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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的目的

 

      我們曾說過,如果我們要過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就必須有啟示,有信心,此外還要奉獻。但是除非我們知道神心意中的目的,我們就難以明白,為甚麼必須有這些步驟,才能引我們達到那目的。因此,在我們進一步來看裏面的經歷問題之先,讓我們首先來看擺在我們面前神偉大的目標。

      神創造的目的是甚麼?祂救贖的目的又是甚麼?我們可以從羅馬書頭一部分的兩個段落中,各用一句話來總括的說明它們。那就是:「神的榮耀」(羅三23)「神兒女……的榮耀」(羅八21)

      羅馬書三章二十三節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神對於人的目的原是榮耀,但是罪使人失去了神的榮耀,以致阻撓了神的目的。當我們一想到罪,我們就很自然的想到它所帶來的審判,並且把定罪與地獄和它聯在一起。人的觀念總是以為,如果他犯了罪,就有刑罰臨到他。然而神的思想不是這樣,祂所想到的乃是人因罪就要失去榮耀。犯罪的結果就是我們喪失了神的榮耀;而救贖的結果,乃是使我們再有資格獲得榮耀。所以神在救贖裏的目的就是榮耀,榮耀,榮耀。

 

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現在讓我們先來看,八章裏面的十六節到十八節,以及二十九節到三十節,因為它們都是說到這件事。保羅說:……我們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16~18)。又說:「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模成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29~30原文)。神的目的是甚麼呢?那就是願意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而他們都被模成祂兒子的模樣。神怎樣實現這個目的呢?「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神在祂的創造和救贖裏的目的,就是要使基督在許多得榮耀的眾子中作長子。這件事所包含的意思,許多人也許還不大了解,我們要仔細的來看一看。

      約翰福音一章十四節告訴我們說,主耶穌是神的獨生子:「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祂是神的獨生子,這說出除祂之外,神沒有別個兒子。祂在永遠裏就與父同在。但是聖經告訴我們,神不以基督留作獨生子為滿意,神還要立祂作長子。一個獨生子怎樣才能成為長子呢?這問題的答案很簡單:只要父親再有一些兒子就行了。如果你只有一個兒子,也便是一個獨生子,但是後來你又生了一些兒子,獨生子就自然成為長子了。

      神在創造和救贖裏的目的,就是要得許多兒子。祂需要我們,若沒有我們,祂便不滿足。前些時,我去看佐治卡亭先生(Mr. George Cutting),他是那本著名的《救知樂》作者。當我被帶到這位九十三歲老年的聖徒面前,他握我的手,平靜卻慎重的說:「弟兄,你知道我不能沒有祂嗎?你知道祂不能沒有我嗎?」我雖然和他在一起有一個多鐘頭之久,他的高齡與身體上的衰弱,使我們不能談論甚麼,但是那一次見面使我一直難忘的,就是他重複的說到這兩個問題:「弟兄,你知道我不能沒有祂嗎?你知道祂不能沒有我嗎?」

      許多人讀浪子的故事,他們大多對於浪子所遭遇的艱難印象非常深刻;他們所思想的,就是浪子所經過的苦況。但是要知道這些並不是這個比喻的要點。「我這個兒子……是失而又得的」──這才是這故事的中心。問題不是兒子受了甚麼苦,乃是父親失去了甚麼。這個作父親的才是受苦者,才是喪失者。一隻羊失去了,是誰的喪失呢?自然是牧羊人的喪失。一塊錢失落了,是誰的喪失呢?是婦人的喪失。一個兒子喪失了,是誰的喪失呢?是父親的喪失。這是路加福音十五章所給我們看見的。

      主耶穌原是神的獨生子。因為祂是獨生子,所以祂沒有弟兄。而父差子來的目的,乃是為要使祂的獨生子,也成為長子,使祂的愛子有許多弟兄。整個道成肉身與十字架的故事就是這件事;神最終所成全的目的,「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來二10),也就此應驗。

      在羅馬書八章二十九節裏面,我們看見「許多的弟兄」;而在希伯來書二章十節裏面,我們看見「許多兒子」。從主耶穌來說是許多弟兄,從父神來說是許多兒子。這兩個名辭,根據聖經的用法,都有成熟的意思。神所要得的乃是完全長大的兒子。還不只這樣,神不要祂的眾子住在一個穀倉裏,一個車房裏,或是田野裏;神要他們住在祂的家裏;神要他們有分於祂的榮耀。這就是羅馬書八章三十節所解釋的:「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兒子的名分就是對於祂兒子的完滿表示,是神在許多兒子身上的目的。神怎能達到這個目的呢?是藉稱他們為義,然後又叫他們得榮耀。神在他們身上的對付,都是為這個目的。神定規要有眾子,要有許多成熟並能負責的眾子,與祂同享榮耀。祂要整個的天充滿了得榮耀的眾子。這就是神救贖的目的。

 

一粒麥子】但是神的獨生子怎能成為祂的長子呢!約翰福音十二章二十四節說明了那個方法:「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誰是那粒麥子呢?主耶穌就是。在整個宇宙裏,神只有一粒麥子;祂沒有第二粒。神把祂的那一粒麥子放在地裏,死了,復活了,結果這唯一的麥子,就成為首生的麥子,從那一粒麥子,又結出了許多粒麥子。

      祂的神性來說,主耶穌仍然是唯一神的獨生子,但是另一面從復活直到永遠,祂也是首生的,因為從那時開始,祂的生命也發現在許多弟兄的裏面。因為我們這些從聖靈生的,就得以「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這並非由於我們,這完全是出於神,是神把我們放在基督裏。我們「所受的乃是兒子的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八15~16原文)。主耶穌藉道成肉身與十字架,使這件事情成為可能。這使神為父的心得到了滿足,因為由於子的順服至死,使父得到了許多兒子。

      約翰福音第一章與二十章在這一方面,是最寶貝的。約翰的福音一開始就告訴我們,耶穌是父的獨生子。他福音的末了告訴我們,主耶穌從死裏復活之後,怎樣對抹大拉的馬利亞說:「你往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約廿17)。主原先常常說「父」,或「我的父」。但是在祂復活之後,祂又加上一句,「……也是你們的父」。這是長子,就是首生的在說話。由於祂的死與復活,許多弟兄被帶進神的家裏。因此在同一節中,祂稱他們為「我的弟兄」。這正是希伯來書二章十一節所說的,「祂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

 

亞當所面臨的選擇】神在伊甸園裏種了許多樹,但是「在園當中」──那就是在一個特別顯著的地方──祂種了兩棵樹,一棵是生命樹,一棵是善惡知識樹。亞當在被造的時候是渾渾噩噩的;他既不知道善,也不知道惡。試想一想,比方說,一個三十歲的成年人,他不知道是非,也沒有能力分別善惡!你豈不要說,這樣一個人是沒有發育嗎?亞當剛好就是這樣。神將他帶到園裏,在實際上對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善惡知識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但是你要記得,在那一棵樹的附近,另外有一棵樹,是稱為生命樹。」這兩棵樹有甚麼意義呢?我們可以這樣說,受造的亞當在道德上是中性的──既非有罪,也非聖潔;他是無罪的──神將那兩棵樹放在那裏,讓他自由選擇。他可以選擇生命樹,他也可以選擇善惡知識樹。

      我們要知道,神雖然禁止亞當吃善惡知識樹的果子,善惡知識樹的本身並沒有錯。但是若沒有那棵樹,亞當就無力替他自己決定道德問題。因為這種判斷是非的能力不在他裏面,乃在神裏面。當亞當遇到任何問題的時候,他唯一的辦法就是將問題帶到耶和華神那裏。因此,你看見在伊甸園裏的生命,乃是一個完全倚靠神的生命。所以這兩棵樹,乃是象徵兩個極大的原則;它們代表兩種生命,一種是神的,一種是人的。生命樹是神自己,因為神就是生命。祂是生命的最高形態,祂也是生命的源頭與目的。果子是甚麼呢?那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你不能吃樹,但是你能吃果子。就神是神而論,沒有一個人能接受祂,但是我們能接受主耶穌。果子是一棵樹上可以吃的部分,是可以接受的部分。所以讓我恭敬的說:主耶穌就是神在可以接受的形態中。因為神在基督裏,我們才能夠接受祂。

      如果亞當吃了生命樹的果子,他將要有分於神的生命,而成為神的一個兒子,因為他裏面有了從神來的生命。這樣神的生命就要與人聯合,人類就一律有了神的生命,並且不斷的倚靠神而活。相反的,如果亞當吃了善惡知識樹的果子,他就要離開神,依照天然的傾向,發展他自己的人性。當他在這一方面達到了高,他就要成為一個自足的人,在他自己裏面有能力作獨立的判斷,但是他沒有從神來的生命。

      所以這是放在他面前的一個選擇。如果他揀選聖靈的道路、順服的道路,他就能夠成為神的一個兒子,倚靠神而活;相反的,他若揀選天然的道路,他就可以發展自己,成為一個獨立的人,在神以外有所判斷與行動。人類的歷史就是他這揀選的結果。

 

亞當的選擇是十字架的理由】亞當揀選了善惡知識樹,因此就取得了獨立的立場。他這樣作,就成為一個充分發展的人(正如現在人類自己所以為的)。他可以支配一種知識,他可以自己決定一切,他可以自己行止。從那時起,他似乎有了「智慧」(創三6),但是他的結果卻是死亡,而不是生命。因為他的揀選牽連到與撒但同謀,以致落在神的審判之下。因此,他就被禁止接近生命樹。

      兩種不同方式的生命,曾經放在亞當的面前:一種是倚靠神的神聖生命,一種是獨立自足的屬人生命。亞當揀選了後者,那就是罪。因為他這樣揀選,乃是與撒但聯合,起來反抗神永遠的目的。他揀選了發展他人性的道路──他可能成為一個很好的人,甚至照他的標準,成為一個「完全」的人──但是卻是遠離神的。這樣揀選的結果乃是死亡,因為他已經失去了達到神在他身上目的所必需的神聖生命,反而甘作仇敵的經紀人。因此,在亞當裏,我們都成為罪人,都受撒但的轄制,都服在罪和死的律之下,都該受神的忿怒。

      從這一點,我們可以看見,主耶穌為甚麼必須死和復活。我們也可以看見,我們為甚麼必須真正奉獻──那就是我們向罪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算自己是活的;並且像從死裏復活的人那樣把自己獻給祂。我們必須被交給十字架的死,因為我們裏面從天然來的乃是己的生命,是服在罪的律之下的,亞當棄絕了神的生命,而揀選了己的生命;所以神不得不把在亞當裏的一切,集中在一起,並加以除滅。我們的「舊人」已經被釘在十字架上。神已經把我們都放在基督,就是末後的亞當裏面,然後把祂釘在十字架上;因此,凡屬亞當的一切,都已經除去了。

      然後基督在一個新的形態裏復活;祂仍然有一個身體,但是祂是在靈裏,不再是在肉身裏。「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林前十五45)。主耶穌現在有一個復活的身體,一個屬靈的身體,一個榮耀的身體,因為祂不再在肉身中,所以現在祂能被眾人接受。主耶穌說:「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約六57)。猶太人嫌惡這一個吃祂肉與喝祂血的思想,當時他們自然不能接受祂,因為祂仍然在肉身裏。但是現在祂在靈裏,每一個人都可以接受祂。我們由於分享祂復活的生命,就成為神的兒女。「凡接待祂的,……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乃是從神生的」(約一12~13)

      神不是在外面改革我們生命。神的思想不是把我們的生命帶到一個改良的階段,因為那個生命根本是錯誤的。祂不能把這樣錯誤生命裏的人帶到榮耀裏去。祂必須有一個新人,一個由神重生的人。重生與稱義並行。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生命有各種等級。人的生命是介乎低級的動物生命,與神的生命之間。我們無法跨越那將我們與較高級或更低等級隔開的鴻溝,並且我們與神生命之間的距離,遠較與低級動物生命之間的距離為大。

      在中國,有一天我去看一個基督教的領袖,他病在床上。我姑且稱他為王先生(當然這並不是他的真姓)。他很有學問,是一個哲學博士。他的道德為全中國所敬佩,他已經從事基督教工作多年。但是他不相信有重生的需要;他僅僅宣講社會福音。

      當我去看這一位王先生的時候,他的狗正好在他的床邊。我和他談了一些神的事情,以及神在我們裏面工作的性質之後,我就指那隻狗說,牠叫甚麼名字?他告訴我說,牠稱為法斗。跟我又問他:「這是牠的名字呢,還是牠的姓?」他說:「那只是牠的名字吧了。」「你說那只是牠的名字嗎?那麼我能稱牠為王法斗嗎?」他很重的回答說:「當然不可以!」我說:「但是牠住在你的家裏呀,為甚麼你不稱牠為王法斗呢?」然後我指他的兩個女兒問他說:「你的女兒不是稱為王小姐嗎?」「是的!」「那麼,為甚麼我不能稱你的狗為王先生呢?」那位博士笑了,我繼續說:「你明白我的意思嗎?你的女兒是生在你的家中,她們姓你的姓,因為她們有你的生命。可能你這隻狗很聰明,很聽話,實在是一隻名貴的狗;但是問題不在於牠是一隻好狗或壞狗,問題乃在於:牠是一隻狗嗎?牠之所以不夠資格作你家庭的一分子,完全是因為牠是一隻狗,並不是因為牠是一隻壞狗。同樣的原則,可以應用在你與神的關係上。問題不在於你是一個壞人或是好人,問題就在於:你是一個人嗎?如果你生命的等級比較神生命的等級低,你就不能屬於神的家。你一生傳道的目的,是要把壞人改變為好人;但是這樣的人,無論好壞,都不能與神有生命上的關係。人唯一的盼望就是接受神的兒子,因為這樣作,祂的生命在我們裏面,就使我們成為神的眾子。」那一天這位博士明白了這個真理,他就從心裏接受了神的兒子,成為神家的一分子。

      我們今天在基督裏所得的,遠超過亞當所失去的。亞當只不過是一個發展的人。他停留在那個等級裏,沒有得神的生命。我們這些接受神兒子的人,不只得到了罪的赦免,還得神的生命,那就是伊甸園中那棵生命樹所代表的。我們藉重生,得到了亞當從來所沒有的;我們得到了他所錯過的。

 

都是出於一】神要眾子與基督在榮耀裏同為後嗣。那是祂的目的;但是祂怎能達到這目的呢?現在請你看希伯來書二章十節和十一節:「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因為那使人成為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祂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

      這裏說到兩方,那就是許多的兒子,和救他們的元帥;或者換一個說法,一方是使人成聖的,一方是得以成聖的。但是神又說,這兩方都是出於一。主耶穌降世為人,祂的生命是從神來的,我們的新生命也是從神而來的。祂是從聖靈生的(太一20),而我們也是從聖靈生的,從神生的(約三5,一13)。所以神說,我們都是出於一。長子與眾子都是出於一個生命的源頭。你知道今天我們和神有同樣的生命嗎?祂在地上所分給我們的生命,就是祂在天上所有的生命。這是神給我們寶貴的恩賜(羅六23)。因此,我們能過一種聖潔的生活。這並不是說我們的生命已經改變了,乃是神已經將祂的生命分賜給我們。

      你有沒有注意到,當我們思念神永遠目的的時候,整個罪的問題如煙雲消散了?罪不再有地位罪隨亞當而進入,當罪被對付了之後,我們就被帶到亞當原來的地位。但是當我們再與神的目的發生關係──使我們得以恢復與生命樹接近──救贖就給了我們比亞當所有的更多。它使我們有分於神自己的生命。―― 倪柝聲《正常的基督徒生活》