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三章 主耶穌醫病
“他治好了一切有病的人。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他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太八16~17)
在前一章,我們曾研究了先知以賽亞的記述。如果讀者對於所提的解釋仍有疑惑,我們只有提醒您注意聖靈透過佈道家馬太所寫的話了。他說得很明白,耶穌所醫治的,一切有病的人,“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由於主耶穌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疾病,他就能夠,也應該醫治我們。他如果不這樣作,那麼,他的一部份救贖工作就發揮不了力量,也結不出果子。
但是,這一部份神的話語,通常不被這樣的瞭解。一般人的觀念是,主所行的奇妙醫治僅被視為憐憫的證明,或是屬靈的恩典罷了。盡管聖經宣告過,但卻不被相信為救贖的必然結果。神所創造的靈和體,要合起來作為他的居所。身體和靈魂得病,是罪的結果,需要耶穌來背負、救贖和得勝之。
耶穌在世時,不是以神兒子的地位來醫治疾病,而是以中保的身份替我們擔當。這樣,我們就可以瞭解,耶穌為什麼要花那麼多時間醫病,使徒又為什麼不厭其煩地詳加記述的原因。
例如,馬太就如此記述:“耶穌走遍加利利,在各會堂裏教訓人,傳天國的福音,醫治百姓各樣的病症。他的名聲就傳遍了敘利亞;那裏的人把一切害病的,就是害各樣疾病,各樣疼痛的,和被鬼附的、癲癇的、癱瘓的,都帶了來,耶穌就治好了他們。”(太四23~24)“耶穌走遍各城各鄉,在會堂裏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又醫治各樣的病症。”(九35)“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汙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十1)
馬太福音又記載,當施洗約翰的門徒來問耶穌,他究竟是不是彌賽亞,如果是,就請提出證明。耶穌回答說:“你們去把所聽見、所看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麻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4~5十一)那枯乾的手得著醫治後,持反對立場的法利賽人計劃如何除掉耶穌,聖經卻記著說:“有許多人跟著他,他把其中有病的人都治好了。”(十二15)以後,群眾又追隨他到曠野,“耶穌出來,見有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治好了他們的病人”(十四14)。
更進一步地,人們“就打發人到周圍地方去,把所有的病人帶到他那裏,只求耶穌准他們摸他的衣裳穗子,摸著的人就都好了”(十四35~36)。聖經又記載,群眾中有許多病人,只要“放在他腳前”,他就治好了他們,馬太又繼續說:“甚至眾人都希奇;因為看見啞吧說話,殘疾的痊癒,瘸子行走,瞎子看見,他們就歸榮耀給以色列的神。”(十五30~31)最後,他來到約但河外,“有許多人跟著他,他就在那裏把他們的病人治好了”(十九2)。
除了這些耶穌親手所行的醫治外,經上有許多其他的記載也可以加進去的。這些醫治,不僅為耶穌在世時的大能提供證明,此外,他的慈愛善工還產生了連續性的果效,他所彰顯的救贖能力,把人的靈魂和身體從罪的轄制下拯救出來。
是的,這的確是神的目的。主耶穌如果以擔當我們的罪作為整個救贖的一部份;如果醫治病人“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如果他的救主心懷永遠充滿憐憫和仁愛,我們就可以確信“垂聽信心的祈禱而行醫治”,在今天仍是他的旨意。── 慕安得烈《屬天的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