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與職業
【從事職業的先決觀念】基督徒在世上生活、工作,有兩個重要的原則:第一,從事任何職業都必需有「蒙召」的觀念,無論是專職傳道或平信徒,都是基於神所選召的神聖使命,只是以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崗位上服事神。第二,我們原本一無所有,不論是先天的恩賜、才能,或後來努力建立的事業、財富,本質上都是神所賜,我們不過是「受託」的管家而已。有了這樣「蒙召與受託」的先決觀念,就可知不論是職業選擇、工作態度或生涯發展,都非單單取決於我們個人的喜好與利益,而應以尋求一己在神永恆計劃中的角色與任務為優先。─《基督徒的職業觀》彭海瑩
【基督徒的工作觀】神當初造人之後,就吩咐他們要「治理..管理..修理看守」(創一28;二15),可見神要人勞動。勞動與勞苦不一樣,勞苦是背叛神的結果(創三17),但勞動卻是神祝福的一部份。由神給人「工作的委任」看來,工作是神聖的,而且是有意義的。許多人盼望在晚年能享清福,任何工都不用做;這種觀念是不對的。一個人年老退休後應該是改換工作,而不是停止做工。年老的人不適合粗重的工作,但有許多別的工作適合他做。不要斤斤計較工作的地位與待遇,以為有損自己的尊嚴。須知任何工作都可以是神聖的,只要為主而做,都是有意義的。─《基督徒的職業觀》周功和
【從聖經看職業的原則】在聖經裏,神替人安排了許多的職業,我們可以從其中歸納為三項原則;凡符合這三項原則的,就是神所悅納的正當職業:第一項原則,從大自然取得物資
─ 加增豐富:例如耕種、畜牧、打魚等,都是人從自然裏取得供給;我有所得著,而人沒有損失。第二項原則,加工製造
─ 加增價值:例如織造帳棚、打造器具等,是在那裏加上人的工夫去製造,叫一個東西加增其價值,以此得著工錢。第三項原則,作工的得工價:像替人作工,作匠人,作醫生,是人把他的時間、體力、腦力拿出去,來換取所該得著的養生之物。─
倪柝聲《初信造就》
【基督徒選擇工作的原則】基督徒找工作的原則可歸納為三點:(1)不可從事聖經看為罪惡的職業(如做妓女、小偷等),或參與使用不正當手段辦事的職業。雖然所擔任的角色沒有犯罪,但若是協助人犯罪,也是不可做。(2)按才幹找自己能發揮最大果效的工作。找不到最理想的工作,就找第二、三、....理想的工作。總是要想法子工作。若有機會換一份更好的工作,在不虧負人的前提下可改換工作。(3)工作的態度要對,就是工作不理想,也要盡心去做,如同是事奉主,這樣就成為見證。─《基督徒的職業觀》周功和
基督徒在面臨職業抉擇時,的確有許多的不可為。信主前只要不違背個人良心,甚至昧著良心亦可從事;如今卻必須堅持信仰的原則,只求在聖靈裏的平安。有許多行業不僅基督徒不可從事,更要勸人莫行,以免傷天害理,人神共憤。當基督徒以信仰為抉擇職業的優先考慮時,雖然會徒增許多的「不便」因素,因而失去不少選擇的機會,增添許多取捨的痛苦與困難;然而一旦做了正確的職業抉擇,總能大大地幫助基督徒在信仰與生活上一致。─《基督徒的職業觀》曾敬恩
【基督徒可否作生意】商業可分為兩種:一種是生產商,另一種是純商業;前者是為著生產而有的買賣,例如把生產所得的麥子、牛羊、魚、帳棚等拿出去賣,這是可以的;後者是光買進賣出,囤貨居奇,(編者按:現代更有所謂「買空賣空」),把錢從別人的口袋裏轉到自己的口袋裏,總是叫人吃虧的。這種光為著賺錢而有的純商業,不只從基督徒看是最低的職業,就是從外邦人看也是最低的職業。純商業不是神所悅納的。以西結廿八章神在那裏責備說,因著貿易眾多,你裏面就有罪。到了啟示錄十八章,地上所有的商人,竟在那裏為巴比倫受刑罰而哀哭,表明他們的心已被撒但所得著。─
倪柝聲《初信造就》
【基督徒經商之道】基督徒經商之道,首重誠信,再重謙讓。言而有信,則易廣納賢友,患難時必有股肱之友相助。謙恭禮讓,不僅不易為己樹敵,更易被識人者賞識。急功、貪便宜、抄小徑、走後門、圖享受者,將如羅得、底馬(提後四9)、巴蘭(民廿二~廿四;卅一8)之輩的結局。商場如戰場,切忌與奸商惡吏合伙、勾結,其下場拭目可待。只要正派經營,即使偶有虧損,亦不致傷及命脈,東山總有再起之日!更忌貪得暴利,違法逃稅的事亦應避而遠之。若有所得,勿忘主是最大股東,祂只要我們甘心獻上十一。─《基督徒的職業觀》曾敬恩
【同事舞弊該怎麼辦】如果這批人用槍指嚇、搶劫銀行或商店,你報不報?有一次,以色列人的財物為外人擄掠,以東人袖手旁觀,既不幫助,也不報訊。神說:「因你向兄弟行強暴,羞愧必遮蓋你,你也必永遠斷絕。當外人擄掠雅各的財物,外邦人進入他的城門,為耶路撒冷拈鬮的日子,你竟站在一旁,像與他們同夥」(俄10~11)。一個民族被神責罰,因為他們知道並且看到罪惡的事在進行,卻不採取行動對付。你同事的罪行,繼續看在眼裏不說,與串謀犯罪無異,就像同意人家犯罪便是自己犯罪一樣。當然,你揭露罪行的報告用不著大肆宣揚,有關人員也會為你守秘的。─
葛培理《一千個怎麼辦》
【同事常講下流話該怎麼辦】一般人通常只在他們認為有問題的人面前,才肆意說邪淫的話。因此,你必須讓大家看清你的見證,讓你的生活引起他們對你的敬重。有一位基督徒,在他的桌子上放了一本聖經,位置明顯,人人可見,走進他的辦公室的人,沒有一個不尊重這個「無言的暗示」,避免說不正經話。─
葛培理《一千個怎麼辦》
【主日可否加班工作或做生意】若只是為了多賺一點錢,我巴不得大家都能留開主日專為主用,作為基督徒的真正安息日。在另一方面,若是由不得你自己作主,就不要讓主日成為一種禮儀,將你重重束縛。─
葛培理《一千個怎麼辦》
【關於基督徒職業的幾句話】凡正當的職業,不羞辱神的名,不與別人有害,不損自己的信仰和德行,都是基督徒可以作的。只是基督徒無論作甚麼職業,都不可隨從世界上那些虛偽自私污穢不義的習尚,只當以神的教訓為準則;寧可因此受物質方面的損失,不可畏葸從俗陷在罪中。
基督徒為別人作事總當十分忠心,十分殷勤,不偷閒,不曠時,不在辦公的時候作自己的私事。不將自己當辦的事推給別人去作。不可在人前就殷勤,在人後就懶惰。
基督徒總不可取不義之財,連一點都不可取。不可用詭計將公款入私囊。不可受人的賄賂。不可在為公眾辦事或購物的時候從中得錢。不可因為別人這樣作,你也就這樣作。當記得你是基督的門徒,你的主鑒察你一切的行為,將來還要照你所作的報應你。
基督徒不可私取公家或別人的東西為自己私人使用。不可使用公家的僕役為自己辦私人或家中的事。小而至於公家的信紙、信封、郵票,都不可為寫自己私人的信取來使用。社會上最多數的人都慣作這種不義的事,但你是基督徒,你決不可效法他們。
基督徒用人都當以才德如何為標準,才德可以勝任者留,才德不足以勝任者去。不分親疏遠近,用人總當一秉大公。不可徇私引用自己才德不能勝任的親友。
基督徒絕對不可假公濟私,為親友關照取得不當利益。因這一類假公濟私的事,這都是欺騙和偷竊的行為,都是神所憎惡的。基督徒萬不可作這些事。寧可為此得罪親友,不可行不義得罪神。
如果在你以上的人叫你作甚麼不合真理的事,你當推辭不作。不要怕為這事得罪他。縱使你為這事打破你的飯碗,也不可讓步。這樣作有時誠然不免遭損失窮苦,但你可以放心,你決不會因此餓死的。因為主耶穌明明應許我們說,若是我們先求神的國和祂的義,身體方面所需的飲食、衣服都必賜給我們(太六31~33)。神是永遠不會失信的。
基督徒作買賣,不可用虛偽的方法賺錢。當用公平的升斗、尺秤。當有一定的價錢。不可欺弄外鄉人和外國人。不可拿次等的貨冒充上等的貨。不可拿陳腐的食品偽作新鮮的食品出賣。不可多收買主的錢。
基督徒製造物品不可拿不好的材料冒充好的材料。不可冒用別人的商標,或用類似別人商標的商標欺弄人,以冀推廣自己的貨物。這不但是得罪神,而且是犯國法的事。
基督徒無論作甚麼事工,都當謹守「誠實、殷勤、忠心」六個字的要訣。會實用這六個字的人,一定能得到最後的勝利。
基督徒不可作投機的事業。這不但損害自己的德行,而且也很容易自取禍敗。
基督徒不可作與人有害的買賣,就如:售賣彩票、獎券、賭具、煙具、鴉片、煙、酒、誨淫的小說畫片、祭祀假神的用品,以及其他這一類的貨物。未作這種買賣的固然不可去作,就是已作的也應當設法改業。這樣作當時或者不免有些困難,甚至受些損失;但一個基督徒如果能為愛神愛人的緣故忍受這些,他一定會從神得大賞賜的。
基督徒無論作甚麼職業,都當十分留意保守自己的信用。不要作偽說謊,不要取非義的財物。不要輕易允諾甚麼不準能作得到的事。不要爽約。不要食言。經手的款項要清楚。不要挪用公家或代人保管的財物。─
王明道《信徒鍼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