出來。

生命是從主來的

  教會是生命的結合,除了相同的生命以外,再也沒有甚麼事物可以使人連結成為教會。人當然可以用其他的事物為依據而組成宗教團體,但那所組成的團體絕不可能成為教會。我們再強調的說,教會是根據一個相同的生命組成功的,而且那生命必須是神兒子的生命,就是基督復活的生命。別的生命能不能組成團體,我們不去說它,就算以別的生命作依據所組成的團體,一定不是教會,因為教會必須是建造在復活的基督的根基上,並且是在基督的生命中聯結而成的。

  基督的生命既是教會組成的唯一因素,沒有基督的生命就沒有教會。基督的生命一定是從基督出來的,不是出於基督的就不是基督的生命。正如一個家族,不管人口有多少,都是從那家族的始祖接受生命的,沒有那始祖的生命的,就不能是那個家族的成員。教會中每一個人都是直接從基督接受生命的,只有基督才能把神兒子的生命給人,因為只有祂經過死而復活,才能把神兒子的生命撒播出來。

  從教會的根基和組成教會的生命,我們已經清楚的看見,全都是基督自己作成功的。離開了基督,就不能有教會。教會若是失去了基督,教會就不再成為教會。我們弄清楚了這一點,就可以明白為甚麼基督是教會唯一的主。

教會是基督用自己作贖價買回來的

  我們又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基督是教會唯一的主。每一個人都明白這個事實,若是你付出了相當的代價去買一些物件,或是換取一些物件,那買回來或換取回來的物件就是屬於你的,你絕對有權柄擁有那一些事物,因為你已經付出了代價把它們要回來。這個就叫作所有權,是別人不能侵犯的。我們接下來就從所有權這個角度來看基督是教會唯一的主。

  組成教會的每一個蒙恩得救的人,他們都有一個高貴的身份,就是神的兒子。神接受他們作兒子,也用這些作神兒子的眾子組成了教會。所以教會組成的經歷是榮耀的,並且是尊貴的。我們看見教會的榮耀與尊貴的時候,我們不能不回頭去看這榮耀與尊貴的過程,叫我們可以更多的領會神怎樣用恩典作工在我們身上。

主所付的重價

  每一個蒙恩得救的人都是神的兒子。「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但是他們沒有一個人是生來作神的兒子。照他們的本相,他們都是亞當的後代,是背逆神的族類,是跟隨神的對頭作神的仇敵。就實際的情形來說,他們全都是「死在罪惡過犯中」的,他們是伏在魔鬼權下的人。他們得以脫離魔鬼的手,不再死在罪惡過犯之中,反倒成了神的兒子,那原因只有一個,就是主耶穌替他們償付了贖價。

  主耶穌替罪人付了贖價,罪人就得了釋放。我們要注意的不單是主替我們付了贖價,還要注意主用甚麼作贖價。「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兒子的名分。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亞爸,父。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神為後嗣。」(加四47)我們能成為神的兒子,乃是因為神的獨生子替我們付了代價,把我們贖出來。祂所付的代價乃是祂的自己。我們欠了行全律法的債,我們的罪使我們死在罪惡過犯中。照律法的要求,我們必要以死來償付我們的缺欠。我們沒有一個人付得起這個工價,但神兒子來替我們付了,律法要求犯罪的人死,祂就站在作罪人的地位上替我們死了。十字架的死就是祂為我們所付的代價,祂死了,我們就活了,律法不能再定我們的罪,撒但也無從挾制我們。

  主替我們付了贖價,這贖價不是金與銀等財物,而是主的自己,是主把祂的性命交出去,把我們買贖回來。說實在的,這樣的代價只有我們的主才能付得起。這是極重的代價,所以經上說,「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林前六1920)我們實在是用重價給主買回來的,主為要得回我們,祂付出了祂的自己。

所有權的問題

  我們回頭再看看上面提過的所有權的問題。你付出了代價去買下一些東西,那些東西就因所付的代價而歸你所有,從那時開始,那些東西就是屬於你的,你就是它們的所有人,也是它們的主人。比方說,你付代價買了一雙鞋子,那雙鞋子就是屬於你的,誰也不能改變這事實,你就是那雙鞋子的所有人,是它們的主人。這一點道理是最明白不過的。

  付一般的代價買贖回來的事物,已經使那付代價的人擁有的所有權確定了。現在我們可以明白了,主為買贖我們所付的並不是一般的代價,乃是祂的自己,是祂那聖潔沒有瑕疵的性質,是祂那不能死的生命,是祂在至高之處接受敬拜的身位,是祂那極高的榮耀尊貴的地位。祂把這一切都為我們交付出去了,也已經把那買贖的事作成了,我們自己也明白,主對我們是擁有所有權的。因此,主的話是那樣清楚的給我們作了肯定,「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78

  認識恩典的人,都承認我們是主的人,祂是我們的主。若是從法律的觀點來看,祂更是我們的主,我們是屬於祂的,是祂所有的。因此,我們說基督是教會唯一的主是一點也沒有過份的。

買贖回來的結果──作兒子

  主付代價把我們買回來的目的,並不像人買東西一樣。一般人把東西買回來,不是作日用品,就是作糧食,或者是作裝飾品,甚至是記念品。但我們的主用自己作贖價買我們回來,乃是要我們在父的家中作兒子。我們原來並不是兒子,而是可怒之子,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站在與神敵對的地位上。我們的主是明明曉得我們的光景,但祂沒有計較我們的愚昧,祂仍然是樂意把我們救拔出來,領我們回到父的家裏,讓我們在父家中作兒子。

  我們都熟悉浪子的故事,浪子雖是愚昧透頂,他的遭遇一點也不值得同情。只是我們不要忘記,浪子不管是墮落到甚麼地步,他還是那人的兒子,那人與他仍舊是有父子的關係,也有父子的感情。他悔改回家,父親接受他,仍舊讓他在家中作兒子,那也是合情理的。但是我們與神並沒有父子的關係存在,極其量也不過是創造者與被造者的關係。人墮落以後,連這一層關係也給損毀掉,人根本就拒絕神,不要神,與神為敵。主若是把我們救拔回來,像浪子回家的心情一樣,可以在神的家中作用人已經是心滿意足了。沒想到,主救我們回家乃是叫我們作兒子,同時還作神的後嗣,承受神的所有作產業。

  主這樣對待我們,全然是恩典。祂作在我們身上的,也全是我們所不配得的。我們雖然是這樣的不配,但主卻是非常樂意這樣待我們,這是祂給我們豐盛的憐憫,和測不透的恩典。從主用自己作我們的贖價這事來看,不管是用法律的觀點作評定,或是以恩典的觀點來領會,我們說基督是教會唯一的主是絕對合宜的。

教會是基督的見證,基督是教會的內容

  我們又再換一個角度來看基督是教會唯一的主這一點,從多方面來看同一件事,可以幫助我們更深入,更透切的認識這一件事。我們說教會是基督的見證,基督是教會的內容。離開了基督,教會就甚麼都沒有了,連存在的需要也沒有了。我們從教會存在的目的和意義這方面來注意,就更清楚明白,只有基督是教會的主,絕沒有可能讓主以外的人來作教會的主。這一點是絕對不能含糊的。

  見證是說到教會建立並存在的目的,也是說明教會所表明的功用。內容是說明教會建立的實質,確定教會被建立的方向。教會表明的功用對了,教會的存在就有意義,教會的功用若是不對的話,教會存在的目的也就含糊了。教會的功用與目的若要不走樣,教會的內容就不能錯,必須要準確才行。所以說到教會的見證與內容,我們必定要用極其嚴肅的態度來注意,叫我們可以十分清楚看見主所要我們明白的。

教會是為了作主的見證而給建立的

  教會是為了甚麼而有的?這是一個很根本的問題。看透了這一個原始的事實,那麼對於基督是教會唯一的主就不會產生懷疑了。神為甚麼要建立教會呢?尋找這個答案最準確的方法,就是用主自己的話來說明,不需要用人的揣測和推斷。主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門不能勝過她。」(太十六18)「祂(聖靈)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你們也要作見證,因為你們從起頭就與我同在。」(約十五2627)「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我想,看了主自己說的這些話,我們應當明白了,教會是為了作主的見證而給建立的。教會就是主的見證,教會是要把主向世人顯明,人看見教會就如同看見了主,因為教會就是主的見證。

  教會若是不能彰顯主,教會就不成為教會了,因為教會已經離開了她該站的地位。教會若不站在她該站的地位上,她就不再是教會了。作為宗教的團體,基督教可以和其他的宗教一樣,在人世間繼續存留下去,只是這樣的基督教已經與教會分家了。我們說這樣的話,是要神兒女們明白,教會只是單單的為主的見證而存留在人中間的。基督教可以成為社會工作機構,也可以成為教育及慈善的團體,甚至是可以成為政治性的團體,但教會不能像基督教一樣的變化萬千,教會只能作基督的見證。教會若不能讓人看見基督因而認識基督,那教會就不是基督所要建造的教會。

  彰顯基督而顯明基督的見證是要全面的,不能是局部的,更不能是片面的。局部的彰顯基督雖比沒有基督要好一點點,但總不能說是好。因為人若是不能全面的認識基督,早晚他一定會給教會製造難處,也成為基督見證的難處。基督不錯是在歷史上出現過,但祂不只是歷史上的基督,祂是永遠的基督。基督也曾對人傳講不少生活上崇高的要求,但祂是以復活的生命來作推動生活的供應。祂教導人順服地上的掌權者,但祂從沒有把神在宇宙中至高的地位降低。祂向人指出新天新地的榮耀,但從來沒有指導人可以用各樣屬地的手段去完成這計劃,而是用恩典來吸引人歸服主的權柄。教會要見證的是完全的基督,教會不能彰顯完全的基督,教會就失去了作基督見證的地位。

基督的見證是包括過去的,現在的,和永遠的

  教會所見證的基督,是那位從永遠到永遠的基督。教會見證基督的所是,並祂的所作。教會為基督作的見證,不只是用話語來傳講,也用實際的生活和行動來表達,用教會所信服的,和教會所經歷過的,顯明基督是真神,是活神,祂要把神永遠的計劃在人間開始執行,直到神的旨意圓滿的成就在全宇宙中間。所以教會不是只向人指明在神面前蒙福的路,也必須向人宣告神永遠的計劃,和執行這計劃直到完成的基督。

  因此基督的見證所包括的時間是從永遠到永遠,所包括的內容是神永遠的計劃。在創世以前,基督已經是神命定作神恢復計劃的設計人和執行人。祂是創造萬有的主,又是完成救贖的主。祂拯救人脫離黑暗的權勢歸向神,祂選召了教會,作教會的頭,使教會長成,引進國度在地上建立。祂執行審判,清除了一切悖逆的現像,也處理了造成宇宙混亂的根源,就使新天新地來臨,完成了神永遠的旨意,叫一切被造的都活在神榮耀豐富裏,直到永永遠遠。

  教會所見證的基督是這樣的一位基督,祂所作的一切,不是改變地上的現狀,也不是叫人只注意眼前的好處,更不是向人推銷一種社會改革的思想。祂所要作的是要先改變人,叫人從短暫進入永遠,從屬地的變作屬天的,從追求屬地事物的滿足轉變為以屬天的喜樂作追求方向,就是以得基督的所是和所作而享用神一切的豐盛。這榮耀的得是基督在創世以前所設計,又在現今所經營,並在將來要完成,直到永永遠遠的。這才是教會所見證的基督。

作基督見證的教會必須先充滿基督

  教會是基督的見證,這一點是沒有爭辯的餘地,因為主的話已經說得很清楚明白了。「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唯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59)教會建造的目的,是宣揚主的美,見證主的恩。所以基督就成了教會給建造的唯一內容,離開了基督,教會就沒有了內容,教會就成了給架空的一個宗教組織,失去了作基督見證的功用。

  因此,教會要成為基督的見證,必須先要讓教會充滿基督。在教會裏時刻遇見的是基督,處處都看見基督,事事都表顯基督。教會要顯明見證的功用,就一定要先給基督充滿在當中作教會的內容,並且是唯一的內容,才能把完整的基督顯明出來。「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16)「生命的道」就是主自己,教會要表明主,必要給主完全的作內容,教會滿了基督,才能表明基督。所以教會不能有摻雜,只能有基督。

  保羅看準了這一點,他給教會交通了一點十分重要的訊息,「照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一20)他看定了,他「活就是基督」。他不單是看見基督是房角石,「各房靠祂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弗二21)他也看見在教會中,「唯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西三11)教會一切的表現是靠基督聯結而作成,教會一切的性質都是基督自己。因此,教會只能讓基督作內容,絕不能讓別樣來取代基督作內容。任何的取代,都使教會失去作基督見證的地位與功用。

教會是基督的,是神的

  現在我們要看到一個很容易犯的錯誤的問題。神的話從來沒有說教會是屬於人的,也沒有說教會是屬於某一個團體的,更不是屬於某一個國家或民族的。人天然所要求的歸屬感,或者說是宗派的感情,常常把我們在不知不覺中領進這樣的錯誤裏。再加上現今所流行的思潮,更鞏固了這個錯誤的觀念,這種觀念產生人搶奪了神在教會中的地位的傾向,因而使人對基督是教會唯一的主這個認識暗淡下來。人總是以為是我們所組成的團體,所以我們就是那團體的主。在一般的社團裏,這事也許是對的,但在教會裏,這種想法一點也用不上。正如一座房子是用許多磚塊,鋼筋水泥……等等所建成,只是這些建築材料不能說那房子是它們的一樣。雖然房子是用它們建成,但那房子實際是建造這房子的主人的。

  主明明的說了,「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是主自己在建造教會,不是我們在建造,我們是被建造。「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二20)我們是主所用的材料,在祂的手裏「被建造成為靈宮」。所以說,教會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弗二10)這樣,我們就可以明白了,我們不能說教會是我們的,也不該說「某某人的教會」。我們頂多只能說,「我們在某某弟兄帶領的聚會中一同追求」,嚴格說來,能避免把教會連到人的身上去才是準確的,也是很美的。

  在神的話語中,從來沒有給我們有教會是屬於人的感覺,就算我們讀了「又問在他們家中的教會安」(羅十六5),「請問老底嘉的弟兄和寧法,並他家裏的教會安」(西四15),「寫信給我們所親愛的同工腓利門,……以及在你家的教會。」(門12)這一些話也沒有給我們感覺到教會是屬於人的,只是指明教會是在那些弟兄的家中聚會,是聚會的地點的問題,不是教會歸屬誰的問題。

  說到教會的歸屬問題,神只是叫我們看見「我(主)的教會」(太十六18),「基督的眾教會」(羅十六16),「在哥林多神的教會」(林前一2;林後一1)。這明明的告訴我們,教會是神的,是基督的。全地的教會都是「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面」(帖前一1;帖後一1),教會的歸屬是絕對的向神和基督的,人要插手在當中就不對了,而且是天大的不對。領會了教會的歸屬問題,我們更確定了教會只能有一位主,就是主耶穌基督。所以沒有人的教會,也沒有國家的教會,只有神的教會,或是說,只有基督的教會,因為只有祂才是教會唯一的主。

任何人、事、物都不能代替基督作教會的主

  我們現在可以看定了,也可以明確的說出,教會只有一位主,就是主耶穌基督。「雖有稱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祂,我們也歸於祂。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祂有的,我們也是藉祂有的。」(林前八56)一點也不錯,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人的無知,不認識教會是甚麼,自然也不明白只有基督耶穌是教會的主。也可以反過來說,因為不認識主,所以也就不認識教會,因此在無知之中強行以為人可以作教會的主。

  基督是教會的主,祂建造教會,把各樣的恩賜賞給教會,使教會得造就,得建立。然而人天然的傾向,很容易把恩賜當作追求的目標,把大有恩賜的人推上教會的寶座,有意無意都產生這樣的效果,以恩賜,以有恩賜的人,代替了主在教會中該有的地位。甚至發展到一個地步,叫工作代替主。我們別要忘記了,主的差遣是要我們作祂的見證,不是作祂的工作。雖然主的見證與主的工作有很密切的關連,但在次序上是見證擺在前頭,所以不能犧牲主的見證來遷就工作,這樣才是顯明基督是教會的主。

  我們千萬不能忘記,我們的主曾經死過,但又活過來了,並且活到永永遠遠,祂是復活的主,更是永活的神,所以不要看錯了。祂不是基督教的教主,祂是活的牧主,祂也是教會的主,因為祂是活的,並且活到永遠。因此祂是「那右手拿七星,在七個金燈台中間行走的」主(啟二1)。「論到你所看見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個金燈台的奧祕。那七星就是七個教會的使者,七燈台就是七個教會。」(啟一20)永活的主既掌管教會的眾使者,並且行走在教會中,就不能讓任何的人、事、物在教會中代替祂作主,只有祂是教會唯一的主。── 王國顯《教會生活的認識與操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