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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回被擄掠的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神永遠的旨意是要人掌權,而非別的受造之物。因此我們理當對世上的罪人滿有憐憫心腸,而且在這轉眼將逝的恩典時期,引領失喪的人歸回救主,是我們今日奪回撒但擄物的唯一方法。撒但的擄物就是人,因此搶救靈魂是一件重大的事,我們不容忽視。

      關於傳福意一事,我已在一本書中提起(《這人將來如何?》(What Shall This Man Do?London 1961){\LinkToBook:BookID=309,TopicID=248,Name=第四部 這人將來如何}。因此在結束專論世界一事的本書中,我要從撒但所轄制的物質世界,來看如何擄掠壯士,我們將從錢財方面來看。

 

將撒但的物擄給神】錢財是與神為敵的。神的話論到錢財時說它是瑪門,或不義的錢財。主說:……要藉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路十六9)。主所說的不義的錢財,自然不是指用不義的方法所取得的錢財,祂乃是指錢財的本身是不義的。主所說的不義,既非指獲取錢財的方法,也不是將錢財用之於不義,祂乃是論到錢財的性篔。錢財的本質是惡的。我們常常聽見人說,這錢是乾淨的,或者說這是髒錢;但是在神的眼光中,是錢就是髒的。只有認識神的人才認識錢的性質,他知道錢在本質上是邪惡的。

      你如果不清楚一件事的性質,只要問那件事使你與神更近呢?或者引你遠離神?錢財總是使人離神更遠。在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三節那裏,我們能清楚看見主所立下的原則,我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我相信許多人能體會事情確是如此。因為經驗告訴我們,錢財和神從來不在一起,因為錢財總是敵擋神的。

      我們自然可以對主所說的瑪門作廣義的解釋,說它代表一切與神為敵的事物。但使徒保羅卻說得最徹底,他說:「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裏,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9~10)。換句話說,錢財唯一的能力就是使人遠離神而失迷。

      世界的要素是錢財。你一摸錢財也就摸世界。錢財既然是屬世界,而我們又不能不摸錢財,那麼,我們要怎樣才能既作買賣,和全屬世界的銀錢有往來,卻不捲入世界,和撒但毫無關係?再進一步說,今日事事全需要錢,無錢甚麼事也辦不成,那麼要怎樣才能使那用以建造敵基督國度的主要成分,轉過來建造基督的國度呢?

      那投了兩個小錢在聖殿庫裏的窮寡婦,所以蒙到主的悅納,並承受主特別的稱讚,是因為她將從撒但的國度中所奪回的,投入神的國度,因此得主的稱許。現在我們要問怎樣才能有這種轉變?我們怎能使本質是不義的錢財,用之於建造神的國度呢?你怎能確定在你錢囊中的一切款項,和世界之間的關連已經全斷?你敢不敢說,你所有的錢,沒有一分登在撒但的帳上?

      當日羅馬的錢幣上有該撒的像。主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我們怎麼使錢和該撒分開呢?錢是今世之物。它是這世界系統中極重要的一部分。怎樣才能將這屬世界之物從世界中分別出來,將它獻給神,為祂所用?

 

擄掠錢財的壯士】在舊約時期有硬性的原則,是一成不變的:「一切永獻的,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的,無論是人,是牲畜,是他承受為業的地,都不可賣,也不可贖;凡永獻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利廿七28)。換句話說,凡獻上給神的,再不能作別用。當日所獻的如果是羊,乃是將牠作為犧牲,獻給耶和華,牠不再留在羊群中,使牠生養小羊。正如二十九節說:「必被治死。」牠的治死說出牠的蒙悅納。

一切獻上給神的錢,亦必須應用死的原則;那就是說,以世界而論,它已不再存在,以我而論,它再不我屬。當主看見那窮寡婦將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投在聖殿的錢庫時,主說:她是把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她投上的是她的生命。許多人所投上的不過是錢財,她乃是將生命和錢一同都投上了。換句話說,那兩個小錢不再屬她所有的時候,她的生命亦不再屬她,她獻上的乃是她的全部。

      倘若你要你的錢財從世界中出來,那麼你的生命必須從世界中出來。如果你還保留你的自己,你所獻上的一切,對神而言,毫無真實價值可言。你不能打發你的錢財從世界中出來,自己卻留在世界,你必須帶它們從世界出來。

      因此要將錢財從撒但的境界,轉到神的境界,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這裏面包含生產之苦。認真說,使人從撒但歸向神,要比錢財從撒但的境界轉到神的國度容易得多。因為神的恩典,即使我們自己向神忠誠不夠絕對,仍能帶人得救;但要使錢財從世界中出來,就沒有這麼簡單。要使我們那本質上是邪惡的金銀,使它轉變合乎聖所之用,必須有極大的屬靈能力。錢財像人一樣需要悔改(轉變)。亦像人一樣,能夠更新。單單將錢財投入奉獻箱,並不能在本質上改變,你所獻上的錢。除非你的生命和你的錢財一同從世界中出來,否則你無法使你的錢財從撒但的國度中得釋,使它轉歸神的國度。你為神所作一切事工的屬靈價值,幾乎完全根據你處理的錢財已否從世界的系統中釋放出來。我要問你,出來了沒有?你能否說,你手中錢無一文屬世界?你能不能說,你的錢不再是這世界(Kosmos)的一部分?因為它已轉變?你願否對神說:「我願將我所有的錢,無論是勞力賺來的,或人贈送的。全都轉變屬你?」

      在保羅身上這原則非常明顯;他對哥林多人說,我們所要的是你們,不是你們的錢。對於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馬其頓人,他們在極窮之間,格外顯出樂捐的厚恩,他為他們作見證說:他們「先把自己獻給主」(林後八5)。保羅曾深受舊約的薰陶,他知道凡到耶和華面前來獻禮物和祭物的人,他們是和所帶來的禮物一同獻給神。這是他如此講論的根基。

      有一句話聽來令人震驚,但事實確是如此,那就是可供神用的錢有限,撒但的錢卻無限。也許你要說,這豈不是和聖經所說,金和銀都屬耶和華的相矛盾?但是主親自說過,有的物屬該撒,有的物屬神。自然,神既是造物的主,一切均屬於祂,然而今日神的庫存有限,因為愛祂,將自己獻上,並積財寶在天上的人不多!如果我生在舊約時代,我可以算出聖所中有多少錢。我先將所數點的以色列人的數目,乘以半舍客勒銀子,這是贖命的銀子(出卅11~16)。此外再加上以色列人頭生的男子超過利未人的數目,每人取贖銀五舍客勒(民三39~51)。將兩下相加,再加上以色列人還特許的願,按聖所的平,估定的價銀(利廿七1-8)。所以神的錢數決定於神百姓的數目。神聖所中庫存的極限,完全根據向祂忠誠的百姓之多寡。

 

致富之道】現在你我要回答一個重要的問題:你我今天所接觸的錢,是聖所中的舍客勒呢?還是不義的瑪門?無論甚麼時候,當我收到一塊錢,或賺到一塊錢,我必須切記立刻將它從世界的平,調換成按聖所的平。錢能毀人,但錢亦能成為人的保護。不要輕看錢,在這方面它的價值太實在了。它在神的手中能有大的用處。倘若你自己全心全意從世界中出來,神若願意,會在你出來的時候不致於空手,卻要帶許多財寶和你一齊從世界中出來。以色列人從埃及出來的時候,他們帶許多財寶。他們將埃及人的財物奪取了,這些金器、銀器,日後成為建造會幕的材料。他們亦曾一度以其中的一部分造了一個金牛犢,因此招惹神的憤怒,而被神棄絕。但是有一件事是明顯的,當神的百姓離開埃及的時候,至少會幕的材料,亦和他們一同離開埃及。埃及的金、銀、銅、細麻、……全都轉變獻上為神的聖所之用。

      倘若你能看出在舊約時代中尚且有這一個實際,那麼新約時期中的標準豈不更高!新約裏面的理財之鑰乃是我們不將任何東西扣在自己的手中。「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路六28)。這是主親口說的。主未說:「積儹方能致富!」主的意思是要達到豐富的神聖原則是給出去,而不是儲存起來。神要我們在獻上財物的事上,作得勻稱,而不是隨意而為。換句話說,祂要我們不是照一時興極,或根據情緒的催逼,而是根據與祂在這事上所立的約,並且持守不渝。

      這是因為我們看出,真正擄掠撒但家財的祕訣,乃是在於個人向祂的奉獻。我們若不獻上自己,卻想要得贖脫離世界,那是緣木求魚,根本是不可能的事。使徒保羅說:「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林前六19~20)。無論你我從事何種行業以維持生活,或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賴神子民的餽贈以養生,擺在我們面前的路只有一條,並非兩條。我們同樣是將自己獻上給神,在地上是祂的見證人。認為只有傳道人所作的才是聖工,作買賣的就不是,在神眼中毫無地位。這是一種錯誤的想法。問題並不在於你我所作的是甚麼工,乃在我們生活的中心是不是神。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你們從那聖者受了恩膏,要按這恩膏而生活。將你自己獻給主,全然並絕對的為祂活,你就會看見,以你而論,凡屬你的一切,已從撒但的帳簿中刪除,轉入神的帳戶。「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