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人造的得勝
讀經:
「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
「我活就是基督。」(腓一21)
「現在活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太二20)
「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一30)
今天晚上我們要繼續看,神為我們預備的救法是甚麼。自從人犯罪之後,通往生命樹的路上有路把守,通往生命樹的途徑就斷絕了,神不容罪人直接去吃生命樹的果子。自此以後,人必須先得神的救贖,才能重新得神的生命。神差遣基督,乃是一面為我們完成救贖的工作,一面要我們得神的生命。所以人一信主,不僅罪得赦免,並且也得神的生命。
【基督徒不正常的經歷】但人得救並得神的生命之後,常常立刻產生幾個問題,第一就是我這人已經相信基督,已經接受基督為救主、為生命了,為甚麼我的生命仍會犯罪?其次是,有時我與神交通甜美、深密,但總是不能持久。有時早起一小時實在很好,後來去到學校、辦事房,或到醫院裏與人接觸時,就失去與神交通的深刻感覺。我們發現自己不但有罪纏,並且不能與神有長久甜蜜的交通。
第三個問題是,禱告不能常常得神的答應。聖經裏並沒有說,禱告的答應只給特等的基督徒。不!禱告的答應,乃是給每一個求告神的人。聖經裏應許我們能常常得父的眷顧,然而你的禱告得答應有多少?是否屈指一算,十指還算不上?天天禱告能夠得答應;時常有禱告得答應的經歷,乃是神為基督徒所預備的。但許多人發現自己得神答應的禱告何等少。
第四,讀經不會意。許多人讀聖經時,只摸字句,不覺得有甚麼意思。讀聖經好像只是白紙黑字,沒有啟示,沒有光,不能會意。神把這本書給人讀,這本書乃是祂的話,是人每天活所需要的。神的兒女每天早晨、每天晚上都必須像吃飯一樣,從神的話得餵養。神是叫我們打開聖經會歡喜,打開聖經會看見光,會有屬靈的培養,會有生命的供應。然而今天許多人讀經,乃是為買良心平安,這不是基督徒所該有的生活。
第五,不明白神的旨意。羊必認識主人的聲音;照樣,凡是神的兒女,都該知道神的旨意。現在是新約時代,不像出埃及時,主要用手牽引以色列人。今天我們每一個人裏面都有認識神旨意的功能;希伯來書八章十至十一節說,神是把律法放在基督徒心裏,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弟兄,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神。所以新約的信徒不用到處請教別人。甚麼是神的旨意。然而事實上,許多人不能明白神的旨意,也不能遵行神的旨意。這不是正常的基督徒所該有的生活。
第六,沒有順服神的心。得勝的基督徒有歡喜順服的心,而不與神討價還價;在他裏面有能力順服。得勝的基督徒,不是看見十字架就繞道而行,乃是歡喜跑去擁抱十字架的人。這種生活,我們承認許多人還沒有得。
以上這些情形都是不正常的。神為我們所預備的救恩乃是完全的,祂救我們是徹底的。我們不能經歷神完全的救恩,必定是我們有了問題。聖經給我們看見,一個得勝的基督徒是怎樣的。得勝的基督徒至少有六種情形。第一,必須勝過一切已知的罪,這是最起碼的標準;第二,每個基督徒都需要與神有深密的交通;第三,禱告得答應;第四,讀經有味道,能會意,能得亮光和供應;第五,能順服神;第六,滿心知道神的旨意,能夠認識神自己。
【人造的得勝】許多基督徒知道自己沒有達到神為他所定的生活,但他們實在想過得勝的生活,他們真是盼望能夠勝過他們的脾氣、肉體情慾、污穢思想、驕傲等,於是他們就用一些方法,盼望能達到神的標準。然而他們的作法,都不是聖經裏所說的得勝。現在我們要分別來看,人所想所作的,和神所說所作的是有何等不同。我們可以用脾氣作例子來說明。脾氣是一種普通的罪,所以哥林多前書十三章論到愛,頭一句和末一句都說到忍耐,忍耐就是不發脾氣。現今人對付脾氣的方法有下列幾種:
【壓制】壓制就好像把脾氣用蓋子蓋密一點;脾氣往上衝時,就壓下去。這是忍氣吞聲;但「忍氣吞聲」不是真正的忍耐。史密斯哈拿作《信徒快樂的祕訣》一書,她提到一個例子:有一個女孩與她的姑母同住。有一次一個人蠻不講理,把她的姑母痛一頓,但她的姑母還笑笑的相應。這個女孩看見這情形,事後對她姑母說,「我一生最佩服的就是你的忍耐。要是我遇到這樣蠻不講理的人,火早就冒到頭上了。」她的姑母說,「你不知道,我並不是沒冒火,只是沒有從嘴巴出來罷了,我的心裏早就冒火了。」
有一位弟兄被另一個基督徒打了面頰,他口裏說,「我靠基督得勝,基督給我力量使我得勝。」但他心裏卻在暗暗打他的人。這不是真正的得勝。聖經裏所說的得勝,乃是心裏沒有任何故事。司提反的得勝是能為逼迫他的人祈求,他沒有一點報仇的心(徒七60)。「無動於衷」的,才是真正的得勝;「忍氣吞聲」的,不過是人造的得勝。得勝不是用壓制的力量,使你堅固不犯罪,使你完全;得勝乃是神使你裏面能夠沒有故事,沒有怨恨。
【馴服肉體】馴服肉體最多見的,就是使脾氣馴良。中國話說「降龍伏虎」,有人對付脾氣就是這樣,好像是把野馬變馴馬。許多人想,我要多花一點時間馴服自己的脾氣,我要「受一點教化」,他們以為降服的工夫就是得勝。我在北平的時候遇到一位弟兄,他年紀有七十多歲,脾氣很急。我問他:「你在三十九年前脾氣如何?」他說,「三十九年前,我的脾氣比現在急得多。如今活到七十幾歲了,脾氣自然祥和一點。」這不是真得勝。主所給的得勝都是立刻的。你得救是立刻的,你得勝也是立刻的。你的得救和得勝的工夫,都是主所已經作成的,所以不是你慢慢降服,慢慢修養而得的。
我有一次在飯店裏,不小心把醬油倒在一個侍者衣服上。他在人面前訴,「先生阿,不要緊。」以後卻在背後我說,「你看那人眼睛不知長到那裏去!」今天基督徒的得勝也多是這種的得勝,這是人造的得勝。人所造的得勝在主面前一點沒有用處。
【與罪爭戰】有一班人對付罪的辦法,就是直接與罪爭戰、抵擋,他們掙扎的拒絕罪,想要得勝。然而他們這樣努力掙扎、爭戰,最終的結果還是失敗。這樣的人常想,乃是因為我沒有長久的與罪爭戰,堅持的拒絕罪,使罪不發出來,所以才失敗。於是他們又更加用力的爭戰,竭力的抵擋。然而藉爭戰而勝過罪的有幾人呢?在聖經裏,有抵擋撒但,但沒有抵擋試探;有抵擋兇惡,但沒有抵擋罪。我們所有的試探、試煉,不是你抵擋可以除去的。
有一位弟兄在一個地方作工,年紀很輕。他在一次聚會裏,帶領人得勝。有一位七十九歲的醫生也來聽道,他抽呂宋煙已經有五十一年,他說,「抽煙是我的一種嗜好,我從年輕時就開始抽,原來每天抽十二支,後來增加到二十支,一直抽了五十一年,不能勝過。」那年輕的兄弟說,你用甚麼方法去對付?醫生說,「二十幾年來,一直與抽煙大大的交戰,卻仍舊失敗。」另有一位年輕的弟兄笑笑說,「若是我,不交戰,就得勝了。你要勝過罪,靠自己一點辦法也沒有,惟有靠神拯救你。所以你不必自己花工夫。」那弟兄就把得勝解釋清楚,以後三個人去禱告。那位醫生弟兄禱告說,「主阿,從今以後,我停止所有的交戰,主阿,我靠你,得勝是你作的,不是我用自己的力量爭戰得勝的。」過三個月他作見證說,「我五十年來所抽的煙,一時之間就得釋放了。本來每天早上起來,眼睛還沒有張開,就要伸手拿一支煙來抽。但那一天沒有這樣作了,那一天一點沒有抽煙的念頭了。基督真是我的得勝。」得勝不是用自己的力量爭戰得來的,乃是基督在你的裏面作你的得勝。勝過罪不過是基督住在你裏面,活在你裏面一項小小的工作而已。
【立志克己】第四,立志克己。就是立志、許願要如何如何。這是許多基督徒所常用的。他們常常向主說,「主阿,我下回不作了,我一定不作了。」然而他的脾氣、他的驕傲、他的掛慮,並不尊重他的立志。人是一點沒有法子靠立志去勝過罪。每次你立志不再這樣作,偏偏就是這樣作出來。那些常常立志的人,一年之中不知立過多少志,結果都是失敗。在羅馬書七章十八節裏,保羅頂清楚的給我們看見:立志由得我,行出來由不得我。神讓你多立志,多失敗,乃是要給你看見,你不能得勝。神說你不能得勝,你一點不能勝過罪。神的救法乃是把你除去,把你這犯罪的人除去。除去犯罪的人,乃是十字架帶同的工夫。主在十字架上,帶同我們釘死,使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一個人如果想要藉自己的工夫得勝,是絕沒有效力的。
【神的救法】羅馬書七章是在六章與八章之間,六章使我們知道與主同死同活的道理,八章是得勝的生活,但我們如果沒有藉七章的經歷,看見自己的失敗,我們就不能得勝。你作基督徒這麼多年,主為甚麼讓你常常跌倒?你要知道主有頂好的意思,主的意思就是要叫你看見你不能。得救之前,你不能作好,得救之後,你也不能作好。主要你說,「我不能。」這樣你就差不多了。在羅馬書七章裏,保羅得勝是在末了兩節,當他喊說,「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24節)接他就有了得勝的呼聲:「感謝神,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25節另譯)你犯罪犯到會歎氣,就差不多了。你如果不再自己立志努力,你得勝就有望了。得勝的道理你能聽進去,但是,如果你不停止自己的努力,得勝,你就不能帶去。我可以預言,今天晚上在這裏聽道的人,如果還想自己很好,擔保你不能得勝。
十三年前我在福州時,有一位弟兄邀二十幾個弟兄去楊樹浦佈道。我們在那裏需要自己作飯、煮菜、洗衣。由於沒有沐浴的地方,所以我們就去浦仔河裏洗身。李德元弟兄會游水,他在洗身時,就順道游水。後來他的腳抽筋,我看見他在掙扎,快要沉下去。畏三弟兄頂會游水,我就呼叫他趕緊去救。但他在原地不動,只注意看李德元弟兄的光景。大家都很急,盼望他快去救,但他卻不動。我氣得不得了。等到李弟兄掙扎到最後一口氣,就要滅頂沉下去的當兒,畏三兄很快的游到他那裏,一手抱他,一手游泳,很快的把他救上岸。我立刻給他施人工急救。等他沒有問題了,我就對畏三弟兄說,你若早去救他,他就免受這麼多苦了。他對我說,我們救人有一個訣竅,就是不救生,不救死,只救半生半死。因為死了,救不了;但還生得很時,你去救他,由於他在危急中,見甚麼,抓甚麼,他看見你來,必死命抱你,這樣你和他就要一同沉下去了。水中救人只能在他掙扎到力竭,即將沉下去時,你過去抓他,但他不能抓你,這樣你就能救他上來。
神救人的法子也像這樣。我們在勝過罪惡的過程中,必須跋涉很多的失敗。直至我們放棄掙扎,承認自己不能,這時神才能來施拯救。神的救法與人的想法不同。羅馬書六章十四節說,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為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甚麼叫作在律法之下?甚麼叫作在恩典之下?在律法之下,就是人替神作;在恩典之下,就是神替人作。人如果要遵守神的誡命,就一定犯罪失敗。我們勝過罪,不在於自己作多少,乃在於神作多少。你千萬不要誤會,以為得救是神的恩典,得勝卻要自己努力。不。得救如何是神的恩典,得勝也如何是神的恩典。一切都是主作的。因為神要得一切的榮耀,所以祂要作一切的事。我們所想的方法,沒有一件能夠實行,沒有一件能夠成功的,我們必須放棄自己的想法和作法。
今天晚上所說的,都是反面的,為要叫你們看見人的錯誤。人因有這些錯誤的觀念和作法,就不能得勝。明天晚上我們要接來看正面的。正面的是非常緊要的。你要有更多的禱告,求神開你的眼睛,叫你看見何謂神兒子的生命,看見祂不只作你外面的救主,也要作你裏面的救主。―― 倪柝聲《神完成祂目的的路和得勝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