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可以不缺乏
現在信徒貧窮者不少,他們盼望得幫助。還有許多靠神過日子的弟兄姊妹們,常常也有囊空之處,雖然他們還未絕糧過。此外,尚有一班羨慕信心生活的弟兄,只因得不門徑,所以,就不敢開始度這種的生活。神的話語裏,到底有法子,叫神的兒女可以遵去行,以致他們不至缺乏否?有。
信徒缺乏,乃是因為有時他所剩下的過多,忘記給人,所以,就沒有人給他。不給人乃是信徒缺乏的最大原因,雖然我不敢說這是獨一的。
聖經所教訓的原則,是「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路六38)。不是專門作收入的工夫,乃是先發後收。我們缺乏,我們盼望人給,神給;但是,神的教訓是「給人」。不是富足時給,也不是有餘時給,乃是人需給時,給。你越缺乏,你就越應當給,你越要得人的幫助,你就越要幫助別人。你真照這節聖經的應許去作,你就真看見神應驗祂的應許於你身上。在我這幾年作主的僕人以來,主總是以這節聖經教我。「給人,」就給你,乃是我的理財學,也是我的經濟學。當我需要最多,各方面應付不來的時候,我就記起這一節的教訓。我就來到神的面前求問祂,我到底應當將甚麼給人沒有。祂一吩咐,我就去作。我不久就看見,祂借人手給我以我所需用的。如果我今天回頭想,我真可以作見證說,這一節聖經完全是靠得住的。說來也真奇妙,我每次奉獻最多時,都是我缺乏最大時。但是,神總是數倍、十數倍、百倍的還給我所給出去的。我每次給出以後,我就在那一月中特別計算神所給我的多少。希奇!祂給,並且給得叫我滿足。我作見證說,神從來沒有一次──當我實行路加福音六章三十八節時──虧負我。
有的人很奇怪,以為我有許多錢給人,恐怕主待我的恩是獨厚的。豈知當我散出最多的時候,就是我缺乏最大的時候。有的人想:恐怕我是很富足的,豈知我比眾人更貧窮。但是,主的能力真大,雖然人有如此的設想,卻總不會攔阻神補滿我的需要。我有一位朋友,也有這樣的經歷。她有一天為主用了她最末了的一元。再等數日,她就應當有一百元來發她工人的薪水。她就坐在主前,安靜的讚美主,並作一首英文詩(按肉身說,她是英國人)。其中的大意就是詩篇二十三篇末了,主的福杯是滿溢的,所以,她所有的(金銀在內)也沒有一件不是滿溢的。豈知她此時正一文莫名咧!她在英的朋友看見此詩時,寫信對她說,感謝神,因為祂叫你如此的富足!真的,她並不貧窮,等到用款時候到時,主叫從前在英國作她牧師的那一位,電匯一百元給她。
給是收入的祕訣,你越不給,你就越沒有。我們常常以為現在我的源頭快乾了,如果我們再從這個快乾的源頭以物給人,則豈不是更乾麼?但是神說,「給,就必有給你們的。」你可以運用信心,可以禱告,但是你得不,因為你不給。神所注目看的,就是你所剩下那一點。你對神說,「父神阿,只剩這麼少了。」神說,「你還有這麼多麼?」你以為:我所剩的,不過爾爾;所以,好歹留養命,但是,神就是因你所剩下的不能給你。祂說,「給,就必有給你的。」
撒勒法的婦人所剩下的油和麵,只夠作一塊小餅,吃之也不過充飢一二點鐘而已。但是,她應當給,把這一個餅給先知以利亞。神就養活她母子三年半。神沒有引導,則不必說;若有,你就應當給。但是,你也不要怕神引導你。
神的原則是給人才給你。我們的原則,是求神先給我們,等我們眼見有盈餘時,才以之給人。內地會的慕勒先生是主所大用的僕人,他末後的半生是回英國為主作工。他也深明這條給人然後神給的道理。他家中常無宿糧。一次他的妻子告訴他說,現在家中糧食只夠吃到禮拜天。錢也沒有了,信徒又不可負債,他們應當怎麼辦呢?他告訴他的妻子說,必定我們家中有甚麼太多,還沒有給人,所以,神停止了我們的供給。夫婦倆就開始搜查家具、小孩的衣履,以及一切的東西,都一一檢查過,到底有無甚麼太多。沒有,不過剛夠用。忽然他們記得,前幾天有人送他們一大箱牛奶油,他們還一點未動。這真是太多的了。夫婦倆就很用功的將牛奶油切成幾十百塊,用白紙包好,以便送人。次日,禮拜天到了,慕勒先生就非常平安的將所有的牛奶油運到禮拜堂去。他就照常講道。道講完了,就請一些貧窮的信徒留,每人分送他一包牛奶油。他們想:牧師不知道從那裏又發了財,買了這麼多的牛奶油送人!豈知牧師家裏正鬧荒咧!其中有一位窮信徒,他的妻子病在床上。他們逐日所吃的,不過麵包和開水而已。他衰病的妻子常常說,他們若能得一點牛奶油抹麵包吃,那就好了。當她的丈夫從禮拜堂回家,將牛奶油給他妻子的時候,你想:他們是何等的感激呢!這位神的女兒就跪在床,流淚禱告神說,「神阿,求你祝福我的牧師!他供給我的缺乏,求你也供給他的缺乏。」神聽了祂女兒的禱告,第二天,出人意外的就有人寄數鎊金給他。「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
聖經對於「先給人,後給你」的教訓,尚有許多地方,都是如此教訓。有一節聖經是許多基督徒所寶貴的,就是腓立比書四章十九節。其實這節也是如此教訓。保羅說,「我的神必照祂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裏,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這節真是一個大應許;但是,我們不要忘記此中的條件。從十五至十八節,保羅是說到腓立比人如何供給他的需用。在此(第十九節)保羅就說,神也要供給他們的需用。請注意:不是你們的神,便你們一切需用都充足,乃是我的神,保羅的神,受供給者的神,要使「你們」就是供給人者,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要先給人,神才給你。
以利亞在迦密山的獻祭(詳王上十八),也是一個好比方。一位主裏老年的姊妹說,「以利亞不獻上水,天上的水就不降下來。」當日大旱已三年半了。全國無水,甚至國王都出來找青草給騾馬吃。當日的旱況可知。水是何等的寶貴呢!他們所要的是水。當以利亞獻祭時,他卻一而再,再而三的將十二桶的水傾在犧性之上,聖經記說,「水流在壇的四圍,溝裏也滿了水」(35節)。不久「天因風雲黑暗,降下大雨」(45節上)。水不獻上,水就不降下!我記得我頭一次有這樣的經歷,大概是在前五年。該時,我應當到某地去領會。去的路費約需二十餘元。我原定下禮拜晚動身的。我自己所剩下的不過十二元。我就為路費和聚會禱告神約有一禮拜。禮拜五早我就再對神說到我的路費。日期只差兩天了,我好像是去催神。神就對我說,我的同工某弟兄現在有缺乏,叫我先送他三元。這真難辦了!我自己還不夠,怎能給人呢?但是,神的命令從來是無磋商餘地的。所以,我就親自將三元放在一個信封裏送給我的同工。雖然三塊錢算不得甚麼,但是,那次拿出來真是流眼淚作的。我以為主必定給我路費了。豈知直到禮拜六晚上,還是沒有特別的錢寄來。但是我知道我是在神的旨意中,我就很平安動身去了。我的路程是先坐一夜一日的小火輪,然後再雇小船行一禮拜。小火輪的費約一元,我還可以給。但是,小船不是二十餘元不辦。我就求主在船上,給我費用所需的。火輪快靠碼頭了,還是沒有。聖靈那時就教我以一個的禱告,與其求錢,何如求主賜給我以便宜的船。我就照樣禱告。真的,當我到岸時,就有一隻小船願意只要我七十角小洋載我到我的目的地。我的錢還是綽有餘裕──太多!會完了,回來的路費怎麼辦呢?主聽我的禱告,叫我回來時,尚剩下二十餘元。我一到家就去找我的同工。他不在家,我只看見他的師母。她就考我似的,問我動身時,為何給三元與她的丈夫。我告訴她,這不過是主的引導而已,我自己並無此意。後來,她告訴我,那日她家裏連銅元都用完了。主就是用那三元接濟他們一禮拜的工夫,再用別人去榮耀祂的名。你看:我那天若失敗了主,豈不是叫主也失敗了祂的僕人麼?其實那三元於我並無用處,我回家後,不禁流淚讚美神。
神是最有智慧的,祂知道甚麼是會害我們的。授受並非像買賣要用本錢的。不,我們若不給,神好像受了阻擋不能作工。神愛我專心倚靠祂,所以,祂不願意我們有所存留,倚靠我們的餘剩者,而不倚靠祂。神更要我們愛祂的兒女,和祂所造的人,祂不願意我們收存所有的財物,為我們自己。神也要與我們同工,祂要救濟人。祂能直接從天上降嗎哪,但是,祂樂意以一部分的榮耀分給祂的兒女,叫他們與祂同工。所以,祂要我們給人。
但是,分量也是有點關係的。「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路六38)。我們聽從這一節聖經的應許多少,我們所得神的祝福也多少。願意完全都給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要看一位完全的神,為他完全作工。許多人都是以為「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林後九6)的話,乃是指將來說的:今世種,來生收。這固然不錯,但是,今世種,今世也就收了。我們所有的奉獻,並非隨空亂丟,乃是真有收成的撒種。種撒出去,到舊榖完了的時候,就要收成。錢給出去,到了需用的時候,神就賜給我們。收成總比撒種豐富;給我們的,比我們給人的,也必定更豐盛,世上的耕種,如何的確實有收成,我們的施捨,也斷不比之少差。
世上惟有富翁才以其有餘來給人,主願意我們雖無富翁的積蓄,卻有富翁的施捨,我們真是歡喜,因為我們是比富翁施捨得更多。我們越給人,主就越給我們;主越給我們,我們就越給人。財物總不會失去,不過就是拿到外面去流通而已。可憐,許多富足的信徒,他的家是富足的,但是他的手並不富足,因為他沒有為主拿出甚麼。睡覺、懶惰的錢財,都是審判臺前控告我們的。但是,我現在並不是對富人說話;我現在是對貧窮的弟兄說話:我們當給。我們可以求主叫我們在施捨這件事上比平常的富翁更多。
給是條件。要先給主,主才給你。我想大家都知道高路潔的名字。他是全世界最著名製造肥皂、牙膏、香水等物的人。當他年少,從英國動身去美國時,他去見他的牧師,請他臨別贈言。牧師撫他的頭說,「請你在諸事上,以神為元首。祂就要祝福你。」他到美國,只有十數元的本錢,自製一點肥皂去發售。雖然極窮,但每十元的進款,都必獻一元給神用。神加增他的生產力。他就每十元獻上二元。到了再後,他就每十元中都獻上五元。到了如今,他的牙膏、香料是全世界最聞名的。他給,所以神給他。請你在這一節的聖經上,證明神應許的實在。――
倪柝聲《碎餅碎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