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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以馬內利

 

  我們今晚仍是討論為甚麼要信耶穌,答案是:為了「以馬內利」。

  以馬內利是耶穌的另一個名字,在未研究這名字以前,讓我們先研究甚麼是宗教。今天我收到一些問題,總括起來就是說:世上有些人立心行善,不作虧心事,他們和基督徒有甚麼分別?這樣的問題,和說世上所有的宗教都是好的;宗教都是叫人為善,基督教也不過如此,那何必一定要信基督教呢?

  宗教二字是由外國轉來的。在辭源中有以下的定義:「以神道設教,設立誡約,使人信仰者也。」在辭海中的定義是:「有所宗,以為教者也。」以上的定義,根據中文「宗教」二字來解釋,也說得過去;宗就是崇拜意思,教就是教訓。這樣,佛教、道教、基督教……都有個別的崇拜和教訓,世上也就真的有許多宗教了。但我們要問:這是否宗教原來的意義?宗教的原意是「綁回去」,意思是把「人和神聯繫在一起」。所以在任何宗教裏,沒有這種「把人和神聯繫在一起」的本質和方法的,便不能稱為宗教。這樣,儒教便不能稱為宗教。雖然後期儒教有人提倡「天人合一」,只不過是摸不著邊際的理論而已。嚴格地說來,原始的佛教根本是無神的,更談不到神人的聯繫了!總之,世上真正的宗教根本很少。就是那些有「神人聯繫在一起」成份的宗教,若不是成份不純粹,就是方法不正確。結果,芸芸眾生,正像聖經所說的「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這就是耶穌為甚麼要降生──設立一個真宗教!

  在馬太福音一章一至十八節內,我們看見神揀選一個民族,建立一個國度,維持一個宗教,都未成功。直到耶穌基督降世,神所想建立的民族,國度和宗教才得實現。在本章二十一節說:「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這是說耶穌要建立一個新的民族。在二十二節又說:「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這就是說神要藉著耶穌創立真的宗教。「以馬內利」是一個三合一的名稱:「以馬」就是同在,「內」就是我們,「利」就是神。原意就是「神與我們同在」。這就是宗教的本質,神要藉著耶穌成就祂創世的計劃──神人合一!這也是我們信耶穌的原因,因為除祂以外,在天上人間,沒有賜下別名,我們可以與神和好,和神同在!現在讓我們分四點討論如左:

神要以馬內利

  亞當被造後,神就與人同在,和人有交通。但從罪入了世界後,死(與神隔絕)也來了。自此以後,罪在那裏,人與神的隔膜也在那裏,無法與神同在。雖然如此,神要與人同在的計劃卻從未改變。當神救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神叫他們造會幕。祂說:「又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出廿五8)神要他造會幕的目的,是要和他們同在。神在會幕中向他們顯現,他們在會幕敬拜神,藉著會幕神可以和他們同在。會幕是主耶穌的預表,所以今天我們也在主耶穌裏與神同在。以後,以色列人立了國,神就叫所羅門王造聖殿。當他為聖殿行奉獻禮時,神的榮耀充滿聖殿,如列王記上所說:「祭司從聖所出來的時候,有雲充滿耶和華的殿;甚至祭司不能站立供職,因為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八10-11

  猶太人知道,這榮光就是證實神與他們同在了。可惜以後他們演成了一種迷信,以為耶路撒冷有聖殿,聖殿有神的同在,耶路撒冷永遠不會滅亡。他們卻不知道,在他們犯罪的時候,神的榮光離開了他們。讓我們來看一看神榮光離開他們的情形。

  在以西結書第八章時,雖然他們無惡不作,神仍停留在殿中,如以西結所說:「……在神的異象中,帶我到耶路撒冷朝北的內院門口,在那裏有觸動主怒偶像的坐位,就是惹動忌邪的。誰知在那裏有以色列神的榮耀,形狀與我在平原所見的一樣。」(三4)但是因為殿內充滿著觸動主,惹動主的污穢,所以在以西結十章時,耶和華就開始離開聖殿,向上升。可是祂仍不忍立時離開,所以「耶和華的榮耀從路啪那裏上升,停在門檻以上。」(4)當祂停在門檻上時,祂仍讓祂榮光充滿殿的院宇!雖然祂不忍離開以色列人,終因他們所行一切「大可憎的事」(結八61315),祂從門檻上升,停在半空,在路啪以上。「耶和華的榮耀從殿的門檻那裏出去,停在路啪以上。」(18)那時路啪停在殿的東門口,神在他們以上,說明神仍是不忍離開那為祂自己名所建造的殿。祂真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的耶和華。就是在祂離開耶路撒冷後,祂仍停在橄欖山上不走!「耶和華的榮耀從城中上升,停在城東的那座山上。」(結十一23)橄欖山實在是眾山中最有福的,在這山上,神子曾為耶城哀哭(路十九41),為我們升天(路廿四50,徒一12),並日後為我們再來(亞十四4),聖潔的神,沒法和可憎可厭之物妥協,在忍無可忍之後,終於離地上升。「靈將我舉起,在異象中藉著上帝的靈,將我帶進迦勒底地,到被擄的人那裏;我所見異象就離我上升去了。」(結十一24

  神如何渴慕要與人同在!可是人偏要行可憎可厭的事惹動主怒,叫神沒法與人同在!末世教會更是變本加厲,把主逐出教會,讓祂在漫漫長夜裏,受盡風霜!(參歌五2,啟三20)請問各位:神有否離開你的教會?教會若沒有神同在,那教會就不是宗教,她的存在不過等候主審判而已!

  神離開以色列人後,新舊約間靜默了四百年,沒有異象,沒有啟示,直到道成了肉身,神才再與人同在。祂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有恩典有真理,叫一切信祂的,愛祂的,可以和神同住(約十四23)當祂升天前,祂應許和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八20)。這是真宗教,神所要的「以馬內利」。有一天這神人聯繫在一起,要實現,正如啟示錄所記:「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祂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祂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廿一3)這樣,神建立宗教是為國度,宗教是國度的前身,也是以馬內利的前半;宗教和國度併在一起,才是整個以馬內利,就是神所要的。

人要以馬內利

  人和動物不同就是因為人有宗教性。雖然人的宗教性敗壞,不能了解神的事情,可是因了神的恩典,宗教性起碼的功能仍舊存在。由於那個功能,人類對宗教仍有以下四點感想:

  一、宇宙中確有一個偉大的權力。雖然人們給祂各種不同名稱,這權力的存在是無可置疑的。

  二、人類的禍福是根據人與那權力的關係而定。如果關係好,人會得福;如果不好,人會受禍。

  三、今日世界的痛苦,人心的恐慌,不幸的災禍,都由於人和這權力關係不正常。起了衝突。

  四、有沒有方法可以使人與那權力的關係正常,衝突消弭。

  這樣說來,人的本性就是想以馬內利,想與神調整關係,想和神親近。這就是有些天然宗教的出發點,可惜因為它們的方法不正確,結果等於緣木求魚!

  事實,不但人要以馬內利,就是一切受造之物都在盼望以馬內利。經上記著說:「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羅八19-21)「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羅十一36)這就是以馬內利!

如何活出以馬內利

  信主的人,有基督在內心作主,這就是以馬內利──神和我們同在。神是至大,至能,至可怕的。我們有這麼一位神在裏面,那末我們也應該是至大,至能,至可怕的。但往往因為沒有信心的緣故,我們不能把神的至大至能表現出來。今晚我要向各位作三十多年前第一次趕鬼的見證。有一個夏天,我由學校回到家鄉,附近一個內地會的禮拜堂,有一位長老來請我下午禮拜講道。我仍記得,講題是「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講完後,我自己覺得還講得不差。正要散會的時候,那請我來講道的長老上前來謝謝我,同時他要我為一位被鬼附了的姊妹祈禱趕鬼。我聽了之後,吃了一驚!雖然我以前跟過父親去趕鬼,自己卻從沒有嘗試過。可是剛才自己講道講得那麼起勁,現在如果說不能趕鬼,豈不是太難為情!我到底答應了他。我請他把那姊妹帶到講台前面。我問他附的是甚麼鬼,他說是啞巴鬼,這姊妹已有二年未說過話。我知道這事相當棘手,只好看神肯不肯施施憐憫了!我就請會眾一起跪下來替這可憐的姊妹祈禱,我自己當然很懇切地禱告。祈禱後,我便站起來仿效我父親的手法,用手指著那姊妹說:「魔鬼,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叫你出來,」可是她一聲也不響,我知道祈禱未曾生效,心裏著忙起來!但除了禱告外有甚麼辦法呢?於是我再請會眾一起祈禱,希望神會憐憫我們。在二次祈禱後,我用同樣手法,同樣的話語,那姊妹不特不出聲,反用眼瞪著我!我那時真是上天無路,入地無門!我幾乎哭出來!可是除了祈禱外,有甚麼辦法呢?我請大家再次禱告,我自己可說和神摔交一樣地祈禱。我流淚,我求神顯出祂的榮耀,不然的話,我怎能傳道呢?正在懇切祈禱的時候,我忽然覺得心中起了一股信心,覺得神已聽了祈禱。我便起來,用手指指著地說:「撒但,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叫妳一定要出來!」我緊張得連手指也發抖,當我在說「一定要」的時候,我不自覺地用手指推了她的額頭一下,就在這一推之下,她對我說:「先生!謝謝你!」那時,整個會眾的快樂與奮興,真是非筆墨所能形容的!讚美主,就是這樣,祂給我第一次趕鬼的經驗。雖然我不配,我無知,祂仍恩待我。縱然我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哈利路亞!弟兄姐妹們:在你我裏面的神是一樣的,祂從不偏待人。讓我們用信心來表彰祂的內在,因為祂所賜給我們的,不是膽怯的靈,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靈。(提後一7

  目前有些基督徒,因為先天或後天的缺陷,常常有自卑感。自卑感的實情是:一個人內心的深處覺得自己不如人,可是在外表上不肯示弱,偏要相反地用驕傲和自大來自誇。這樣的人,目前在社會中越來越多。可是基督徒卻不應有自卑感,因為我們裏面有至大,至能,至可畏的神,願主憐憫我們,叫我們看見這真理的真實性,不然的話,教會裏的問題會更多!

  在我們裏面的,不特是神!祂也是耶和華。祂是慈愛的,所以我們要儘量憐憫人,恩待人。別人得罪自己要饒恕,弟兄姐妹的需要我們儘量幫助。祂也是負責的,誠實的。末世教會就是不誠實、不負責。社會上充滿了虛謊,毫無責任心,我們一定要誠實,一言既出,駟馬難追。行事為人,寧人負我,毋我負人。不然的話,我們就不能彰顯住在我們裏面的耶和華,那真理的靈也就不能在我們裏面運行了。我們作基督徒的,同時要公義。許多人把神當作歡喜菩薩、笑面佛,忘記了神也是烈火!也有人以為作基督徒應該笑口常開,即使別人有大逆不道,我們也應該說不要緊。弟兄姐妹們:我們是慈愛的,但也是公義的。我們應該不對的就是不對,對的就是對,為真理作見證。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我們應該建立真理,支持真理。對異端,對不法,「未罵先笑,未打先倒」,不是真基督徒的作風;不然的話,基督也不會被釘在十字架上了。今天教會之所以到這地步,就是因為許多弟兄姊妹不敢為真理說話!我們要為主盡忠。耶和華既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我們自己有罪一定要承認,不承認便得不到赦免。如果弟兄姊妹有錯,我們一定要憑愛心直說。不要各人自掃門前雪,因為一個亞干的罪能令全以色列失敗啊!

如何得著以馬內利

  現在,我們要看怎樣才能得著以馬內利?我們要有以馬內利一定要注意客觀和主觀兩方面。客觀方面請看詩篇六十八篇十八節;「我已經升上高天,擄掠仇敵,你在人間,就是在悖逆的人間,受了供獻,叫耶和華上帝可以與他們同住。」這裏「供獻」二字,中文譯者又譯得太文雅,原是「禮物」。主耶穌升上高天的時候接受了禮物,有了這禮物,才能叫神與人同住,叫以馬內利成為事實。這禮物是甚麼呢?羅馬書告訴我們,這禮物是永生。「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原文禮物),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六23)永生就是那禮物,沒有那永生,以馬內利就沒法實現,神和人就沒法合一。

  以上所說的是客觀方面,或說是主為我們所預備的。現在讓我們討論主觀方面,或說怎樣才能叫主的禮物(生命)成為我們的。使徒約翰告訴我們說:「人有了神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2)我們必須接受基督才能有生命!換句話說,我們要有以馬內利(神人合一),必須接受以馬內利(基督)。「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

  弟兄姊妹們:我感覺到有責任要問你;自己有永生嗎?以馬內利在你裏面有否成為事實呢?你有沒有詳細地認過你的罪,接受耶穌到你內心?如果你沒有,那你還沒有主的生命,你還未曾以馬內利!一天,你會後悔說:「麥秋已過,夏令已完,我們還未得救!」(耶八20)神要以馬內利,你心中的深處也要以馬內利,以馬內利一直在那裏等候你,你肯否打開心門接受以馬內利呢?耶穌說:「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六37)── 林道亮《得永遠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