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屬天的生命勝過死亡最大的權勢
讀經:約翰第十章四十節至第十一章五十七節
我們現在所要看的這故事,乃是主耶穌在地上的生平與職事的最後階段。祂本來已經離開了猶太,因為猶太人的官長們想法子要殺祂;但現在祂勇敢的來到那地方,並且祂所行的這最後神跡(即兆頭,下同),將使他們更要下定決心設法除滅祂。門徒們清楚的知道祂若回到猶太地必死無疑:『門徒說,拉比,猶太人近來要拿石頭打你,你還往那裏去麼?』(約十一8),耶穌知道,門徒也很清楚,猶太地意味著死亡。
我們曾說過耶穌一直對付死亡各種形態的意義,並藉著生命來勝過它的每一種形態。
首先,在加利利的迦拿之婚筵中,酒用盡了,祂對付了死亡的某一方面,那就是失望和失敗,死亡總是帶著這種意義的,祂以生命勝過了死亡。
後來祂又回到迦拿,迦百農的大臣就來見祂,因為他的小孩病得快要死了。當耶穌在祂所在的地方說了話的時候,那個遠在迦百農的孩子就得了醫治。死亡總是要牽涉到時間——它是在時間裏的一個東西,我們死的時候就是我們在地上時間的結束。但是在某一個時候耶穌說了話,而在許多哩外的小孩就得了醫治。若是耶穌當時要從迦拿來到迦百農,就要花費許多時間。這行程使大臣必須從下午一時動身直到太陽下山,然後第二天早晨再動身。可是當耶穌說話的時候,所有的時間都被祂所消除。祂的生命勝過了在死亡中的時間因素。
我們也看過祂來到邪路撒冷的畢土大池子,那裏有一個被他的褥子捆綁了三十八年的可憐病人。他的褥子把他所有的一生與地緊緊的捆在一起,我們曾說過,他乃是在律法捆綁下之以色列人的寫照。主耶穌就在一霎時間,藉著祂的生命把那人從他整個的捆綁中釋放出來。死亡就是捆綁。希伯來書的作者說到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來二15)。但在律法捆綁形態中的死亡被基督的生命所勝過。
接著我們就隨從祂回到加利利,我們看見祂使五千人吃飽,那幾個餅和幾條魚一直增加,直到每一個人都吃飽,而且還有很多剩下的。死亡也說出限制——它使每一件事都受限制。但耶穌卻藉著生命勝過在加利利一切的限制。我們可以這樣說,在祂所給的那餅裏面的生命是無窮盡的;如果當時在場的有兩萬人或五萬人,結果仍然是一樣的。死亡就是限制。這一點在屬靈上此在物質上更為實在。屬靈的死亡是一個大的限制,但耶穌所給的生命除去了一切的限制。
接著我們看見祂行走在海面上,這就說出祂超越了自然律。最大的自然律乃是死亡。如果你決不會死,那必定是非常不『自然』了!但是在那狂風勁吹的海面上,耶穌勝過了一切自然律。就在門徒們由於自然的權勢而受死亡威脅的地方,耶穌藉著生命廢除了自然的權勢。
然後我們又看見祂行第六個神跡,就是使一個生來瞎眼的人得看見。死亡永遠是瞎眼——這一點在屬靈上比在肉身上更為真實。屬靈的死亡就是屬靈的瞎眼,在這方面我們都是生來的死人,因我們一生下來都是在屬靈上瞎眼的人。但耶穌叫那生來瞎眼的能看見,因此這神跡就說出在耶穌裏的生命廢除了屬靈死亡中的瞎眼。
因此我們看見了耶穌對付死亡在這幾種形態中的意義。這些事情的每一樣都呈現在我們的眼前,作為死亡某些形態的表樣;而耶穌藉著在祂裏面那屬天生命的能力,對付了這一切死亡的形態。祂藉著祂的生命把死亡變為生命。
現在我們要來看第七個兆頭,而前面六個兆頭都集中在這兆頭裏面。這是讀拉撒路復活故事的方法。這是一個總括性的故事——死亡的各種形態都被集中起來,而最終被耶穌基督完完全全的對付了。這是為什麼這位智慧的聖靈要引導約翰,用這個兆頭來包括其他六個兆頭的原因。
這是符合屬靈原則的,七包涵其他所有的一切;因為如果你知道一點關於聖經數字的話,你就知道七是屬靈豐滿的數字。當你遇到七時,你就摸著了屬靈的歸結。我們只須要看看聖經的最後一卷書就清楚了,因為那是一本說到各種未了的事物的書。其中的每一件事都要達到歸結和豐滿。而在這書中最顯著的一個數字乃是七,有七個教會,七個燈台,神的七靈,末後的七災,末後的七號——你可以這樣的一直看過本書中的七,因為在本書中每一件事都達到了豐滿,也達到了最後的階段。全本聖經都可以歸結在這最後一本書裏面。這本書的開頭提到創世記『神樂園中的生命樹』——生命的河湧流出來。
因此,七這數字是屬靈豐滿的一個數字。而聖靈就照著這原則,引導約翰把拉撒路復活的事記在末了,因為在這兆頭中,死亡最大的權勢被主耶穌所勝過,因為祂就是復活,祂就是生命。耶穌是安穩地行走在死亡所彌漫的氣氛中。每一個人都知道祂一接近耶路撒冷就必死亡。這一點祂知道,祂的門徒知道,其他的人也知道;官長們就等待著祂回來,要置祂於死地。整個氣氛都充斥著死亡。而就在耶路撒冷近郊的伯大尼,拉撒路淹淹一息,最後也死了。
但請看看耶穌!祂對拉撒路的死的態度就代表了祂對死亡的態度。有人告訴祂拉撒路快要死了;而祂在靈裏知道拉撒路已經死了。祂也在靈裏知道祂自己不久也要死。祂怎樣面對這局面?請看看祂面臨這情況時那安祥的態度:祂沒有驚慌、沒有緊迫的感覺,沒有懼怕、沒有失望、沒有忽促。祂完完全全的掌握了這局面;並且祂如何掌握了拉撒路的局面,祂也同樣的掌握了自己所面對的死亡。在拉撒路的事件中我們一點也看不出任何跡象顯示死亡得勝,或死亡是主宰者,耶穌對於這一點從不擔懮,祂能夠安祥的行走在其間,並向它走去。
這是相當感人的一個場面。你有否看出這件事的意義?讓我們再說一遍。耶穌知道這幾天在耶路撒冷的公會決議要殺害祂,因此祂知道回到耶路撒冷必定是死,但祂仍然安安靜靜的來了,沒有任何懼怕。祂正掌握著整個局面——這一切都包含在拉撒路的兆頭中。
哦,每一個人都要催促祂快一點!他們都認為這局面將是一個可怕的悲劇,是一極為嚴重的事,他們就不明白為什麼耶穌並不把它看得那麼嚴重。祂是那樣的掌握了這局面,以至於它對祂來說並不像一回事似的。
但是我們說過,有
過不久耶穌將要受死,那時,只有全能的神纔能有所作為;除非祂親自幹預,就再無前途可言。天然的能力絕對不能作什麼。
親愛的朋友,這就說出在基督的死上與祂聯合的意義。你從羅馬書第六章知道,我們已經『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第五節)。並且保羅在別處也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二20)。與基督的死聯合是什麼意思?那就是說,我們被放進一個完全沒有指望的地位上,除非主作事。當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時,他又加上:『不再是我,乃是基督。』不再是『我』!對於大數的掃羅,那是一個何等大的『我』!從前他是一個大『我』——就是滿帶著天然能力的『我』。看看他如何逼迫教會!他使盡了他強勁的力量。我們也知道他智慧中的『我』。大數的掃羅乃是一個具有相當大的天然智慧以及極多天然知識的人。他具有一個強烈的熱心——實在是一個非常大的『我』。現在這個非常大的『我』說:『我已經……釘十字架……不再是我』。不再是天然的能力、天然的智慧和領悟;不再是天然的熱心或是任何其他的『我』。不再是『我』——『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除非是主,再沒有什麼事是我所能作的了。』
哦,教會到現在竟然還沒有學會這功課!我們都讀羅馬書和加拉太書。但我們和當初以色列人的光景沒有什麼兩樣:聖經說他們每安息日讀神的話,但他們對他們所讀的,完全不明白。雖然我們手中有羅馬書六章和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但請看看基督教中還有那麼大的『我』!
前面說過,當耶穌死的時候,所有一切天然的盼望都結束了;惟一的希望乃是神來到,並使祂從死裏復活。這就是拉撒路復活的兆頭。
首先,耶穌必須使每一個人都知道死亡就是死亡,它乃是人盼望的結束,沒有人再能對它作什麼。拉撒路的兩個可憐的姊妹跟死亡的局面搏鬥,想要找到些許的盼望,但他們每一個嘗試都失敗了,只好接受這事實。他已經死了四天了。這是耶穌所必須教導的第一個功課。
盼望你們的思路是屬靈的,而不是屬天然的。屬靈的死亡是真正屬靈的死亡。在屬靈上認識死乃是指再沒有任何天然的盼望。當耶穌建立了那事實之後,祂就轉到事情的另一邊:顯明祂,也只有祂,是復活,是生命。只要祂在場,事情就不會絕望。在祂裏面的生命——超越過整個環境的——這件事在屬靈上和肉身上同樣是真實。
現在我們必須把前面六個兆頭再看一遍,因為我們說過,它們都可以合併到第七個兆頭裏面。
在加利利迦拿的婚筵:我們曾說,耶穌所變成的酒,具有一種新而不同的性質,好得無比的性質,是舊的酒所沒有的。管筵席的說:『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約二10)。耶穌所給的生命,具有一種完全不同的性質。當然,這件事在拉撒路的兆頭的表面是看不出來的。但是我們卻很容易領悟出來。設想拉撒路是你親愛的兄弟,而你卻因著他死了而失去他,因著時間的拖延,使得你再沒有任何盼望(當時在猶太地死了四天,那是一點希望都沒有了:他們說『主阿,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但神卻使他從死裏活過來,並把他交還給你;你豈不發現,你在復活中得回的他,和從前不一樣麼?還記得抹大拉的馬利亞麼?她已經失去她的『主人』,卻在園中再找到祂。當祂呼喚她『馬利亞』時,她轉過身來說『拉波尼』——『我偉大的主人』。她以前常稱呼祂『拉比』,意思就是『主人』,但現在改稱『拉波尼』而想要拉住祂的腳。她的意思就是說:『我曾經失去,我今後絕不能再失去你,你之於我比往昔更寶貴。』我相信在伯大尼就是這樣的情形。在復活裏有一種新的性質,乃是一種完全不同種類的生命,比從前的更為珍貴。因此在拉撒路身上就包括了第一個兆頭,就是在迦拿的婚筵。
這第七個兆頭也包括了大臣的兒子得醫治的事。我們曾指出,在這兆頭中一切時間和距離都被耶穌的話所消除了。所有的哩數和小時都在一霎之間被消除了。我們再回來看看拉撒路的故事。哦,對這些人,時間是何等的重要!祂為什麼不急忙趕到?祂為什麼一直遲遲不來?現在這位兄弟已經死了四天了。時間是何等重要的因素阿!距離也是個重要的因素阿!他的一個姊妹所能說的,最好也不過是『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惟獨主知道他什麼時候要復活!耶穌來到現場,就
用一句話,所有時間和距離都被消除了。在耶穌裏面的生命摧毀了時間——祂的生命就是永生。因此拉撒路的故事包括了第二個兆頭。
那麼,在畢土大池邊的那可憐病人又怎樣呢?他被他的床褥和他的病,捆在地上有三十八年之久。那是一個活的死——被律法所捆綁。耶穌就藉著生命,釋放了那人。在拉撒路的故事中包括了這情形:『拉撒路出來』——墳墓再沒有能力扣留他。『解開,讓他們走。』這就是耶穌所給的生命中釋放的能力。因此在畢士大池邊的這人被包涵在拉撒路的兆頭中。
我們從主使五千人吃飽的事上,可以看見耶穌所給的生命是何等的無限。它就是那樣的繼續下去,不斷的延續,要延續多久呢?耶穌活多久就延續多久!就是那麼的久,不會再久了——但在這件事上你所信的是什麼?『祂長遠活著』(來七25)……『我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看哪,現正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速速』(啟一18另譯)。主耶穌所給的生命如同祂自己一樣。會一直延續下去,『我就是復活,我就是生命』。這個也包括在拉撒路的兆頭裏面。
關於主在海面上行走的事:我們看見在祂裏面具有超越一切自然權勢的能力。這一點在拉撒路的故事中也十分明顯!在他身上的自然定律是什麼呢?那就是死、朽壞,以及這一切所表明的,那就是自然律。而耶穌的腳就踩在這律的上面。祂行走在水面上;祂把這一切踩在腳下,盡管有這一切自然律,祂仍叫拉撒路復活。
關於那生來瞎眼的人:他乃是一個生來具有很大缺陷的人,耶穌把握住那缺陷,使它成為顯明神榮耀的憑藉。而這裏的拉撒路也是一個有缺陷的人。你可以這樣想,這兩個姊妹盡她們所能的,要叫她們的兄弟不死。很顯然的,他們是有錢的人,我們確信他們有最好的醫學處方。他們為了要使兄弟的病情好轉,什麼都作了,但他就是天生有缺陷,註定某一天要死的,而現在他的缺陷正在發生作用。像那個生來瞎眼的人一樣,按天然來說,那是一個絕望的情況。耶穌對這情況怎麼說?『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雖然死亡可以來臨,但它並非最後的定案,最後的定案是屬於耶穌的,祂把缺陷轉變成為祂自己的榮耀。
末了我們必須注意,所有的這一切在門徒們的經歷中都變成實際。你必須再把這七個兆頭複習一遍,並看看它們在他們日後的生活中如何被他們所經歷。這是耶穌在祂自己裏面所要帶給我們的,因為祂說:『我就是復活,我就是生命。』
親愛的朋友,如果我們是門徒(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是),這些就是我們在屬靈的經歷中該學習的事情。你回去後,坐下來靜靜的默想這七件事,你會看見其中的每一件事都在新約的書信中,是耶穌升天之後寫下來的。在新約中充滿這些事。聖經告訴我們:我們要『心中的眼睛得開』,使『我們能認識祂和祂復活的能力』,並且我們得以『從律法的捆綁中被釋放出來』。
這一切事就構成了真正基督徒的生活。我們必須問自己:『我在基督的學校中有否學習這功課?在我自己的屬靈經歷中,對於這件事我知道些什麼?』當我想到你們在這方面有相當多的認識時,我就高興。我們並不僅僅是在研讀聖經,或者講論到聖經中的某些題目而已。我們是在論及屬靈的經歷。我們能和約翰同樣說:『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約壹一1)。
這一切就是我們所該知道的,因為這是合在基督裏之生命的要素。
願我們每一個人都求主把這件事的意義教導我們,並把我們帶進這偉大生命的實際中。──
史百克《在基督的學校裏作門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